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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委工作总结多篇

发布时间:2023-06-20 07:59:27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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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委工作总结多篇

监督委工作总结篇1

为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掌握各单位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管辖单位基本情况及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所决定于20xx年11月25日上午9时,在市所6楼会议室召开20xx年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研讨会。现将《20xx年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研讨会提纲》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提纲认真准备相关汇报内容及材料,按时参加会议。

附件1:

20xx年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研讨会提纲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1、各地饮水卫生监督科室结构,人员数量及基本情况。

2、各类生活饮用水基本信息资料掌握情况。包括城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自建供水(含洗浴)、直饮水、涉水产品;农村自来水、学校生活饮用水(具体数据)。

3、农村自来水监督监测开展情况及模式。

4、与疾控部门信息沟通及工作分工情况。

5、各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存在的难题及滞后原因。

6、结合饮水卫生监督工作体会,认为哪些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1、是否设置公共场所监督科室,科室有几名监督员。

2、各区所辖单位数(按附表填写)。

3、20xx年公共场所立案数、罚款数。20xx年5月份以后公共场所立案数、罚款数。

4、细则实施以来开展的特色工作有哪些,存在什么难点。

5、对开展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有哪些好的建议?

6、对市区分级管理的建议和想法。

各单位会后将准备的文字和数据材料统一交到市所办公室,汇报时间每个单位十分钟。

监督委工作总结篇2

20xx年是市卫生监督局开局之年,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市卫生监督局以崇高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扎实工作、奋勇拼搏,以社会关注的公共卫生安全焦点问题为重点,针对危害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展开“攻坚”之势,事业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局面,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亮点不断。

亮点一:

“洁餐行动” “洁餐行动”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40件实事之一,同样也是市卫生监督局攻坚工程的突破口,首先在年初抽调业务骨干充实了“洁餐行动”联合执法队力量,一方面,以“百家卫生名店”评选为抓手,整体推进中小餐馆上档进位。已对3560 家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评定,ab级率达到了39%;另一方面,对“黑餐馆”的打击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组织市内五区卫生监督机构集中取缔无证餐饮单位664家,立案263起,罚款 16万元,控制了“黑餐馆”反弹。同时,广辟思路,推广餐饮具集中消毒。通过专题调研为全面推行中小餐馆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上半年还有一件大事,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十易其稿起草的《石家庄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我市餐饮业卫生监管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亮点二:

打击非法行医整顿与规范并重,是今年打击非法行医的一个特色。一方面,举办了医疗卫生法规和安全就医答题竞赛;向驻石8000千余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全体医务人员发出的《公开信》,提高了群众安全就医知识水平,增强了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完善了“石家庄市医疗机构违法行医记分管理办法”,经市法制办审查同意,以市卫生局名义下发,并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要点融入记分管理中,为实施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捆绑式管理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继续严打“医托”,联合公安部门及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重点部位布防、监控,取缔雇佣“医托”欺诈患者的“黑诊所”10家,清理“医托”11人;清理“坐堂医”。摸清了全市986家药品零售企业底数,对23家医药零售企业内的“坐堂医”进行了彻底取缔;对医疗机构违规发布的虚假广告进行全面监控、重点整治。没收违法医疗广告宣传材料300余份,摘除违规医疗广告牌匾51块,对58家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虚假医疗广告“满天飞”的现象得到遏制。上半年共取缔无证诊所85家,共取缔无证诊所85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医机构122家,立大案35个、要案17个、特大案8个,罚款35.17万元,是去年同期的1.3倍,打击力度在全省首屈一指。

亮点三:

职业卫生执法对市直管有职业病危害的121家企业和存在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130家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整顿,掌握了我市产业分布、各产业职工接害、接害职工的健康监护基础资料及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情况等基础资料。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立案37起,结案35个,其中大案22个,要案8个,特大案3个,收缴罚款38.6万元,办案数量及收缴罚款数额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亮点四:

卫生监督健康维权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即是卫生监督执法的重点。为此,在全市部署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公共卫生整治,农村食品卫生全方位清理排查,公共场所‘三小’达标创建,工地食堂食品卫生隐患排查”等“卫生监督健康维权系列行动”,以打假制劣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了30余次专项治理,一系列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重大案件得到查处,如“问题肉品”专项检查,查封问题肉品60余吨,立案24个,收缴罚款17万元;如化妆品批发市场集中治理,查处经营“三无”、假冒等产品的单位76家,没收不合格产品500余瓶;如对灵寿县北纪城“黑罐头”加工专业村进行的突击检查,取缔黑加工点10家,封存不合格罐头500多箱, 2名制假分子被移送公安机关。经统计,上半年实施的卫生行政处罚达701起,立案675起,收缴罚款220.23万元,是去年同期的122%。其中万元以上56起,5万元以上5起,分别是去年同期的2.67倍和5倍。一系列大案、要案的执行深得民心。

亮点五:

卫生安全保障针对节日特点实施了春节“年夜饭”、元宵节、“五一黄金周”等卫生安全大检查,节日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制定预案、事前卫生安全评估、现场全程值守等措施,全方位保障了重大接待活动卫生安全,圆满完成了省及市党委、人大、政协代表大会、首届中国生物产业大会等15次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任务,受保障25017人(次),多次受到会务举办方高度评价及致函表扬。

亮点六:

科学监测起草制定了《20xx年市、县两级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质量抽检计划》,高质量完成了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抽检2892份,总体合格率90%以上;对市直30家商场(超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并在媒体公示,此举增强了行业自律,加强了社会监督,社会反响强烈,食品卫生安全快速检测车巡回对批发市场、餐饮单位等食品流通、加工环节的重点产品采样553份。针对监测结果,一方面,通过溯源调查对112家生产经营不合格健康相关产品的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理,另一方面,指导我们针对合格率较低散装熟肉制品、凉拌菜、散装食用油等产品定方案、明措施,展开全面整顿。

亮点七:

信息平台与宣传攻势在信息管理方面,完善了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制度,设立了受理投诉举报接待室,两部举报电话已成为消费者与卫生监督机构密切联系的纽带,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24起,查处率和反馈率达100%;搭建了局域网和oa办公自动化系统,初步满足了自动化办公需求。在对外宣传方面,保持了强劲攻势,开通了石家庄卫生监督网站,实时发布监督监测工作动态信息;半年来在省会各大媒体发布的卫生监督工作动态消息达960余篇,与电台、电视台联办的《健康新元素》、《健康卫士》等专题节目贯穿全年,有声有色,群众喜闻乐见,向社会发布的7次卫生安全消费提示形成了轰动效应。

亮点八:

“三管一建”与业务练兵按照《市卫生局“三化”管理指导意见及方案》要求,结合卫生监督执法的特点和实际,创造性地在全局开展了“三管一建(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人性化管理及准军事化建设)”活动。制定了“三化”《管理手册》,出台了《执法办案目标管理》、《执法办案绩效管理案件标准》以及各类先进奖励办法,通过周检查、月通报和双月考评,进一步推动了“三化”管理向纵深开展,尤其准军事化建设,正逐步形成文化特色,激发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卫生监督执法效能。于4月1日启动的“卫生监督执法练兵月”活动,在为期1个月的时间里,组织了执法案卷评查、食物中毒处置、快速检测操作和卫生监督执法知识竞赛四项活动,重点突出、环环相扣、学用结合、精彩纷呈、颇有成效。组织的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调度会上,市卫生监督局受市卫生局之托专门介绍了经验。

亮点九:

“寻找身边榜样” 为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树立了过硬的政风、行风,通过召开卫生监督消费者恳谈会、行风暨精神文明建设再动员大会、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等一系列举措,使行风建设深入人心,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心系百姓、廉洁奉公的榜样和典型。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寻找身边榜样”活动,以征文的形式,评定出一批榜样,继而,以演讲的形式对这些先进事迹加以弘扬,并经过初赛,遴选出8名同志,在7月1日举办了“执法为民、保障健康”演讲比赛,选手们以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演讲描绘了监督局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这次活动也赋予了监督局行风建设新的内涵。

亮点十:

卫生监督员下基层通过择优选派、严格考评,第一批、第二批共20名卫生监督员充实到市内五区卫生监督机构。派驻监督员深入一线,与区卫生监督员积极沟通、探讨违法案件查处、调查取证的执法手段、执法技巧、执法艺术等业务,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加大基层执法工作力度,促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沟通市区两级监督信息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受到了区卫生监督机构好评,这是对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的有益尝试。

监督委工作总结篇3

***市畜牧兽医管理?

关于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要求,大力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饲养场监管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二、产地检疫情况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

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三、屠宰场检疫监管情况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四、票证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五、跨省调运动物及产品情况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督委工作总结篇4

20xx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即将结束,在省监督所、市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为主线,有效的开展了《20xx年全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屠宰、加工、贮藏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一 加强重点场所的检疫监管

为加强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监督所制定监管措施,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检查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及动物养殖生产是否规范,保证全市养殖企业安全健康生产;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出栏的产地检疫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全面规范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严禁屠宰、加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及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20xx年市监督所采取例行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共组织监督检查活动20余次,参加人员达 8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40余家、屠宰场10家、以及经营摊床、超市、冷库等场所,保障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 强化人员管理,确保全年工作有效开展

20xx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主要从3个方面强化人员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六条禁令”和检疫监督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要求,规范检疫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级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监管场所,明确监管责任和目标,严格按检疫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每个岗位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各监督机构广泛征求社会评议,对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为评议,通过社会评议,全面了解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市监督所共收回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40余份,总体评价良好,这对我们下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按培训计划要求开展培训活动,通过观看《动物卫生监督质量教育宣传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的学习,使我市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理论素质有了更大提高,保障了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动物经纪人的管理,11月29日市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全市动物经纪人培训班,全市各屠宰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就如何对动物经纪人的管理以及做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顺利交接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这次培训参加人员达90余人。此外,全市各监督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共举办宣传培训等活动18次,参加人员282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今后更好的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规范管理,明确职责。

20xx年2月4日,xx县升泰肉品加工厂“事件”发生后,市监督所与xx县监督所及时展开情况调查,针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了梳理。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检疫监管职责,全部及时的收回了检疫(内外)标志,内标收回536400枚、外标收回148904枚,全部上缴省监督所。

四 排查丢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

一是针对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 3月17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组织人员包括村防疫员等对辖区内的河流、道路两侧、养殖小区、村屯等地进行排查,特别对汤河水库、葠窝水库沿岸及太子河流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死亡鸽子8羽、狗4只、羊3只、猪48头、鸡6321只、其它动物产品2150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饲养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防渗井建设,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21家饲养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三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畜牧局的统一部署,在xx区2个养殖场先做试点,建起了2个无害化处理罐,全市21个养殖场在20xx年底前也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和使用,在20xx年底前全市各养殖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对新建的养殖场没有无害化处理罐等设施的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 加强病死动物整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在20xx年3月至5月市监督所以及有关县区监督所配合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查获了5起违法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0余人,已判刑3人,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其产品20余吨。市监督所对违法出售病死动物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结案3件,罚款1800元。有效的遏制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六 加强检疫监管,确保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

一是进一步巩固产地检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检疫申报点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标准的检疫申报点,全面提升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检疫申报程序和制度,落实检疫员或协检员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截止11月份,产地检疫生猪28.7127万头、牛1.0403万头、羊1.6751万只、禽711.5164万只。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关,今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执行屠宰检疫申报制度,对入场的动物必须待宰6小时进行检疫申报,驻场官方兽医受理检疫申报后,在宰前2小时实施宰前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准许待宰动物进行屠宰,并收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屠宰企业必须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决不许出场,保证上市动物产品安全。截止11份,屠宰检疫生猪23.3916万头、牛1.5680万头、禽1083.0808万只。1至11月份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07.83吨。

七 强化监督,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20xx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一是深入开展例行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使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养殖档案、各项记录,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对养殖企业共下达了责令整改40家。二是强化屠宰场的监管,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地区相继发生了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肉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件,市监督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对每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通知通告,要求其严格按照通告履行职责,防止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20xx年全市能够正常使用的智能识读器只有40左右个,上传信息总数5151条。全市20xx年申请耳标猪170000套、牛45500套、羊55000套;签收猪170000套、牛45151套、羊54459套。四是加强全运会期间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在8月份,对供全运的3头牛、25只羊、140只肉鸭、1300斤鸡蛋所涉及的4家企业由各管辖的监督机构进行从产地、运输到屠宰全过程的监管押运,实现全过程监管链,保障了全运期间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五是做好“两病”扑杀工作,20xx年全市检出两病奶牛56头、羊57只,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八 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省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了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以屠宰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为切入点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到11月份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114件,罚款金额4.3808万元。二是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市监督所于8月19日开展了我市上半年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案卷制作培训活动,这次活动,除市本级全部案卷参加外,各县(市)区各抽调2个案卷参加评查。从主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同时就案卷的制作进行详细的讲解,已案讲卷。从总体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对象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规范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九 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各级监督机构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活动涉及2个县区10家动物诊疗机构。重点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执业注册、医疗废弃物处理、职业兽医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共收缴《xx省执业兽医证》15个,在10家动物诊疗机构中有《国家执业兽医证》的11人。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诊疗机构记录不全,病志、处方签填写不全;检查人员对当场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十 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

为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工作,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培训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落实工作。及时制定了《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进行了分解,对建设总体构架及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市本级及各县区监督机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在年底前首先将电子出证工作全面落实并有效开展。此方案的制定,为更好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创造了良好开端。

监督委工作总结篇5

为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以来取得的成果。按照《河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要求,2011年,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工作中重点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监督检查、医疗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医疗机构量化监管和依法执业公示、传染病执法专项检查等工作。全年,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车辆900多台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614家(其中市直医疗机构及其分院门诊16家;县区直医疗机构及其分院门诊22家;乡镇卫生院48家;社会办医疗机构8家;民营医院30家;社区服务中心37家;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共计1450家,其他3家),立案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366件,下达罚款91.55万元,取缔无证行医诊所147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181箱(件),捣毁灯箱招牌83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3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3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家,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家,取缔门诊一家。有力的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规范了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以巡回监督检查为基础,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把查办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全年共受理立案366起(无证行医193起,出租承包科室4起,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60起,医疗广告案件13起,违法处置医疗废物案件45起,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件1起,经营消毒产品宣传疗效案件5起,开展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案件3起,其他案件42件),下达罚款金额91.5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181件(箱),捣毁宣传诊疗场所的灯箱、招牌83块 。依法吊销了漯河仁爱妇科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了郾城西区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缔了三五一五职工医院门诊部。对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舞阳县中医院等大中型医疗机构出租科室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为了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彻底取缔无证行医诊所,我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积极与公安部门进行沟通,进行衔接,将符合司法移交条件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司法移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刑案件13件,追究非法行医人员刑事责任13人。对于查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媒体及时进行报道,震慑了不法行医者,纠正了医疗机构的违法执业行为,保护了患者的就医安全。

二、积极行动,大力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2011年10月9日-24日,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对全省各地市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在全省医疗机构执法检查结束后,我市积极响应省卫生厅的行动,迅速制定了《漯河市2011年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方案》,并于11月3日,组织各县区主管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和17名市、县、区医疗卫生监督骨干人员召开了会议,传达了我市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方案,并由参加过全省医疗执法检查的高松耀副所长对参加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卫生监督人员进行了培训,对检查评分表内容进行了讲解,对检查中需要掌握的技巧方法进行了传授。11月7日-11日,执法专项检查在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冯青柱、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陈延风、副所长高松耀的带领下,分三组对8家市直医疗机构、16家县区直医疗机构、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和部分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较好,县区直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妇幼保健院开展有手术治疗科目,但无供应室;**区人民医院胃、肠镜室使用同一台检查仪器,胃肠镜检查交叉进行,胃肠镜清洗在同一清洗槽内进行,胃肠镜检查操作人员无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医院在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在该医院抽查13例传染病患者,该医院均未进行报告;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院内感染控制不到位,卫生技术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现场均下达了书面监督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对依法执业的认识,增强了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三、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2011年,我市在去年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把在电子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来抓,监督人员明确责任,实行分工负责,对在市区内电子媒体上发布的医疗广告实行不间断监测,一年来共开展了三次医疗广告专项治理活动,查处违规在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27家,责令整改14家,立案处罚13家。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组织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了医疗广告专项治理会议,要求停止刊播的违规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必须依法进行,发布医疗广告前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广告清样到"漯河市打击非法行医联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以便做到从源头上控制违规医疗广告的发布。

四、大力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为探索更有效的医疗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市卫生局领导的指示,在以往对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管的基础上,参照河南省卫生厅制定的医疗机构量化评分标准,重新制定完善了医疗机构量化评分监管细则。针对医疗机构人员管理制度管理、母婴保健、临床用血、放射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按照整治与规范并举,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登记制度和公告、通报制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不良行为和量化评分结果全部登记在案,并定期通报。今年对963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等级量化评定。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自身管理,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市卫生局于去年年底提出了在医疗机构中推行依法执业阳光公示制度,对医疗机构持证情况、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持证情况、依法执业等级评定情况及执业守则、责任卫生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以公示牌的形式在医疗机构内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此项工作于2010年12月份在经济开发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中试行,效果显著。今年,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对城区内个体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以及市区范围内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推行了依法执业公示,目前已完成了701家城区内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和市区范围内的26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医院的依法执业公示牌悬挂工作。特别是舞阳县卫生监督所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工作推进有力,对辖区内的384家村卫生室、18家个体诊所全部进行了公示牌悬挂。通过依法执业公示牌的悬挂,加强了医疗机构自身管理,严格了自身依法执业行为,同时向患者提供了就诊医疗机构的基本依法执业行为,为其正确选择医生,正确选择就诊场所提供了帮助。

患者根据公示内容了解到接诊医生的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非法行医行为及时进行了举报,责任监督员接到患者根据公示牌上公示的投诉举报电话后,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给投诉者一个满意答复,赢得了他们的肯定。

五、开展采供血机构以及临床用血单位监督检查,保障临床血液安全

5月份,市卫生监督所对市管采供血机构以及临床用血单位临床用血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范围是中心血站和流动献血车的现场采血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是中心血站(包括流动献血车)的基本情况,血液的采集、检验、储存,血液产品的制备,传染病疫情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处理以及医疗机构设置的血库布局、临床用血、输血科领血、发血情况等。检查中心血站1家,医疗机构25家。通过检查,未发现血站、血库或者其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进行血液买卖、采集冒名顶替者血液的行为和擅自出售无偿献血血液的行为;市中心血站能够按照规定进行体检、采集、化验;临床用血出入库均实行微机化管理,临床用血全部检测合格;在抽查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病历中未发现擅自采集、供应临床用血的行为。但在检查中同时也发现一些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血库布局不合理,无专用房屋。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执法人员及时下达了监督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尽快落实。

六、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防止医疗废物流失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6月,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1614家医疗机构和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查明,目前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均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进行处置。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管理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收集医疗废物不及时等问题。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农村村卫生室存在问题较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45家医疗机构违法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不能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市在医疗市场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部分县区对于非法行医案件司法衔接不到位,无证行医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后的案件移交不及时或未进行移交;

(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县区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到,非法行医行为不能及时进行查处,查办案件数量少。

(三)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止;

(四)医疗废物收集不及时,管理不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在明年的医疗市场治理工作中,加强对县区的督导和稽查,督促其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查办案能力,及时移交涉刑案件;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治理力度,规范医疗机构各类医疗广告的刊播,认真落实广告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监管力度,杜绝医疗废物流入社会。

监督委工作总结篇6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25家,其中住宿业210家、美容美发业250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5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390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培训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

二、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情况

对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25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125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共对违法经营的31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分别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共罚款22400元;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xx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210家住宿业和250家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无证经营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和经营户(特别是文化娱乐场所)由于一些的原因(如已申办,但未得到消防许可证),未能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造成无证经营的现象。

2、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少部分经营户或单位(特别是美容美发行业)对用品用具的消毒认识不足,消毒工作不到位,卫生质量得不到保障。

为了杜绝疾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流行,今后我们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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