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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21 11:28:49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盟行署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2019年盟委(扩大)会精神和年度目标任务,深入总结了1至10月工作情况,并与自治区住建厅和相关部门充分对接,认真谋划了2020年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盟委部署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谋划推动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盟住建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截至10月末,2724套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完成拆迁面积22.4万平米,完成投资7.5亿元。分配已建成5435套公租房中的4918套,分配率90.5%。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90户16万元。中央和自治区分三批共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4822.6万元。争取到自治区第一批棚改专项债资金1.6亿元,已到位1亿元。审核发放27个盟直机关事业单位83名退休人员一次性住房补贴147.5万元。

(二)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加强。一是全面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发布《全盟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2期、《巴彦浩特房地产调研报告》1期,为全盟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截至10月末,全盟在建开发房地产项目33项,建筑面积130.8万平米,完成投资6.2亿元。二是切实推动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提请盟行署发布《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按月调度督促各旗区、各部门加快工作进程。截至10月末,全盟存在遗留问题的17032套房屋已解决4967套,解决率29.2%,其中16027套商品房无法办理不动产证问题已解决4273套;609套安置房逾期问题已交付455套(其中盟直监管万华春城、绿色之光安置房已建成交付);318套商品房延期交房问题已全部解决;1个房地产烂尾项目涉及78套商品房问题尚未解决。三是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截至10月末,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449家,缴存职工41840人,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74.4亿元,余额27.7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55.9亿元。6月30日,结计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息3933万元。

(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一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截至10月末,列入盟级城镇重点建设项目的12项工程已开工10项,计划完成投资18.9亿元,完成投资12.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的65.8%。争取到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及城乡公共设施建设资金1672万元,自治区城镇基础设施维护建设资金300万元,历史文化名城创建街区保护规划修缮资金215.6万元。二是加快推进艺术城市建设工作。组织盟内相关专家对《**“一带一路”国际雕塑公园大赛》初选的70余件优秀作品开展了征求意见会议,下一步将于中国城市雕塑家协会共同举办“**“一带一路”国际雕塑公园”征集作品展,并完成展出作品的书稿编审、印刷工作。巴彦浩特镇从全国150多个小镇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全国“首届十佳小镇美学榜样”,将有力推动地区艺术城市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三是有序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预计年末,全盟城镇用水普及率98%(自治区平均值97%)、城镇燃气普及率80%(自治区平均值9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1%(自治区平均值97%)、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自治区平均值98%)、城镇建城区绿地率34.5%(自治区平均值35%)、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60%(自治区暂无此指标)。四是有效开展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危房改造工作。在垃圾整治方面,争取到自治区小城镇和农牧区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奖补资金600万元。全盟199个嘎查村已有142个嘎查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农牧区生活垃圾运行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在“厕所革命”方面,争取到补助资金404万元。1347户牧区户厕改造任务已开工建设1144户,开工率84.9%,竣工633户,竣工47%。预计年内可完成牧区户厕改造任务。在危房改造方面,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的6项问题及自治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的4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完成全盟4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再核查工作,盟住建局入户核查1567户。

(四)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扎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举办“全盟城市管理执法干部培训班”,培训城市管理执法干部130余名。深入实施《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运用“疏堵结合”理念,推行示范街、严管街、规范街、严控街“四类”街道管理标准,强化对噪音污染、油烟污染、流动摊贩等影响城市容貌环境违章行为的规范管理,市容市貌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推动城市生态宜居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已由住建部实地考查验收,正在等待评审结果。目前,全盟绿地面积1992万平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1平米(自治区平均值19平方米)。通过实施餐厨垃圾与市政污泥联合处理厂、再生水储存利用工程、阿右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额济纳旗污水处理厂扩建等项目,全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1%。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达标排放率低、负荷率低、再生水利用率低)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我局于10月16日提请盟行署向自治区上报销号申请,正在等待自治区验收。三是努力推进垃圾分类和公厕建设工作提请盟行署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牵头组织开展“全盟生活垃圾分类启动仪式”,并开展“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争取到城镇公共厕所建设补助资金99万元,并督促各旗区严格落实《厕所建设管理三年实施方案》,2019年计划新建改建的31座城镇厕所,已基本建成25座。

(五)物业服务行业提档升级成效显著。全力落实《“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2018-2020年)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全盟5个智慧小区和17个物业管理模范小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开展全盟物业服务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及“物业安全宣传月”活动,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759条,监督整改完成646条。对2019年度旗(区)领导班子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目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中期督导,期间对物业服务企业下发整改通知14份,提出整改意见110余条,同时对各旗区目标工作完成情况下发通报。成立物业企业基层工会和工会联合会。完成2018年度全盟物业管理行业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采集信息涉及12个方面100余项内容。组织成立了全盟首个物业评标专家库。组织全盟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公益巡讲活动,160余人参训。申请到2019年第三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4170万元,改造老旧小区13个、12.5万平米。13个项目已于10月底全部开工,完成投资218万元。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工作,经过申报、初评,共推荐21个物业管理项目参评。前三季度全盟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677.5万元,使用79.3万元。

(六)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根据全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人防办<关于印发全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涉及全盟人防领域的5个方面8个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通过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排查等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人防平战结合费用追缴等5个问题的整改,人防工程结建等3个问题的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组织领导等方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截至10月末,盟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办的4起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全盟住建系统排查出的22条疑似涉恶线索,全部移交公安部门,经反馈已办结13条,正在侦办9件。全盟住建系统自行排查、受理举报涉乱线索234条,已办结176条,正在办理58条。

(二)建筑行业秩序不断规范。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强化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动态监管。联合人社、交通等5个部门开展了“挂证”专项治理活动,对社保异常、涉嫌“挂证”的621名注册执业人员进行了核实、处置。对35项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行为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方执业行为。查实、处罚违法违规行为2起,罚款40.6万元。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对存在不良行为的30家建筑施工企业及32名执业人员实施信用惩戒,同时修订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诚信管理抓手作用不断显现。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规范年活动”活动,对27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等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各方争议、投诉等给予及时答复、处置,保障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2019年,累计发布《工程造价信息》5期,开展苗木专项调查 2期,累计发布材料信息2000余项,为工程造价控制提供数据支撑。审核招标项目34项,完成招标32项。全面推行实名制、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从源头上治理拖欠问题。加大建筑工人队伍建设,建立全盟建设行业专家库,举办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9期、培训人员601人,同时结合各专项、综合检查,送学进工地、送法进企业,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前三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含税)达11.5亿元,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3亿元。

(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消防监管不断加强督促企业及项目参建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开展盟级检查3次,对35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18家预拌混凝土企业、1家建筑材料检测试验中心进行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9份,执法建议书2份。截至10月末,我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领域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同时,积极向盟行署请示、报告,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承接工作。截至目前,联合消防部门审查项目3项、验收1项;已受理消防设计审查62项,完成审查29项,消防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四)建筑节能环保不断改革创新推进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目前,通过施工图审查、新增绿色建筑项目17项,建筑面积9.8万平米。新增新型建筑材料、产品登记3项。经申报,自治区住建厅核准两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23项5.8万平米(全部为阿左旗项目),争取改造资金633.2万元,目前改造工程仍未开工。对全盟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积极推进能耗信息统计和数据采集。盟住建局获得自治区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借助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工作水平,营造舆论氛围。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专项组,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完善配套制度16项,合理划分事项类别,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政府投资审批类、社会投资备案类、社会投资核准类三类,分类制订流程图、审批清单及标准范本。精减各类审批事项7项,合并办理事项4项。盟本级和阿左旗均设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推行“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实行“综合窗口受理、集成审批、一个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公用服务企业统一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由政务服务局牵头进行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升级改造正在加速进行,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实现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确保2019年年底前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100个工作日之内。

(六)人民防空工作有效衔接。一是完成人防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顺利完成盟人防办14名工作人员转隶工作,全盘接收盟人防办职能职责,并融入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二是强化人防重要目标防护工作。开展重要目标普查,敦促目标单位编制重要目标防护规划、方案和目录。监督指导重要目标单位开展防护行动和防护专业化队伍的训练演练。完成早期人防工程和 “平战工程”安全检查,对早期人防工程查摆出的14处隐患实施维修加固和重点监控。严格按相关规定报建审批人防工程和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三是做好人防指挥通信工作。对旗区开展短波电台业务指导,每日与自治区、各旗区进行呼叫检测确保信号畅通。对巴彦浩特城区人防警报器全部进行统控升级维护,提升了报警功能。坚持24小时战备值班和向自治区人防办日报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住建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棚户区改造时间紧、任务重。未完成棚改的平房区体量较大。到2019年末,全盟预计仍有平房7172套103万平米,特别是巴彦浩特年末仍有平房5728套91万平米。按照新的棚改三年计划,到2020年国家棚改政策结束,完成棚改任务时间十分紧迫。棚改专项债券与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挂钩,申请落实额度比较困难。二是城市精细化管理任重道远。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滞后。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缓慢。私搭乱建、乱停乱放、侵占绿地等一些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仍然突出。城市管理需要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三是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进程较慢。部分旗区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协调不够有力,部门配合不够紧密,没有充分发挥自治区指导意见和盟行署实施意见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四是建筑市场还需进一步规范。存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项目建设管理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情况。因通信运营单位相关费用较高、考勤系统运行不稳定等原因,企业、建筑工人推行实名制管理积极性不高,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进困难。五是消防设计审查、施工监管、验收备案工作推动困难。全盟住建系统普遍存在无消防设计审查、施工监管、验收备案专业技术人员,缺编少钱问题导致消防工作开展落实举步维艰,处理历史遗留的消防问题更加困难。六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压力大。住建领域质量安全监管项目、面积逐年增加,工程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导致监管问题日益凸显。七是人防信息化建设滞后。各旗区均无人防机构、无专职人员编制。全盟尚未形成完整系统的人防指挥通信体系,与新时代新形势下的人防信息化建设发展新要求差距较大。

四、2020年重点工作思路

(一)坚持知行合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加深对总书记为内蒙古量身定制的行动纲领和战略定位的领悟,加深对自身职责的领悟,加强党的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等行动,努力办好各项民生事业,扎实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加大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协调推动初步确定的29项城镇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9.9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6.4亿元(注:2020年项目工作各旗区仍在修改和调整,预计2020年3月定稿)。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按照宜拆则拆、宜改则改的原则,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全盟城镇棚户区改建、扩建、翻建,确保完成2020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和基本建成任务(注: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初步计划完成2300套,其中城镇区脏乱差棚改1300套<高新区588套、额旗712套>;改建扩建翻建1030套<阿左旗500套、阿右旗330套、额旗200套>。阿左旗500套改扩翻计划因发改部门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无法到位将受影响)。积极协调配合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各旗区以及盟财政做好棚改专项债申请发放工作,紧密联系各旗区完成2020年棚改专项债申报工作。继续推进以农牧区生活垃圾整治和牧区户厕改造为重点的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督导各旗区加强垃圾治理项目实施力度和农牧区垃圾配套设施的管理和运行。摸清牧区厕所现状,进一步加大户厕改造宣传力度,加快推进牧区户厕改造工作。继续加强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加大住房安全动态巡查力度,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积极组织有条件的苏木镇、嘎查村进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村)、美丽宜居小镇等的申报工作。主动与自治区住建厅对接,积极申报小城镇、农牧区生活垃圾、牧区户厕改造等补助资金。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做实做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对阿左旗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和额济纳旗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工作的指导和对接工作。运用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智慧化方法治理“城市病”。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老旧管网改造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机制和评价体系。深入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意见》,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单位、社团组织,同时在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因地制宜,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指导和督促各旗区各部门切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盟行署实施意见,压实各旗区各部门管理责任,“开方抓药”,不断加强整体调度和跨部门协调,坚持先证后税、先证后诉、先证后责的原则,确保2020年末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强化预期管理,规范网签备案,着力打击违规预售等房地产市场乱象行为,控制问题增量、减少问题存量,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落到实处,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强房地产二手房和租赁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坚持改革创新,提升住建系统整体素质和能力。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搭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平台,到2020年10月底,基本建成与自治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继续加大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保持打击串标、业绩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保障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综合、专项检查,补齐管理短板,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各专项治理活动,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常规检查及重点巡查、检查,加大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继续探索引进中介机构承担消防设计技术性审查、参与验收工作,为消防设计审查、施工监管、验收备案工作有效推进提供保障。

(六)坚持地区实际,推动人防工作整体协调发展。继续开展重要目标普查,敦促目标单位编制重要目标防护规划、方案和目录。监督指导重要目标单位开展防护行动和防护专业化队伍的训练演练。继续加强对“平战工程”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即查即改或实施重点监控。不断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多措并举收缴、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防信息化建设“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推动我盟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持续推进对全盟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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