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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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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2014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准备早,行动快,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国农资打假呈现出一个崭新的局面,在几个方面实现了重点突破:一是开通了农资案件的投诉举报渠道,使广大农民摆脱了求助无门的困境,建立了问题发现机制;二是完善了农资案件处理体系,各地农业部门都把农资打假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形成了案件处理制度,建立了问题解决机制;三是开始在农业系统树立起农资监管意识,把依法监管作为农资打假和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治本措施全面实施,建立了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长效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的资料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110多万人次,发放各类农资打假资料1372万余份,检查各类农资市场8.8万个,检查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45万多家,捣毁农资制售假窝点3000多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案件近10多万件,涉案货值11亿多元,其中,立案查处案7万多件,标值(货值或损失)5万元以上的大案241件,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162起,涉嫌犯罪人员184人。查获主要假冒伪劣农资:农药(制剂)1113万公斤,种子2014万公斤,肥料1.5亿多公斤,兽药60多万件(瓶),饲料500万公斤,农机及零配件(包括渔机渔具)60多万台(件),为农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2亿多元。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今年农户和经营户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总体上是基本肯定的,满意程度达到了70%。

一、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3月22日由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供销总社等五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是“保春耕、端窝点和查处大要案件”,各(请您继续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部门、各地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统和当地实际,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工作部署。全国供销总社分别于

2月和7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供销合作社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关于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引向深入的通知》。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信用制度等标本兼治,净化市常

为了把农资打假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今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农业部对农资产品专项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并于4月15日-21日组成四个调查组,深入湖南、山东、辽宁和江西等省进行了调研,为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9月份由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7个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地工作绩效进行了评估。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了三次成员会议,分阶段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部署。

各地先后加强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农资打假工作机构,充实了执法人员,农资打假工作由临时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转变。各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工作,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和重点农资品种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农资打假措施的落实。

(二)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坚持追根溯源,加强整改监督工作。今年年初,农业部召集在去年农药市场抽查中有问题的156家农药企业通报了抽查结果,要求其限期整改。通报会后,销毁了不合格农药标签4421万张,从市场上回收不合格农药产品共5914吨,重新印制合格标签共1亿余张。一些地方也根据本地农资生产应用特点,对重点农资产品进行了跟踪监控。对于各种农资投诉案件,都认真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移交和分工处理,今年以来农业部农资监管直接受理来电来信投诉2563件,根据核查情况,直接由有关司局和移交地方处理的农资案件901起,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从反馈的处理结果表明,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部分受损失的农民的到了补偿。

(三)加强抽检,强化监管。全国已建成并授权对外开展工作的农资部级质检中心5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9个,以这些中心为龙头的农资质检网络正在形成,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断

完善,对一些重点农资的监控力度在不断加大。在去年全国农药市场抽查的基础上,今年农业部又

第二篇: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2014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准备早,行动快,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国农资打假呈现出一个崭新的局面,在几个方面实现了重点突破:一是开通了农资案件的投诉举报渠道,使广大农民摆脱了求助无门的困境,建立了问题发现机制;二是完善了农资案件处理体系,各地农业部门都把农资打假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形成了案件处理制度,建立了问题解决机制;三是开始在农业系统树立起农资监管意识,把依法监管作为农资打假和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治本措施全面实施,建立了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长效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的资料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110多万人次,发放各类农资打假资料1372万余份,检查各类农资市场8.8万个,检查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45万多家,捣毁农资制售假窝点3000多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案件近10多万件,涉案货值11亿多元,其中,立案查处案7万多件,标值(货值或损失)5万元以上的大案241件,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162起,涉嫌犯罪人员184人。查获主要假冒伪劣农资:农药(制剂)1113万公斤,种子2014万公斤,肥料1.5亿多公斤,兽药60多万件(瓶),饲料500万公斤,农机及零配件(包括渔机渔具)60多万台(件),为农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2亿多元。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今年农户和经营户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总体上是基本肯定的,满意程度达到了70%。

一、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3月22日由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供销总社等五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是“保春耕、端窝点和查处大要案件”,各部门、各地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统和当地实际,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工作部署。全国供销总社分别于2月和7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供销合作社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关于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引向深入的通知》。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信用制度等标本兼治,净化市场。

为了把农资打假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今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农业部对农资产品专项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并于4月15日-21日组成四个调查组,深入湖南、山东、辽宁和江西等省进行了调研,为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9月份由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7个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地工作绩效进行了评估。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了三次成员会议,分阶段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部署。

各地先后加强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农资打假工作机构,充实了执法人员,农资打假工作由临时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转变。各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工作,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和重点农资品种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农资打假措施的落实。

(二)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坚持追根溯源,加强整改监督工作。今年年初,农业部召集在去年农药市场抽查中有问题的156家农药企业通报了抽查结果,要求其限期整改。通报会后,销毁了不合格农药标签4421万张,从市场上回收不合格农药产品共5914吨,重新印制合格标签共1亿余张。一些地方也根据本地农资生产应用特点,对重点农资产品进行了跟踪监控。对于各种农资投诉案件,都认真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移交和分工处理,今年以来农业部农资监管直接受理来电来信投诉2563件,根据核查情况,直接由有关司局和移交地方处理的农资案件901起,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从反馈的处理结果表明,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部分受损失的农民的到了补偿。

(三)加强抽检,强化监管。全国已建成并授权对外开展工作的农资部级质检中心5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9个,以这些中心为龙头的农资质检网络正在形成,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对一些重点农资的监控力度在不断加大。在去年全国农药市场抽查的基础上,今年农业部又组织开展了全国农药市场大检查行动,出重拳整顿农药市场秩序;在3月、7月和11月分别安排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抽检,并发布检测结果;针对年初欧盟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产品的决定,已于4月份下达了20140批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任务,并将检测计划提交欧盟。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对2400余家经销单位的19种农资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查处违法违规经销单位1372家,罚没款320.5万元。

同时,农业部全面加强了农资监管工作,先后发布了《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禁用限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品种清单,颁布了禁用限用渔药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将组织对这些禁用限用农药、兽药、渔药进行专项检查。

(四)完善制度,查处大要案。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都加强了工作制度建设。农业部今年6月24日发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公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电话。

由于各部门措施得力,通力协作,今年查处大要案件的力度明显增强,去年查出的案件,今年已基本结案。据各地上报统计,今年新立案查处标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41件。据公安部不完全统计,1-11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农资案件366起,处理涉案人员361人,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59个。农业部会同公安部在春节前后重点围绕打击“瘦肉精”,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浙江、广东、江苏三起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企业和个人受到了刑事追究。公安部公布第三批重点督办案件中,涉及农资的有4起,对农药、种子、饲料等重点农资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地打击了严重扰乱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处理了湖南、广东培矮64s杂交水稻种子事件;督查了贵州农业厅发现的山西屯玉种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未经审定的3万多公斤玉米种子案件;湖南省朱千柱等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饲料案件等。10月下旬,农业部、公安部派员赴贵州省督办国务院点名案件贵州科新畜禽饲料厂“瘦肉精”案,犯罪嫌疑人已抓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送货下乡”以及在农村举办的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1-11月份共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1.4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化肥4.89万吨、种子3788吨、农药3674吨等。

(五)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提高农民识假防假能力。各地在打假的同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扶持和宣传经认可的优质农资产品,将假冒伪劣农资挤出农业生产应用领域。农业部推荐了一批高效低毒经济安全农药;已结合“大豆振兴计划”,推荐了一批高油、高产大豆新品种;公布了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跟踪调查结果,并推荐了机型的名单;开通了名优农机产品网页。还在全国开展了以“让农民明明白白买农机”为主题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3·15”统一大行动,发放各种宣传品240余万份,接受咨询和投诉21万人次,现场为农民修理机具1.78万台(件)。质检总局部署了“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把打假深入到田间地头,许多案件当即得到了处理。河北、宁夏、天津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经权威机构鉴定和生产实践检验的结果,向农民推荐了一批优质农资产品,并对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给予扶持。

(六)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打假。农资打假工作在中央涉及九个部门,在农业部内涉及7个司局,在地方也相应由多个部门承担。经过一年多的磨合,各部门在工作配合上更加默契了,真正形成了农资打假的合力。在8月底召开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研讨会上,各部门、各司局、各地充分肯定了一年多来的农资打假工作成绩,代表们怀着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满怀信心地深入研讨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对于加强各部门在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对于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七)加强宣传,保持高压态势。8月20日,农业部首次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九个农资打假成员单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设立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专栏,在农民日报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交流工作,沟通信息。共编发《市场质量信息简报-农资打假专刊》100期。以各种方式向社会敞开投诉大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形成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压力。

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制假售假现象仍较突出。目前农资打假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对其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存在临时应付思想。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本地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三是还没有完全形成先进高效的管理体制。四是手段落后,人员素质不高。为此,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上述问题。

二、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初步打算

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依法打假,把打假工作的着眼点从农资经营者和使用者拓展到农资生产领域,把农资质量抽检作为打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不断加强,努力规范生产经营主体、渠道和经营行为,切实实行政事、政企分开,加强综合执法,增加农资打假投入,全面加强农资监管;通过积极发展连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提高优质农资的市场占有率,从整体上推进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建立良好的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拟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要求全国农业系统把农资监管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加以推动;二是加强农资质量抽检,注重从源头上加大打击力度,对不合格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进行及时曝光;三是通过名牌评定等形式把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四是结合“金农工程”,推动农资有关证照信息的电子化,推动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五是通过现场会等形式推动农资打假全面工作。

第三篇: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2014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准备早,行动快,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国农资打假呈现出一个崭新的局面,在几个方面实现了重点突破:一是开通了农资案件的投诉举报渠道,使广大农民摆脱了求助无门的困境,建立了问题发现机制;二是完善了农资案件处理体系,各地农业部门都把农资打假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形成了案件处理制度,建立了问题解决机制;三是开始在农业系统树立起农资监管意识,把依法监管作为农资打假和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治本措施全面实施,建立了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长效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的资料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110多万人次,发放各类农资打假资料1372万余份,检查各类农资市场8.8万个,检查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45万多家,捣毁农资制售假窝点3000多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案件近10多万件,涉案货值11亿多元,其中,立案查处案7万多件,标值(货值或损失)5万元以上的大案241件,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162起,涉嫌犯罪人员184人。查获主要假冒伪劣农资:农药(制剂)1113万公斤,种子2014万公斤,肥料1.5亿多公斤,兽药60多万件(瓶),饲料500万公斤,农机及零配件(包括渔机渔具)60多万台(件),为农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2亿多元。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今年农户和经营户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总体上是基本肯定的,满意程度达到了70%。so100

一、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3月22日由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供销总社等五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是“保春耕、端窝点和查处大要案件”,各部门、各地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统和当地实际,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工作部署。全国供销总社分别于2月和7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供销合作社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关于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引向深入的通知》。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信用制度等标本兼治,净化市常

为了把农资打假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今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农业部对农资产品专项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并于4月15日-21日组成四个调查组,深入湖南、山东、辽宁和江西等省进行了调研,为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9月份由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7个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地工作绩效进行了评估。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了三次成员会议,分阶段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部署。

各地先后加强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农资打假工作机构,充实了执法人员,农资打假工作由临时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转变。各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工作,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和重点农资品种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农资打假措施的落实。

(二)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坚持追根溯源,加强整改监督工作。今年年初,农业部召集在去年农药市场抽查中有问题的156家农药企业通报了抽查结果,要求其限期整改。通报会后,销毁了不合格农药标签4421万张,从市场上回收不合格农药产品共5914吨,重新印制合格标签共1亿余张。一些地方也根据本地农资生产应用特点,对重点农资产品进行了跟踪监控。对于各种农资投诉案件,都认真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移交和分工处理,今年以来农业部农资监管直接受理来电来信投诉2563件,根据核查情况,直接由有关司局和移交地方处理的农资案件901起,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从反馈的处理结果表明,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部分受损失的农民的到了补偿。

(三)加强抽检,强化监管。全国已建成并授权对外开展工作的农资部级质检中心5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9个,以这些中心为龙头的农资质检网络正在形成,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对一些重点农资的监控力度在不断加大。在去年全国农药市场抽查的基础上,今年农业部又组织开展了全国农药市场大检查行动,出重拳整顿农药市场秩序;在3月、7月和11月分别安排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抽检,并发布检测结果;针对年初欧盟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产品的决定,已于4月份下达了20140批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任务,并将检测计划提交欧盟。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对2400余家经销单位的19种农资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查处违法违规经销单位1372家,罚没款320.5万元。

同时,农业部全面加强了农资监管工作,先后发布了《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禁用限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品种清单,颁布了禁用限用渔药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将组织对这些禁用限用农药、兽药、渔药进行专项检查。

(四)完善制度,查处大要案。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

成员单位、各地都加强了工作制度建设。农业部今年6月24日发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公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电话。

由于各部门措施得力,通力协作,今年查处大要案件的力度明显增强,去年查出的案件,今年已基本结案。据各地上报统计,今年新立案查处标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41件。据公安部不完全统计,1-11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农资案件366起,处理涉案人员361人,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59个。农业部会同公安部在春节前后重点围绕打击“瘦肉精”,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浙江、广东、江苏三起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企业和个人受到了刑事追究。公安部公布第三批重点督办案件中,涉及农资的有4起,对农药、种子、饲料等重点农资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地打击了严重扰乱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处理了湖南、广东培矮64s杂交水稻种子事件;督查了贵州农业厅发现的山西屯玉种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未经审定的3万多公斤玉米种子案件;湖南省朱千柱等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饲料案件等。10月下旬,农业部、公安部派员赴贵州省督办国务院点名案件贵州科新畜禽饲料厂“瘦肉精”案,犯罪嫌疑人已抓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送货下乡”以及在农村举办的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1-11月份共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1.4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化肥4.89万吨、种子3788吨、农药3674吨等。

(五)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提高农民识假防假能力。各地在打假的同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扶持和宣传经认可的优质农资产品,将假冒伪劣农资挤出农业生产应用领域。农业部推荐了一批高效低毒经济安全农药;已结合“大豆振兴计划”,推荐了一批高油、高产大豆新品种;公布了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跟踪调查结果,并推荐了机型的名单;开通了名优农机产品网页。还在全国开展了以“让农民明明白白买农机”为主题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3·15”统一大行动,发放各种宣传品240余万份,接受咨询和投诉21万人次,现场为农民修理机具1.78万台(件)。质检总局部署了“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把打假深入到田间地头,许多案件当即得到了处理。河北、宁夏、天津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经权威机构鉴定和生产实践检验的结果,向农民推荐了一批优质农资产品,并对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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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开展2014年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区稽查队、地区质计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质监系统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2014年地区质监系统农资专项打假工作要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

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总体要求,继续以化肥、农膜、滴灌带、农药、农机及农机零配件等为重点产品,以春耕秋种农忙时节为重点整治阶段,认真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取得实效。现将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抓住春耕秋种农忙时节,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制宣传“三下乡”活动。一要以“一乡一村”集中使用量大的农资产品为重点,组织“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检测活动,发现不合格产品要追查源头,依法查处;二要广泛宣传农资打假法律法规,宣传农资识假、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质监部门助农惠农服务“三农”的有关“窗口渠道”(打假举报电话12365及“新质信”网站上的执法打假相关专题网页)和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安排,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三要通过组织当地质量信誉度较高的农资经营企业开展“送货下乡”活动,扶持一批名优农资企业,向农民推荐一批名优农资产品,引导农民科学采购和消费。四要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及时受理农民对购买自用的农资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将农资打假行动延伸至“田间地头”,广泛收集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线索,帮助农民索赔维权,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资产品应实施检验,并适当减免检验费用;五要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重点围绕农民投诉多、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组织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追根溯源,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造假案件,取缔一批造假窝点,通过重点严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及追究违法责任者的刑事责任,对制假活动形成强大震慑效果。要做好执法后续监管整改工作。每一件案件处罚后,要发出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到位,开展案件回访活动,消除其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性。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安排,3月7日至14日为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下乡”活动集中宣传周。地区局确定温宿县局、库车县局为今年宣传活动的主要实施单位,两县局要制订具体的“农资打假下乡”活动集中宣传周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的在全国“农资打假下乡”活动集中宣传周期间,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农资打假下乡宣传服务活动,并于3月7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地区局质量监督科,其他各县(市)局、地区稽查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农资打假下乡”宣传服务活动,各单位于3月13日前将有关活动的汇报文字、影像资料报地区局质量监督科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局。

二、大力开展农资产品质量问题重点区域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选择重点产品、确定辖区内农资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名单(以附件2的格式于3月16日前报地区局质量监督科),巩固以往打假成果。要继续加大对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的工作力度,对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多次检查不合格的,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动态跟踪,防止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损坏农民消费者的利益和影响农业生产,做到“抽查一批产品,规范一个行业”,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使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突出重点产品,开展执法检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以复混肥、磷肥为全国统一开展检查的重点产品,重点检查有效含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是否存在无证生产、标识和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有过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行为的企业。各单位可根据本辖区实际,开展农资、农机及农机配件等产品执法检查工作。农机执法检查中,应当对往复式内燃机是否符合《往复式内燃机安全 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gb20141.1-2014)组织执法检查。各单位执法检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要监督企业依法整改。

四、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对化肥生产企业实施执法检查结果公开制度。一是各单位对辖区内化肥生产企业执法检查的情况,经企业确认后报告当地政府。二是填写附件1:《化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报地区局汇总后报自治区局,自治区局将以适当的形式公布检查情况,对故意违法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以加强“三农”工作服务。

五、加强其它涉农建材产品的执法检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9号)的要求,各单位要对铅酸蓄电池、农药等11类产品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印发2014年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

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市字〔2014〕15号)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从生产源头加大对建材、家电下乡产品等重点涉农产品的专项打假与治理工作力度,

(一)严厉查处,促进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贯彻落实。自2014年元月23日起,未获得上述铅酸蓄电池、农药等11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

的产品,违者依法予以查处。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自治区质监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各县(市)局、地区稽查队要结合对上述铅酸蓄电池、农药等11类产品开展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行动,加大对辖区内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其获证情况、执行标准、产品标识、产品质量等。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无生产许可证和未获安全认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伪劣产品的,依法从严予以查处。

(二)齐抓共管,加大农村市场建材专项打假力度。重点整治农村建筑用钢材、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等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和建设工程安全的涉农建材产品;监管力度相对薄弱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建材消费市场、建设施工工地;对外出租合格率低,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用钢管脚手架扣件等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的租赁市场;对外出据虚假检测报告或未经认证授权违规出具检测数据的建材产品检测机构。重点整顿生产、销售和在施工中采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等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强用于抗震安居工程等灾区重建所需建材产品的监管,切实服务灾区重建和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县(市)局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主动争取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解决目前各县(市)、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的现象。进一步落实各成员单位去年既定的职责任务,切实形成市场监管合力,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任务完成到位。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要报请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二是做好打假基础工作,促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构,要督促当地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负责监管的领域和环节,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全部建材生产、销售、租赁、开发商、施工单位、检测机构质量诚信档案(见附件4,并于2014年4月5日前上报地区局质量监督科),推进建材经营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打假长效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执法,重拳打击。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涉农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在农村建筑施工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材料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以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释放限量等产品安全指标为重点,依法严查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原辅材料、溶剂、胶粘剂、添加剂等组织生产的行为,防止有毒有害建材进入流通领域和用于建筑工程。对整治重点的涉农建材产品,各县(市)局、地区稽查队要根据当地实际,适时安排监督检查工作(已安排监督性质检验合格的企业可不再安排监督检查),依法严肃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各县(市)局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小冶金专项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14〕45号)的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巩固去年“地条钢”和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整治成果,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小冶金专项行动和贯彻《节约能源法》深化节能减排执法,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整治力度(自治区建设厅、质监、工商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建科[2014]12号”)。制定有期限的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并于2014年4月7日前上报地区局质量监督科),进一步加大对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坚决杜绝、彻底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行为,严防出现反弹。

(三)加强监督,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14]53号)要求,各县(市)局、地区稽查队要以家电下乡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摩托车、空调的中标企业以及实施家电下乡的农村地区为监管重点,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加工组装翻新销售废旧家电产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一是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监督执法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四川灾区取暖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国质检明发[2014]4号)的要求举一反三,对家电下乡产品以及取暖器、电热毯等农村需求量大的小家电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依法查处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法行为,严防因不合格产品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发生。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二是加强中标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见附件4,并于2014年4月7日前上报地区局质量监督科)。对两次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安全性项目不合格以及故意违法,被投诉、查处的企业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建议取消中标企业家电下乡产品资格。三是督促中标企业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督促中标企业落实国家“三包”规定,及时处理用户投诉的质量问题,主动上门服务,解决用户使用中的技术问题。四是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家电产品违法行为。各县(市)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要加强跨地域、部门合作,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中标产品,可及时要求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供产品质量信息。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严查伪造冒用家电下乡标识、3c、许可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各县(市)局、地区稽查队于近期要对本地区中标企业及产品和农村消费类电器产品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于2014年3月8日前上报本次全面检查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见附件5)。今后每季度末的前5天报送统计汇总表(见附件5)和季度总结,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季度总结包括:本地区中标企业数量,企业建档情况,企业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情况,监管工作情况,中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情况和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以及其他建议。

六、建立健全案件联合查办工作机制。一是要强化案件协查、联办工作意识,健全系统内跨地域案件协查机制,重点查办跨地域大案要案;二是要完善部门间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合作,加大部门间联合行动的工作力度,紧密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对本地发现的假劣农资生产企业在外地的,要及时向地区局质量监督科报告,地区局将上报自治区局监督稽查处组织协查;三是要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制度,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各县(市)局、地区稽查队要拓宽思路,认真总结几年来农资打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农资打假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资产品打假与治理工作有效性。一是完善监管,健全链条。推进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各县(市)局、地区稽查队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严重危害农业生产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质量追溯和劣质农资产品召回制度。全面推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生产、销售和使用上述重点产品的企业必须就产品的原材料采购、进货、生产加工、检验、销售、使用以及售后服务建立完整的纪录台帐,产品必须按照法律和标准规定加贴标识,并附有检测报告、原料材质单等文件,保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所有重要农资产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监管性。严防问题产品走向市场。二是继续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各县(市)局要按照监管的领域和环节,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全部涉农产品经营企业、检测机构的质量诚信档案(见附件4,并于2014年4月7日前上报地区局质量监督科),建立和完善“企业”和“机构”的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信誉好的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充分发挥行业办、行业协会、同业商会等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提倡和引导会员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使“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方向,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提高“打假”工作有效性和经济推动力。三是扶优扶强,以质取胜,促进地区涉农产品质量整体提高和行业发展,扩大市场占有率。通过开展“打假”工作,促进大力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自有品牌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地区中国名牌、中国地理保护产品标志、新疆名牌等知名品牌优质工程。通过实施“企业质量责任追溯”、“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地区涉农产品市场份额。四是建立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协作机制。各单位要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首要任务,坚持以质取胜,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全面履行职能,建立健全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制度、重点名优农资企业联系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办、行业协会、同业商会等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和社会影响力,深入开展有力度、有声势、讲实效的区域性涉农产品“打假”工作,将区域性质量问题转变为区域性经济优势。进一步提高“打假”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性,为促进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八、认真做好农资产品检验检测及农资打假工作信息上报工作。地区质计所要积极配合各县(市)局、地区稽查队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对涉嫌质量问题的农资产品及时做出检验检测,并反馈检验检测结果,按时将检验检测总体情况上报地区局质量监督科。各县(市)局、地区稽查队要对农资打假情况和立案查处的典型案例以及宣传报道情况认真汇总,及时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地区局质量监督科。4月17日前上报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及报表(附件1、3)。11月17日前上报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及报表(附件1、3、4、5)。上报的总结要求内容充实,统计表数据全面准确,大案要案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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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九年三月三日

第五篇: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红安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2014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悉心关心下,我们紧紧围绕《黄冈市农业局农资打假工作责任状》要求,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主线,切实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基本上实现了“三不四有五满意”的目标,即非法农资不上市、假劣农资不下田、农民利益不受损,经营条件有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有明显好转、监管能力有明显进步、执法形象有明显提升、让企业满意、经营户满意、群众满意、政府满 意、社会满意。

据统计,今年全县共审验《经营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资格审查表》、《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上岗证》等证件960份;新发放证照41份;全县完成了两次拉网式大检查,完成了主要农资产品及其标签登记工作;市场检查中共抽样监测各类农资产品128份,其中种子88份,农药22份,肥料18份,蚊香等卫生杀虫剂26份;共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123起;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61份,没收或证据登记保存有问题的种子14000公斤,农药106件,肥料27吨,有效地遏制了农资生产、经营中的制假售假行为,净化了红安农资市场;共调处“丰源优272种子恶苗病”、“两优1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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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成苗率低”“两优培九”、“g优802”稻种高温结实率低,等种子纠纷27起,有效的化解了矛盾,从而减少和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引发农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维护了农资市场稳定,确保了农资打假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的主要作法与体会是:

一、建立健全体系,确保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

农资打假工作是我们贯穿全年的中心工作。今年开春,我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一了思想,我们认识到:农资打假不仅是履行职能,提升农业执法形象的需要,而且是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的现实体现。我们做到了:一是制定了《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和《岗位目标责任状》,仅为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就以农业局名义制发了三份专题文件;从而达到了工作方向清,目标明。二是队员实现了明确分工,我们按职责和范围把17名队员分成“两队一组”即农村执法中队、城区执法中队和重案领导小组,从而做到了人有事做,事有人做。三是在农资打假的保障措施上,与执法人员签订了责任状,印发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与农资经营户签订《农业投入品诚信经营承诺书》,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目标明确、部署科学、责任具体,为农资打假工作及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二、加强舆论宣传,鼓造农资打假的声势

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我们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采取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电视和宣传车,向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农资生产、经营户讲明农资打假工作的目的和要求,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二是利用“3?15”在县城“中百仓储”门前和种子公司门前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将有关法律知识教给广大群众,以提高他们辨别假劣的能力,增强自保护意识;三是利用新闻媒体的特殊效应作用,让记者对每次农资打假活动跟踪报道,对典型案件进行电视曝光。今年,我们就落实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电视宣传报道4次,举办咨询活动6次,参加宣传咨询的执法人员和领导60多人,接受咨询的人员达700多人。还出动宣传车辆12台次,悬挂横幅2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0多份。由于宣传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而且扎实到位,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成效

根据我县农资市场情况,在实际监管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坚持人性化执法,以服务、引导、教育为主,在市场监管中尽量做到“多沟通、少摩擦、多教育、少罚款”。年初就全面组织农资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引导他们诚信守法经营,倡导行业自律,共同规范农资市场;另一方面,

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市场巡查,按照《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的放矢,分步推进,力保打假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一是加强对农资批发商的监督管理,抓好源头治理。我们组织了14名执法人员,对城区13家农资批发大户从农资品种、标签登记备案,提供质量鉴定报告到经营档案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大检查。对所有的两系杂交水稻种及新品种全部实行预留存样,并在高桥镇长丰村具体落实了14个水稻品种的大田正季种植鉴定。二是加强乡村基层农资市场管理。我们重点审查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资质,检查其经营档案;注重了八里镇、上新集镇、七里坪镇和永佳河镇等边缘乡镇的农资经营户,对他们经营的棉花、水稻、西瓜种子,地下害虫杀虫剂、硼肥进行了标签登记和质量抽检。三是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市场检查和群众举报,积极查处种子、农药、肥料等违法案件,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我们充分利用种子正季鉴定结果,重点查处劣质种子案件,与县公安局联合对“d优781”、“中优207”等劣质种子案从严查处,对有影响的案件,由点到面,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今年我们市场抽检 “绵ⅱ优838”等三个品种种子质量不合格,我们在立案查处的同时,通过县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在全县农业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达到了乡镇干部和乡村经营户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封存种子,各地农民拒绝购买这三个品种的良好效果;除草

剂“农达”在我县使用量大,不合法标签的“农达”产品鱼目混珠,我们便与工商部门联合出击,通过部门的配合,使我们开展的“春季除草剂专项整治”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复合肥在我县市场上品种多,经销商送回到家的多,边缘乡镇劣质肥料充斥市场,我们从购买肥料的农民入手,通过品种登记,质量抽查先后查出了“缤纷牌”等三个品牌的五种肥料质量不合格。我们不仅责诚经销户以优质肥换回农民购买的劣质肥,还进行了严肃的处罚,受到了农民朋友的普遍欢迎。四是加强农资使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农资质量纠纷应急预案》,组建了田间现场鉴定专家鉴定小组,针对我县早杂、中杂及除草剂产品使用纠纷增多的趋势,我们明确了专班人员,做到了及时妥善处理,六、七月份,“两优培九”和“培两优3076”由于稻瘟病影响造成部分农民种植大田减收,因而引发种子纠纷。我们出动人力、花财力,请省市专家进行田间鉴定,还种子经营商的清白,也得到了农民的理解,把这一群体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我县农资打假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和管理观念的改变,净化了经安农资市场,提高了农资产品整体质量,为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促进红安农业发展做了一定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社会的好评,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仍然相差甚远。

我们仍有两个方面存在不足:一是农资专项治理经费及其他保障不足,或多或少存在工作效率不高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农资打假行业信息交流欠畅,缺乏区域联合部门联动,共同整治的工作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开创农资打假工作的新局面。

2014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严格农业行政许可审批管理;

二、开展农资打假扶优活动,搞好农资市场诚信建设;

三、突出大案要案查处,争取农资打假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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