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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新规定细则(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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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新规定细则(多篇)

交通法新规定 篇一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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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新规定 篇二

1、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

2 、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 、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50元。

4 、行驶中拨打手机,记2分,罚50元。

5、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6 、超速驾驶,按超速时速的百分比分别记3分、6分、12分。

7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虽不处罚却很危险。

[交通法新规定]

交通法新规定 篇三

交通法新规定

交通法新规定

公安部新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交通法新规定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咨询律师交警的'处理是否违规

从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交通法新规定超速 篇四

其实,超速行驶除了罚款以外,也会受到扣分的处理,另外,超速行驶也是不利于自身的安全,所以来说,还是不要在路上飙车为对哦,这样也就有了安全保障。

机动车超速罚款的标准: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了解了新交规超速罚款标准以后,再给大家介绍一些新交规内容吧。

以下行为扣三分: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6)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7)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2014交通法新规定超速]

税法新规定 篇五

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国港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 m.jingyou.net 6岁。

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因此,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有所不同。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次修订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

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双方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为保障在婚龄问题上严格执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也应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014年婚姻法新规定]

消法新规定 篇六

“快递安全问题”一直是消费者较为关心的消费问题。今年或将有新条例保护你的快递,因为消法要出新规定了。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在9月5日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半年,你在消费中遇到了哪些维权乱象?买到拒不召回缺陷产品怎么办?办理了预付卡商家却跑路了,损失谁来弥补?苦等不来的快递最后丢失了,谁来负责?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诸多热点问题,这次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其中有5条最受消费者关注。

缺陷产品应及时召回

征求意见稿提出,发现商品、服务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分析。有关行政部门将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停止提供、消除危险等措施。

【解读】

前不久,宜家拒绝召回“夺命柜”引发争议,迫于舆论的压力,宜家最后召回了问题产品。不过以后这类的召回事件不能再任性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发行预付卡要有许可

经营者发行多用途商业预付卡,应取得人民银行的支付业务许可,并依照国家规定办理发行、受理、使用、充值和赎回等业务,设立预付资金专用账户,遵守客户备付金存管规定。

【解读】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领域问题比较突出,商家“关门跑路”的现象时有发生。预付卡的余额应由第三方金融机构独立存管,经过消费者签字确认才能划走,通过这种“站岗”和“把关”,确保消费者资金的安全。

快递未保价按实际损失赔偿

发生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无约定且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邮政法中规定未保价邮件最高赔偿三倍邮资恐怕不适用于快递业务,建议条例明确快递公司不能设定格式条款。快递公司原则上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拆封、调试不影响商品完好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包括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使用说明书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解读】

退货时,有商家要求商品本身完好,且包装必须完整。根据征求意见稿,拆封、调试均不影响商品的完好,以后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时将更有底气。

建立全国统一的维权平台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设全国统一的消费者维权网络信息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投诉、举报等在线维权渠道,支持消费争议的远程解决,对经营者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予以公示。

【解读】

当前,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由于热线电话号码众多,各个平台之间又缺乏互联互通,反而让群众投诉不知所措。如今异地消费情况增多,有必要建设全国统一的维权平台。(央视)

无理由退货

系国际惯例

对于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刘红宇表示,保障货品没有严重损失情况下都可以退货,是给了消费者更好的保护。商品无理由退货是国际上一个成文的惯例,如今我们与国际接轨。此次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透露其个人信息”,以前法律法规没有这么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使得一些商家会借机传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这次实施条例的禁止性规定一定会使这种情况减少。

约九成的网友认为草案与之前相比,有了细化和改进,但希望能定得再细再严一些。

太给力了!这样更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快递丢失应该按实际价格赔偿,不能由快递单方面说了算。

伊斯坦布尔之行

政策越来越倾向保护消费者,这是很值得肯定的。

小球知语

网络购物一般都是消费者吃哑巴夸,关键是消法执行力不够,所以必须加强条款的执行力。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在9月5日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拒不召回缺陷产品怎么办?预付卡乱象咋遏制?快递丢失咋赔偿?拆封商品能否无理由退货?维权渠道怎么理顺?……针对消费者反应强烈的诸多热点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事关你的切身利益,快来看一看,提提建议吧。

缺陷产品应及时召回

征求意见稿提出,生产和进口商品、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是缺陷商品、服务的召回主体。发现商品、服务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对确认存在缺陷的商品、服务,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停止提供、消除危险等措施。

【解读】

前不久,宜家拒绝召回“夺命柜”引发争议,不过以后“宜家们”可能不能再那么任性了。条例专门对缺陷进行了定义:“缺陷是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发行多用途预付卡要有许可 遏制无良商家“关门跑路”

征求意见稿明确,经营者发行多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应当取得人民银行的支付业务许可,并依照国家规定办理发行、受理、使用、充值和赎回等业务,设立预付资金专用账户,遵守客户备付金存管规定。经营者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兑付风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保险等方式保障预收资金安全的,应告知消费者相应权益。

【解读】

当前,预付卡消费领域问题比较突出,商家“关门跑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国内多用途和单用途预付卡销售规模为9068.8亿元,有关部门估算,一半以上的份额已经人民银行批准或商务部备案,但仍有大量发卡行为未纳入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征求意见稿的上述规定对于遏制预付卡消费乱象能起到一定作用。同时,他还建议,在明确责任、提示风险的同时,还应明确预付卡的余额财产所有权属于消费者,应由第三方金融机构独立存管,经过消费者签字确认才能划走,通过这种“站岗”和“把关”,确保消费者资金的安全。

快递丢失明确三类赔偿责任 专家:未保价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发生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快递服务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无约定且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解读】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快递丢失等情况的三类赔偿责任。现实中,最引发争议的是无约定且未保价快件的赔偿问题,快递公司往往只按快递费的3倍赔偿,容易引发消费者不满。

但对于这一问题,条例提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在外界看来,这一规定依然比较模糊。刘俊海认为,邮政法中规定未保价邮件最高赔偿三倍邮资,但这恐怕不适用于快递业务,建议条例明确快递公司不能设定格式条款。只要消费者能够证明交付的是“黄金”而不是“石头”,能举证证明实际损失是多少,快递公司原则上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拆封、调试视为不影响商品完好 无理由退货将更有底气

征求意见稿提出,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包括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使用说明书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解读】

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焦点之一就是消费者和商家对商品完好的理解不一致。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拆封、调试均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可以预见,以后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时将更有底气。

建立全国统一的维权平台 杜绝投诉被“踢皮球”

征求意见稿提出,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设全国统一的消费者维权网络信息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投诉、举报等在线维权渠道,支持消费争议的远程解决,对经营者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予以公示。

△资料图

[20消法新规定]

交通法新规定车牌 篇七

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

123号令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23号令中的其他规定将于20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4、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6、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7、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9、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8、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4、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5、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6、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7、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8、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我们称加塞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不按规定会车的;

3、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新增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

在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同时,新规定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项目,取消对“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等12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合并了9种项目。

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6项,记6分的9项,记3分的11项,记2分的8项,记1分的4项。

此外,新规定进一步细化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规定,杜绝恶意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继续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领。对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交通法新规定车牌]

交通法新规定扣分 篇八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2013年新交通法规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新增扣分规定:

1、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的,扣12分。

2、校车超员20%以上的,扣12分。

3、校车超速20%以上的,扣12分。

4、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扣12分。

5、开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扣6分。

6、低能见度条件下,在高速上不按规定行驶的,扣6分。

7、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扣3分。

扣6分变12分:

1、故意遮挡、污损车牌的。

2、机动车超速50%以上的。

3、疲劳驾驶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

4、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扣3分变6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货车超载30%以上或者违规载客的。

3、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载20%以上。

扣2分变3分:

1、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的。

2、驾驶营运客车、载客汽车超载,但未达20%的。

3、货车超载,但未达30%的。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章停车,罚款200元。

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4月1日至203月31日。

从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2013交通法新规定扣分]

交通法新规定细则 篇九

有车的朋友注意了!5月1日全国正式实行,告诉身边的朋友!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 、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 、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 、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 、超速驾驶,记6分。

9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小孩坐副驾,六分三百元!

[交通法新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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