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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调研汇报材料(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4-12-31 09:57:31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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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近期,我们就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研,并征求了北京、西安决策咨询特邀顾问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土地资源经营现状

城市资源从广义上讲,有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人力资源、无形资源(潜质资源)、实体特征资源、价值特征资源等等。在诸多资源中最主要的资源是土地资源。土地是城市价值的主要

载体,经营城市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经营土地资源。也可以这样说,只有经营好土地,才能经营好城市。

1、城市土地储备情况

城市土地储备是城市土地资源经营的基础。我市土地储备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在法律规定模糊、国家政策多变、舆论环境趋紧的情况下,艰难推进,取得一定成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管理的意见》(榆政发[]67号文件,为今后一个时期土地储备工作提供了刚性政策依据,使土地储备出现了转机。截止上半年,市区累计储备土地7000多亩,库存储备土地4557亩。储备土地已出让2444亩,为城市拆迁安置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提供土地824亩,节约财政资金10亿元;以储备土地质押为政府贷款20多亿元;利用储备土地筹集资金4.5亿元,解决了市毛纺厂等15户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并将企业土地收回储备。按大口径计算,连同榆横、榆神工业区,市本级累计库存储备土地13.23万亩,其中市区0.45万亩,榆横工业区2.54万亩,榆神工业区10.24万亩;全市累计收取土地出让金60.33亿元。市财政局提供,市、县缴入国库土地出让收入6.3亿元;上半年,全市缴入国库土地出让收入4.8亿元。今年上半年,市区新统征储备土地689.4亩,榆神、榆横工业区分别新统征储备土地0.66万亩、2.96万亩。

2、城市土地经营规划状况

城市规划是重要的城市隐性资源,城市土地资源经营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十一五”以来,全市先后投入8000多万元,用于各类规划的编制,初步形成了由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乡村规划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中心城市面积由的30平方公里扩大到52平方公里,人口由的28万增加到50万。以来,在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我市加大了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力度,共完成各类规划70余项。先后完成了市总体城市设计,古城景观提升规划,完成了榆溪公园、河滨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榆阳河及河岸景观整治规划、榆溪河左岸滨河绿地广场规划及鸳鸯湖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了迎宾路景观整治规划、大道街景规划、长城路综合整治规划;完成了新城一、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商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30多个平房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此外还编制完成城区道路、绿地、广场、创卫等专项规划20余项。特别是规划编制工作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较前有了大幅度提升,部分规划得到了全国权威专家的高度评价。先后完成了空港生态园区规划、大墩梁森林公园总规、榆阳路街景规划、长乐路片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中心城区详规覆盖率由的70%(三版总规),提高到的90%(四版总规),基本做到了有建设的地方就有详细规划指导,规划滞后于城市建设的矛盾得以彻底解决。规划引领、指导城市建设作用彰显,龙头地位得到确立。

3、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

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市城市土地资源经营主体。该公司于3月7日挂牌成立,为市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市政府确定公司有四大职能:一是投资融资。根据市政府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实际需要,多渠道、多形式融资筹集城市建设资金,代表市政府对外进行投资、发债及担保。二是土地开发。代表市政府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土地统一收储和进行一级开发。三是经营城市。对城市经营性资产实施经营开发。四是统建代建。对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履行统建代建职能。四年来,公司坚持“投资城市、建设城市、经营城市、发展城市”的经营理念,组建运营了6个子(分)公司,即:城投房地产开发公司、中燃公司、城投代建工程建设管理公司、城投开发建设管理公司、今创传媒文化公司、国信担保公司,将经营范围拓展到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天燃气、文化、信用担保等多个领域。

城投公司履行政府统建代建项目建设法人职责已历时四年,代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已交付使用项目6个,续建项目6个,新项目2个,年内拟新开工项目6个,开展前期工作项目7个,待确定选址及建设规模的项目2个。

同时,城投公司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在稳步推进重大社会事业统建项目的同时,重点落实自营项目的开发建设。统建项目适当收缩战线,项目逐个编制投融资规划,资金落实一个开工一个。自营项目已启动和加快,旧机场、空港区两个地标名片和城市核心区——金融广场3个项目建设为主线,带动其他开发项目的实施。一是启动了原体育中心427亩土地的商业策划工作,高端打造城市核心区——金融广场。今年积极探索尝试了新的融资模式,在市二院项目建设

第二篇: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近期,我们就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研,并征求了北京、西安决策咨询特邀顾问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土地资源经营现状

城市资源从广义上讲,有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人力资源、无形资源(潜质资源)、实体特征资源、价值特征资源等等。在诸多资源中最主要的资源是土地资源。土地是城市价值的主要载体,经营城市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经营土地资源。也可以这样说,只有经营好土地,才能经营好城市。

1、城市土地储备情况

城市土地储备是城市土地资源经营的基础。我市土地储备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在法律规定模糊、国家政策多变、舆论环境趋紧的情况下,艰难推进,取得一定成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管理的意见》(榆政发[]67号文件,为今后一个时期土地储备工作提供了刚性政策依据,使土地储备出现了转机。截止上半年,市区累计储备土地7000多亩,库存储备土地4557亩。储备土地已出让2444亩,为城市拆迁安置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提供土地824亩,节约财政资金10亿元;以储备土地质押为政府贷款20多亿元;利用储备土地筹集资金4.5亿元,解决了市毛纺厂等15户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并将企业土地收回储备。按大口径计算,连同榆横、榆神工业区,市本级累计库存储备土地13.23万亩,其中市区0.45万亩,榆横工业区2.54万亩,榆神工业区10.24万亩;全市累计收取土地出让金60.33亿元。市财政局提供,市、县缴入国库土地出让收入6.3亿元;上半年,全市缴入国库土地出让收入4.8亿元。今年上半年,市区新统征储备土地689.4亩,榆神、榆横工业区分别新统征储备土地0.66万亩、2.96万亩。

2、城市土地经营规划状况

城市规划是重要的城市隐性资源,城市土地资源经营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十一五”以来,全市先后投入8000多万元,用于各类规划的编制,初步形成了由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乡村规划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中心城市面积由的30平方公里扩大到52平方公里,人口由的28万增加到50万。以来,在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我市加大了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力度,共完成各类规划70余项。先后完成了市总体城市设计,古城景观提升规划,完成了榆溪公园、河滨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榆阳河及河岸景观整治规划、榆溪河左岸滨河绿地广场规划及鸳鸯湖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了迎宾路景观整治规划、大道街景规划、长城路综合整治规划;完成了新城一、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商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30多个平房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此外还编制完成城区道路、绿地、广场、创卫等专项规划20余项。特别是规划编制工作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较前有了大幅度提升,部分规划得到了全国权威专家的高度评价。先后完成了空港生态园区规划、大墩梁森林公园总规、榆阳路街景规划、长乐路片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中心城区详规覆盖率由的70%(三版总规),提高到的90%(四版总规),基本做到了有建设的地方就有详细规划指导,规划滞后于城市建设的矛盾得以彻底解决。规划引领、指导城市建设作用彰显,龙头地位得到确立。

3、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

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市城市土地资源经营主体。该公司于3月7日挂牌成立,为市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市政府确定公司有四大职能:一是投资融资。根据市政府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实际需要,多渠道、多形式融资筹集城市建设资金,代表市政府对外进行投资、发债及担保。二是土地开发。代表市政府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土地统一收储和进行一级开发。三是经营城市。对城市经营性资产实施经营开发。四是统建代建。对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履行统建代建职能。四年来,公司坚持“投资城市、建设城市、经营城市、发展城市”的经营理念,组建运营了6个子(分)公司,即:城投房地产开发公司、中燃公司、城投代建工程建设管理公司、城投开发建设管理公司、今创传媒文化公司、国信担保公司,将经营范围拓展到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天燃气、文化、信用担保等多个领域。

城投公司履行政府统建代建项目建设法人职责已历时四年,代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已交付使用项目6个,续建项目6个,新项目2个,年内拟新开工项目6个,开展前期工作项目7个,待确定选址及建设规模的项目2个。

同时,城投公司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在稳步推进重大社会事业统建项目的同时,重点落实自营项目的开发建设。统建项目适当收缩战线,项目逐个编制投融资规划,资金落实一个开工一个。自营项目已启动和加快,旧机场、空港区两个地标名片和城市核心区--金融广场3个项目建设为主线,带动其他开发项目的实施。一是启动了原体育中心427亩土地的商业策划工作,高端打造城市核心区--金融广场。今年积极探索尝试了新的融资模式,在市二院项目建设上采用bt模式,吸引了20多亿元民间资本投入我市公益事业建设。并与西部机场集团达成友好合作关系。三是启动了空港区的开发建设,逐步形成城投公司发展的产业基地。以体育中心、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三个中心起步,同时规划建设大型空港物流商贸园区、文化创意园和经济总部产业。四是拓展其他领域的开发,参股投资了通用航空项目,控股投资城市“一卡通”项目,启动了全市12个县区污水处理等水务项目的整合研究工作,积极开辟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

二、城市土地资源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城市土地资源经营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五个方面:

1、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两个明显问题,①经营城市资源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对公司定位不够准确,存在政府举债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经营城市土地资源是个全新的课题,也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需要不断探索和认真研究的重大问题。应该肯定,市政府在组建市城投公司尝试经营城市资源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多年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所以经营城市资源的理念难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对城投公司的定位不够准确。按有关规定,城投公司为四类企业,政府不能承诺担保贷款。但当初市政府确定城投公司的职能时决定,对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项目由城投公司履行统建代建职能,建设资金没有采取市场化运作融资,而是政府大包大揽,结果给自己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据调研,政府经市人大批准为城投公司举债28亿元,发行企业债卷14亿元,共计42亿元,占到本级政府经人大批准或合同约定债务总额90.62亿元的46.3%。这些政府性融资贷款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项目本身没有收入来源,还本付息全由市财政承担,给财政造成很大压力。据市财政局提供资料显示,历年来市财政为城投公司投资本金利息和统建项目资金达12亿元,其中0.56亿元,2.37亿元,2.12亿元,1.03亿元,3.2亿元,上半年已预借2亿元,支付一季度利益0.4亿元。②城投公司管理体制、运作方式、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主要体现在“五个不到位”。

一是政府债务的偿还机制的建立和运转不到位。市人大批准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28亿元贷款额度时明确:“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不足偿还时,从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还款准备金中解决。但实际情况还本付息资金一直难以保障。

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回报不到位。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完善城市功能,带动城市及周边土地增值,形成了土地级差收益,而共享收益的县、区不能及时和统一将土地出让金收入按规定上缴市财政,市财政无力保障债务偿还机制正常运转。

三是土地储备整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合不到位。往往在开发一些区域时急于先搞基础设施,形成周边土地增值,而土地储备整理在后,使收储整理成本加大,收储整理和开发工作难以开展。

四是应当给予城投公司组织后续资金流的相关资源和职能不到位。城投公司先期开工建设和交付使用的项目全部在城市功能和社会效益上,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短期内无法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巨额债务。加之国发[]19号文件禁止政府进行信誉担保,而市上应当给予城投公司组织后续资金的相关资源没有到位,没有把银行举债和授权经营的资产相对应挂起钩来,使融资工作难以进行。

五是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共识和联动不到位。没有形成推动城投公司发展的合力。

以上“五个不到位”使城投公司难以继续拉动在建和具备开工条件的政府项目群,也难以达到和符合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则要求。

2、中心城区土地“六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现象严重。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土地“实行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供地和统一管理”,但“六统一”管理体制至今尚未形成。由于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市中心城区涉及横山县范围的50平方公里未能纳入市上统一管理,土地储备空间受到限制。同时,土地收益分别由市财政、县、区财政、开发区财政征收、管理和使用,统计口径不一,征收标准各异,财力使用分散。

3、各自为政,建设用地未全部纳入统征、储备的主渠道,没有实现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目标。榆政发[]67号文件规定,未经市政府统征的土地,县区政府不得批准提供土地,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受理土地规划调整、建设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申请,市发改、林业、规划等部门不得办理项目立项、使用林地、规划选址等审批手续,已办理使用林地等前置手续,但未经市政府统征,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一律不得使用土地。对按规定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让土地的,发改、规划部门不得先行给具体对象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审批。但这些规定并未得到严格执行,致使未经市政府统征储备的土地进入审批程序。另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一部分土地游离于监管之外,没有进入统征储备的主渠道,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目标没有实现。

4、土地储备工作阻力大,储备土地变现难,土地储备资金周转困难。市政府67号文件规定,积极推行货币补偿与安排村民生活安置用地相结合的办法征收集体农用地。政府在征收土地时,根据村组人均土地、住房及其他用地等情况,给村组安排一定面积的村民生活安置用地,其余土地由政府按片区征地补偿标准补偿后予以征收。但阻力很大,难以推进。储备土地变现难,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报批周期长,土地储备资金周转困难,财政资金难以落实,受国家调控政府融资平台政策影响贷款困难。

5、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国库不及时,没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一些县区不能及时足额将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国库,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导致土地出让收入数额土地部门征收数据和财政部门入库数据差距较大。另外还存在不能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市级土地出让收入不规范的问题。

三、推进城市土地资源经营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榆政发[]67号文件的落实力度,着力解决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问题

土地是政府经营城市、建设城市的依托。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统一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批、使用和管理行为,切实解决多家管地、多头供地、违法用地、炒买炒卖土地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管理的意见》,即榆政发[]67号文件。这个文件是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统一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据调研,市政府对中心城区土地管理实行“六统一”、对土地一级市场高度垄断、把新增建设用地全部纳入政府统征储备主渠道等重大问题难以落实和推动的主要原因是,城市规划区土地涉及众多管理主体,利益碰撞已成为障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是主要阻力。建议市委、市政府能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理顺管理体制,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市政府6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同时建议,鉴于市政府主要领导变动,应尽快调整由市长任组长的市规划区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和指导。

2、加大依法统征储备土地工作力度

省上下达我市建设用地指标15500亩,实批34000亩,说明我市土地供需矛盾突出。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增大。我市有46处平房片区和城中村需改造,将增加大量土地,为征收储备土地提供了有利条件。人总行在土地储备贷款名单式管理中将西安、两市列为可贷款对象,这为我市扩大融资提供有利条件。所以,我市要加大统征储备土地的工作力度,排除阻力,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理顺管理体制,合理分配收益为切入点,以严格管理、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为主要手段,坚持土地储备和出让金征管两手抓,创新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土地收益增加、土地管理规范、城市快速发展,广大群众受益多重目标。要主抓一体两翼,辐射带动县区,即市上重点抓好城区及工业集中区的土地储备工作。中心城区的工作重点主要抓好五个区域,即铁西新区、中心商务区、榆溪河畔、红山北区和东沙物流区。

3、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

一是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土地收入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征收,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支金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的规定,将土地出让收入金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土地出让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县区和单位,财政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限期补缴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切实维护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的严肃性,对于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未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已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地方国库,越权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要严格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三是规范市级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管理。要明确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收缴范围,强化市级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管理,规范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收缴划转程序,财政、国土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划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4、在今年秋冬开展违法用地大清查

建议市政府在今年秋冬在全市开展违法用地大清查,重点查处一些企业借招商引资之机进行“圈地”、协议征地、非法炒买炒卖土地、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等违法行为和问题,并能取得实效。要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并在媒体上曝光。对公职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违法批准、提供或使用土地,违反程序转让土地,参与炒买炒卖土地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并对部门、单位领导进行问责。树立强势政府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形象,取信于民。

四、重视解决城投公司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建议

1、城投公司作为城市土地经营主体,要发挥其作用必须进行改革

随着国家宏观政策调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策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号文件)出台后,目前,国家彻底取消了利用政府信誉担保的融资渠道,市城投公司面临成立以来最为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在“断奶”的新形势下,城投公司要继续生存下去,就必须进行改革转型。经过调研,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结合实际,参照外地经验,我们建议城投公司在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改革模式应确定为:“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管理,拓展领域;重在‘造血’,自我发展”。改革宜分步实施:第一步,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创新城投公司管理组织和机制,实现改革转型。城投子公司全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独立法人,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条件成熟的可组建为股份制企业(国有控股)。第二步,坚持可持续发展,逐步从借钱搞建设转到赚钱搞建设,具备‘造血’功能,以收益性项目利润与资金流为城建提供保障。第三步,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性支持和资源投入,运用各种融资工具,采取多种融资形式,构建多元化融资格局;第四步,重组产业,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资本运作,提升城投公司整体运营效能。通过“四步走”,实现城投公司“集团化、集约化、产业化、市场化”的自我发展新态势。真正实现创新发展模式,走出一条利用城市资源走以城聚财、以城养城、以城兴城的路子。

2、准确对城投公司进行基本定位

围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和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建议市政府将城投公司的基本定位调整为:“城市土地资源经营主体”、“城市公共资产运营主体”、“城市发展市场化投融资主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要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发展思路,坚持两条腿走路,多领域发展。城投公司自营业务,积极稳妥向城市开发板块、水务板块、能源板块、信息板块和金融板块等五个板块发展。城市开发板块:包括旧机场开发、空港区开发、旧城改造、统建代建、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等项目,依托政府的政策支持,使这个板块形成较大规模和影响。水务板块:水务产业是新兴产业,目前全市12个县区的14个污水处理企业,采用bot模式运作的有4户,有10户企业由政府全额投资,运行成本大,费用高,政府负担重,城投公司应借助与中国国电合作,整合县区水务企业,做大水务产业。能源板块:以中燃公司管线建设为基础,满足主要工业厂区城市气化发展需求,逐步整合12个县区燃气经营企业,利用国家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和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列为鼓励类产业的机遇,同时启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和天然气液化项目。以上三个板块应作为城投公司近期发展的三个支柱产业,其中城市开发板块为核心业务,水务、能源作为公司重点推进的两个主营业务。信息板块和金融板块:以目前运作的信息产业园项目和担保公司为载体,逐步培育成为发展的重点。

3、目前应尽快解决落实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是尽快落实市政府[]67号文件和市政府纪要赋予城投公司进行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职责。二是为了成功发行14亿元企业债券,政府给城投公司划入了几家国有企业的部分资产,但城投公司对这些资产没有实际控制权,无法形成现金流。建议政府划入等量资源性财产,置换原来划入的没有实际控制权的资产。三是市住建局等部门利用城投公司融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权应尽快划入城投公司,使账物相符。否则严重影响城投公司由政府融资平台向一般性融资平台过渡。四是建议市政府成立“天然气开发利用领导小组”,尽快制定出台“天然气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提升政府对天然气开发利用的控制能力,实行统一管理,改变目前无政府经营状态。

第三篇:关于榆林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榆林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期,我们就榆林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研,并征求了北京、西安决策咨询特邀顾问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土地资源经营现状

城市资源从广义上讲,有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人力资源、无形资源(潜质资源)、实体特征资源、价值特征资源等等。在诸多资源中最主要的资源是土地资源。土地是城市价值的主要载体,经营城市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经营土地资源。也可以这样说,只有经营好土地,才能经营好城市。

1、榆林城市土地储备情况

城市土地储备是城市土地资源经营的基础。我市土地储备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在法律规定模糊、国家政策多变、舆论环境趋紧的情况下,艰难推进,取得一定成效。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榆林城市规划区土地管理的意见》(榆政发[2014]67号文件,为今后一个时期土地储备工作提供了刚性政策依据,使土地储备出现了转机。截止2014年上半年,市区累计储备土地7000多亩,库存储备土地4557亩。储备土地已出让2444亩,为城市拆迁安置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提供土地824亩,节约财政资金10亿元;以储备土地质押为政府贷款20多亿元;利用储备土地筹集资金4.5亿元,解决了市毛纺厂等15户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并将企业土地收回储备。按大口径计算,连同榆横、榆神工业区,市本级累计库存储备土地13.23万亩,其中市区0.45万亩,榆横工业区2.54万亩,榆神工业区10.24万亩;全市累计收取土地出让金60.33亿元。市财政局提供,2014年市、县缴入国库土地出让收入6.3亿元;2014年上半年,全市缴入国库土地出让收入4.8亿元。今年上半年,市区新统征储备土地689.4亩,榆神、榆横工业区分别新统征储备土地0.66万亩、2.96万亩。

2、榆林城市土地经营规划状况

城市规划是重要的城市隐性资源,城市土地资源经营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十一五”以来,全市先后投入8000多万元,用于各类规划的编制,初步形成了由市域城镇 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乡村规划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榆林中心城市面积由05年的30平方公里扩大到52平方公里,人口由05年的28万增加到50万。06年以来,在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我市加大了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力度,共完成各类规划70余项。先后完成了榆林市总体城市设计,榆林古城景观提升规划,完成了榆溪公园、河滨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榆阳河及河岸景观整治规划、榆溪河左岸滨河绿地广场规划及鸳鸯湖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了迎宾路景观整治规划、榆林大道街景规划、长城路综合整治规划;完成了榆林新城一、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商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30多个平房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此外还编制完成城区道路、绿地、广场、创卫等专项规划20余项。特别是2014年规划编制工作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较前有了大幅度提升,部分规划

得到了全国权威专家的高度评价。先后完成了空港生态园区规划、大墩梁森林公园总规、榆阳路街景规划、长乐路片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榆林中心城区详规覆盖率由05年的70%(三版总规),提高到2014年的90%(四版总规),基本做到了有建设的地方就有详细规划指导,规划滞后于城市建设的矛盾得以彻底解决。规划引领、指导城市建设作用彰显,龙头地位得到确立。

3、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

榆林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市城市土地资源经营主体。该公司于2014年3月7日挂牌成立,为市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市政府确定公司有四大职能:一是投资融资。根据市政府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实际需要,多渠道、多形式融资筹集城市建设资金,代表市政府对外进行投资、发债及担保。二是土地开发。代表市政府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土地统一收储和进行一级开发。三是经营城市。对城市经营性资产实施经营开发。四是统建代建。对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履行统建代建职能。四年来,公司坚持“投资城市、建设城市、经营城市、发展城市”的经营理念,组建运营了6个子(分)公司,即:城投房地产开发公司、榆林中燃公司、城投代建工程建设管理公司、城投开发建设管理公司、今创传媒文化公司、国信担保公司,将经营范围拓展到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天燃气、文化、信用担保等多个领域。

城投公司履行政府统建代建项目建设法人职责已历时四年,代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已交付使用项目6个,续建项目6个,新项目2个,年内拟新开工项目6个,开展前期工作项目7个,待确定选址及建设规模的项目2个。

同时,城投公司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在稳步推进重大社会事业统建项目的同时,重点落实自营项目的开发建设。统建项目适当收缩战线,项目逐个编制投融资规划,资金落实一个开工一个。自营项目已启动和加快,旧机场、空港区两个地标名片和城市核心区——金融广场3个项目建设为主线,带动其他开发项目的实施。一是启动了原体育中心427亩土地的商业策划工作,高端打造榆林城市核心区——金融广场。今年积极探索尝试了新的融资模式,在市二院项目建设上采用bt模式,吸引了20多亿元民间资本投入我市公益事业建设。并与西部机场集团达成友好合作关系。三是启动了空港区的开发建设,逐步形成城投公司发展的产业基地。以体育中心、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三个中心起步,同时规划建设大型空港物流商贸园区、文化创意园和经济总部产业。四是拓展其他领域的开发,参股投资了通用航空项目,控股投资城市“一卡通”项目,启动了全市12个县区污水处理等水务项目的整合研究工作,积极开辟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

二、榆林城市土地资源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榆林城市土地资源经营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五个方面:

1、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两个明显问题,①经营城市资源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对公司定位不够准确,存在政府举债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经营城市土地资源是个全新的课题,也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需要不断探索和认真研究的重大问题。应该肯定,市政府

在2014年组建市城投公司尝试经营城市资源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多年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所以经营城市资源的理念难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对城投公司的定位不够准确。按有关规定,城投公司为四类企业,政府不能承诺担保贷款。但当初市政府确定城投公司的职能时决定,对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项目由城投公司履行统建代建职能,建设资金没有采取市场化运作融资,而是政府大包大揽,结果给自己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据调研,政府经市人大批准为城投公司举债28亿元,发行企业债卷14亿元,共计42亿元,占到本级政府经人大批准或合同约定债务总额90.62(来源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亿元的46.3%。这些政府性融资贷款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项目本身没有收入来源,还本付息全由市财政承担,给财政造成很大压力。据市财政局提供资料显示,历年来市财政为城投公司投资本金利息和统建项目资金达12亿元,其中2014年0.56亿元,2014年2.37亿元,2014年2.12亿元,2014年1.03亿元,2014年3.2亿元,2014年上半年已预借2亿元,支付一季度利益0.4亿元。②城投公司管理体制、运作方式、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主要体现在“五个不到位”。

一是政府债务的偿还机制的建立和运转不到位。市人大批准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28亿元贷款额度时明确:“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不足偿还时,从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还款准备金中解决。但实际情况还本付息资金一直难以保障。

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回报不到位。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完善城市功能,带动城市及周边土地增值,形成了土地级差收益,而共享收益的县、区不能及时和统一将土地出让金收入按规定上缴市财政,市财政无力保障债务偿还机制正常运转。三是土地储备整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合不到位。往往在开发一些区域时急于先搞基础设施,形成周边土地增值,而土地储备整理在后,使收储整理成本加大,收储整理和开发工作难以开展。

四是应当给予城投公司组织后续资金流的相关资源和职能不到位。城投公司先期开工建设和交付使用的项目全部在城市功能和社会效益上,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短期内无法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巨额债务。加之国发[2014]19号文件禁止政府进行信誉担保,而市上应当给予城投公司组织后续资金的相关资源没有到位,没有把银行举债和授权经营的资产相对应挂起钩来,使融资工作难以进行。

五是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共识和联动不到位。没有形成推动城投公司发展的合力。以上“五个不到位”使城投公司难以继续拉动在建和具备开工条件的政府项目群,也难以达到和符合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则要求。

2、中心城区土地“六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现象严重。2014年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土地“实行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供地和统一管理”,但“六统一”管理体制至今尚未形成。由于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市中心城区涉及横山县范围的50平方公里未能纳入市上统一管理,土地储备空间受到限制。同时,土地收益分别由市财政、县、区财政、开发区财政征收、管理和使用,统计口径不一,征收标准各异,财力使用分散。

3、各自为政,建设用地未全部纳入统征、储备的主渠道,没有实现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目

标。榆政发[2014]67号文件规定,未经市政府统征的土地,县区政府不得批准提供土地,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受理土地规划调整、建设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申请,市发改、林业、规划等部门不得办理项目立项、使用林地、规划选址等审批手续,已办理使用林地等前置手续,但未经市政府统征,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一律不得使用土地。对按规定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让土地的,发改、规划部门不得先行给具体对象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审批。但这些规定并未得到严格执行,致使未经市政府统征储备的土地进入审批程序。另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一部分土地游离于监管之外,没有进入统征储备的主渠道,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目标没有实现。

4、土地储备工作阻力大,储备土地变现难,土地储备资金周转困难。市政府67号文件规定,积极推行货币补偿与安排村民生活安置用地相结合的办法征收集体农用地。政府在征收土地时,根据村组人均土地、住房及其他用地等情况,给村组安排一定面积的村民生活安置用地,其余土地由政府按片区征地补偿标准补偿后予以征收。但阻力很大,难以推进。储备土地变现难,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报批周期长,土地储备资金周转困难,财政资金难以落实,受国家调控政府融资平台政策影响贷款困难。

5、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国库不及时,没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一些县区不能及时足额将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国库,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导致土地出让收入数额土地部门征收数据和财政部门入库数据差距较大。另外还存在不能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市级土地出让收入不规范的问题。

三、推进城市土地资源经营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榆政发[2014]67号文件的落实力度,着力解决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问题

土地是政府经营城市、建设城市的依托。为了加强榆林城市规划区土地统一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批、使用和管理行为,切实解决多家管地、多头供地、违法用地、炒买炒卖土地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榆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了《关于加强榆林城市规划区土地管理的意见》,即榆政发[2014]67号文件。这个文件是加强榆林城市规划区土地统一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据调研,市政府对中心城区土地管理实行“六统一”、对土地一级市场高度垄断、把新增建设用地全部纳入政府统征储备主渠道等重大问题难以落实和推动的主要原因是,城市规划区土地涉及众多管理主体,利益碰撞已成为障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是主要阻力。建议市委、市政府能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理顺管理体制,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市政府6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同时建议,鉴于市政府主要领导变动,应尽快调整由市长任组长的榆林市规划区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和指导。

2、加大依法统征储备土地工作力度

2014年省上下达我市建设用地指标15500亩,实批34000亩,说明我市土地供需矛盾突出。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增大。我市有46处平房片区和城中村需改造,将增加大量土地,为征收储备土地提供了有利条件。人总行在土地储备贷款名单式管理中将西安、榆林两市列为可贷款对象,这为我市扩大融资提供

有利条件。所以,我市要加大统征储备土地的工作力度,排除阻力,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理顺管理体制,合理分配收益为切入点,以严格管理、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为主要手段,坚持土地储备和出让金征管两手抓,创新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土地收益增加、土地管理规范、城市快速发展,广大群众受益多重目标。要主抓一体两翼,辐射带动县区,即市上重点抓好城区及工业集中区的土地储备工作。中心城区的工作重点主要抓好五个区域,即铁西新区、中心商务区、榆溪河畔、红山北区和东沙物流区。

3、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

一是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土地收入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征收,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支金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的规定,将土地出让收入金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土地出让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县区和单位,财政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限期补缴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切实维护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的严肃性,对于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未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已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地方国库,越权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要严格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三是规范市级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管理。要明确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收缴范围,强化市级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管理,规范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收缴划转程序,财政、国土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划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4、在今年秋冬开展违法用地大清查

建议市政府在今年秋冬在全市开展违法用地大清查,重点查处一些企业借招商引资之机进行“圈地”、协议征地、非法炒买炒卖土地、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等违法行为和问题,并能取得实效。要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并在媒体上曝光。对公职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违法批准、提供或使用土地,违反程序转让土地,参与炒买炒卖土地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并对部门、单位领导进行问责。树立强势政府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形象,取信于民。

四、重视解决城投公司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建议

1、城投公司作为城市土地经营主体,要发挥其作用必须进行改革

随着国家宏观政策调整,2014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策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4]19号文件)出台后,目前,国家彻底取消了利用政府信誉担保的融资渠道,市城投公司面临成立以来最为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在“断奶”的新形势下,城投公司要继续生存下去,就必须进行改革转型。经过调研,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结合榆林实际,参照外地经验,我们建议城投公司在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改革模式应确定为:“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管理,拓展领域;重在‘造血’,自我发展”。

改革宜分步实施:第一步,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创新城投公司管理组织和机制,实现改革转型。城投子公司全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独立法人,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条件成熟的可组建为股份制企业(国有控股)。第二步,坚持可持续发展,逐步从借钱搞建设转到赚钱搞建设,具备‘造血’功能,以收益性项目利润与资金流为城建提供保障。第三步,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性支持和资源投入,运用各种融资工具,采取多种融资形式,构建多元化融资格局;第四步,重组产业,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资本运作,提升城投公司整体运营效能。通过“四步走”,实现城投公司“集团化、集约化、产业化、市场化”的自我发展新态势。真正实现创新发展模式,走出一条利用城市资源走以城聚财、以城养城、以城兴城的路子。

2、准确对榆林城投公司进行基本定位

围绕榆林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和推进榆林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建议市政府将城投公司的基本定位调整为:“城市土地资源经营主体”、“城市公共资产运营主体”、“城市发展市场化投融资主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要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发展思路,坚持两条腿走路,多领域发展。城投公司自营业务,积极稳妥向城市开发板块、水务板块、能源板块、信息板块和金融板块等五个板块发展。城市开发板块:包括旧机场开发、空港区开发、旧城改造、统建代建、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等项目,依托政府的政策支持,使这个板块形成较大规模和影响。水务板块:水务产业是新兴产业,目前全市12个县区的14个污水处理企业,采用bot模式运作的有4户,有10户企业由政府全额投资,运行成本大,费用高,政府负担重,城投公司应借助与中国国电合作,整合县区水务企业,做大榆林水务产业。能源板块:以中燃公司管线建设为基础,满足主要工业厂区城市气化发展需求,逐步整合12个县区燃气经营企业,利用国家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和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列为鼓励类产业的机遇,同时启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和天然气液化项目。以上三个板块应作为城投公司近期发展的三个支柱产业,其中城市开发板块为核心业务,水务、能源作为公司重点推进的两个主营业务。信息板块和金融板块:以目前运作的信息产业园项目和担保公司为载体,逐步培育成为发展的重点。

3、目前应尽快解决落实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是尽快落实市政府[2014]67号文件和市政府纪要赋予城投公司进行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职责。二是为了成功发行14亿元企业债券,政府给城投公司划入了几家国有企业的部分资产,但城投公司对这些资 产没有实际控制权,无法形成现金流。建议政府划入等量资源性财产,置换原来划入的没有实际控制权的资产。三是市住建局等部门利用城投公司融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权应尽快划入城投公司,使账物相符。否则严重影响城投公司由政府融资平台向一般性融资平台过渡。四是建议市政府成立“榆林天然气开发利用领导小组”,尽快制定出台“榆林天然气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提升政府对天然气开发利用的控制能力,实行统一管理,改变目前无政府经营状态。

第四篇:兴城市土地经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兴城市土地经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我市城市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建设规模迅速扩大,投入总量不断提升,进入了经济实力快速增强、城市功能日趋完善、人居环境明显好转的历史时期。在这种喜人的城市运营形势下,国有土地经营工作受到了很大的鞭策和促进。目前,兴城城市建成区面积20.81平方公里,而在近期的2014年规划基期里,城市建成区要达到31.15平方公里,这就需要近11平方公里的用地指标来支持,更需要做好城市土地经营这篇文章。

两年以来,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我们按照兴城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坚持把强化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大力推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和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市场,土地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破解用地指标瓶颈

走城市运营之路,经营土地是强有力的手段和支柱。但现实是,我们始终被城市发展的用地需求与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指标这一矛盾困扰着。两年来,我们就针对这一矛盾,采取多种措施,破解用地指标的瓶颈制约。

1、充分把握政策,争取用地指标

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兴城全市年度用地指标不足 1

1000亩,这与我们城市建设年需求近2平方公里的用地指标相去很远。2014年来,我们着力抓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这一有力政策,组织专门队伍寻找考察拆旧地块,制定复垦计划,共计落实6个增减挂钩项目区,申报拆旧区土地复垦和整理5000余亩,争取新增建设用指标3100多亩。

2、提高土地利用率,向集约节约要指标

过去的土地经营,一直没摆脱宣粗放的管理方式,规划区商住用地一律为二、三层或多层布局,导致土地资源极大浪费。近年来,我们严格约束用地条件,大量增加小高层和高层建筑,大幅度提高用地容积率,集约用地,节约指标,通过集约节约途径增加建设项目。在工业用管理上,我们坚持走产业集中、用地集中、统一规划的路子,划定统一的工业区,集中安排工业企业用地。在临海产业区用地管理上,我们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政策,严格项目用地预审程序,严把投资强度关,遏止圈地浪费行为。根据政府对产业区用地的总体要求,凡是入驻产业区的企业,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50万元/亩(入驻企业实际投资强度接近200万元/亩,土地容积率超过0.7)。同时,我们将严格坚持一个原则,即新增工业项目,原则上全部进驻园区,以节缩用地指标。

3、提升城市品味,向城中村改造要指标

目前,兴城可以说仍然是一座老城,平房区占60%以上。这一方面影响城市品味,另一方面,也制约了国有土地的产出。对此,我们从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城市人居中环境角度出发,

大力开展城中村改造工程。两年来,拆迁康宁医院东侧、小周屯、曹屯、胜利屯平房1000多户,加大土地收储力度,积极实施城市建设规划,不但改善了城市环境,同时也完善了城市功能,为更好地经营城市奠定了基础。

4、盘活存量资产,向闲置土地要指标

受地理因素影响,兴城形成了许多疗养用地。因市场经济影响,目前的疗养用地大多粗放管理,低效利用,属闲置浪费。对此,我们经过多方努力,采取多种补偿措施,收回了铁法疗养院、沈阳鼓风机疗养院、中铁二局疗养院、商业疗养院等闲置的存量国有土地,并根据新的规划条件安排建设项目,不但节省了用地指标,同时还提高了存量国有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5、挖掘区位优势,向填海造地要指标

兴城海岸线长,沿海滩涂达80.34平方公里。特别是曹庄一带,滩涂平缓,又有原锦州盐场,可算是地势优越,适于围海造地。2014年,经积极努力,经国家海洋局批准了9.38平方公里的填海指标,现围堰工程完毕,并已经完成填海面积6平方公里。利用这些土地,我们已经安排了近30家企业。目前,产业区入驻并完善用地手续的企业21家,用地总面积132.56公顷,土地出让收入达10123.66万元。

二、依法征地,合理补偿,保证社会维稳和土地收储双盈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势必涉及农民利益。为了依法行政,我们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土

地管理法》,做到法制建设、平等协商、民生保障三个要素兼顾,树立“为民谋利”而不是“与民逐利”的土地管理观,严格征地程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征地前依法公告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二是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种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详细核查,并需要得到产权人确认;三是严格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组织听证,做到征地公开、透明。

两年来,兴城市共组织征地报批30多个批次,涉及土地51宗计291.63公顷。以上所征收和拟征收的土地,包括邴家湾滨海温泉新城1000余亩、首山温泉项目区500亩、小周屯、胜利屯拆迁400亩等已经全部纳入土地储备库,总计支付土地补偿费4.1435亿元(在每亩5万元区片地价的基础上,每亩支付养老保险补助5万元),实现了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收购、统一开发、统一供地的既定目标,为城市建设和财政增收打下了资源基础,同时,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收入,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积极营造土地一级市场,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为规范土地市场,我们遵照“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要求,根据市场需求预测,按照适度从紧供应原则,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相关规定,依法出让土地,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土地有形市场,不断推进和完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工作。两年

来,我们共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会40宗次,公开出让国有土地113.77公顷,出让收益达12.5256亿元。

总之,我们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下,在兴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努力破解用地指标的瓶颈问题,严格规范土地一级市场,积极开展城市国有土地经营工作,为兴城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五篇: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调研汇报

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调研汇报

第二调研组 组长由国立

2014年5月20日

按照县政府要求,我们第二调研组一行3人于5月19日深入朝阳乡、朝阳沟镇就如何开展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开展座谈和调研工作,此次调研活动按要求每个乡镇抽两个村,分别是朝阳乡的朝阳村和向阳村;朝阳沟镇的中强村和爱国村。四个村参加调研的村干部、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人、流转入和转出土地的农户等共83人。现将调研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土地流转情况

调过调查,四个村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有919户,流转面积18660亩,分别占承包耕地总户数和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3.2%和23.2%。按流转形式分:转包面积18260亩,占流转总面积 的97.8%;出租面积10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2 %;流转价格:立地条件好的流转价格每亩350-400元;一般的土地流转价格每亩300-350元;稍差的土地流转价格每亩270-300元。流转典型: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78户。占流转总户数的0.8%。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绝大多数是40岁以下的青年,土地流转户收入情况:以每户3口人计算,按劳动力外出务工收入15000元左右,加上土地流转承包费6000元。年人均收入7000元。

二、 土地规模经营情况

调过调查,四个村土地规模经营的户数是74户,经营面积610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2.6%;其中:由大户经营的面积4800亩;转入土地都是从外出务工亲属手中承包的, 1

如向阳村农民陈贵军,家6口人,自用土地16亩,外包土地134亩,全部种植玉米,去年粮食亩产1000斤左右,亩纯收入300元。由专业合作社经营的面积1300亩。以朝阳沟中强村长寿香小米专业合作社为典型代表,在2014年合作社通过互串、承包形式集中整合土地1300亩,涉及农户32户,合作社对种子、化肥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购买,降低了生产成本。生产作业用喷灌设备,大型农机具作业,提高粮食产量。规模经营的优势:中强村土质好,地处“小积温带”,粮食高产每亩可达2100斤,而且没高压线、油井少,田成方、林成网,有利于大型农机具作业。

三、 存在的问题 一是流转入和转出土地价格矛盾。流转双方期望值高,转入方希望价格低,转出方希望价格高,很难达成一致,目前的流转双方大多数都是亲属,靠情面才达到一致。

二是种植户老龄化现象严重。80%以上都是50-60岁以上的老人在家种地,维持基本生活。这部分人对流转土地有后顾之忧,担心土地转出后烧柴、家畜饲料、基本生活费最低的生活无保障。 三是规模经营合同期限短。由于受政策、粮食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土地流转双方均担心经济上受损,土地流转合同期限较短,多数在1年左右,而且都是口头合同,经营户没有长期稳固的土地经营,束缚了规模经营的发展壮大。

四是土地流转操作难度大。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后,大部分农户土地串插交织在一起,还有一部分隐形土地存在,在流转过程中往往出现绝大部分农户同意,有隐形土地的这部分人不想流转或互串土地,导致规模经营很难成片。2

五是规模经营面积不大,效益不明显。通过调查看,90%的规模经营户都在50-150亩,种植品种单一,技术老套,家家都用小四轮耕种,这部分经营户年收入仅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年吃年用,收效不明显。

四、 农民对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建议 老百姓在主观上认可流转和规模经营土地,他们认为个人地少,种植经验不足,管理粗放,产量低。大户集中经营种植技术先进,实行大型机械化作业,好经营,好管理。但是转出方在土地流转后,正常承包地租不能满足基本生活,特别老弱病残群体不能外出务工挣钱,要有基本的生活来源,座谈了解,农民基本生活费一般户年人均生活费在5000元左右,供学生上学的每户年人均生活费在1万元左右,希望国家给补贴一部分。转入方在扩大规模经营上希望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如:无息贷款、大型农机具配套设备和生产用电线路铺装、水井灌溉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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