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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工作汇报提纲

发布时间:2019-03-08 21:22:21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法学会工作汇报提纲1 

    

    2018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学会各位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在全市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市法学会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学研究、法学交流等工作,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市委领导的认可。今年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组织召开市法学会二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市发展也站在了新的起点上。为做好今年的法学会工作,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进一步振奋精神、砥砺奋进,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努力在开启新时代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展示新气象、新作为。

4月28日,我市市法学会二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召开。市法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及部分理事;各县(市、区)法学会会长或副会长、秘书长;市法学会各研究会会长、秘书长;以及市法学会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市法学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提出了2018年工作任务,对获得2017年度省、市法学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补选了5名副会长及5名常务理事,为行政法学会研究会和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进行授牌。理事会要求,展示新气象、新作为,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引领,必须树牢宪法意识、坚持依宪治国,必须围绕中心任务、服务发展大局,必须加强组织建设、筑牢基层基础。希望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征程中建功立业,谱写更加美好的新篇章。

    二、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系列专题调研活动

    一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深度合作,在《我市日报》上开设了《平安我市》专版,对法治我市、平安我市建设进行深入宣传。继续我市电视台合作开设的《平安我市》栏目,栏目以“大平安、大法治、大服务”为基本定位,正式开播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深受群众欢迎,赢得了外地市政法、新闻部门的赞誉。

二是组织召开全市政法宣传工作推进会。5月17日,市委政法委会、市法学会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召开宣传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市传统媒体正面宣传情况,我市日报、法制报、我市电视台、法制日报依次作了发言,对去年以来我市市政法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肯定了成绩,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今年的政法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三是市法学会不断完善会员管理服务形式2016年组建了律师学、刑法学、刑诉法学和民商法学4个专业研究会。今年,筹建了行政法学和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建立了法学会会员微信群和专业研究会微信群,增强了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学会之间的联系。目前,全市会员总数达到1500名。研究当地服务当地6以来,市法学会筹建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和我市法治文化研究会。此外,我们还组建了青年法律志愿服务队。

 三、继续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

为满足基层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2016年下半年,市法学会挑选了我市6个律师事务所组成法律顾问团队,推荐给各乡(镇、办)开展免费的法律服务。在此基础上,2017年市法学会联合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共同推动建立了基层法律服务站。服务站依托乡镇综治中心,整合了综治、司法、矛调、顾问律师等人员,还吸收了政策水平高,善做群众工作的“五老”,确保了每个服务站均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村(社区)设立了1到3名法律服务联络员,有条件的村(社区)还设置了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了顾问律师,使人民群众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专业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后,紧紧围绕开展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法律援助和开展法律顾问等五项职能,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上级法学会和当地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认可。

 尽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规范化不够,仍然缺乏经费保障。二是要形成合力,不能法学会系统搞一套,司法行政系统搞一套。三是目前党政机关和群团正在面临改革,很多情况不明朗,综治、司法和法学会三家推动的服务站,下一步工作如何安排,有一定困惑(如法学会、综治办都要改革)。

全面加强法学会党建工作,夯实组织基础

    为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以党建促进法学会各项工作整体提升,4月12日上午,全省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了全省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全市法学会系统把党建工作作为新时代法学会建设的关键切入点,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夯实组织建设基础,6月底前市县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要全部建立党组织。提升县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市县法学会工作规范》要求,形成更加科学、完善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切实发挥在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市法学会将加强调研,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打造“一县一亮点”,促进全市法学会工作进入百花齐放、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加强会员服务管理。继续大力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推进会员联络组建设,推广会员工作站、会员之家、会员证集体发放等工作经验,提升会员服务水平。

五、继续开展疑难复杂案件评查和专项督导工作

    2016年以来,我市市法学会以“第三人”身份组织会员参与疑难案件的研讨工作,收到了各方好评。按照市委安排,市法学会组成市信访稳定第一督导组,先后对市、区进行了督查。督查期间,一些案件由于各政法部门之间在认识上存在分歧,导致案件进展困难,影响了法律公平正义的实现。市法学会围绕这一问题,主动作为,注重将督查工作与法学会自身工作相结合,依托市法学会专业研究会组织法律专家对相关疑难案件进行并对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效推动了多起疑难案件化解起到了良好作用。今年以来,市法学会加大疑难复杂案件研讨力度,先后对12起疑难案件进行了研讨。

 

法学会工作汇报提纲2


尊敬的伟发会长、同志们:

  清远市法学会成立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省法学会的悉心指导下,主动作为,因地制宜,立足职能定位,坚持创新思维,扎实推动工作。推进县区法学会建设,着力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使法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凸显。下面我就清远市法学会工作做一个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清远市法学会自换届以来,有条不紊地、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我会于2015年4月,就已筹备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并草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我市各县(市、区)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克服困难,积极作为,主动开展法学会筹建工作。至2015年6月19日止,我市8个县(市、区)已全部批准成立法学会,并全部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法学会理事会及领导班子。各地均由政法委书记担任法学会会长,政法委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法学会均由当地政法委代管,与政法委合署办公。

  按照省法学会“四有一调整”的要求,市法学会的机构、牌子、经费、场地等都已落实,2名专职工作人员也已到位。我市法学会现有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副会长11名,常务理事38名,理事74名。其次,会员队伍也不断壮大,全市法学会会员826名,团体会员59 个,会员以政法系统为主,覆盖各部门、各单位驻清单位及县(市、区)100多个单位。

  近年来,市法学会带领广大法学会会员积极投身“平安清远”、“法治清远”建设活动,参与地方立法研讨、村居法律顾问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为我市扩容提质、振兴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围绕大局谋发展,全面推进县区法学会建设。

  省法学会会长伟发同志在“全省法学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中对全省法学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认识基层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性、影响力,把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作为2015年市委重点工作来抓。二是高质高效促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即市与所属各县(市、区)均要建立健全法学会组织,实现“四有一调整”:有机构、有牌子、有经费、有活动;调整编制和以购买服务形式增加法学会工作人员。三是按照广东省县(市、区)法学会建设计划,不断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清远市法学会结合当地实际,稳步推进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在我市8个县级法学会中,阳山、清新、连州法学会均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其他法学会也有政法委工作人员兼任法学会工作。二是做好省法学会督办工作组的相关迎检工作。去年6月23日,以省委副秘书长、省接待办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于敏为组长的省法学会督办工作组,到我市检查督导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我们积极做好汇报材料、座谈汇报会的准备及相关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三是法学研究不断推进,我会认真落实“一刊一动态”的编印工作,并逐步提高办刊质量。

  另外,为切实加大市法学会今后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我们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在领导班子的努力争取下,于原有经费的基础上,追加了20万元理论研究、论坛活动、网站建设等工作经费。

  (二)学习兄弟市先进的工作经验,为自身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法学会法律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我市法学会于2015年9月组织市政法系统和各县(市、区)分管法学会工作领导赴广州、汕尾学习调研并到省法学会汇报工作。参观学习兄弟市法学会的先进做法,大大地开阔了视野,使我们受到很大启迪:一是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绩效评估,把法学会体系建设、法律研究、法制宣传、会员工作等落到实处。二是要赋予法学会法学实践实质内容。我会希冀借此学习先进地区特别是广州、省法学会工作经验契机,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借助“广清同城”的地理位置优势和人才资源优势,早日成立“一社一会”。三是立足清远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发动会员投身法治实践活动。今年5月,我市法学会参与调研英德、佛冈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情况,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观念。四是把开展学术研讨会提上日程,成立了清远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学术委员会,聘任李伯桥等三位教授为法律顾问,围绕社会难点问题开展课题调研。

  (三)组织参与地方立法研讨,有序推进重点法治宣讲。

  为加快清远市立法工作,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清远市法学会联合召开“地方法立法研讨会”,研讨会特邀暨南大学法学院李伯侨教授等两位法学教授参与。

  去年宪法日,市法学会举行“双百”专题学习,听取石佑启教授关于“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辅导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长伟主持会议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实施强有力依法治市举措,为提升法治清远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制度

  发展会员是法学会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市法学会认真履行服务职责,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切实加强全市会员队伍建设,加快完善会员信息管理数据,及时建立会员信息电子档案。

  三、工作体会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法学会换届时间不长,就已彰显其作用和价值,对此,我们深有体会: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法学会的坚强保障。法学会只有在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大有所为,才能彰显价值;二是准确定位是做好法学会工作的关键,我们要主动作为,发挥人才和专业的优势,为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参与实践是做好法学会工作的核心,要多走基层,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基层法制建设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我会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助力县级法学会建设,共同完成省法学会考核。

  县级法学会是推动法治实践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的前沿阵地。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我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困难,继续向当地党委政府申请解决法学会机构编制及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会员是法学会的基础,下一步,我们会继续严格按照省法学会的要求,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完善会员电子档案。一是完善会员联络机制,创建法学会网站。二是注重会员工作的调查研究,经常与会员联络员召开座谈会,听取会员对市法学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对法学会职能、地位和作用宣传,扩大社会认知度,吸引更多有基层经验的法律人才成为会员,为队伍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新鲜血液”。

  (二)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引领社会舆论。

  一是按照省的要求,继续开展好“双百”活动和南粤法治报告会,并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自行举办宣讲活动。二是拓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建设和利用好市法学会网站。三是强化法律普及宣传,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会,要举我会之力办好今年10月下旬在清远举办的“广东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并把研讨会成果汇集起来,用于指导基层开展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为司法体制改革服务,为党委政府的相关正确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筹建“一社一会”。

  参照省及兄弟城市的做法,筹建“清远中立法律服务社”和“清远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通过中立法律服务社把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延伸到基层一线和社会矛盾集中、多发的领域,使法学会更接地气;通过设立弘扬法治基金会,着力解决在中立法律服务社建设中所需的经费保障问题。真正的建立一个为广大群众提供中立性、独立性、专业性、公益性、权威性和专家型法律服务的全新平台。

  (四)打铁尚需自身硬,提升自我常"充电“。

  一是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二是继续壮大会员队伍并开展实质性会员活动;三是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提高“一刊一动态”的质量。四是继续抓好法学人才库建设,更好地凝聚智慧,团结力量。五是将继续到兄弟市及外省参观学习先进加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以提高整体综合业务素质。


法学会工作汇报提纲3


尊敬的伟发会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由我汇报江门市法学会工作情况。

  江门市法学会2012年7月12日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省法学会和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江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广东省法学会评为2014年度先进集体。

  一、把握机遇,大力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一)注重抓好市法学会组织和制度建设。

  1、落实人员编制。2006年5月,江门市批复成立江门市法学会,由市司法局代管,但一直没解决机构编制问题。2011年5月,市编办正式发文明确江门市法学会由市司法局代管调整为市委政法委管理,配置市法学会机关雇员编制2名。市委决定,由现职厅级干部兼任法学会会长,市委政法委指派处级干部兼任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今年市委政法委利用机关重组的契机,积极加强市法学会机关建设,力争再增加2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同时,还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加强法学会机关的人员配置。目前,共有专职、兼职人员5名。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每年都召开一次理事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国法学会和广东省法学会的有关精神,补选江门市法学会领导机构成员。二是制定了《江门市法学会会员联络员工作制度》,在重点单位和各市、区设立联络员,不断完善法学会工作网络,使各项工作顺利运作。三是根据省法学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江门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以此推动各市、区法学会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3、组建“江门市法学法律专家库”。明确了专家库的主要任务、选聘程序和入选人员的基本条件。经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市法学会评定,在全市范围共遴选出江门市法学法律专家157名。去年,市人大在贯彻《立法法》,筹备江门立法过程中,将他们都纳入了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库,其中8人被选聘为江门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组成员。

  4、组织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为了鼓励广大会员和法律、法学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我们专门制定了《江门市法学会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每年举办一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如一等奖我们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优秀奖奖励500元。至今,已经举办了3次,共奖励优秀论文61篇。除了颁发奖金、荣誉证书外,我们还专门以通知的形式告知作者所在单位获奖的消息,既增加论文作者的荣誉感,调动积极性,又扩大法学会的影响。另外,为更好展示我市法学研究成果,也为进一步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我们将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汇编成《江门市法学会优秀论文集》,发至各有关单位和会员,以供学习参考。

  5、办好《江门法学》专刊。为我市法律、法学工作者提供了一块法学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的阵地。至今已经出版了五期。

  6、开展对外交流。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市法学会工作不断进步。近年来,我们先后组织到山东、云南、贵州、福建等地学习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和建立法学专家库,发挥法学专家在法治建设评估、重大社会事件法律咨询、重大案件评议、立法评议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今年1月12日至13日,市法学会组织了各市、区法学会的领导及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分会、市农业农村分会的负责同志一行13人,到汕尾市法学会学习交流。市委主要领导对学习情况报告作了批示。

  7、做好会员的服务管理和发展工作。我市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不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完善会员资料登记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目前止,全市法学会共有个人会员831人,团体会员313个。不断加强与广大会员的沟通联系,真正把法学会建成会员之家。

  (二)积极探索江门市法学会分会建设。

  为进一步凝聚和整合我市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力量,更加广泛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江门法治建设,我们积极探索在我市大专院校和重点单位建立市法学会分会。

  2014年10月,我们成立了江门市法学会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分会,并举行了授牌仪式。该分会成立以来,结合法治人才培养、法治教育与研究、法治宣传与服务等方面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法治建设。一是建立五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每周二、四、六下午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接受来电来访咨询;在校内开展讲座、宣传、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以帮助在校学生;每月两次到社区进行法律宣传服务;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在社区和校园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开设了“五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法制宣传。2015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进行法律咨询与法制宣传170次,接待法律咨询案件54件,跟进案件24件。二是在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五邑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学校的法学教育实习基地。2015年6月以来,已有多批师生前往服务实习,既加深理解课堂所学专业知识,又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手不足的困难。三是依托法学分会的师资力量,定期举办全市政法干部培训班,增强法制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政法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四是积极参与江门市地方立法调查研究与咨询服务工作。先后举办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和立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2次,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进行了《广东省信访条例》江门市的宣讲和评估工作,接受市人大的委托先后主持、参与了江门市地方立法建议项目《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江门市山体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江门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草案的起草、论证和评估工作。

  另外,针对江门市是农业大市,农村法治建设任务艰巨繁重的特点,我们联合市农业局成立了江门市法学会农业农村分会。这是我市法学会第一个行业分会,对推动我市农村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农业农村分会成立以来,他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我市农村法治建设及农业综合执法中的问题,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和涉农生产经营者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依法调处涉农民事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大力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

  根据省法学会的统一部署,在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的协调指导下,去年5月底,我市辖下的三区四市全部成立了由当地政法委书记任会长的县级法学会,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如江海区法学会组织开展了法治视角下基层社会矛盾的治理理论研讨活动,与会同志结合当前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的探讨,提出意见建议;举办了“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及常见问题和应对”讲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方面进行了讲解,并与现场企业代表进行交流,解答企业提出的有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向企业宣传了政府促进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蓬江区举办了以“依法行政”为主题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法治专题报告会,有400多人参加会议。鹤山市法学会联合该市法院、公安、司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治理“恶意欠薪”普法宣传活动,等等。

  二、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应有作用

  (一)组织法学研讨。

  我市法学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一个研讨主题,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撰写既有理论深度,又能结合工作实际的研讨文章,并精心挑选出优秀论文在大会进行研讨发言。至今已经举办了四场理论研讨会。

  2012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三打两建”工作深入开展,市法学会联合有关单位举办江门市“三打两建”工作理论研讨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巡视员黄慧彪、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副处长罗耀贤出席了会议。市“三打”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市法学会会员代表和论文作者代表等近50多人参加了会议。

  2013年,为进一步推动“创建平安江门”工作深入开展,市法学会、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举办“创建平安江门”理论研讨会。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副主任黄文平出席了会议。市法学会理事、市创建平安江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等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2014年,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江门、平安江门创建实践,市法学会在五邑大学举办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理论研讨会。市法学会理事、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论文作者、五邑大学师生代表等15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去年,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举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如何在基层落实”理论研讨会。各市、区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区)办公室及法学会负责人,市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论文作者等15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二)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几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实际,抓住重大问题,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如市法学会与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市综治办联合开展了《完善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机制,为构建幸福和谐侨乡添助力》的调研活动;与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市委党校和基层政法委联合开展《如何深入推进“三打两建”工作》的调研活动;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创平办组成调研组,开展“创建平安医院”调研活动。在调研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我市医患纠纷的总体现状、产生的原因以及医疗风险保险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等等。

  此外,各会员单位围绕理论研讨会的主题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每年都有一大批理论成果,为领导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省的有关部署和安排,我们每年都认真组织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宣讲方案,明确宣讲重点,除了组织好有关单位人员收听收看省市政法部门专场报告会外,还先后承办了多场广东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江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如今年5月9日,“南粤法治报告会”第十八讲暨江门市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在市政府大礼堂举行。省法学会梁伟发会长主持报告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汉东作《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的专题讲座。市委主要领导谈了学习体会,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市直有关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及我市部分干警、企业家、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师生代表等8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与此同时,我们积极邀请省的有关专家到我市开展法治宣传。如由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学会联合邀请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王波来我市就立法法问题作专题辅导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出席报告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系统、市直有关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及我市部分法学专家等1000多人参加了会议。还邀请了广东行政职业学院韦华腾教授以“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保障”为题作精彩的演讲报告;广东行政学院宋儒亮教授主讲《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等等,通过举办法治宣讲报告会,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理论和工作水平,从而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我们还充分发挥法学会专业人才多的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如去年市法学会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市综治办、市金融局联合举办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等。

  (四)积极筹建江门中立法律服务社。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学会服务社会发展与稳定的作用,打开与群众联系的“窗口”,使法学会更接地气,我们参照省法学会和汕尾市的做法,与市律师协会联合筹建江门中立法律服务社,坚持中立、客观、专业、公益的宗旨,免费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公益法律服务和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目前,服务社已经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并落实了办公场所,建立了有关制度,聘请了6名资深法律专家轮流值班,现正式对外为群众服务。

  三、主要工作体会

  1、法学会工作必须取得党委的领导、重视与支持。我们坚持重大事项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领导请示报告,重要活动争取市委领导参加,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是法学会健康发展的前提。如县级法学会的建设问题,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全市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进法治江门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各市(区)都要建立法学会,会长统一由政法委书记兼任。要充分利用好法学会这一平台,吸纳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部门人员组建专家库,发挥他们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另外,在《江门市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任务及分工方案》中,也将抓好各市(区)法学会建设列入其中一项。市主要领导多次过问进展情况,并要求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要按照省法学会部署和梁伟发会长的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落实,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县级法学会组建工作。市委政法委书记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率队督导,亲自为市(区)法学会成立挂牌,并从自己的工作经费中拨给每个市区各6万元,作为法学会建设的启动经费。此外,还亲自参加法学会的理论研讨活动。

  2、法学会必须积极主动工作,有为才能有位。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做好法学会工作,必须正确定位,主动作为,才能取得实效。如为了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江门市法学会和市委政法委联合召开各市、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会议,传达“惠州会议”精神,对建立县级法学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选定在江海区开展试点工作。随后,借鉴广州市的做法,结合江门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各市(区)法学会的工作方案》,明确市(区)法学会的性质定位、主要任务、组织架构、日常工作机构,以及法学会建立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以进一步推动组建工作的开展。还围绕县级法学会“为什么要建、怎么建、何时建”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统一思想,下定决心,狠抓落实。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地法学会筹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互相学习借鉴工作中的好做法,研究和解决筹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此同时,市法学会积极做好上下沟通工作,加强与省法学会的联系,及时将上级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传递到各市、区,方便他们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争取成立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并对组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指导。此外,为规范各地法学会的建设,市法学会还统一为各市区法学会制作了牌子,并免费赠送。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江门市法学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基础薄弱,各项工作仍在不断探索中,离省法学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成果转化利用不够好;有的县级法学会人员编制还不到位,工作机制仍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和这次会议的要求,特别是伟发会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我市法学会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法学会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学研究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深入实践,坚持问题导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一大的背景,以服从和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以有为促有位,为我市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要充分发挥江门中立法律服务社的窗口作用,收集社情民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解决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为扩大服务社的影响,我们还准备在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江门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站,更好地服务群众。

  (二)进一步抓好县级法学会建设,在“落实人员、完善机构、化解矛盾、有所作为”上下功夫。重点抓好“八个一”活动。即一是成立一个“法学法律专家库”;二是每年组织一次专题调研活动;三是每年开展一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四是每年组织一场理论研讨会;五是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要求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六是每年组织法律专家到基层开展一次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七是每年编辑出版一期法学会《会刊》;八是每年组织一次学习交流活动。

  (三)继续抓好市法学会行业分会(研究会)的组建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市直政法部门,劳动、卫生、教育、环保、规划、文化等热点行业再建立一批分会或研究会。同时,进一步加强市法学会自身建设,包括配强机关工作人员,完善“江门市法学法律专家库”,做好会员的服务和发展工作,力争年内成立江门市法学会党组。另外,及早谋划,认真做好明年江门市法学会换届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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