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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年终总结多篇

发布时间:2023-06-22 10:10:32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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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年终总结多篇

【第1篇】2022年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年终总结范文

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年终总结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省政府法制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依法行政也是抓改革发展,通过抓依法行政服务和促进改革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贯穿于政府法制工作各个环节,紧紧围绕到2022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奋斗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各项工作推进有力,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强调以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对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朱玉主任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办公会议,传达学省委全会和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大问题,并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办党组、办机关党委要求机关各处、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处级以上干部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办班子成员先后到省委党校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二是《贵州日报》等媒体多次刊载了朱玉主任关于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访谈文章。朱玉主任应省委党校邀请,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第三期专题研讨班上就《谈谈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问题》作专题报告,省直部门、市州厅级领导干部和省委党校春季主体班学员400余人听取报告。

办有关领导参加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宣讲团,赴遵义市、黔西南州等地宣讲。根据省委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起草《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关键词解读。邀请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郑云跃来我办作全面深化改革专题辅导报告。按照省委安排,朱玉主任参加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广智主持召开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专题调研座谈会并提出意见建议。三是依据我办工作职责和承担的改革任务,认真做好有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制定《省政府法制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实施意见分工方案责任分解表》,将各项任务明确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处室。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意见责任分工,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提出《关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几点建议》。向省委改革办报送《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依法治省重大改革事项》。四是根据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及时上报《关于增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成员及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的建议》,并经省委同意,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陈鸣明副省长任专题组组长。拟定《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20xx年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认真履职专题组办公室职能,报请陈鸣明副省长召开六次专题组会议,起草有关工作简报和会议纪要,通过新闻媒体对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努力做好省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组织起草并报省政府审定《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分别向国务院、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起草《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向孙大发将军率领的全国人大视察组报告有关情况,并就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建议,受到视察组充分肯定。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问题及建议的报告》,向中央调研组和省委政法委报告有关情况。完成20xx年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创新奖申报和《20xx年度目标绩效完成情况报告》,我办申报的“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获得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创新奖。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起草《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报告》和《情况通报》,就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提出6条建议,分别向省委、省政府、省委组织部、省直目标办报告。省委书记赵克志对此批示“朱玉同志工作很好。同意所提6条建议。”陈敏尔省长批示“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开展得很好,值得肯定。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快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谌贻琴、宋璇涛、秦如培、陈鸣明等省领导和省政府秘书长唐德智也先后对此作出批示。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动员会,陈鸣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朱玉主任对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安排部署,组成12个现场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根据依法行政考核情况,向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对赤水市、云岩区、白云区等17个“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申报命名对象依法办事工作的意见。三是加强全年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部署。起草并报请省政府印发《贵州省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发《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2月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陈鸣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朱玉主任对20xx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作了总结,对20xx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对全省部分市、州政府以及贵安新区管委会,部分县(市、区)政府和省直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查,组织召开全省法制办主任、法规处长会议。组织开展《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调研起草工作,并报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审议。四是全面参与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主体文稿起草工作。根据省委起草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主体文件的要求,全体办领导参与,组织到部分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形成陈鸣明副省长领题的《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问题研究》以及《如何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评估检查机制》等专题调研报告并报送省委参阅。朱玉主任和有关办领导参与省委政研室牵头的文稿起草组,多次参与文稿起草座谈、讨论,对文稿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向省委政研室报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议文稿。五是积极协调中央和省新闻媒体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报道。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座谈会,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贵州日报等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参加座谈,并组织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工作积极进行宣传报道。8月11日《人民日报》刊载《贵州:为市场松绑,给区县加油—“放、接、管”并重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前后,中央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集中报道我省推进依法行政的系列文章10余篇,集中宣传我省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改革、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政府法律顾问等取得的成效。

三、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对立法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相关立法工作。一是完成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大气污染防治、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公路、专利、邮政管理等10件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罚没财物管理、自然灾害救助、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港口管理等6件省政府规章草案的立法工作。二是组织科学编制20xx年立法计划。对38个省直部门、1个市政府申报的65件立法项目逐项论证。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政府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向省委常委、省政府领导上报请示,主动征询省领导对立法项目安排的要求和意见。扩大公民对政府立法有序参与,将所有法规、规章草案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加强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清理修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以及清理出的没有上位依据设定前置审批事项的情况,对涉及的23件地方性法规和6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起草并上报省政府《〈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充分发挥立法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作用。四是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立法调研。为做好《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先后深入黔东南、黔西南、黔南及毕节市、三都县调研,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在《贵州省公路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中,深入黔东南凯里市、麻江县、宣威镇及遵义市湄潭县、核桃坝村进行调研,广泛听取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当地村民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五是认真完成《种子法修正案(草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草案)》、《矿山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商标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等63件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以及有关厅局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办理工作。六是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58件,力争使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一是认真做好《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组织召开相关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介绍《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为《规定》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举办4期全省规范性文件制作和监督管理培训班,培训从事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监督管理工作人员735人。统一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制定《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格式》,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方法和文书格式。二是对72件省政府以及省政府办公厅拟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155条。到省发改委、财政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给予现场指导,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三是依法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组织对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20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对28件违法规范性文件提出纠错,对省政府各部门报备的130件规范性文件及时登记编号,并对全省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受理贵阳市上报省政府备案的政府规章10件。四是进一步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报省政府批准发布《贵州省公民法人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受理、办理、决定等作出制度安排,扩大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渠道。根据群众举报,受理并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7件。根据贞丰县居民对省人社厅《关于规范职业病工伤认定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审查的建议,责成主管部门对该《通知》与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不一致内容及时进行处理。根据公民对《晴隆县城(乡)镇燃气经营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申请,及时转送晴隆县政府法制办妥善解决该文件存在的问题。

对中铁十二局集团公司等十多个企业提出对《贵州高速公路招投标评标办法》及加分细则审查申请,对上述文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去函要求主管部门进行修改并向企业做好说明等相关工作。五是全面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开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有关规定清理工作。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牵头组织对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清理,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意见。在全省范围继续清理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制度规定,废止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六是制定省政府规章英文翻译工作方案,组织、聘请法律英语专家对20xx年公布的9部省政府规章进行翻译。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从省直部门抽调人员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集中办公。办领导带队专程前往中编办汇报我省审批改革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帮助。组织赴江苏、浙江、广东、安徽、重庆等省、市学习考察工作经验。深入省发改委、省投资促进局、省环保厅、贵安新区、黔西南州、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调研行政审批制度运行情况,起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减少、规范、创新、建制4个方面28项具体任务,明确年度改革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措施。二是清理20xx年度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接、放、管”。对国务院20xx年以来取消、下放、合并和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一核对,承接了86项,公布施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10项,下放21项,转变管理方式4项,合并39项为15项。向社会公布省直机关行政许可事项30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0项、行政服务事项408项、行政处罚1009项、行政强制119项。三是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编制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和行政服务事项服务规范工作的通知》,指导省直部门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个方面标准化,明确服务规范,规范行政裁量权。委托毕节市政府法制办全面梳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组织编制公布市、县两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目录(示范文本),涉及行政许可事项34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0项、行政服务事项209项。组织调研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情况。

组织对投资项目以“联审、联办”为核心,规范审批流程;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重点,加快审批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建设,组织编制《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并在省直机关运行。四是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分批下放贵安新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审批事项138项,向社会公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下放一批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配合省编委办做好省直机关下放省直管县市权力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下放仁怀市、威宁县行政管理权限。积极参与省编委办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会同省编委办起草修改《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目录的决定》,赋予试点乡镇行政服务事项8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182项。印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试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五是自觉接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情况组织的专题询问,积极做好会前相关准备工作。陈鸣明副省长、张玉广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等13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接受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问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及成效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六是对我省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总结,起草《贵州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情况报告》,并向国务院法制办报告。对瓮安县、兴义市《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进行认真研究。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报经谌贻琴常务副省长、陈鸣明副省长同意后,与省编委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重新启动相关工作。

派员参加贵安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快推进贵安新区建设政策研究,积极指导贵安新区开展组建行政审批局相关工作。七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效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与省民宗局、省环保厅等部门举办7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审查、发放行政执法证14334个、发放行政执法监督证422个。

六、依法办理法律事务,积极担当法律顾问职责

认真履行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职责,依法办理法律顾问事务。一是依法办理省政府法律顾问事项228件,比去年增加80件,增长54%。其中重大决策事项49件,省政府领导交办法律顾问事项13件,一般性法律审核事项107件,合同审查事项8件,其它法律服务事项51件。如积极参与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对《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快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对省政府与保利集团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奥凯航空等合作协议、合同出具法律建议,参与处理贵州饭店与香港汉山公司股权纠纷等。

二是认真完成省政府领导交我办牵头办理的法律顾问事项。根据陈敏尔省长、谌贻琴、蒙启良、秦如培、陈鸣明副省长批示,我办牵头,会同省高级法院、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政府金融办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开展专题调研,向省政府上报《关于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调研报告》,对积极稳妥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提出意见建议。根据王江平副省长要求,牵头会同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能源局对事故煤矿关闭处置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关于事故煤矿关闭后处置意见研究情况的报告》,依法依规提出事故煤矿关闭处置法律意见。根据陈鸣明副省长批示,对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依法提出法律意见,进一步规范有关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

三是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对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形成有关调研报告和《贵州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报告》。陈敏尔省长先后两次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全力落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既注重总体上的法律顾问,又重视个案咨询”。省委原副书记李均、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谌贻琴、组织部长孙永春、政法委书记秦如培以及副省长陈鸣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省政府秘书长唐德智也先后作出批示。制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陈敏尔省长等省政府领导有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深刻领会陈敏尔省长等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全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9个市州、贵安新区、88个县(市、区、特区)已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室,41个省直部门设立法律顾问室,24个部门聘请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在我省召开部分省、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座谈会,我省应邀在会上介绍相关做法与经验。

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工作方案》,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省委党校下发《关于通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牵头起草《贵州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定》,经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审议后报送省政府,通过制度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五是完成协助筹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工作。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4件制度规范提出修改建议。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组成考察组到四川、江苏两省就办事公开进行了学习考察,向省政府提出考察调研报告。对《贵州省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办法》和《关于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意见》提出修改意见。

七、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积极化解矛盾争议

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7件,经审查依法立案受理78件,不符合受理条件依法不予受理49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转送其他有权机关解决并书面告知申请人50件。依法办理受理的案件,审结71件(9件为20xx年留存),其中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11件,撤销5件,责令履行13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10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31件,尚有15件案件在审理中(含20xx年留存)。

二是认真落实赵克志书记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赵克志书记5月15日在我办《20xx年行政复议工作报告》上批示“很好!望认真总结提升,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 “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市县两级政府建立集中行政复议力量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作出决定的工作机制”和赵克志书记重要批示要求,组织起草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待省政府研究决定后印发施行,拟在全省范围内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

三是加强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对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阶段性总结验收作出布置安排,完成阶段性总结验收工作。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组织召开全省第七届行政复议协作会,深入分析行政复议理论和实务的问题,促进案件审理经验总结交流。参加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调研座谈会和研究探索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公开制度座谈会,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四是根据省政府的委托做好行政应诉案件的代理,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3件。根据省政府和国务院法制办要求,认真组织讨论《行政诉讼法修订案(草案)》,提出相关修改建议报国务院法制办。认真组织研究十二届全国人大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新要求,拟定向省政府汇报意见建议。会同省高级法院印发《关于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的意见》。

积极推进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衔接,与省高院共同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协调)工作衔接配合的指导意见》。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五是依法做好国务院最终裁决案件的协调工作。全年共收到国务院受理的最终裁决案件5件,已按程序转省政府办公厅办理,并同原具体行政行为承办单位做好国务院法制办来黔开展案件调查和听证会的相关工作。对于国务院法制办作出的涉及赫章县用地一案的最终裁决和行政复议意见书,起草专题报告,并按省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善后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办理程序。六是为做好《仲裁法》颁发20周年工作总结。按照国务院法制办要求,认真开展全省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统计情况报送工作。印发《关于20xx年度联系仲裁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全省仲裁工作联系会,指导仲裁机构健康发展。

八、切实加强机关建设,打造过硬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工作作风转变。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抓好作风转变和“四风”突出问题整改。朱玉主任根据省委组织部安排,先后到铜仁市和遵义市,介绍我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法和经验。下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对下级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的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和机关内部管理。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息烽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实》、《王怀中的两面人生》等教育、警示片,参观贵州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览,组织干部职工参观黎平会议会址,观看文学话剧《文朝荣》汇报演出等。坚持重大问题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省有关领导全年近20次对我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行政考核、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复议等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成绩,提出工作要求。机关行风评议我办在55个政府部门中排列第三位。我办党组被省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接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我办开展“两方案一计划”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抽查。10月15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孙永春在《省政府法制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法和体会》上批示:“朱玉同志的这篇文章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省直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真实情况,也反映了一位党组书记抓作风、抓党建的责任担当。他们的整改措施也是到位的,开展活动前后变化也是显著的。望用好这一典型,推动省直机关参加第一批活动单位持续抓好整改、抓好作风建设。真正落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真正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 10月27日,《贵州日报》头版刊登了《真抓问题查找狠抓整改落实——省政府法制办“两手抓”抓出作风建设出实效》的典型宣传文章。

二是认真抓好目标绩效考评工作。根据省直目标办20xx年绩效管理的要求,编制《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度职能绩效目标》,并按季度报送目标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在机关开展内设机构二级目标绩效考评和机关“十项绩效工作”评比活动,组织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处室、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行政执法监督处党支部被命名为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三是继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办领导、处长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印发《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每季度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有计划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为全办干部职工及部分省直部门法规处处长开展讲座活动。办机关党委承担《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课题并获20xx年度全省党建重点研究课题一等奖。根据工作需要,组织6名同志交流轮岗,激发工作创新热情。组织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印发《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目标绩效管理会议,制定办党组成员、处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逐级签订责任状。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清理报告工作。四是完成机关干部人事、业务培训、信息宣传等方面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开展了1名巡视员、1名副巡视员和1名副厅长级领导职务的选拔工作。

组织进行1名副处长和2名副调研员的选拔工作。通过基层遴选方式,新进了5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博士、4名硕士。组织实施各类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省政府法制系统45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公务员局千人赴港培训计划,陆续选拔5名基层年轻干部上挂锻炼。下派干部到红花岗区挂职锻炼,完成20xx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任务。完成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建设。认真履行“贵州省政府法制信息网” 和“贵州政府法制”微博管理维护职责,及时网上公开机关经费预决算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政府法制工作》内刊6期,编发《政府法制工作动态》79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省委信息综合室、省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信息1000余条。

【第2篇】政府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 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自我办xx年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 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第3篇】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 xx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自我办XX年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 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第4篇】政府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 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自我办xx年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 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第5篇】市政府法制办年终工作总结

xx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中心工作,我市今年确定了×项地方性法规和×项政府规章项目,目前已审查完成《**市地名管理条例》、《**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目前均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了《**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市公园管理办法》等×件政府规章。目前,《**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正在进行前期的调研工作。

二、严把审查备案环节,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今年,市政府法制办不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具体要求,确立了规范性文件年度审查备案通报制度。一是认真审查市政府、各县区、各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截止×月×日,共召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会×次。今年,经我办前置审查后,市政府出台了《**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市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意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暂行办法》等×件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止×月×日,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件。确保了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法制统一

为保障法制统一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提高立法水平,准确掌握法规、规章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按照国务院《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今年,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建设、房管等部门对《**市物业管理规定》进行了立法评估并提请市xx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废止。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政府法制办《转发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府法〔×〕×号)的精神,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提请市政府第×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废止《**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件,修改×件。同时认真开展了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

四、服务中心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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