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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地区现场会精神及当前社会稳定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07 07:00:45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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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关于贯彻落实地区现场会精神及当前社会稳定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解掌握全市贯彻落实地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情况及当前社会稳定形势,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确保有针对性的召开好月日我市稳定工作会议。月日日,市委政法委牵头,抽调公安、法院、司法、组织和市委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由市委副书记陈太明和市委常委顾松山同志带队,分城区和农村两个检查调研组,深入五个街道办事处和八个乡镇场开展了检查调研。在为期天的调研中,我们紧扣贯彻落实地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及当前社会稳定形势等主题,以听汇报、查资料、看试点、开座谈等多种方式,重点对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地区现场会精神和当前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汇报如下。

一、当前社会稳定状况

从总体上来看,我市稳定工作形势比较好。今年以来,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加大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地、市“三干会”及“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基础,以“严打”和集中整治为重点,不断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维稳工作机制。各级党政对稳定工作是逢会必讲、逢检必查,领导干部带头对群众进行“一手抓遵纪守法、一手抓勤劳致富”的“两手抓”教育,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称赞。由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不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社会稳定,全市各族人民团结向上,广大人民群众人心思富,全市上下呈现出政治安定、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经调研分析总结,今年以来,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主要呈显出以下几面的特点:

一是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都很重视综治机构建设,按照领导变动、机构责任不变的要求,强化了机构,配强了领导,切实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目前,全市共成立综治办个,治保会个,调委会个,帮教小组个,群防群治队伍网络初步形成,并建立工作责任制,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喀拉塔勒镇成立了个宗教事务管理领导小组,对重点宗教人士实行分灶管理、动态管理;托普鲁克乡对个别不服从乡党委管理的村综治副书记和宗教人士进行了调整;拜什吐格曼乡对“十户联防”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层层签订责任状。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结合综合治理宣传月、民族团结教育月、“四五”普法宣传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等活动,以办培训班、开法制讲座、设立法律咨询点、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了对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工程、广播电视等媒介和挂横幅、办板报、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了对广大群众的经常性宣传教育,在社会上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占牢了宣传舆论阵地,牢牢的把握住了思想教育宣传的主动权,有效的冲击了分裂主义思想的渗透。城区五个街道办事处则从加强居民自身防范教育入手,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宣传教育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宣传教育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强化了责任,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签订责任状,狠各项措施落实。充分组织调动民兵应急分队、治安联防队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中的作用,认真做好日常防范工作。红桥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六项制度,实行“一区一特”,有针对性的加强了社区综合治理,强化了基层维稳工作基础;南城街道在强化群防群治网络建设方面不断创新,他们加大了对居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人有责”的宣传教育,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积极性,组建义务联防队、“夕阳红”老年义务巡逻队,加强了对居民区的治安巡逻,使辖区内治安明显好转。

四是“严打”斗争和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坚持不懈地加大了对“×××”和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分裂、破坏活动的斗争力度,坚决打击“×××”邪教组织。同时,坚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切实落实“两项”制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发展相适应。结合全市实际,采取集中打击、专项斗争和经常性“严打”等多种手段,坚持“稳、准、狠”的严打方针,先后组织实施了百日破案、“·”专案侦破等专项斗争。月份共立刑事案件起,破起,破案率为,至月份我市开展百日破案活动以来,刑事案件破案率增加个百分点,达到,有效遏止了犯罪上升的势头,狠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五是矛盾纠纷排查扎实深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的治安状况和治安隐患,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防线”作用,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效预防和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南城办事处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实行“一事一宗”,完整的保存了矛盾纠纷调解原始档案;英巴扎办事处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使矛盾纠纷调解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共调解民间纠份起,调解成功起,成功率达。

二、贯彻落实地区现场会精神情况

经调研了解掌握,目前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地区现场会精神工作已全面铺开,并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能够

按照市委、政府安排部署,有条不絮地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传达会议精神。地区现场会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对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和政法机关各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了地委副书记杨德海同志在现场上的讲话精神和库车、沙雅两县的经验做法,并就如何贯彻好两个现场会精神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立即行动,层层召开动员会,认真传达了现场会议精神,并按照市委、政府的安排要求,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和方案,把贯彻落实地区现场会精神放到了当前维稳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了领导,落实了责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维稳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市委、政府贯彻落实地区现场会精神的安排要求,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组成专门工作组,由一名分管领导带队,从月日日利用天的时间,对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摸底调查。重点调查了近年来开展人民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运作状况、人员到位情况,以及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充分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为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在调查摸底、分类整理的基础上,对农村和城区人民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硬件建设和软件标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各乡镇场按照村以上组建个试点村,个村以下组建个试点村的标准,各街道办事处按照个社区居委会以上组建个社区试点,个以下社区居委会组建个社区试点的标准,确定了个试点村(社区),其中农村个,城区个。在此次检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评定,确定了个市级试点单位,即:南城街道办事处和依干其乡、喀拉塔勒镇,以及南城街道办事处托万克巴扎巴格社区和新城街道办事处健康社区、依干其乡阿苏克村和喀拉塔勒镇乔纳克村,市级试点单位由市委政法委负责抓好示范建设。

四是积极组建城区夜间巡逻队。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防范,各街道办事处在学习沙雅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的基础上,组建了夜间巡逻队。市财政每年出支近万元,用于夜间巡逻补助。在夜间巡逻队组建前,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对村(居)民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在自愿的基础上招募巡逻队员,街道办事处、社区层层对招收的巡逻队员进行严格把关,并建立巡逻队员档案,加强对其管理。夜间巡逻工作由市委政委主管,市人武部、市公安局协管,由各街道办事处主办,各社区分头实施,抓落实。巡逻小分队人员统一着装(含标示牌),统一任务和要求,统一起止时间。

根据调研情况来看,广大居民参与巡逻的积极性很高,如新城办事处个别社区巡逻队员达到人,超过规定人的标准,但有个别街道办事处由宣传工作到位,群众对参与巡逻,维护治安的认识不高,巡逻人员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还不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⒈政治斗争形势依然相当复杂,各类犯罪案件出现新的情况,社会矛盾仍然存在。×××等邪教组织、敌对势力的渗透捣乱破坏活动始终没有停止,借助基督教发展“门徙会”邪教组织,影响较大,延伸较快;刑事案件呈下降趋势,但以流动人员打架斗欧为主的治安案件呈上升势头,主要在城效结合部表现比较突出。另外,一些企业改制、老城改造拆迁等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存在隐患,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⒉领导干部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完全按照“一岗三责”的要求履行职责,部分基层干部对社会稳定工作重要性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不能很好地处理农业生产与社会稳定关系,稳定工作常抓不懈意识淡薄;各项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乡村(社区)十户长一级抓一级的网络还未形成。

⒊在贯彻落实地区现场会精神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深。个别单位对现场会主要精神没有完全吃透,在贯彻中力度不够大,措施不得力。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统战、民宗等部门未共同参与,还没有形成合力,对试点村(社区)指导帮助不够。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开展试点工作还不平衡。一些单位在摸底调查中问题找得准,试点村(社区)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但个别单位无计划、无措施,工作力度不到位。

⒋个别单位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一些单位领导重打击轻防范,重诉讼轻调解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协调沟通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大调解”的工作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人民调解工作还停留在传统的邻里、家庭纠纷的调处上,地区、部门、行业之间的调解工作还缺乏有效配合。

⒌人民调解队伍整体素质不强,战斗力较弱,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欠缺,政策水平较低,工作方式方法陈旧,有些调解工作不是依据法律而是依据一些陈规陋习等;调解队伍年龄和体能状况不能适应当前的调解工作,如一批多年从事村(居)委会调解工作的同志对本辖区内的人员情况较熟悉,但大部分年龄偏高、体弱多病,对于一些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和反复做工作的调解,显得力不从心。

(二)应对措施:

⒈切实加强领导,深入普法宣传。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

导各部门落实各项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加强“四五”普法宣传,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把“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四五”普法规划,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纵深发展;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起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三是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努力铲除腐蚀人们精神世界、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保护和促进先进文化的前进和发展。

⒉注重矛盾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密切掌握社会动向,充分估计出现矛盾的复杂性和工作的艰巨性,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及时解决因拆迁、改制等利益调整所产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快速反应,冷静处置,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化解和钝化矛盾;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认真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积极依法调处和疏导,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人员的利益。

⒊实行长效管理,保持“严打”态势。一是以重点整治为突破口,着力解决重点区域和发案频繁时段的治安问题,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露头就打,对顶风作案分子,狠刹其嚣张气焰,从重、从快打击,决不让其形成气候。二是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大打击“两盗”、“两抢”的力度。继续把打击“三股势力”和严重刑事犯罪作为“严打”整治斗争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铲除其生存空间。三是实行“人性化”管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对外来经营或务工人员的管理多服务、少罚款,减少或取消超额多收的费用或特定的收费项目,减轻外来人员的经济负担,减少社会治安的压力,确保我区社会治安的稳定。

⒋强化治安防范,完善防控体系。在市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统一协调,建立以公安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专业防范与群众防范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增强全社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大力推进公安警务制度改革,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将社区治安防范与社区建设同规划、同部署,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范“×××”、“门徙会”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

⒌加强基础建设,坚持群防群治。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治保、联防队伍,调解、帮教队伍,外来人口协管员以及兼职法制副校长等基层综治工作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不断完善军警民联防制度和义务治安防范工作,真正形成有效的治安防范工作网络;切实加强对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的工作和保障机制,确保群防群治队伍工作的顺利进行。

⒍进一步提高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化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努力改善队伍结构,把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年富力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⒎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规范调解程序,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司法行政部门和街道、乡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管理、指导和服务,拓宽调解工作新领域,建立以积极预防、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稳定机制。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依法调解各类社会矛盾,克服调解的随意性,弄清事实,依法说服疏导,消除纠纷双方对立情绪,化解矛盾;充分发挥道德在调解中的感召作用,依靠道德的教化力量,说服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使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坚持寓教育于人民调解之中,把调解作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以真正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在实践中不断研究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方法,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二篇:地区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基本情况调研的报告

根据省民委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教育调研情况

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十分重视。两县政府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民族教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省、地政府制订的相关条例,普及九年义务教

育,全面落实省、地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使民族教育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确保了民族教育的优先发展。(一)基本情况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2014年新建并投入使用2800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目前,乡中心校共有在校学生347人,其中,小学生227人,初中120人,少数民族学生共有55人,占总学生数的16。白银纳鄂伦春族乡中心校,通了省“普九”验收和2014年“普九”复检,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现已被确定为地级合格学校。全校共有教职工31人,其中任课教师27人,有7人为中专学历,12人为大专学历,3人为大学本科学历。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合格率为100。教师月工资足额发放。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儿童入学率为100,中小学生毕业率为100,中学升学率为75。中心校配备有41台微机,拥有图书3000册。平均9人拥有一台微机,每个学生拥有9册图书。2014年中心校开办了双语班,抽调会讲本民族语言的教师开展语言会话课,为加快民族教育的发展,呼玛县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利用省、地、县投入大量的资金改善了办学条件,增添了新的教学用具,安装了现代化的网络管理系统,教学环境的不断改善,为控制学生流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2014年建起了2964平方米的新教学楼,目前,在校学生653人,其中,小学387人,高中266人,少数民族学生86人,占总学生数的13。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中心校1997年通过国家“普九”验收,2014年又通过省政府复检,办学条件逐年改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已被确定为地级合格学校。全校教职工65人,共中任课教师55人,10人为中专学历,36人为大专学历,9人为大学本科学历,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教师月工资足额发放。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儿童入学率100,中小学生毕业率100,中学升学率为80。中心校配备有47台微机,拥有图书10646册,平均14人拥有一台微机,每个学生拥有16册图书。2014年,中心校成立了双语班,抽调能用鄂伦春族语会话的鄂伦春族教师对鄂伦春族学生开展本民族语言会话课。为了改善民族教育的办学环境,省、地、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并实施新课实验,取得较好的成绩,不断地改善办学条件,控制学生流失。

十八站乡中心校鄂伦春族寄宿班创建于1989年,学校配备了一名领导主管寄宿班,做到寄宿班的各项工作有人管,现在寄宿班人数为45名,占全校鄂伦春族学生人数的50,从1989年起,每年县财政为鄂伦春寄宿班投入13万元,用以保证鄂伦春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支出。

(二)发展民族教育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经过不断的努力,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对鄂伦春族等几个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免收学杂费政策,同时还将鄂伦春族学生的助学金分别提高到每年小学生120元,中学生160元,对孤儿采取免费入学,并发放生活费、衣物和学习用品并且在冬季免收取暖费。乡党委、政府为鼓励鄂伦春族学生早日成材,规定并实施了鄂伦春族学生考取本科一次性奖励3000元,考取大专一次性奖励2014元,考取中专和重点高中奖励1000元,并且报销学生假期往返学校的交通费。2014年,大兴安岭地委做出决定(大发[2014]12号)普通高中招生,鄂伦春族学生全部录取,重点高中招生降50分录取。

近三年来,初步统计,共向上级学校输送大学生、大、中专、高中毕业生29名,其中鄂伦春族学生11名。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始终把民族教育事业当作大事来抓,乡党委、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对鄂伦春族等几个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免收学杂费,并相继调整了六个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金,将鄂伦春族助学金提高到,中学生每年290元,小学生每年210元;塔河县政府每年还拿出6万元作为教育助学专项资金,对考取大学本科的鄂伦春族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考取大、中专的鄂伦春族学生一次性奖励2014元,孤儿考取的大中专的学生每人每年解决5000元的生活费和学杂费。并且塔河县普通高中招生对鄂伦春族学生实行免费上高中。

(三)民族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1、教师队伍专业性不强,教师业务水平不十分过硬。现在急需业务精、专业性强的新生力量来充实两乡教师队伍,更需要对现有教师进行知识结构、教育理念的更新。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应首先对现有教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调动教师的积极

第三篇:地区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基本情况调研的报告

根据省民委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教育调研情况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十分重视。两县政府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民族教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省、地政府制订的相关条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落实省、地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使民族教育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确保了民族教育的优先发展。(一)基本情况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2014年新建并投入使用2800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目前,乡中心校共有在校学生347人,其中,小学生227人,初中120人,少数民族学生共有55人,占总学生数的16%。白银纳鄂伦春族乡中心校,通了省“普九”验收和2014年“普九”复检,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现已被确定为地级合格学校。全校共有教职工31人,其中任课教师27人,有7人为中专学历,12人为大专学历,3人为大学本科学历。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合格率为100%。教师月工资足额发放。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儿童入学率为100%,中小学生毕业率为100%,中学升学率为75%。中心校配备有41台微机,拥有图书3000册。平均9人拥有一台微机,每个学生拥有9册图书。2014年中心校开办了双语班,抽调会讲本民族语言的教师开展语言会话课,为加快民族教育的发展,呼玛县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利用省、地、县投入大量的资金改善了办学条件,增添了新的教学用具,安装了现代化的网络管理系统,教学环境的不断改善,为控制学生流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2014年建起了2964平方米的新教学楼,目前,在校学生653人,其中,小学387人,高中266人,少数民族学生86人,占总学生数的13%。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中心校1997年通过国家“普九”验收,2014年又通过省政府复检,办学条件逐年改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已被确定为地级合格学校。全校教职工65人,共中任课教师55人,10人为中专学历,36人为大专学历,9人为大学本科学历,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教师月工资足额发放。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儿童入学率100%,中小学生毕业率100%,中学升学率为80%。中心校配备有47台微机,拥有图书10646册,平均14人拥有一台微机,每个学生拥有16册图书。2014年,中心校成立了双语班,抽调能用鄂伦春族语会话的鄂伦春族教师对鄂伦春族学生开展本民族语言会话课。为了改善民族教育的办学环境,省、地、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并实施新课实验,取得较好的成绩,不断地改善办学条件,控制学生流失。十八站乡中心校鄂伦春族寄宿班创建于1989年,学校配备了一名领导主管寄宿班,做到寄宿班的各项工作有人管,现在寄宿班人数为45名,占全校鄂伦春族学生人数的50%,从1989年起,每年县财政为鄂伦春寄宿班投入13万元,用以保证鄂伦春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支出。(二)发展民族教育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经过不断的努力,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对鄂伦春族等几个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免收学杂费政策,同时还将鄂伦春族学生的助学金分别提高到每年小学生120元,中学生160元,对孤儿采取免费入学,并发放生活费、衣物和学习用品并且在冬季免收取暖费。乡党委、政府为鼓励鄂伦春族学生早日成材,规定并实施了鄂伦春族学生考取本科一次性奖励3000元,考取大专一次性奖励2014元,考取中专和重点高中奖励1000元,并且报销学生假期往返学校的交通费。2014年,大兴安岭地委做出决定(大发[2014]12号)普通高中招生,鄂伦春族学生全部录取,重点高中招生降50分录取。近三年来,初步统计,共向上级学校输送大学生、大、中专、高中毕业生29名,其中鄂伦春族学生11名。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始终把民族教育事业当作大事来抓,乡党委、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对鄂伦春族等几个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免收学杂费,并相继调整了六个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金,将鄂伦春族助学金提高到,中学生每年290元,小学生每年210元;塔河县政府每年还拿出6万元作为教育助学专项资金,对考取大学本科的鄂伦春族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考取大、中专的鄂伦春族学生一次性奖励2014元,孤儿考取的大中专的学生每人每年解决5000元的生活费和学杂费。并且塔河县普通高中招生对鄂伦春族学生实行免费上高中。(三)民族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1、教师队伍专业性不强,教师业务水平不十分过硬。现在急需业务精、专业性强的新生力量来充实两乡教师队伍,更需要对现有教师进行知识结构、教育理念的更新。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应首先对现有教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进行新教法、新思路的学习。主动与外校建立联合,进行教师交流,送我们的教师走出去学习、观摩、实践,引进外地优秀教师或是高等学府的大学生志愿者,为我们进行新知识、新思想的交流,使我们教师的知识和思想与时代同步,使新鲜血液充实到我们的教师队伍中。2、由于鄂伦春族乡村经济比较落后,一些鄂伦春族学生家庭贫困,考取高等学府后难以承受高额的学杂费,造成辍学。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建立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为贫困的鄂伦春族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贷款或是借鉴国家建立“西藏班”、“新疆班”的办法,建立“鄂伦春班”,为帮助鄂伦春族贫困学生、孤儿等弱势鄂伦春族学生或其它较少民族贫困学生,应采取这样的形式为他们提供完成学业的保证。3、两乡的鄂伦春双语班的教师,语言发音够不规范,授课比较困难。教师的发音带有较重的个人习惯,不能达到授课的标准,对学生学习规范的语言发音造成困难。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尽快对双语教学的教师进行培训,学习国际标准音标,并建议拨付培训专款,以满足双语教学培训的需要,

同时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族双语教学的发展。二、文化调研情况大兴安岭地区对民族乡的文化发展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促进民族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提供了经济上的保证。(一)基本情况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文化站,占地600平方米,设有一个鄂伦春族陈列室,展厅面积100平方米,馆藏文物有58件,均以鄂伦春族传统生产生活用具为主。设有一个剧场,面积为380平方米,排练厅面积为80平方米,办公室面积40平方米,白银纳乡文化站业余艺术团在职人员1人,演员50人,其中,少数民族45人,编剧人员8人,服装50套,年演场次达到15场,活动经费全部由政府拨付。曾多次参加文艺演出,都获了不错的成绩。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文化站占地400平方米,在职人员4人,乡文化站没有建立展览馆和文艺队,文化活动主要靠组织群众进行广场文艺演出,活动经费全部由财政拨付。这些由业余演员参加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都取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二)文化事业中取得的成绩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文化站积极参加省、地、县组织的各种文艺汇演、民族节日庆典等演出。白银纳乡成功举办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建国50周年大型文体庆祝活动、多次组团参加呼玛县举办的“呼玛艺术节”、广场文化周等大型文艺汇演和呼玛县运动会,参加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和大兴安岭开发建设40周年文艺汇演,均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白银纳乡先后被评为“省先进文化乡”、“全省少数民族体育运动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孟艳华、孟佳等在省、地级文艺汇演中均获得较好的名次,关金芳、关俊兰等编创人员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节日的篝火》(舞蹈)获首届少数民族汇演最佳创作奖,《拥抱烈士》、《巴力》、《鄂伦春的生活充满阳光》获创作一等奖,《港微》(桦皮工艺)获金奖,《希望的田野上》、《中国年》编舞获最佳编创奖。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文化站充分挖掘鄂伦春民族勤劳纯朴,能歌善舞的民族特长,老一辈鄂伦春人长期在游猎生活中积累了自编自唱、出口成歌的经验。新一代鄂伦春人秉承了这一优秀文化传统,在塔河县组织的建党80周年歌唱祖国大型广场演唱活动中,获一等奖;在鄂伦春族定居50周年大庆活动中获舞蹈二等奖,通俗歌曲三等奖。王宝贵、谢远臣等在省级汇演中获得很好的名次,《桦林随想》获群星器乐大赛金奖,《西阶依玛》、《鄂乡人民歌唱党》获艺术创作一等奖,《科技兴农靠小康》获省农民科技节二等奖,《鄂乡晨曲》获塔河县文艺汇演二等奖,教育艺术节二等奖。经过少数民族工作者的不断努力,民族文化艺术得到广泛传播,使更多的人了解鄂伦春族,为鄂伦春族的发展献计献策。(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虽然鄂伦春族一直拥有自己的独特的文化、信仰,但是由于缺少资金,没有将民族文化发展成为当地的经济支柱型产业。现在我区两个民族乡均被列入省级“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希望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使鄂伦春生态风情旅游成为鄂伦春族乡旅游经济的主干。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首先由地、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鄂伦春族文化旅游业初具规模,尽早列入国家和省级建设计划,进而完善建设,打造民族品牌,以特色占领市场份额,促进鄂伦春族文化市场的形成,以文化产业拉动经济增长。2、鄂伦春族文化遗产、语言、生活习俗流失太快,现在许多鄂伦春族人已经听不懂或不会说本民族的语言,独有的萨满文化也流失殆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应及时抢救保护文化遗产。结合中国文联、中国民协关于“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计划”的契机,把鄂伦春民间文化,桦树皮文化,萨满文化,语言、歌曲等方面进行项目立项,力争得到各级政府支持,并争取将“鄂伦春萨满文化展基地”、“鄂伦春桦树皮之乡”列入民间文艺之乡的行列。三、民族卫生调研情况(一)基本情况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卫生院,2014年10月新门诊楼竣工交付使用,面积360平方米,设有门诊、药局、手术室、x光室、处置室、母婴室。全院职工14人,其中,医护人员11人。各医疗科室设置较为齐全,能开展普通的外科手术,备有心电和b超,基本能满足周边群众就医要求。鄂伦春族结核病患病率比较高,患者经过乡卫生院的长期治疗,使原有患者病情得到好转。该乡共有学龄前儿童146人,全部接种乙肝疫苗;育龄妇女共有514人,待产妇女共有24人,产妇100%住院分娩,产妇死亡率为0,新生儿死亡率为0;现在年就诊人数约为3600人。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塔河第二医院),面积4084平方米,医疗办公用楼1600平方米,结核病房680平方米,为改善民族乡医院卫生工作环境,2014年新建成了一幢1600平方米的门诊楼,已于2014年8月交付使用,极大地改善了医疗就诊环境。全院现有职工59人,其中,医护人员50人。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物理诊断室、手术室等16个科室。塔河县外事办向日本争取10万元小额无偿援助的医疗器械,还配备双床程500max光机,黑白b超、脑地形图仪等设备。使一部分原有的陈旧医疗设备得到更新,极大地提高了诊断的准确率。针对鄂伦春族结核病为高发病,十八站乡卫生院专门开设了结核病房,经过医护人员的细心治疗,已有部分患者由排菌性结核病人转为不排菌性结核病人。学龄前儿童250名,全部接种了乙肝疫苗;育龄妇女共947人,待产妇女有36人,产妇100%住院分娩,产妇死亡率为0,新生儿死亡率为0;现在每年就诊人数约为17316人。(二)民族卫生事业取得的成绩呼玛县白银纳乡是呼玛县第一个进行卫生院改革的乡;乡卫生院承担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负责辖区的医疗救治、结核病防治、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2014年,针对鄂伦春族乡群众的医疗及结核病防治的实际,县政府将鄂伦春族群众的核销医药费从每年拨付5.5万元,增加到了每年拨付15.5万元。2014年9月,塔河县十八站乡卫生院完成了医疗体制改革;十八站乡卫生院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负责辖区的医疗救治、预防保健、地方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爱国

卫生运动等工作。县政府在每年为十八站乡卫生院拨付139万元经费的基础上,每年增加5万元,今年拨款增加到149万元。鄂伦春族农民医药费实行全额核销政策,为此,县政府每年拨付鄂伦春族医药费34万元,十八站乡为保证专项资金得到有效使用,成立了医药费监管组织。该组织由县卫生局、乡政府有关人员组成,制定了每人每年核销的额度,并设有大病医药费统筹管理方案,对转院、住院的鄂伦春族患者制定了核销细则,从而更合理有效的使用鄂伦春族医药经费。(三)民族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卫生技术力量薄弱和鄂伦春族医药研究开发经费不足。两乡卫生院现有医护人员技术水平较低,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费,专业队伍素质提高缓慢。鄂伦春族医药开发研究经费短缺,制约了鄂伦春族医药研究工作的进程。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省、地、县应对医护人员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在培训经费上的投入,解决培训经费问题,对现有医护人员进行培训。从外地聘请优秀医疗人才,到民族乡开展医护工作,建立鄂伦春族医药研究奖励机制,促进鄂伦春族医药开发的科学研究。2、结核病是鄂伦春族高发病。2014年,鄂伦春族结核病患病率为3.19%,高于国家结核病患病率标准(国家标准2%)。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对结核病的防治力度。3、两乡的医疗硬件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十八站乡600平方米的结核病房已属于危房,低矮潮湿,不利于结核病人休息;白银纳乡还没有专设结核病房,设立专门的传染病房是控制结核病等传染病出现新发的关键;鄂伦春族乡医疗设施还不齐全,应为两乡卫生院购置必备的医疗设备如:彩超、细胞计数仪、尿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磁疗机、血流变仪等设备,以提高医疗确诊率,更好地为各族群众服务。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省、地、县加大对卫生院硬件建设投资力度。可采取省支付50%,地支付30%,县乡自筹20%的方法筹集资金,帮助两个民族乡新建结核病房,使结核病人与其他病人隔离,购置必要的设备,有利于提高乡医院初诊的准确率。我们相信,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们的辛勤努力,鄂伦春族乡的各项社会事业一定会得到更快的发展。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民族宗教局 郭红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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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地区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基本情况调研的报告

根据省民委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教育调研情况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十分重视。两县政府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民族教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省、地政府制订的相关条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落实省、地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使民族教育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确保了民族教育的优先发展。(一)基本情况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2014年新建并投入使用2800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目前,乡中心校共有在校学生347人,其中,小学生227人,初中120人,少数民族学生共有55人,占总学生数的16%。白银纳鄂伦春族乡中心校,通了省“普九”验收和2014年“普九”复检,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现已被确定为地级合格学校。全校共有教职工31人,其中任课教师27人,有7人为中专学历,12人为大专学历,3人为大学本科学历。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合格率为100%。教师月工资足额发放。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儿童入学率为100%,中小学生毕业率为100%,中学升学率为75%。中心校配备有41台微机,拥有图书3000册。平均9人拥有一台微机,每个学生拥有9册图书。2014年中心校开办了双语班,抽调会讲本民族语言的教师开展语言会话课,为加快民族教育的发展,呼玛县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利用省、地、县投入大量的资金改善了办学条件,增添了新的教学用具,安装了现代化的网络管理系统,教学环境的不断改善,为控制学生流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2014年建起了2964平方米的新教学楼,目前,在校学生653人,其中,小学387人,高中266人,少数民族学生86人,占总学生数的13%。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中心校1997年通过国家“普九”验收,2014年又通过省政府复检,办学条件逐年改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已被确定为地级合格学校。全校教职工65人,共中任课教师55人,10人为中专学历,36人为大专学历,9人为大学本科学历,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教师月工资足额发放。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儿童入学率100%,中小学生毕业率100%,中学升学率为80%。中心校配备有47台微机,拥有图书10646册,平均14人拥有一台微机,每个学生拥有16册图书。2014年,中心校成立了双语班,抽调能用鄂伦春族语会话的鄂伦春族教师对鄂伦春族学生开展本民族语言会话课。为了改善民族教育的办学环境,省、地、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并实施新课实验,取得较好的成绩,不断地改善办学条件,控制学生流失。十八站乡中心校鄂伦春族寄宿班创建于1989年,学校配备了一名领导主管寄宿班,做到寄宿班的各项工作有人管,现在寄宿班人数为45名,占全校鄂伦春族学生人数的50%,从1989年起,每年县财政为鄂伦春寄宿班投入13万元,用以保证鄂伦春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支出。(二)发展民族教育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经过不断的努力,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对鄂伦春族等几个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免收学杂费政策,同时还将鄂伦春族学生的助学金分别提高到每年小学生120元,中学生160元,对孤儿采取免费入学,并发放生活费、衣物和学习用品并且在冬季免收取暖费。乡党委、政府为鼓励鄂伦春族学生早日成材,规定并实施了鄂伦春族学生考取本科一次性奖励3000元,考取大专一次性奖励2014元,考取中专和重点高中奖励1000元,并且报销学生假期往返学校的交通费。2014年,大兴安岭地委做出决定(大发[2014]12号)普通高中招生,鄂伦春族学生全部录取,重点高中招生降50分录取。近三年来,初步统计,共向上级学校输送大学生、大、中专、高中毕业生29名,其中鄂伦春族学生11名。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始终把民族教育事业当作大事来抓,乡党委、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对鄂伦春族等几个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免收学杂费,并相继调整了六个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金,将鄂伦春族助学金提高到,中学生每年290元,小学生每年210元;塔河县政府每年还拿出6万元作为教育助学专项资金,对考取大学本科的鄂伦春族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考取大、中专的鄂伦春族学生一次性奖励2014元,孤儿考取的大中专的学生每人每年解决5000元的生活费和学杂费。并且塔河县普通高中招生对鄂伦春族学生实行免费上高中。(三)民族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1、教师队伍专业性不强,教师业务水平不十分过硬。现在急需业务精、专业性强的新生力量来充实两乡教师队伍,更需要对现有教师进行知识结构、教育理念的更新。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应首先对现有教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进行新教法、新思路的学习。主动与外校建立联合,进行教师交流,送我们的教师走出去学习、观摩、实践,引进外地优秀教师或是高等学府的大学生志愿者,为我们进行新知识、新思想的交流,使我们教师的知识和思想与时代同步,使新鲜血液充实到我们的教师队伍中。2、由于鄂伦春族乡村经济比较落后,一些鄂伦春族学生家庭贫困,考取高等学府后难以承受高额的学杂费,造成辍学。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建立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为贫困的鄂伦春族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贷款或是借鉴国家建立“~班”、“新疆班”的办法,建立“鄂伦春班”,为帮助鄂伦春族贫困学生、孤儿等弱势鄂伦春族学生或其它较少民族贫困学生,应采取这样的形式为他们提供完成学业的保证。3、两乡的鄂伦春双语班的教师,语言发音够不规范,授课比较困难。教师的发音带有较重的个人习惯,不能达到授课的标准,对学生学习规范的语言发音造成困难。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尽快对双语教学的教师进行培训,学习国际标准音标,并建议拨付培训专款,以满足双语教学培训的需要,同时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族双语教学的发展。二、文化调研情况大兴安岭地区对民族乡的文化发展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促进民族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提供了经济上的保证。(一)基本情况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文化站,占地600平方米,设有一个鄂伦春族陈列室,展厅面积100平方米,馆藏文物有58件,均以鄂伦春族传统生产生活用具为主。设有

有医护人员技术水平较低,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费,专业队伍素质提高缓慢。鄂伦春族医药开发研究经费短缺,制约了鄂伦春族医药研究工作的进程。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省、地(版权归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县应对医护人员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在培训经费上的投入,解决培训经费问题,对现有医护人员进行培训。从外地聘请优秀医疗人才,到民族乡开展医护工作,建立鄂伦春族医药研究奖励机制,促进鄂伦春族医药开发的科学研究。2、结核病是鄂伦春族高发病。2014年,鄂伦春族结核病患病率为3.19%,高于国家结核病患病率标准(国家标准2%)。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对结核病的防治力度。3、两乡的医疗硬件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十八站乡600平方米的结核病房已属于危房,低矮潮湿,不利于结核病人休息;白银纳乡还没有专设结核病房,设立专门的传染病房是控制结核病等传染病出现新发的关键;鄂伦春族乡医疗设施还不齐全,应为两乡卫生院购置必备的医疗设备如:彩超、细胞计数仪、尿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磁疗机、血流变仪等设备,以提高医疗确诊率,更好地为各族群众服务。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省、地、县加大对卫生院硬件建设投资力度。可采取省支付50%,地支付30%,县乡自筹20%的方法筹集资金,帮助两个民族乡新建结核病房,使结核病人与其他病人隔离,购置必要的设备,有利于提高乡医院初诊的准确率。我们相信,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们的辛勤努力,鄂伦春族乡的各项社会事业一定会得到更快的发展。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民族宗教局 郭红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第五篇:地区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基本情况调研的报告

根据省民委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教育调研情况

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十分重视。两县政府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民族教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省、地政府制订的相关条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落实省、地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使民族教育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确保了民族教育的优先发展。

(一)基本情况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2014年新建并投入使用2800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目前,乡中心校共有在校学生347人,其中,小学生227人,初中120人,少数民族学生共有55人,占总学生数的16%。白银纳鄂伦春族乡中心校,通了省“普九”验收和2014年“普九”复检,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现已被确定为地级合格学校。全校共有教职工31人,其中任课教师27人,有7人为中专学历,12人为大专学历,3人为大学本科学历。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合格率为100%。教师月工资足额发放。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儿童入学率为100%,中小学生毕业率为100%,中学升学率为75%。中心校配备有41台微机,拥有图书3000册。平均9人拥有一台微机,每个学生拥有9册图书。2014年中心校开办了双语班,抽调会讲本民族语言的教师开展语言会话课,为加快民族教育的发展,呼玛县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利用省、地、县投入大量的资金改善了办学条件,增添了新的教学用具,安装了现代化的网络管理系统,教学环境的不断改善,为控制学生流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2014年建起了2964平方米的新教学楼,目前,在校学生653人,其中,小学387人,高中266人,少数民族学生86人,占总学生数的13%。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中心校1997年通过国家“普九”验收,2014年又通过省政府复检,办学条件逐年改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已被确定为地级合格学校。全校教职工65人,共中任课教师55人,10人为中专学历,36人为大专学历,9人为大学本科学历,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教师月工资足额发放。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儿童入学率100%,中小学生毕业率100%,中学升学率为80%。中心校配备有47台微机,拥有图书10646册,平均14人拥有一台微机,每个学生拥有16册图书。2014年,中心校成立了双语班,抽调能用鄂伦春族语会话的鄂伦春族教师对鄂伦春族学生开展本民族语言会话课。为了改善民族教育的办学环境,省、地、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并实施新课实验,取得较好的成绩,不断地改善办学条件,控制学生流失。十八站乡中心校鄂伦春族寄宿班创建于1989年,学校配备了一名领导主管寄宿班,做到寄宿班的各项工作有人管,现在寄宿班人数为45名,占全校鄂伦春族学生人数的50%,从1989年起,每年县财政为鄂伦春寄宿班投入13万元,用以保证鄂伦春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支出。

(二)发展民族教育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经过不断的努力,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对鄂伦春族等几个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免收学杂费政策,同时还将鄂伦春族学生的助学金分别提高到每年小学生120元,中学生160元,对孤儿采取免费入学,并发放生活费、衣物和学习用品并且在冬季免收取暖费。乡党委、政府为鼓励鄂伦春族学生早日成材,规定并实施了鄂伦春族学生考取本科一次性奖励3000元,考取大专一次性奖励2014元,考取中专和重点高中奖励1000元,并且报销学生假期往返学校的交通费。2014年,大兴安岭地委做出决定(大发[2014]12号)普通高中招生,鄂伦春族学生全部录取,重点高中招生降50分录取。近三年来,初步统计,共向上级学校输送大学生、大、中专、高中毕业生29名,其中鄂伦春族学生11名。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始终把民族教育事业当作大事来抓,乡党委、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对鄂伦春族等几个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免收学杂费,并相继调整了六个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金,将鄂伦春族助学金提高到,中学生每年290元,小学生每年210元;塔河县政府每年还拿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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