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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督察工作汇报材料(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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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督察工作汇报材料(精品多篇)

警务督察报告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3号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已经2011年8月2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1997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0号

2011年8月2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部长负责。公安部督察机构承担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督察机构为执法勤务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实行队建制。

第三条 公安部设督察长,由公安部一名副职领导成员担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督察长,由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兼任。

第四条 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督察机构可以向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派出督察人员进行督察,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对专门事项进行督察。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报告查处情况;下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查处不力的,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可以直接进行督察。

第七条 督察机构可以派出督察人员参加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下级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会议和重大警务活动的部署。

第八条 督察机构应当开展警务评议活动,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意见。

第九条 督察机构对群众投诉的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出警,按照规定给予现场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已经进入信访、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督察机构应当将投诉材料移交有关部门。

第十条 督察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执行;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或者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命令,可以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当场处置:

(一)对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

(二)对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

(三)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

第十二条 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后执行。

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10日以上60日以下;禁闭的期限为1日以上7日以下。

第十三条 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需要给予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应当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督察机构在督察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者被禁闭期间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公安部督察机构作出的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决定,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公安部督察委员会。

受理申诉的公安机关对不服停止执行职务的申诉,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撤销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对不服禁闭的申诉,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时起24小时内作出是否撤销禁闭的决定。

申诉期间,停止执行职务、禁闭决定不停止执行。

受理申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停止执行职务、禁闭决定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当事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十五条 督察人员在督察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接受监督。

督察机构及其督察人员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予以维护。

第十六条 督察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严守纪律;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法律专业知识、公安业务知识;

(三)具有3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经过专门培训合格。

第十七条 督察人员执行督察任务,应当佩带督察标志或者出示督察证件。

督察标志和督察证件的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警务督察报告 篇二

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全面提高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水平

×市人民检察院

近几年来,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保证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我院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全院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从健全完善廉政教育、制度约束、监督监察、考核奖惩四项机制入手,逐步建立起一套程序严密、运转协调、制约有效的纪检监察工作规范,使纪检监察工作走上了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全院查办的自侦案件数量和质量,各类刑事案件的率、有罪判决率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连续八年无违法、无违纪、无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连续三年被省院记功表彰;多次被(上级市)市委、市政府授予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到突出位置

提高思想认识,是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根据这一要求,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必须依法创新规范管理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是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些人认为检察机关对自侦案件监督不力,对检察机关的侦查权提出质疑的情况下,加强以内部监督制约为重点的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基于以上认识,我院党组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整体规划,成立了由吕光明检察长任组长,一名副检察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领导和人、财、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在组织领导上,坚持每年年初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执法执纪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在中层干部会和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层层动员,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当前工作形势,订出改进措施;检察长每半年听取纪检部门作专题汇报,进行具体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科室局每季度一总结,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警守法守纪情况,从而在全院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好局面。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成立了专门的监察室,从全院挑选一名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任专职纪检员,确定每个部门一名副职为纪检工作联络员具体抓,分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负总责,并承担连带责任,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在硬件设施上,院里专门为纪检监察部门腾出了两间办公室,先后投入万余元为监察室配备了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档案橱、办公桌、沙发等办公设施,购置廉政档案夹个、文件盒个,印制谈话纪录等簿册余个,将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统一制成版面张挂上墙,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健全完善廉政教育机制,规范教育预防工作

抓好廉政教育,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基础工作,它起着构筑干警拒腐防变心理防线的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效能,我们根据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了政治学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并将党风党纪教育、专项教育和警示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使广大干警从思想上筑起了拒腐防变的屏障。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院里每年都制定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计划,除坚持正常的“”制度外,还规定每周一晚上和周五下午半天为政治学习日,每季度一天廉政教育日,通过座谈会、交流会、演讲会和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和思想政治教育。为保证学习教育效果,院里专门建立了图书阅览室,购置了大量有关政治理论和党风党纪的书籍,并配发了学习笔记本,每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考试,成绩张榜公布。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有力地增强了干警的法律法规和党性党纪观念。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教育,打牢思想根基。根据上级院的部署,我们每年都开展教育整顿、执法作风大检查等专项教育活动,统一制定实施意见,印发配档表,订阅学习材料,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查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不定期在全院广泛开展“无违法、无违纪、无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活动和遵法守纪思想作风整顿。特别是在今年“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中,我们配合院党组制定了具体的计划,结合实际开展了参观考察、辅导讲座、理论研讨会、学习讨论等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教育活动以来,全院干警撰写心得体会余篇,举办学习专栏期,学习交流次。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自律意识。注意经常利用上级通报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和市纪委下发的专题录像片,组织干警集中专门时间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剖根源、论危害、敲警钟,教育干警引以为戒,自觉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仅今年以来,就联系湖南省原副检察长陈祖吉、邹城事件等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次,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三、健全完善制度约束机制,规范机关和队伍管理工作

建立良好的制度约束机制,是科学管理的标志和有效手段,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为了从制度上把好关口,规范干警的廉洁从检行为,我们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立足于本院实际,逐步健全完善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初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约束干警行为,具有检察机关特点的制度约束机制。一是健全了机关管理机制。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检察工作要发展,建章立制是关键。特别是今年省院推行“规范化建设年”以来,先后建立健全了包括队伍、业务、后勤保障等各类规章制度项,这些制度较以前责任更加明晰、工作更加量化具体、奖惩分明,使全院干警动有规、行有矩,机关管理和各项检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同时,配套制定了执行监督办法,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执行监督小组,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我们除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等制度外,还健全完善了《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和《廉政档案管理办法》,为中层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围绕廉洁自律七项任务,结合工作岗位职责,将廉洁自律项内容列入班子成员廉政档案、项内容列入科级干部廉政档案、项内容列入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填档。并规范检查考核程序,制定了检察长、副检察长和中层干部三种党风廉政建设自我考评表和民主测评表,在个人自我评定的基础上,结合中层以上干部半年和年终述职,由全院干警进行民主评议,将测评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同时,我们还按照上级部署,定期开展对领导干部使用小汽车、配偶子女从业以及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借用公款等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三是完善了干警廉洁从检制度。在认真执行中央、高检和省院的“四条禁令”、“九条卡死”、“六条禁令”等纪律规定的同时,紧密联系实际,制定了《检察干警自律监督报告制度》、《检察干警廉洁自律保证书》和《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规定》,明确了“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禁止性规范,配发了“八小时以外”行为报告表,并制定了执法执纪月报制度,要求干警每月都要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自己廉洁从检、遵纪守法的情况。凡应报告而未报告的,视情节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四是实行了干部谈话制度。将廉洁勤政、执法执纪、安全防范作为谈话的主要内容,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体谈;检察长与其他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所管辖干警个别谈;纪检部门针对不同情况重点谈;对新提拔、调整任免后的干部跟上谈。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常抓不懈。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年终由监察室统一收交备案。今年以来,共进行各类谈话余人次,收到了明显成效。如今年月份,有人反映一名干警“酒局”较多,影响形象,纪检部门及时找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个人和所在科室黄牌警告一次,使这名干警思想上受到很大触动,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主动找有关领导承认错误,工作责任心和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谅解。

四、健全完善监督监察机制,规范源头治理工作

加强监督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又一重要职责,也是狠抓制度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干警违法违纪的关键所在。几年来,我们注意不断总结强化监督的做法,形成了纵向监督与横向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队伍和案件不出问题。

(一)加强内部监督。一方面,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加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与干警之间的纵向监督。从检察长、副检察长到一般干警,实行一级管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对干警发生的违反制度和违法违纪问题,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在全院形成“下管一级、上连一级”的连带责任制。另一方面,建立干警自律报告制度,加强横向监督。要求干警每月底向检察长写一封署名信,既要汇报个人本月内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又要反映所发现的其他干警违反制度、纪律等方面的不良行为以及对本院工作的建议。这项措施把每个干警置于全院干警的监督之下,从而使干警时时处处都能做到自重自省,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版权所有

(二)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这些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上级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监督的指示精神,注意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加强监督的措施,先后补充修订了《执法办案监督办法》、《个案安全防范备查制度》、《安全检查员职责》等项制度,使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由过去事后查处转移到现在的案前教育、案中监督和案后奖惩三者并重上来,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一是坚持案前预防。〖×〗根据监督规范的要求,自侦部门在接手案件时,要及时报送“个案安全备查表”,按照“一案双责”的规定,办案人与纪检监察部门签定《个案安全防范责任书》,使办案人明确既是案件质量的责任人,又是办案安全的责任人。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派员参加侦查部门召开的办案预备会,除研究部署办案工作外,还要根据案件的案值大小、危害程度及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素质、身体状况等不同情况,对办案人有针对性地进行案前谈话教育,重申“九条卡死”、“六条禁令”等办案纪律,明确查办案件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强调办案的方式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纪办案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一经验做法还被《检察日报》刊发。〖×〗二是坚持案中监督。〖×〗省院推行“一案三卡”监督办法后,我们全面落实并在工作中逐步细化完善,在实施中注意做到了“三个明确”,即明确告知事项,制作了卡片式的“告知事项卡”,规定办案人在首次传讯或询问时,必须将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明确回访重点,把自侦、不捕、不诉、抗诉,以及群众有反映、有疑点的案件作为回访重点;明确实施时间,规定办案人在办结案件后三日内将告知卡和自律卡交部门负责人审签。纪检部门定期对落实“一案三卡”情况进行检查,看制度是否落实、填写的内容是否规范完整,从而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办案工作的实际,我们还实行了“三簿跟踪”监督。即建立了“案件程序跟踪”、“赃款赃物跟踪”、“办案安全防范跟踪”三个登记簿,通过及时填报三个登记簿,对办案全过程实施全方位跟踪监督。“案件程序跟踪”,就是规定自侦部门在立案后三日内,必须将立案决定及采取的强制措施告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登记,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执行办案程序问题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对发现的超时限传唤、法律文书不规范、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纠正。“赃款赃物跟踪”,就是规定财务人员在对赃款赃物进行扣押、收缴、保管、处理时要到监察室进行登记备案,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办案安全防范跟踪”,就是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五看五查”,对办案安全进行监督。“五看五查”即看现场、查隐患,看嫌疑人、查苗头,看措施、查漏洞,看行为、查纪律,看案卷、查执法,并及时登记备案。对发现的问题,向办案部门发出《办案安全隐患纠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年以来,我们通过纪检监察监督,先后发现企图碰墙、碰桌子等不安全苗头和隐患起,均妥善解决,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坚持案后奖惩。〖×〗根据院里的考核办法,制定了《案后讲评制度》,即每起案件办结后,纪检监察部门都要将监督监察情况告知办案部门,由办案部门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记录在案,纳入动态管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通过案后讲评,对发生的违法违纪办案和办案安全事故,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视情节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我院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监督的做法也得到上级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先后被市院、省院以简报形式转发,并制成专题片予以推广。

(三)加强社会监督。我们坚持开门纳谏,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建立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坚持由党组成员带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时向他们发送有关材料通报工版权所有作情况;从社会各界聘请了人民监督员和特邀执法监督员名,每年召开两次座谈会并向社会公布了检务公开、“六条禁令”内容和执法作风问题投诉电话;在市区主要街道及部分乡镇驻地安装了“检察官信箱”。通过以上措施,密切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仅今年教育活动以来,全院共走访人大代表余人次,走访当事人人次,发放征求意见信余封,召开执法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次,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余条,落实整改措施项,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个,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

五、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警务督察工作总结 篇三

一、采取措施及进度成效

(一)抓好环保警示教育,从思想上提升队伍环保意识。

召开专题学习会,通过学习环保相关知识,县局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生态红线是决不能逾越的“雷池”,生态环境保护决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要正确认识生态环境问题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关系,自觉做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环境纠纷调解工作,以钉钉子精神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1.纳入“七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环保宣传进程。

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纳入“七五”规划,通过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在“七五”普法期间,全县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晓率、覆盖率得到有效提升。

2.抓牢“法律七进”载体,有声有色开展环保宣传。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县“法律七进”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县以“法律七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方案》,将环境保护法律宣传工作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寺庙”中进行细化,促使环境保护工作在“法律七进”中有抓手,有内容。

二是更新专题宣传栏。将位于人流量集中的人民路一段(县人民医院对面)宣传栏内容更新为“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列举群众身边常见的噪音污染、烧烤油烟、污水排放、乱扔垃圾、焚烧秸秆纸钱、使用塑料袋等环境污染行为,倡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吸引了广大群众驻足观看,同时各基层司法所也将乡镇法制宣传栏更新为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开展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在“三月法制宣传月”、“”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行法治讲座等各种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xxx环境保护法》、《xxx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xxx水污染防治法》、《xxx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知识。20xx年,结合“环境保护日”等宣传节点,全县累计开展环保集中宣传30次,发放环保宣传资料万余份。

(三)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

警务督察工作总结 篇四

我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于20__年1月从河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入红河州__公安局河口分局工作。一年来,在县林业局、分局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虚心求教,狠抓学习,特别是新工种、新业务的学习。以此同时,

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回顾这一年来的点滴历程,真可谓“新颖、困惑、充实、收获颇丰”。

一、主要收获与成绩。

进入分局__公安队伍,面对新的环境、业务及新同志,起初我深感困惑,如何尽快熟悉掌握__公安业务,摆正自己的位置,搞好同志们的团结等一系列的问题迎面而来,随即我虚心求教,刻苦专研业务,积极认真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以“谦虚、恭敬、忍让、热忱、真挚”的态度搞好同志们的团结,取得了一定的收效及成绩。

1、学习方面。

2、工作方面。

这一年来,我先后从治安科调入刑侦队,后又暂借调到治安科并协助综合科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今年主要做了的工作可归为三个方面;一是__公安刑侦工作。二是__公安秘书工作。三是__公安系统开展的部分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的督办及上传下达工作。

(1)、刑侦工作。刑侦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的尖刀,面对分局办公条件简陋,人少,老同志居多,分局管辖林区面积广。其中:治安案件2起,破1起,林业行政案件38起,破38起。打击率100。打击处理违法人员42人,收缴木材立方米,收缴并放生野生动物5条(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以上案件的查破,近80我都参与办案,付出了汗水,取得了一定成绩,收获也不小。

(2)、秘书工作。__公安系统的报告、案件剖析材料,专题材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报表等材料比较多,同时在电脑操作技能上,大部分民警不熟悉,因此分局领导安排我兼任打字及撰稿工作。一年来,我认真撰写分局各类稿件20余篇,并向红河报社投稿3篇,刊登2篇;自制内部管理、执法应用等电子表格6份,同时按质按量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送,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同时自身的写作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

(3)、专项活动的具体工作。今年__公安系统开展了多项专项活动,其中两项为我所具体负责;一是执法质量考核专项活动。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两项活动为__公安系统制度、队伍建设、健全的重要举措,要求高,任务重。为顺利完成任务,我下了一番苦工夫;多次到地方公安、向本系统外县市同级部门学习取经,征集同志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探索好的策略并形成报告或建议报分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研讨。目前,这两项活动的开展已步入正轨,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通过这些工作实践,我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特别在制度建设健全,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学获很多。

二、存在的不足与主要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__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方法,等知识匮乏,开展农村相关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

2、年青气胜,工作中存在冲动、感情用事等现象,如:因意见不一,冲动而与领导、同志争吵;因怜悯违法当事人生活的窘迫而违规降低处罚等。

3、适应能力偏弱。进入分局工作后,面对新的环境有点困惑之感,同时常把很多事项与原单位会保障局)作比较,当比较发现两部门某事项有较大差距时,心有不平之觉,进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4、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一年来与分局领导、同事们的协作、交流不少,相处融洽,但与林业局的部分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甚少,特别是乡镇林业站的领导、同事,有时相逢却叫不出对方的姓名,真感羞愧,由此也给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5、玩性、惰性有待收敛,自律性有待提高,拼搏精神有待发扬。

三、今后打算及努力方向。

1、不断加强__公安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素质。

2、端正自己的心态,全心全意投入__公安工作。

3、主动出击,不断加强与领导及同事们的交流与协作,互尊互助,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4、戒骄戒躁,发挥优势,努力撰写分局正面材料积极投稿,不断提高分局知名度,为分局建设添枝画彩

警务督察报告 篇五

某区检察院

2017年度,纪检监察部门在院纪检监察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双联双创”活动和牡丹区纪委开展的“敢于担当、严格执纪”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党风廉洁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有力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等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两个责任”,教育干警尊崇党章,不忘初心,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实行“三个教育”、“三项承诺”、“三项监督”“三个三”工作机制,坚持开展党课、警示教育、家庭助廉教育三项教育,做出廉洁从检承诺、办案安全承诺、八小时以外承诺,强化作风纪律监督、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度执行监督三项监督,并与干警分别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党员干部廉政公开承诺书》;

(二)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菏泽市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全议精神,制定整改落实分工方案,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认真开展安保维稳工作集中专项督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排查化解稳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全议,传达学习上级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对第二巡视组巡视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建议;召开党风廉政教育大会,传达上级院违法违纪案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醒干警以反面典型案例躬身反省、警钟长鸣,严守检察纪律和道德底线;根据某市纪委《关于对进一步强化扶贫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对我区扶贫领域的“两个责任”落实以及“四风”等问题进行监督和管控;加强对自侦部门办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工作监督,对自侦部门侦查终结的案件及时回访,回访率100%。

(三)认真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检务督察通报,对上级院重大决策部署、办案安全、廉洁过节、“庸懒散”和车辆管理情况开展督察,全年开展检务督察12次,编发督察通报 期;撰写各类稿件30余篇,其中被报刊和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转发12篇,市院转发8篇。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官入额考试考核进行全程监督;以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平台为抓手,对所有案件进行网上监督,真正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

(四)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系统运转工作,截至目前,全年没有出现一处廉政风险点,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院部署,建立廉洁事项报告系统并已运行;积极配合纪委开展对历年来撤案和不起诉案件的统计上报和档案查询工作;坚决执行并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2017年,本部门本系统未查办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或在一定范围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重点案件。

二、不足及打算

警务督察工作经验 篇六

警务督察工作经验材料

2012年,濮阳市狱根据省司法厅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及2012年警务督察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监狱“强化一个意识,围绕三条主线,办好五件实事”的整体工作思路,以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干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大力开展警务督察活动,强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确保了警务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2012年度省司法厅市属监狱警务督察工作排名第二的好成绩。

一、进一步加强对警务督察工作的专业化建设

1.党委重视,周密部署。监狱党委年初进一步健全警务督察科室人员的配备工作,组成了有两名专职督察人员的警务督察科。监狱党委定期听取警务督察工作专题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把警务督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把警务督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监狱长胡志强同志曾多次召集警务督察队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警务督察工作。

2.硬件先行,进一步改善警务督察办公条件。在监狱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监狱党委对警务督察办公室进行了粉刷,并配备了专用电脑、数码相机、录像机、酒精测试仪、金属探测仪、录音笔,档案柜等装备,保障了警务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警务督察长效机制。制定完善《濮阳市监狱警务督察工作细则》、《濮阳市监狱警务督察处罚实施办法》等警务督察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警务督察工作在干警日常管理、加强公正执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警务警察成为推进监狱安全稳定的有效助力,着力构建警务督察长效机制。

二、大力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1.积极主动做好日常警务督察工作。警务督察科开展了对干警值班履行职责问题、执法方面存在问题、三大现场管理问题、违规接见、警容风纪问题、监管安全问题,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存在问题的日常督察工作。做到每周不少于两次的日常督察,并做好督察现场记录,现场取证拍照,物证留存等工作,每一次督察工作结束后,将现场督察的工作开展情况、督察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集整理,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得出结论形成书面工作通报上报监狱党委。

2.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活动。2012年,我狱落实了司法部“双六条禁令”、手机及违禁品管理制度,警车专项治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迎十八大抓作风 强管理 维稳定”等专项警务督察活动。在活动中,督察委员会主任、政委吕涛同志多次亲自带领督察人员深入到督察工作中,查问题,找差距。督察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纪检书记杨仲彪同志具体负责带领督察人员进行督察,形成了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督察科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监狱党委对警务督察工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实现了监狱“四无”目标、无违规使用警车现象,实现了十八大期间不发生来自濮阳市监狱干扰的目标。11月21日,我狱被省局表彰为全省监狱系统“迎接十八大、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竞赛先进单位,并获得奖金10万元。在受表彰的8所监狱中,我狱是全省13所市属监狱中唯一获得表彰的单位。

3.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工作台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提升软件实力。根据《河南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工作办法》和我狱督察工作内容和采取行政措施的具体需要而制作工作台账,已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工作制度》、《警务督察人员学习记录》、《警务督察现场记录》、《警务督察日志》、《警务督察简报》、《警务督察报表》、《督察建议书》、《督察询问笔录》、《督察通知书》、《督察受理检举控告登记表》等十七项工作台账。加强信息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载体进行宣传,加大对警务督察工作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成效的宣传力度。我狱每月至少向省厅督察处报送一篇工作信息,不断提升我狱警务督察的影响力和知晓率。

三、探索督察工作模式、创新督察方式

2013年濮阳市监狱制定了“一三六三”整体工作思路,一是弘扬一种精神,即大力弘扬“团结一致,吃苦奉献、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濮阳市监狱精神;三是围绕三条主线,即“团结实干保稳定、凝心聚力促发展、转变作风树形象”三条工作主线;六是每条主线确定六项重点工作;三是落实三项保障措施,即三级例会工作推进制度、大督察制度和台账式管理制度。

2013年我狱警务督察工作在做好日常督察,专项督察,重点督察的基础上建立了大督察制度。大督察制度就是进一步壮大警务督察部门人员的力量,重点围绕监狱具体工作重心开展全面督察,拓展警务督察工作职能。从警察的警容风纪、迟到早退、在岗履责、执法执纪、直接管理等情况的日常督察活动,拓展到监狱各部门的每月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大督察,要将督察结果与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同时作为监狱领导研究决策部署有关问题的重要依据。

大督察制度的具体内容、形式及方式:

1.成立大督察督察组。大督察组由督察委员会主任、政委吕涛同志或督察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纪检书记杨仲彪同志带领,从政工、纪检、管教、后勤等科室抽调五名同志和两名专职督察人员组成。

2.每月3号前各科室、监区,警卫大队,以书面形式把本月重点工作上报到警务督察科,督察科进行汇总,制成各部门重点工作月览表。

3.大督察组每周进行一次大督察活动,由督察委员会主任、政委吕涛同志或督察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纪检书记杨仲彪同志亲自带领7名督察人员进行全方位的督察,在督察中,将日常督察工作内容和各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相结合,做到阶段性突出、任务具体明确、规模声势浩大、影响广泛深入。每月月底督察科将督察结果汇总、筛选上报监狱党委会,监狱党委会根据督察结果对各部门作出奖惩决定。

4.大督察制度注重对业务工作的事前和事中的督察,力争将易出问题的环节、部位、人员督察于萌芽或孕育状态。大督察制度还积极主动采用现场督察、个案倒查,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督察信息专报制度,大督察制度把督察的工作的精力放到一线,放到执法薄弱环节、放到服务窗口,推动警务督察工作纵深发展。

总之,以大督察制度全面开展警务督察工作,进一步精细化管理,为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打造精品监狱,做出应有贡献。2013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按照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核心,扎

实有力地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按照加快推进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建设需

要,努力实现“五统一”的工作目标,我市在健全机构、充实力

量、提升素质、强化保障方面狠下功夫。一是机构组建率100%,办公条件得到改善。市所辖四县四区均建立有独立开展工作的劳

动保障监察机构,相应配有较为齐全的各类办公设施和设备。二

是落实人员编制,增强队伍力量。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

持,全市新增专兼职监察员15人,经过参加省市组织的监察员培

训和日常学习实践,使其办案执法能力已基本符合专业工作需

要。三是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质量。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的开展,反对“四风”,加强务实、为民、清廉的学习教

育,进一步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做好执法和服务相结合,使为

民服务这一工作宗旨贯穿监察执法活动的始终,树立了良好的部

门形象。

二、加快推进“两网化”工作管理步伐

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加快“两

网化”建设。一是结合实际科学调整网格设立。按照科学合理、方便快捷、运转高效的建设目标,对原有的网格进行重新调整和

设立,使之更加便于管理和开展监察工作。经过调整,全市重新

设立基本网格56个,协调民政部门和县区政府将工作平台搭建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二是按要求配备负责网格监管的工作人

员。市县、(区)级配备专门负责网格监管的专职监察员,每个

网格分别配备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1名,全市“两网化”工作人员

达到65人,确保了工作的有效推进。三是启动应用全省新的管理

信息系统。我市通过组织培训,目前相关人员己基本掌握该套软

件的操作应用方法,在日常的工作中能够运用该系统进行正常办

公。四是建立相应规范性制度。健全和完善“两网化”管理制

度,制定“两网化”监管人员职责任务,通过日常巡视监察,从

信息录入着手,建立了“一企(单位)一档、一网一册”信息数

据电子档案,动态记录网格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

规情况。在此基础上,推进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机制。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察执法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全

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等工

作的落实。五是依托省“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加强对县区工作的分类指导,考核评估和典型带动,推进“两网化”工作标准的落实。

三、不断完善监察执法工作保障机制

我们把强化保障机制作为做好工作的重要基础,不断推动各

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高效运行的发展轨道。一是加

强制度建设。根据形势变化,不断修改完善工作规划、案件调查

处理制度、案件行政处罚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制度、诚

信等级评价暨年检制度以及内部管理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认真

制订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考核办法,逐级

逐项细化、量化考核目标。二是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同信访、住

建、煤管、安监、法制、公安、工商、法院和新闻媒体等相关部

门的工作沟通与联系。在修改完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

度》、《重大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基

础上,进一步建立了相关的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由市委、市政

府联合下发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和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为组长,十几个相关

部门为成员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和处理重大违法案

件时,形成联合执法的良性互动,联络新闻媒体给予大力宣传,增强工作效果,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三是抓好业务保障。积极

争取资金,按照“五统一”的要求,统一换发了劳动保障监察工

作服装。为保障“两网化”工作的有力开展,市本级新增办公微

机7台,各县(区)局、乡镇(街道)也相应更换和增置新的办公

设备。市局信息中心正着手“两网化”监察网络智能化管理的软

件开发工作,以求达到社保资源共享、办公互动顺畅、反映处理

迅捷、案件显示形象、实用便捷高效的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的工作来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工作的方法与路子,通过潜移默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正规化建设水平均有了明显提升。

一、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近年来,我们将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来抓,一是不断加大局班子的理论学习。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坚持定期学习领导科学、党的知识和党性党风教育。二是切实加强党组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用科学理论武装领导干部头脑,使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和进步。三是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制度、民情民意反映制度、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均由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之间既各负责其责,又相互协助,做到了分工不分家。

二、着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近年来,我局一直把强化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靠不间断的教育,充分发挥了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执政、执法、执业为民的理念,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二是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把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三是扎实做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将经常性教育同各类专项教育活动有机结合,重点加强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形象教育,切实增强司法行政队伍应对各种复杂社会形势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着力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提升队伍业务水平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近年来,我们将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增强干警内在素质,提升内在动力。

(一)创新机制,强化干警教育培训。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一是以职业培训为平台,广泛开展继续教育。鼓励干警进行高层次的自学考试和函授培训,鼓励参加司法考试。目前,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已有2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2年全局13人报考了国家司法考试。二是强化重点人员培训,把业务骨干和一线人员作为重点,全力培养优秀人员和办案能手。三是加强专题培训。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内容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热点,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在干警工作实践技能培训上下功夫,努力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去年我局先后举办了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人民调解技能培训班、法律援助培训班等专题培训班。

(二)搭建平台,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坚持在实战中培养人才,通过开展轮岗锻炼、实战训练和岗位练兵,培养业务能手和岗位标兵。一是搭建横向交流平台。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制定不同岗位人员岗位练兵计划。明确训练内容、方法及标准,形成专研业务的浓厚氛围。二是搭建自我展现平台。组织举办了“周六讲坛”活动,活动于每周六上午定期举办,采取轮流演讲的方式,一人讲,大家评,讲解法律,探讨工作,分享心得,交流感悟,为干警搭建增长阅历、锻炼自我、施展才华的平台。三是搭建公平竞争平台。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营造“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的和谐工作环境,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拼搏、创新、进取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考评,发挥激励考核成效。首先以实现工作模式化为目标,加强工作过程动态管理。实行周一局长列会制度,制定每周工作台账,坚持以目标责任制为核心,每项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定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奖惩措施,形成人人都干事,事事有人干的良好竞争态势。其次,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形成环环相扣,科学严密的工作管理体系。一是突出实绩考评,出台《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对干部的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今年在总结去年司法所人员调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绩对司法所负责人进行再次调整。调整中大胆起用新人,对派出人员表现优秀且能独当一面的,选调到乡镇辅助力量薄弱的司法所主持工作;对派出人员工作业绩平平、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的,选调到乡镇配备力量较强的司法所做辅助工作。二是健全优胜劣汰机制,通过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等措施,着力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本周将根据工作实绩情况,通过竞争上岗对局中层领导进行调整。

四、着力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廉政建设的基础,把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面向百姓、心系群众、文明执法、争先创新的工作理念,加强规范化建设,通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和各种监督制约机制,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培养干部职工热爱司法行政事业、恪守职责、无私奉献的精神,促使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我县司法所队伍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这次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为契机,虚心借鉴其他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从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警务督察报告 篇七

中国向来就有警察这样的角色,不过老早叫“捕快”。据说,“警察”一词来自日本,传入中国是在清末。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清政府派兵部郎中傅云龙等高官出访考察。归来后,在傅云龙的考察记《游历日本图经》和《游历日本图经余记》中出现了“警察”两字。又说,这词属出口转内销,本是我们祖先的创造。到“警察”作为一个现代名词出现,是中国第一代日本专家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介绍该国的警察制度时。

“警察”这一称谓真正引入中国,是在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朝廷见八国联军在北京设了貌似警察的“安民公所”不错,就克隆了个“善后协巡营”,后改为“巡警总厅”。与此同时,袁世凯也在保定设“巡警分局”和巡警。于是,警察制度亮相中国。

上海警察的出现要早于北方,因为一旁有租界可学。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上海南市马路工程善后局设巡捕房。三年后,上海闸北工程总局亦设置警察。到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接巡防总局改上海警察总巡局,第二年改名上海巡警总局。到1911年(清宣统三年),上海有巡警1020人。辛亥革命后,沪军都督府改上海巡警总局为民政总局,下设南市和闸北警务公所。1913年,改南市警务公所为上海商埠警察局,改闸北警务公所为闸北巡警局。同年,又合组成江苏省淞沪警察厅。1927年,成立上海特别市公安局。1930年改上海市公安局,七年后又改上海市警察局。

一个19世纪90年代来上海的老外这样描写那时上海的警察:“警察的组成是三部分:欧洲人、中国警员(穿着深蓝色料子做的制服,戴着黄颜色漏斗形的帽子)以及身材魁梧的印度警员(穿着黄卡其布军服,头上缠着红布,满脸的大胡子,不言不语,永远表情严肃)。”

他所说的三部分警察,来自上海两个地方块:一是南市华界的警察,另一块就在公共租界和法租界。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到上海租界的《法兰克福报》德国记者高德满对当时租界警察工作的评价是:“人们可以断言,上海的秩序和安全是具有模范性的。这里可以夜不闭户,橱柜和抽屉不必用好锁,其实不必要装上锁,因为反正从来也不锁。”可这个外国犀利哥却一针见血地说:“警察在这里的功能,就是防止欧洲人被当地人伤害。欧洲人是上海的主人,因此,警察根本管不着主人。”

南市:华界的警察

“南市”是个地理的方位,它得名于19世纪的60年代,因租界位于当时上海的北部,其地被称为“北市”。而十六铺以南华界的地方,则被叫做了“南市”;其位置并不是在今日上海市区版图的南面。

置县后的上海,分工管理社会治安的是县衙门的县丞、巡检,后又有保甲色彩浓郁的巡防保甲局。直到开埠后的清同治年,华界的南市仍然是军警不分,更无警察制度。

上海华界的第一批警察(当时叫“巡捕”),主要来自军队。除了从江苏抚标沪军营抽调士兵,还从社会招聘60人。到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上海知县把求志书院改为巡警学堂,开始招生培养警察。

为了管好这些警察,管理上海的自治机构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制定了巡警部章程四部――《总工程局巡士上差职务》、《总工程局水上巡警上差职务》、《总工程局违警章程》和《总工程局巡士赏罚简章》。前两部《上差职务》规定了警察是该做什么的,《违警章程》规定了警察是不该做什么的。《赏罚简章》则是对警察做了该做和不该做的进行赏罚,赏分大功、中功和小功等;罚分革办、斥革、大过、中过和小过等。

翻检这四部警察章程,感到当个警察不容易。如《上差职务》把警察的岗位责任分为七个方面:应行驰报事件、应行救护事件、应行拘解事件、应行禁止事件、应行诘问事件、应行留心事件和应行笔记事件等。在“应行诘问事件”中有这么一条:“孤男寡女深夜在道路行走”,警察就有责任上前盘问。这就要冒着可能被人骂个狗血喷头的危险;搞不好,还会弄只“外国火腿”搭搭。而在“应行留心事件”里,对“深夜不闭门”要切记在心,很亲民的。而对有的东西,不但要留心并要用笔记录在案,这些就在“应行笔记事件”里,其中有“堆积碍路之物在门限以外”。

需要做的不可忘记,不能做的更是心中铭刻,不越雷池一步。在《总工程局违警章程》里,列出警察不可做的事有泱泱57条,其中甚至还有“不可乱倒垃圾”和“不可随地大小便”。这不禁让人想起这么一个时代背景模糊的段子:说看戏直接从座位上往下撒尿的是老警察,而想到厕所小便的是新警察。嘲讽归嘲讽,但晚清的警察管理者把这一内容写入违警行为,确是从实际出发。估计那时该恶疾泛滥,在《上差职务》的“应行拘解事件”里,就把“在街道随意大小便”列入采取革命行动的对象。

再看赏罚。没有它,那就好的不香、坏的不臭。发展下去,那就是香臭不分。奖赏的最高级是大功,要想立大功,并不是非要抓住逃犯要犯、抛头颅洒热血不可。只要“恪守警章及办公和气谨慎”,就能胸戴大红花。当然,立小功也不难,做到“带进迷路小孩”就行。

反观处罚,排在第二档“斥革”之列中,有“上差时吃酒者”和“纵容家属作恶者”。倘若触犯,将被革职开除。在它之后排处罚第三档是要罚银一元的“大过”,其中有几项是有点出乎意料的,如“办公粗暴者”、“无故着警装走入店铺居户者”、“落差后着警衣警帽外出者”和“上差时与妇女戏言谑笑者”。此外,罚银六角的“中过”,要罚的有“上差时沿路食物买物及吸烟者”和“上差时与沿街妇女谈话者”等。罚银三角的“小过”,有“上差时偷坐者”、“上差时与店铺居户人谈者”和“沿路长谈者”等。从中可见,对分清上班下班和干活要有干活腔调是抓得比较紧的。

北市:公共租界的警察

算起来,上海滩最早的警察出现在英租界,1854年(清咸丰四年)就设工部局巡捕房。那年7月,上海租界第一批外国巡捕――12名英籍巡捕从香港而来。到1863年(清同治二年),英、美租界合并,于工部局设立了包括警察管理在内的警务处。

上海人把洋警察叫做“西捕”,称中国人为“华捕”。真是谁家的孩子像谁家,工部局的巡捕打扮与英国伦敦的警察一模一样,脚蹬皮靴,身着土黄色的卡其或哔叽制服,就连印捕“红头阿三”的制服也是如出一辙。西捕是头戴大盖帽铜盆帽,印捕则以红布代帽。巡捕们的左臂佩戴标志,上印“工部局捕房”并有中英文编号。起初的西捕装备是挂刀而行,到1864年(清同治三年)后才改佩短枪。而“红头阿三”无枪,腰挎长剑,手执短棍。

再说华捕的行头。开始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值勤走在马路上,穿的就是平时老百姓的服装,还戴着一顶瓜皮帽,露着马尾巴似的长辫。你要知道此人是警还是民,那就要看他衣服的胸口上,是否有两个白线绣的圆圈、圈里是否有中英文号码。直到民国后,华捕的打扮才与老百姓有了较为明显的差异:改为身着蓝色哔叽制服,头戴蓝色太阳帽,脚裹蓝布绑腿,没有皮鞋穿布鞋,没有枪剑拿短棒。真正有点腔调是在1920年后,制服与军人一样,还穿靴戴军帽。上海人过去所说的“一道头”、“两道头”、“三道头”,就是指华捕中的一、二、三等巡士,区别就看他们衣袖口上的黄色线条有多少。那时,军官的制服袖口,也以红、蓝、黄色线条来表示不同的军衔,如将官、校官、尉官。

公共租界的警察头子就是工部局巡捕房督察员,首任者是来自香港的资深警员克莱夫。

警察首脑是受工部局董事会的绝对领导和监督,规定其应积极和主动地与董事会联系并严格执行每一个董事的书面命令。此外,不经董事会总董的书面同意,无权雇佣或开除他手下的巡捕;还必须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当值董事报告有关逮捕犯人的情况。

在设立了工部局各机构与董事会的联系人总办之后,于督察员就不与董事会发生直接联系了,而是通过总办接受董事会和警备委员会的命令并向总办报告;后又归警备委员会管辖。

由于租界初期是地少人稀,而工部局的工作人员基本只有巡捕;因而警察头子是以警为主,兼管其他。在负责本职的警务工作同时,还要做税务和市政部门的活,协助收房捐地税和帮助道路的规划、修筑、施工指挥等。到1865年(清同治四年),工部局对督察员职责做了修改,督察员负责巡捕房日常工作、同时督促巡捕按章言行。

在工部局设警务处后,仍由督察员管辖各巡捕房。当时的公共租界分为三个警备区域:一是苏州河和洋泾浜间主要警备区,督察员率捕房主力驻扎;二是苏州河以北;三是洋泾浜以南。

在1865年前,公共租界的警务人员都是英国人。那年4月,采纳彭福尔德的建议,工部局“招聘华捕代替西捕以节省开支”提案获得通过,租界出现首批华捕34人。这些华人警察由租界有实力的富人向工部局推荐和作保,然后经考核录用。可以说,工部局在华捕的使用中尝到了甜头。主要是华捕听话、好管理、守纪律,而且投入经费少,薪水低于西捕。于是,华捕的人数不断增长。到民国元年的1912年,华捕已发展到1395人。在华捕中,还有被上海人叫做“包打听”的便衣侦探,后因与黑社会勾结而胡作非为,名声极坏。

在公共租界工部局,当警察的除了有西捕、华捕,还有其他的外籍警察:印(度)捕、日(本)捕、俄(罗斯)捕。

印捕:到了1884年(清光绪十年),聘用印度人当巡捕,印捕就是上海人所说的“红头阿三”,首批上岗有16人。在一位外国记者的笔下,“他们手拿一根又粗又短的棍子,打起人来很是野蛮。中国人很怕他们,没事的话,根本就不敢走近他们。”

日捕:至1914年,工部局聘用的外籍巡捕又有品种的增加,3个日本人出现在巡捕中,即“日捕”。之所以用日捕,还是出于管理的需要。因为日本侨民的数量在公共租界日益增多,巡捕在值勤时,经常发生由于语言沟通出现问题而与日人产生矛盾,甚至是肢体冲突。过了两年,工部局设了日捕股,专职管理日侨集中的虹口地区。

随着日本势力的不断扩大,尤其是抗日战争爆发后,上海公共租界里的日捕人数增多,达到270人;而西捕则相反减少。就在上海租界“孤岛”时期的1939年,工部局把西捕股改名为外警第一股,日捕股改成外警第二股。

1942年,日本发动了太平洋战争,占领了上海的公共租界。对工部局警务处来了个翻天覆地的改变,外籍警察统统是“日本人地干活”,西籍警官统统送进了集中营。

俄捕:据1935年的统计,居住上海的俄国侨民人数是在沪22个主要国家中排位第二,有13061人,其中住公共租界3017人,而绝大部分住法租界,高达10044人。这在1934年工部局外籍巡捕的构成中可见一斑,在539名西捕中,俄捕占到了其中的十分之二。

同样,在租界当华捕要求不低,在洋人手下做警察也不容易。早在工部局成立5个月后,就制订了管理警察首领督察员的“17条职责”。1864年(清同治三年),又制订了更为详细的《警务章程》。在这些规定中,也有“禁止市民乱倒垃圾、粪便”、“禁止市民大声喧哗”等内容。

1884年(清光绪十年),工部局颁布了《巡捕房章程》,其中有“巡捕职责”62条、“户外值勤职责”9条、“巡长职责”19条、“巡官职责”65条和“巡捕服务条件”21条。此外,各区巡捕房还有自己的《规章10条》及有关膳食和请假等具体规定。之后,工部局对《巡捕章程》进行多次修改,到1923年,《巡捕章程》内容已达几百条。在西捕、华捕和印捕并存后,工部局针对不同国籍巡捕,分别制定章程,但其中的差异主要在薪金和晋升等待遇上,其他各项约定适用于所有巡捕。

在早期,巡捕中酗酒现象严重,对屡犯不改者予以开除的处理。后来居然出现这样的情形,有巡捕为了跳槽去获得待遇更好的工作就故意违章,以达到被巡捕房开除的目的。有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从1907年起,工部局对严重违规的巡捕可处以不超过15天的监禁及苦役;你要开路可以,先把这里的账给结了。就此一点,看来要比华界辣手。

北市:法租界的警察

此外,上海还有北市法租界的警察,至1876年(清光绪二年),法租界有西捕24名、华捕48名。

警务督察报告 篇八

一、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法律基础

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国家法律自然包括行政法律,而行政执法领域,密切关系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自由权,理应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纳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视野。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只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而未限定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范围。其他法律规定,主要有四个:一是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实行监督。”该规定为创设了检察机关对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察监督的先例,积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经验,奠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基础。二是《人民警察法》第42条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第46条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丰富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范围。三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4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至此将人民警察实行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内容与程序,纳入到检察机关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去。四是《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检察机关通过监督行政诉讼的方式,间接对可被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建议与思考

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以来,通过对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积累了经验,摸索出了较为可行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方案,配合即将出台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办案规则等法律条文,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虽然存在难点,但是取得了积极地社会效果。(一)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应当注重思想素质建设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一项新事物,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必须要加强思想素质建设,解决认识上的问题。通过集体研究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方案研讨会,通过深入讨论,统一检察业务人员的思想,使工作人员一致认识到,这项工作有宪法和法律的支持,应当从思想上坚定地去监督,放开手脚去监督。思想认识的到位,为开展好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打开了大门,铺平了道路,打好了基础。(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应当注重“一体化”建设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并不是民行部门单独的事情。因此,在开展工作时应特别注重工作的“一体化”,建立了整体性的联席会议、部门性的协调制度、科室间的合作机制等多项“一体化工作机制”,合理地调动了其他部门的有生力量,较好地解决了民行部门人员不足的困难,形成了“大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工作效能。(三)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应当注重适当性与必要性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在两个方面做到注重适当性与必要性:在监督范围方面,针对行政执法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的特点,重点监督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而行政机关怠于或错误行使职权的案件,不受理个案,不搞有案则理、面面俱到;在监督方式方面,针对行政执法既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又有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特点,除涉及职务犯罪以外,一般以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整改相关问题为主,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自我纠错,不再延伸工作触角,做到监督不监管、到位不越位。(四)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应当注重“立身之本”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应当坚持把握与检察职能相联系提,应当始终坚持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部分,与检察工作紧密融合,把检察工作作为“立身之本”,把检察特色作为“行己之标”,不脱离检察职能开展监督。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方式也体现了检察工作特点,没有直面行政执法本身去寻找线索,没有把检察监督等同于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一般监督,能够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五)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应当注重“调门适度”当前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一般都是内部宣传,仅有少数行政执法单位知晓,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应当在注重案件质量的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专项报告,让同样拥有行政执法监督权力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全面了解;要加强对外宣传,避免个案报道,让社会公众了解检察机关的该项职能,让更多的行政执法机关理解并支持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为这项工作尽快纳入统一立法渠道创造必要的舆论环境,最终解决依法监督的难点。(本文来自于《法制与社会》杂志。《法制与社会》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李文超 孙振强 高海燕 蒋京辰 单位: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 即墨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 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 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员

警务督察报告 篇九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创新教育形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通过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巡回廉政警示教育和检务督察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严明工作纪律,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自身建设,确保了全市检察机关平安创建取得实效。主要做法如下: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思路举措,全方位开展教育督察。为做到有的放矢,市院党组研究出台了《创建平安检察院实施意见》,充分运用教育和督察手段,全面深入地开展督察,教育广大干警恪守职业纪律,严肃纪律作风,督促相关部门将中央八项规定、省院十个严禁、市院改进作风八项措施、机关日常管理十项制度等要求落到实处。纪检组、监察处、督察办以教育为先导,制度为基础、督察为手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开展了巡回廉政警示教育和检务督察活动。先后组织了题为《立足岗位当先锋,敢于争先做奉献》、《廉洁是人生的根基》等14场涉及10个方面内容的专题报告。组织两级院近千名检察干警集中收看了《小官大贪》、《执法犯法的贪腐恶行―牛安林案件警示录》、《失德之害》等具有代表性的警示教育片,使广大干警受益匪浅。

第二,坚持互动参与,渗透入脑入心,多角度推进教育督察。首先,贴近实际,突出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市院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用发生在身边的系统内部的典型案例来警示教育广大干警。其次,延伸教育,突出以厉行节约为重点培养良好作风。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及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把一部关于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教育片《狠刹浪费之风》纳入教育活动内容之中。教育干警牢记“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古训,激发大家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传统,自觉树立清贫守节的自励意识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危机意识,聚合崇俭抑奢的正能量。最后,触及思想,突出以反思自省举办专题报告会。市院在每个基层院组织一场廉政主题报告会,要求各基层院选派一名德才兼备的干警结合自己的工作、生活体会,用最朴实的语言、最真实的事例、最简单的道理作报告,交流思想,取得了良好效果,引发了大家的共鸣。

第三,坚持四个结合,注重分类分层,多措并举健全长效机制。为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针对不同教育对象,开展分类分层廉政教育。一是把巡回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完善教育机制。各基层院以此次巡回教育为契机,健全日常教育机制,使干警在教育中受到启发,学到知识,得到教训,感到危机,提升素质,强化自律。二是把巡回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丰富教育形式。走入市院机关和各基层院的办公区,随处可见反腐倡廉的警句格言。一些基层院把自身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与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合二为一,对外预防警示,对内营造氛围。三是把巡回教育与检务督察相结合,深化教育效果。每次巡回教育活动最后阶段,督察部门都要采取明察与暗访、定期督察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领导干部包点联系基层、开展调研、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干警工作纪律、执法作风、警车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把检务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监督到位。对督察发现严重违纪行为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创建平安检察院的目标要求,共对基层院开展专项督察23次。

第四,健全规章制度,提升巡回教育督察成效。市院先后制定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措施》、《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了市院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干警执法档案,通过考核考评运行机制和督察教育机制,使广大干警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方面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全市检察机关采取“职能延伸、监督渗透、管理互动”的方式,建立健全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干警执法档案,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办案安全管理,狠抓办案安全责任制落实以及办案安全巡查,大力防范办案安全事故。2013年,全市未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的156人职务犯罪案件中,未发生一起错案或因执法不公导致的涉检上访;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和机关安全事故,平安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警务督察报告 篇十

一、强化安全意识,牢筑确保节日期间场所安全的思想防线。全体民警职工务必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促发展”的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做好五一期间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就是服从和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场所”的高度上来,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统一到省厅、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做到常备不懈,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敌情观念,把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部门要组织好本部门的民警职工学习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做到入脑入心,强化安全首位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全体民警职工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履行场所安全工作任务的具体实践中,牢筑思想防线,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

二、强化制度措施,狠抓五一期间场所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一开展全方位安全大检查。根据省局《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六项重点内容,按照责任区划,分为管理、生产、生卫、行政办公四个小组进行,坚持“重点明确,责任到位,资料齐全,整改有效”的方针,对查出的问题或违禁品要追要溯源,采取措施,彻查到底,绝不放过。二强化门卫管理和警戒巡逻制度。针对节日期间警力相对薄弱的状况,警戒护卫要增派警力,加强门卫管理,做好人员进出大门、车辆进出所区的安全检查,严防违禁品流入场所。同时,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警戒护卫和场所监控设施的作用,全天候做好安全工作。三严格备勤制度和所领导带班制度。要落实好节日备勤制度,保持足够的节日备勤警力,做到随传随到。明确所领导带班和各岗位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值,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班所领导要深入到三大现场,靠前指挥,检查、监督民警履职情况,做好安全督察。同时要亲自组织劳教人员节日文体活动,做好劳教人员节日膳食安排。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要坚持小时值班和交班交情况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上报。五加强重危人员管理,做好包夹布控措施。各中队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全部纳入视线,落实包教民警、包控人员和包夹措施,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和教育转化工作。六安排好节日期间劳教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教育科要积极引导中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生卫科要科学安排节日膳食,保证劳教人员吃的卫生,吃的健康。七建立应急处置小组。以新修订完善的《××劳教所应急突发性预案》为依托,遇到工作险情立即启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快速处置。八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对节日期间值班、备勤的民警,办公室提前按照好节日伙食。同时要加强警用车辆的管理以及供水、供电的畅通,保证全所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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