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能搜索到更多你想要的范文→
当前位置:好范文网 > 实用范文 > 合同范本 >

劳动合同的写作(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5-05-12 05:06:44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单元六项目13 劳动合同写作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单元六企业经济契约文书

项目13劳动合同写作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 一

2. 八十

3. 劳动权利、劳动义务

4. 三十

5. 标题、首部、正文、尾部

二、选择题

(一)单选题

1.a

2.a

3.d

4.d

5.c

(二)多选题

1.a、b、c、d

2. a、b、c、d

3. a、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四、改错题

1. 劳动合同的一般结构由标题、首部、正文与尾部四个部分组成。

2.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高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5.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问答题

(一)劳动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按照有效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除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等必备条款外,还可以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的特点主要有:

1.具有合法性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签订协议,合同的内容必须具有合法的资格;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2.具有平等性

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采取胁迫手段所签定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3.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双方必须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的主要区别有:

1.合同建立的关系不同。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是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签订后,作为劳动者的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中去,成为其成员,隶属于单位并受单位的管理;经济合同建立的是民事(经济)关系,确立的是双方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经济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或组织管理关系。

2.合同的使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只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即合同的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自然人。法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经济合同则大多是法人与法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当然也可以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3.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都是合同,除了具备一般合同的基本条款外,劳动合同还往往规定有关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经济合同一般没有这些规定。

第二篇:合同的写作

合同分自拟合同、格式合同

一、格式合同的概念(识记、理解能力)

格式合同,又称格式条款合同、标准合同、附和合同。它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订的格式条款为基础订立的合同,其内容既可以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也可以部分由格式条款组成。所谓格式条款,则是指当事人为与不特定的多数人重复订立合同之用而单方预先拟订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没有与相对人协商而地接订入合同,相对人只能作整体性接受的合同条款。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把在格式合同中使用格式条款与相对人订约的一方当事人称为提供格式条款方,而把另一方当事人称为相对方。格式合同是现代社会大量重复生产和交易的产物,在现代社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如电信、邮政、水、电、煤气、通信等领哉的合同。无论对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各种典型合同,还是对于非典型合同,都可以适用格式合同这一方式缔约。

格式合同可以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率,节省缔约的时间和费用。它精简了缔约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程序,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社会成本,加速了交易的进行,避免了人力和财力的浪费。但同时,格式合同的缺陷也不可忽视:首先,在格式合同关系中,合同相对人的合同自由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因为格式条款都是当事人一方预先提出的,相对人不参与条款的都是当事人一方预先提出的。相对人不参与条款的拟订过程,更无法决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其次,格式条款的拟订者往往规定有利于自己的内容,尤其是限制或者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拟订格试条款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利用基经济优势规定诸多不公正的条款,甚至将风险移转于他方当事人。

二、格式合同的特征(理解、运用能力)

格式合同不同于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签订的合同。它的特征是:

(1)要约具有广泛性和细致性。格式合同的提供条款方向访友广大消费者发出要约时提供的通常是格式条款。这些条款的内容一般非常具体细致,包括了合同的全部内容。

(2)合同条款由一方拟订。一方当事人事先拟订好各项条款,对方当事人基本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能完全接受或者完全不接受。格式合同与普通合同通过要约与承诺程序达成协议和程序差别很大,实际上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一种冲击。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通常处于经济上的垄断地位。正是这种垄断,造成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将会其预订的条款强加给对方,从而排除了双方进行协商的可能性。一般来说,法律上垄断经营的行业事实上垄断经营的行业往往采用格式合同,前者如某此享有专营权的特殊行业,即铁路、航空、水、电、煤气等部门;后者如何险、银行、海运等部门。

三、格式合同的拟订规则和方法(识记、理解、实际运用能力)

格式合同的拟订,就是指提供格式条款与相对方这间以格式条款为基础成产合同关系的过程。一般来说,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是经营者,相对方的消费者。合同提供方可以自拟合同,也可以概据范文拟订合同,但应当避免拟订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以减少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也防止可能会签订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格式合同的提供方将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规则是:

(一)拟订格式合同要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

对我国的格式乾地规范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的三条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条规定。其核心内容是:

1、规定了提供方的一般义务,确立了保护相对人的一般原则。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这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和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该条对格式条款的提供方规定了遵守公平原则的一般义务,同时,规定了其提请对方注意和说明义务,即对免责条款要以适当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并按对方的要求解释格式条款的含义,使对方了解情况。后一规定属于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规定。例如,经营者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设定格式条款的,应当能够有着传达给相对人的适当方式,或者口头告诉对方,或者书面通知对方,或者悬挂于对方可以看得见并易于看得见的地方。

2、格式条款无交的情形

《合同法》对于无效的事由采取了列举规定方式,即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主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采取了一般规定的方式,即根据第24条规定,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定,其内容无效。在我国格式条款的无效由仲裁机构和法院确定。拟订合同方庆避免拟订无效的合同条款。

3、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根据以上规定,拟订合同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合法、合理地拟订合同,并避免歧义,以免引发纠纷,造成不利后果。

(二)拟订格式合同的主要条款

1、根据公平原则拟定条款

公平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一个合同的订立都应当遵守这一原则要求。针对格式合同订立的特殊情况,法律对提供格式条款方在遵循这一原则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基于格式合同的特点,格式条款一般是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订,即合同的内容是由他单方决定的,而且这些条款在订人合同时根本没有和对方协商,这往往会导致拟订格式条款方利用经济优势规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如为自己设定过多的权利或者限制自己的法律责任。尽管这些格式条款并不因订立就产生法律效力,它们可能会因为显失公平而被撤销,但由于格式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不可能任何一个相对人都会主动地寻求法律的保护,这就可能导致一个相对人都会主动地寻求法律的保护,这就可能导致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侵害众多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因此,为了防患于未然,提供格式条款方在拟订条款时,就应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合提提醒消费者注意免责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方必须以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责任的条款,即格式条款的使用人在订约时,有义务以明示或者基他合理、适当的方式提醒相对人注意其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的事实。所谓合理的方式,可以是用特别约定来提示相对方,也可以是在合同文本中以色彩、字体、黑线等方式作出醒目的标志,还可以公开张贴告示提示对方注意。如:个人抵押货款房屋保险单中订有特别约定:“投保人已在投保单上声明:上述所填内容属实;并对贵公司《个抵押货款房屋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内容已经了解;同意签署正式保险单”。

3、对免责条款进行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方除了要彩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以外,还要对免责条款内容进行说明、解释,以使相对人确定地了解免责条款的内容。这是因为,限制或者免除自己责任的(请继续关注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条款对相对方的合同权利影响很大,而且因格式条款是由当事人单方拟订的,很难保证其内容的公平性。

4、向消费者提供合理的机会了解条款内容

提供格式条款方单独拟订完条款后,必须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使其有充分的时间了解格式条款的内容。

一、自拟合同的概念(识记、理解能力)

自拟合同是由当事人自主协商后,共同草拟合同条款而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形式相对自由,也比较随意。只要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依法成立。

自拟合同在生活中大量存在,尤其对于既没有格式合同,也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可以参照的当事人来说,懂得如何自拟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自拟合同虽然可以比较自由,但并不是说可以随心所欲地按照双方的意愿达成何协议。实际上,自拟合同仍然要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否则,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由于没有示范文本的参照,自拟合同的难度其实加大了。

自拟合同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时,当事人要签订的合同内容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直接依据,一般称之为有名合同;但有时,当事人要签订合同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可以直接依据,一般称这为无名合同。所有合同者可以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和规则,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区分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要学会怎么自拟合同,必须掌所至这两种合同的使用方法。二、有名合同的拟订(识记、理解、运用能力)

有名合同,在我国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己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规则的合同。在我国《合同法》分则中,规定了15类有名合同:它们是: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纩纪合同、居间合同。其他的在特别法中规定的合同,如《保险法》中的保险合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海商法》中的海上运输合同等,也是有名合同。

从合同法的发展趋势来看,为规范合同关系,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各国合同产法都扩大了有名合同的范围,但这种发展趋势并不意味着对当事合同自由的干预大大加强,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合同关系,促使当呈人正确订约。根据合同意思自由原则,在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及公序良俗的范围内,可自由订立各种不同类弄,不同内容的合同。但当事人在订约时,通常不可能预想到各种可能发生的纠纷而订立预防纠纷的明确条款。故为了防止当事人因所订合同不明确或就某事项根本未作约定而发生纠纷,同时使法院裁判时有所依据,国家对一些常见的典型的合同通过法律规定为有名合同。

对于有名合同的内容,法律一般都有规定,应当直接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但这些规定多数为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改变法律的规定。可以说,法律对有名合同的规定,主要是要规范合同的内容,并非要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

三、无名合同的拟订(识记、理解、运用能力)

(一)无名合同的概念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和规则的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因些即使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有名合同的范围,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仍然是有效的,可见当事人可以自由订立无名合同。

《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只可能将一些最基本、最典型、最定型化的合同规定为有名同,而在现在实生活中,有名合同以外的无名合同层出不穷。当事人在生产经营和日常生稍大中需求是纷繁多样并不断变化的,出于实际需要而创新的合同,是当事人享有的合同自由和权利,受法律保护。因此,《合同法》第124条确立无名合同法律地位,对民事交往和处理合同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二)无名合同的种类

无名合同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准无名合同。即那些由法规、司法解释规定了名称和规则的合同因具有了类似于有名合同的特征,因而可以称为准无名合同。例如,农村承包合同、联营合同等。

2、纯无名合同。纯无名合同是指不但法律未规定其名称,而且其内容也与其他有名合同的内容完全不同的合同。

3、混合合同。混合合同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的部分条款或者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部分条款有机结合而形成的合同。

(三)签订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合同法》第124条明确确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拟订无名合同的规则是:

1、适用总则的规定。《合同法》总则的规定是对所有合同的一般规则的抽象和归纳,不但适用于所有有名合同,而且适用于无名合同。换言之,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在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上并无差别。由于法律对无名合同没有专门规定具体规则,总则的规定是无名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

2、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这是类推适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体现,也就是对类似的事实应当有着类似的处理。按照类推适用原则,对于无名合同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基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3、根据无名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法律适用。无名合同的具体情况不同,其法律适用也有差别。例如,准无名合同具有相应的具体规则,其法律适用与有名合同基本相同。纯无名合同主要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和合同法总则予以认定和保护。混合合同的有名合同条款参照有名合同的相应规定处理。

四、自拟合同的一般方法(重点 理解、运用能力)

下面以拟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为例,介绍一下签订合同的一般方法和制作要求。

第一,要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了解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第二,要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避免口头协定。签订合同的形式是使用使格式合同还是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要根据不同形多的制作特点进行选择,依法签订合同。如果没有任何参照格式,就需要自拟合同。

第三,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判断此合同是有名合同还是无名合同还是无名合同,以明确签约时应依据的法律。例如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它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

第四,要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合同的具体问题的协商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例如,买卖合同的制作依据是:我国《合同法》总则和第九章买卖合同(第130条至第175条)规定了签订买卖,还要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制作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还要依据《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熟知此类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并通守双方的协商签订合同的详细条款。为了示范较完备的合同条款以提示缔约人,《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如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因此,拟定合同必须有这一条款。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2、标的。标的日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关标的条款必须清楚地写明标的名称。

3、质量。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这一相当规模的区别于同类别一标的具体特征。标的的质量需拟订得具体详细,如写清规格、型号、技术指标等要求。

4、数量。标的数量要准确,应选择双方都认可的计量单位,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合理的磅差。

5、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是有偿合同的条款。价款是指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对价;酬金是指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对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但因许多交易是在异过去时行,会生产运费、装卸费、保险费、保管费、报关费等一系列费用,这些费用由谁支付,都应在条款中写清。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的期限可以规定为即时履行,也可以规定为定时履行,或分期履行。履行地点是确定交货地点、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之一,对于涉外合同纠纷,是确定实体法律适用的依据之一。履行方式,可以写明交货方式。如果分期交货还是一次交货,是空运还是海运。

7、违约责任。违纸责任是指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的具有法律强制生措施。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必须按照实际履行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违反合同的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主要有继续履行、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等。违约责任是法定责任,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只要未依法免除其违约责任,违约方仍应承担责任。但是,约定详细的违约责任条款,会更有效地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并有利于即时解决纠纷。

8、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合同法》第128条的规定,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条款、选择法院条款等事项。

概据《合同法》第九章中第131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当然,《合同法》规定的内容主要是提示性条款,当事人完全可以根据具体协商的情况增加或减少一些条款,如约定担保条款,但是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国家对禁止买卖、限制买卖的有关法律规定。

订立买卖合同还应注意特种合同买卖问题。特种买卖依法包括分期付款、样品买卖、试用买卖、招标投标买卖和拍卖等。这些买卖合同要依据特别法律签订。

最后,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看是否需要登记、备案、公证或鉴证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严谨用词

合同起草不像作诗,追求唯美,合同起草讲究实用,追求严谨、准确,美国著名合同起草专家托马斯·哈格德所

谓saying what you mean and meaning what you say,即言为心声,文达其义,可谓合同起草之精髓。合同起草的不好,势必

会给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造成项目利润的流失。举两个例子,一个是他人教训,以儆效尤,另一个是自己过失,可

谓切肤之痛。

(1)甲、乙口头约定,乙向甲借款五万元,后乙归还部分借款,甲为乙出具一张凭据:“还欠款一万元”。后甲因

乙迟迟不归还余款,遂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剩余欠款四万元。乙抗辩称已还四万元,只欠一万元。这里就出现了两种

理解,一种认为是还(huan)欠款一万元,另一种是还(hai)欠款一万元。孰是孰非,天知地知,甲知乙知,而法

官不知。

(2)分包合同中约定:“单价为每延米6900元,单价中不含土方、回填、水电工程、设计变更、税金、管理费、

生活区及现场临建工程费用”。工程竣工后因结算纠纷,分包商诉至法院,要求总包商支付欠款、税金和管理费,总包

商对于欠款供认不讳,但不同意支付税金和管理费。这里对于“不含”出现了两种理解,分包商认为“不含”即应另行支付,比如不含设计变更,如发生则需另行支付,总包商认为“不含税金和管理费”其意思为总包商不再扣除分包商税金、不再

收取总包管理费。围绕着“不含”,双方对该条款中“单价”是否为综合单价和“管理费”是总包管理费还是分包管理费等亦展

开了激烈争辩。目前该案仍处于一审审理程序。

谨慎借款

我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时会因项目资金紧张而向业主借款,如果业主友善,同意借款,是件很好的事情,但

如处理不够谨慎,甚至可能惹来祸端,反而弄巧成拙。在向业主借款时,建议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尽量采用借款协议形式,而非采取简单的打借条了事。

(2)确认出借人为业主,而不是业主的关联人或关联企业。

(3)明确借款为工程款,用于该工程实施。

(4)明确还款方式为从工程进度款中分期抵扣。

(5)明确借款不计利息,或者如计息,则明确利息标准,争取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保修描述

保修条款是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其核心内容包括保修期限和保修金返还。合同检查和会签过程中,发现关于保修期限和保修金返还的约定五花八门,其中最常见的约定为:“本工程保修期限为1年(或2年——笔者加),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金应于保修期满1年内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这种约定看似对承包商甚为公平,承包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即可拿到保修金,其实不然,其中要害是第一保修期限的约定违反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所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第二保修金的返还与与保修期限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将使保修金要等到漫长的设计使用年限过后才能收回。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 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据此规定,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当事人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等保修期限的约定不得低于上述最低保修期限,对于“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方可自由约定。

第三篇:2014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三、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元/月;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10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自动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双方商定。

(三)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

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五)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2014年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名称宁波大地铜业有限公司

劳动者姓名

宁波大地铜业有限公司印制

甲方:宁波大地铜业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新浦镇工业区住所:

现居住地址: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乙方在此特别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开始之后,同其它单位之间已经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同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竞业限制义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甲方无涉。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2014 年 3 月 1日起至 2014年 12月 3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需满足员工守册中规定的以及以下的录用条件:

①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等较大疾病;②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和记录; ③提供的身份证、简介等个人数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④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⑤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试用期内,若甲方认为乙方符合甲方的劳动用工要求,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㈠ 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甲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或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可以对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乙方应予服从。

㈡ 工作地点: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公司所在地。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㈠ 工时制度按标准工时工作制确定。

㈡ 休息、休假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甲方有权决定加班。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㈠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㈡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㈢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劳动报酬和其它待遇

㈠ 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劳动报酬采用下列方式支付:

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元;乙方试用期满后的基本月工资为元加浮动工资(含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相关补贴等,按甲方的相关制度确定)支付。加班工资以基本月工资为基数计发。

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㈠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法定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㈡若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参加社会保险,则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备案。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㈠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员工守册》中相关的规章制度。

八、教育与培训

㈠ 甲方应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乙方的教育与培训。

㈡ 乙方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㈢ 除本条第㈠项约定的正常教育与培训外,甲、乙双方可就乙方脱产或由甲方出资参加的培训学习,签订《培训/教育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九、合同解除及违约:

㈠甲、乙双方可以依法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合同,乙方的工资在离职时进行足额发放。若乙方因特殊原因未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其工资按公司正常发工资的日期予以发放。乙方离职时应移交工作中领取的所有工具,并做好各项交接。

㈡因乙方不能胜任岗位的或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㈢合同期内,如遇乙方违反公司岗位职责或违规操作给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违约责任

㈠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㈡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㈢ 乙方未按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或提出申请后未办妥离职的相关交接手续,均按私自离岗处理并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十一、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二、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劳动合同通知

劳动合同签订通知书

编号:

被通知人:身份证号码:所属部门:通知事项:签订劳动合同

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公司通知您在收到本通知书日内到地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征求各位员工的意见,请如实反馈您的真实意愿。

□本人同意与公司续签/签订劳动合同期。

□本人到期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本人不同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附劳动合同文本)

特此通知!

长沙聚美材料包装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单位与被通知人各留一份。

确认: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内容已知悉。劳动合同已阅读。

▲是否同意签订:□同意□不同意

签收人:

年月日

word该篇DOC格式劳动合同的写作(精选多篇)范文,共有13635个字。好范文网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本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立即下载:
劳动合同的写作(精选多篇)下载
劳动合同的写作(精选多篇).doc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编辑和打印
编辑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下载该Word文档
好范文在线客服
  • 问题咨询 QQ
  • 投诉建议 QQ
  • 常见帮助 QQ
  • 130578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