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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放管服自查报告多篇

发布时间:2023-06-25 10:46:57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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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放管服自查报告多篇

县放管服自查报告篇1

县发改局在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中,采取“四措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投资建设类项目便利化改革,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今年以来,已审批国家投资建设类项目49个,备案或核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项目16个。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族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科室具体抓,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切实加强监管。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和监管力度,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同时,不断完善监管规则,改进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对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并根据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984号)精神,建立电子政务网,实行专人负责,对投资项目涉及的43项审批事项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受理、办理、登记。

三是不断优化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放、管、服”工作的满意度。自20xx年以来,该局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将社会投资类核准和备案形式的审批权权限授权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打通了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始终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审批权限的各个环节,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着力整顿“庸懒慢浮贪”、“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等行为,对在工作中违规收费、参与涂改、伪造材料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xx并追究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县放管服自查报告篇2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七月份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县于20xx年7月13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望府办发〔20xx〕176号)。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清理阶段(20xx年7月25日前)。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清理原则,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7月25日前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是审查阶段 (20xx年8月1日—8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查。

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8月11日—8月17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于20xx年8月底前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四是公布阶段 (20xx年9月底前)。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经县政府审定后,授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于20xx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二、实施公正监管

(一)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双告知”项目已全面启动,涉及全县所有后置审批相关单位已纳入业务系统,做到事中告知,事后监管,宽进严管,监督到位。

(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完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三、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按照涉企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进行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在收集全县各单位、事业团体自查自纠涉企收费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全县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发改、工科、民政部门通过书面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企业缴费情况及负担水平。

四、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县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梳理,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对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特殊环节进行梳理,9月底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印发了《望谟县政务办理默认规则》,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下一步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三)压缩办理时限。已将县直部门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压缩50%,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招商引资和发展软环境,下一步将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都当场办结。目前正在梳理即办件数量。

(四)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望谟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限次办结制度、延时预约服务制度、超时默认制度、一章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出现群众第二次补报材料的情况。

县放管服自查报告篇3

根据县审改办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对照督查资料清单认真查漏补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梳理承接各类权利事项9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权利12项。自xx年12月网上审批系统启用后,我局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承诺办理时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网上运行,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项12次,其中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1人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人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权责清单清理和行政审批规范运行情况

一是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放管服”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我局权力事项及细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并按照规定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相继建立了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培训和教育,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不作为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局的廉政建设。

三是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人员,让申办人满意。对于程序简便,可当天办理的,我们当天予以办理;对需要现场审查的,我们做好材料的初审,一次性告知,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工作时限。相关股室做到按时办结,明确答复。对因各种无法按时办结的,相关股室必须作出延办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分析研究,结合我县监管实际,制定并下发《民乐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随机抽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二是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建立完善。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对象并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同时为确保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质量,我局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执法大队结合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保证了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放管服”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推行网上审批与部分事项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事项均需要到现场勘查,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随机抽查工作长效机制还未建成,抽查对象名录和执法对象名录动态管理不及时的问题还存在;三是政务公开与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放管服”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努力推行网上审批,使审批工作达到快速、准确、高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保留的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

县放管服自查报告篇4

发来的《关于报送“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函》收悉,根据《海口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具体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召开了工作动员和部署会议,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细分责任

我局根据市政府下发的《海口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召开工作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相关工作落实,按照“牵头工作优先做,责任工作主动做”的原则,对照《方案》“工作任务”制定我局推进时间表,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编制权责清单。成立我局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小组,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负责人配合,局常年法律顾问把关,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梳理我局各类权责事项,通过梳理并上报市法制局审核,我局已经完成《海口市粮食局权责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我局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再清理、再梳理审批事项、中介机构和服务事项,确保提高审批时效和消除垄断。一是根据工作要求,再次梳理我局“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批事项,该事项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经两次提速后,我局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相关材料已压缩33%;二是积极配合做好我局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事项,涉及“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批的资信证明,经与市法制局、审改办确认,可由行政审批相对人自行选择合适的银行或其他有权机构开具“存款证明”即可。

(三)协助推进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关于印发〈海口市行政审批局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办字〔2016〕71 号)精神,结合“放管服”实际工作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划转“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事项,并及时上报审批系统使用情况,认真梳理各类基础资料,主动协调市审改办完成技术交底工作,确保划转工作顺利进行。

县放管服自查报告篇5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与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贴市委全会提出的战略指导思想,切实把“放管服”改革工作摆在中心位置,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双创”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持续深化商事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工商登记便利化为抓手,围绕提速增效,积极履行登记职能,“放管服”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1-8月,全市累计新登记各类内资企业25373户,新增注册资本16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5%和70%。具体而言,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深化落实三证合一改革。结合营改增企业换照,加快一照一码换照和向基层乡镇街道延伸。截至目前,我市全部80余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均可实施一照一码的换照,超过半数的分局具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照一码的核准权,17个分局可以发放有限公司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至8月底,无锡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累计完成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4.43万份,超过了在业企业的60%。二是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今年2月15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6〕23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无锡市的两个目录。与省目录相比,对省前置目录进行了合并,合并为53项;结合法律修改和无锡实际,将无锡市的后置目录调整为172项。此外对无锡市的“双告知”进行了明确。一方面,通过营业执照照面提示、窗口提醒、网站公告、申请人承诺等方式强化对当事人的告知;另一方面,通过无锡市行权网,将工商部门的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许可部门,方便许可部门认领。今年1-8月,无锡市各级已累计核准先照后证营业执照近1.2万余份。三是不断深化住所经营场所改革。今年6月7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6〕124号文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印发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与省政府文件相比,我们对允许住用商的行业放宽至13个,并允许直接登记。对负面清单进行了拓展,增加了网吧、培训等行业。对“住用商”引入了首次登记经营期限不超过2年的限制,便于管理部门对投诉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对独立住宅,人防工程,车库和小区配套用房用于住所登记进行了明确。对住所信息申报制进行了系统性安排,明确了允许申报的范围,设计了申报的程序。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登记住用商企业514户,一照多址87家,一址多照2000余家,并在23个集中办公场所实行信息申报,登记企业上百家。四是试点探索简易注销改革。7月8日,我局出台了《无锡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在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中试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程序取消了清算组备案和清算公告,合并了注销决议和清算报告,引入了信用承诺制度。8月份,市工商局窗口完成了首批3家企业的简易注销。五是加快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逐步推出名称和企业设立的网上登记,不断加快全程电子化登记的'试点步伐。今年1-8月,无锡共计核发全程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66份,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5万余份,完成不含行政区划的国家级名称的全程电子化登记86件。

(二)聚力提升监管效能,逐步构建市场监管新机制。

根据市政府《关于2016年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抓手,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努力探索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一是有序推进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通过政务网站、电视报纸、户外广告屏、举办企业年报培训班、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引导帮助企业自觉履行年报义务;优化流程,及时解决每一户市场主体遇到的具体问题,提高企业自主申报率;加强对下督促指导工作,从4月份开展每月通报各县(区)工商局年报进度,为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保障。据统计,截止6月30日,2016年度企业年报率83.4%,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全面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管理要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加强企业信用约束,实施信用监管的主要措施之一,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各市(县)、区工商(市场监督)局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负责做好登记企业的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对通过抽查或根据投诉举报,一旦查实企业有列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入尽入,并对外公示。截止2016年9月底,仍有65535户企业因未按期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62596户个体工商户因未按期年报标注为异常;因住所失联列入的1119户;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的57户;目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经营异常名录数据累计达12万条(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6〕62号文件,推动建立我市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代拟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该代拟稿征求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编办、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等50个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形成了送审稿。8月31日,无锡市政府以锡政发[2016]189号文件形式公布了《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9月13日,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出台《无锡市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对各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我局草拟了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就部门间共联、共享、共管做出了具体规定, 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将进一步征求各部门意见,为平台上线应用做好准备。根据市政府要求,9月19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上线运行。

二、瞄准目标,攻坚克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双创”效能

对于下一步“放管服”改革工作,我们要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两端发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无锡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服务“双创”战略。紧跟国家及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减少行政审批、推动职能转变、降低准入门槛。一是加快延伸三证合一改革的内涵外延。按照国务院和省的统一部署,将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拓展;指导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合一。二是加快探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的主体责任,在住所、经营范围、简易注销等改革中,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围绕企业简易注销、名称登记改革等工作,加快实施和推进,扩大覆盖面;开放企业名称库外网查询,提升名称登记的效率。四是综合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信用助贷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广告产业“一园一基地”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互联网广告产业对接驰著名商标企业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基础、先进技术和丰富文化内涵的自主品牌,年内完成申报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240件,认定市知名商标480件。

(二)大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在放活市场主体的同时,要把严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组织作用,在落实《无锡市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上走在前、做表率;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贯彻落实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政府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要积极会同各级政务办做好服务工作,通过上下联动,横向沟通,共同推进,争取使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尽快在全市上线应用。二是认真做好年报公示后续工作。要做好企业年报分析报告,结合区域、行业等特点,按照法定职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年报数据的研判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正确资料。要稳妥推进2013和2014年度未年报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台帐,为清理吊照工作做好准备。三是组织开展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组织部署落实好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检查到位、数据录入及时,提高检查有效性。要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试点建立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机制。四是要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要按照省工商局与省税务局的联合发文要求,组织开展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通过与税务部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享,明确清理对象,依法吊销“僵尸企业”营业执照,做好企业数据库的清理工作。五是要加强对信用数据的分析应用。要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江苏工商系统黑名单”管理应用,探索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信息实现共享交换,实施联合惩戒,推进我市企业诚信建设。下半年要全面推进企业公示信息核查软件、市场主体信息归集软件、数据比对软件的上线使用,完善“主体+”监督数据库,形成“市场主体全息图”,进一步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

县放管服自查报告篇6

20xx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根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xx〕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决定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项目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xx〕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照上述文件认真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了清理规范,将清理规范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情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按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进。

四是研究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情。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方便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马上就办”、“想办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服务口号,使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馈意见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设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处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办法进行,监管仍然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本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重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xx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七月份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县于20xx年7月13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望府办发〔20xx〕176号)。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清理阶段(20xx年7月25日前)。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清理原则,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7月25日前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二是审查阶段 (20xx年8月1日—8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查。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8月11日—8月17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于20xx年8月底前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四是公布阶段 (20xx年9月底前)。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经县政府审定后,授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于20xx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二、实施公正监管

(一)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双告知”项目已全面启动,涉及全县所有后置审批相关单位已纳入业务系统,做到事中告知,事后监管,宽进严管,监督到位。

(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完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三、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按照涉企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进行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在收集全县各单位、事业团体自查自纠涉企收费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全县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发改、工科、民政部门通过书面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企业缴费情况及负担水平。

四、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县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梳理,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对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特殊环节进行梳理,9月底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印发了《望谟县政务办理默认规则》,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下一步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三)压缩办理时限。已将县直部门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压缩50%,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招商引资和发展软环境,下一步将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都当场办结。目前正在梳理即办件数量。

(四)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望谟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限次办结制度、延时预约服务制度、超时默认制度、一章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出现群众第二次补报材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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