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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保障性住房专项治理情况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5-01-23 07:28:23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县保障性住房专项治理情况汇报

县纠风办:

根据《关于转发县监察局关于xx年xx县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建政办发[xx]72号)文件要求,我局加强了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现将对保障性住房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用地方面

xx年廉租住房项目用地为1484㎡及xx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为4530.78㎡其性质均为行政划拨。以上两个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全,不存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土地用途及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性质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济适用房由朝阳三合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柏峰紫域”项目中配建,其土地采取出让形式,其占用土地1736㎡。

(二)招标投标方面

xx年廉租住房项目及xx年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程序要件齐全有效,招标公告通过指定媒介公开发布,不存在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化整为零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问题。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符合要求,招标项目依法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专家评委人数符合法定比例。投标资质真实有效,分包工程合规,不存在转包、挂靠问题。招标人、投标人严格按中标通知书的内容订立施工合同。招投标有关资料全部归档,档案管理规范。不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标活动问题,中标企业施工手续齐全有效。

xx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备,正在进行项目招标公示。

(三)工程质量方面

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参建各方主体具有相应资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其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日记等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齐全。工程现场总平面布置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混凝土搅拌站的设备状况和工作环境及管理制度符合规定要求。钢筋规格、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置、钢筋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工程地基基础、地下结构防腐、防水符合要求,结构构件表面平整度符合要求。房屋使用功能中墙体结露发霉、外保温墙面裂缝、填充墙裂缝、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屋面及有水房间地面渗漏、外窗渗漏等质量通病均进行了有效的防治,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四)工程安全方面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均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了项目安全检查监督备案。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建筑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建筑施工现场按相关规定开展文明施工。

(五)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筹集,并基本上按施工进度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手续完备。按照规定在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无闲置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余额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使用中无挤占、截留和挪用,不存在补助资金、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法人设置专账管理安居工程资金,财务核算符合规定,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发放补贴资金进行认真审核,被补贴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按照“先租后补、不租不补”的方式发放补贴。

(六)住房分配方面

编制《xx县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建发[xx]39号)、《xx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政办发[xx]65号)等相关政策,拟准备颁发《xx县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并在相关政策基础上对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分配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现已建立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严格执行社区、街道、民政和住房保障部门四级审核,县报、电视台两次公示,公开投诉电话的“四审两示一公开”制度,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每户一档,按街道分类,编订序号,对应入卷,妥善保存,实施动态管理。

二、下步努力方向

一是根据省九个部门下发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县也相应的制发了《xx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方案》。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在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管上,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力度,特别是对项目的质量,一方面各监督、监理部门负起责任,另一方面驻在组的相关人员也要履行职责,真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三是为保证“两租房”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应该全力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在资金的拨付上,应该按项目的预算和形象进度及时足额的拨付到位。对经适房的建设,一方面对开发单位实施监管,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服务力度,在原有所提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在建设过程中尽其可能的为开发商排忧解难。

四是为进一步做好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分配打好基础,做好相关工作,第一,制定好分配政策。第二,进一步核实分配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三,严格程序。在分配上必须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第四,严肃纪律。对具体工作人员不允许营私舞弊,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总之,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真正做到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必须严格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xx县住建局

xx年9月15日

第二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互助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汇报材料(2014年5月16日)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4年7月21日 | 浏览4443 次] 字体:[大 中 小]

互助县住房改革与保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各位领导:

根据安排,下面我就近年来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十一五”时期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们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基本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促使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廉租房建设工作

2014-2014年,按照省、地安排,我县共建廉租房322套,16100平方米,投资2014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80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660.1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627.9万元。全部采取配建方式,其中:彩虹小区配建36套、北山林场家属院12套、原市政公司11套、威乐木业公司5套、阳光酒城小区72套、园丁花园小区24套、农机公司家属院24套、鼓楼花园小区138套。

截止目前,2014、2014年建成的184套已全部安排入住,2014年鼓楼花园小区建设的138套已完成主体后进行室内粉刷阶段,计划到今年八月份竣工并安排入住。

((二)、棚户区改造工作

2014年我县在威远镇西下街七彩泉小区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156套,建筑面积16480平方米,到目前工程竣工后已安排入住。

2014年我县共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828套,建筑面积74520平方米。具体在威远镇西下街村、大寺路村和东沟、丹麻、五峰、南门峡、加定等五个小集镇实施。到目前,已完成拆迁安置466户,其余正在拆迁安置当中,计划到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棚改任务。

((三)、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根据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规定,我县于2014年12月正式启动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共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198元以下)1924户,5772人,其中:经申请审核享受住房补助的无房家庭累计达1376户,4128人。截止2014年3月,累计发放住房补贴839万元,每户每月补助资金由161元增加到245元。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个民心工程,县上及时成立了由一名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工会、

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住房改革与保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产局。房产局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的牵头单位,抽调专人及时成立了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廉租房建设和管理等日常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障办公室职工分片包社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使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

(二)落实责任,分工合作。

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在实施过程中,县计划和发展改革局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批、立项;县财政局负责政府配套资金的拨付工作;县民政局负责低收入家庭的调查、确定和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土地申报、划拨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工程总体规划有关手续办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搞好资金的使用监督工作;县住房改革与保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间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保证了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自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把财务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房产、财政、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监督,做到廉租住房配套资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专人专管,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拨付给廉租房建设单位。并派专人对建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国家配套资金万无一失,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真正把廉租房建设成为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廉租住房政策,将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建立了会议制度、报表制度、信息制度及廉租房申请、审批、入住、退出等各项管理制度,对工作完成情况以简报或报表形式分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及时向海东建设局、县发改局、统计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报送。同时,进一步严格了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考勤考核等,强化了内部管理制度。

(五)强化物业管理工作。

加强对廉租房住户的物业管理工作,是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着重从入住户的家庭人员变化情况、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和入住户进退程序等三方面加大物业管理工作。和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沟通、共同抓好此项工作,给住户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温馨的住宅环境,使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六)加强档案管理。

在做好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的同时,我们切实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以社区为单位,从廉租房建设资料和保障对象家庭的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住房证明、

拆迁补偿协议、公示、签订入住协议书等全面收集资料,做到分项目建档和保障对象一户一档。截止目前,对所有保障住房家庭都建立了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级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比例较大,不能按时到位,给建设单位带来资金上的困难。二是廉租房建设中天燃气接口费、壁挂式锅炉购置费每户近1万元的资金缺口无法落实,影响着工程进度和无房户的入住。三是保障性住房办公资金紧缺,管理设备不足,网络化体系不健全,房管部门与民政部门、社区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上存在很多问题,给廉租房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等等,这些都有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目标任务

按照省、地下达的任务,2014年我县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5474套,其中:

1、新增廉租住房3000套;

2、新建经济适用住房40套;

3、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014套;

4、新建限价商品住房50套;

5、城市棚户区改造330户;

6、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54户。

(二)重点工作

1、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今年计划完成廉租住房3000套,计划安排如下:

(1)新建和配建廉租住房。计划在博川、合盛、森鑫、环宇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建和配建廉租房1935套,户型在50-100㎡之间。廉租住房产权由政府和保障对象按照出资比例实行产权按份共有。50㎡以内按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资金配套,超过部分由入住对象自筹。建安价控制在每平方米1800元—2100元之间。

(2)计划在合盛、森鑫、华奥等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500套,户型100㎡,建筑面积5万㎡。

(3)收购廉租房。计划在鼓楼小区、园丁小区、滨河丽景小区、宏鑫小区收购廉租房565套,户型面积在50-100㎡之间,按照市场价收购,中央和省财政拨付收购价款的70%,收购价控制在每平方米1800元至2100元之间。

2、多种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要求,可以将外来务工租赁房、师生公寓,医务人员、乡镇干部、企业职工周转房等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范围。通过集中新建、商品住房配建、产业聚集区配套建设等多种模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014年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300套(包括2014年公租房任务300套),具体分配如下:

教育系统1428套,建筑面积42840㎡,户型30㎡/套,其中:二中(新校区)师生公寓448套,三中师生公寓134套,民中师生公寓146套,安定初级中学师生公寓350套,威远初级中学(红崖村)师生公寓350套。

经贸系统576套,其中:青稞酒集团公司200套、鼓楼水泥有限公司132套、金圆水泥有限公司100套、青海博川矿业开发公司144套。

乡镇机关干部周转房230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

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房66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

3、大力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内完成任务330套,建筑面积3万㎡(100㎡/套)。计划安排在:

(1)示范村120户。其中:东沟塘垃、丹麻索卜滩、哈拉直沟师家、加定浪士当、东和麻吉、台子下一6个村各20户。

(2)乡镇政府所在地210户。其中:五峰、南门峡、加定、丹麻、东沟5个集镇各42户。

4、着力抓好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林业棚户区改造项目。

计划在鼓楼小区实施限价商品房任务50套,价格控制在1950元/㎡以内。在园丁小区实施经济适用房40套,价格控制在1900元/㎡以内。在加定镇桥头村(北山林场)实施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54套,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

((三)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采取多种(请关注wwW.HaoworD.COm)形式深入宣传,解读政策,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谏言献策。

(二)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基础上,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社区、民政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社区走访调查,或通过调阅全县住房状况档案,调查清全县低保住房困难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为顺利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出台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出台相关政策,为顺利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第三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

隆德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14日)

首先,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就我县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作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2014年,我县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并列为全县重要建设项目之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均已开工建设,有序实施。

一、廉租住房建设

今年下达我县新建廉租住房960套,48000平方米。选址在县城人民路南侧、供电局以东御景鸿府小区内,占地50亩,目前,初步设计的评审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等已完成,预定4月15日进行招投标,4月25日全面开工建设,计划2014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廉租住房设计建设一梯三户结构的六幢,均为四单元六层, 432套,建设一梯四户结构的六幢,四单元六层,576套,总计1008套,建筑面积48096平方米,全部为砖混结构。建设总投资7920万元,其中:

安排中央预算内财政补贴2400万元,自治区国债补贴资金2400万元,地方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提取10%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后的全部余额,资金不足部分由我县财政纳入预算安排。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经济适用住房在龙城世家住宅小区由开发企业代建110套,7150平方米,目前工程已施工到主体二层,预计年底建成交付使用。其建设资金由开发企业负责解决。

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今年我县公共廉租住房任务600套,分别选址在隆德县高级中学、隆德县第四中学、隆德县职业中学建设教师公寓楼共510套,2万平方米;建设基层教师周转房158套,5530平方米;在工业园区建设企业职工宿舍楼50套,3000平方米,共计718套,2.9万平方米,共需建设资金5300万元,除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各实施单位负责解决,工程于4月份相继开工建设。

四、限价商品房建设

今年我县限价商品房任务共120套,分别在御景鸿府小区建设25套、龙城世家小区建设20套、南凤嘉园小区建设10套、中央名都小区建设20套、阳光花园小区建设20套、金湖兰庭小区建设10套、星兴购物广场建设15套,政府进行限价控制,工程均已开工建设。

五、棚户区改造建设

今年我县棚户区改造429户,拆迁面积3.86万平方米,其中南凤嘉园小区二期拆迁改造86户,7740平方米;龙城世家小区二期拆迁改造218户,19620平方米;中央名都小区拆迁改造75户,6750平方米;星兴购物广场拆迁改造50户,4500平方米,计划拆迁安置总投资6562万元,中央预算年补助资金386万元,用于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余资金由各开发企业解决。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顺利,但由于廉租住房与公共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大,所需建设资金多,虽然中央、自治区给予了廉租住房资金补助,但随着原材料价格上涨,施工成本增加,仅有上级补助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远远满足不了实际建设需要,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给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今后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按照目标要求,加强部门协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扎实推进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篇: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

霍山县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霍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

2014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的计划与时间要求,以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为主线,大力发展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工程进展较为顺利。现将今年1-6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2014年,我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建设地点位于经济开发区同心小区内,建设面积5453 m108套(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任务为5000m100套)。工程投资650万元,2014年5月18日开标,5月底前开工放线,现正进行基础部分施工。

2014年,我县计划新建500套公共租赁住房,实际分解落实526套。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经济开发区(安园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和安徽迎驾贡酒有限公司曲酒分公司、安徽三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溢彩玻璃器皿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开发区和迎驾大道企业存量用地,设计总建筑面积25845m,总投资3800余万元。其中:县经济开发区316套;曲酒分公司108套;三阳光电公司48套;溢彩玻璃器皿公司54套。目前,县经济开发区316套正在平整场地;安徽迎驾贡酒有限公司曲酒分公司108套已经完成招投标,正在平整场地;其他二家企业正在进行 222

图审、招标等前期工作。

2、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2014年我县城市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全年发放廉租住房租

赁补贴目标任务为不低于1500户,其中新增发放140户。

我县已制定本年度廉租住房补贴发放方案,将人均保障面积由

上年度的13m提高到15m、补贴发放标准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增加1元/m。目前,衡山镇10个社区(其中新增2个)和开发区城东社区已经受理补贴申请1310户,正在进行公示、数据录入工作。

3、实物配租情况

2014年我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目标任务为200户(套)。目

前,上年度在迎驾厂苗圃建设的廉租房6、7、8楼144套已经竣工,正在进行室内装修;上年度购买的149套廉租房即将交付,正在积极制定配租方案。本月起至10月底前,在完成受理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将全部分房到户。

4、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开竣工项目信息按照国

家和省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上予以公

布。

二、存在问题

1、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稍显滞后。县政府已经出台《霍山

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

2、我县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虽然已经投入运行,但实际工作

###222

中存在系统运行速度慢、网管员操作不够熟练等问题,导致数据录入工作进展不快。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快2014年廉租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进度,

确保所有工程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2、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制定公共

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完成开发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积极探索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后期管理办法和经验。

3、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和安臵房建设进度,确保

完成今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2014,我县住房保障工作与往年相比,目标更高、任务更

重、责任更大。我们将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扎实工作,尽职

尽责,把民生工程这项惠及群众的工作做得更好更实,切实满足

广大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为加快霍山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五篇: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汇报

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孝感市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为: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00户。新增廉租住房130套,新增经济适用房4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650套,完成棚户区改造900户。

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是今后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和工作重点。完成今年的任务,可采取两种形式。

(一)“政府主导,政府出资”方式

1、需征地35亩。

2、户型结构,60平方米/套左右,室内简装修。

3、资金概算,按我市目前市场价格含简装修造价1100元/平方米,建700套(含去年50套)4.2万平方米,总造价4620万元。扣除中央财政补贴5000元/套,350万元,需投资4270万元。

(二)“政府组织,社会参与”方式

企事业单位可以参与公共租赁房建设土地划拔,资金自筹,所有权归单位所有,内部干部职工租住。可以在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中兴建。同时,应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的申报条件:一是年满18周岁,在汉川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房租支付能力,二是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上年居

民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三是外地来汉川务工经商人员租住公租房的条件,由企业单位自行制定。

二、提高租赁补贴标准

建议将我市租金补贴的面积由人均10平方米,提高到13平方米。提高标准是完成任务的需要,今年孝感市政府要求我市新增租赁补贴800户。我市已对人均不足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做到了应保尽保,不提高人均保障面积标准就难以完成此项任务。我市人均10平方米的廉租房保障对象2878户,13

平方米的保障对象4031户,提高标准后可以新增租赁补贴户1153户。

1、提高标准是与孝感其他县市同步的需要,人均10平方米

的保障标准是市政府2014年制定的,当年的这个标准是比较先进的(多数县市为8平方米),三年来多地都提高了补贴标准,孝感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都将补贴标准提高到了13平方米。提高租赁补贴面积后,我市将新增保障对象2014户,每年新增租赁补贴金额480万元左右,而目前中央财政租赁补贴资金累计结余2014万元。

三、棚户区改造

今年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900户,为了完成这一任务和

争取国家资金投入我市建设,建议将霍城拆迁和老城区改造纳入

棚户区改造范围。政府必须出台相关文件,有关部门要大力配合,同时前期费用35万元(初步预算)必须先行垫付。另外,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也应纳入应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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