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能搜索到更多你想要的范文→
当前位置:好范文网 > 公文大全 > 其他公文 >

意见书范文(汇总62篇)

发布时间:2022-08-16 15:43:40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好范文网小编为你精心整理了62篇《意见书范文》的范文,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带来帮助,希望你能喜欢!当然你还可以在好范文网搜索到更多与《意见书范文》相关的范文。

篇一:意见书

我公司承接三津蓟县盘山电厂二期工程246m高烟囱施工工程,因施工需要,于**年2月份从廊坊新技术开发公司购得一台SC200×200斜直两用多功能无级调速高速施工升降机,并于**年3月份正式投入使用,截止现在已连续工作5400小时,基本上每天工作20小时以上。该机架设高度随烟囱高页升高。我们认为该机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升降机外观质量、整机性能良好稳定,运行可靠,操作方便。

二、采用无级变频调速,起制动平稳无冲击,运行速度度大大提高,施工效率明显提高。

三、设计提升混凝土,钢筋的运载设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使用比较方便。

四、变频调速系统较过去传统的接触器控制方式,更加可靠,故障率较低,保证了施工进度。

五、电缆滑车系统、大跨度附着系统等设计合理、安装方便,整机稳性好。

六、标准节互换性好,对接误差小。

通过使用,我们也发现该机有以小下几点不足:

一、电缆滑车轮上方应加一防罩,以防混凝土洒落,致使电缆磨破或卡阻。

二、混凝土料斗出料门应改进设计,更方便施工需要。

三、电气箱应更加密封一些,以防雨水进入。

总之,廊坊凯博公司生产SC200×200多功能施工升降机设计合理、性能先进、使用方便,尤其是公司的售后服务及时周到,我们永远和这样的公司合作,使产品更上一层楼。

篇二:意见书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

案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起诉书号:兴检公刑诉[**]33号

审判长、审判员:

在今天公开审理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法庭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分别就自己参与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物证。以上证据均当庭经被告人进行质证,已充分地证明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共同作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下面,公诉人就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构成,犯罪的根源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为了非法谋取他人财物,相互勾结在一起,事先预谋,分工明确。马文艺、郑彦康伙同范少聪、王利强于**年4月17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诈骗他人财务,危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观上,该犯罪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被危害的权利主体的不特定性。行为人在侵害开始时就没有明确具体的人和物,而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或者是行为人的初衷是要针对具体的人和物进行侵害,但由于行为本身的高度危险性,在危害特定对象的同时,也随时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中,四被告人虽然是事先选定了一个特定的被害人及所驾驶的车辆作为侵害对象,但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案件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多、车速快,这种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行为可能随时危及选定目标以外的其他多数车辆,使其发生追尾或其他车毁人亡等不确定的难以预测的严重后果,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

三、主观上,被告人具有明知的犯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要求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危险后果具有“明知”的认识。就本案而言,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肯定对造成所选定车辆上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事先有明确认识,属于直接故意;同时,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被告人也应该能够明确地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的这种行为,极其容易造成对选定目标以外的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但却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四、该犯罪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每年都造成相当多的人死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尤其如此。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刑法》已经列举出来的其他四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受损,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可以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

五、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根源及量刑意见。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四人于**年4月17日相互勾结,共同作案,除了四个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存在侥幸心理外,还与四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奉公守法、规矩做人,自私、狭隘的本性是分不开的。常言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四个被告人,你们想得到财物,不通过正常渠道如劳动、打工等方式取得,而是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来诈取他人财物,危害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你们是于心何忍?而且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的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要更严重。

我国《刑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被告人犯多大的罪,就应当依法判处其相应的刑罚。我们认为,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公民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马文艺、郑彦康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范少聪、王利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四位被告认罪态度较好,故建议判处被告马文艺、郑彦康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被告范少聪、王利强两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

以上意见,建议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

篇三:意见书

XXX(信访人):

你于XXXX年XX月XX日反映,XXXXXX(信访人反映

问题概述)。我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你反映XXXXXXXXX问题

经查:由于你村口粮田位于市化肥厂周边,地下水源污染比较严重,无水浇地。根据村民的要求,于xxxx年8月12日,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研究,并一致通过村委将口粮田反包,由村委统一管理,统一承包,增加的收入,按人口进行分配,该协议自xx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

2、关于你反映XXXXXXXXXXX问题

经查:你村xxxx年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村按程序选举产生了新的村民代表,并选举产生了理财小组。由于上届理财小组拒不上交理财公章,为便于开展工作,新一届村委会又制作了一枚理财公章,并张榜公示,原理财公章作废。

综上调查,处理意见如下:

1、XXX村人均地之外的土地仅有边角零星地35亩,枣树沟地54亩(27条),近几年新增人口70人。考虑到枣树沟地因防洪需要,在经过3次党员和群众代表会及走访情况看,党员群众意见分歧比较大,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不便作为人口地分配。

2、责成管区尽快落实村级班子,待班子健全后抓紧研究所剩35亩边角零星地的人均分配问题。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信访人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平度市政府(地点设在信访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信访人签字(手印):

XXXX年XX月XX日

(上访人拒签:

证明人:XXX XXX )

经手人: 联系电话:

包案领导:(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篇四:意见书

致: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xx市博友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指派裴xx、王xx二人作为交通肇事案件的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律师对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宜予以批准逮捕进行如下分析,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供您参考:

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不宜予以逮捕,理由如下:

一、虽然xx区交通队认定商某在本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但是从事故认定书反映,他并不存在更多的过错,他即没有醉酒、没有逆行、没有闯红灯、又没有超载(是空车)、没有超速、没有违规停车、没有违规会车、没有违规超车、没有占用人行道。

二、对商某不予批准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这里的社会危险性不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是犯罪嫌疑人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再次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本案中,主要犯罪事实已经被公安机关掌握,如果商某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妨碍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本案。

此外,交通肇事罪本身属于过失犯罪, 商某并无主观恶意,且从事故发生一直都积极配合交通队及公安机关的处理,主动投案,存在自首情节。

事发后商某及实际车辆所有人住在xx,通过xx交通队办案民警、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案件承办法官、代理律师积极主动寻求解决对死者家属的民事赔偿,商某及车辆所有人有按照法定标准45余万元赔偿死者的`能力和意愿。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家人能够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监督其遵守法律规定,担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绝不从事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保证随传随到。

三、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并非唯一的法定取保候审条件,由于被害人家属的赔偿要求明显违背法律规定而导致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应该不影响综合考虑其他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1、事发后, 嫌疑人在第一时间为死者支付了全部抢救费用3万元,并在交通队办案民警的主持下,再三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2、被害人家属已于xxx2年3月29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85万余元,其中死亡赔偿金要求按照xx市城镇居民的标准赔付658060元,精神损失费要求10万元。在收到被害人家属的起诉状后,我方积极与朝阳法院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沟通,将开庭审理时间从5月中旬提前至4月20日,为双方沟通顺畅、达成和解积极创造条件。

3、由于被害人本身为农业户口,是山东农村人,且其生前居住在xx区马驹桥镇的农村,按法律规定其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应适用xx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为294720元。

4、由于被害人家属仍然坚持其诉讼请求的85万元赔偿金额,在庭审程序结束后,我方又与保险公司协调,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平度支公司的代理人还特意请示了上级保险公司的领导,上级保险公司经过审核被害人家属提供的证据材料,4月23日作出了无法按照xx市城镇标准进行赔偿的结论。

5、朝阳法院的案件承办法官也在开庭前后给死者家属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做了大量的工作都无济于事。

由此可见,为最大限度满足被害人家属的要求,与家属达成调解谅解协议,我方已经穷尽全部途径,然而被害人家属仍无法接受我方的赔偿数额,双方因死亡赔偿金一项就相差 363340元【658060(按城镇居民标准)-294720(按农民标准)=363340元),我方亦感无奈。被害人家属的要求明显违背法律的规定才是双方未能达成调解赔偿的根本原因。

综上所述,被害人家属在xx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未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就是基于民事与刑事案件的独立性。民事赔偿是否能达成协议不取决于尚鹏飞一方寻求积极和解的主观意愿,也需要对方的冷静思考与合理要求。因此,本案中双方暂时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不应该影响商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事实。我们认为,他的情况基本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故恳请办案机关不予批准对他实施逮捕措施为盼!

附:

1、被害人家属在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书复印件;

2、被害人的户籍信息复印件。

3、拟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扫描打印件。

律师:裴xx 王xx

xx市博友律师事务所

xxx2年4月23 日

篇五:意见书

――关于改进食谱、提高早中餐质量的意见书

尊敬的家长: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任何时候,吃饭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是身体健康的保障。

一日三餐,餐餐重要。尤其是早中餐,每一餐的成败都会影响一个人半天乃至一天的工作学习状态。古语说:“早吃好午吃饱晚吃少。” 早中餐必须吃饱吃好。

怎样才算吃饱吃好呢?这里面大有学问。吃饱吃好,并不是要餐餐鱼肉,顿顿山珍,而是要荤素搭配,粗细均衡,红黄绿白黑协调,干湿相宜。

通常情况下,我们三餐最重要的两餐基本都在学校,也就是说,大多数师生的`健康都交给了学校后勤处,我们的后勤工作责任重大。

反思我们的后勤工作,的确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由于学校条件有限,老校区的旧食堂根本无法供应几千人的早中餐,有些食品只好买半成品或直接在外面订购,增加了就餐成本;二是有些食品应当是做了就要马上吃,结果因为设备不够,早早就做熟了,孩子们只好吃凉的;三是没有精心研究食谱,学生饭菜乱倒,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四是我们服务意识不浓,对孩子们吃饭督促力度不够,爱惜粮食的教育也做得不够,导致有些孩子早中餐根本没有吃饱,许多家长不得不在风雨中为孩子们送饭。这些问题一直是我们十分揪心的问题。

鉴于此,学校后勤处下定决心在新学期里改进工作。一是投资二十多万元定购天然气、购蒸饭车、蒸馍车等先进设备在新校区建新食堂,让低年级学生与中高年级学生分开就餐,让绝大多数学生就近用餐,避免远程送饭吃冷饭冷菜;二是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服务师生”的后勤工作理念,精心设计食谱。无论是早餐还是中餐,营养均衡是前提。每周五天,天天不相同,食谱面向全社会公布,虚心采纳家长、老师、学生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监督,随着季节的变换定期更新食谱;三是不断加强服务意识,全力为学生服务。新校区率先为低年级学生提供专用消毒碗筷、消毒专柜,聘专职生活老师免费为低年级学生提供洗碗、消毒等优质服务。

现将学校春季学期第一个月早中餐食谱和明春作息时间提前告知并虚心听取您的意见。

新学期食堂进餐标准如下:早餐每月80元,全学期360元;中餐每月100元,全学期450元,自愿订餐。

为方便管理,学校不再供应零餐,中途放假不退餐费,放假期间餐费纳入食堂统筹安排。

家长朋友,新的一年,我们一定建好新老校区两个放心食堂,服务师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值此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向家长朋友们拜个早年,恭祝各位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蕲春县实验小学后勤处

二0一三年腊月十八日

篇六:鉴定意见书

延安九州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所受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张书英刘建平住宅室内地面下沉、墙体裂缝与李文斌影响排?煊形抟蚬?关系,如有因果关系,对其修复费用进行鉴定,现报告如下:

一、 概况

委托鉴定住宅位于黄陵县外协公司综合楼内,靠210国道旁、面东座西 ,呈一字型,该楼 由黄陵县外协公司与开发公司共同修建。建成后出售给用户。基础形式为砖混结构。首层室外底于210国道路面。2层为门面房,通过踏步与人行道连接,形成沿街门面,刘建平住宅为该楼最南端A-轴-D轴处1-2层。张书印 住宅为楼综合楼最北端H-轴-L轴处1-2层。原外协楼后院排水与该楼排水共用一个出口,据当事人讲2001年9月初,排水出口被封堵,又遇下雨,造成地沟进水,后发现两住户地面开始下沉、墙体开裂。

二、 委托内容

对黄陵县张书英刘建平住宅地面下沉,墙体开裂李文斌影响排水有无因果关系lia,如有因果关系对其修复费用进行鉴定。

三、 鉴定依据

1、 延安中发司鉴定(2007)年第(67)号委托函;

2、 当事人证明7份;

3、 现场询问笔录、测量、勘查记录8份;

4、 当事人刘建平提供光盘一套;

5、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002);

6、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7、 陕西识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四、 勘查过程及相关说明

受法院委托后2007年11月19日上午8点,我所执业司法鉴定人叶晓宏、翟建新到达黄陵县人民法院,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并介绍了具体情况,根椐鉴定程序,我们开展鉴定活动。

1、为了便于对比。我们在综合楼南端刘建平厅内、北端张书印房间内各开挖一个探?c,并分层取环测土壤含水量,计算土壤含水率,其中在刘建平房间内地坪±0.00M处1#环土壤含水率为24.8%,2#环深0.6M处含水率为23.4%,3#环深1.2M处含水率为15.3%.张书印房间内地面1#环±0.00M处含水率为36.1%,2环0.6M出含水率为28.7%,3#1.2M处含水率为27.6%.

2、地沟情况:鉴定人员进入地沟内勘查,发现有大量淤泥,淤泥堆积厚度12cm,整个地沟底全部堆积。部分泥表面产生干裂(说明时间很长),但仍有部分呈泥状,管沟两侧发现有水侵痕迹,经过检查沟内给?煜低场⑴潘?系统均无渗露现象。

3、首层地面观测情况:采用水准仪测量刘建平地面,测1#点为1.46M;6#点为1.5M;7#点为1.49M;8#点为1.48M。用2M托线板检测地面平整度,结果刘建平、张书印地坪平均下降在8MM以上,且地面都发现?炱搅逊欤?敲打地面发现大面积空鼓。地面与墙体产生了缝隙。

4、墙体情况

现场取证墙体情况,刘建平B轴、(2)轴处,张书印(2)轴处及卫生间墙体均与梁底、柱侧产生宽度不等的缝隙(见照片)。

五、鉴定分析

1、地面分析

(1)室内地面:通过测量刘建平客厅、卧室、厨房地面发现地面不在同一水平标高上,对比测点发现1#点与6#点高差0.04M,1#点与3#点高差0.03M,1#点与10#点在同一平面上,地板面产生不同程度裂缝,张书印地面产生?炱酵ǔち逊?;地面与墙体踢角产生6MM距离,采用小锤敲打两住户地面,发现地面有大面积空鼓现象。这说明两住户地面均以产生不均匀沉陷,且坪与回填土层以架空。

(2)室外地面;原室外停车厂排水均由外协楼北侧通道排出,排如化粪池外排水渠(见附件笔录)。

2、现场土壤取环分析

在两住户室内各布布置1个观测点,刘建平客厅靠B轴处布置观测点,从地面以下依次测得含水率最大值为24.8%,最小值为15.3%.张书印地面取环测值最大值为36.1%,最小值为27.6%,1。2M出采用16钢筋插入地下,结果发现很轻松地插入土壤内,检查钢筋结果有於泥现象。在现场取证时,当事人提供不出当时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故结合地方经验回填土最优含?炻室话阋丝刂圃?15%-18%范围内,《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规定:回填土含水率不允超出设计要求(经验值),根据现场实验证明,目前取6环,只有一环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5环均以大于允许偏差值,这说明现有房间回填土含水率过大,造成显陷变形,产生地面沉降或破裂。

3、地沟进水分析

勘查地沟发现,地沟内有大量淤泥,但检查地沟两侧墙体盖板处及给排水系统为未出渗露水现象,据张书英刘建平讲他们在2005年5月份室外水浸入地沟后封堵北侧地沟墙体(见证明),防止水再次进入地沟内(原出口用土封堵)。

4、墙体裂缝分析

勘查发现刘建平B轴、(2)轴,张书印(2)轴及卫生间墙体形式为二层砖大方角基础,墙体均为后砌墙,在土壤含?炻史治鲋斜砻?;墙基土层含水量过大,产生湿陷,造成上部墙体开裂。

5、排水情况

2007年11月19日现场测试了原告排水设施,同时打开原告房间内水龙头在排污出水口处观察水流量,发现流水畅通,关闭室内水龙头,停止向外排水,这说明排水系统畅通无阻(见照片)。

6、现场提供资料分析

根据提供黄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证明:2001年9月份对外协公司院内李文斌修建,将该院内原有排水渠及下水道破坏,影响居民正常排水、排污一事。结合当事人确认询问笔录及草图,由于排水口处被封堵,后院排水及室内排水无法排出,只能以排水沟倒灌入地沟,并且带入大量的室外泥沙。

六、鉴定结论

1、因排水道被封堵,雨?旒笆迸挪怀鋈ゲ?生倒灌。

2、地沟进水,通过渗漏导致张书英刘建平地面下沉,墙体裂缝。

3、修复费用:张书印住宅修复费用9525.45元,刘建平住宅费用15082.18元(见鉴定修复费用计算书)

七、建议

1、经常性地检查地沟及上下水系统。

2、对化粪池每半年应清理1次。

篇七:整改意见书

从xxxx年7月开始,学校积参与全县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9月5日,支部向全体教职工下发意见书,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梳理,整理如下:

意见:

1、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建立一支素质高、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

2、加强党风建设,特别是党员的思想和行为要严格要求,若有破坏党员形象,无视纪律的人应给予严惩,决不宽恕以下党风。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党员必须在知识、文化、思想、行为等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各位教师在某些方面不够团结,要加强各位教师的团队合作精神。

5、把党员活动室真正活动起来。

6、无论何事,领导都必须以身作则,做好教师的表率。

7、大力提倡民主,各种政务、校务公开,多开展加强教师交往的文体活动。

8、加大考勤管理力度。

建议:

1、希望学校尽快落实党员活动室。

2、希望能尽快扩大党员人人数。

3、建议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严格要求自己。

整改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搞好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我校xxxx年9月开展了以“学习创新好、民主团结好、勤政为民好、清正廉洁好”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干部自查学习活动,并根据县委提出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现简要总结于后:

一、强化学习,提高了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带头遵守学习纪律,职工学习每月二至四次,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理论、学法规。二是积极参加州、县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校长、副校长、行政成员、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所得自觉运用于工作实践当中。通过学习,提高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由于领导带头学习,在全校局上下形成了勤学习、善思考、肯钻研、勇探索的良好风气,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重树学校社会形象奠定了思想基础,提供了智力保障。

二、民主团结,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

一是彻底改变了多年以来班子成员团结不够、合力不强的状况,形成了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二是根据工作需要,班子成员进行了个人分工,实行分工负责制,明确了分管工作和职责。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宜都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并坚决贯彻执行,没有特殊更没有特权。四是工作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五是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领导班子中形成了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思想上常交流,工作上常商量,感情上常沟通的科学管理和民主决策的良好氛围。

三、勤政为教,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教育服务的思想,发扬了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二是作风扎实,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四、廉洁自律,树好了领导干部形象

一是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二是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三是勤俭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肃了有关纪律,并层层签订了责任制。四是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行政,树立了良好的领导干部形象。五是严格财务管理,做到节约开支,帐目清楚,无挪用、乱用现象。六是坚持了领导干部廉政述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今后,我们将以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协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我校教育腾飞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篇八:家长意见书

xx家长:芊芊:你是个聪敏的孩子,但身上毛病也不少,妈妈希望你这学期能改掉身上的坏习惯,坏毛病;在学习上,你能找到自己的不是,然后多加练习,加油!

xx家长:新学期希望你能加强体育锻炼,并能持之以恒,学习方面要注重平时课堂和作业一点一滴的积累。对待学习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业余时间多读好书,继续保持对科学知识热爱和探索。

xx家长:曾深远的自主性较差,总管不住自己去犯一些小错误,学习也很难静下心来,积极性不够,经常应付了事,希望新的一年改掉这些毛病,从各方面提高自己,期待你的进步!

xx家长:你的性格比较内向,不能够和同学好好交流,总爱把心事藏在心中。缺乏自信心。希望你能够改掉这个缺点,努力提高学习成绩,锻炼好身体,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xx家长:聪明,生活独立性强。爱看书,但注重的是数量。看书质量不太高。对新鲜事物有激情,热情,要是做事情能够持之以恒会更好!

xx家长:孙老师,首先感谢这几年您对我孩子的教育和关系,再次说声谢谢!虽然看到彦妮的成绩所以说是不够理想,但我们做家长的有一定的责任。希望我们来共同帮助她,教育她。

xx家长:你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但学习上不用心,比较顽皮,希望你能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你的成绩一定能进步!

xx家长:你今天的进步,是通过了昨天的努力。爸妈更希望继续看到你今天的努力,明天的进步!做事再认真专心一点,你的进步会更快,更大一点!

xx家长:现在能够理解周围亲友们对自己的希望与要求了,并且还能把自己的感受很好地告诉别人,关心周围的朋友。

xx家长:到新的环境能迅速适应;本学期英语提高很快,数学也有提高,语文有所退步,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够,书写有所改善,仍需改进。希望以后能认真学习,多锻炼身体,交上几个好朋友。

xx家长:陆燕重礼貌,讲文明,乐于助人,尊老爱幼,旗为自己制定了每天学习,作息等计划,并能持之以恒的落实。在家很听话,学习认真,成绩较前有进步,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烦请尊敬的老师们日后多多寄语指教和帮助,不胜感激!

xx家长:关可为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少,曾经他是“没长性的小毛驴”――无毅力,惰性,偶尔任性。这些与我们家长不同的管理方法有关。我与孙老师等各位任课老师沟通不够,希望多沟通,多指导我,让关可为从各方面成长,谢谢!

xx家长:旧学年技术了,你就快要成为南油小学的大姐姐了,你要发扬你爱学习,爱集体的美德,成为一个好孩子,好学生。希望你在新的学年里,努力学习,做一个德智体全面的好孩子。

xx家长:希望孩子的上进心再强一点,凡是要有适度的好胜心,这样的孩子一定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xx家长:本学期,老师和同学对你信任,使你有机会为班级服务并做了一些事,这不仅锻炼了你自己,也使你成熟了。在学习上,你逐步懂得合理安排时间,使自己有更多时间做自己感兴趣的事,使业余时间变得丰富多彩。家长希望你保持好的阅读习惯,扩展自己的知识面,提升自己的修养。

xx家长:新的一年开始了,希望你也能从零开始,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学习,同时加强阅读能力的训练,相信你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xx家长:姣姣明显长大了,懂事了,能够总结学习方法,记录知识要点,喜欢体育运动了,这些进步值得表扬。学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为了自己的未来,姣姣要踏踏实实做好现在每一步!

[家长意见书]

篇九:意见书格式

一、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一是将在全市进行广泛宣传,多方发动,在全市形成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采用形式多样的教育方法,采用创建绿色学校等方式,将环保工作“从娃娃抓起”。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与市电视台的联系,作好环保新闻报道,宣传好的治理典型,抨击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企业法人、群众的环保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环境保护氛围。

二、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制订了《XXX市造纸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加大造纸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关闭万吨以下小造纸,督促企业上马二级生化处理系统,完成了造纸企业重组兼并工作。并通过开展XXX改造、绿化等综合治理措施,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全面改善XXX水环境质量,确保**年XXX出境水质COD浓度达到90mg/L以下;**年XXX出境水质COD浓度达到70mg/L以下;20**年XXX出境水质COD浓度达到50mg/L以下。

三、切实加强对我市大气污染企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一是对全市大气污染企业开展年检工作;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严查行动,对超标排放企业从严从重进行处理;三是按照省、郑州市环保工作目标要求,对污染严重大气企业依法开展关闭工作;四是对城区内锅炉使用单位召开集中整治会议,着力解决城区污染严重问题;五是对全市范围内的“小炼油”、“小沥青”等“十五小”企业开展了摸底调查和取缔工作。

四、我们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对突出的环境污染和不法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能够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有关责任人按照《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进行处理。

篇十:意见书格式

一、园林立意

参考描述

二、覆土高度评估测算

1、目前覆土情况公示

2、最大可承受的覆土高度评估

3、增加覆土高度,以便种植大树

三、具体细节建议

1、大门

现状:目前的大门设计太直白,有明显的压迫感,没有考虑风水业主要求:增加私密性,减小压迫感,提高用料档次,考虑风水因素实施建议:

1)拉长大门楼梯(一直拉伸到和商业街外延持平),减小坡度

2)左右两边修建无障碍通道

3)中间的水池改建(建议取消中间的水池,在两边修建水池)

4)大门石料选择要高档,有优美感和时代感

5)增加大门的绿化面积

6)建议参考兰溪谷和熙园的大门设计

7)建议在大门口修建水幕墙,水幕墙前设计上时尚的,水幕墙后面修建楼梯,楼梯方向可以是平行于水幕墙。也就是说,楼梯修建在侧面。

8)大门的铁门要用优雅,高档的铁艺

2、商业街

现状:商业街的铺面装修低档,像大冲的铺面,没有绿化,没有休闲设施业主要求:提高商业街的装修档次,增加绿化,增加休闲设施

实施建议:

1)提高地面和铺面的装修材料的档次

2)增加绿地和大树

3)增加休闲椅和其他休闲设施

3、游泳池,会所

现状:游泳池高出地面,栏杆用料低档,会所门口设计不好业主要求:提高用料档次,解决游泳池高出地面带来的弊端,优化会所门口空地的设计

实施建议:

1)游泳池栏杆用料低档,容易生锈,建议改换不锈钢栏杆或者安全的木质栏杆,栏杆选择也保证安全性,优美性,不能破坏园林风格

2)游泳池外墙周围增加一圈覆土,种植上高于游泳池地面的灌木和乔木,以遮挡高出地面的游泳池水泥石料外墙

3)取消八棵蜡烛,改种芒果和灌木(树种选择可以请专家建议,但是必须是枝繁叶茂,能够遮阴的数目)

4)取消会所大门的水池,改建程平地喷泉。喷泉上面覆盖钢化玻璃,()玻璃下面安装彩灯,平时可以行人。

5)会所楼顶进行绿化

6)会所外墙涂料已经脱色,要求重新刷上高档的防水涂料

7)会所的空调隔音问题要解决

4、小区园林

1)商业街背后的梯形水泥花池,建议修改成全部覆土的土坡,然后种植上草坪,载上灌木和乔木,进行立体绿化。

2)小区原理要求增加遮阴的树木,树种选择搭配请园林专家指导。

3)种植白兰花,月桂可以香气宜人。

4)在园林里面增加空中立体绿化,如防潮防热木架种一些爬行植物。

5)建意将架空层统一纳入整个园林来考虑绿化休闲问题,这样又统一风格又使园林面积增大。另建意参考金域蓝湾。

6)小区内的通道上增加休闲椅和木架,木架上种上攀藤植物可遮阳又可绿化。

7)7座楼体除入口外,其他空地要求全部进行绿化。

8)要求公示目前架空层的规划和设计。

5、小区四周围栏样式陈旧,配合园林重新设计。

6、解决FG栋业主回家需要绕行的问题。

篇十一:意见书格式

案 由 xxx

被 告 人 xxx

起诉书号 xxx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xxx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一、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xxx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篇十二:意见书格式

xx县公安局:

你检查组于xxxx年9月27日对我行国庆节前安全进行了检查,并发出白公治[xxxx]第273号治安管理监督检查整改意见书。针对xx县支行营业部和xx县东风路支行两个网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无建立群众自愿的消防队的问题,在检查后已经建立了群众自愿的消防队。

2、关于电子显示屏没有安全提示的问题,现已在门楣LED显示屏上增加安全提示内容。

3、在检查中报警器未响的问题,在9月27日下午下班后,测试安全警报按钮,均能正常使用;ATM防震系统在布防后,重击ATM机能发出安全警报提示。

通过此次检查,我行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在今后的日常业务开展中,我行将金融安全工作摆放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建立严谨合规的人防队伍和安全可靠的物防设施,确保安全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从而保障我行各项金融业务安全有序开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县支行

xxx年九月二十九日

篇十三:意见书格式

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的委托,对 项目进行了充分、详细的调查,并依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规定及调查所搜集的材料对以上项目的 (如法律责任及处置效果,可根据需要填写)进行了分析,现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出具以下法律意见。

正 文

一、债权构成情况(内容来源于档案资料)

截止 (破产或诉讼、处置,可根据需要填写)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对 项目享有债权 元,其中本金 元,利息 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分笔叙述每笔借款合同的合同号、借款期限、债权额、保证人名称、抵押物等情况。)

二、债务人的情况(内容来源于档案资料和外围调查结果)

(一)主债务人的情况:企业注册情况(包括注册时间、注册地点、注册资本、工商年检情况、企业注册变更情况等),是否有证据表明债务人的注册资本不到位,可否追究其出资人或股东的责任;经营情况及现状(破产、注销、吊销、停产);企业资产状况(包括房产、土地、车辆、股权、应收债权等);。

如债务人已改制,应详细说明改制的过程、日期等。如在责任分析部分认为改制后的企业应承接债务人债务,应按以上对主债务人情况的描述要求对债务承接主体的情况进行描述。

(二)保证人的情况:企业注册情况(注册时间、注册地点、注册资本、工商年检情况、企业注册变更情况),是否有证据表明债务人的注册资本不到位,可否追究其出资人或股东的责任;经营情况及现状(破产、注销、吊销、停产、改制的要详细说明过程、日期等),企业资产状况(包括房产、土地、车辆、股权、应收债权等)。

如保证人已改制,应详细说明改制的过程、日期等。如在责任分析部分认为改制后的企业应承接保证人的债务,应按以上对主债务人情况的描述要求对债务承接主体的情况进行描述。

(三)抵押物的情况:抵押物的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型号、规格、权属证明、登记证明及抵押物的现状(如果抵押人即为主债务人,此项内容可在主债务人的情况中叙述)。

(四)查封物的情况:查封物的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型号、规格、权属证明、查封时间及到期时间、查封物的现状(如果查封物即为抵押物,此项内容可与抵押物的情况一同叙述)。

三、法律责任分析(依据来源于档案资料和外围调查结果)

(一)主债务人的法律责任分析: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分析及依据;主债务的承担主体是否变更,变更的依据;主债务人是否改制(包括分立、合并等)、如其已经改制,是否有债务承接主体;主债务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诉讼时效的分析(说明分析过程如:贷款发放时间、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历次中断诉讼时效的时间、丧失诉讼时效的时间、法律依据等);是否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已经转移资产,可否行使撤销权;是否有证据可以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或其他权益行使代位权;如债务人已被吊销、注销,可否追偿开办人或出资人或股东的责任;是否有证据证明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承担直接、间接的.债务清偿责任;其他存在的法律瑕疵、障碍。(分合同叙述)

(二)保证人的法律责任分析: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分析及依据;保证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否变更,变更的依据;保证人是否改制(包括分立、合并等)、如其已经改制,是否有债务承接主体;保证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诉讼时效的分析(说明分析过程如借款期限、保证期间、保证方式、历次中断诉讼时效的时间、丧失诉讼时效的时间、法律依据等);是否有证据证明保证人已转移资产,可否行使撤销权;是否有证据可以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或其他权益行使代位权;如保证人已被吊销、注销,可否追偿开办人或出资人或股东的责任;是否有证据证明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承担直接、间接的债务清偿责任;其他存在的法律瑕疵、障碍。(分合同叙述)

(三)抵押权实现的法律责任分析:抵押合同的有效性分析及依据;抵押物权属是否变更,变更的依据;该抵押物是否被其他债权人查封;该抵押物是否存在其他优先受偿人;实现抵押权的诉讼时效的分析(说明分析过程如借款期限、历次中断诉讼时效的时间、法律依据等);其他存在的法律瑕疵、障碍。(分合同叙述)

(以上法律责任的分析对已经诉讼判决或有经其他法定程序认定结果的要在相应的合同内写明诉讼过程及认定结果。)

四、诉讼、执行及破产情况

如果该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债权已诉讼但还未下达生效判决,应写明起诉的对象及诉讼请求、立案时间、诉讼阶段、是否有财产保全、案件审理情况等;如果已有生效判决,应写明是否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时间、法院已采取的执行措施、目前的执行状态等基本情况;如项目已进入破产阶段,应写明目前的破产清算情况。

五、处置效果分析:根据第二项债务人情况中企业资产状况及第三项中的法律责任和第四项诉讼执行破产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应充分。

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亲笔签名)

篇十四:家长意见书

1、少一些形式主义,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最好是让老师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教学上,而不是为了迎接检查去做各种各样的表格,挖空心思去想怎么样让检查过关。

2、各种管理制度要落到实处而不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

3、加强家园之间的联系,多与家长沟通,经常介绍孩子在幼儿园的情况及教育方法,形成一致教育。家校路路通是一个很好的平台,要充分利用,不应该只是发发通知,应该对每一个孩子在校一天的表现做出点评 ,好让家长及时了解孩子在校的表现。

4、希望定期举办家长会和家长讲座会,讲授或交流教育幼儿的经验和体会。

5、多举行一些活动,如家长开放日、幼儿运动会、节日文艺活动等。让孩子在各种各样的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成长。

6、对幼儿多一些各种安全教育。

以上是我站在个人角度的部分不成熟观点,不妥之处请谅解。

篇十五:家长意见书

家长的建议:

1、 给孩子们多一些表现的机会。

2、 幼儿在园接家长电话时教师要引导孩子愉快接听。

3、 校医院的住院费太高了,不能接受。

4、 增加喝凉茶的次数,有需要的'孩子可选择性的喝,特别是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喝不同功用的凉茶。

5、 个别家长希望能对家长进行英语培训。

XXX的妈妈:我孩子的独立性强了,回幼儿园不哭了,在楼下就跟妈妈说再见,自己能回班,有很大的进步。

XXX的妈妈:我的孩子各方面都有进步。但就是不肯说英语,有一定的逆反心理。希望老师帮忙教育。(我说,我们会跟进这件事情。)

篇十六:家长意见书

1、引导学生进行体验性活动,培养勇气和自信。

2、学校多组织一些有益的课外和校外活动,培养孩子多方面的能力,还可以利用一些休息日,举办一些集体活动,如春游、训练营、公益活动、亲子活动等,以适应未来社会生活。

3、一切活动应以学生学习为主,课外活动少一些,不能影响正常上课。

4、学奥数;多搞主科竞赛,提升淮清中入学比例。

5、每周有复习试卷,家庭作业多一些,让孩子时间紧一些。

6、老师给班级,甚至每个学生制定目标,给予压力和动力,促进孩子们努力。

7、加强班风建设,多关心有问题的学生,老师多沟通理解,多关爱鼓励,多给与笑容,让孩子有信心去努力。

8、班中开展好差生结对子,提高孩子学习积极主动性,在培养孩子自主学习方面上点心。

9、在可能的情况下,经常调换位置,避免影响孩子视力,让高个子学生也能离老师近一些。

10、希望学校重视课外阅读,多推荐有益孩子身心成长的课外书籍。

篇十七:家长意见书

1、加强学生的文明礼仪教育、行为习惯的培养,孩子在校奔跑、打闹现象很严重。

2、学校的大厕所内要定时打扫,保证干净,整洁。墙上建议设有挂钩,外面的水龙头过高,不便于孩子洗手和涮拖把。

3、学校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尤其在消防、地震等自然灾害方面的演习教育,防患于未然。

4、班级规定孩子不带手机,不带零花钱、玩具、漫画书等。

5、建议在午休时间能够严格督促,让孩子真正拥有午休的安静环境。

篇十八:刑事法律意见书格式

刑事法律意见书由于在不同诉讼阶段所提的意见不同,格式和主要内容也不尽一致,但通常情况下应当具有以下几部分:

1、题目:

法律意见书的题目撰写应当开宗明义,直接阐明辩护目的与意图,不应仅写上“法律意见书”。

如:“对XX涉嫌XX罪一案公安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的法律意见书”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涉嫌XX罪一案申请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2、首部

首先注意应当写明办案机关的全称。

如:XX市公安局XX分局、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其次,应当写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本情况,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所做的哪些具体工作,最后应写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现提出以下几点法律意见,供贵院(局)参考。

3、案件事实部分

对案情作简要陈述,这时可以运用图表等可视化工具,主要应当撰写以下几部分:

(1)陈述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

(2)辩护律师经工作认定的事实

(3)辩护律师对认定案件事实的意见表述,如:我方认定办案机关认定事实有误,如果认为认定事实无误可写明同意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或可不写。

对案件事实部分的表述应当言简意赅、简明扼要,严格按照犯罪构成、犯罪的七何要素来表述,不可带有太多的修饰语句或没有证据支持的主观猜测性观点。

4、通过律师工作后对此案的基本观点

这部分应当先对案件的定罪发表意见,后对量刑发表意见。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撰写:

(1)无罪的意见:分不构成犯罪和不构成指控罪名两种情况:

首先应当具体阐明无罪的具体理由,应分“案件事实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达不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不够成犯罪”三种情形表述。

其次应当简述案件证据情况,包括案卷中的证据情况及律师调查取证情况。

最后应当写明具体应适用的法律依据(具体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可在附件中附光盘电子稿)。

另外对于不构成指控罪名的情形表述时,仅写明不构成该罪的理由即可。因为是要作无罪辩护,便不可再指明具体应认定何罪,不可充当公诉人的角色。

(2)罪轻意见:

首先应当对办案机关认定的罪名发表意见,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错误需要改变罪名,则应当具体阐述应当改变罪名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情况,并具体写明根据案件事实应当适用何种较轻的罪名,而不能改变为较重一种的`罪名。

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正确,仅应对量刑部分发表意见,应写明是否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形,是否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情形,并注明相关证据情况。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发后一惯的表现及符合取保候审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理由和依据

这部分主要适用于申请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6、总结陈述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意见书的总结,最后总结辩护律师的基本观点和意见,并表明身份与撰写日期。

如: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罪一案,本律师认为(A不构成XX犯罪,B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C应当改变罪名为XX罪,D构成XX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能够保证诉讼)。建议以上法律意见,恳请贵院参考并采纳!

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最后,在意见书主体撰写完毕后,还应当写明附项内容,主要应当撰写本案证据情况及需要办案机关调取的证据线索,最后附电子文稿光稿以方便办案机关查阅。

篇十九:刑事法律意见书格式

xx县人民检察院、尊敬的检察官:

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xx亲属的委托,指定我作为其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判阶段的辩护人。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及查阅相关案卷,辩护人非常感谢检察官认真办案的态度,辩护人对本案犯罪事实及盗窃罪名无异议,但同时辩护人认为本案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法定从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所以有以下两点建议向贵院提起,希望能采纳其中之一:一、建议做出不起诉决定;二、如果本案提起公诉,建议在量刑时公诉机关能建议适用缓刑。辩护人提出以上法律意见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首先,犯罪嫌疑人xx犯罪情节轻微。

1、盗窃数额低,数额过量刑起点不多。此次盗窃行为的被盗物品为一辆半新的摩托车,价值不高。

2、被盗物品已追回,没有给受害人造成实际损失。

3、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参与实际的盗窃行为,他的最初目的也只是参与销赃,而且最终也未完成销赃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盗窃公私财务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2.全部退赃、退赔的。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此解释的此款规定。

二、其次,犯罪嫌疑人xx有以下法定从轻或酌定从轻情节。

1、xx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另一犯罪嫌疑人王xx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好,坦白的比较彻底。

2、xx协助办案机关抓住了本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王xx。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其行为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xx是从犯,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不论是从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供述,还是根据其共同犯罪同案犯的供述,在此次共同犯罪中xx仅起到辅助作用、次要作用。提出犯意的不是他,具体实施的也不是他。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xx无犯罪前科,系初犯。

xx在此之前从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一贯表现良好,从主观上来讲,xx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当时参与盗窃也只是因为年少无知、法律意识淡漠,其受所处生活环境的影响,没有意识到到此次行为是涉嫌盗窃行为。

5、xx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综上,辩护人认为xx的盗窃行为主管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且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并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可以不予起诉、不判处刑罚或给予较轻的处罚。

以上意见希望检察官及公诉机关能予以采纳,非常感谢。

辩护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十:专家论证意见书

专家论证意见书

xxx担任记录

上述专家认真审阅了该所律师xxx提供的下列证据: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上述专家就上述证据,并针对本案一审判决,发表综述意见如下:

一、

二、

三、

四、

以上意见,敬请二审法院予以考虑。

参加论证会的专家签名:

x年x月x日,xxxx律师事务所邀请在京部分知名专家就xxx案进行了论证。参加论证的.专家有:

==============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职务)

xxx担任记录

上述专家认真审阅了该所律师xxx提供的下列证据: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上述专家就上述证据,并针对本案一审判决,发表综述意见如下:

一、

二、

三、

四、

以上意见,敬请二审法院予以考虑。

参加论证会的专家签名:

篇二十一:专家论证意见书

x年x月x日,xxxx律师事务所邀请在京部分知名专家就xxx案进行了论证。参加论证的专家有: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职务)

xxx担任记录

上述专家认真审阅了该所律师xxx提供的下列证据: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上述专家就上述证据,并针对本案一审判决,发表综述意见如下:

一、

二、

三、

四、

以上意见,敬请二审法院予以考虑。

参加论证会的.专家签名:

篇二十二:刑事法律意见书格式

一、刑事法律意见书的概念、特点、作用

1、概念:刑事法律意见书是辩护律师在接受刑事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后,通过会见当事人、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根据其所掌握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各阶段向办案机关撰写并提交的其认为已方当事人无罪、罪轻意见的专用诉讼文书。

2、特点:(1)阶段性(2)说理性(3)有效性

3、作用:辩护律师实现有效辩护的有效工具。

二、刑事法律意见的种类

1、立案阶段申请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

2、审查批捕阶段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3、审查起诉阶段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改变起诉书中认定较轻罪名、认定从轻量刑情节、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

4、审判阶段开庭前阐明初步辩护意见的法律意见书。

三、如何撰写法律意见书,格式、主要内容有哪些?

(格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涉嫌XX罪一案申请检察机关对其(改变强制措施、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1、办案机关(公检法):

2、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情况,案件受委托情况、受委托后所做具体工作,对办案机关认定何种罪名。根据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现提出以下几点法律意见,供贵院参考:

3、对案情简要陈述

(1)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

(2)辩护律师认定的事实(按犯罪构成、七何要素表述,言简意赅)

(3)辩护律师对认定案件事实的意见表述(我方认定办案机关认定事实有误)

4、通过律师工作后对此案的基本观点(先对定罪发表意见,后对量刑发表意见)

(1)无罪的意见:

首先应当具体阐明无罪的具体理由(案件事实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达不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不够成犯罪);

其次简述案件证据情况(案卷中的证据情况及律师调查取证情况);

最后写明具体应适用的法律依据(具体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附件中附光盘电子稿)。

注:分不构成犯罪和不构成指控罪名两种情况。

A.不构成犯罪(案件事实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达不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不够成犯罪)

B.不构成指控罪名(仅指明不构成该罪的理由即可,如作无罪辩护,便不可再指明具体应认定何罪,不可充当公诉人的角色。如作罪轻辩护仅可指明比原认定罪名较轻量刑的罪名)

(2)罪轻意见:应当首先对办案机关认定的罪名发表意见,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正确,再对量刑部分发表意见(是否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形:自首、立功、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从犯等)

注:不应指明加重量刑的情节:如累犯等加重处罚情节。

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错误需要改变罪名,则应当具体阐述应当改变罪名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情况,并具体写明根据案件事实应当适用何种较轻的罪名(不能改变为较重一种的罪名)

5、犯罪嫌疑人案发后及一惯的表现及符合取保候审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理由和依据。(申请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

6、总结陈述: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罪一案,本律师认为(A不构成XX犯罪,B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C应当改变罪名为XX罪,D构成XX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能够保证诉讼)。建议以上法律意见,恳请贵院参考并采纳!

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附项:本案证据情况及需要办案机关调取的证据线索

四、三个诉讼阶段法律意见书的特点及写作要点提示。分不同阶段提交的意义

1、侦查阶段:立案、审查批准逮捕阶段提交。重点在于申请改变强制措施,注意提交的时间点与办案人的办案节奏,实现有效沟通,分析法律意见被采纳的可能性,从而实现有效辩护。

2、审查起诉阶段:提交法律意见书的目的在于:

(1)说服检察机关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不起诉决定;

(2)改变原认定较重罪名为较轻罪名(如寻衅滋事改变定性为故意伤害轻伤);

(3)认定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自首、立功、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从犯等);

(4)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注:实现以上任意一点即可达到有效辩护)

3、审判阶段:提交意见书的目的在于说服法官采纳辩护意见,做出有利于已方当事人的判决。是辩护词的有效补充或辩护词的前置法律文书。

五、何时提交法律意见书,如何实现有效辩护?注意要点有哪些?

1、注意公、检、法三机关的办案特点,各阶段办案人的办案节奏。

2、三个阶段提交意见书关键时间提示

立案后:拘留后一周左右时间。

审查批捕阶段: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三日,办案人作出确定性意见之前提交。

审查起诉讼阶段(最长六个半月的审查期限):办案人撰写审查报告之前提交。

审判阶段:法院开庭前,先于辩护词提交。

3、如何说服办案人,实现有效辩护:注重说理,法理和情理的结合,要在办案人作出确定性意见之前提交意见书并积极说服办案人采纳我方意见。

注意与办案人交流时的“潜台词”(要求律师调取从轻、减轻处罚的证据,要求律师说服嫌疑人赔偿被害人等情形)

4、法律意见应具有一致性,不能出现逻辑性错误(法律意见书中既有无罪意见,又有罪轻意见)

如:意见书开始写明无罪意见,后律师为保险起见在后半部分写:退一万步讲,即便嫌疑人构成XX罪,也应当从轻处罚。

这样做的弊端,首先是法律意见书前后逻辑混乱,其次给办案人看后感觉律师自己认为嫌疑人无罪的意见也不太可靠。

六、法律意见书是否应当给当事人查看?辩护思路是否应当听取委托人意见?(争议或讨论的问题)

1、法律意见书可以给当事人看,但搜集的证据,侦查案卷内容绝不能给当事人及其亲属看。

可以将法律意见书撰写两份(一份对办案机关、一份对委托人),但基本内容应当一致,但应有所区分。

2、应当听取委托人意见,因为委托人一般不懂法律,所以法律意见书的撰写不应仅限于委托人意见。辩护律师应当独立行使辩护权,但不应超越委托人委托的权限。

七、法律意见书形式方面应注意事项

1、文书中一定不要出现错别字,不能出现常识性错误(专业、认真程度的体现);

2、文书中要用法言法语,案件事实要分层次撰写,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

3、提交法律意见书同时向办案机关提交电子文稿光盘。

综上所述,写好一篇刑事法律意见书不仅需要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对案情的全面把握、对案件的定性思考、对法律的深入理解,更需要掌握一些写作方法和写作技巧。一篇好的刑事法律意见书不仅可以准确无误地向他人传递律师的意见,而且很有可能在侦查阶段起到“一举定乾坤”的作用、在审查起诉阶段起到“临门一脚”的作用、在案件发展势头不利时起到“乾坤大挪移”的作用……因此年轻律师在平时办案过程中一定要有意识的培养自己的写作能力,在重视提高自己“说”的能力的同时,不忘培养“写”的能力,力争每一篇刑事法律文书都不仅能做到“达”,即通顺明白,而且能做到“雅”,即词语得体,简明优雅,最终实现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有效辩护。

篇二十三: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

鉴定结论是指在诉讼活动中,为查清案件事实,按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由司-法-部门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认定、特定检验、综合分析所作出的书面结论性意见。鉴定结论是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之一,在诉讼中鉴定结论除具有其他证据共有的功能,即法官借以查明案件事实,认定案件性质外,还以其专门的、特殊的判断和认定方式,使那些初步具有证明作用的材料呈现出特有的证明力。但是,从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鉴定结论只是证据材料的一种,没有预定的证明力,不具有优先采信或必须采信的证据地位,其必须经过当事人质证和法官审核,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鉴定人几乎不出庭作证,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主要取决于法官的立常然而,由于法官在认知方法、法律素质和对案件的理解思考等方面的差异,其对鉴定结论的认识、理解和最终评判都是不同的。由于对鉴定结论所持的`态度不同,案件的判定结果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司法实践所追求的判定结果的同一性、必然性受到了挑战。因此,笔者就如何审查鉴定结论谈点自己的看法,以期能起抛砖引玉之效。

一、对鉴定结论形式要件的审查

(一)对鉴定主体进行审查

1.审查鉴定机构、鉴定人是否合法,是否具有鉴定资格。法律规定,对有关专门性问题的鉴定,有法定鉴定机构的必须由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只有在无法定鉴定机构的才由法院指定或委托其他鉴定机构或人员进行鉴定,这说明并不是只要具备专业知识就可以随便进行鉴定的,即便其鉴定结果有可能是正确的。比如临床医生写的伤情证明和医疗费用的证明,伤害致死案中由病理学家解剖后作出死亡原因的报告。这些如果不是由法院指定,都是不能作为鉴定结论或者相当于鉴定结论的证据来使用的,因为鉴定主体不合法。同时,鉴定人必须是成年的公民,即年满十八岁的公民。这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只有成年人智力才健全,才能承担鉴定任务;二是成年人才能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审查鉴定人是否具有解决专门性问题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经验。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对专门性问题的认识结果,这一认识结果是建立在鉴定人专门知识、技能和经验基础之上的。通常判断鉴定人是否具有专门知识、技能和经验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是否接受过专门训练,取得某种资格;二是在某一领域的理论和学术成就如何;三是是否有从事某种行业的经历。具体考虑的因素有专业教育、执业的年限、职业技术职称、科研成果、鉴定经验、执业证书年检等。

3.审查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律所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鉴定人是诉讼参加人,因而其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回避的规定,即其必须是控辩双方以外的保持科学立场的中立人,否则,其所作的鉴定结论应视为无效结论,不予采纳。具体来说,鉴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二是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是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四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

4.审查鉴定人是否具有诚实、客观、公正的品格。实践表明,凡是需要鉴定的事项一般是比较复杂的,也是比较关键的。鉴定人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言九鼎、举足轻重。这就要求鉴定人应当具备其职业需要的品格,而诚实、客观、公正是鉴定人所必须的品格。所谓诚实是指要敢于讲老实话,讲经过科学鉴别所得出的结论;所谓客观是指鉴定过程中一切均要从鉴定材料出发,不搀杂使假,按照原始的材料遵循严格的程序,本着科学的精神,作出正确的结论;所谓公正是指鉴定人站在对法律和事实负责的立场上进行鉴定,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二)对鉴定内容进行审查

1.审查鉴定内容是否属于鉴定机关业务范围。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所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执业类别开展鉴定业务,不得从事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司法鉴定事项。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超越其被核准的鉴定业务范围从事鉴定活动,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应为无效的鉴定结论。

2.审查鉴定客体与案件之间有无关联性。只有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所需要的,对与案件事实有关联性的客体作出的鉴定结论才可以在诉讼中使用。如对一把作为凶器的水果刀进行鉴定,鉴定要求是判明刀上遗留的血型和指纹,那么鉴定结论中关于遗留血型和指纹的部分可运用于诉讼,而证明其他无关内容的部分就不应该在诉讼中被采用。

3.审查鉴定内容是否具有专门性。按照法律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专门性问题鉴定制度。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可分以下几类:一是内容涉及法律专业以外的学科、专业或领域的问题;二是需要运用专门知识、理论、经验来判断和认识的问题;三是需要专门技术、手段、方法检验或处理的问题。如果鉴定内容不具有专门性,其结论就不应该在诉讼中被采用。

4.审查鉴定人所采用的技术设备是否先进,操作程序是否规范,采取的方法是否正确。具体包括审查鉴定人运用仪器设备的条件是否先进;技术检验手段是否完善;检验步骤、方法是否正确;其所获得结论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如何等。在鉴定中,往往只要在某一个环节出现差错,或检测不到位,都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正确性和可信度。当然,进行该项审查时会涉及到许多专业性技术问题,可能为办案人员所不能理解,出现这种情况,可通过向专家咨询予以解决。

5.审查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充分,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具体要审查鉴定材料的来源是否合法;鉴定材料的发现、提娶处理、固定方法是否符合科学要求;鉴定材料提取的部位是否准确,在储存、运送过程中有无遭到损坏;鉴定材料有无变形、伪装;鉴定材料的性状、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如果鉴定材料在来源真实、数量充足、具有可比性这三个条件中缺少任何一个,我们都可以怀疑鉴定结论的科学性、正确性。

6.审查鉴定时间是否恰当。由于某些检材会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因此在不同的时间对同一检材进行鉴定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比如对水泥的安全性检测,对检测的期限要求就相当高,如果不在有效的期限内对水泥样本作出检测,其结论往往是不真实的。

篇二十四:关于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

案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起诉书号:兴检公刑诉[20xx]33号

审判长、审判员:

在今天公开审理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法庭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分别就自己参与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物证。以上证据均当庭经被告人进行质证,已充分地证明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共同作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下面,公诉人就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构成,犯罪的根源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为了非法谋取他人财物,相互勾结在一起,事先预谋,分工明确。马文艺、郑彦康伙同范少聪、王利强于2012年4月17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诈骗他人财务,危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观上,该犯罪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被危害的权利主体的不特定性。行为人在侵害开始时就没有明确具体的人和物,而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或者是行为人的初衷是要针对具体的人和物进行侵害,但由于行为本身的高度危险性,在危害特定对象的同时,也随时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中,四被告人虽然是事先选定了一个特定的被害人及所驾驶的车辆作为侵害对象,但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案件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多、车速快,这种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行为可能随时危及选定目标以外的其他多数车辆,使其发生追尾或其他车毁人亡等不确定的难以预测的严重后果,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

三、主观上,被告人具有明知的犯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要求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危险后果具有“明知”的认识。就本案而言,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肯定对造成所选定车辆上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事先有明确认识,属于直接故意;同时,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被告人也应该能够明确地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的这种行为,极其容易造成对选定目标以外的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但却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四、该犯罪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每年都造成相当多的人死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尤其如此。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刑法》已经列举出来的其他四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受损,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可以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

五、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根源及量刑意见。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四人于2012年4月17日相互勾结,共同作案,除了四个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存在侥幸心理外,还与四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奉公守法、规矩做人,自私、狭隘的本性是分不开的。常言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四个被告人,你们想得到财物,不通过正常渠道如劳动、打工等方式取得,而是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来诈取他人财物,危害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你们是于心何忍?而且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的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要更严重。

我国《刑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被告人犯多大的罪,就应当依法判处其相应的刑罚。我们认为,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公民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马文艺、郑彦康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范少聪、王利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四位被告认罪态度较好,故建议判处被告马文艺、郑彦康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被告范少聪、王利强两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

以上意见,建议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

公诉人:王彦莉、李虎

二〇xx年六月十日

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陈力丰

案由:故意杀人

起诉书号:白检刑诉[20xx]1201号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今天,抚松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力丰故意杀人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4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刚才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陈力丰,宣读并出示了大量书证、证人证言,尽管被告人陈力丰在某些环节上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但大量的证据已足以证明被告人陈力丰故意杀人弊的犯罪事实,其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为更好地履行公诉人的职责,阐明公诉人的观点,现就本案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本案犯罪事实清楚,基本做到了证据确实、充分。

在刚刚结束的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对被告人陈力丰进行了全面讯问,陈力丰虽当庭翻供,但是,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查笔录、物证、书证等大量证据来证明案件情况。

被告人陈力丰在公安机关接受第一次询问时虽否认王震一家为其所杀,但其并未能通过公安机关委托专家对其所做的测谎生理心理学实验,可见其第一次所做的无罪陈述不实,不能采信。被告人提出其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第二次认罪供述系由于刑讯逼供所做的虚假陈述,但从公安机关提供的看守所体检报告表可以看出,被告人陈力丰在进、出看守所前后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身体无明显伤痕,可知其身体状况良好,并未遭受其辩称的殴打、逼供行为,因次,其所称的刑讯逼供行为并不能成立。被告人第三次在对检方所做的供述中同样承认了其杀人事实,因此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供述不能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的尖刀上面有陈力丰的指纹,且证人刘江宁出庭作证证明陈力丰在案发夜晚8点至10点曾带此刀在其餐馆吃饭喝酒,并且情绪十分异常,于10点30分离开。陈力丰虽辩解其吃饭后径直回家睡觉,但并未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一点,其也不能对其为何丢掉尖刀做出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的发现的鞋印经鉴定与陈力丰的体貌特征吻合,在灯具开关上提取的指纹与尖刀上的指纹经专家鉴定,其吻合度亦达到行业标准,足以认定现场痕迹为陈力丰所留下,证明陈力丰曾带此尖刀到过案发现场。以上种种行为结合在案证据表明,被告人陈力丰所作的辩解,既缺乏逻辑基础,又没有证据支持,请合议庭依法不予采信。

由白山市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害人所做的尸检病理报告书可以得知,王震一家三口系被同一把尖刀刺入致死。以上证据来源合法,与本案均具关联性,经当庭质证,均具有证明能力,且各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本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力丰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陈力丰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陈力丰因被害人王震欠其5万元与王震产生矛盾,因讨债不成便心生仇恨,遂于2012年5月30日晚持刀至王震家,杀死了手无寸铁的王震一家三口。

被告人刘陈力丰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具有构成要件该当性;其实施犯罪行为时,没有任何违法性阻却事由,故其行为具有非法性;其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在案证据表明,其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故有责性在本案中不言而喻。因此,被告人陈力丰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三、被告人陈力丰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从严惩处。

包括我国法律在内的世界各国法律,均无一例外地将生命作为所有价值的根源加以特别严格的保护,这既体现了对生命本身的关爱,又充分表达了对人权的尊重。在我国,任何人均无权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而我国刑法和司法实践,也历来将故意杀人罪作为重点打击的对象。被告人陈力丰无视国法和他人生命,在与王震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后,不仅在当天夜晚杀害了王震本人,为了灭口还残忍地杀害了王震手无寸铁、完全无辜的妻女,制造了这起令人震惊的灭门惨案,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是对法律和道德的无情践踏,如不依法从严惩处,将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陈力丰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请合议庭依据本案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判决。

公诉人:黑俊鲜、张语时

20xx年5月14日

篇二十五:关于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

案由:抢夺

起诉书号:01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我受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就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犯抢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过刚才法庭调查查明,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自20xx年2月22日晚23时许,飞车抢夺了被害人王月明价值1080元西门子L3508型手机。20xx年2月22日24时许,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伙同陈小二、阿树四个人飞车抢夺开摩托车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包内物品估价4145元。这两个抢夺事实通过举证被害人的陈述、书证、物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已得到充分证明,这些证据互相印证,相互吻合,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因此,认定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实施抢夺他人合法财物的犯罪事实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二)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飞车抢夺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据是:

1.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是正常的成年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抢夺罪的主体要件。

2.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飞车抢夺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财物的所有权,符合抢夺罪的客体要件。

3.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飞车抢夺了边过马路边打电话的被害人王月明的手机及开摩托车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符合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4.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抢夺他人手机、手提包,经鉴定数额巨大,符合抢夺罪的客体要件。综上所述,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已符合抢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已构成抢夺罪。

(三)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犯抢夺罪的社会危害性及给人们的教训。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公然以飞车抢夺的方式夺取他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更使被害人雷惠新、王月明蒙受了经济的损失。飞车抢夺不仅破坏了公民的财产安全,而且可能照成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的稳定。

追求丰富的物质生活,只能通过勤劳致富来实现,决部允许以抢夺他人财物获取非法利益。作为本案的公诉人,看到两被告人因贪欲之害,铤而走险,走上今天犯罪的道路,为此深感遗憾。“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大量证据面前,法律总会以其客观、公平、公正、适当的方式体现其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之价值的。因此,希望通过今天的庭审,两名被告人能够深刻反思自己飞车抢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此为戒,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四)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应负的刑事法律责任。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抢夺罪,应当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量刑,并处以罚金。根据20xx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其犯罪数额和认罪态度,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依法对其定罪量刑。

公诉人:卢敬惠

二0xx年七月二十五日

篇二十六:辩护律师意见书

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

并尊敬的魏*丽审判长、左*娜法官:

本律师接受刘*培受贿一案被告人之妻孙*琴委托并经他本人确认,作为刘*培的辩护律师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首先对法庭能接受我的辩护工作表示赞赏:因为尽管刑诉法第43条对当事人在诉讼中更换辩护人有明确规定,但有的法庭还是百般阻挠、十分不情愿。在这个问题上贵院及法庭自觉尊重法律、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应当得到肯定。

在了解本案前段的诉讼过程后,我十分遗憾地发现贵院在审理此案期间存在不少的于法无据或有法不依的情形。作为辩护人因职责所在,我不得不向贵院和诸位法官提出。

一、 贵院对刘*培受贿案没有管辖权。

刘*培被控的犯罪行为或结果没有一起发生在湾里区。贵院所受理的湾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由南昌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刘*培受贿案(庭审笔录记载由中院于2013年8月19日指定,之后主审法院也向本律师说明由中院指定)不是一个单独案件。在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当中,没有一起是刘*培一人单独所为,均与他人共同实施受贿行为,也就是说此案分明是明确的共同犯罪。我们注意到同案当中的万*扬案由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宋*民、李*忠、李*勇等人的案件分别由南昌市下属的各个区县法院管辖,并且已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条明确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2条第4款也明确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之所以作出这样强制性管辖规定,不仅是查清本案事实的需要,也不仅是从节约司法资源的角度考虑,更是对同案犯起码的司法公平考虑。按照目前的违法分案审理,同案不同审级的情形,也就等于剥夺了刘*培等人的实质上的上诉权。

因此,你院审理此案是严重的程序违法,毋庸置疑,严重的程序违法之下的一切审判活动都是违法的。

不管这样强行的人为分案起诉、分案审判的决定是南昌市检察院、南昌市中级法院作出的,还是由省级司法机关,哪怕是更高的什么机关或者领导作出的,这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贵院作为执行机关难辞其咎,而案件的承办法官则是违法行为的直接执行者,必然要承担违法审判的法律责任。

另外,据悉贵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常务副院长黄*夏曾在湾里区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并参加了对刘*培受贿案的侦办工作,目前又主管贵院刑事审判工作。本辩护人目前没有确切的证据,但诚如是,再由贵院审理此案,明显不合适。

刘*培的其他辩护律师也对贵院管辖权提出异议,主审法官于7月14日向本律师说明:贵院也曾以书面形式报告南昌市中级法院,南昌中院只是口头而不是相应的、必须的书面形式维持了对贵院管辖的指定。据同案中其他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向中院有关人员询问,得到的信息却是南昌中院并没有指定!

本律师再次就管辖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强调:上级法院的违法行为不能成为下级法院违法审判的理由,而审理此案的合议庭成员无疑是违法审判的直接责任人。作为辩护律师,本人将会对贵院的严重违法问题行使一切法律不禁止的控告和申诉权。

二、贵院违法管辖,强行审理中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违法行为或严重的失职行为。

(一)刘*培于2012年4月16日晚被湾里检察院侦查人员从湖南长沙明珠酒店抓走,并于次日解押回湾里检察院。而案卷里的法律文书显示,同年4月23日才对刘*培实施刑事拘留。也就是说,从4月16日到4月23日长达七天的时间里,刘*培被侦查机关及工作人员非法拘禁于湾里检察院的审讯室,对这一严重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刘*培在庭审中多次强调,但贵院并没有查明。

(二)贵院曾召集诉讼参与人观看部分审讯同步录像(应当是全部录像),但并没有让作为直接当事人的刘*培参与,严重侵犯了刘*培的诉讼权利,也使得非法证据排除连走过场都显得太不完美。

(三)没有真正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被告人刘*培刑讯、威逼之下形成的供述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

(四)未按照刑诉法第182条第3款的规定,给被告人送达开庭传票,这样使得被告人对庭审没有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贵院在2013年10月30日开庭审判此案,直到次年7月3日才拿庭审笔录到看守所让被告人阅读、签名。且整个庭审笔录没有审判长、辩护律师的签名,违反了刑诉法第201条、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诉法解释第238、239条的规定。

(六)法庭拒绝辩护律师查阅、复制贵院向上级法院报批延长期限或公诉机关补充侦查的这些重要诉讼文书。这严重地违反了刑诉法38条的规定,侵犯了辩护律师起码的知情权,影响了辩护律师的辩护工作。因此,我有理由认为贵院对刘*培一案的审理已经严重违反了刑诉法第96、97条的规定,应当立即释放刘*培或变更强制措施。

(七)庭审笔录第2页倒数第7行记载:“刘*培故意伤害一案”,如果是笔误,本律师表示可以谅解;如果说要用捏造出的“故意伤害案”来搪塞违法指定,则十分荒.唐。

综上,本律师的意见是:

一、立即释放刘*培或变更强制措施,因为本案不但程序上严重违法,实体上更加荒.唐。少羁押一天,少被动一分。

二、立即将此案退回公诉机关或南昌中院,此案在贵院搁置一天,违法状态就持续一天;待同案的焦*军、江*才二人起诉后(如果有起诉的可能的话),一并与万*扬案并案审理。

尊敬的各位法官:

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 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作为法律人,辩护律师应当也必须尊重法官,但法官也必须尊重法律这个唯一的上司。我们也深知在不好的法治环境里,法官的上司可能不是法律或不主要是法律。但是一个肆意草菅人命、枉法裁判的法官注定不会有好结果。请记住:“在法律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语)。

此致以法律人的敬礼。

刘*培的辩护人:

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刘志强

七月十七日

篇二十七:辩护律师意见书

尊敬的检察官:

河南国基律师所接受嫌疑人王某之配偶王某某的委托,并取得了王某的同意,指派张胜利律师依法承担王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的辩护律师。

辩护律师详细听取委托人所介绍的情况,依法会见了王某,并与委托人及其亲属实地查看了交通事故现场,也向承办交警提交了相关辩护手续文书,简单了解了案件情况;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更是详细研究,也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提起了复核。虽然辩护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不能全部的了解案情,但是基于交通肇事案件的特殊性,现就荥阳市交警部门隐瞒核心事实、错误认定事故责任、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等问题,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提出以下意见:

一、荥阳市交警部门所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事实不清,或故意混淆事实,任意、违法加重肇事司机责任,是不能被采信的

就基本事实而言,事发路口属于干路与支路交叉路口,在支路南北两个路口,也就是被害人安某某南北通行的两个路口均设置了八角形红底白字的“停”字警示性交通标牌。

但令人奇怪的是,在郑公交认字(2015)第00047号事故认定书中,关于“道路情况”中却没有记载、没有认定南北通行路口设置的这两个“停”字交通警示标牌!这显然属于事实不清!

实际上,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据交通标牌国家标准,在此交叉路口,依法享有优先通行权的是干路的机动车辆。

另一方面,即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9条第二项,被害人安某某在交叉路口也应该依法慢行、瞭望,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也就是说,即使忽略“停”字警示标牌,事故发生时候依法享有优先通行权的不属于被害人,而是属于机动车驾驶司机王湘。

正是因为被害人违反交通规则,强行、抢占道路,方才发生交通事故。而事故恰恰发生在北半幅,就在申请人安某某由南向北的右侧。

所以,方方面面来看,荥阳市交警部门所认定的被害人享有优先通行权既不符合客观事实,也不符合法律法规——根本上就属于故意混淆事实,任意、违法的认定被害人拥有优先通行权。

二、根据《河南省道路细则 》附件“过错行为分类表”中第14条、15条、44条,被申请人安青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9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第一款——而过错行为分类表”中第14条、15条、44条,均属于主动型行为过错类型,都是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的。

《河南省道路细则 》是公安部明文授权地方公安机关制定的,是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所制定的,是明确、具体的责任认定规定——其更重要的意义也是对于交警行政权力的一种限制!

但涉案事故认定书明显违反这个细则,也是属于违法的!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前5日就刑事拘留肇事司机,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也没有依法向肇事司机方面公开所取得证据,这些均是明显的、严重的违反程序的行为

首先,6月22日上午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王某当日就被刑事拘留;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的时间则是6月28日——没有认定事故责任,没有深入调查取证,就已经刑事拘留肇事司机,这不仅仅是违反刑诉立案程序问题,分明就是别有用心、试图巧取豪夺。

其次,根据《道路事故程序规定》第47条第二款,发生死亡事故的,交警部门应当在事故认定书制作之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但荥阳交警大队至今未向申请人方面公开证据。这也是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

总而言之,本案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被害人安某某严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强行抢占道路所引发的。若果说肇事司机存在过错行为的话,则是没有按照三角形黄底黑字“慢”的指示标牌减速行驶——但若果被害人骑行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对于限速80公里每小时的平整路段,机动车即使减速也不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所以,肇事司机的这种过错行为充其量属于被动型的过错行为!

纵观本案,荥阳交警部门故意颠倒事实、加重肇事司机责任、又严重违反程序,不由得让人疑窦纵生,这似乎就是别有用心、意图巧取豪夺!

另外,嫌疑人王某年龄已经55岁,没有犯罪记录,也属于在编在职人员,收入稳定,拥有住所;况且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实在没有逮捕必要。

以上意见,望检察官予以采纳。

辩护律师:河南国基律师所

张胜利 律师

七月二日

篇二十八:辩护律师意见书

某某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

李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接受其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2012年12月29日,因证据不足未被批捕,同日贵局对李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现已三月有余。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以上规定,李某被取保候审期间,贵局也不得中断对该案的侦查,亦即不得拖延。

实体上分析,李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从辩护人的角度来看,不是证据不足的问题,而是是否构成该罪。批捕程序中,辩护人已向某某县检察院递交书面律师意见书,其中就详细阐述了本案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从本罪的主客观要件上分析,本人还是坚持认为李某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请贵局再仔细斟酌之。

从证据收集程序上,涉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先后被取保候审。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几天后即被取保。就是说,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均已获取。被害人(控告人)的陈述早已有之,也提交了相应的书证——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虽然未亲眼所见控告人提交的该书证,但推测缺少不了这一控告关键的证据;李某父亲处也保有一份《购车协议》)。关于涉案车辆的转让、过户信息,我想贵局也应已掌握。因此,辩护人认为本案的主要证据应该说都已基本收集到位。凭此如仍不能确凿定案的话,时间恐也难以改变这一切。

实践中,有些案情并不复杂、取证并不困难、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的案件,往往会被拖延至取保候审期满后再结案:或移送,或撤案,甚或不了了之。甚至,取保候审结束后,再变更为监视居住措施,继续拖延。辩护人认为,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精神的行为,既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威信,也有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不能及早得到最终的司法处理结果,而使其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辩护人请求贵局依法尽快侦结此案,或移送,将李某交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或撤案,还李某清白之身。以上意见,请贵局慎思,并期待尽快给予答复。

此致

李某辩护人:李军律师

3月11日

篇二十九:家长意见书

家长意见书

尊敬的地区小学领导及班主任

我们是四年级(4)班的家长,我们全体家长为了子女的学业在此提出一个意见望校领导及班主任能够采纳。

首先我们班级的数学老师是从二年级开始代课,在近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从子女的口中得知数学老师有经常请假的现象,这不仅仅影响了孩子正常的学习时间,同时为了赶时间和课程老师讲课速度加快,使小孩无法跟上,导致小孩的数学成绩徘徊不前。

其次我们在询问孩子作业状况时发现,数学老师在批改完作业以后,对作业当中出现的错误除了打叉以外从来都没有在课堂上进行过讲解,这样导致孩子在学习过程中只能学到简单的数学知识,而对出此刻作业上的一些比较难和复杂的题目无从下手,只能乱写,加上很多家长也不懂这些数学题目,老师只是批改而不讲解使小孩对数学的学习兴趣越来越淡了,而我们家长除了发愁却没有任何的办法。

再次,我们听说数学老师任教多年,但只是任过一年级到三年级的数学课,从未交过三年级以上年级的数学课。虽然这只是听说,但为了孩子的将来,我们作为家长时刻都在担心孩子的学业,毕竟数学是一门很重要的科目,而且在参加内地班小考的时候,数学成绩是关键,数学成绩不达标是不行的。小孩此刻已经到四年级了,能够说数学这个科目学起来会越来越难,让一个没有经验的数学教师担任我们班级的.任课教师,这让我们家长更担心孩子今后的数学成绩。

我们虽然提出了数学老师的一些缺点,不是针对本人,而是我们每一个家长都期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多学到一点知识。这只是作为父母最低限度的要求。为此期望同时恳请校领导及班主任为四年级(4)班更换现任的数学老师,派一位有经验的数学老师以便提高孩子的数学成绩。四年级(4)班的全体家长在此恳请校领导及班主任采纳意见。

四年级四班全体家长

2013年5月5日

篇三十:家长意见书

家长意见书

尊敬的学校及系部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__的家长,__在贵校已经经过了三年的学习,已经初步掌握了所学专业的理论,拥有基本的实践潜力,经过和__的沟通,了解到__已经联系了___单位去实习。透过我们从各个渠道,了解了此次实习的____单位。此单位的文化用心向上,对培养___的工作方式和理念有十分好的向导作用。此单位的管理系统谨慎,稳定,对提高她(他)的工作技巧和积累经验有着很好环境。另外此公司所带给的实习职位,比较适合她(他),也是她(他)所感兴趣的。我作为家长,期望不要错失此次好机会,期望学校及系部领导同意。此致敬礼!

家长签字:

__年__月__日

篇三十一:家长意见书

1.星期六尽量不要把学生赶回家,学生家太远,来回消费较高。

2.对于补课方面,一致要求补课,这样对学生有好处。

3.另外,对于学校宿舍里的电话也有一些意见,认为不方便,不是很好联系自己的孩子,不能很好的掌握孩子的状况。

4.对于学生配带手机,认为学生还是不配带手机最好,学校的这种要求,管理比较合理。

期望学校对学生管理严格,星期六也补课,让学生在学校多学些知识。同时也期望老师更加敬业,能将自己所学的知识

都传授给自己的孩子。让孩子能有足够,完整的知识。对于寒假补课是大力支持,一致同意。期望在补课期间对学生严格

管理。对于学生吸烟应严格管理,让学生在学校有个好的习惯。对于犯错的学生要以教育为主,不能让学生罚站,回到教室

上课,不能耽误学生的学习。

篇三十二:审计报告意见书

××(被审计单位):

受××(提请审计的'单位)的审计委托,审计处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审计人)任你单位××(职位)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呈你单位征求意见。请在本征求意见书送达后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经你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后附的审计报告返回给审计处。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审计处将视为同意审计报告。

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审计处

年 月 日

篇三十三: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核发。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申请人需取得产业主管部门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文件。

五、申请材料

业务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所需资料名称: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文件;

2、建设单位向省建设厅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报告;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项目所在地县(市)、市(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地区行署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盖章;

4、标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A3图幅,交通、输变电及管道工程的地形图按实际情况确定)2份,项目所在地县(市)、市(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地区行署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盖章;

5、大型建设项目应附送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选址规划;

6、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选址意见;

7、项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地区行署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

8、项目选址相关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图纸,项目所在地县(市)、市(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地区行署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盖章。

六、申请表格(格式文本)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无电子文档)

七、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八、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贵州省建设厅

九、非行政许可程序

第一步:备齐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规划处;

第二步:规划处处长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办理;

第三步: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

第四步:工作人员提出选址意见,经处领导初审同意后,报总规划师及分管厅长审定;

第五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非行政许可时限

申报材料收齐后30个工作日。

十一、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该项目最终未经审批或核准,即自行失效。

十二、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支撑性文件。

篇三十四:规划意见书

为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建设与环境整治,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进程,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发〔20**〕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村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与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规划先行、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出、稳步推进,政府引导、民主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村庄建设规划体系,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达到村庄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美化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采取“突出重点,先行试点,分期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计划用1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鑫源村示范村的`规划建设与环境整治任务。

(一)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因村制宜,突出特色,改善环境,促进发展”的原则,高标准编制村镇规划,构建示范村规划体系。

(二)设施建设与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1、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即村庄主要道路硬化、绿化工程:村庄组级主要道路平整、硬化,道路两旁净化、绿化;建筑物整饰工程:村庄建筑物达到风格基本统一、色调基本协调、窗檐基本规整的标准;房前屋后平整绿化工程;农户庭院整洁,并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人居环境;饮水清洁工程:保护水源地、保障人畜饮水质量,实施集中供水;农村节能推广工程:积极推广太阳能、沼气等绿色清洁能源;圈、厕、厨改建工程:开展猪圈鸡舍、厕所、厨房的改建,根治全乡污染源头,有效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垃圾及农肥集中堆放处理工程:垃圾和农肥集中堆放,进行简易的无害化处理;村庄污水有组织、成系统排放工程:污水集中汇集,避免污水横流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蚊虫滋生。

2、电力电讯。加强供电设施与信息网络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通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供电实行“一户一表”,对供电线路进行整治,减少交叉、跨越,并与电信线路实行隔离。“十二五”期间,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0%以上,固定电话入户率达95%以上,移动通讯信号覆盖率达100%,100%农户用上安全电。

3、公共设施。积极配套和完善文化、娱乐、医疗等公共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可与打谷场统一设置,综合利用;村委会设立村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阅报栏、旗杆等;中心村设立卫生室;建连锁化“农家店”或便民商店。

4、住宅改建。按照“使用功能方便合理、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的要求,对农民住宅采取抹灰粉刷、加檐、平改坡、外装饰、改建外立面等多种方式进行整治与改造。()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住宅内设水冲式卫生间,逐步取消分散的户外厕所。大力推广建房新图集,新建住宅使用耕地的农户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以2-3层为宜,体现单体建筑个性与整体风格和谐统一,形成地方特色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合的村庄风貌。

5、村容整治。农户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率达到90%以上;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公厕,标准不低于30-50m2/千人,建筑面积不低于30m2;家庭散养家畜做到人畜分离,合理集中布置牛栏畜养用地;逐步取消分散的户外生活垃圾池,实行集中处理。拆除影响村庄规划和村容村貌、压占道路红线与地下管线、河道控制线、高压走廊、公共绿地、文物古迹等违章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对废弃池塘、沟槽进行平整,优化村庄出入口环境面貌。

6、生态绿化。按照人均不低于1.5m2的标准布置中心绿地及公共活动场所绿化场地,充分利用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及宅间空地种植经济作物和乡土树种;推行农作物秸杆还田或用作禽畜饲料;对公用池塘进行定期清淤,保持水面洁净。

7、防灾减灾。地处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及时修建防洪堤、截洪沟、泄洪沟、护坡、挡土墙等防灾减灾设施。杜绝在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山洪冲沟等地质危险和隐患地段新建建筑,对此地段上的建筑要逐步迁移到安全地带。公共活动场所要设置灭火器等防火、灭火设备。2层以上住房应进行抗震设防设计。

8、文化保护。列入县级以上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按已批准的规划实施保护;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和公共建筑,有关专业部门要进行充分论证,确定保护、修复的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整治;对古树名木进行登记,挂牌予以保护,不得砍伐、移植、出售,不得在古树名木树冠直投影外5米范围内进行影响其正常生长的各类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支部书记组长,陈邦友、杨能娥担任副组长,张建军、罗明友、慧心骑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

(二)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根据各户的经济水平、自然条件、产业特色等,按照“不求其大,但求其美”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规划建设一批“传承历史文化、巧借山水景观、反映地方特色、体现田园风光、融合现代文明”的新村庄。要以产业为支撑,突出发展旅游型的新型村镇,促进经济发展

(三)完善政策,构建平台。一是盘活土地,筹集建设资金。在节约用地的原则下,实行总量控制、占补平衡,边建设,边复垦;二是加快人口聚集。鼓励农民进集镇生活、居住,对条件恶劣地区的分散村民实施集中搬迁;三是完善机制,鼓励多方投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鼓励集体、个人及社会各方参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经营。

(四)整合资源,项目带动。积极向上申报项目,重点争取国家扶持,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步伐,推进组级公路硬化;加大对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完善配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以沼气池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并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切实改善村容村貌;以水毁农田的恢复、堤渠塘堰的维修、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步伐,逐步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办好村文化活动室、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村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篇三十五:规划意见书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作为审批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法定附件。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鹤峰县容阳半岛(长友公司宗地段)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金海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

建设项目依据:鹤发改投资(**)60号《鹤峰县容阳半岛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规模:90706平方米(长友公司地块66036平方米)

建设单位拟选位置:鹤峰县城容美镇原长友茶厂片区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选址意见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经鹤峰县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提出如下规划意见,必须遵照执行。

1、用地位置、界限、规划技术指标

鹤峰县容阳半岛位于县城南岸,其包含原茶厂、林业局、部分道路用地及相邻的地块,总用地面积2458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90706平方米。

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恩施金海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容阳半岛长友公司地段,其用地位于容美镇原茶厂片区,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鹤峰县容阳半岛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11335.5平方米,规划A、B、C、D四栋建筑,建筑面积66036平方米;用地范围北侧与林业局地段相邻,南侧与茶厂路中线相距10.0米,西侧为规划10.0米宽的滨河路,东侧与一中路中线相距10.0米,具体位置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建筑物的位置详具体的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

按照县规划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审核,该宗地块总建筑面积66036.00平方米,建筑占地地面积为5589平方米。

2、建设单位应遵守的事项

①必须严格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鹤峰县容阳半岛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施工图设计,经图纸审查后报消防部门审核,完成后必须报县规划局进行审核备案,再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②建设过程中应该搞好四周的环境卫生,开挖的各类土方及建筑垃圾不得四处撒落或堆放,必须清运到城建部门指的位置。

③基础开挖及主体施工时,不得对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损害。拟建项目位置必须由规划部门现场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

④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规划道路用地,必须按县规划管理局所出具的规划红线图留出足够的距离。

3、其它说明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它相关批准文件后,必须到县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经县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放线并签发记录后,方可破土动工。

现场踏勘人:****

篇三十六:公司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x总、人力资源部:

xx年月日,接到xx部门转来的关于xxx一事的情况说明。现围绕相关事实及其要求作如下分析:

一、关于案件事实

二、关于xx的要求

1、xxx问题

法律规定

总结提出观点

2、xxx问题

3、其他要求

法律规定

总结提出观点

综上,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法务部提出如下几点处理意见:

一、xxxxxxxxxx

二、xxxxxxxxx

xxx公司法务

篇三十七:选址意见书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单位的选址申请后,必须慎重、仔细地审理建设项目选址要求,并应在法定工作日之内完成审理,提出审理意见。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审核不同意的,也予以书面答复。

审批权限

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篇三十八:征求意见书

范文1: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邵东县审计局

邵审 *征〔20**〕**号

****(主送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审计机关全称或者规范简称)派出审计组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了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专项审计调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自接到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如在此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同无异议。 附件: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

(说明:1. 根据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也可表述为:现将专项审计调查中涉及你单位的有关事项送你单位征求意见。

2.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范文2:校车征求意见书

家长意见征求书

尊敬的家长: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县各级政府有关校车接送的文件精神,除蔡 旗和昌宁外,全县其它中小学从去年开始陆续开通了校车接送。为了既能 确保您的孩子上下学途中的安全舒适,又不影响家长生产劳作和学校周边 交通秩序,昌宁学区计划在近期开通校车接送。 虽然校车接送学生既要增加学校办学成本(其中部分由政府财政负 担) ,又要耗费老师时间和精力,但权衡利弊,校车的优越性仍是无可比拟 的。为此,我校就校车接送学生向各位家长征求意见,请您将自己的意见 和建议告诉我们。 昌宁中学 2012 年 11 月 16 日

家长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其他意见和建议

(请在相应栏内打√)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范文3:征求家长意见书

征求家长意见书

我校是一所地处郊区的初级中学。因为地缘关系,我校一部分学生来自于农村,一小部分来自郊区。因为学生走读就学有以下困难:1、居住地离学校超过4公里。一部分学生虽然能够负担得起车费,但因不通公交车,所以还是交通不便。而打黑车不仅增加了经济负担而且不安全因素剧增。2、家长外出务工者多,相当一部分学生就是“留守儿童”。爷爷奶奶们因素质不高不能辅导,又因年事已高根本管不了正处于叛逆期的初中学生。

那么,不住校的学生生活和学习的情况如何呢?通过一系列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他们除在校时间外,除了老师安排布置的少量课外作业要完成外,大多数时间属于他们自己支配的时间,又因为农村许多硬件实施的不足,如缺书少报,缺少活动器具和活动场地,集体组织的活动就难以开展,因此除了少数学生利用一些时间看看书,做做作业,多数学生的课余时间都是没有目标,没有实效的流逝,甚至有少数学生做一些危险的活动、游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还有部分学生名义上参加了一些稂莠不齐的补课班。实际上出工不出力,反而浪费家长的钱财;辜负了家长的心意。所以,非住校生中绝大部分家长也是愿意将孩子托付给一个值得信任,有良好资质的部门进行全方位管理的。

同时鉴于目前我市教育局提出的“重视后三分之一学生”和“注重义务教育合格率”及将体育成绩以30分为满分计入中考的形势,结合我校原有食堂宿舍的软硬件条件,为落实群众路线教育精神,办人民满意教育,我校提出“三功能一主体”的办学模式改革。旨在改变农村住校生的管理模式,丰富住校学生的课余生活,提升住校生的生活和学习品质,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功能一主体”的办学模式中的三功能即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发展个性特长,进行生活习惯养成教育三种功能,目的在于把我校寄宿班办成浓缩的小社会、开放的大课堂,让学校成为精神的'家园和乐园。一主体即以学生为主体,从学生兴趣、能力和需要出发,为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创造条件、通过更科学人性的管理和活动实践,提供内化过程,开发身心潜能,培养多种技能,陶冶高尚情操,实现培养良好习惯、让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共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效益的目标。

“三功能一主体”的办学模式符合罗杰斯的“人本主义”教育理念也符合马克思关于全面发展的人的规定性和科学发展观。更主要的是它是对新课程理念中广义教学的完美诠释。广义教学以课程资源为教学对象是开放的、他人的、生活的、社会的、自然的。对学生来说,学习的内容变得丰富多彩,不仅来自教材,也来自与老师和同学的交往、各种媒体及日常生活。安排学生从事课外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将书本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广泛利用校内外场馆资源,学校图书馆、各种专用教室、运动场馆等.总之,广义教学是一种面向生活的教学,把教育教学内容从书本里、课堂中引向学生五彩缤纷的生活世界。它高度体现学生日常生活的意义,注意联系学生已有的经验世界、学生熟悉的现实世界和想象中的未来世界,整合、拓展、深化学生对生活的认识和体验,使实践和生活成为学生个人

发展的源头。

我校设置了专职负责生活部主任,并精心选拔了男女各2个专职生管人员。同时,通过学习培训,使他们掌握了必需的教育方法和管理知识,还建立和完善了由学校领导、生活主任、舍务老师、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寄宿生管理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教育管理机制。校长、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经常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及时总结交流管理经验,指出存在问题,还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到学生宿舍、食堂进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在食堂管理方面,我们一是加强校一把手、后勤校长、后勤主任、生活主任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分工、责任细化。做到:一把校长每周深入食堂检查、督查不少于5次,后勤校长每天不少于1次,后勤主任及食品卫生专职管理人员要餐餐到食堂监督检查,每一次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如特别指定一人亲自倒当餐剩余饭菜),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强化对经营过程的监督与指导。二是建立对食堂经营者的监督机制和经济处罚制度。重点从“证件不齐全、没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学校饮食卫生制度、出售腐烂变质食品、食堂卫生环境不整洁、餐具没有严格消毒或无保洁设施、食品没有做到生熟分开”等六种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出发,分别做出“强制整改、停业整顿、追加经济处罚直至刑事责任追究”等一些规定,旨在彻底杜绝中毒事件发生。

安全保障“七坚持”:①寄宿生家校往返坚持由家长亲自接送;②学生生病坚持由生管老师亲自护送就诊,并与班主任、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返校后由生管老师跟踪护理,观察病情;③坚持做到校园封闭,上课时段宿舍门上锁,放学后开门而外人不可进入学生宿舍及过夜留宿;④坚持每晚一查铺,每周安全设施一排查,发现学生不在及时查找,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彻底消除;⑤坚持管好学生食堂,严格落实免费早餐及低保寄宿生生活补助,确保饭菜供给卫生、安全、实惠;⑥坚持做到非常时期,安全工作分管领导24小时住校跟班督查寄宿生管理和食堂经营;⑦坚持做好“评比记载、看病记录、突发事件及其处理记录、学生民主生活会记录、每周集会训话记录”等五项资料记载与收存。

篇三十九:入党意见书

同学在我班是班长,和他学习、工作已经一年有余,在过去的十几个月里,他学习刻苦努力,对工作一丝不苟,在班内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上,他按时出勤,不旷课。课上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下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实验课里,他积极帮助老师,第一时间将我们需要的实验报告给我们打印出来发给我们。他在班里举办过“优差搭档”活动,使班内的学习气氛更加浓厚,我们在享受了学习的乐趣同时,还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

思想上,他经常保持着学习的积极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与路线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信念。能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多次开班会开展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自身的缺点,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足。他努力地提高思想水平,处处起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政治上,他牢记党的性质、宗旨,认真学习十七大新党章,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和新党章来严格要求自己。关心时事,做到与时俱进。

生活上,他艰苦朴素,勤工俭学,乐于助人,在生活和学习上都能主动帮助身边的同学,在班内赢得了良好的评价,班里还传着“有困难,找班长啊!”这样的佳话。他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对党绝对忠诚,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

在工作上,他身为班长与我支部共同开展各项工作,起到了党员应该具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各项活动上,他积极组织班委带领班内同学参加,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五四期间,我们班还获得了“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一殊誉,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马上,他又将在班内举行“送苹果,送温暖”活动,让我们班更有凝聚力更和谐。

我支部认为他已基本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支部愿推荐张兴同学加入中国共产党。

09级电气自动化(3)班团支部

2010年11月28日

篇四十:入党意见书

1. 某某同志是一位思想作风正派,为人热情大方,待人诚恳真诚的同志。我们做为同事,在工作上大家相互协调配合,他业务精炼,思维开阔,富有创新精神。该同志做为企业领导,能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上、工作上表现令人信服,得到基层以及公司领导的首肯,可是说有效树立了做为领导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我和不少群众一样,认为吴卫南同志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中都积极向党靠拢,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的条件。 技术部啊明(正式党员)

2.某某同志为人热情大方,作风正派,积极进取富有创新精神。在工作、生活以及学习上都发挥到了积极模范的作用。该同志一直以来严格律己,爱恨分明。他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准,团结同事,尊老爱幼,是非分明,是一名众人称道的优秀的企业领导干部。长久以来,他就有成为中共党员的理想抱负,并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往这个方向靠拢。如今,我认为,他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的条件,我愿意支持他。 客户部黄飞(正式党员)

3.某某同志知识技能突出,思想进步,热爱事业、热爱家庭、热爱祖国和人民。长久以来就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从思想和实践中积极向党靠拢的精神。他作风正派,为人诚恳而率真,理论水平较高,实践能力出众,在许多方面都起到了表率作用。我认为,他具备了入党的条件,也做好了入党的准备,具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和持之以恒的决心。我推荐他。 财务部张进 意见四: 某某同志是一名立场坚定、思想正派的入党积极份子。品德优良,理论知识丰富,业务水准高。该同志思想上和实践中均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我认为已经基本符合成为一名中共党员的条件。 团委罗飞

篇四十一:入党意见书

1:Xx同学对党有正确认识,坚信共产主义一定能够实现,并决心为之奋斗终身。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平时能够自觉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前一时期的工作调动中表现出了较高的思想觉悟。本职工作和组织上交给的其它任务都完成得较为出色。总的说来,我认为Xx同学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作他的入党推荐人。

2 :Xx同学是一个积极上进的人,他做事踏实,不怕苦不怕困难。在完成项目时,思路清晰,计划定的比较好,目标明确,目表现出来的精神让我很佩服。他不仅自己认真学习研究,而且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以主动参与解决,对我们试验室的的科研能力提升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3 :Xx同学是一位思想作风正派,为人热情大方,待人诚恳真诚的同学。我们做为同学,在学习上大家相互协调配合,他学习认真,思维开阔,富有创新精神。该同学能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上、学习上表现令人信服,得到同学以及老师的首肯。我和不少同学一样,认为Xx同学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中都积极向党靠拢,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的条件。 2012年入党申请、预备党员转正中国共产党 入党流程 自我鉴定 思想汇报 入党材料

4 :Xx同学为人热情大方,作风正派,积极进取富有创新精神。在工作、生活以及学习上都发挥到了积极模范的作用。该同学一直以来严格律己,爱恨分明。他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准,团结同事,尊老爱幼,是非分明。长久以来,他就有成为中共党员的理想抱负,并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往这个方向靠拢。如今,我认为,他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的条件,我愿意支持他。

5 :Xx同学知识技能突出,思想进步,热爱事业、热爱家庭、热爱祖国和人民。长久以来就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从思想和实践中积极向党靠拢的精神他作风正派,为人诚恳而率真,理论水平较高,实践能力出众,在许多方面都起到了表率作用。我认为,他具备了入党的条件,也做好了入党的准备,具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和持之以恒的决心。我推荐他。

6 :Xx同学学习认真刻苦,在科研方面表现出的严谨态度,敢于挑战难题的信心,十分令人佩服。在日常生活中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尊敬师长,是一个很碎和的人。在政治方面是一名立场坚定、思想正派的入党积极份子。品德优良,理论知识丰富,业务水准高。该同学思想上和实践中均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我认为已经基本符合成为一名中共党员的条件。

7 :Xx同学在学习上孜孜以求,非常努力、认真和执着并且也取得非常好的成绩,特别是毕业论文做得非常好。在生活中,具有着非常宽容和理解别人的心情,是朋友们喜欢的好伙伴;在业余生活中,多方涉掠各个领域的知识,在同学和朋友中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而且他本就有成为一名光荣中共党员的渴望。我认为他达到了入党的各项条件,我推荐他。 8 :Xx同学在政治思想上自觉地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缺点,在科研项目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思想品德端正,团结同学,对党忠诚老实,为人正派,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决心。用党章规定的标准全面衡量Xx同学,我认为他已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推荐Xx同学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介绍人意见简介

入党介绍人意见书内容一般包括三层意思:

一是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作出评价;

二是指出被介绍人的缺点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是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表明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态度。

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为此:

1.入党介绍人要本着对党组织负责、对被介绍人负责的态度,坚持党性原则,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了解的被介绍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一贯表现公正、客观、如实地反映出来。

2.优点要概括得恰如其分,符合实际;缺点要具体、明确,不要只笼统、抽象地写上几句希望的话,更不能只写“同意入党”。

3.两名介绍人都要写自己的意见。第二介绍人不能只简单地写同意另一介绍人的意见。

篇四十二:家长意见书

谢谢老师的辛苦教导,虽然孩子的成绩不甚理想,可是,老师的努力不会没有回报,期待孩子的进步!再加一点客套话就行了。

希望下一次能考出更优异的成绩,做为家长,我们会加强督促,配合老师工作,及时和老师关注孩子的动向!

在新的一年里,望老师严格要求学生,作为家长也会全力配合老师的工作,我们共同努力使学生争取取得更大的进步。谢谢!

家长签名:

日期:

篇四十三:家长意见书

尊敬的_地区小学领导及班主任

我们是__年级__班的家长,我们全体家长为了子女的学业在此提出一个意见望校领导及班主任能够采纳。

首先我们班级的数学老师是从二年级开始代课,在近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从子女的口中得知数学老师有经常请假的现象,这不仅影响了孩子正常的学习时间,同时为了赶时间和课程老师讲课速度加快,使小孩无法跟上,导致小孩的数学成绩徘徊不前。

其次我们在询问孩子作业情况时发现,数学老师在批改完作业以后,对作业当中出现的错误除了打叉以外从来都没有在课堂上进行过讲解,这样导致孩子在学习过程中只能学到简单的数学知识,而对出现在作业上的一些比较难和复杂的题目无从下手,只能乱写,加上很多家长也不懂这些数学题目,老师只是批改而不讲解使小孩对数学的学习兴趣越来越淡了,而我们家长除了发愁却没有任何的办法。

再次,我们听说数学老师任教多年,但只是任过一年级到三年级的数学课,从未交过三年级以上年级的数学课。虽然这只是听说,但为了孩子的将来,我们作为家长时刻都在担心孩子的学业,毕竟数学是一门很重要的科目,而且在参加内地班小考的时候,数学成绩是关键,数学成绩不达标是不行的。小孩现在已经到__年级了,可以说数学这个科目学起来会越来越难,让一个没有经验的数学教师担任我们班级的任课教师,这让我们家长更担心孩子今后的数学成绩。

我们虽然提出了数学老师的一些缺点,不是针对本人,而是我们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多学到一点知识。这只是作为父母最低限度的要求。为此希望同时恳请校领导及班主任为__年级(4)班更换现任的数学老师,派一位有经验的数学老师以便提高孩子的数学成绩。__年级(4)班的全体家长在此恳请校领导及班主任采纳意见。

__年级__班全体家长

20__年__月__日

篇四十四:家长意见书

家长意见书怎么写

首先,先写一些感谢的话语。

对老师的一些感谢是必要的,孩子在幼儿园里,如不是老师的照顾和指导,孩子怎么能顺利成长和学习呢?所以,别吝啬笔墨,这点是必须的。

其次,孩子的缺点可以写上去。

孩子在学校跟在家里的表现可能不太一样,身为家长的你,更加清楚孩子的缺点是什么。那么不妨写出来,让老师可以了解到。

当然,孩子的优点也可以写,这些是孩子闪光点。比如孩子的特长、良好的习惯或者最能让孩子开心放松的事情等等。

最后,请老师指导和监督。

延续上面的,针对孩子的缺点,请老师指导和监督。当然,孩子在幼儿园的一切,也有待老师们的悉心照顾。

家长意见书范例

1、谢谢老师给予湘湘这么高的评价,这学期湘湘在老师的帮助指导下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尤其是绘画和手工有了很大的突破。老师们精心准备的各项活动中,孩子的手脑协调能力也提高了,表达能力也进步了不少,衷心感谢老师对孩子的关心和鼓励,只有咋你们的努力下孩子才有这么大的进步。

2、阳阳这学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如画画,英语,作为家长感到很欣慰,成绩的背后有老师的付出,在这里我们诚心诚意的谢谢老师。阳阳最让我头疼的是生活习惯不好,有一点小顽皮,是个双重性格的孩子,有时候表现的很活泼,有时候又很腼腆,我希望在下学期老师能针对这些,对阳阳要求严格些,在我们家园共同努力下能使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3、徐小轩这学期在老师的辛勤教育下,各方面有长足进步,但由于我们对孩子的培养全面性认识不够,导致他在某些方面的缺点一直没有得到改正。以后我们一定会继续加强和老师的交流和沟通,加强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努力改正缺点,养成好性格。

4、感谢各位老师辛劳,孩子绘画,围棋的兴趣提高体现了人性的完善和知识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动手能力的提高使我们更加感谢和尊敬各位灵魂的工程师。

5、媛媛在老师的培养教育下各方面比上学期有了很大的进步,能与老师和同学们和睦,友爱相处,在家是个很懂事,爱劳动的好孩子,一直是妈妈的好帮手。在新的一年中,希望老师们能继续多多启发媛媛,让她更自信,大胆的表现自己。

6、孩子能健康地成长我们就很高兴了,我们一定会配合老师,让孩子取得更大的进步。

7、小宝这学期在各方面的进步比较大,作为家长我们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在老师们的教育和爱护中,小宝的性格也开朗了很多,回家主动和家长交流,愿意把幼儿园的一切告诉我们,而且也懂事多了,知道与我们分享并关心我们。

8、孩子变得更加聪明伶俐,富有创造性思维,还自唱自乐,爱好运动,绘画方面有了更大的进步,在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下,近来喜欢到小朋友家玩,锻炼了与同伴友好相处的能力,希望她在下学期更积极主动大胆参与集体活动,尽快改掉脾气大倔强的缺点。

9、女儿在很多方面都做的不够好,还请各位老师多多费心,谢谢。

10、哲哲很喜欢花花,并且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这一点作为父母我们能欣慰的感觉到,在老师的培养下,哲哲变得懂事了,会主动帮助我们,遵守常规,讲究卫生,我们希望在下学期老师们更加严格要求哲哲,她做事缺乏点持久性,处在“赶着走”的状态,期待老师们帮助她,让她更棒,祝:新年快乐。

11、恬恬在家比较任性,在幼儿园胆子小,希望老师能多提问她,()锻炼她的胆量,让她变成一个勇敢的女孩。

这学期小孩能够逐渐改掉怕生,能够独立面对新的事物和人,但缺乏在遇到事情不能独立面对,希望老师能和我们一起帮助她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12、我们发现这学期朱逸凡的变化确实不少,吃饭方面比以前好多了,在老师的教导下,画画等技能方面比以前进步了,家里感到很高兴。当然在家里的表现比学校里淘气些,但相信在老师和家长的协同教育下将会变得更懂事,变得越来越让人喜爱。

13、小孩在本学期孩子有了很大的进步,谢谢老师一直以来的培养教育,希望在将来有更大的进步。

14、看到你们的评语我知道儿子又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都是老师教育的好,谢谢。

15、我希望在下学期开学的时候,在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下改掉她身上的缺点,谢谢老师这一年对孩子的关心和帮助,谢谢各位老师。

16、以前性格内向的她从不爱讲话,自从上了幼儿园性格开朗了很多,吃饭也比以前进步了很多,这都要感谢老师的培养,希望以后有更加努力的表现。

17、一切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心的感激;一切的成长离不开老师的培养,慢慢的,你们的教育家长会接受,社会会认可,谢谢。

18、在初中短短三年生活学习,获益良多。 从不懂事小孩学会了独立生活,学会照顾自己,遇到困难能自己学会解决。从小个子变成高大的小伙子,较好的成长起来,身体也结实了。在学习上虽然不是名列前茅,但也用功努力能听老师的话,改正许多不良习惯。在家长心中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如果能更合理安排学习,抓紧时间,我相信会做到更好,我们更高兴。希望在人生新阶段里,努力,奋斗前进。我们相信会做到更好!

19、从入学至今,可喜可忧,喜的方面:经过大学独立生活与学习,变的成熟多了,分析问题有独立思考能力,能剖析自己学习方面的不足。忧的方面,专业不够努力,眼高手低,不注意大学课程的相关链接,专业理论不重视,英语也不好,多攻一攻,希望下学期能有所进展。

20、乐于助人,待人友善。能尽量帮干家务,吃穿不追求名牌,不与他人攀比。一直受到老师的表扬,做事追求尽善尽美。认真学习,爱好广泛,德智体方面都全面发展。希望她以后能再接再厉,保持良好的品质和品德,充满斗志,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为国家作贡献。家长意见大全家长通知书家长意见怎么写家访家长意见及建议

篇四十五:家长意见书

1、借款人家长对子女借款意见(须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表明同意子女借款的意愿)

本人系_____大学____级学生________的家长。家中现有6人,两个老人年老在家,一个女儿在县城读高中,我和妻子在家务农,且妻子体弱多病,全家的开支主要靠种植农作物和我打临时工获得。由于家乡田少人多,加上去年又遇洪水,农作物欠收,全家人均收入不足_______元。儿子进大学时的学费大部分是靠亲戚朋友借来的,要交齐今年的学费就更加困难了。

为了保证儿子顺利完成学业,我同意儿子向贵行申请助学贷款。

希望贵行能为我儿子提供助学贷款,不胜感激!

(须由学生家长手写!)(不可原文照抄)

2、 借款人家长承诺(须表明督促子女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条款责任和义务的承诺):

我已知晓儿子____向中国____银行________市________支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我通过我儿子和学校老师介绍已经知晓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有关规定内容,若儿子贷款申请能批准,本人承诺: 保证督促儿子按与贵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保证督促儿子按照合同规定按期足额还款。保证督促儿子在未还清贷款前,经常保持与贵行联系,保证向贵行提供有效详细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

若有变动,随时向贵行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须由学生家长手写!)

借款人家长本人签名: 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四十六:家长意见书

首先谢谢老师这一学期来对孩子的教育,无微不至的关心与帮助。通过看xxx的成绩单,可以说不够理想,这对我们做家长的有一定责任,孩儿到学校学习,就是要学好文化知识的,就是要从德、智、体全面发展,就是要发挥自己的才能学好专业知识,希望师生和家长共同帮助他、教育他,也希望吾儿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克服缺点,学好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做一名有用人才。谢谢!

家长签名:

日期:

篇四十七:辩护人意见书

辩护意见书

秀山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钟xx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现已移送贵院审查起诉。重庆中钦(秀山)律师事务所接受钟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钟xx的辩护人,现根据本案事实,结合现行法律及刑事政策,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予以采信:

一、 钟xx有自首情节。

自首的本质是行为人在犯罪后自动认罪,并将自己交由国家追诉。因此,我们在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时,不能只单纯考察行为人是否有投案的行为,而要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考察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接受司法机关处理的意愿,在客观上有无阻碍其投案的是由发生等情况综合判断。如行为人在客观上不具备投案的条件,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承认犯罪事实并有愿意接受司法机构处理的意愿,则可以认定为自首情节。(《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9年刑事审判案例卷第64-65页,《张华故意伤害案》“解说”部分。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11月第1版)2012年2月15日,钟xx驾驶的湘A634S6小型轿车司发生的交通事故,除了给乘车人及其家庭造成不幸外,钟xx本人也受到了严重伤害,当时生命垂危,被送往秀山县人民医院抢救,后转到湖南长沙治疗。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为钟xx伤势严重,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未限制其人身自由。但,钟xx意识清醒后,即对公安机关作了如实供述,并一直将自己置于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愿意接受司法审判,应当被认定为有自首情节。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为人犯罪后逃跑,后又投案如实供述的,尚且能被认定为自首,本案中,钟xx因客观原因不能投案,但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却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接受司法审判情形,更应该被认定为自首情节。

二、 钟xx所在单位足额赔偿了受害方的经济损失,钟xx的行为已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交通事故发生后,钟xx所在单位xxxx有限公司积极与受害人家属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由xxxx公司赔偿伤害方各项损失69.2万元。2012年4月12日,秀山县人民法院以(2012)秀法民初字第01359号民事调解书对该协议予以确认。当日,xxxx公司支足额付了赔偿款,受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对钟xx的行为予以谅解。

三、前已述及,钟xx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也受了严重伤害——头部多处骨折,还需继续治疗,视病情恢复情况行固定物取出术。

四、钟xx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2012年2月15日,钟xx系按照xxxx公司的要求,对公司的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免费接送,途中不幸发生了造成客户伤亡、自己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此,钟xx的行为系职务行为,应当与个人行为,特别是营运行为区别对待。

综上,辩护人恳请贵院根据本案的案件事实,结合钟xx父母年老需要赡养、孩子尚幼需要抚养、妻子没有工作,及其本人一贯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的特殊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钟xx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的公正。

辩护人:

2012年6月29日

篇四十八:辩护人意见书

致人民检察院之律师辩护意见书

时间:2011-11-30 浏览量 评论 0 1 0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个人隐私,本辩护词中的被告人姓名为化名。本辩护意见被人民检察院采信,在起诉书中将被告人列在第四位。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大明父亲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大明的辩护人。2010年12月29日,我已向贵院提交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函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复印一份四东公刑诉字(2010)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12月30日到双辽市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大明,向其询问了案情,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履行辩护人职责,协助公诉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现根据本案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第139条之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供公诉机关参考。

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大明涉嫌盗窃罪,并将其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四东公刑诉字(2010)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中载明,犯罪嫌疑人大明等人,有分人合,先后计八次,持刀逼住更夫,抢走钢筋掐子、电机、电焊机、切割机等物,将上述物品卖掉后脏款被挥霍。经辩护人会见犯罪嫌嫌疑人大明了解到,其一共参加两次盗窃,第一次到了盗窃地点后才知道要盗窃,自己害怕贪责任没有下车。第二次其明知去盗窃自己主动跟着去了,这次也没有下车,还是在车上等侯,他只知道其他人进到施工工地去偷了,里面发生的一切他并不知道,他与转化为抢劫的几位犯罪嫌疑人的性质是不同的。他的主观故意是盗窃,而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为了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已转化成了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犯罪嫌疑人大明只在盗窃方面与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有共同的故意,应采用部分犯罪共同说,也就是在盗窃行为的范围内是共同犯罪,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抢劫行为是实行过限行为,大明主观上没有抢劫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抢劫行为,对实行犯过限行为大明不应该负刑事责任,这一点侦查机关定其涉嫌盗窃罪是准确的,辩护人对此表示赞同。但在起诉意见书中将犯罪嫌疑人大明列在首位,辩护人对此有不同见解,因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其主观恶性小,客观上没有实施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其主观恶性大,量刑上要比盗窃罪要重,所以,辩护人认为起诉意见书将犯罪嫌疑人大明列在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规则〉》第251条之规定提出辩护意见,望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予以重视并给予考虑。

此致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 苑海森律师

2011年1月11 日

篇四十九:辩护人意见书

某xx盗窃案刑事辩护意见书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市x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朱xx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并经过被告人本人的同意,指派刘xx即我本人担任被告人朱xx盗窃案的第一审辩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今天出庭为其辩护。开庭前我查阅了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移送xx市xx区人民法院的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同时也多次会见了被告人朱xx,向他进行了详细的询问,了解本案的有关情况,并作出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认真的听取了法庭的调查。作为被告人朱xxx的辩护人,就本案定罪量刑,我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认真考虑。

因朱xxx本人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我对本案的定性无异议,但是对本案相关证据以及量刑情节有异议。

1、首先,检察机关指控朱xx盗窃数额为21万元的证据不足。根据朱xxx自己的供述,他只是承认自己有非法进入xxx科贸有限公司网站的网络销售系统以及把游戏充值卡卖给“寻觅至爱”的行为。对于到底盗窃了多少卡以及具体的数额是多少朱xxx并不是非常的确定。检察机关指控的21万元并没有具体给出是哪些游戏卡以及多少游戏卡。只是仅凭公安机关在抓获朱xxx并对其住宅进行搜查的时候查获一批xx卡共计1386张,对徐xxx搜查时查获xx卡48880张而做出的初步估计。我认为这样的估计对我当事人权益是极大的侵害。数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我当事人的量刑以及需要赔偿的范围。我认为朱xxx盗窃数额的确定应根据公安机关的起赃经过、证人徐xxx的证言等证据客观认定,并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赃物估计鉴定结论书中所列的游戏充值卡种类单价计算。

2、其次,朱xxx盗窃时主观恶性很小。在量刑的时候应该予以考虑。我当事人朱xxx并没有预谋要盗窃xxxx科贸有限公司的xx充值卡。只是在一次很偶然的情况下,我当事人点开电脑上的一个链接,发现居然可以进入该网络销售系统。其后朱xxxx本来想不再进入该销售系统了的,但是科贸有限公司在发现自己的销售网站被盗后没有报案,也没有采取相应 的保护和预防被盗的措施,这不是引诱我当事人盗窃吗?我认为科贸公司自己也有相应的过错。我当事人在以前从未触犯过刑法,一直品行良好,为人正直。这次是由于科贸公司的疏忽诱导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请法官考虑到这一点,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3、对于证人王xxx忠的证言,我认为此份证据的真实性应受到怀疑。王xxx系科贸有限公司的职工,他的证言来证明2003年和2004年有人侵入其xx卡销售中心并划走了总价5万多的xx卡的真实性和证明力都要受到质疑。而且公安机关出具的说明书上说是,在20xx年到20xx年有xx个ip地址非法侵入被盗公司的网络销售系统,但是只是其中x个ip地址能证明是朱xx的。也就是说事实上只能证明朱xx用两个ip地址盗窃过被盗公司的xx卡。 4、再者,朱仁普事后积极退赃,给科贸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取得了科贸公司的谅解。认罪态度非常好,理应酌情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我的辩护意见,请法院予以审查!

辩护人:刘xx

篇五十:审查逮捕意见书

南粤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

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

东检捕审〔2013〕00号

本院2013年2月23日收到南粤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东公刑提捕字(2013)226号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刘小严涉嫌敲诈勒索罪、张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刘建平涉嫌窝藏、包庇罪的文书及案卷材料、证据后,承办人助理检察员张小玲审阅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核实了有关证据,现依法对本案审查完毕。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张小明,曾用名:无,绰号:无,男,21岁,1992年11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工作,住南粤市东湖区沿湖路123号。2013年1月23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东湖区看守所。

父亲,张国成,母亲李秀梅。

二、发案、立案、破案经过

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刘小严涉嫌敲诈勒索罪、张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由胡广明、王大宝于2013年1月22日报案至公安机关,受理后经审查,于2013年1月23日立案侦查,后分别于2013年1月22日、1月25日、2月11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张小明、刘小严、李刚,三人涉嫌犯罪的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该案据此告破。

犯罪嫌疑人刘建平涉嫌窝藏、包庇罪一案,由侦查员再侦查李刚、张小明、刘小严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过程中,于2013年1月25日发现,经审查,于2013年1月25日立案,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指控的案件事实供认不讳,且有刘小严的供述等证据佐证,该案据此告破。

三、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

(一)侦查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

2013年1月22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李刚发现其妻子张晓丽到南粤市恒丰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与一名男“网友”在一起,即打电话给朋友张小明,张小明叫上刘小严,一起赶到恒丰宾馆门口。三人见面经预谋后,一起闯入张晓丽入住的房间内,对王大宝进行殴打,经鉴定,王大宝的伤情为轻微伤。李刚则提出王大宝拿出十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后经商谈确定王大宝补偿八万元给李刚。李刚让王大宝即打电话先筹三万元现金,并强迫王大宝当场写下五万元的欠条。王大宝给朋友胡广明打电话,以自己急需用钱为由,让胡广

明送三万元到南粤市污水处理厂门口附近。经商定,由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去取钱,犯罪嫌疑人刘小严在宾馆看着王大宝。李刚、张小明到南粤市污水处理厂附近与胡广明见面后,胡广明将三万元钱交给李刚。胡广明给完钱后发现情况有异,即追上李刚、张小明并询问王大宝的情况。李刚、张小明与胡广明发生厮打,过程中张小明用刀将李刚刺伤,经鉴定为重伤。犯罪嫌疑人张小明随后逃跑,并给刘小严打电话让其快跑。

犯罪嫌疑人刘小严跑回家后将事情发生情况告诉其父亲刘建平,刘建平给了刘小严1000元现金,让其出逃躲避。公安机关向刘建平询问时,刘建平隐瞒事实真相。

(二)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

经审查,上述事实有证据证明:

1、物证

未见所扣押物证的照片,相关程序性证据有:

扣押物品、文件清单P73-74

从李刚处扣押五万元欠条一张和人民币三万元;从张小明处扣押折叠刀一把(沾有血迹);从刘建平处扣押雷管49枚、导火索45米。

2、书证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证明案件发案、受案情况,见“发案、立案、破案经过”。

(2)立案决定书

证明案件立案情况,见“发案、立案、破案经过”。

(3)抓获经过、情况说明

2013年1月22日8时开始,我队民警根据市局统一部属在沧河桥路设卡盘查,在9时30分左右,收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要求抓捕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特征为20岁左右,男性,身高180CM左右,着淡黄色“T”恤衫,胸前印有很在的红色“adidas”,可能带有凶器。9时40分左右,我们在一辆被盘查的出租车内发现符合上述特征的犯罪嫌疑人,民警将该男子叫下车准备继续盘问时,其主动交待自己叫张小明,有用刀伤人的犯罪事实,并将随身携带的小刀交出,同时还供出同案犯刘小严的身份和住址。在审查张小明过程中,发现被伤害人李刚及另一人刘小严还涉嫌敲诈勒索和抢劫犯罪。1月25日在本市“逍遥网吧”刘小严抓获归案,同时抓获窝藏、包庇的犯罪嫌疑人刘建平。

(4)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侦查活动违法:张小明的刑事拘留期间至2013年2月

篇五十一:反馈意见书

尊敬的老师们:

你们辛苦了!从嘉嘉踏入幼儿园的第一天起,我一直这样认为:幼儿园,是她生活中的另一个家,在这个有很多小朋友的大家庭里,她将学到一些有别于父母家人所教导的生活方式。现今社会,基本上都是一个孩子的家庭,孩子是家里的太阳,生活上的日常需求,几乎都是父母精心安排好的。而离开父母保护伞下的小孩,在幼儿园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将不得不学会到如何自理,如何与人相处。嘉嘉自入学以来说话做事比较大方得体,常常喜欢说:“老师说的要懂礼貌,老师说的不能剩饭,老师说的要洗手……”我十分欣慰,孩子的行为习惯养成比较好,有了正确的纪律感,也学会了合群。在此,再次谢谢辛勤工作的教师们……

张老师,陈老师,吴老师,以及所有任课的老师们,最近嘉嘉很有进步,她身上的一些小毛病改掉了不少,这些都离不开你们辛勤的劳动。嘉嘉的睡觉和吃饭方面一定给老师讨了一些麻烦,她吃饭慢,睡觉入睡也很慢,这个方面让老师多费心了,也请老师多督促,毕竟这是她身体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嘉嘉应该是一个性格比较适中的一个孩子,她比较乖巧,也比较听话,她活泼,但活泼中带有一点内敛,她不是一个特别主动的孩子,这可能还是缺乏一点自信。一直以来的家庭教育对她的要求比较高,作为妈妈的我一直希望培养她养成好的习惯,也希望她的综合能力能全面发展,智商情商共同提高,幼儿生活对孩子的习惯养成和个性形成很重要,在这里,我希望老师能多锻炼她、鼓励她大胆自信的展现自己,孩子的自信是可以在老师肯定的赞许中找到的,对于嘉嘉的这个弱项,我希望老师多多的关注些,让她能变的主动自信起来。每一个父母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都希望自己的小孩能实现自己的梦想,这点,我也不例外,我也希望我女儿有一个很好的将来,但是,对今天的她来说,还是也有点言之太早,毕竟她还太小了,所以,我只希望她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快乐的童年,能让孩子在这里更快乐、更健康地成长。我深信只要教师用心去爱,孩子就一定能感觉到。女儿喜欢幼儿园,喜欢幼儿园里朝夕相伴的小朋友,喜欢幼儿园里多姿多彩的生活,喜欢幼儿园里花草树木,喜欢这些辛勤的护苗人。

非常感谢你们对高嘉艺的精心呵护,幼儿园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我们都希望孩子在这一方净土得到精心的呵护,茁壮地成长,我们之所以将孩子送到这个幼儿园来,是因为我们信任这里的教育和管理水平,对于幼儿园管理者和老师们付出的辛勤工作,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提出的个人想法和意见都是结合自己的孩子,孩子在这让你们费心了,希望幼儿园工作能做得更好。

最后在这里,再次谢谢我们的老师!你们辛苦了!

篇五十二:反馈意见书

县中研室教研员深入康美中学进行学科教育教学调研工作。各学科教研员深入课堂听课,与相关学科教师议课,参加学科教研活动,与学科教师相互交流、探讨提高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关问题,现将此次的调研情况反馈如下:

一、调研情况说明

本次调研,本人主要负责物理和地理二个学科,由于物理和地理学科课时较少,任课教师也少,因此本人顺便听了英语和化学二人个学科的课。我共听了4节物理课,2节地理课,1节英语课,1节化学课,与部分学科教师交流探讨。康美中学的物理教师2人,地理教师2人(其中有1人非地理专业)。从调研情况来看,本人认为,该校物理和地理教师对学生很有责任心,对教育教学工作是比较认真的,常规工作做得也比较好。(二位物理教师的教案都写得较完整)

1、从教学目标上来说,各位老师都能结合所上的课的内容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及情感态度价值观这三维目标中,有所选择有所侧重地确定目标。这在听完课后,与老师交流中可以很好地体现。

2、从教材处理上来看,二位物理教师都能够认真分析教材,理解《课标》的要求,立足学生的能力和生活实际,充分利用教材和学生实际生活中的课程资源。比如,张朝波老师(物理教师)在教《水资源危机与节约用水》一节时,联系实际介绍“南水北调”工程,介绍相关的法律,让学生谈生活中的“一水多用”等,通过创设符合学生生活实际的问题情景,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有关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取得较好的教育教学效果。刘顺茂老师(物理教师)在教《快与慢》一节时,以“学生上学的快与慢”为问题情景,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讨论有关“速度”这一教学中心主题,较好地达到突破“速度”概念这一知识难点的教学。林占春老师(地理教师)则主要从培养学生如何有效阅读地理教材上下功夫,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教材的习惯;李金海校长(化学教师)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观察实验现象、总结实验规律上做得很完美。

3、从课堂教学程序上看,各位老师的课堂结构都较严谨,过渡自然,时间分配较合理,密度适中,效率较高。

4、从教学特色上看,刘顺茂老师的课思路明晰,重点和难点的突破到位,对教材的处理较合理,上课的声音抑扬顿挫,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较高。李金海校长的课语气平顺,面带微笑,和蔼可亲,有儒将风范,能采用多种方式,调动学生的多种感觉器官(眼看、手摸、鼻闻),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教学,特别是李校长能针对课堂中出现的突发事件(有一个演示实验第一次做不成功),引导学生深入分析失败原因,把失败实验当成课程资源,以此来训练、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林占春老师的课详略得当,按部就班,能指导学生采用有效、简便的方法记忆有关内容。张朝波老师语气平和,能较好地为学生创设宽松的学习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教学建议

1、未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化教学呼唤现代化的教育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是现代教育教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在康美中学听课交流的近二周中,我们没有发现有教师上过多媒体课

2、学生的学法指导较欠缺。比如张朝波老师所上的《水资源危机与节约用水》一节,张老师的板书内容较多,重点内容不突出,学生的可模仿性较差,如果能按“认识水资源危机、寻找造成水资源危机的原因、寻找解决水资源危机的办法”三个步骤来展开教学,则思路较清楚,()学生的可模仿性较强;林占春老师在讲解《多民族的大家庭》时,如果采用问题导学式或采用“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思路来展开教学,学生主动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会更强,如果再引用英语教学中常用的“学生分组竞赛”的方式,则可能会掀起当堂课的一次学习高潮。

3、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远未形成,教师也未能给予及时的引导。在我听的几节课中,只有李金海校长在上课前要求学生把自己周围的纸张捡起,以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其他教师在进入教室上课的整个过程中,均很少关注学生的学习环境问题。学生的德育工作无小事,它不能只是班主任的事,每位科任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4、班级德育环境的布置不及时、不合理。教室内的宣传标语的张贴,学习园地等未能有效利用。

5、学生迟到现象、厌学情绪不同程度存在。有些课堂纪律不理想。

三、几点建议

1、加强课题研究。每个老师都有提升自己,发展自我的内在要求,而做课题对老师的成长来说,起着助推器的作用,甚至是催化剂的作用。在开展课题研究的`起始阶段,教师是比较辛苦的,但到了一定阶段,教师就能较轻松、快乐、愉悦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这是我们开展课题研究的目的之所在。如果搞课题研究,从头到尾都是痛苦的过程,那这个课题的生命力将是很有限的,这一点魏书生老师做得最成功,大家不妨多学习魏老师的着作。(我相信,只要你认真研读魏老师的论着,则你在班主任工作或是课堂教学工作都会大有稗益)

2、应大力提倡跨学科听课。听课活动不但要在相同学科教师之间进行,而且要打破学科界限,有机开展跨学科的听课活动,这对提高教师的业务素养和课堂教学效率大有裨益,其独特的作用不可替代。跨学科听课有助于放大优质课的示范功能,特别是不同学科老师各具特色的教学风格,不断更新的教学理念,不仅会使听课教师拓宽教学视野,而且会成为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动力。跨学科听课有助于教师打破学科教学“定势”。各科教师由于长期任教某门学科,有时难免会产生“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困惑。而跨学科听课,由于教学内容不同、教学方法各异,往往会使听课老师产生“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鲜感。比如,语文教学中抑扬顿挫的语言,数学教学中严密简约的讲解,音乐教学中的灵动激越的氛围,理化生教学中直观形象的演示……都是可资借鉴的,都有助于促使听课教师反观自身的教学实践,扬弃所积累的课堂教学经验。跨学科听课,不仅是借鉴其他学科教师的教学经验、学习他们的教学艺术……还可以获得超越了学科教学的一些可资借鉴的东西。如,心理调节的策略、师生交流的方法等。

3、充分利用社会课程资源。康美村有许多热心教育的人士,这是我们学校不可多得的有效的课程资源,应想方设法加以利用。校外,我们应动用一切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形成教育合力;校内,我们学校应建章立制,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日常行为习惯,调动全体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下一心,共同搞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我们相信康美中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定能上一新台阶。

篇五十三:反馈意见书

老师你好:

孩子上初一了,各方面表现都很好。

孩子好像忽然就长大了,知道在家帮助家人干活,有时间就好好学习,还很注意个人卫生,也能帮助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这些都是老师细心教育的结果,我在这里表示感谢。

因为工作不在家,所以还有一些方面孩子有些任性,希望老师更严格管教,因为严师出高徒。

孩子在花钱方面还是有些不太会理财,所以,在镇方面还是需要老师多多帮助,是孩子健康的成长起来。

每一个孩子都是家长的希望,也会成为家长的骄傲,这就希望各位老师尽心尽力,我们做家长的吧这点点滴滴都会记在心里的,教育的过程是很长的过程,很多年后才会看到成效,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所以你们默默的奉献,我们孩子家长都是感激不尽的,感谢你们,因为有你们我们才会安心的在外工作,谢谢你们了。

祝愿你们桃李天下,以你们的学生而自豪!

再一次谢谢你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对校长的意见和建议

篇五十四:意见书建议书

尊敬的校长:

非常感谢学校老师与领导对我的孩子作了很好的教育,才让我的孩子变得聪明、可爱、善良、乐于助人、尊敬师长。我知道,教育孩子不仅是学校老师的工作,也是我们家长的责任,教育需要家庭与学校共同努力,在学校的教育中我觉得可以多做做这些工作:

1、希望学校多开展些以家庭为主题的亲子活动,以增加相互间了解共同进步。可以的话,家长会放在傍晚或者休息日。

2、希望学校能不定期的组织家长学习或交流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使学校家庭社会整个教育体系不脱链。

3、希望学校能够一如既往地为学生提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各种活动,能多办一些社会主体实践活动,让学生多关注一些学习以外的其他知识。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开展各类兴趣活动如科技学习等,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及主见。

4、希望学生和老师的沟通方式保持畅通,老师能够及时发现掉队的学生,及时与家长沟通,建立预警机制。

5、建议组织学生讨论些有争议的问题,如零花钱应如何用,作业应多或少,叛逆期等,以培养口才,反应能力。

6、强化学生行为习惯,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全面教育学生,使学生健康、愉快、品行端正度过每一个学期。

7、增加些课外的体育锻炼活动,让学生自由活动的时间多些,提高孩子的身体素质。

8、希望能在学生中间设置类似课外书监管小组的组织,让学生拓宽知识的同时,杜绝学生间有不好的'课外书流传,让学生读一些感兴趣的、种类多样的、能帮助学生多了解社会或能学习到日常知识的课外书籍。也可在班上开设读书角,截载文章来丰富它。

9、希望老师与学生之间能加强交流,最好老师能尽量调动学生的好奇心,并很好地给予教导。在学生犯错的时候,希望能给予耐心的了解,杜绝责骂与怪罪,希望能教会学生对与错的正确辨别。

此致

敬礼!

建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五十五:公诉意见书

公诉意见书

公诉意见书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第一,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第二,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第三,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第四,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第五,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一)首部

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

(二)正文

1。案由等有关情况。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后写案由(即起诉书认定的涉嫌罪名),最后写起诉书的`编号。此三项内容不必宣读。

2。抬头,亦称呼告语。根据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写,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或写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写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3。出庭任务和法律依据。根据新格式规定,此段文字表述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衽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4。具体意见。根据新格式规定,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1)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3)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关于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内容是否需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5。结束语(小结全文)。其文字表述为:“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二审案件的公诉意见书可写为:

以上对被告人×××的一审判决是否正确,被告人×××上诉是否有理,阐明了我们的意见,供二审法庭合议中考虑。

(三)尾部。

公诉人署名,并注明年月日,当庭发表。

最后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公诉意见书范文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篇五十六: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

在今天公开审理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法庭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分别就自己参与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物证。以上证据均当庭经被告人进行质证,已充分地证明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共同作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下面,公诉人就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构成,犯罪的根源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

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为了非法谋取他人财物,相互勾结在一起,事先预谋,分工明确。马xx、郑xx伙同范xx、王xx于2012年4月17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诈骗他人财务,危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观上,该犯罪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被危害的权利主体的不特定性。行为人在侵害开始时就没有明确具体的人和物,而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或者是行为人的初衷是要针对具体的人和物进行侵害,但由于行为本身的高度危险性,在危害特定对象的同时,也随时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中,四被告人虽然是事先选定了一个特定的被害人及所驾驶的车辆作为侵害对象,但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案件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多、车速快,这种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行为可能随时危及选定目标以外的其他多数车辆,使其发生追尾或其他车毁人亡等不确定的难以预测的严重后果,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

三、主观上,被告人具有明知的犯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要求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危险后果具有“明知”的认识。就本案而言,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肯定对造成所选定车辆上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事先有明确认识,属于直接故意;同时,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被告人也应该能够明确地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的这种行为,极其容易造成对选定目标以外的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但却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四、该犯罪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每年都造成相当多的人死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尤其如此。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刑法》已经列举出来的其他四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受损,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可以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

五、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根源及量刑意见。

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四人于2012年4月17日相互勾结,共同作案,除了四个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存在侥幸心理外,还与四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奉公守法、规矩做人,自私、狭隘的本性是分不开的。常言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四个被告人,你们想得到财物,不通过正常渠道如劳动、打工等方式取得,而是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来诈取他人财物,危害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你们是于心何忍?而且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的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要更严重。

我国《刑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被告人犯多大的罪,就应当依法判处其相应的刑罚。我们认为,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公民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马xx、郑xx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范xx、王xx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四位被告认罪态度较好,故建议判处被告马xx、郑xx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被告范xx、王xx两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

以上意见,建议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

篇五十七: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篇五十八: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今天,xx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xx徇私舞弊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刚才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xx,宣读并出示了大量书证、证人证言,尽管被告人吴xx在某些环节上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但大量的证据已足以证明被告人吴xx徇私舞弊的犯罪事实,其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为更好地履行公诉人的职责,阐明公诉人的观点,现就本案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吴xx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其行为已构成徇私舞弊罪。

无论是现行《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罪,还是79年《刑法》第188条所规定的徇私舞弊罪,都体现了打击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这种司法腐败现象的决心和力度。依照法律规定,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徇私、徇情而实施的枉法行为。

l、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或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本案的被告人吴xx是开化县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是公安局行政首长、一把手,具有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

2、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而故犯,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和冤枉好人,结果是出入人罪,犯罪的动机可以是徇私,也可以是徇情。被告人吴xx正是接受许xx、胡x等人的说情、请吃,并考虑到今后开展工作上的顺利,才实施了枉法行为。

3、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表现为三种情况:(1)利用司法权,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2)利用司法权,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3)利用司法权,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作出枉法裁判。吴xx的行为属于第2种情况。吴xx明明知道何宗林非法制造枪支案的严重性,明明知道何宗林案的其他同案犯都被判重刑,明明知道何宗林的取保候审期限将要届满,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接受他人说情而丧失了起码的原则,自作主张决定何宗林案不移送起诉,致使一名本应判处重刑的犯罪分子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逍遥法外,未受到应有的惩罚。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由于握有执法权,这就需要他们在执法时,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不枉不纵。如果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就会破坏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它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由于被告人吴xx的行为,致使开化县公安局的正常活动受到影响,在当地人民群众心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综上,被告人吴xx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利用职权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其行为完全符合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受到惩罚。

二、从被告人吴xx徇私舞弊一案中应吸取的教训。

翻开吴xx的简历,可以看到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后做代课教师,22岁加人公安队伍后从最基层的工作干起,先后在预审股、治安股、派出所、秘书科等部门工作,90年7月任常山县公安局副局长,95年7月任政委,同年10月交流到开化县公安局任局长。应该讲,吴xx从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成长为公安局长,确实付出了自己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吴xx今年只有45岁,正值年富力强之时,本应勤奋工作,更好地回报社会,但今天,他却从公安局长的交椅上跌落下来,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从一名公安局长变为阶下囚,反差实在是太强烈了,公诉人也为其感到惋惜。究其原因,公诉人认为:

1、情大于法而枉法,是吴xx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人生活在社会而不是生活在真空,而且我们中国人又最讲究人情味,多少会有自己的亲朋好友。但作为一名执法者,理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情与法的选择上答案始终只有一个:决不能拿法律作交易。可惜是吴xx没有把握好其中的关系,在情与法的较量中败下阵来,被说情人和说情人的情面给吞噬了。

2、权力膨胀、一意孤行,也是吴xx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原因。

徇私枉法目前较多发生于公安机关,这是因为公安机关涉及面广,权力相对较大,又是准军事化单位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从法庭调查已查证的大量事实可以看出,吴xx知道何宗林案的严重性,分管副局长姜xx当时已签署同意起诉意见并交付打印,预审科科长邱xx也多次找其反映情况,告知案情、分析利弊,但在他人说情的影响下,吴xx根本听不进去,从96年7月一直到97年4月,因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在邱xx“局里再不研究决定,就要按姜局长签署的同意起诉的意见,在 5月13日前移交审查起诉”的再三催促下,吴xx才同意交局党委研究讨论。拖了快一年的研究会,又是怎样一个会呢?仅仅是几分钟临时碰头会,仅仅是没有办案人员参与的会议,仅仅是吴xx一个人说了算的会议,草草开会、草草决定、草草收场。如果吴xx能多下基层听听预审科承办同志的真心话,如果吴xx这个行政首长行使权力时能多一道监督程序,那么吴xx也就不致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3、说情者在本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是吴xx走上犯罪道路的外在因素。

在说情人名单中有当地的检察长,也有当地重点企业的厂长,在开化这个小山城,他们都算得上是头面人物,他们为了同一个人向吴xx说情,请你关照,面子也算够大了,吴xx在这些头面人物的说情、请吃下,没有好好把握,最终实施了枉法行为。

公诉人希望通过今天的审判活动,被告人吴xx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其不仅仅践踏了法律,而且也给开化的公安机关,开化政法队伍的总体形象带来了较大的损害。同时也希望参加旁听案件审理的人员从中吸取教训,以此为诫,用好人民赋予的执法权。

审判长、审判员:

最后公诉人就被告人吴xx的量刑发表如下意见:被告人吴xx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依照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79年《刑法》第188条的规定,认定为徇私舞弊罪,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请合议庭认真考虑吴xx的认罪态度,结合其在庭审中的表现,对其作出公正的判决。

公诉人:××

×年×月×日

篇五十九:家长意见书

xxx班全体教师:

您们好!

我代表全家人向以田红老师为首的全体任课教师,表示最美好的祝愿和最衷心的感谢!真诚地向您们说一声:“尊敬的各位辛勤的园丁,您们辛苦了!”同时,也对四中校领导治校有方,成绩卓著,表示钦佩和赞赏!

如今,四中像一颗璀璨的明珠,照耀着本市及周围市县的辽阔大地,吸引着成千上万家长的目光,激荡着无数莘莘学子渴求知识的心房,成就着学生们“知识创造财富、智慧改变人生”的崇高理想!四中近六年来取得的骄人的成绩,人们有目共睹,心知肚明。

篇六十:辩护意见书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邸某之近亲属的委托,经指派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由我担任本案被告人邸某的辩护人,依法出庭履行职务。在开庭审理之前,本辩护人认真阅读了xx市人民检察院任检刑诉字(98)第149号起诉书,查阅了本案的有关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并对有关事实进行了调查。在法庭审理阶段又听取了各被告人的陈述,参加了法庭调查,对本案有所了解。首先我同意以上几位辩护人的意见,我认为:xx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邸某没有构成抢夺枪支罪。现就本案的事实及应适用的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审议: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被告人邸某和其他七位被告人一样,都是七间房乡xxxx的村民且都是文盲。八名农村妇女夺枪,这案件较为稀奇,八名妇女竟然敢抢夺人民警察佩带的枪支,真可谓胆大包天,那么,八名妇女为什么要夺枪呢?这里存在一定的因素值得注意:

1、在浩瀚的白洋淀湖畔,xxxx是一个僻静的村庄,在这里曾发生过几起持枪抢劫案,特别是在八名妇女夺枪之前,也就是九七年的春节前夕,持枪歹徒抢劫了本案被告人邸某的小叔子王凤洲。可以说,这起抢劫震惊了全村,村民们都很害怕,不由得警惕备增。这是一个因素。

2、本案是由八个妇女与人民警察发生了误会而引起来的。xxxx年5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一辆牌照为京xxxxx的汽车停在了白洋淀的大堤上,从车上走下来几名陌生人,他们身着便衣,先是打听董社安家的住址,即而又让被告人李小仙上大堤,当李小仙让他们下来时,由于双方嗓音都很大,引来了不少村民,来人没有例行公事地亮出证件,也未说明来意。双方在口角之中,干警史xxx的配枪无意之间袒露出来,这便拉开了本案八女夺枪的序幕。为什么说八名妇女与干警发生了误会呢?很简单:

第一、在xxxx曾发生过持枪抢劫的事件;

第二、xx市七间房乡派出所的公安干警执行公务为什么使用北京牌照的汽车?这无疑给村民们造成了错觉,产生了怀疑;

第三、村民与公安干警不相识,干警们又身着便衣并且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说明来意,村民们怎么知道他们是警察呢?

基于以上原因,发生误会是不可避免的。

3、被告人邸某当天正在家中干家务,听到外面争吵,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了,当她出来时正直有人喊:“他要掏枪打人,快夺他的枪。”由于在春节前夕自己的小叔子被持枪歹徒抢劫过,因此被告人邸某不顾一切地往起挤,其目的是害怕用枪伤了人,但是她两次拥挤上去,两次被挤出来。按照她自己的话说:“我只是往前漆糊了漆糊,第一次上去还被挤出来了,我歇了一会儿,也上前漆糊就听见有人说枪夺过来了。”这一点可以说被告人在夺枪过程中只是“帮帮忙”而已。枪夺过来后,她即回家干自己的家务。

4、在八女夺枪过程中,场面们王郎、王国平立即打电话报警,这也可以证明这次夺枪是一场误会。

5、枪夺过来以后,村干部来了,当他们说出持枪人是警察时,被告人等没有作出任何反抗,随即将枪支还给了村干部,请他们转交给了公安干警。

以上就是本案的事实。依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干警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证件(第9条、第23条)。而本案的公安干警并未出示证件,八名妇女在弄不清来人的身份时,夺了干警的枪,得知后立即将枪交了出来,其本心没有故意占为己有的目的。实际上完全是一场误会,也就是刚才有的辩护人所说的,八名被告人的行为是假想防卫。

二、被告人邸某没有犯抢夺枪支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抢夺枪支罪,是指故意抢夺他人配制枪支的行为。主观要件是故意,什么是故意?刑法学上的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这就是说,犯罪的故意需要两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第二、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将会引起的危害结果,是抱着希望它发生或者放任它发生的态度。也就是说,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行为人通过自己一系列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目的。任何故意犯罪,都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认定是故意犯罪。

从本案的情况来看,本辩护人弄不清在被告席上的八名妇女抢夺枪支是为了什么目的?从法庭审理来看,她们想占为己有吗?不是。她们既然不想占为己有,抢枪干什么呢?包括被告人邸某在内的八名妇女抢枪的目的',就是怕持枪人用枪伤人,她们要夺枪是为了不伤人。她们主观上不存在恶意,是一种假想的防卫,她们根本也不会意识到她们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所以,本辩护人认为,由于缺少主观要件,被告人邸某等八名妇女不能构成抢夺枪支罪。特别是被告人邸某如同我前面所说的,她从自己家出来的较晚,对前面发生的事未弄清楚,在夺枪的过程中,只是“帮帮忙”把枪夺过来而已,之后她便回家了,这更不能认定她犯了抢夺枪支罪。

最后,我只想就本案的起因谈一点看法:本案的起因应追溯到当天上午的征税,税收管理人员的蛮横态度,激起了村民们的愤怒,也即发生了一场纠纷。到晚上公安干警来村里调查,村民们不明他们的真相,发生误会。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针,这是完全正确的。如果我们的国家工作人员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就不会发生这场误会。正是由于干警不依法办事,不着装,不出示证件,误导群众,把无辜的八名妇女推上了被告席,这与法何在?

我们的工作人员应该想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是人民群众给的,我们应当作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我相信只要我们接近群众,体贴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我们的人民群众就一定会支持我们工作的。

以上是本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审议定夺!

篇六十一:辩护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

受xx市xx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xxxx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王XX的辩护人。通过查阅相关案卷资料及法庭调查,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

通过侦查机关取证,被告人王XX出生于xxxx年7月17日,在xxx年2月份实施犯罪时,尚不满十八岁,系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应当对王XX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其一、被告人王XX无犯罪前科属于初犯。

其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具有悔罪表现。

被告人王XX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无翻供表现,认罪态度、悔罪态度好,愿意接受处罚,改过自新。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与采纳。

其三、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

被告人王XX一直遵纪守法,没有做出过违法乱纪行为。在本案中系一时冲动,通过阅卷看出,在实行犯罪中,共犯高XX指使被告人实行犯罪,当时被告人王XX因害怕不敢去,还回去过,共犯高XX骂了他一句,让他去抢。因此主观上的恶性不大,受人指使,被人强迫。

其四、从本案事实和情节看,被告人王XX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

被告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主要是采取了威胁的手段,并没有危及被害人的人身安全。通过阅卷,法庭调查,当时因被告人害怕别人发现,就对被害人说了“你别说话”这句话。抢包时因用力太大,被告人才倒在地上。从对被害人的询问中,也可以看出暴力手段不明显,也不严重,情节轻微,并未对被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三、根据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被告人王XX应当实行预防和教育为主的原则。

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预防和教育为主的原则,是我国的一贯方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为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可见,对未成年人犯的刑事处罚能轻则轻,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未成年犯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是我国对未成年人犯审判的一项重要原则。相信被告人王XX本人已经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因此,特请求法院以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同时着重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从轻或减轻判处被告人王XX,使得被告人王XX投入到社会中去,为社会作出贡献。

四、关于被告人王XX犯罪的原因,是个复杂的社会因素,除他本人负一定责任外,社会、学校和家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告人王XX是个农村孩子,在农村上学,,xxxx年后就不上学了。被告人未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使得其认知能力及分辨能力较差。父亲服刑,母亲在家务农,缺乏家庭教育,加上法律知识的欠缺,他很容易受不良环境的影响而走上今天的这一步。社会、学校、家庭都有一定的责任。我们司法机关,也应充分运用法律的教育功能,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请求法庭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XX在这起犯罪活动中是初次犯罪,且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能主动坦白交待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谨供合议庭考虑与采纳。

辩护人:金xx

篇六十二:辩护意见书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xx辅民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xx父亲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xx的辩护人。xxxx年12月29日,我已向贵院提交xx辅民律师事务所函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复印一份四东公刑诉字(xxxx)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12月30日到双辽市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xx,向其询问了案情,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履行辩护人职责,协助公诉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现根据本案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第139条之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供公诉机关参考。

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xx涉嫌盗窃罪,并将其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四东公刑诉字(xxxx)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中载明,犯罪嫌疑人xx等人,有分人合,先后计八次,持刀逼住更夫,抢走钢筋掐子、电机、电焊机、切割机等物,将上述物品卖掉后脏款被挥霍。经辩护人会见犯罪嫌嫌疑人xx了解到,其一共参加两次盗窃,第一次到了盗窃地点后才知道要盗窃,自己害怕贪责任没有下车。第二次其明知去盗窃自己主动跟着去了,这次也没有下车,还是在车上等侯,他只知道其他人进到施工工地去偷了,里面发生的一切他并不知道,他与转化为抢劫的几位犯罪嫌疑人的性质是不同的。他的主观故意是盗窃,而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为了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已转化成了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犯罪嫌疑人xx只在盗窃方面与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有共同的故意,应采用部分犯罪共同说,也就是在盗窃行为的范围内是共同犯罪,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抢劫行为是实行过限行为,xx主观上没有抢劫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抢劫行为,对实行犯过限行为xx不应该负刑事责任,这一点侦查机关定其涉嫌盗窃罪是准确的,辩护人对此表示赞同。但在起诉意见书中将犯罪嫌疑人xx列在首位,辩护人对此有不同见解,因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其主观恶性小,客观上没有实施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其主观恶性大,量刑上要比盗窃罪要重,所以,辩护人认为起诉意见书将犯罪嫌疑人xx列在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规则〉》第251条之规定提出辩护意见,望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予以重视并给予考虑。

此致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xx辅民律师事务所 苑海森律师

xxxx年1月11 日

word该篇DOC格式意见书范文(汇总62篇)范文,共有74243个字。好范文网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本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立即下载:
意见书范文(汇总62篇)下载
意见书范文(汇总62篇).doc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编辑和打印
编辑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下载该Word文档
好范文在线客服
  • 问题咨询 QQ
  • 投诉建议 QQ
  • 常见帮助 QQ
  • 130578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