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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失业证明

发布时间:2017-06-29 08:48:24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怎样办理失业证明

怎样办理失业证明

如果你身份证和户口还是在广州的话,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样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个人档案,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劳动局办理失业证。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1、身份证原件;2、户口簿原件;3、婚育证明《计生证》;4、小一寸相片2张;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所在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三、办理程序: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四、注意事项: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所在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二、户口迁往外盛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篇:怎样办理失业保险

怎样办理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制度,是指依法筹集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劳动、失去劳动报酬的劳动者给予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办法,使员工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他们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一、缴纳范围

1.特区注册的企业;

2.与员工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每月缴交的失业保险费,为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1%x本单位员工人数x40%。

三、缴纳程序

盐田港保税区管理局综合协调处(以下简称失业员协调处)负责受理市属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是:

1.用人单位选定一家为其代扣缴失业保险费的银行,并填写《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一式三份。

2.填写《深圳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表》。

3.初次办理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成立批文;

(2)《工资基金手册》;

(3)《深圳特区劳务工指标登记本》;

(4)企业机构代码本。

4.已办理缴交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如发生以下情况变化,需要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二十日前到协调处填报变更表。

(1)单位员工人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填写《深圳市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

(2)单位名称变化时,提交工商局更名证明;银行及帐号发生变化时,重新签订《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一式三份;

(3)因搬迁、合并、破产等原因,造成单位暂时停业或注销、需停办失业保险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5.银行代为扣缴失业保险费后,向用人单位提供合法的付款凭证。

四、缴费地址:深圳市沙头角深沙路建工大厦八楼。

第三篇:怎样开失业证明

怎样开失业证明

首先是确定身份。失业人员要取得原工作单位发给的能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对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开除等发生争议的,应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发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次是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到本户籍地的社区或是街道办办理,到劳动服务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第六条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片,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领榷失业证》。各类人员还须出具以下有关的证明材料:

一、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凭毕业证书及学校出具的未能升学证明;高校、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未能就业的,凭毕业证书、学校证明;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请你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退学证明。

二、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以及本人档案;

跨地区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凭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介绍函、本人档案及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按政策规定迁入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凭其审批入户的材料及本人档案,或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人员(指申领牌照时,《失业证》由工商部门收取的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

五、城镇退伍兵、随军家属凭安置机构出具未能安置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六、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处证明。

七、异地迁转户粮关系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凭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的失业登记审批表及其档案。

八、挂靠在劳动或人事行政部门的人员,凭解除挂靠关系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2

带离职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计生证、相片、

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一般由原单位开失业证明、经社区居委会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明是你原工作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你出具的证明文件之一。办理失业证明,你个人不需要任何手续,由原所在单位于解除劳动合同、清偿劳动报酬的同时,向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单位职员出具。

失业证明不是单位开的,单位应该开具的是一个"解聘合同",写明与你解约的时间也就是合同终止时间,盖公章.拿着解聘合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金领取.还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

如果你工作上保险的地方不是户口所在地,那就让单位拿着解聘合同,单位社保登记证,失业保险人员缴费证明,到参统的社保中心办理一次性领取或是保费转移

第四篇:怎么办理失业证明

怎么办理失业证明

、失业人员如何进行失业登记?

(一)办理依据

1、《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2、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43号);

3、《关于印发〈杭州市失业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杭劳社就259号)。

(二)失业登记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目前无业的非农业户口人员。

已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人员,不进行失业登记。

(三)工作时限

即时受理,失业登记机构7天内进行审核,并核发《失业证》。

(四)工作流程

1、转递档案

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凭社保登记证、失业人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将失业人员档案转递至其户籍所在地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其他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应当按规定办法在规定期限内移送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区就业管理服务处接收档案时,材料齐全予以接收并出具档案回执。

2、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本人应持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两张免冠一寸照片和下列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进行失业登记,并填写《杭州市失业人员登记表》。

(1)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由本人持《杭州市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进行失业登记。以自由职业者名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及时告知失业登记机构,并提供相关资料。

超出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正当理由的,还需提供本人无业承诺书、迟延登记的原因说明等资料,报送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审核,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予以失业登记。

(2)未能升学的毕(肄)业生凭本人毕(肄)业证书办理失业登记。

(3)归正人员凭释放或解教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4)假释、监外执行人员凭司-法-部门的有关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5)缓刑人员凭法院判决书办理失业登记。

(6)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凭工商部门的歇业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7)农转非人员凭户籍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8)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退役军人凭本人退役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审核及证件发放。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失业证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1、身份证原件;2、户口簿原件;3、婚育证明《计生证》;4、小一寸相片2张;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所在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三、办理程序: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四、注意事项: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所在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二、户口迁往外盛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五篇:北京怎样办理失业证?

核心提示:怎样办理失业证?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怎样办理失业证。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 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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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 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 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 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 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 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 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以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下岗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手续。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下岗 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和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所 以,您千万别忘了及时续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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