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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6:33:26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人民法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2021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制,及时研究、靠前指挥,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一)主体责任情况。构建院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与部门领导“一岗双责”责任,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监督到位。同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

(二)建章立制情况。建章立制强化意识形态管理,明确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主要工作、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着力构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坚持上下互动、左右联动、整体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局面。

(三)考核检查情况。院党组坚持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强化苗头性问题的监测和管控,将意识形态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法院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四)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评估联动机制情况。按县委宣传部的要求,每月组织召开由院党组及各部门负责人会议,重点分析研判苗头性案件及涉及到群体案件的敏感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重点分析研判网上网下涉及到法院舆情动向,跟踪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加强阵地建设,严格舆情监管。确定2名干警为网评员,主要负责宣传法院动态,监控和引导涉法舆情,1名技术人员维护院里网络安全,确保网络信息等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可控。进一步提升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切实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当前意识形态工作不足之处和风险点

(一)对干警的教育引导还不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意识不强,少数干警仍有“重业务轻思想”的想法,意识形态工作的敏锐性、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对于相关文件精神还没有学深悟透,存在生搬硬套,知之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二)思想观念、思想意识存在偏差。干警普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往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没有真正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片面认为只要把各项业务工作完成了就是尽职尽责了。

(三)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工作机制缺乏组织性和指导性,任务交办不明确,责任目标不清晰,出现错位和缺位的现象,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整个意识形态传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

(四)舆情管控能力亟待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和人才队伍的建设、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新形势下提高引导舆论的本领仍需进一步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公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还不够,存在舆情风险。

四、意识形态工作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政治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法官干警理想信念,强化为人民司法的宗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形成院长统一领导、分管院领导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全院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三)突出宣传载体,夯实宣传基础。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舆论引导作用,加强我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及“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宣传法院工作动态和成效,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舆论引导作用,扩大法院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利用开放日、宣传周等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公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与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等各级媒体沟通联系,保持良性互动,全面展示法院工作动态,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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