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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场证明

发布时间:2014-10-23 11:01:14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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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不在场证明——论文

不在场证明

大家好,我们来自初二五班。这次我们研究的课题是有关侦探小说中不在场证明的课题。之所以选择这个课题,是因为我们都对推理小说和悬疑方面的内容很感兴趣。对于那么多的推理小说中,不在场证明是众多罪犯逃脱自己罪行的经典重要手法之一,也是警方破解案件的关键及入手点。因此我们对其做了时间性、地点性及其机关性三方面的整理。

首先介绍不在场证明的术语释义:

不在场证明指刑警科、侦探学专用术语。多用于警察、侦探审问犯罪嫌疑人时的提问。指实施犯罪时,有人证明嫌疑人不在案发现场。

一、时间性

1、拨快手表

找个证人陪在你身边,伺机把他(她)的手表拨快,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找藉口离开行凶并回来,这样这位证人便能给出你在那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了。这是现实中最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也很容易被识破。

2、录音

把能代表时间的某人或物的声音录下,并设置在某个时间自动播放。但现实可行性一般不高,毕竟人的耳朵是没那么容易被录音跟真人说话声混淆的。

例:金田一《歌剧院杀人事件》

3、证物

若某物品在犯罪现场的出现能代表某一时间段(例如凶器是花瓶,那么它完好时凶案尚未发生,粉碎了则是案发之后),那么设法在这个物品上用点小诡计就能混淆时间判断了。例:金田一短篇《谁杀了女神》

4、从“死后硬直” 做文章

利用某些方法改变尸体的死后硬直程度,从而影响法医的死亡时间判断。

一般来说,侦探在现场是通过尸斑和死者死后的僵硬程度来推断死亡时间的。但是即使是尸体僵硬程度这样实实在在的东西也还是可以作假的。

例:柯南《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

二、地点性

1 . 人证利用法

这个方法就是在不在场证明中的“证明”上做文章。不在场证明中的证明多半是人证,所以就有了“人证利用法”。这里说的利用人证并不是利用人证的感情,而是多半用很特殊的方法来利用人证。

例;柯南《牙医杀人事件》

2.“不为人知”的捷径法

这是一种从概念上说很简单,但是实际做起来却极难的方法。因为对于怎么样的捷径才算不为人知的要求是很严格的。密道、直升飞机都不算是不为人知。真正的不为人知是种奇迹般的魔术。利用这种手法所犯的案子都可以称得上是艺术(当然是邪恶的艺术)了。 例:金田一《雪夜叉杀人事件》

3.改变作案现场

不在场证明中的“场”,是指凶案现场。所以要搞清楚凶案现场到底在哪里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凶手能够利用某种手法让大家对凶案现场产生错觉,那么一样可以获得不在场证明。 例;金田一《怪盗绅士杀人事件》

4.改变距离

也许看起来是被近身杀害的死者,其实却是凶手从远处下手的!又或者被害者看似从远处被射杀,其实凶手却是在身旁下的手。

例:柯南《名侦探之死》则是似近实远。

三、机关性

对于任何问题都不能钻牛角尖,推理更是如此。所以有时候也不必死盯住“不在场证明”这五个字不放。不在场并不代表不能杀人。

设置一个可以杀人的机关,使自己不在现场却一样可以杀人。

1、自然力型机关

说明:利用冷、热等自然力,使得某件“事件”自动发生。

例:柯南《小学教师杀人事件》里的用低温使橡筋断裂,

金田一小说《上海人鱼传说杀人事件》里的用镁光灯照射使得冰块溶解。

2、丝线型机关

说明:利用不起眼的、坚韧的细线如钓鱼线,钢琴线别针等,实施远程操控的机关。 3、“自杀型”机关

说明:让死者自行开启的杀人陷阱。不过这种诡计是最容易识穿的。

例子:柯南《福尔摩斯爱好者杀人事件》当中,凶手把汽车的油放掉,再诱使被害者在车里点着打火机。

《录像机杀人事件》中,利用录像机弹出录像的力度把花瓶砸在被害者头上!

相信大家听过了我们的研究成果,一定都能有所体会。我们小组中四名成员也都对此次研究性学习感慨万分。通过我们自己的整理及精心分析,考验了我们的思考、归纳能力,同时推理这个小课题更锻炼了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使头脑更加灵活机敏。如有不足,更请各位老师及同学给予建议,我们将感激不尽!

第二篇:不在场证明讲义

不在场证明讲义-有栖川有栖

推理小说中的讲义似乎以卡尔在《三口棺材》中的密室讲义最为著名。作为专攻密室的卡尔在讲义中对很多密室手法进行了分析,颇具权威性。后来不少日本的推理小说家有效仿在文中加入××讲义(欧美倒是没怎么听说了)。目前中译的日本推理小说虽然有些也谈及计谋涉及,如横沟正史的《黑猫旅店杀人事件》中关于无面尸诡计的论述,但是都短小的很,略略带过。而这篇关于不再场证明的讲义有十几页,论述了9种大类的不在场证明,算是比较全面了。 不在场证明也可以算得上广义的密室,作者对于不在场证明的设计也算不错,虽然涉及列车时刻表的诡计但是毕竟还有其他的谜要靠脑子来破解,这也给那些不喜欢看火车时刻表的读者留下了思考的余地。 不在场证明讲义:

"首先,第一种类型,‘证人作伪证’型。也就是说,证人在作证,由于某

种原因掩盖了事实真相。这种场合,问题的焦点在于是什么原因促使证人作伪证 的呢?也就是说,证人为什么要撒谎呢?如果在推理小说中只是简单地解释为因 为证人是罪犯的同谋故而撒谎,这种作法肯定不会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但如果作者对证人是同谋这一环节进行一下巧妙构思,就可以成功地抓住读 者的心了。大家回忆一下克里斯蒂或坂口安吾先生的作品就可以理解了。

"第二种类型,‘证人产生错觉’型。是什么促使证人产生错觉的呢?围绕 这一点,可以有多种选择。首先,究竟让证人产生一种什么样的错觉呢?我将其 归纳为如下几点:一、时间;二、地点;三、人物。可以是其中任一种,也可以 是其中的两种以上。比如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一点,空知雅也在界大学二0三 号教室’这句话,证人可以就其中任何一点作伪证。

"关于第一点,即在时间上作伪证,可以有多种可能性。

例如,证人所看见的钟表上是否被人做过手脚?证人是不是把具体日期搞错 了?是否把当天是星期几记混了?抑或把时间段弄岔了?甚至有些时候,还可以 假设证人把年份记混了。至于具体应该采取哪种作法,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分类所 能解决的,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这里就不展开谈了。

"第二点,在地点上作伪证。例如,证人在接受刑警的询问时回答‘不,那 时我正在他公寓里。’‘我和他一同乘坐了"光"号109次列车,’我们一起去 登谷川山去了,‘我们当时正在淀河边上散步,等等,诸如此类。但实际上,这 都是证人在撒谎。这种情况下,证人不仅会证明自己当时曾和嫌疑人在一起有时 还可能在电话号码上做手脚,然后对刑警说’我当时还给他打过电话,我们一块 聊了会天‘。而很有可能他当时所拨的电话号码正是案发现场的。

"第三点,在人物上作伪证。也就是说,罪犯使用了替身。

举个例子来说,或许站在这里给各位作讲座的不是我空知雅也本人,而是我 的双胞胎弟弟。"

"读者如果不想被作者所欺骗,就会仔细分析证人的证词。

证人有没有可能把时间、地点和人物其中之一搞错了呢?我建议大家在碰到 这种情况时,先仔细分析一下证人的证词有无漏洞。——哎呀,糟糕!说这种话, 我这不是在拆自己的台吗?"

听众席上又是一阵笑声。

"但是作为作家来说,当然会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漏洞是不可能如此轻易地就让 读者发现的。鲇川先生在他的一篇长篇推理小说中,就给大家展示了他的令人拍手 叫绝的高超写作技巧。他在作品中将这三种情况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使人眼花缭 乱,但又合情合理。

"我们接着往下讲第三种类型,即‘犯罪现场有误’型。

打个比方,我现在正在这里做讲座,这是事实。但是,有这样一种可能,即 读者认为犯罪现场是武藏野的丛林,但实际上却是河内长野的山林。如果是这样, 那么我在讲座完毕之后,是完全有可能赶到脚现场去的。然后,我可以将尸体再 运到武藏野。这其中也有多种可行性。我想在座肯定也有一些(请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同学能够想起这样 的例子来。——坐在那边的那位同学,请你不要告诉你旁边的同学你读过的那些

作品,给他留一点悬念为妙。——我这样讲,听起来好像与埃拉里·奎恩在其作

品中描述的教人以犯罪为职业极为相似。"

"第四种类型是‘伪造证物’型。在正式的推理小说的伪造不在现场的计谋

中,最典型的要数伪造照片了。照片合成虽然已经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犯罪手段,

但是用其作为例子来讲却是再通俗易懂不过了。如果一种计谋对于不懂照相机原

理的读者来说很难理解的话,那么这种计谋只是面向喜欢相机的那一部分人的,

是不会受到读者的普遍欢迎的,因此作家都千方百计地避开这种复杂的计谋。克

劳夫茨在他的一篇作品中就曾经设计过这样一个计谋,不过效果很不理想。"

"接下来是……应该是第五种了吧?这是伪装不在现场的计谋中的精华,即

‘犯罪时间推测有误’型。这种类型还可以细分为如下两种类型。第一类,将犯

罪时间提前;第二类,将犯罪时间推迟。有的推理小说在描述罪犯决定采取哪一

类时,往往采取一种抛硬币的方法来决定。但大多数情况下,这两种情况只能采

取其一,这是由具体情况决定的。

"我们来看第一类情况。罪犯将其于三点杀死的被害者的死亡时间伪装成两

点,用以洗脱自己的嫌疑。我们随便举个例子吧。假设两点时,一个男子去访问

住在山间一所小屋的罪犯,他离开罪犯家后,无意中从窗户外看到一间屋子有一

个人,好像已经死了。于是他慌忙下山去喊人。但实际上,他所看到的只是一个

罪犯早已预备好的假人。等那个男子离开屋子后,罪犯再把被害人带到小屋,在

三点时将被害人杀害。喊人的男子与警察到达小屋后,已经是四点了。因为犯罪

行为看起来是两点时发生的,而两点之前罪犯和证人一直在一起,所以在外人看

来他当时确实不在现常简单地说,这种计谋就是这种情况。

"第二类情况是把犯罪时间推迟。我们再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罪犯于三点

在名古屋杀了人,接着于四点回到大阪,打电话给被害人的朋友,伪装一个被害

人还活着的假象。——你说什么?如果这样就跟第二种情况的第三种类型相同了?

确实,这两种情况很容易混淆,但还是有所区别的。既然大家这样认为,那

我们再仔细分析一下。假设被害者是一位小说家,三点钟时他刚刚写完三十页的

草稿。

他的尸体被发现时,现场有四十多页的草稿。按常理分析,一般人都会认为

他四点之前仍在写稿。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这多出来的十几张草稿是罪犯

后来带到杀人现场的,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情况呢?也就是说,被害的小说家原本

就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的所有作品原本都是罪犯为他代写的。目前为止,我的

作品中还没有此种计谋,但我想大家应该明白这个概念了吧?

"我们再来看看鲇川先生的那篇长篇推理小说。在那部小说中,有两起凶杀

案件,一件是第五种类型的第一种情况,另一件是第二种情况。他对这种技巧的

纯熟程度可以说是已经达到了信手拈来的地步了。

"实际上,第五种类型还可以有另外一种分类方法,即医学计谋与非医学计

谋。所谓的医学计谋,就是采取一些手段,如将尸体加热或制冷,或对尸体胃里

的物体进行物理处理,使尸体处于一种特殊状态,以此来迷惑法医,使之对死亡

时间作出错误判断;至于非医学计谋,我刚才在第五种类型中所讲的那两种情况

就是非医学计谋。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分类,第一大类是医学计谋,第二大类是

非医学计谋,而这两大类中又可以分出前面所讲的那两种情况。

"读者对犯罪时间也应该多加注意。"

"第六种类型是‘路线存在盲区’型。有关利用铁路线犯罪的推理小说作品

很多。僻如说,从p地到q地,需要一个小时,但罪犯却在中途利用了其他路线。

以前的推理小说中经常有这种情形:罪犯乘坐普通列车,然后改乘特快车。但现

在国内的铁路时刻表已经相当完善了,这种情况已经不太适合了。当然,如果仔

细寻找的话,说不定还可以找出这种情况。

想要追上特快车,必须动用其他的交通方式,如汽车、长途客车,甚至飞机,

这种情况在如今的推理小说中已经屡见不鲜了。——我本人也写过几本这样的书,

但看来还不算成功。不过这没关系……

"但是这种计谋存在着与前几种类型的计谋不同的困难。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犯罪分子利用按照列车时刻表运行的交通方式

的话,那么只要警方仔细调查,必然会识破其计谍的。因此,作者必须想出一条

与众不同的路线。从某种意义上说,根本就不存在一种无法被识破的与时刻表相

关的计谋。

"鲇川先生在他的处女作〈佩特洛夫事件〉中,开了将真正的列车时刻表

应用到作品中的先河。我认为这堪与奎恩的〈挑战读者〉一书相匹敌,甚至可以

说是一个极为优秀的发明。

作为一名作家,他完全不必给自己套上一个这样的榈锁,但他却近乎受虐狂

一般,在这种自我制造的状态中进行创作,这不能不说是推理小说计谋的一个极

品之作。这种计谋看来最具有实用性,但实际上却是最没有实用性的计谋。

"所谓的‘路线的盲区’,并不只是指利用列车时刻表而设计出的计谋。我

们再随便举一个例子。例如,一座平常需要一个小时才能跨越的险峰,罪犯只用

几分钟就办到了。实际上,罪犯是从悬崖上利用降落伞降落而下的。我认为这也

是一种‘路线的盲区’。不知在座的各位有没有想起克里斯蒂作品中的例子。

"接下来,我们来看下一种类型。"

"第七种类型是‘远距离杀人’型。即罪犯案发当时确实不在现场,而是在

另一个地方采用计谋将对方杀害。这种类型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机械性计

谋;二,心理性计谋。

"第一种情况,即机械性计谋,是一种单纯的手段,例如定时发射的手枪、

定时爆炸装置等。若仅限于此,则未免太显平常,作者必须设计出一种奇特的装

置,或者在装置发生作用后如何消匿痕迹上下工夫。这就需要作者设计出独创性

的计谋来。也有人将装在胶囊里的毒药之类的计谋归于这一种类。

"第二种情况,即心理性计谋,是一种罪犯不直接对被害人人使用施加物理

性攻击的装置而将对方杀害的方法。例如,采用催眠术使对方自己干一些危险的

事,或利用对方有夜游症使其从高层公寓的阳台上坠落致死;也可以使对方产生

某种误解,使其误吞毒药而死。

"机械性计谋与心理性计谋也是密室计谋的两种类型。因此,对处在密室中

的被害人实施远距离杀人,也是一种密室杀人手段。

"刚才我几次给大家介绍了鲇川哲也先生,现在我再为大家介绍一位伪装不

在现场计谋的专家。他就是笹泽左保先生。

"擅长此种计谋的作家有不少,笹泽左保先生只是其中的一位。那么我为什

么要将笹泽先生单独介绍给大家呢?因为我认为,笹泽先生的计谋具有独特的风

格。这种风格即‘远距离杀人’。他的作品中运用这种计谋的比率远比其他作家

要高,而且计谋变化多端。或许他潜意识中就认为,如果想杀一个人,那么最理

想的方法就是不直接用自己的手杀死对方。——当然,笹泽先生也不是只写这一

种计谋,但毫无疑问,他确实堪称一位伪装不在现场计谋的专家。而且,在创作

风格上,他是与鲇川风格最为不同的一位作家。

"接下来谈一谈第八种类型。这种类型与第七种类型有些相似,我称之为

‘诱导式杀人’,即通过某种方法诱使对手自杀。从原理上来讲,就是给对方以

极大的精神打击。虽然如果作者写作水平不高的话,很容易使读者读完以后没有

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而且这种类型的计谋方法也不是很丰富,但在某些场合使

用也会造成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关于这种计谋,鲇川先生也写过一些很优秀的

作品。"

讲座已经进行了囚十多分钟了。空知的身体活动幅度也越来越大了。

"还有没有第九种类型呢?——没有了?不,还有。这种类型在笹泽先生的

作品中也出现过,但是好像并没有……这种类型好像应该叫做伪装不在现场计谋

的号外篇……嗯,表达有点不清晰,请各位见谅。简单说来,应该叫作‘不在案发

现场型’。在笹泽先生的那篇作品中,罪犯称自己当时不在现场,但实际上,这纯

粹只是一种谎言。在这种场合下,想推翻罪犯的狡辩只是妄费心力。因为读者把

罪犯在案发现场的情况误认为罪犯不在现常从这种意义上说,我认为笹泽先生不

是一位‘伪装不在现场计谋的推理作家’,而是一位‘对伪装不在现场计谋充满

热情并为其鞠躬尽瘁的推理作家’。我有时甚至想大声问自己:‘空知雅也,你

的作品出路在哪里呢?"

空知边说边耸耸肩。

推理随便说说之不在场证明 (内含斋藤容《血案追踪》、克里斯蒂《东

方列车谋杀案》、《勋爵谋杀案》谜底,未读慎入) 作者:东乡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804 更新时间:2014-9-16 文章录入:残酷的天使每天下班回家,总是要挤地铁,挤车的感觉实在是不好,上上下下的人呀!好象人人都要挤我一样,东乡又不是漂漂美眉!真是的,拥挤中想起来的是西村京太郎的系列推理小说,就是在这样拥挤的车厢发生了一幕又一幕的凶杀,在这样拥挤的环境中杀人的确是好!呵呵!不过如何躲避侦探的追捕呢?西村告诉东乡,在这种凶杀方式中,隐藏谋杀动机是没有意义的,最好的莫过于“完美不在场证明”。

说到不在场证明,这倒是个很好的话题,仔细想来,可不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把不在场证明分类呢?

a、时间、地点不在场:这是最简单的不在场证明的构造模式,我们可以在很多的日本推理小说中找到时间不在场的例子,就好象这样,动机指向某人,所有不利因素指向某人,但是某人就是在凶杀案发生时间不在现场,而是在另外一个地方,有无数人相关、不相关的人士证明。如何推理出某人的不在场证明不

成立,就是侦探的事情。

在这一类的不在场证明中,常见的构造手法通常有:时间造假、虚假证词、孪生双胞、利用电话、录音机等电子设备、交通工具追逐。时间造假是最常见的,手段通常是利用死亡时间无法确定,或者是利用手段(利用损坏钟表、断电等等)掩饰真正的死亡时间,从而达到目的。这类例子实在是太多。

最夸张的是《幽灵船》中,竟然利用日出日落的相似、嗜睡症……算是很长的了。

虚假证词的方式是最不可靠的,因为证词是人说的,人都是不可靠的,如果寄希望于别人的证词证明自己的不在场,最好先死心!一定失败。这样的方法往往在小说开始阶段出现,但是都是铺垫,或者是把读者引入歧途的手段,当然这样的不在场证明是最先被破解的。

不过也有一个特殊的例子,就是让作证的证人认为你不在案发现场,而是在证人面前。例如斋藤荣《血案追踪》中的那个小姑娘,被镜子和录像迷惑,始终认为凶杀在家,其实凶手不在家。

如果勉强把阿婆的《东方列车谋杀案》算作证词不在场证明也可以,毕竟12人的相互制造不在场证明,口径如此整齐,也是少有,不过面对的是我们的阿波。

孪生双胞的例子就不是很好了,毕竟小说中隐藏了一个孪生双胞的手法会招来非议,叶永烈的《金明探案三》里就有一对孪生双胞,两人的唯一区别就是一个头发向左分开,一个头发向右分开!

当然,这里也有一个有意思的,阿婆的《勋爵谋杀案》中女演员的出色模仿的确骗过所有人,不过没有骗过一个推理小说家,当然也没有骗过老波。

利用电话、录音机等电子设备的不在场证明,实在是太牵强,柯南中有不少利用移动电话的、古钿也有类似的,总觉得这种手法不过精彩。交通工具追逐!看过西村的小说大家都不会陌生,新干线、地铁、出租车、飞机等等,利用的就是一张时刻表,或者是交通工具奇特的地方,总之就是和时间赛跑。

值得一提的是,金田一的凶杀历来发生在外界无法沟通的地方,所有关系人都有动机,或是动机不明白,所有人都在现场,都是利用其它方式解决的。

b、另类不在场:除了以上以外的,那么就可以算作是另类不在场证明。呵呵!好象有灌水的嫌疑,绝对不是,东乡向推友介绍一本小说——斋藤荣的《香港旅行谋杀案》。

这本书中的完美不在场证明是东乡见过的不在场证明中最离奇的一个!

为什么说这个不在场证明是很离奇呢!被害人尸体被发现在日本的密室中,唯一有动机的人案发时间在香港参加旅行团,只有一个小时自由活动时间。从日本到香港的飞机至少2个小时,这是如何发生的呢?

看过的朋友一定对这个情节记忆尤新,可能还有朋友没有看过,所以这里不说了,就此打住。

第三篇:均有不在场证明

深圳市交警局昨日召开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会上交警公布了最关键的证据,肇事车辆上的血液检验结果显示,驾驶位附近及红格衬衫上的血迹与侯培庆的高度吻合,交警表示目前有直接证据显示侯培庆为肇事者,不存在顶包问题,所有的视频、照片、出租车gps轨迹等证据也能与所有的证人证言相互印证,目前足以认定侯培庆为实际驾车者。

此外,警方称据最新调查,此前被怀疑为实际肇事者的车主许楚辉和天某泰公司法人代表许某周事发时不在现场,许楚辉在布吉家中,而许某周当时在珠海。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昨天发布微博称: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已介入“5.26”车祸侦查活动。

确实喝多了,不清醒的状态,当时是怎么开车走的,我现在完全没有记忆。可能很多人会质疑这个问题,我的实话是我真的记不清,我只在撞车的一瞬间有意识。车是我本人开的,这个毫无疑问,也希望能借此机会对死者家属说声对不起。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侯培庆

侯培庆的夺命狂飙

昨天,交警公布了事发前后侯某的活动轨迹视频,这些视频中有几份此前已经公布了翻拍的版本,但昨日公布的则是这些视频的原始档案,此外,交警又找到了几份新的视频,从这些视频中可以看到侯某从25日晚10时许进第一间酒吧起,直到次日9时左右,许某周等8名男子赶到大梅沙侯培庆入住的酒店劝说其到交警局自首的过程。

喝两场酒狂冲红灯

交警提供的视频显示侯某及三位女性从25日22时许一直喝到26日凌晨2时50分左右离开,其间还从第一家酒吧换到了另外一家酒吧。凌晨2时50分,他们从酒吧出来上车。

3时01分许,侯培庆先冲民田路和福华路交叉口红绿灯,随后又在福华四路路口加速狂飙。

滨河新洲路段、滨河车公庙立交、滨海广深立交东连续三个摄像头都录得了一部红色跑车飞速超越其他车辆的画面。

滨海大道红树林段的一个视频显示,3时08分13秒,红色跑车冲到事发地点,尽管踩了刹车,尾灯长亮,但仍以180公里左右的时速冲向前面的红色和右边的蓝色出租车,3时08分20秒许,视频上方事发处可见有火燃烧。

警方认定,即使急踩刹车,车速也不低于180公里/小时。

gps再现逃跑路

昨日,交警还首次提供了载侯培庆去大梅沙游艇会的出租车(红的,车牌号为粤bk8x87)的gps行车轨迹。

26日4时41分27秒,有乘客上车,一直载客到大梅沙游艇会。凌晨5时11分,的士到达。

5时12分10秒左右,侯某下车,另外送人的朋友坐回车上。

5时13分,侯某光脚与保安交谈,随后保安开门让其进入。

5时12分02秒,到达大堂,出来两位女工作人员,简单登记后侯培庆上楼,视频中清晰可见其穿红格衬衫打赤脚。

5时15分,赤脚的侯培庆从楼梯处走入房间。

9时17分,有8名男子前来跟侯某说话。随后,侯就到福田交警大队自首。

交警还通报,昨天几份视频中出现的穿斜肩t恤的黑衣女士来到福田交警大队,并从不同人的照片中指认了侯某,确认当天开车载其喝酒的确是侯某,在辨认照片上对侯某的照片打了上下左右四个指模印。

关键证据:

dna吻合超99.99%

昨天交警展示了由深圳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30日出具的鉴定文书,鉴定书显示,送检检材为人字拖、方向盘气囊驾驶室侧门上血迹,方向盘中轴下部疑似血迹,地上掉的牙齿,副驾驶、左后座、右后座、纸巾上的血迹等。花格上衣的血迹两块。以及侯培庆及三位同车女性汪×、汪×、孙×的血样。

dna鉴定报告指出,车上的人字拖、方向盘气囊驾驶室侧门上血迹、纸巾上的血迹、衬衫上的血迹与侯培庆str分型一致,同一认定几率大于99.99%。

重要证据:

车主法人

均有不在场证明

对于一直被怀疑是实际肇事者许楚辉的情况,昨日交警又公布了其他相关证据,这些证据显示许楚辉事发当天在家,4时23分,进入电梯,准备离开家。几份视频均显示此前没有其出入小区的记录。

许楚辉驾车离家,上了水官高速,早9时许从盐坝高速返回深圳市区。

对于法人代表许某周,交警也进行了一番调查,调查显示,许某周25日赶往珠海,饭后与朋友打牌一直打到26日凌晨3点30分,9时许赶回深圳,并前往酒店劝说。

第四篇:什么是不在场证明,爱家日不在场证明背后隐藏的爱家含义

不在场证明背后引发爱家含义思考

在时间的陪伴下,孩子不断的成长,父母慢慢变老,中产阶级作为社会的中坚力量有着不错的学习背景,稳定工作收入,为了个人的目标,为了更好的物质生活,在这个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时代里,越来越缓慢的工作,让家庭和工作难以兼顾,看着父母老去的容颜,看着不断成长的孩子,错过了太多太多和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有时候不禁让人思考:到底生活和工作的意义是什么,到底怎么努力的工作目的是什么,到底家庭的幸福来自何处?为此据说今年红星美凯龙爱家日活动里,他们做了这样的调查,相信它的结果又将成为一亿人触目惊心的不在场证明。

看到了一些相关的数据,让我陷入了思考:想想自己又快有一年的时间没回家了,脑海里似乎都要忘记家里沙发的味道了,好想念家里的那一道道美食,但是对父母样子的记忆仿佛还留在昨天,还留着20岁那年父母为我过的那次生日,时间流逝,回想当年,在父母的翅膀下成长,无忧无虑,而现在却要独自面对生活中、工作里的点点滴滴,这就是成长,但在成长带来的又是什么呢?

在你没有看到准确的数据前,在你看到我的这篇感慨时,希望你回想下面几个问题:

1、当你春节回家却不停低头发短信刷微博的时候,也许父母正把没有味道的年夜饭塞进口中。

2、也许当你在ktv里和生意伙伴灯红酒绿的时候,你的妻子正在看不到尽头的孤独中辗转难眠

3、你是否发现,恋爱时你们有说不尽的话题,但现在已沦为如今相顾无言的沉默

4、当你在周末的机场候机的时候,你的宠物正在窗口呆坐着看向你回家的方向

5、当你正在为通宵忙碌补觉的时候,你的孩子已经开始咿呀学语。

……

有人说这是时间在作怪,难道真的是这样吗?不在场的证明调研后的数据是残酷而真实的,想知道这个数据具体是多少吗?朋友说在《红星美凯龙爱家时间指数调研视频报告》里将为我们呈现。当然这个视频的目的在于期望能借助这次研究,更好加强社会对家庭关注度的提升。

第五篇:爱家日《不在场证明》社会调查创意视频

爱家日《时间门》、《不在场证明》触发你爱家之心

爱家日,红星美凯龙发起的现代大型爱家行动,希望通过每年的爱家活动,唤起对家的记忆,倡导大家爱家就马上行动。

爱家日创意视频《让一亿人触目惊心的不在场证明》(以下简称《不在场证明》),由国际顶级导演rob slychuk & syak及他带领的创作班底采用了国内首创的人文视频及创意视频报告,并运用独特的后期特效,把理性数据和感性主题结合,让大家通过独特视角来审视自己对家庭的关爱是否已经是严重缺失。

《不在场证明》里都有些什么样的数据能够让人触目惊心呢?据了解,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有70%的人不能和父母生活居住在一起,而这个比例在有了伴侣后还将上升到74%;同时在调查的人群中有24.1%的人和父母异地分居;这样一来他们每年能和父母见面沟通的时间仅为78小时;而通过不同职业人群的选择,可以了解到从事计算机、媒体、广告、餐饮、娱乐等行业的从业人群平均每年和父母见面的次数最少。

……

在《不在场证明》还有许多调查的相关数据,看完这些数据我们发现我们和父母的交流越来越少而且交流的内容越来越单调枯燥,“嗯嗯、现在有事、等下再说……”总会成为我们和父母交流中最常用的句子。你到底有多爱家,爱家深不深,用时间就可以直观说明。

《不在场证明》,由国内家居流通行业第一品牌红星美凯龙携手零点咨询以第三方专业角度对都市白领的城市爱家行为和态度进行调查,最真实的数据,得到了最意外的收获是,有约3/4的白领人群认为自己在爱家方面表现相当不错,但实际调查结果却几乎完全相反。通过创意视频,呼吁社会大众用时间爱家,为爱家付诸更为实际有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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