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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3 14:23:18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皖国税发〔2017〕18号)工作要求,池州市国税局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政策宣传、辅导和培训为重点,明确汇缴要求,优化汇缴服务,注重汇缴工作督导,确保汇缴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户籍管理情况

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共有企业所得税登记户8537户,其中,查账征收企业7660户,核定征收企业877户;核定征收面10.27%,与2015年度相比下降3.12%;877户核定征收企业中,全部为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情况

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共有开业户8537户,同比增加2253户,增长35.84%;应参加汇算清缴户7116户,同比增加874户,增长14%;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7116户,同比增加874户,增长14%。汇算清缴面为100%,审核通过率100%,预缴率77.54%。其中:内资企业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7042户,同比增加878户;外资企业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74户,同比减少4户。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汇缴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4510604.43万元,比上年增加498194.04万元,增长12.42%;发生营业成本3937642.7万元,同比增加463907.93万元,增长13.35%;实现亏损额合计27212.35万元,同比增加27238.10万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合计37359.09万元,同比减少3635.16万元,减幅8.87%。

各县区国税局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表

管理机关

汇缴情况

审核情况

应汇缴

户数

已汇缴

户数

申报率(%)

已审核户数

已审核通过户数

审核通过率(%)

贵池区国家税务局

2062

2062

100

2062

2062

100

东至县国家税务局

1304

1304

100

1304

1304

100

石台县国家税务局

354

354

100

354

354

100

青阳县国家税务局

1363

1363

100

1363

1363

100

九华山风景区国家税务局

60

60

100

60

60

100

池州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1973

1973

100

1973

1973

100

安徽省池州市国家税务局

7116

7116

100

7116

7116

100

    (三)企业盈亏情况

2016年全市国税系统应参加汇算清缴户7116户,其中盈利企业户数2072户,与上年同比增加100户,同比增长5.07%;亏损企业户数2277户,与上年同比增加580户,增长34.18%;零申报企业户数2767户,与上年同比增加194户,增长7.54%;企业盈利面29.12%,与上年同比下降2.47%。

(四)纳税调整情况

全部汇缴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95393.2万元,纳税调整减少额合计30890.98万元,分别减少1747.19万元和3497.37万元,下降1.8%和10.17%;纳税调整后所得合计为22531.13万元,比上年增加21460.91万元,增加2005.28%;预缴所得税额合计28968.31万元,同比减少3915.17万元,下降11.91%,应补所得税额合计8390.79万元,同比增加280.01万元,增长3.45%。

(五)落实优惠情况

2016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281户,与上年同比增加3户。其中:30户纳税人享受了免税收入,同比增加3户,免税收入金额4875.14万元,同比增加1794.75万元;11户纳税人享受减计收入,同比增加1户,减计收入3057.38万元,同比增加2552.22万元;48户纳税人享受了加计扣除,其中:36户纳税人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同比增加27户,加计扣除金额6718.62万元,同比增加5437.65万元,12户纳税人享受支付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同比增加2户,加计扣除金额107.59万元,同比增加26.45万元;1006户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同比减少539户,减免税2864.42万元,同比增加1007.25万元,其中:13户纳税人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同比增加6户,享受减免所得税2186.02万元,同比增加1168万元;1350户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同比减少190户,享受减免所得税801.77万元,同比减少32.3万元;77户纳税人享受了减免所得额,同比减少19户,减免所得额3254.93万元,同比减少1260.46万元。

池州市国税局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优惠项目

实际享受优惠户数

享受优惠金额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免税收入

30

26

4875.14

2896.08

减计收入

11

10

3057.38

1002.29

加计扣除

48

20

6826.21

3148.54

其中:研发费用

36

10

6718.62

3067.4

其中:残疾人支付工资

12

10

107.59

81.14

抵免所得税额

2

2

3.21

99.01

减免所得税

1005

1184

2862.24

2136.84

其中:一、小微企业

1350

1540

801.77

834.07

二、高新技术企业

13

6

2186.02

938.47

减免所得额

77

94

3254.93

4434.61

    二、所得税税源结构分布情况分析

(一)征收方式分析

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数为7116    户,共实现企业所得税税款为37359.09万元,其中A类企业实际参加汇缴户数为6310户,共实现税款36966.04万元;B类企业实际参加汇缴户数为806户,共实现税款393.05万元。A类企业户数占汇算清缴企业总户数的88.67%,实现税款占汇缴税款比重98.95%。2016年度,户均税款贡献5.25万元,同比减少1.32万元,A、B类企业都呈现出不同程度下降趋势。

池州市国税局2016年汇缴企业实现税款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类别

汇缴企业户数

汇缴企业实现税款

汇缴企业户均实现税款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A类企业

6310

5401

36966.04

40229.48

5.86

7.45

B类企业

806

841

393.05

764.78

0.49

0.91

合计

7116

6242

37359.09

40994.25

5.25

6.57

   )行业类型分析

    从下表可以看出,金融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是重点行业。从实现税款来看,金融业16户,制造业1801户,两个行业企业户数占总户数分别为0.22%和25.31%,实现税款占总税款比例为29.23%和27.84%;批发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实现税款较大,上述五个重点行业户数4204户,占总户数的59.08%,实现税款32402.22万元,占总税款的86.73%。相比其他行业,金融业和制造业是我市的主要支柱行业,其中制造业在行业户数中增速较快,制造业1801户,增加81户,实现税款10401.72万元,与上年同比增收3123.59万元,增幅42.92%;房地产业130户,同比增加21户,实现税款1762.1万元,同比减少1562.67万元,降幅47%。

池州市国税局2016年度分行业实现税款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行业

户数

税款(万元)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金融业

16

13

10920.59

12515.66

制造业

1801

1720

10401.72

7278.13

批发和零售业

2185

1901

5791.68

6693.8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8

50

3526.13

6895.7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0

280

1813.59

1988.66

房地产业

134

113

1762.1

3324.77

建筑业

239

128

1410.35

785.54

采矿业

157

162

1094.66

812.3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63

510

244.59

241.31

农、林、牧、渔业

1074

1030

186.44

14.8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34

97

154.98

350.91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35

123

30.48

59.6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94

71

19.32

28.3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

7

1.83

0.26

住宿和餐饮业

36

15

0.22

0.3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

11

0

1.86

教育

18

7

0.44

2.05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

2

0

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

2

0

0

合计

7116

6242

37359.09

40994.25

   (三)分区域税源分析

2016年度,县区国税局企业所得税汇缴实现税款呈现“三增三减”态势。实现税款增加的单位:贵池区国税局、东至县国税局和青阳县国税局;实现税款减少的单位:开发区国税局、石台县国税局、风景区国税局。

从区域税源情况看,我局企业所得税税源主要集中在城区的开发区国税局和贵池区国税局,2016年度分别实现税款12567.26万元、12228.19万元,占实现税款总额的33.64%和32.73%;两个区局实现税款合计24795.45万元,占全部实现税款的66.37 %,汇缴企业共4035户,占实际参加汇缴企业总数的56.70%。下表可以看出,开发区国税局和贵池区国税局是我局汇缴实现税款的主力军,税源占比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各县区国税局2016年度实现应纳税款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单位

实际参加汇缴户数

实际应纳税额

 

占市局比重%

户数

增长

增幅%

税额

增减额

增、减幅%

开发区局

1973

226

12.94

12567.26

-4908.73

-28.09

33.64

贵池区局

2062

426

26.04

12228.19

1217.52

11.06

32.73

东至县局

1304

145

12.51

6433.15

302.04

4.93

17.22

青阳县局

1363

197

16.90

5216.95

45.68

0.88

13.96

石台县局

354

42

13.46

911.41

-266.26

-22.61

2.44

风景区局

60

1

1.69

2.13

-1.46

-40.67

0.006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及原因分析

2016年度,全部汇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合计37359.09万元,同比减少3635.16万元,减幅8.87%。

    )增收因素

1.制造业增速较快2016年全市共有1801家制造企业参加汇算清缴,同比增加81户,实现税款10401.72万元,同比增加3123.59万元,增长42.92%。制造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市企业所得税的重点行业,实现的所得税额在所得税收入总额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全市经济运行平稳的情况下,部分制造业企业产品受价格上涨因素和政府大力扶持等,实现税款大幅度增加,如重点税源企业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炼钢,受钢材产品价格上涨利好影响,企业收入呈现大幅增长,2016年度营业收入397908.36万元,同比增长54011.24万元,弥补上年度亏损4389.42万元后实现税款1621.01万元,同比净增;如安徽铜冠铜箔有限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受地方政府大力扶持,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企业发展较快,产能不断扩大,2016年度销售收入79170.14万元,同比增长18884.31万元,2016年度实现税款2063.76万元,同比增收1752.65万元。

2.税制改革的影响“营改增”后,行业纳税特点迅速发生变化。建筑业增幅明显。2016年度建筑业共有239户企业参加汇缴,同比增加111户,增长86.72%;入库税款1410.35万元,同比增加624.81万元,增幅79.5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共有663户企业参加汇缴,同比增加153户,实现税款244.59万元,同比增加3.28元,呈现小幅增长。

   3.采矿业呈现增长局面。从2016年度汇缴数据来看,共有157家采矿业企业参加汇算清缴,同比减少5户,实现税款1094.66万元,同比增加282.31万元,增幅34.75%。

(二)减收因素

 1.宏观经济形势影响。2016年度,受国家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压力影响,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大部分企业盈利空间,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增加等影响,大多数企业利润下降或亏损,2016年度汇缴数据显示我局零负申报企业居多。

2.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大。近年来国税部门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和培训,努力使纳税人应享尽享,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不断加大,优惠金额呈现大幅上升趋势,2016年度,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14758.74万元,同比增加7527.36万元,减免税3192.22万元,同比增加818.49万元。  

    3.房地产行业下降明显房地产行业呈现实现税款下降,2016年度参加汇缴房地产企业134户,同比增加21户,减幅18.58%,实现税款1762.1万元,同比减少1562.67万元,减幅47%。目前,全市房地产行业规模较小的居多,部分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业旧有开发项目开发完毕,且开发商品房基本销售完毕,如池州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两年来已无实现税款,2015年度营业收入2640.2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仅为78.20万元,主要是一些清盘扫尾工作。一些新成立的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尚未全面竣工开盘,除个别企业外,实现税款有增有减,而整体呈现下滑趋势。减幅最大的如池州市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开发项目尚未竣工,未发生销售,无实现税款,比上年减少1352.44万元,减幅100%,主要是由于2015年度企业收到政府土地补偿款6462.32万元,实现税款1352.44万元。另减幅相对较大的如池州龙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池州大佳置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平天湖水世界旅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度实现税款68.15万元、347.61万元和372.34万元,分别减少54.96万元、54.8万元和34.79万元。

    4.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影响。2016年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6986.91万元,同比增加14797.10万元。

四、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所得税征收管理重点工作之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绩效考核要求高,池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汇缴工作,及时召开由各县区局所得税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汇缴专题会议,对汇算清缴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并与市地税局联合成立了由市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所得税科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的汇算清缴工作联合领导小组,制定汇缴工作方案,负责全市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定期督导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开展情况,从事先、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进行汇缴谋划,从制度、业务、技术层面打造立体化的合作框架,确保政策执行口径一致。

(二)开展培训,专题辅导

1.强化汇缴内外部培训。为了让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熟悉、掌握所得税相关政策及汇缴工作要求,市局对内组织开展了全市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对各县区局法规科长及各税源管理单位一线工作人员4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围绕所得税汇缴重点工作进行讲解,就企业所得税收入、所得税税前扣除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培训和现场交流,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我们还以赛促学,组织了一次全市国税系统汇缴知识竞赛。同时对纳税人开展针对性培训,征询纳税人不同业务需求,梳理出相应培训内容,对纳税人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和辅导,先后与市地税局、市科技局联合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专题培训、联合市地税局开展了房地产企业政策专题培训、与市工商联、市地税局共同举办池州市第二期民营企业家大讲堂税收知识专场、协助大国科对全市规模以上大企业进行了税收业务培训等多场次汇缴业务培训,促进纳税遵从度和征管质量的双提高。

2.加强汇缴宣传,提升申报质量优化服务,通过“三个借力”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宣传。一是借力互联网平台。通过内外网站、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发布企业所得税新政策,告知汇缴流程,通过在线咨询专栏,解决纳税人的涉税疑难;二是借力“互联网+”。积极推行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完成后,通过一键扫描功能,发现申报中可能存在逻辑性、合理性等问题提示,并根据提示进行正确修改,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降低税收风险;三是借力信息化手段。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功能,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汇算清缴政策、具体汇缴流程等涉税问题。真正做到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减轻纳税人汇缴申报压力。

    (三)严格审核,及时纠正

    加强汇算清缴的申报资料的审核,一是积极引导纳税人做好网上汇缴申报,有效降低基层工作压力,提升申报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二是安排专人跟踪申报情况,梳理申报数据,对申报有误企业进行现场辅导或电话、短信提醒,督促及时补充申报;三是对企业报备的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进行表表、表单审核,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四是及时清分分析省局下发的申报异常信息,通知并督促企业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处理。通过多方位、多措施加强所得税申报审核,切实提高汇缴申报数据质量。

通过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开展汇缴数据审核分析。对系统提示“未审核通过户”以及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内容描述,根据金三系统的申报明细数据认真开展审核,确认企业申报错误和涉税疑点问题,及时提醒纳税人进行纳税调整和更正申报,确保了汇缴面、审核通过率达到双百。   

    (四)加强督导,全程跟踪

    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汇缴工作,强化对汇缴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和监控,层层传导压力,汇缴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掌握汇缴情况,定期发布各地汇缴进度表信息,督促各地及时做好汇缴申报。市局分管领导在汇缴期间深入各地进行汇缴工作动员和督导,重点督导汇缴进展、汇缴数据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并围绕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强调了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与征管、纳服、法规、信息中心等部门配合,增强工作计划性,统筹开展各阶段工作,全力推进汇缴工作的开展。

    )落实政策,兑现优惠

一是开展宣传。市局加强宣传各项所得税优惠政策,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对政策落实的肯定和支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证纳税人及时掌握优惠政策,我们与市工商联、市地税局共同举办池州市第二期民营企业家大讲堂税收知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场,解读了各项优惠政策。我们始终坚持把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作为促民生的第一政治任务来抓,市局“一把手”亲自负责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确保政策的宣传及时、申报准确、落实到位。

二是及时整改。市局根据省局筛选下发的2016年度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申报数据和自行提取申报的数据相结合,逐户核实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前逐户办理更正申报。

六)加强分析,巩固成果

市局将根据汇算清缴相关数据,与上年数据认真对比研究,全面解剖我市所得税管理的现状和行业管理的重点,分析查找所得税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针对性地开展所得税后续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核查面、零负申报核查等工作,以巩固汇算清缴工作成果,提升所得税管理质效。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汇算清缴系统有待完善。一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汇缴数据与金三系统汇缴数据存在差异;二是数据汇算清缴汇总表存在表间逻辑关系问题,如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零申报企业与总户数不符;三是部分汇总表统计功能不能使用,如税收优惠统计表。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汇缴数据统计工作量加大,导致影响汇缴数据的准确性。

2.申报系统有待完善。网上申报平台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由于四舍五入进位未及时进行技术处理,导致逻辑关系不准确;网上平台提示企业申报成功,金三系统却显示未申报等问题。

3.零负申报企业居多。从2016年度汇缴数据来看,零负申报占比较大。导致零负申报原因诸多,既有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原因和目前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和等主客观影响,部分企业长期不经营或经营亏损;也有部分企业办税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不能准确进行纳税申报;也可能存在企业纳税遵从度不高的问题。

   (二)意见及建议

1.完善所得税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作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平台,日常工作中便于我们查询和使用相关统计数据,为所得税日常管理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提供有力保障。建议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相关功能模块。

2.完善所得税申报系统。建议完善网上申报平台相关功能。

3.加大宣传辅导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对纳税人政策辅导培训工作;同时对长亏不倒、连年亏损等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开展调研核查工作,并筛选疑点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评估稽查于一体的工作协调机制,规范企业纳税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企业零负申报率。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度汇缴工作结束后,池州市国税局将继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巩固和提高汇算清缴工作成果。

(一)开展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

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对2016年汇缴企业中按照跨年度事项、重点事项、高风险事项和若干重点行业,通过金税三期升级版系统筛选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核查,实施动态监控,发现疑点问题及时核实更正处理。

(二)加强零负申报企业核查

结合2016年度汇缴数据,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亏损企业和零申报企业管理的意见》(皖国税发〔2017〕42号)要求,组织开展对零负申报企业开展核查工作,做好零负申报数据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核查,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性,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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