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能搜索到更多你想要的范文→
当前位置:好范文网 > 公文大全 > 教育公文写作 >

教育局党建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25 09:24:38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领导干部服务基层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群众观念,贴进大局,跟进服务;认真体察下情,倾听民声,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学校的工作动态和服务需求,为工作决策提供信息,经教科系统党委研究决定,建立教育局领导干部服务基层制度。

一、联系内容

1、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党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指导基层党支部抓好党的建设,指导基层学校抓好学校管理,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2、检查督促各项工作部署在学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及时发掘学校在党建、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在全局进行推广。

3、围绕党建和全局教育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问题,研究新形势,总结新经验,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和管理才能。

4、听取基层学校对教育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学校对教育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5、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关心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解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

6、协助学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7、及时掌握学校工作动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了解学校人员变动情况,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

8、其它需要联系的内容。

二、具体要求

1、每位教育局领导联系一个镇的中小学和部分小学(幼儿园)、基层党支部。

2、联系人应不定期深入联系学校,掌握学校的工作动态,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教职员工的工作生活状况、思想动态。一般每月至少应深入联系点1—2次。

3、各基层学校要积极配合联系人的联系工作,及时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联系点领导汇报。

4、为更好地开展联系工作,切实掌握学校情况,联系人可由被联系学校推荐或自己指定一名教师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

5、对于联系学校出现的重大问题或在全局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

6、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争取每人每年写出一篇调研报告。

7、教育党委对联系点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对联系人和联系点进行调整,并将联系人到联系点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表态形式

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三、表态范围

一是干部人事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机构、编制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的确定。二是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三是重大建设项目的审定,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重要项目的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四是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五是其它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四、表态程序

一是事前告知。在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问题时,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二是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三是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四是如实记录。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拍板方式(“一把手”拍板或集体表决)、拍板内容必须详尽、如实记录在案,并写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此作为决策责任承担的依据。

五、具体要求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关键要落实“一把手”的责任。二要加强内部监督。三要实行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在全局干部大会上详细报告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执行情况。

党员民主议事制度

党员民主议事制度是指党组织在本单位实施的党的建设工作和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做出决策前,组织由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党员代表参加的民主讨论和协商的工作制度。

一、党员民主议事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安排;

(二)确立和实施单位党组织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三)确定、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决定单位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要事项;

(五)党员普遍关心的、需要提交党员议事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参加议事的党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

(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较强代表性;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参与党内事务的议事能力、文化水平,模范遵纪守法。

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各级党代表一般都应当列为参加议事的党员人选。参加议事会议的其他党员人选,可以由单位党组织推荐或指定。在党员人数较少的情况下,可以将参加议事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

三、党员参与民主议事的方式,可以采取召开专题民主议事会议,或者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列席人员意见和建议等形式进行。会议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

四、党员民主议事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议事前,单位党组织应对所议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列出需要议事的具体内容,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参加议事的党员;

(二)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所议事议题的相关情况;

(三)与会人员充分讨论;

(四)议事事项涉及法律、法规、党内规章政策的问题,请相关部门在会上作好解释或会前告知。

(五)对重要事项需要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表决,形成会议纪要;需要领导班子表决通过的事项,在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党员列席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协商的基础上,提交班子集体表决通过。表决方式由单位党组织根据议事事项的实际情况确定。

五、单位党组织组织实施党员民主议事的时间,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六、参加议事会的单位党组织、党员可以根据会议要求,就会议研究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会后,与会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对会议研究、酝酿、讨论的情况保守秘密,并认真执行单位党组织决定、决议,向党员、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不断推进机关和学校在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方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结合教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范围

凡涉及教科系统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

(一)重大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

3.全旗教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机关和学校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

7.重大项目评估、验收审批等事项;

8.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及废止;

9.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工作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后备干部推荐,股级干部推荐、任免、岗位调整;

2.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3.教育学会(协会)负责人任免;

4.其他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2.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3.中小学闲置资产的处置;

4.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审批制度。

2.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1万元(含)以上集体研究决定。

3.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

局机关“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形式决策;学校“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校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决策。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要遵守如下决策程序:

1.确定议题。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题由局长根据副职或机关各处室、基层学校的建议,确定研究议题。

2.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由局分管领导安排相关处室(单位)提前准备。

3.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4.充分讨论。会议由局长主持,议题由分管领导或相关股室负责人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主持人应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表明自己的意见。

5.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6.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

7.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三、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其事实、性质及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不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违反会议保密纪律的;其他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联述联评联考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基本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联述联评联考”的主要内容

3、“联述”,即基层党组织书记围绕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专项述职。

4、“联评”,即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5、“联考”,即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支部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联述”

6、“联述”对象为基层党组织书记。

7、“联述”采取召开专项述职会议的方式进行,每年安排1次,由系统党委组织召开,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

8、“联述”的主要步骤:

(1)述前准备。基层党组织书记围绕抓党建的工作思路、创新举措、主要成效,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突出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报告形成前,应在本村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

(2)述职汇报。专项述职会议上,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口头或书面述职。述职应坚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准确反映思路和举措,正确估价成绩和不足,明确改进目标和措施。

(3)推荐先进。根据述职情况、党建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等,系统党委按村(居)不高于10%的比例推荐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党组织书记分别列入系统党委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备选名单。

(4)述中点评。述职完成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进行点评,重点突出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二是存在问题和不足,三是需要改进的工作和要求。

(5)督查整改。述职会议结束后,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镇党委组织科定期进行跟踪督查。

四、“联评”

9、“联评”对象为基层党组织。

10、“联评”采取召开专项民主评议大会的方式进行,每年安排1 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民主评议大会由自己组织召开,一般在年底前进行。

11、“联评”的主要步骤:

(1)报告工作。党组织书记向大会报告一年来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主要举措、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2)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现场发放民主测评表,对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3)统计结果。对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测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五、“联考”

12、“联考”对象为基层党组织及书记。

13、“联考”内容为系统党委下达的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重点考核评价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

14、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由系统党委组织科牵头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占70%分值,民主测评占30%分值。

(1)民主测评。结合召开专项民主评议大会,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2)目标考核。由系统党委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对照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逐项考评打分。

15、“联考”结束后,考核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系统党委将基层党组织及书记开展党建工作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民主评议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评议每半年开展一次,一般干部每年一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

二、每次民主评议之前,必须开展统一的述职,同时公布有关出勤、下乡、调研情况。

三、凡纳入市级以上表彰的对象,原则上要通过民主评议程序,民主评议结果要作为重要依据并记录在册。

四、各种类型的民主评议工作,原则上由组织人事部门主持,防止评议事项和程序不当产生负面影响。

五、建立评议档案,使之有序化、规范化。

班子个人重大问题申报制度

一、主要申报内容: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申报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二、申报形式

以上所列事项,应由申报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三、受理部门及方式

教科系统党委负责受理班子成员的报告。班子成员的个人重大问题报告,由教科系统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对报告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处理原则

班子成员不按本规定申报或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的,教科系统党委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五、监督管理

教科系统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班子个人重大问题申报的党委及相应机构每年要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制度

一、凡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都欢迎人民群众来访,向单位领导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领导干部定期深入企业了解、解决职工关心的发展和体制改革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每周一至周五为领导接访日,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接访地点设在教科系统办公室。每月20日为领导下访日,主要到企业了解、解决职工在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方面问题。

三、接访和下访领导要热情对待信访人员,认真听取信访人员意见,耐心解答有关问题。

四、要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现场给予处理和解答,对一时解释不了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待研究后再作处理或答复。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五、对在接访、下访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化解措施;重大或疑难案件,及时向信访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六、在接访、下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简单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案件在一个月内办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两个月内办结。

七、接访、下访过程中发现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梳理上报,提出解决的对策,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

word该篇DOC格式教育局党建工作制度范文,共有6827个字。好范文网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本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立即下载:
教育局党建工作制度下载
教育局党建工作制度.doc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编辑和打印
编辑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下载该Word文档
好范文在线客服
  • 问题咨询 QQ
  • 投诉建议 QQ
  • 常见帮助 QQ
  • 130578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