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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写作格式法律文书网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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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写作格式法律文书网多篇

法律文书写作 篇一

第二章 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

一、名词解释题

1.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刑事判决书

2.第一审自诉案件的刑事判决书

3.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4.第二审改判用刑事判决书

5.死刑复核刑事判决书

6.再审予以改判的刑事判决书

二、不定项选择题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2年立案第93号刑事案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编号可以表述为()。

A.〔2002〕海刑初字第93号B.海刑初字〔2002〕第93号

C.〔2002〕京刑初字第93号D.京刑初字〔2002〕第93号

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宣告无罪的,均应表述为()。

A.宣告被告人×××无罪B.被告人×××无罪

C.宣告被告人×××无罪释放D.判决被告人×××无罪

3.未成年人犯罪,且其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了经济损失,刑事被告人应当列为()。

A.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B.未成年人

C.未成年人的父母D.未成年人所在学校

4.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

A.公安机关指控的事实

B.检察院指控的事实

C.被告人的辩解、辩护人的辩护要点

D.法院认定的事实

5.刑事裁判文书在记叙犯罪事实时,要将下列关键情节叙述清楚:()。

A.有关定性的情节B.有关量刑的情节

C.有无法律责任的情节D.所有查证属实的情节

6.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记叙犯罪事实的方法有()。

A.突出主犯法B.文字描绘法

C.突出主罪法D.自然顺序法

7.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犯罪事实部分应写清哪些要素?()

A.犯罪时间、地点B.犯罪的目的、动机

C.犯罪手段、情节D.犯罪的后果

8.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A.实体问题B.程序问题

C.实体或程序问题D.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

9.第一审被告人认罪案件刑事判决书的特点有()。

A.不再表述“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证据”

B.必须写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证据

C.可以简要写明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D.必须写明构成犯罪的理由

10.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裁定书的情形有()。

A.驳回自诉B.准许撤诉

C.中止审理D.减刑、假释

三、判断并改错题

1.被告人翟×犯渎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深夜凌晨一时许,王×翻墙入院,被当场抓获。()

3.判处姚×死缓。()

4.制作刑事判决书,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正确无误的。()

5.因公诉机关抗诉和被告人同时上诉而引起的二审刑事判决书的诉讼参加人应依次写明:抗诉机关、原审被告人、辩护人。()

6.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7.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写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另行续写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被告人的关系、工作单位和职务以及地址。()

8.一审刑事判决书尾部交待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表述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内,直接向本院提出上诉。”()

9.一审刑事判决书对刑期表述为:“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0.因书记员属于法庭的组成人员,因此刑事判决书最后的签署,书记员的姓名应写在审判员姓名的后面。()

四、简答题

1.在叙写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证据部分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包括哪几个层次?叙述时应遵循哪些要求?

3.刑事法律文书记叙犯罪事实的方法有哪些?分别适用于哪些类型的案件?

4.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作用有哪些?

5.再审刑事判决书的正文部分包含哪些内容?

6.法人犯罪的案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如何写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7.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特点有哪些?

8.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有哪几种?

9.第一审被告人认罪的刑事判决书的特点有哪些?

10.第二审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书在写法上的特点有哪些?

五、文书制作题

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制作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

江苏省南京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3月3日23时许,被告人韩××与被害人

鲁××搭乘出租车到南京市××路边时,被告人发觉被害人为骗取钱财而假扮其女友,为此恼恨被害人,遂持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弹簧刀捅刺被害人的颈部,之后逃离现场。被害人被刺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公民生命权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出示了以下证据: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作案工具弹簧刀及被告人韩××作案时所穿着衣服照片、被告人供述、被告人身份材料、被害人身份材料、查询卡内账户清单及银联银行存根、扣押物品清单等证据。

辩护律师陈××提出辩护意见如下:(1)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定性不准,其行为应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首先,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其次,被告人带刀是为吓唬被害人,其行为是伤害被害人而非杀害被害人;再次,被告人是在被害人欺骗、辱骂的刺激下一时冲动刺了被害人一刀,如果被告人意图杀害被害人,完全可以刺更多刀。(2)被告人事后非常后悔,通过发短信给被害人表示内疚,在准备去医院时被抓获。(3)被告人有悔罪表现,主动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是初犯,有酌情减轻处罚的情节。

经审理查明,被害人已婚并育有一子,但其以征婚为名假意与被告人恋爱,借此骗取钱财。2005年3月3日晚,被告人约被害人见面后为其购买皮鞋、衣物,后被害人提出回家,并拒绝被告人同行,两人一同搭乘出租车到南京市××路边,此时被告人认为受到被害人欺骗,心生忿恨,遂持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中被害人颈部一刀后逃离现场。被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伤颈部,造成颈内静脉破裂,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下面是根据上题所述案情材料作的一审判决,请据此制作一份二审刑事判决书。 一审法院以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公民生命权利,致一人死亡,认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法律文书写作 篇二

一、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物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二、法律文书的类别:

1、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物文书。

2、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察文书。

三、法律文书的产生必须具备那些条件:

1、一定社会中的法律必须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因为法律文书是伴随着法律的产生而产生的,是实施法律而服务的。

2、必须具有较为系统的文字工具,因为文书是要用文字来写的。

四、侦察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察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辑私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五、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定的法律文书。

六、接受刑事案件登记使用的条件:

1、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

2、犯罪嫌疑人自首的3、有关单位移送的。

4、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的。

七、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三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关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局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定的文书。

八、提请批准延长侦查押期限意见由正本、副本、存根组成。

九、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及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定的文书。

十、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简称检查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司法公文。

十一、起诉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于本院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侦查终结,认为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文书。

十二、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 行为 构成犯罪,依法交付审判,而将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所制作的文书。

十三、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依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的 规定,确认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构成何种罪,并科以刑罪、免除刑罪或者宣告等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决定。

十四、再审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十五、民事栽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 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十六、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民事纠纷和商事纠纷等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十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 特别程序。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大的尾部,应写明诉讼费用大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请期间和上述法院名称,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的称谓和签名以及判决日期等。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人民法院。

十八、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做出的书面决定。

1、标题、案号。标题、案号写法可参照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写。

2、当事人的身份事项。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称“上

诉人”,对方当事人称“被上诉人”。双方当时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并列为上诉人,因为在法定的上诉期内都有同等的上诉权。实际是互为被上诉人。

十九、再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误的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理后,就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纠纷作出的书面决定。

1、原判是一审结案的,写:“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原判是二审结案的:写“原审上诉人(X告或第三人)”、原审被上诉人(X告或第三)”,但在原二审的上诉未涉及其利益的当事人,任然写:“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

二十、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二十一、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和商事纠纷案件,依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到的协议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

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2、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下例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定调解书 答:⑴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②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⑴能够即时覆行的案件④其他不需要制定调解书的案件。

二十二、第二审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处理民事和商事纠纷上诉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解决实体权利义务协议时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二十三、行政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引起的行政争议,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 案件的实体问题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1、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 同,可以分为:

A第一审行政判决书B第二审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判决书C第一审行政裁定书、第二审行政裁定书、再审行政裁定书。

二十四、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1、行政诉讼的原理包括: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十四、行政判决书判决结果的种类有哪些?

答:

1、判决维持。这是肯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依照法律规定,判决维持,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这山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三个基本条件。这三个条件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性为 。

3、判决被告限期覆行法定职责

4、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二十五、行政判决书判决结果的写法有?

答:

1、肯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依照法律规定,判决维持,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这山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三个基本条件。这三个条件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

2、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性为 ,判决撤销,是否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 判决。

3、当被告不覆行或者拖延覆行法定责任时,判决笨被告必须在一定期限你内覆行

4、当行政处罚显示公正时,判决直接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二十六、监狱执法文书;是指我国监狱(含未成年犯管教所)在 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执行罪和教育改造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狱规定,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1、依受文对象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监狱内部文书和监狱外部文书

2、罪犯入狱登记:是监狱记载新人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

3、提请减刑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在对服刑改造期间一悔改或立功表现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犯罪,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4、诉状:是指各类案件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字数或委

托他人代书的向司法机关提出指控、答辩或申诉等法律意见的书状。

5、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他们法院呈送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即为民事起诉状或行政起诉状。

6、下例哪里诉状属于行正文诉讼状?

A诉讼请求B事实与理由C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此

7、民事、刑政案件的原被告双方,不服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的要求改判的诉状,称为民事、行政上诉状。 二

十七、上诉理由。上诉理由是上诉状的核心内容。能否写好上诉理由是能否达到上诉目的的关键所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上诉理由必须具有鲜明的针对性。

2、上诉理由必须据实依法说理反驳

3、上诉理由要注

意恰如其分,力剣Y言过其实,无限上纲

二十八、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审改判的法律文书,称为刑事上诉状。

二十九、仲裁文书: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已达成的仲裁协议,为解决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而制定的申请仲裁和仲裁机构为处理纠纷、争议而制作的各种一关法律文书的总称。 三

十、公证文书包括:公证申请书及各种调查文书。

公证书是由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证明出生、死亡、学历、婚姻、继承、收养以及合同等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文书写作 篇三

第一部分 选择题(共3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法律文书的主旨和材料在文书制作中的关系是( )

A.辩证统一 B.相对独立

C.相互包容 D.相互补充

2.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不服已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裁决而向司法机关递送的,要求按审判监督程序引起再审的书状是( )

A.刑事上诉状 B.刑事自诉状

C.刑事申诉书 D.刑事答辩状

3.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合议庭组成人员有助理审判员的应写明( )

A.审判员 B.代理审判员

C.助理审判员 D.人民陪审员

4.补充侦查报告书正文部分的重点是( )

A.案由 B.补充侦查经过

C.附项 D.补充侦查结果

5.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是( )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入监登记表

C.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 D.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

6.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是( )

A.民事判决书 B.民事调解书

C.民事裁定书 D.民事决定书

7.法律文书在交代事实的因果关系中,除须叙述清楚某一行为的目的、行为本身外,还应写清( )

A.行动的动机 B.产生的后果

C.行为的原因 D.造成的影响

8.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和核实证据,依法向了解情况的人进行调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是( )

A.评议笔录 B.讯问笔录

C.勘查笔录 D.调查笔录

9.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罪犯重新犯罪(包括重大的漏判罪行)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文书,送达的司法机关是( )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司法行政机关 D.公安机关

10.仲裁申请书当事人的称谓写作( )

A.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B.申诉人与被申诉人

C.原告人与被告人 D.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11.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提审的民事案件,在判决书的主文之后,不写( )

A.诉讼费用的负担 B.书记员姓名

C.日期 D.合议庭成员姓名

12.公安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

A.拘留证 B.逮捕决定书

C.批准逮捕决定书 D.提请批准逮捕书

13.在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材料是( )

A.询问笔录 B.法庭审理笔录

C.调查笔录 D.评议笔录

14.仲裁调解书的效力相同于( )

A.仲裁协议书 B.仲裁申请书

C.仲裁裁决书 D.仲裁答辩书

15.代理词的主要论证方法有:据实论证,据法论证和( )

A.依据证据论证 B.依据政策论证

C.据情说理 D.依据诉讼请求论证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共70分)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6.法律文书中有关刑事案件的事实要素,应包括哪些内容?

17.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中犯罪事实部分常用的叙述方法有哪几种?

18.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哪几种情况?

19.第一审民事判决书阐述判决的理由应当把握哪几点?

20.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三、写作主题(本大题35分)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被告人郑×龙,男,30岁,初中文化,汉族,××省××县人,是××县××乡××村运输专业户。2000年10月13日晚7时,郑×龙驾驶×牌汽车由本县到×县拉沙子。晚上11时40分,当郑×龙驾车行驶至××市郊区时,迎面开来一辆东风牌汽车,此车没有按规定发出会车信号,由于灯光太刺眼,致使郑×龙看不清路面,而郑×龙驾车继续行驶,将一名步行上夜班的女工陈×娟撞倒在地,立即昏迷。陈×娟,女,31

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篇四

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二)文书写作七步曲

高云:

发表时间:2009-3-23 12:38:00 阅读次数:108

我的一位朋友阅读完此节的草稿后,对我的观点极为不赞同,批评道:“天下文章技法各有不同,你怎么可能将文书写作变得如同流水线作业般机械?”我回答:“没有办法,律师工作的本质就是控制风险,其中既有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风险,也有律师的职业风险。控制风险的关键就在于统一的工作程序。唯有划一的程序,才能保证划一的文书质量,从而有效控制风险。”。

当然,法律文书写作不像流水线作业,仅凭程序、流程或者操作指南就能完成。一篇优秀的法律文书,必定是作者知识、技能和素养等多方的综合体现。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对初学者而言,实务学习的起点应该是操作程序而非实质精神。正如本书“职业准备篇”当中的“技工、行家和专家”所言,你首先需要成为一名熟练技工,方可成为行家,最后晋身专家之列。

古有曹植七步成诗,我们也尝试一下法律文书写作七步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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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写作目标

当指导律师交给你一个起草文书的任务,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如果你的回答是马上动笔,或者是找资料,套模板,这证明你还没有领会前几章讲过的内容,你可以翻回去本书的“技能基础篇——别让前进变成倒退”看看。

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往往能够通过与当事人和指导律师的交流,从他们反复强调的重点甚至是一闪而过的笑谈当中,又或者从一些基础性文件当中,迅速将文书写作的目标总结和提炼出来。如果你是一位初入门的新人,尚未达到前述的“无招胜有招”的境界,可以沿着如下问题提供的思维线索找到文书写作目标:

Ø

你的当事人是谁?当事人从事什么行业?在行业当中的地位和知名度如何?过去三年内,当事人取得过什么业绩?当事人生产什么产品?都做什么用途?你能说出其中的一种或者几种吗?

Ø

此次商业交易能够为当事人带来什么利益或好处?例如:固定资产的增值金额?市场占有率增加比例?取得何地的市场网络资源?

Ø

是否有研究报告等资料?交易双方是否就此次商业交易签订过备忘录、意向书或者协议草稿等资料? Ø

对于此次交易,当事人最担心引发风险的有哪几点?

Ø

当事人的决策层、管理层有哪几位?哪一位主管法律事务?哪一位负责与律师联系?你有上述几位的联系方式吗?他们习惯通过什么方式与律师沟通?办公电话?手提电话?邮件?

Ø

参加项目谈判的除了律师外,还有其他中介机构吗?例如会计师、投资顾问、财务顾问等?

通过寻找上述问题的答案,能够让你明白当事人的决策背景、源动力、内部决策程序、参与人员、沟通方式和其他影响因素等,可以帮助你分类各种杂乱的事实、材料和指令等,从而高效地开展工作。

如果因为时间紧急或其它原因,你连当事人的面都没有见到就被要求直接写作文书,你仍然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获取上述信息

Ø

记录主办律师的交办任务内容,记住将自己总结的内容,以自己的话向主办律师复述一遍,确认理解正确,没有错漏;

Ø

阅读律所在承接该项目时候出具的法律分析报告或法律服务建议书;

Ø

阅读当事人关于本次交易的有关会议记录和备忘文件;

Ø

阅读律所和当事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尤其是当中关于律师服务范围和内容的部分,明白律师在本次交易当中的角色定位;

Ø

阅读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文件。

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准则是,一开始就把事情做对,永远比做好事情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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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选范本模板

书城和网络上都泛滥着很多法律文书的范本和模板,林林总总,质量参差不齐。如何判断这些所谓的范本和模板是否适用,比较简单的方法是“唯出身论”,即看看这些范本和模板出自何人之手,按照如下三种情况区别对待:

Ø

官方范本

由政府部门制订的文书模板,基于政府部门“重管理、重平衡”的立场,这类文书必然会将双方权利义务写得相对平衡,通常不适用于交易的优势方,而劣势方乐意引用。

Ø

企业法务文书

由企业法务人员起草的文书版本,一般会注重交易程序的操作性,但在文字表达和框架上往往不够严谨,有些甚至法律关系判断错误。因此,在使用时需要小心留意有无法律专业上的错误或遗漏。

Ø

专业律师文书

出自专业律师之手的文书,文字表达和框架相对严谨,但往往过于苛刻、僵化而失灵活,不能很全面和深入地反映当事人需要;在某些部分如违约责任,可能会过于强调风险而将小问题扩大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相应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其实更为保险的方式是当然是收集你所在的律所和当事人以前使用过的类似的文书版本。在以前使用过的文本基础上,根据写作目标,对文书进行适当的添加和修改,这种遵循前例的做法能够让当事人和你的指导律师都感到轻松和容易把握风险。

关于使用范本和模板的实务案例可以参见本书下册的“写作基础之非常专业的第一案”当中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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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基础文件

除了了解目标和找到合适的参考文本外,动笔前的另外一项非常重要而往往容易被忽略的工作,就是需要仔细审查清楚基础文件。例如营业执照、权属证明以及双方的合作合同和章程等。

当事人往往容易忽略基础文件,因为他们大多是“结婚思维”,没有对基础文件可能影响用词、写作重点乃至整体框架结构等问题给予充分重视;你的指导律师也容易忽略,因为他们往往已经与当事人有了前期交流,而且他的实践经验要比你丰富,对于法律风险的判断能力比你要强,对基础文件乃至具体细节已经了然于胸。

法律事务复杂多变,所需要审查的基础文件自然五花八门,容易令人感到云山雾罩,不知所措。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基础文件其实就是由涉及主体、客体和内容的三部分文件组成:

1、主体方面,需要重点审查的是法律主体成立、存续和变更的各种证明文件。例如:依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判断该主体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据验资证明,判断该主体是否有足够的履行能力;根据工商局最新的年审记录,判断该主体是否合法存续至今;依据合作合同和章程,判断该主体的决策机构和程序等等。审查过程当中,尤其要注意我国企业经济性质多样,有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经济性质不同,证明文件就会有较大差异。

2、客体方面,主要审查标的和标的物的权属状况、使用现状等证明文件。例如:不动产的产权证明;设备的发票和合同;货物的发票、合同、提单或仓单;专利和商标的权利登记证书、特种设备的检验证明等。在写作文书时,可以仅将能够代表客体主要特征的要点列出,后面附上客体的证明文件。

3、内容方面,主要审查证明各方往来和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例如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传真、备忘录、仓单等。逐一对照和澄清。这方面的资料一般会很多,要做好梳理工作,例如编制目录、统计表等。

关于审查基础文件的具体案例可以参见本书下册的“写作基础之非常专业的第一案”当中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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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前三步

前三步工作可以为你的写作奠定坚实基础,但容易出现纰漏,尤其是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很容易产生误解。因此,在下笔之前,务必复核前三步工作,确认你已经完全清楚了当事人的目标、写作任务、完成期限、写作步骤、提交方式等内容。具体复核要点如下:

Ø

向你的当事人和指导律师确认文书写作的目标、用途和阅读对象。假如有书面文件的话,最好让当事人提供关于上述内容的备忘录、会谈纪要等说明性文件,这有助于防止你的工作出现方向性偏差或原则性错误;

Ø

向你的当事人和指导律师分别确认文书的提交期限,需要细化到×日×点为止。类似于“尽快”等关于截止期限的说法是不明确的,因为在不同人的心目当中,“尽快”有不同的含义;

Ø

向当事人索取以往类似交易所使用的合同版本,这样比较容易找到适合当事人风格的表达方式;

Ø

在网络或事务所内部的服务器上搜索相关的文书范本。你可以找到的,往往是你以前给其他当事人准备的或者和其他律师谈判的范本。请记住务必要修改当事人的名字;

Ø

在脑海当中将整个交易过程默想一遍,预见各种意外情形,看看这些意外情形下,文书当中有无相应对策或设计,尤其是当事人没有考虑到的一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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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初稿到定稿

初稿应该以一个常见的,普通的格式开始,虽然平淡无奇,但往往最安全、实用和避免犯错。

初稿完成后,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恰恰相反,更重要的阶段开始了。从初稿到定稿,要完成“惊险的一跃”,还必须经过各方花费大量的时间沟通、理解和让步。

如果你是一位助理或者初级律师,就意味着你的功课需要经过你的指导律师审阅。记住在当事人给你的律所定下一个交功课的外部期限后,马上与你的指导律师商定一个交功课给他的内部期限,最好精确到某天某时。那些“马上”、“尽快”的说法都是不精确的,因为同一用词在不同人的心中有不同的定义。

切勿在外部期限即将届满前,才匆忙将你的初稿交给指导律师,这意味着你没有给指导律师留下修改文书的充分时间。如此做法往往会把指导律师推到一个两难的尴尬境地:将一份不成熟的初稿直接交出去,文书质量肯定不过关;要动笔修改,就势必延迟外部期限。这两种做法的结果,无疑都会招致当事人的不满。

如果你犯了这样的过错,就要做好承受指导律师大发雷霆的思想准备了。

当你决定可以与指导律师开始讨论文书初稿之前,你应该首先确定自己能够对如下问题坦然地回答:是。

Ø

这份文书是否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达到改无可改的地步?

Ø

文书格式和结构是否遵循参考版本进行起草?

Ø

文书内容是否完整和充分考虑和包容了各方观点和期望?写法、强调重点和内容上是否能够解除各方的疑虑?

Ø

文书语气、文风等是否已经综合考虑各方的接受程度?

与当事人展开讨论之前,为了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文书内容和迅速了解重点,你可能需要起草一份初稿的总结或概要,以提高沟通效率。

此外,如果可能的话,请你的当事人列出会谈要点,一张清单、提纲或者简单的书面陈述均可,这样做有助于你的当事人事前自我思考和总结自己的关注重点。

对于一些基本事实和观点,在与当事人讨论前,以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予以回复和确认。实践证明,经过这样的事前准备,你可以节省大量而低效的会议时间。

本书下册区别于其他文书范本书籍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将文书的初稿和定稿同时列出,读者可以通过对比两个文件之间的差异,更为容易领会和掌握写作的种种具体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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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文书附件

许多文书尤其是有一定长度的法律文书,往往都会列出一系列的附件,用作补充文书内容、解释文书等用途。制作附件往往出于如下需要:

Ø

将引用的法律规定和文件作为正文,方便读者查阅,有助于加强法律文书的可信度;例如:法律意见书当中凡涉及法律规定和引用文件内容的,都需要将其列作附件;

Ø

将某些单一性质但有较长篇幅的内容移到文书后面列为附件,有助于文书简洁和突出重要问题。例如,在不良资产转让合同当中,转让标的——《不良债权清单》的笔数往往多达几百笔,放到正文当中容易阻断阅读,分散注意力。

Ø

将通用性条款列作文书正文,而将某些特殊的条款规定移为附件,有助于兼顾商业交易的各种情况,有效控制法律风险,例如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版本就采取了这种总分合同方式,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分为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两部分,其中通用条款是正文,专用条款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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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稿后的工作

别以为文书完稿就万事大吉,如果忽略了完稿后的各项工作,则所有努力最终会变成废纸一张。实践当中,尤其下列的几个方面必须小心注意:

1、根据文书的生效要件准备相应文件

在大多数情况下,文书是当事人签署生效的,例如合同当中通常规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有些法律文书按照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例如中外合资合作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等;有些文书需要事先查找相关文件来确认有效性,例如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担保合同,有效与否必须结合公司章程来判定。因此,律师在完成起草工作后,还必须根据文书的生效要件,准备好相应文件备用。

2、监督文书的打印和装订

文书的制作和签署过程经常会出现各种小错误,例如打印漏页、某一、二个字眼被删改等等。务必记住在文书发出之前,拿着纸文本逐页重新核查一遍。如果你是作为律师助理被安排承担这些工作,记住把这个看似枯燥无味的工作,视为一场检验自己工作态度的考试。

3、监督文书的签署和收发

事先检查和事后复核确保文书上签署各方当事人身份真实无误,印章无误,签名无误,这是确保文书有效性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此外,文书的收发也非常重要。例如任何一个案子的审判结束后,法庭会根据情况制作出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作为代表律师,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在第一时间送达当事人,而不是等到上诉期即将届满的前几天。因为只有他才承担判决的后果,享受判决确定的权利。

本文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即将于2009年出版的《思维的笔迹(上)律师思维与写作技能》和《思维的笔迹(下)真实案例与写作进阶训练》一书当中,原版名:《律师专业思维与写作技能》(上)《律师写作训练与典型案例》(下)

更多文章请参观博客:http://edwi

云: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二)文书写作七步曲

发表时间:2009-3-23 12:38:00 阅读次数:108

我的一位朋友阅读完此节的草稿后,对我的观点极为不赞同,批评道:“天下文章技法各有不同,你怎么可能将文书写作变得如同流水线作业般机械?”我回答:“没有办法,律师工作的本质就是控制风险,其中既有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风险,也有律师的职业风险。控制风险的关键就在于统一的工作程序。唯有划一的程序,才能保证划一的文书质量,从而有效控制风险。”。

当然,法律文书写作不像流水线作业,仅凭程序、流程或者操作指南就能完成。一篇优秀的法律文书,必定是作者知识、技能和素养等多方的综合体现。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对初学者而言,实务学习的起点应该是操作程序而非实质精神。正如本书“职业准备篇”当中的“技工、行家和专家”所言,你首先需要成为一名熟练技工,方可成为行家,最后晋身专家之列。

古有曹植七步成诗,我们也尝试一下法律文书写作七步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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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写作目标

当指导律师交给你一个起草文书的任务,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如果你的回答是马上动笔,或者是找资料,套模板,这证明你还没有领会前几章讲过的内容,你可以翻回去本书的“技能基础篇——别让前进变成倒退”看看。

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往往能够通过与当事人和指导律师的交流,从他们反复强调的重点甚至是一闪而过的笑谈当中,又或者从一些基础性文件当中,迅速将文书写作的目标总结和提炼出来。如果你是一位初入门的新人,尚未达到前述的“无招胜有招”的境界,可以沿着如下问题提供的思维线索找到文书写作目标:

Ø

你的当事人是谁?当事人从事什么行业?在行业当中的地位和知名度如何?过去三年内,当事人取得过什么业绩?当事人生产什么产品?都做什么用途?你能说出其中的一种或者几种吗?

Ø

此次商业交易能够为当事人带来什么利益或好处?例如:固定资产的增值金额?市场占有率增加比例?取得何地的市场网络资源?

Ø

是否有研究报告等资料?交易双方是否就此次商业交易签订过备忘录、意向书或者协议草稿等资料?

Ø

对于此次交易,当事人最担心引发风险的有哪几点?

Ø

当事人的决策层、管理层有哪几位?哪一位主管法律事务?哪一位负责与律师联系?你有上述几位的联系方式吗?他们习惯通过什么方式与律师沟通?办公电话?手提电话?邮件?

Ø

参加项目谈判的除了律师外,还有其他中介机构吗?例如会计师、投资顾问、财务顾问等?

通过寻找上述问题的答案,能够让你明白当事人的决策背景、源动力、内部决策程序、参与人员、沟通方式和其他影响因素等,可以帮助你分类各种杂乱的事实、材料和指令等,从而高效地开展工作。

如果因为时间紧急或其它原因,你连当事人的面都没有见到就被要求直接写作文书,你仍然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获取上述信息:

Ø

记录主办律师的交办任务内容,记住将自己总结的内容,以自己的话向主办律师复述一遍,确认理解正确,没有错漏;

Ø

阅读律所在承接该项目时候出具的法律分析报告或法律服务建议书;

Ø

阅读当事人关于本次交易的有关会议记录和备忘文件;

Ø

阅读律所和当事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尤其是当中关于律师服务范围和内容的部分,明白律师在本次交易当中的角色定位;

Ø

阅读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文件。

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准则是,一开始就把事情做对,永远比做好事情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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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选范本模板

书城和网络上都泛滥着很多法律文书的范本和模板,林林总总,质量参差不齐。如何判断这些所谓的范本和模板是否适用,比较简单的方法是“唯出身论”,即看看这些范本和模板出自何人之手,按照如下三种情况区别对待:

Ø

官方范本

由政府部门制订的文书模板,基于政府部门“重管理、重平衡”的立场,这类文书必然会将双方权利义务写得相对平衡,通常不适用于交易的优势方,而劣势方乐意引用。

Ø

企业法务文书

由企业法务人员起草的文书版本,一般会注重交易程序的操作性,但在文字表达和框架上往往不够严谨,有些甚至法律关系判断错误。因此,在使用时需要小心留意有无法律专业上的错误或遗漏。Ø

专业律师文书

出自专业律师之手的文书,文字表达和框架相对严谨,但往往过于苛刻、僵化而失灵活,不能很全面和深入地反映当事人需要;在某些部分如违约责任,可能会过于强调风险而将小问题扩大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相应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其实更为保险的方式是当然是收集你所在的律所和当事人以前使用过的类似的文书版本。在以前使用过的文本基础上,根据写作目标,对文书进行适当的添加和修改,这种遵循前例的做法能够让当事人和你的指导律师都感到轻松和容易把握风险。

关于使用范本和模板的实务案例可以参见本书下册的“写作基础之非常专业的第一案”当中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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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基础文件

除了了解目标和找到合适的参考文本外,动笔前的另外一项非常重要而往往容易被忽略的工作,就是需要仔细审查清楚基础文件。例如营业执照、权属证明以及双方的合作合同和章程等。

当事人往往容易忽略基础文件,因为他们大多是“结婚思维”,没有对基础文件可能影响用词、写作重点乃至整体框架结构等问题给予充分重视;你的指导律师也容易忽略,因为他们往往已经与当事人有了前期交流,而且他的实践经验要比你丰富,对于法律风险的判断能力比你要强,对基础文件乃至具体细节已经了然于胸。

法律事务复杂多变,所需要审查的基础文件自然五花八门,容易令人感到云山雾罩,不知所措。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基础文件其实就是由涉及主体、客体和内容的三部分文件组成:

1、主体方面,需要重点审查的是法律主体成立、存续和变更的各种证明文件。例如:依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判断该主体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据验资证明,判断该主体是否有足够的履行能力;根据工商局最新的年审记录,判断该主体是否合法存续至今;依据合作合同和章程,判断该主体的决策机构和程序等等。审查过程当中,尤其要注意我国企业经济性质多样,有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经济性质不同,证明文件就会有较大差异。

2、客体方面,主要审查标的和标的物的权属状况、使用现状等证明文件。例如:不动产的产权证明;设备的发票和合同;货物的发票、合同、提单或仓单;专利和商标的权利登记证书、特种设备的检验证明等。在写作文书时,可以仅将能够代表客体主要特征的要点列出,后面附上客体的证明文件。

3、内容方面,主要审查证明各方往来和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例如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传真、备忘录、仓单等。逐一对照和澄清。这方面的资料一般会很多,要做好梳理工作,例如编制目录、统计表等。

关于审查基础文件的具体案例可以参见本书下册的“写作基础之非常专业的第一案”当中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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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前三步

前三步工作可以为你的写作奠定坚实基础,但容易出现纰漏,尤其是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很容易产生误解。因此,在下笔之前,务必复核前三步工作,确认你已经完全清楚了当事人的目标、写作任务、完成期限、写作步骤、提交方式等内容。具体复核要点如下:

Ø

向你的当事人和指导律师确认文书写作的目标、用途和阅读对象。假如有书面文件的话,最好让当事人提供关于上述内容的备忘录、会谈纪要等说明性文件,这有助于防止你的工作出现方向性偏差或原则性错误;

Ø

向你的当事人和指导律师分别确认文书的提交期限,需要细化到×日×点为止。类似于“尽快”等关于截止期限的说法是不明确的,因为在不同人的心目当中,“尽快”有不同的含义;

Ø

向当事人索取以往类似交易所使用的合同版本,这样比较容易找到适合当事人风格的表达方式;

Ø

在网络或事务所内部的服务器上搜索相关的文书范本。你可以找到的,往往是你以前给其他当事人准备的或者和其他律师谈判的范本。请记住务必要修改当事人的名字;

Ø

在脑海当中将整个交易过程默想一遍,预见各种意外情形,看看这些意外情形下,文书当中有无相应对策或设计,尤其是当事人没有考虑到的一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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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初稿到定稿

初稿应该以一个常见的,普通的格式开始,虽然平淡无奇,但往往最安全、实用和避免犯错。

初稿完成后,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恰恰相反,更重要的阶段开始了。从初稿到定稿,要完成“惊险的一跃”,还必须经过各方花费大量的时间沟通、理解和让步。如果你是一位助理或者初级律师,就意味着你的功课需要经过你的指导律师审阅。记住在当事人给你的律所定下一个交功课的外部期限后,马上与你的指导律师商定一个交功课给他的内部期限,最好精确到某天某时。那些“马上”、“尽快”的说法都是不精确的,因为同一用词在不同人的心中有不同的定义。

切勿在外部期限即将届满前,才匆忙将你的初稿交给指导律师,这意味着你没有给指导律师留下修改文书的充分时间。如此做法往往会把指导律师推到一个两难的尴尬境地:将一份不成熟的初稿直接交出去,文书质量肯定不过关;要动笔修改,就势必延迟外部期限。这两种做法的结果,无疑都会招致当事人的不满。

如果你犯了这样的过错,就要做好承受指导律师大发雷霆的思想准备了。

当你决定可以与指导律师开始讨论文书初稿之前,你应该首先确定自己能够对如下问题坦然地回答:是。

Ø

这份文书是否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达到改无可改的地步?

Ø

文书格式和结构是否遵循参考版本进行起草?

Ø

文书内容是否完整和充分考虑和包容了各方观点和期望?写法、强调重点和内容上是否能够解除各方的疑虑?

Ø

文书语气、文风等是否已经综合考虑各方的接受程度?

与当事人展开讨论之前,为了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文书内容和迅速了解重点,你可能需要起草一份初稿的总结或概要,以提高沟通效率。

此外,如果可能的话,请你的当事人列出会谈要点,一张清单、提纲或者简单的书面陈述均可,这样做有助于你的当事人事前自我思考和总结自己的关注重点。

对于一些基本事实和观点,在与当事人讨论前,以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予以回复和确认。实践证明,经过这样的事前准备,你可以节省大量而低效的会议时间。

本书下册区别于其他文书范本书籍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将文书的初稿和定稿同时列出,读者可以通过对比两个文件之间的差异,更为容易领会和掌握写作的种种具体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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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文书附件

许多文书尤其是有一定长度的法律文书,往往都会列出一系列的附件,用作补充文书内容、解释文书等用途。制作附件往往出于如下需要:

Ø

将引用的法律规定和文件作为正文,方便读者查阅,有助于加强法律文书的可信度;例如:法律意见书当中凡涉及法律规定和引用文件内容的,都需要将其列作附件;

Ø

将某些单一性质但有较长篇幅的内容移到文书后面列为附件,有助于文书简洁和突出重要问题。例如,在不良资产转让合同当中,转让标的——《不良债权清单》的笔数往往多达几百笔,放到正文当中容易阻断阅读,分散注意力。

Ø

将通用性条款列作文书正文,而将某些特殊的条款规定移为附件,有助于兼顾商业交易的各种情况,有效控制法律风险,例如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格式版本就采取了这种总分合同方式,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分为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两部分,其中通用条款是正文,专用条款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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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稿后的工作

别以为文书完稿就万事大吉,如果忽略了完稿后的各项工作,则所有努力最终会变成废纸一张。实践当中,尤其下列的几个方面必须小心注意:

1、根据文书的生效要件准备相应文件

在大多数情况下,文书是当事人签署生效的,例如合同当中通常规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有些法律文书按照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例如中外合资合作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等;有些文书需要事先查找相关文件来确认有效性,例如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担保合同,有效与否必须结合公司章程来判定。因此,律师在完成起草工作后,还必须根据文书的生效要件,准备好相应文件备用。

2、监督文书的打印和装订

文书的制作和签署过程经常会出现各种小错误,例如打印漏页、某一、二个字眼被删改等等。务必记住在文书发出之前,拿着纸文本逐页重新核查一遍。如果你是作为律师助理被安排承担这些工作,记住把这个看似枯燥无味的工作,视为一场检验自己工作态度的考试。

3、监督文书的签署和收发

事先检查和事后复核确保文书上签署各方当事人身份真实无误,印章无误,签名无误,这是确保文书有效性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此外,文书的收发也非常重要。例如任何一个案子的审判结束后,法庭会根据情况制作出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作为代表律师,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在第一时间送达当事人,而不是等到上诉期即将届满的前几天。因为只有他才承担判决的后果,享受判决确定的权利。

本文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即将于2009年出版的《思维的笔迹(上)律师思维与写作技能》和《思维的笔迹(下)真实案例与写作进阶训练》一书当中,原版名:《律师专业思维与写作技能》(上)《律师写作训练与典型案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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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格式 篇五

法律文书写作格式

一)呈请拘留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文书上方有一“ 领导批示 ” 栏,是供领导人签署意见用的):

1.首部。写明标题(呈请拘留报告书)、编号( ⅹ 公刑拘字〈 ⅹⅹⅹⅹ 〉第 ⅹⅹ 号)和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户口所在地、现住址)及其简历。

2.正文。写明拘留的理由(被拘留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及触犯的《刑法》条款)、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及结束语(当否,请批示)。

3.尾部。写明承办单位和承办人,注明年月日。

(二)起诉意见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编号( ⅹ 公刑诉字〈 ⅹⅹⅹⅹ 〉 ⅹⅹ 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单位及职业、住址等)和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次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过渡性文字(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 ⅹⅹⅹ 有下列犯罪事实:)。

2、正文。写明:

(1)犯罪事实。即经侦查终结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 

(2)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 ⅹⅹⅹ 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ⅹⅹ 条第 ⅹ 款,涉嫌 ⅹⅹ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3、尾部。写明送达用语( “ 此致 ”“ ⅹⅹⅹⅹ 人民检察院” )、盖公安局长印章,并在年月日上加盖公安局公章。文末写明附注事项: (1) 犯罪嫌疑人 ⅹⅹⅹ 现押在( 或住在 ) 何处; (2) 附本案预审卷宗共 ⅹⅹ 卷 ⅹⅹ 页;(3) 附送赃、证物情况。 

(三)立案决定书为两联填空式文书。正本联应写明: 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的名称、文书名称及文号( × 检 ×× 立〔 ×××× 〕 ×× 号)。 

2、正文。写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和决定事项(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 ××× 涉嫌 ×× 一案立案侦查)。 

3、尾部为 “ 检察长 ” 及其签名或盖章,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加盖人民检察院院章。 

(四)起诉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

1.首部。写明:

(1)制作机关名称。被告人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检察院名称前面应当冠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字样。

(2)文书名称。

(3)编号。由院名 ( 代字 ) 、部门 ( 代字 ) 、文书性质 ( 代字 ) 、及顺序号组成,即 “× 检刑诉〔 ×××× 〕 ×× 号 ” 。 

(4)被告人 ( 被告单位 ) 基本情况。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涉及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几个责任年龄界限的,应注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以及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被告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与职务,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基本情况(按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

(5)被害人(被害单位)情况。被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被害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职务等。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当单独移送被害人名单。 

(6)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写明 “ 被告人 ××× (姓名) ×× (案情提要)一案由 ×××× (侦查机关)

侦查终结,以被告人 ××× 涉嫌 ××× 罪,于 × 年 × 月 × 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 × 年 × 月 × 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 × 年 × 月 × 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或者近亲属 )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 和被告人的辩护人 ××× 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 ;或者 “ 被告人 ××× (姓名) ×× (案情提要)一案由本院(或具体办案检察院)依法侦查终结。本院受理后, ……” 等等。 

2、正文。写明: 

(1)案件事实。叙述事实必须客观、准确,要素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2) 起诉的理由和根据。首先,概括阐明被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其次,指出被告人行为触犯的刑法条款和构成的罪名;第三,说明被告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量刑的倾向性意见;最后,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与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

3、尾部。写明起诉书主送的人民法院全称、起诉案件的检察人员的法律职务和姓名、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检察院院章。文末写明 “ 附项 ” 内容:被告人羁押处所(现在处所)、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名称及数量;或者被害人附带民事诉状 × 份。

(五)不起诉决定书是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 × 检刑不诉〔 ×××× 〕 ×× 号)、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等。 

2、正文。写明案件事实 ( 即符合不起诉三种法定情形的事实和证据 ) ,不起诉理由、法律根据、决定事项,以及告知事项(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的申诉权利)。 

3、尾部。写明承办案件的检察员职务及姓名、文书制作日期,并加盖院印。

(六)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种类较多,其中以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最为典型。 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明: 

(1)法院名称(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涉外案件,各级法院应冠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的全称)和文书名称(刑事判决书),应分行居中书写。 

(2)案号。依次由立案、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代字、顺序号组成,即 “(××××) × 刑初字第 × 号 ” 。

(3)公诉机关 ××× 人民检察院。 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在何处)。

(5)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与被告人的关系)。 

(6)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 人民检察院以 × 检 × 诉〔 ×××× 〕 ××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 犯 ×× 罪,于 ××× 年 ×× 月 ××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 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 ××× 及其法定代理人 ××× 、诉讼代理人 ××× ,被告人 ××× 法定代理人 ××× 、辩护人 ××× ,证人 ××× ,鉴定人 ××× ,翻译人员 ××× 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

2、正文。写明: 

(1)事实和证据。依次写明:① 控辩主张:“××× 人民检察院指控 ……” ; “ 被告人 ××× 辩称 ……” 。

②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经审理查明, ……” 。

(2) 判决理由:以 “ 本院认为, ……” 开头,依次写明:① 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性; ② 触犯的《刑法》条款及构成的罪名;③ 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表态;④ 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表态; ⑤ 判决的法律依据:“ 依照 …… (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 。

(3)判决主文: “ 被告人 ××× 犯 ×× 罪,判处 ×× (刑罚种类、期限等)。(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 ;或者 “ 被告人 ××× 犯 ×× 罪,判处 ×× (刑罚种类、期限等);犯 ×× 罪,判处 ×× (刑罚种类、期限等)。决定执行 ×× (刑罚种类、期限等) ” ;或者 “ 被告人 ××× 犯 ×× 罪,免予刑事处罚 ” ;或者 “ 被告人 ××× 无罪 ” 。

3、尾部。写明上诉事项: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 2 日起 10 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 ×××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 × 份。 ” 并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署名,注明当庭宣判或签发判决书的日期。

(七)第二审维持原判用的刑事裁定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法与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明:

(1)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 ×××× 〕 × 法刑终字第 ×× 号)。

(2)诉辩双方的基本情况 : 被告人上诉的,写明原公诉机关、上诉人 ( 原审被告人 ) 及其辩护人的情况;检察机关抗诉的,写明抗诉机关、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情况;既有被告人上诉、又有检察机关抗诉的,写明抗诉机关、上诉人 ( 原审被告人 ) 及其辩护人的情况。

(3) 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 “××× 人民法院审理 ××× 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 ××× 犯 × 罪一案,于 ×××× 年 ×× 月 ×× 日作出 (××××)× 刑初字第 × 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 ××× 不服,提出上诉 ( 如因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引起二审的写为 “××× 检察院不同意原判,向本院提出抗诉 ”)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 ( 或者不公开 ) 开庭审理了本案。 ×××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 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 ( 原审被告人 )××× 及其辩护人 ××× 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 )

2.正文。写明事实和证据、裁定理由、裁定主文: “ 依照 …… (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 ( 或者抗诉 ) ,维持原判。 ”

3.尾部。写明 “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并由审判长、审判员署名,注明裁定时间等。

(八)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 首部。应依次写明:(1) 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应居中分两行书写。(2) 案号。由、制作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代字、案件序号构成,即 (××××) × 民初字第 ×× 号。(3) 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4) 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 原告 ××× 与被告 ×××( 案由 ) 一案,本院于 ×××× 年 × 月 ×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 ( 或不公开 ) 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正文。写明:(1) 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 原告 ××× 诉称, ……( 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 , “ 被告 ××× 辩称, ……( 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 , “ 第三人 ××× 述称, ……( 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 经审理查明 …… 。 ” (2) 理由。写明: “ 本院认为, …… (判决的理由)。依照 …… (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3) 判决结果。3 .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事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 人民法院),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签署,注明判决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九)公证申请书参考课本

(十)刑事自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依次写明:  (1) 标题。居中写明 “ 刑事自诉状 ” 。 (2)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 

2、正文。依次写明:  (1) 案由和诉讼请求。控告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请求。

(2) 事实与理由。 (3) 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的名称与来源。 

3、尾部。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由自诉人签名后,注明年月日。附项应写明所附刑事自诉状副本的份数和其他证据情况

各种法律文书写作格式、结构及 篇六

民事起诉状:

1、首部

(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诉讼请求。例如,请求与被告离婚、请求解除合同或者履行债务等。

(2)、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内容,一般分开叙写。

(3)、证据

3、尾部

尾部包括结尾和附项。

结尾主要应当写明致送受诉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等。 附项应当写明民事起诉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被告

诉 讼 请 求

1.2.

事 实 与 理 由

(事实)1

(理由)

综上所述,证据

1.

2、

此致

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份;

(2)证据清单份。

起诉人

2007年月日

二、起诉书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1)、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人民检察院”。

(2)、起诉书“编号”的内容及其排列顺序应当是:院名(代字)、部门(代字)、文书性质(代字)、年度及顺序号。如:“╳ ╳检刑诉(2001)20号”

(3)、被告人(被告单位)基本情况。

① 、被告人的姓名;

② 年龄;③ 出生地;④民族; ⑤ 文化程度 ⑥ 、职业⑦ 、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等

A、正确写明案由。是指案件涉嫌的犯罪性质提要。

B、正确写明案件来源。案件来源,包括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和本院爱理审查情况。由本院(或具体办案检察院名称)依法侦查终结。

2、正文

正文包括: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1)案件事实。

(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① 准确概括犯罪性质和认定罪名及犯罪情节。

② 准确引用法律。

③ 准确阐明定罪处罚的倾向意见。

④ 准确写明起诉决定。(程式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3、尾部

(1)写明本起诉书主送的人民法院全称。

如:此致(另起一行)

╳ ╳ 市中级人民法院。

(2)写明起诉案件的检察人员法律职务、姓名。

(3)“附项”内容:被告人现在处所,起诉时所在处所等。

×××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检×刑诉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

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经依法审查查明: ……(写明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月日

附:

1、被告人现在处所。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并注明数量;

3、有关涉案赃物情况;

4、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5、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一、首部

1、标题

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 ╳ 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2、案号

案号由年度、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的代字和案件的序号构成。

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

4、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如:“原告╳ ╳ ╳ 与被告╳ ╳ ╳ (案由)一案,本院于╳ ╳ ╳ ╳ 年╳ 月╳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二、正文

1、事实

事实部分首先应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理由,然后另起一行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2、理由

理由部分包括判决的理由和判决所依据的法律。

3、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依照法律,对案件实体问题作了的处理决定。

三、尾部

用语固定,如:“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 ╳ 人民法院”。

判决书尾部的署名,依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或代理审判员)的顺序分行署名。判决日期后另起一行写表述“书记员:╳ ╳ ╳ ”。

此外,应在判决日期上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在判决日期和书记员署名的空行左方,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民事判决书(一审)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括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括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 ……(概括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年×月×日

书记员×××

常用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篇七

常用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大全

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按制作主体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

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检察文书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一一裁判文书

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

仲裁组织的仲裁文书

律师自用或代书的文书一一律师实务文书等

今天我们讲的是几种常见的律师实务文书。

一、律师实务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

书写法律文书前,必须了解案情。律师可以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去了解,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自行去调查相关情况并取证。

在掌握了案情材料后,书写法律文书应紧扣所依据的材料,如实地反映客观情况,切忌主观臆断,随意拼凑。

“以事实为根据”的实质要求就是:书写的法律文书,应有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即法律文书表达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

2、以法律为准绳

书写法律文书时,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分析当事人的请求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应予以拒绝。

在书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针对案件事实,应当准确恰当地引用法律条文,保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3、谨慎原则

法律文书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书,庄重严肃、结构固定,采用程式化的行文,用词造句要求准确规范,解释单一,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绝不能摸棱两可,让人产生歧义。

另外律师应注意不要因为措辞不当给对方造成把柄,也不要在法律文书中作出对本方当事人不利的陈述。

如果发现了有错误存在,应当立即纠正,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和后果。

(二)特别注意问题

1、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

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一方面能够分析判断这一目的是否合法合理,另一方面也能够保证律师工作的效率。

【案例:当事人诉求网站侵权索赔案】

我们曾接受一家公司的来访。(范文网 来访公司诉称其公司网站的网页、内容基本都被另外一家同行公司模仿、抄袭,故来访公司准备起诉维权。我们在查看来访公司提供的公证保全的证据后,初步判断侵权成立的可能性较大,支持其通过诉讼维权。随后来访公司介绍了诉讼目的:准备向侵权公司索赔近千万元。我们认为,如此高额的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亦不合理,因此建议来访公司对诉讼目的进行调整,然后再商谈委托代理事宜。

2、制作规范

如果是手写的,应当工整,清洁,如果是打印的,应当清晰。

法律文书的成稿不应有涂抹。如果确实在成稿后需要涂改、时间紧急的,应在涂改之处进行签署,并向接受文书的一方做出说明。

3、主题突出

在文书的表述上,要主题突出,尽量直接、明确表达意图;法律逻辑要清晰,有理有据;文字表达流畅,行文简练。

4、注意技术细节

很多法律文书都是要提交给政府、法院等国家机构的,这些机构对文书纸张、份数等可能有特别要求。因此在制作文书时,应先了解特别要求,再制作。

比如,各个法院对起诉状份数的要求就不一样,如果没有按照要求的份数提交,就可能延误案件受理和审判。

5、避免常见错误

比如,起诉状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表述错误或不准确,造成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甚至被驳回起诉。很常见的有:在表述公司名称时,漏掉“责任”二字;还有“北京××公司”被写成“北京市××公司”,这些都是很小的问题,但却很容易犯下错误。

二、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技巧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中的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理而提交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了起诉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法院文书样式(试行)》,民事起诉状的格式没有太多争议,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

二、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三、尾部,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全称、起诉人名称、起诉时间以及附项内容。起诉状的格式并不复杂,但是,要写出一份好诉状,达到想要的效果,并非易事。写作起诉状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原告的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而不是间接利害关系,因此哪怕当事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也无资格越俎代庖充当原告,而只能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正是基于此,在对原告身份情况的说明中,除姓名、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外,年龄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填写项目,据此可以直接判断其有无诉讼行为能力,其监护人是否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在写作民事起诉状时,如果原告无诉讼行为能力,一定要在原告之后列出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原告的关系,理顺当事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案例:原告非商业秘密权利人被驳回起诉案】

原告通过一个经销协议,取得了美国某公司的测厚仪产品在中国的组装、销售代理权。经销协议声明:测厚仪产品生产、组装所使用的技术,均为美国某公司所有的商业秘密。协议并未明确授权原告使用技术的方式。

被告原是原告的一名技术骨干,2004年辞职后,自己出资组建了一个公司,利用其在原告工作期间学到的技术,生产测厚仪产品,对原告的市场冲击较大。

原告遂以两个被告侵犯商业秘密为由,提起诉讼。但法院认为:对于本案涉及的技术,美国某公司才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原告虽然可以使用这些技术,但不能因此认为原告就成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而且,原告也没有获得美国某公司的诉讼授权,因此,法院以原告主体资格不符为由,驳回起诉。

2、被告的选择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是原告对立的一方,被诉侵犯他人民事权益而被法院通知到庭应诉的当事人。正确选择被告,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基础,否则就可能导致不予受理或者被驳回起诉。

以实践中较为复杂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为例,专利案件的被告可以是侵权方法的使用者或侵权产品的制造者,也可以是侵权产品的销售者,还可以将两者均列为被告,但应当明确各个被告所实施的具体侵权行为。

【案例:誉衡药品专利侵权案】

这是一起药品专利的侵权案件。

原告誉衡药业有限公司拥有一项发明专利“促进骨折愈合和骨关节损伤修复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02年7月26日申请,2005年6月22日授权。该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涉及以天然中药鹿骨和甜瓜籽的提取物为基本活性成分的药物组合物、其制备方法及其在生产用于促进骨折愈合或治疗骨关节损伤性疾病的药物中的应用。

我们代理原告,于2005年10月18日,在浙江省金华正信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在金华市人民医院,对其销售黑龙江迪龙公司制造的“注射用鹿瓜多肽”药品的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

经对被告产品的分析判断,原告认为:被告制造、销售的“注射用鹿瓜多肽”药品覆盖了原告专利权利要求1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构成专利侵权。

因此,我们选择了药品的生产商迪龙公司和销售商金华市人民医院作为共同被告,在诉讼中请求迪龙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原告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全部侵权产品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工具;金华市人民医院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商标案件中的被告可以是侵权商标的使用者(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假冒商品的制造者,侵犯服务商标的服务提供者),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的销售者,注册商标标识的非法印制者、销售者,故意为侵权商品、假冒商品、非法印制的商标标识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者。

3、案由的确定

民事起诉状的案由是确定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竞合时,更应综合案情、根据想要达到的目的合理归纳。

【案例

:中科大洋诉陈晋苏、索贝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陈晋苏为原告中科大洋公司的股东、董事和常务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市场营销、市场推广以及销售与管理的协调工作,曾任市场委员会执行主任和重大项目领导小组执行小组组长。原告公司的章程规定:董事在任职期间及之后的两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股东在股东身份存续期间及终止后的两年内,不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与公司发生直接和间接的业务竞争。陈晋苏还与原告公司签署了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保证在调离公司两年之内不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行业。原告公司未向陈晋苏专门支付过竞业禁止补偿费,但陈晋苏在原告公司的年薪大约为30多万元。2002年10月,陈晋苏以出国进修为由提出辞职。2003年6月,原告公司免去陈晋苏的董事职务。2003年8月,陈晋苏来到与原告公司属于同业竞争主要对手的索贝公司工作。2004年1月,陈晋苏正式就职索贝公司并任主管市场的副总裁职务。原告公司以陈晋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加入索贝公司、索贝公司在明知的情况下仍接收陈晋苏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为由,诉至法院。

我们在该案中代理原告。经过分析我们认为:陈晋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不仅构成违约,而且也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产生了侵权责任,故违约和侵权发生竞合。最终我们没有选择陈晋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之诉,而是选择了陈晋苏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成为侵犯原告权利的手段,索贝公司共同侵权的不正当竞争的侵权之诉,最终胜诉并达到诉讼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0月30日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是确定民事案件案由的规范性文件,写作时可以据此选择。4.诉讼请求的数额应当确定

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为基数按比例收取的,如果数额过大,与判决数额之间的差额风险只能由自己承担,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在确定诉讼标的额时有如下参考因素: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的具体标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水平,对方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类似案例的判决等。

还有,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可以将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计算在赔偿数额内,包括调查取证的费用,另外有合理的律师费用。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起诉时能够明确诉讼请求的数额,应当明示,有总计又有分项的,要分别列明。如果起诉时不能明确的,应在开庭之前或开庭时予以明确。对数额有变更的,应及时提交书面申请,告知法院和对方当事人。

【案例: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请数额】

四岁的原告和祖父经过村外的扩建公路时,被负责施工的某公路局的一台推土机碾压,造成右臂残疾。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予以赔偿。在诉请数额中,原告代理律师列出了十一个赔偿项目,分别为:

1、医疗费6214.58元,2、住院期间护工费1300元,3、交通费904元,4、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5、残疾护理费528240元,6、营养费10000元,7、残疾赔偿费433530元,8、被扶养人生活费195660元,9、残疾辅助器具费2092025元,10、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0元,11、律师代理费20000元。这些索赔的分项列得十分清楚,但是却没有加总计算全部数额。直到开庭时法官询问,原告律师现场才匆忙计算,得出总额为3,788,653.58元,虽然这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但显示了律师庭前的准备工作还有疏忽之处,容易给委托人造成不好的印象。

5、事实和理由的技巧

从理论上说,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这一要求,起诉状的事实部分应该详尽具体、重点突出,理由部分应该合理合法、论证严密。

首先,从呈给法院的角度来说,为了使法官对案情有一个明晰的了解,在陈述基本案情时做到重点突出是必要的,但并不等于对某些关键的要素诸如时间、争议焦点等细节都毫无保留,虽然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叙述得越详尽,法官对原告的陈述愈加相信就愈容易受到先入为主的影响,但这并不能对案件的结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庭审中的质证、辩论才是关键,因此有时对某些关键性的细节可有意模糊处理,以便在庭审辩论中诱敌深入,使其自相矛盾,从而一举击倒对方,使之无狡辩还手之力。

其次,从送达对方当事人来讲,由于被告在开庭前并不是必须提交答辩状,这样就使原告与被告从彼此获取的信息呈现出不对称性,虽然2002年4月1日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举证和庭前证据交换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以试图避免证据突袭对审判效率的影响,但在实际运作中,被告往往故意拖延举证时间,在举证期限截止日才提交证据,原告获取被告信息的时间较晚,后续的调查时间较紧,仍然处于不利的地位,加之对于证据的证明作用和对象在庭前并不要求说明,有些证据的意图不明,仍会影响原告的判断,因此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地把握信息披露的详略,不可一味强调详尽具体,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

再次,理由的援引,更不宜在诉状中具体披露,否则等于提醒对方当事人仔细研究原告方已掌握的法律依据,在庭前就暴露自己,使对方知己知彼,做好针锋相对的准备,在庭上反戈一击。

【案例: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侵权案】

备受瞩目的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搜索引擎侵权案,一审以七大唱片的败诉而告一段落。我们代理了百度公司应诉。目前认为,一审七大唱片败诉的原因在于:将百度搜索引擎服务界定为“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因而百度构成“直接侵权”。根据这一认识,七大唱片公司在起诉状中,第一个诉讼请求就是:要求百度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并在事实和理由部分,阐述了百度是如何进行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的,是怎样构成直接侵权的。

实际上,百度搜索引擎只是一种设置链接的行为,并不是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不会构成直接侵权。此类案件讨论的焦点在于:百度是否构成帮助侵权。而七大唱片公司在一审时并没有提及帮助侵权的事实和理由,且还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指出,要求百度停止的是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这就将可能的侵权行为的范围缩小了。

二审中,七大唱片公司变成了五大唱片公司,又增加了帮助侵权的事实和理由,但这个部分是否应在二审审理,还是值得考量的。如果法院认为超出了原来诉请的范围不予审理,那么唱片公司一方就会比较被动。

从这个实例我们看出,一般来讲,如果能够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拿的准,当然在诉讼请求中写明为好,比如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即某种具体的行为;如果拿的不是太准,特别是新类型的案件,可以在诉讼请求中笼统表述为“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事实和理由部分,将可能构成侵权的事实和理由都点出来,以免造成事后的不便。

6、法院的管辖问题

法院管辖权也是民事诉状的重要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此案是否属人民法院主管,如果属人民法院管辖,又涉及到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问题,为最大限度的节省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判决,在选择受诉人民法院时应该细加权衡斟酌。例如,产品侵权赔偿案件,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选择哪一个法院对原告最有利,就需要综合考虑。

【范例】汉王科技诉中山名人、当代商城、台湾精品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民事起诉状

原告:北京汉王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中山名人电脑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当代商城实业公司

案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

诉讼请求:

1、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包括停止生产、销售、宣传其侵权产品),并在相关全国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被告赔偿人民币520万元;

3、被告承担原告为制止其侵权行为而支付的调查、取证的费用;

4、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的科研开发人员早在1984年就一直致力于联机手写汉字识别输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不断探索取得新的成果,成为我国软件产业中为数不多的自己掌握核心技术并不断创新的高科技企业。1998年6月,原告研发成功“汉王Win CE联机手写汉字识别核心软件V1.0”(HanWang Handwriting Recognition Engine),主要包括识别程序和字典。尤其是字典,系原告累积10余年成果,经过独特的方式生成,使

红林文化公司许可,擅自演出《××》、使用相关剧照及该剧特有名称“××”的行为,均构成版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二、据调查,贵团在未获得红林文化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于2005年10月25日开始,在上海演出时使用《××》剧照及该剧特有名称“××”,整个演出按计划将持续至2006年2月28日。

三、贵团在以往与红林文化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对于《××》、相关剧照及该剧特有名称“××”的权益属于红林文化公司是明知的。

据此,红林文化公司认为:贵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剧照,涉嫌侵犯红林文化公司的版权;同时,贵团擅自使用该剧特有名称“××”,引起公众误认,涉嫌不正当竞争。贵团的行为已经对红林文化公司正在进行的市场推广计划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鉴此,本律师特受托声明:

1、贵团应当自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立即停止包括在上海演出时使用相关剧照及该剧特有名称“××”在内的一切涉嫌侵权行为。

2、贵团应当于2007年1月1日前,对有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并制定解决方案,函告红林文化公司。

3、红林文化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诉前禁令、提起诉讼、请求行政机关查处等)追究贵团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贵团慎重考虑,谢谢合作!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九、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技巧

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就某特定事项的有关法律问题所提出的书面意见。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执业中的重要文书,写作法律意见书则是律师执业的主要技能之一。一份形式严谨、结构缜密、分析准确、论证精当的法律意见书不仅是律师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工作指南,同时也是律师对纷繁复杂的各种法律关系宏观驾驭能力和微观操作技巧的充分展示。

制作法律意见书不仅要求律师对相关事实做到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深入掌握,同时要对不同法律渊源、不同效力等级、不同适用范围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细致分析,从而为解决核心法律问题提供正确的分析意见、出具最优的操作方案。因此,一份优秀的法律意见书不仅是律师法学素养的具体实践延伸,更是一种律师实践操作技能的理性升华。律师只有通过大量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细致的分析研究,才能保证其法律意见书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保证在法律意见书指引下展开的各项业务工作的顺畅与高效。

(一)法律意见书的基本格式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法律意见书”。

(2)咨询单位名称。

(3)有关事项。

2.正文:

(1)出具法律意见书在政策、法律上的根据。

(2)具体法律意见和需要明确的有关事宜以及可行性分析。(3)针对当事人所咨询的有关事务进行分析和阐述。

3.尾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名称及提出意见的时间。

(二)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技巧

1.事实部分

第一,内容完整,包括运用背景材料、明确各项事实间的因果关系、真实性描述、剔除多余事项。

第二,行文的表述应当完备,不要漏掉必要情节,对于关键细节要重点写清,归纳出争议焦点所在。

第三,对于关键事实要特别交待,比如,某一事件纵向发展中的横向关系,关键材料置于特殊位置加以提示。

第四,描述时要详略得当,把握重点,善于总结归纳。

2.法律分析部分

第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析,不能无原则地迎合委托人心理,但也要充分考虑委托人的真实心理及目的。

第二,做好法律分析的准备工作。比如,明确重要概念、法律适用及进行法律分析的范围。

第三,适当运用分析方法。实践中,一般要综合采用以下方法:重点分析法,即选择关键问题做重点分析;分别分析法,即分清主次,先后分析;全面分析法,即理顺各个法律事实的关系,综合分析,不以偏盖全。

第四,注意回避法律分析中的常见失误。比如,以为对某一法律问题很清楚,从而掉以轻心,用语武断;重点不突出,结论不明确,委托人看后不知所云;做假设性论证时,假设的前提不严密,导致得出不当结论,引人误解。

精选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写作格式法律文书网 篇八

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及项目谈判等,收费按有关规定另行议定。

第五条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保证其能够正常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签字)法定代表人:_(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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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格式与写作技巧 篇九

法律文书格式与写作技巧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概述

定义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

用途

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编辑本段主要特点

基本特点

①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实体法、符合法定程序;

②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 ③内容的法定性; ④语言的精确性; ⑤使用的实效性。

固定结构

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

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 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 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编辑本段种类划分

常见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

民商裁决文书、行政裁决文书、刑事裁决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 诉讼法律文书、非诉法律文书、公司管理文书、公司清算文书、常用法律文书

分类依据

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

法律文书

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分类详述

一、民事诉讼类:起诉状、反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再审申诉书;

二、婚姻家庭类:婚前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抚养子女协议书、遗赠协议书、遗赠抚养协议书、收养协议书;

三、公司类:各类公司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各类规章制度、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办法、劳动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等;

四、劳动类:劳动合同书、劳务合同书、劳动仲裁申诉书:

四、刑事诉讼类:控告状、刑事自诉状、取保候审申请书、上诉书、再审申诉书;

五、行政类: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诉讼起诉书、行政诉讼答辩书、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上诉书、行政再审申诉书;

六、经济类:买卖合同、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经营合同、合伙协议等; 编辑本段写作要求

原则要求

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⑤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行文章法,因文而忆 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主旨要求

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理由要求

①列举事实证据确凿; ②分析受理以法为据; ③据案引法,据法论理; ④前后照应,通领全文。

叙事要求

1、叙事的原则要求: ①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 ②关键情节具体叙述; ③因果关系交代清楚; ④争执焦点抓准记清; ⑤财物数量记叙确切; ⑥叙述事实平实有序; ⑦材料选择真实典型。2.叙事的几大要素: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

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引证要求

①引证法律要有针对性,针对案情引用外延较小,恰恰适合于本案的内容; ②引用法律凡有条款项的,应引到条下的款或项;

③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出法律的条文,但应注意条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断章取义;

④在有关刑事的法律文书中,应先引用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后引用我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

语言要求

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 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最常见的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

编辑本段常见问题

什么是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的作用是什么?

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

作用:是对案件侦查活动的总结,集中地反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同时也是检察、审判工作的基础材料。

起诉意见书叙述犯罪事实的要求有哪些? 第一,要全面准确地反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第二,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三,对共同犯罪的案件,要分清每个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罪责。第四,叙述犯罪事实时,要列举一定的证据予以证明。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包括哪两方面内容?

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起诉意见书在制作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客观地反映案件情况。(1)要以事实为根据。(2)未经审查核实的材料,不能在起诉意见书中使用。(3)引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一定要保持原意。(4)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不过过于抽象、笼统、概念化。

2、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

3、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有哪几种?

有以下四种:(1)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2)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3)按综合归纳法叙述;(4)多种方法并用。

什么是公安机关的侦查文书?

公安机关的侦察文书是指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

侦查文书

侦查文书分为哪几类?

分为:

1、立案、破案类;

2、律师介入类;

3、强制措施类;

4、讯问犯罪嫌疑人类;

5、调查取证类(含搜查、扣押类);

6、延长羁押期限类;

7、侦查终结类;

8、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

什么是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正文包括那些内容?

1、案件受理情况;

2、立案根据;

3、立案理由;

4、侦查计划。检察文书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人民检察机关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2、作用: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文字凭证,是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工具,是办理案件的客观记录,是办案质量的重要反映,是总结经验和复查案件的重要依据,也是宣传法制的重要材料。准确制作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对于依法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法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分类、制作和基本要求?

1、分类:(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5)按照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如起诉书),填空式方式(如批准逮捕决定书),笔录式文书(如讨论案件笔录)和表格式文书(如送达回证)四类。信法网是电子商务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文书定制服务、免费合同文本

2、制作:人民检察院对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必须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不能允许发生丝毫差错,否则将会给检察机关和国家的威信带来不良影响。

3、基本要求:(1)准确规范。(2)严格依法。(3)说理充分。(4)办案及时。起诉书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是指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2、作用:对侦查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对检察机关来讲,起诉书既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交付审判的文件,又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对审判机关来讲,起诉书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刑事审判活动,既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凭据,又是法庭审理的基本内容;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来讲,起诉书既是告知已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通知,又是公开指控其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件。

制作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叙述事实要客观、准确。起诉书叙述的犯罪事实,必须是与犯罪事实本身具有同一性。(2)叙述事实必须要素完整。事实要素主要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情节、危害后果等。(3)叙述事实必须层次分明。各种犯罪行为的事实安排顺序不尽相同。一般常见的有“先重后轻顺序”、“客观过程顺序”和“被告人顺序”等。(4)叙写事实要正确处理特殊问题。一是注意保守党和国家机密;二是不写有伤风化的情节;三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在叙述犯罪事实之后,也应一并叙明;四是涉及非本案被告人的人员姓名时,应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五是共同犯罪案件,一名或数名共犯在逃的,写该在逃犯姓名时,可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另案处理”。

国家机密

制作起诉书阐述理由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阐述起诉书的理由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准确概括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2)准确引用法律。(3)准确阐述定罪处罚的倾向性意见。(4)准确写明起诉决定。

什么是抗诉书?它的种类和作用?

1、抗诉书概念: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或行政判决或载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2、种类:刑事、民事、行政抗诉书。

3、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什么是刑事抗诉书?种类有哪些?

1、抗诉书概念: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载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2、种类:

★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和作用及其类别

1、概念:刑事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刑事裁判文书,是刑事诉讼文书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2、作用:刑事裁判文书既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适用刑事法律、保护人民、惩罚犯罪的有力武器,又是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的生动教材。制作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审判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

3、类别: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主要指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作用?

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确认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构成何种罪,并科以刑罚、免除刑罚或者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哪些事实不能出现在刑事判决书上?

1、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

2、只有一般轻微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属于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缺点错误的;

3、已过追诉时效,依法不应追究的犯罪事实;

4、历史上已经处理过的行为;

5、应按党纪、政纪处理的或者与本案无关的事实。一审刑事判决书在制作事实时应注意哪些内容?

1、叙述事实时,应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和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2、叙述事实必须是重点突出、层次清楚。

3、叙述事实要注意保守国家机密,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4、叙述事实的文字要准确、朴实、不夸大、不缩小,如实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一审刑事判决书正文包括哪几项内容? 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内容。

1、事实,包括(1)控辩双方的意见;(2)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

2、理由,包括(1)确定罪名;(2)确认量刑情节;(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4)确认辩解、辩护的理由是否被采纳。(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应当写清哪些要素?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写事实时,应当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以及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理由是判决的灵魂。判决理由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确定罪名,应以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为依据。(2)确认量刑情节。(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4)确认辩解、辩护理由是否被采纳。(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事裁定书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的书面决定。

2、作用: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文书之一,其格式、内容和制作方式与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但内容一般比较简单。

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作用及其种类?

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2、作用:民事裁判文书既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适用民事法律、法规,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有效工具,又是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生动教材,还是客观地衡量审判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它对于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人民内部的安定团结,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3、种类: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又可分为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再审民事判决书、再审民事裁定书和再审民事调解书。此外,还有为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制作的民事裁判文书。

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等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2、作用: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民事判决书的一类。民事判决的作用是一致的,基本根本作用在于正确地处理各类民事权益纠纷,保证我国民事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结果制作要求是什么? 书写判决结果,要求做到明确、具体、完整。

明确,就是主文要明确地指出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结论。

具体,就是主文决定的事项必须是具体的,应具体到如何履行、何时履行。完整,就是主文决定的事项要全部交代清楚,不要有遗漏。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4)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民事裁定书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2、种类:民事裁定书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裁定书。依照法律不同的规定,还可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民事一审裁定书适用的范围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第一审民事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民事调解书的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的协议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什么是诉状?诉状的作用?

是指各类案件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书或委托他人代书的向司法机关提出指控、答辩或申诉等法律意见的书状。它通常被称为“状子”。符合法定要求的诉状,有引起诉讼并促使诉讼活动深入发展和最后得以解决诉讼实体问题的重要作用。

民事起诉状在制作时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

2、正文,包括(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3、尾部。

什么是民事起诉状?

民事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呈送的指控被告的书状。什么是民事上诉状?

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双方,不服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的要求改判的诉状,称民事上诉状。

什么是辩护词?它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是指在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

核心内容是辩护词的第二部分,即辩护理由、主张。什么是代理词?它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所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其所代表的一方的合法权益,发表的指控、答辩的演说词,被称为代理词。

它的核心内容是理由部分,因为这是能否充分阐明起诉理由或反驳对方起诉意见的关键内容。编辑本段范文

原告:XXX 被告:XXX(当事人是单位的,写明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当事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公民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 份。其它证明文件 份。

注: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事实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或个人。

编辑本段相关教材

暨大版 1.基本信息: 书名:法律文书 ISBN:781079747 作者:盛永彬//徐涛 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定价:46 页数:486 出版日期:2006-9-1 开本:16开 2.教材内容简介

本书针对高职高专类法律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的法律专业的教学特点和学生的就业方向,结合实际工作中法律实务的现实需要,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公检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公证与仲裁机构,以及律师常用的法律文书(附通用的行政公文)文种。对每一具体法律文书的阐述,坚持以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主线,以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务院最新出台的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及制作要求为依托和蓝本,以生动、仿真的实务范例相佐,并辅之以制作注意事项提示,突出展示了每一法律文书的技能性和实用性。该书既凸显了其独有的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学生理解、把握和易于操作的风格,又表现出结构规范、逻辑严密的特点。不仅适合高职高专类法律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的法律专业作为教材使用,而且是值得公检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及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参考与借鉴的工具书,是其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得力助手。[1]

3、图书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法律文书概述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性质和作用 第三节 法律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第四节 法律文书的构思与表达 第二章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第三节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第四节 破案报告

第五节 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 第六节提请批准逮捕书 第七节 预审终结报告 第八节 起诉意见书 第九节 补充侦查报告书 第十节 提请复核意见书 第三章 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立案文书 第三节 侦查法律文书 第四节 起诉书 第五节不起诉决定书 第六节 刑事抗诉书

第四章 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第三节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第四节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第五节再审刑事判决书 第六节 刑事裁定书

第五章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第三节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第四节 再审民事判决书 第五节 特别程序民事判决书 第六节 民事裁定书 第七节 民事调解书

第六章 人民法院行政裁判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第一审行政判决书 第三节第二审行政判决书 第四节 再审行政判决书 第五节 行政裁定书 第六节 行政赔偿调解书 第七章 监狱执法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罪犯人监登记表

第三节 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 第四节 罪犯奖惩审批表

第五节 使用戒具、罪犯禁闭审批表 第六节 监狱起诉意见书 第七节 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第八节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通知书、收监执行通知书 第九节 罪犯出监鉴定表、释放证明书 第八章 看守所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看守所常用法律文书 第九章 劳动教养机关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劳教机关常用法律文书 第十章 律师实务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民事案件律师代书文书 第三节 刑事案件律师代书文书 第四节 行政案件律师代书文书 第五节 律师工作文书 第十一章 仲裁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仲裁协议 第三节 仲裁申请书 第四节 仲裁答辩书 第五节 仲裁调解书 第六节 仲裁裁决书 第十二章 公证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出国留学、定居、探亲需办理的公证文书 第三节 国内民事类公证文书 第四节 国内经济类公证文书 第十三章 笔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勘验、检查笔录 第三节 讯问笔录 第四节 搜查笔录 第五节 调查笔录 第六节 辨认笔录 第七节 法庭笔录 第八节 合议庭评议笔录 第十四章 法律文书管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运转处理 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立卷归档 附章 机关通用公文 第一节 公文概论 第二节 公文种类 第三节 行文规则

第四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参考书目

山东版

1、基本信息 编号:33274

书名:法律文书学 作者:田荔枝编著 出版社:山东人民 出版时间:2008-2-1 入库时间:2008-3-15 2.教材内容简介

法律文书作为法律事务的文字载体,在当今社会愈来愈受到重视,其中关系到诉讼的法律文书尤其如此。不论是刘涌案、聂树斌案还是彭宇案,其判决书都不同程度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从这些关注中我们感受到了法律文书制作的重要性、制作者责任的重大。伴随着法律文书社会价值的凸现,法律文书制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制作规范需要不断的完善和 提高。

本书在积累多年的教学经验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选取了公、检、法、狱政以及律师实务部门等主要的法律文书,根据最新的格式规范予以系统介绍。本书特点有三:

一、关注法律文书制作理论的独特性。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专用文书,其使用领域只限于法律事务。不论在内容、形式还是表达方式、语言风格等方面都有其个性之处,是区别于其他文书的界限所在,是每个制作者需要明确的第一 要义。

二、关注法律文书实践操作的直观性。法律文书的实践操作性非常明显,本书采用格式和实例相结合的编写体例,以直观、醒目的方式介绍各类文书,有助于读者在短时间内学以致用。

三、关注法律文书格式与范例的推新性。法律文书格式规范在不断变化,向读者介绍新的格式和实例,把目前最新的信息传递出去,是本书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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