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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稿信(精品多篇)

发布时间:2023-07-22 11:43:03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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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稿信(精品多篇)

校庆校友约稿信 篇一

北京科技大学建校六十周年约稿函

尊敬的校友:

您好!

蓟门巍巍,满井苍苍,春风化雨,桃李芬芳。肩负着钢铁兴国的历史使命,高奏着科技强国的时代号角,我们的母校即将迎来自己的六十华诞。六十载耕耘岁月,从星火拓荒到桃李天下;六十载风雨兼程,从钢铁摇篮到科技殿堂;六十载拼搏时光,从莘莘学子到强国栋梁。春秋流转,寒暑易节,一批又一批的“钢小伙、铁姑娘”从这里起飞,如同四溅的钢花,如同奔流的铁水,奔赴祖国各地,扎根于共和国建设和发展的第一线。

六十年,足以见证共和国的崛起;六十年,足以奏响大时代的乐章;六十年,足以定格数代人的青春。我们知道,母校辉煌的六十年里,播撒着您的青春,填充着您的记忆,承载着您的希冀。亲爱的校友,在这样特别的时光里,您是否想起了炼钢炉前那熊熊的炉火和铁锤击打的声音?您是否想起了大饭厅里的舞会和阶梯教室里沙沙的写字声?您是否想起了春天里丁香花的洁白和秋日里银杏树下的那一片金黄?您是否想起了和同学们载歌载舞迎国庆的日子,抑或是与导师一起做实验的美好时光?这些北科人专属的共同记忆,牢牢把我们连在一起,也正是因为这些记忆,让只身闯荡的我们不再孤独。

也许,在您的记忆里,老主楼的淡黄色是老钢院的主色调。而今天,母校的色彩正日益丰富:黄灿灿的迎春花开得正艳,粉红的桃花正绽放着笑脸,紫色的满天星点缀着图书馆前的草坪;铁锈红的体育馆庄严地屹立在五环广场上,藏青色的大铁锤安详地坐落在“材苑”前的空地上,蓝色的科技园大楼正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六十年过去,旧貌换新颜,离开太久的您,是该回来看看了。

在母校六十华诞之际,我们诚挚地邀请您来信来稿,共同回忆关

于母校的点滴,参加工作后的人生轨迹,洗尽铅华后的人生感悟。稿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回顾建校以来的发展变迁、重要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

2、您在校就读、工作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往事,难以忘怀的校园情结和师生情谊,以及母校带给您的理想信念和切身教益;

3、您离开母校之后的人生轨迹,包括重要的人生转折、重大的事业成就、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等;

4、您的人生感悟、对青年学生的经验分享、对母校未来的畅想与建议等等。

稿件体裁不限,字数不限,希望作品文质兼美,欢迎千字以上长文。作者请附个人近照一张,个人简介一份(其中应包括作者工作单位、现任职务、毕业届数及联系方式等)。

征稿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1日。

我们将和每位投稿的校友取得联系,所得成果将形成出版物正式出版,献礼母校六十周年校庆。如有条件请尽量使用电子版文稿投稿。通过电子邮件投稿至ustbxiaoyou@。如使用纸制稿件请您将稿件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团委,并注明“校庆约稿”字样。

母校的荣光是每一位校友成就的集合,母校的历史是每一位校友记忆的累加。我们真诚期待您的来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北京科技大学60周年校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约稿信 篇二

尊敬的XX老师:

您好!见信身体安好!冒昧向您写信,不甚打扰,万望见谅。

我是《XXX》杂志的编辑。久闻您在XX方面颇有研究,而我们杂志最近恰好要推出一些关于XX方面的专题,不久前特向您电话约稿并得您初步应约。在此通过此函向您表达我杂志社诚挚的谢意,同时告知您关于此次稿件的一些具体事宜。

当下,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对丰富精神生活,提高精神境界提出更高要求。而我社杂志一直以激发读者阅读热情领悟人生哲理为方式,来弘扬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净化人们心灵,构筑和谐社会。杂志社已与您有多年合作,而我在大学时代就曾拜读过您的文章,您用颤动的笔端书写出激励人心的篇章,让更多的和我当时一样迷茫的人找到了人生的方向,获益匪浅。我们杂志能够和您长期合作,实在是荣幸之至。

您是我们杂志社元老级作者,所以,此次文稿中与以前相同的要求我就不再一一赘述了。除原要求外,这次杂志向您约稿的内容主要有三个选题,分别为X、X、X。我社初步计划文稿分三期刊发,每期为一个主题,三个主题内容相互联系、呼应,形成一个整体。文稿每主题字数为3000字左右。文稿每隔一月刊发一主题,因此我们希望您能尽快完稿,并将第一主题的成稿在X月X日之前寄给我们杂志社编辑部。

本次我杂志社向你提供X元的稿费。以上要求如果您同意的话,请于X月X日之前回复我。若有不明处,或有细节需要商榷的,我们可以继续E-mail联系,或者直接打电话联系我。最后,再次感谢您应约来稿!

万分期待此次我杂志和您的合作!

编辑:XX

X 年 X月X日

约稿参考 篇三

强化措施 发挥优势 着力推进司法所建设

2009-8-18 来源:吉安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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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30日)

吉安市位于江西省西南部,全市辖10县2区1市、213个乡镇,面积2.53万平方公里,人口470万。近几年来,我们从维护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精神和司法部、省厅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要求,把司法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遂川县于田司法所和吉州区白塘司法所分别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先进司法所;有4名司法所长和3名司法助理员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先进个人;吉州区白塘司法所所长王佑伟被授予全市“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万安县司法局芙蓉司法所所长王新朋被授予“吉安市优秀政法干警”和“吉安市首届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立足“高”字建所

我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全市有5个国定贫困县(市),财政比较困难,2004年以前,司法所有独立办公用房的屈指可数,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抓住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办公用房的机遇,积极争取支持,协调和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目前,我市151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

(一)高位推动,抓政策支持。市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均把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司法所办公用房所需经费列入县级以上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委常委会决定,每个司法所建设配套资金市级1万元,县(市、区)2万元。截止目前,县(市、区)及乡镇配套资金323.9万元。泰和县财政给新建所每所配套5万元,其螺溪司法所各项建设得到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的肯定。

(二)高标准建设,抓典型引路。通过考察论证,我们决定在每个县(市、区)选择两个条件相对优越的乡镇建设示范所。在建设中,我们和乡镇一道认真选址、设计,进行标准化建设,力争建筑上档次。每所面积不能少于150平方米,内设所长室、安置帮教工作室、资料室、法制宣传室、调解庭。并要求各县(市、区)在总结示范所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因地制宜。青原区天玉司法所为三层独楼,面积300多平方米;新干县沂江司法所设立了群众接待室,面积达50平方米。

(三)高要求促动,抓责任落实。市、县(市、区)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乡镇司法所国债资金建设领导小组。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强烈的使命感将这一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制定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实施方案。每批项目下达后,我们都及时召开县(市、区)司法局长会议进行专门布置。市局成立了4个督查组,由领导带队,分片进行经常性督查。同时将督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和分管领导。目前,全市有156 个司法所有独立的办公房,做到办公用房面积每所平均212.8平方米,全市有78个司法所配备了电脑、46个司法所配备了摩托车、8个司法所配置了空调。

二、突出“严”字运作

台搭好了,如何唱戏,如何唱好戏,如何让基层司法所作用得到最大效应的发挥,我局从理顺司法所体制入手,规范司法所运作,使司法所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一)立户列编从严。为解决多年来困扰我市司法所建设的立户列编问题,我们根据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分别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重点阐述我市司法所建设的现状、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步的打算以及外地司法所建设的经验做法,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司法所为副科级单位,为解决全市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让我们信心倍增,此后,我们多次与市编办协调,争取支持。经过不懈努力,市编办、市司法局达成一致意见,联合下发了《关于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司法所的设置为一乡(镇、街)一所,管理体制为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每所定编2—3名,配所长1名,全面解决了司法所的立户列编问题,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各县(市、区)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通过党委、政府或编制部门下文,明确了司法所的设置问题。

(二)司法所长配备从严。注重严把入口关,做到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年龄结构上,实行“三三制”,即三分之一为长期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老同志,熟悉地方社情民意,经验丰富,业务熟练,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三分之一吸纳各乡镇和财政所转移的中层干部,年富力强,精力充沛,是司法所的中坚力量,能够独立开展工作;三分之一是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年轻同志,具有较高的学历和培养潜力。文化层次上,明确规定所有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法律大专学历和非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全市配备大专学历的司法所长84 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司法所长39名。近几年,全市公开选拔司法所长33名,直接提拔司法所长78名。全市2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22个。吉州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乡镇(街道)百分之百建立了司法所,百分之百的司法所配备了3名以上工作人员,百分之百的司法所配备了副科级司法所长。永丰县在人事干部不便调动的特殊情况下,为了解决司法所长配备问题,毅然在全县公开招考了14名副科级司法所长。

(三)经费保障从严。一方面,由县(市、区)财政全额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另一方面,按照省司法厅、财政厅有关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要求,全市司法所都落实了公用经费,并列入了财政预算。新干县、永新县、吉安县、安福县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并享有综治津贴。井冈山市采取由每个行政村转移支付中拿出一部分,乡财政配套一部分建立人民调解基金,专门用于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奖励费用。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都有了较大提高,有效地改善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夯实了基层、方便了群众,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维护稳定的作用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三、着力“实”字发展

“发展才是硬道理”。充分发挥职能,使司法所不断发展壮大,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几年来,我局从实际出发,在“实”字上下功夫,整体推进,使司法所建设稳步向前发展。

(一)强化职能出实招。人民调解方面,在全市推行“村聘民选”、“乡聘民选”人民调解工作,大大地激发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涌现出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员和先进人民调解组织,如青原区新圩镇街道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杨慧芝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长副部级专员戴俭明看望杨慧芝时深情地说:“看了杨慧芝工作室,她52岁了,为我们党增添了光彩,我们党要是多有些这样的同志就好了,与她比我们的职位不成正比,请市委代表组织去慰问她”。安置帮教工作方面,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四心”。思想上贴心,经常与他们促膝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鼓励他们深刻反省,重新做人,靠诚实谋生、致富,为社会做贡献;生活上细心,经常组织帮教责任人到刑释解教人员家里了解他们生产、生活及家庭成员状况,发现有困难及时解决,吉水县、吉安县工作靠前,将服刑人员家属和父老乡亲的温暖送到监狱;工作上热心,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一旦在工作上遇到困难,主动帮助解决;政治上关心,对思想转化明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激励教育,对要求入党、入团的刑释解教人员不歧视、不嫌弃,只要符合党团员标准,随时向他们敞开组织大门。吉水县回籍人员曾小兵,失足不失志,回家后创办机砖厂,每年安置帮教人员近50人,由于成绩突出还光荣地入了党。2008年,全市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654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23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7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04件,制止群众性械斗32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1694人次。一年以来,我市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530名,全部列入帮教对象,帮教率达100%。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安置率达100%,其中帮教基地安置120人,回乡安置1045人,自主创业120人,其他安置245人。

(二)加强指导出实劲。“基层稳、全局稳;基层活、全局活”。我局把司法所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舍得投入,切实加强对司法所指导。一是加强了市司法局基层科力量,配备了4名专职人员,人员综合整体素质居全局各科、处、室前列。二是本着服务基层的原则,安排局领导挂片,科室挂县有针对性、面对面指导。三是发现典型,及时推广。对各司法所在开展工作中的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我们都及时加以总结推广。

(三)服务中心建实功。围绕市委、市政府“决战两区”战略部署,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为当地工业园区、城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市高新区司法所设立了“决战两区”法律服务接待室,组建了“决战两区”法律服务顾问团;吉水县率先在县级工业园区设立司法所,这些举措得到了省厅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2008年,全市司法所免费为工业园区担任法律顾问171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536件,办理非诉讼代理322件,代写法律文书和解答法律咨询268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201件,为企业和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307.4万元。

我市在司法所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与兄弟地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厅的要求,进一步把司法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抓落实、强措施、促规范 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2012年07月19日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单位,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在格尔木市现有的10个司法所(其中,立户列编6个,未立户列编4个)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我们以创建“五好”司法所为目标,以强领导、做保障,强机制、抓落实,强能力、建队伍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司法所各项职能发挥,5个街道司法所被省厅命名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2个司法所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及“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工作单位”称号;35人次受到省、州、市表彰奖励。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高起点定位 健全机制促规范

针对我市司法所建设起步晚,规范化建设无经验,无参考的现状,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研究部署,提出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规范管理机制,明确职能。在管理体制上,从建所一开始就明确司法所作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并以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街道)协助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建所。运行中,司法所实行人、财、物、事“四权”由市局垂直管理,确保市局与各司法所形成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灵活便利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保障了司法所9项职能的发挥。细化建设指标,保障质量。我们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确定了“四有”①、“十落实”②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选择黄河路街道司法所作为规范化建设的试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并采取科室与司法所点对点,面对面帮助指导,确保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加强经验交流,推进工作。我们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评价、交叉观摩,广泛开展“比、学、赶、帮、超”和“传、帮、带”活动,年底开展一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对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高投入落实 夯实基础做保障

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关键是保障,重点是基层,我们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重保障的工作理念,高标准落实基层司法所建设保障措施。按照“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工作导向,市委、市政府先后落实司法所项目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162.8万元,通过合建、购买等形式,将10个司法所(黄河路街道、昆仑路街道、金峰路街道、河西街道、西藏路街道、唐古拉山镇、郭勒木德镇、大格勒乡、乌图美仁乡、察尔汗司法所)业务办公用房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使每个司法所办公面积均达到120平方米,设置了所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调解室,集中采购配备了办公设施,配置了1台工作用车,同时,按照省厅规范化建设水平,规范了司法所的标识、标牌、服务内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人员上墙明示,累计投入300余万元。按照“人往基层走”工作要求,坚持“精简机关、做强基层”,调配5名机关骨干力量到司法所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招录了4名司法助理员和2名优秀大学生,选聘了12名司法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并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保证了每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至少达到了3人(公务员1人、公益性岗位1人、社区矫正志愿者1人)。根据“钱往基层使”的工作原则,坚持“事随人走,费随事转”,市财政将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随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落实了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按时足额发放。投入专项经费,规范制作了司法所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制度牌,保障司法所办公用品及耗材,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高标准建队 提升素质强能力

坚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力量源泉。我们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促规范。以制度促规范,按照“五好”司法所创建标准,建立了“1长1站3员”③工作职责,完善了司法所政治理论、业务学习等6项制度,推行了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岗位责任制,实行定岗、定责、定任务,保障了司法所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以培训提素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选派39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7期,开展“如何当好司法所长、如何做好司法协理员”专题学习培训5次,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目前,已有8人通过司法考试,2人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有效地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待遇激活力,按照有能力、懂业务、熟悉法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选任用人标准,把优秀干部选拔到司法所所长岗位上来,落实副科级领导干部待遇,配强了司法所所长,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以作风促廉洁,按照“领导在一线垂范,干部在一线锻炼,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形象在一线树立,成效在一线体现”的“一线工作法”,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和“抓作风、促落实、提高执行力”活动相结合,开展“摸实情、晓民意、谋实策”走访活动,通过举办专题教育、公开司法所服务监督电话、搭建网络QQ服务平台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转变干部作风,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高质量履职 突出重点抓落实

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是保障司法所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的基本要求,我们围绕中心,突出五项职能,彰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化解纠纷排在前,维护社会和谐。按照“小纠纷不出村(社),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矛盾纠纷不上交”原则,健全完善调解组织机构,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指导推进调委会组织、制度、场所、经费、工作“五落实”,目前,建成省级规范化调委会55个、州级规范化调委会60个、市级规范化调委会45个。加强了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的有效衔接,完善了“大调解”格局,并坚持一月一排查,敏感节点、重要时期集中专项排查,发挥网格作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社区矫正防在前,增强矫正实效。以“做好无缝对接、落实管理制度、体现人文关怀”为抓手,采取“听、看、访、评”④等措施,加强矫正人员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适时开展“珍惜自由,感恩回报”等主题教育。协调柴达木监狱定期对矫正人员开展心理矫治、警示教育,强化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实现社区矫正人员一人一档、一人一矫治方案、一人一帮教小组,落实一整套矫正人员奖惩考核细则,与每名矫正人员签订保证书,与村(单位)签订矫正人员的帮教协议,走访每个矫正人员家庭,每周进行一次电话回访,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开展一次谈话。安置帮教做在前,降低重新违法犯罪。坚持以帮教为手段,以安置为重点,以稳定为目标,健全工作制度,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加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查,提前介入,做到 “五清”⑤、“四到位”⑥真情帮扶,顺利回归社会。法制宣传走在前,提高普法效果。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了“655321”⑦的普法格局,深化 “法律七进”,在实践中,积极开展“一所一特色”普法宣传活动,深入矛盾纠纷较多、民情社情复杂的村社、厂矿企业、流动人口聚集区、农贸集市、宗教场所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推动全社会学法知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法律服务想在前,维护合法权益。依托矛盾纠纷信息员、司法行政网格管理员,第一时间掌握群众所需、所盼、所想。深入农牧区、企业、流动人口聚集区开展法律援助知识专题宣传;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衔接,提供法律服务、案件代理、协办公证事项、解答法律咨询,扩大服务范围;开辟特殊人群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来源/格尔木市创新办)

注:

①“四有”: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室议事,有钱办事。

②“十落实”:落实一处办公用房,一部公务用车,一整套办公设施,一套警用设备,一整套规范标识,一套规章制度,一套办案流程,一套工作台账,一块简介公示栏,一块社会管理创新展示栏。

③“1长1站3员”: 司法所长,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助理员,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

④“五清”:基本情况清,家庭状况清,思想情况清,与他人交往清,去向清。

⑤“听、看、访、评”:听,听矫正人员每周每月(随时)思想汇报;看,看矫正人员现实表现;访,访问矫正人员身边人、单位和社会,了解情况,掌握实情;评,对矫正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管理等级和实施奖惩。

⑥“四到位”:安置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⑦“655321”:六种载体(以案普法;以网络平台普法;文化广场宣传;根据不同时段普法;借助法律服务热线普法;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扩大普法宣传细胞);五个坚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五个针对(针对普通民众,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流动人口);三个贴近(贴近发展,提高法制宣传的吸引力;贴近生活,提高法制宣传的渗透力;贴近实际,提高法制宣传的生命力);二个提高(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一个推动(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强化措施 夯实基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基层基础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近年来,我局按照省厅规范化司法所“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内部管理科学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强化基层职能,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的地位和形象。

我县现有14个乡镇司法所、4个社区司法所。目前,按照省、市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已完成修、改建任务的乡镇司法所有11个。2008年,南政、中都、段村三个司法所通过了省厅规范化建设验收,并由省厅郭殿生书记正式揭牌。2009年,南政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今年,东泉、宁固、朱坑、襄垣四个司法所又顺利通过验收,成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强化阵地建设,牢固构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

我县不仅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更是经济弱县、财政穷县,加之金融危机严重冲击,财政运转极度困难,而国债投资的每个司法所5.5万元的标准,显得捉襟见肘。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我们没有被困难吓倒,抱着“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的信念,攻坚克难,迎难而上。

一是我们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详细汇报省市关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文件精神和标准要求,同时,利用各种机会向领导反映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司法所建设中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最终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关注和支持。二是我们通过多次深入乡镇,与乡镇主要领导深入交流,研究、规划和协商,最终与乡镇领导达成共识,使乡镇领导认识到,修建司法所办公用房不是司法局一家的事,而是关乎乡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三是我们在多方筹备资金的同时,对司法所建设的选址、结构、建筑面积、工程质量、装潢标准等方面严格把关,并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工程监理,保证了司法所办公用房的高标准、高质量。

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县已完成修改建任务的11个司法所建筑面积均达到100平米以上,建筑布局包括独立的办公室、调解庭、档案资料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同时,在省市的支持下,为司法所配备了警用摩托、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二、强化业务建设,充分发挥规范化司法所职能作用

一是以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目前,我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92个,人民调解员1012名,纠纷信息员1419名。其中乡镇(社区)调委会18个,村级调委会272个。初步形成了以村级人民调解为基础,以乡镇(社区)人民调解为框架,以县级人民调解工作为指导的覆盖城乡的三级调解网络。今年,我们着重加强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尝试与医疗卫生、旅游、城建、国土、交警、房管、劳保七部门联合,成立对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资纠纷、物业纠纷等进行了联合调处的调委会。特别是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方面,我们和交警队联合成立了平遥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警队为调委会提供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办公桌椅版面,我们从多年从事政法工作和在社会上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中聘任人民调解员,并提供了统一规范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文书(包括调解移送函、受理登记表、调解申请书、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调解反馈函、调解回访卡、调解终结书),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依法调解、规范调解。截至目前,交调委共接待来访群众350余人次,受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29件,成功调处27件,调解成功率93.1%。实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不仅为公安交警部门减轻了工作压力,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时间,大大减少和降低了诉讼成本,而且有效地防止当事人及亲属群体上访和闹事的发生。通过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拓宽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完善了“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

二是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题,从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入手,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整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和人民调解组织资源,认真开展“百日维稳”和“专项攻坚”活动,集中调处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民间纠纷。今年,我们组织司法所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每月到村、组、社区,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化解,使矛盾纠纷发生率明显下降,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得到明显遏制,确保基层的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 856件,成功率达97.8%。

三是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全面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目前,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共计199人,其中刑释188人,解教11人。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超过80%,地方与监所衔接率达到100%,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2%,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首先是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新机制。我们建立健全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其次是建立“四统一”衔接机制。我们从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转手续入手,要求各司法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四统一”(即县司法局、乡司法所、派出所和村级安置帮教工作站四统一)管理模式和“三帮一”(司法所长、村干部、家属)帮教措施,对辖区内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详细了解每个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下落不明人员以书面形式告知当地派出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第三建立安置帮教信息管理机制。今年,我们克服了网络和装备不足的问题,联合政府信息中心专门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司法所,逐所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电脑及宽带情况,截止2010年7月底,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县14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启用,真正实现各基层司法所能及时、准确地核查并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实现了中央、省、市、县、乡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的无缝流转。第四我们利用帮教热线,设立连心桥,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西城社区创建”连心桥“栏目,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所思、所想、所盼,社区党委书记、综治主任、司法所长等都有具体的帮教对象,用电话沟通,联络感情,及时了解释解人员的心理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社区刑满释放人员白某,肢体残疾且一直单身,社区领导通过连心桥栏目了解到情况后,不仅为其办了低保,而且逢年过节还给他送去油、面等,使白某感受到了政府的温暖。南城社区刑满回乡人员郭某,在一次车祸后脑损伤造成终身脑残,其母又得了癌症,全家生活拮据,社区领导及司法所长了解到情况后,为其办理了低保,并鼓励他自强自立,树立生活信心。

四是以“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启动大会”的召开为标志,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全面展开。截止目前,累计接管社区矫正服刑人员254人,按期解除矫正53人。现有矫正对象201人,其中管制54人,缓刑143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假释1人,剥夺政治权利0人。在矫正工作中,一是严格执行定期报到制度、汇报制度、监管制度、走访制度、帮教制度、学习制度、迁居制度、请销假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十项制度。二是采取分类矫正法,根据矫正对象类别、矫正期限、个人经历、认罪态度、遵纪守法、矫正对象需求的不同等因素,在管理和教育的侧重和方式上有所区别,通过分类管理教育的方式确保了矫正质量。三是在矫正队伍建设上,积极构建“5+1”矫正体系。建起由社区矫正志愿者、派出所、司法所、工作单位或所在村(居)委会和监护人共同实施矫正,采用日常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用亲情呼唤、社区感化、友情帮助三结合的策略,切实提高了矫正的实效。在县局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我们与乡镇主要领导多次沟通、协商,得到了乡镇的大力支持,为18个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全部统一着装。

三、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制度建设是规范化司法所的基本要求。自2002年对司法助理员收编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对司法所的管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出了一系列强化制度建设的新举措、新方法。

一是加大对司法所的考核力度。我们通过年初与各司法所签定基层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司法所实行百分考核制。从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方面制定考核细则,逐项打分,进行量化考核。同时,将考核得分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反馈并进行通报,年终奖惩兑现。通过推行百分制考核,各司法所主观能动性和工作责任心显著增强。

二是坚持司法所例会制度。我们推行司法所长季度例会和乡镇人民调解员双月例会制度,较好的实现了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局主要领导通过参加例会,能全面了解和掌控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情况,迅速处理基层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及时发现一些司法所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总结进行推广,又促进了司法行政系统整体上水平、上台阶。

三是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首先,指导司法所完善各项制度。各司法所按照要素式文书的要求,全部建立了统一规范的人民调解卷宗、法律援助卷宗、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台帐资料,制定了例会、业务培训和学习、纠纷调处等制度。其次,建立内部管理监督机制。我们坚持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塑造规范化司法所的社会形象

队伍建设是规范化司法所的根本保障。我们通过加强“四个学习”、做好“四项服务”、树立“六种意识”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社会形象。

一是加强“四个学习”。即加强政治理论、文化科学知识、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学习。近年来,我们以创建“学习型司法所”为载体,多形式、不间断地开展了行风评议、“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同时,我们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学历教育,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目前,我县司法所19人中已有9人取得本科学历,7人获得大专学历,其中1人已取得律师资格,其余3人也均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

二是做好“四项服务”。即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工作、服务党委政府、服务人民群众。我们积极引导司法所人员要围绕乡镇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促进基层依法行政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找准结合点,切实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三是树立“六种意识”。即树立职能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全局意识和亮点意识。在这“六种意识”指引下,司法所的同志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做到工作到基层、服务到基层、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涌现出一批典型的人和事。如东泉镇司法所长刘建伟同志,到任之初,所内各项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属于落后所,为此,该同志主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为乡镇党政领导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先后解决了道路修建事故、水利纠纷等多起重大疑难纠纷,赢得了乡镇领导的信任和支持,短短半年时间就打开了工作局面,司法所的各项建设也上了新台阶。

经过几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表现在:各司法所工作发展不平衡、经费普遍紧张、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思路,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目标与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努力推进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抢抓机遇求发展 务实创新结硕果

——雨城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约稿合同 篇四

图书约稿合同

约稿者(甲方):

著者(乙方):身份证号:



著作稿名称(暂定):《》

上列著作稿的著者和约稿者于2011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稿字数约为万字左右,为原创稿件。

第二条乙方保证上述作品不得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著作权等内容,如有违反,著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约稿方造成的损失。第三条乙方交稿(初稿)日期2011年月日。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要求达到:齐(内容完整齐备)、清(文字清楚明白)、定(定稿)。在达到正式出版要求前的修改工作乙方须保证完成。

第四条甲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来选择出版社出版。

第五条乙方保证不将上述著作稿投寄其他出版单位或期刊及电子、网上媒介,或违反上述保证给约稿者造成损失,将予以稿费的三倍赔偿。

第六条稿费付款方式及规定:按买断的形式分二次付清稿酬,元/千字。

1、签定本合同,约稿者付给著者约三分之一的稿费作为定金。

2、本稿正式出版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尾款。

3、因甲方原因导致图书不能出版,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应

得稿酬的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因稿子本身原因违反法律法规不能出版的,乙方须退回定金。

第七条 本稿版权(著作权)归约稿者所有。有效期十年。乙方放弃署名权。

第八条 本稿大纲见附页,双方签字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各执一份为凭。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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