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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05:01:14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镇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禄政办通[2014]50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镇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组织了中学、小学、土地等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现对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罗川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建荣为组长,镇长张纯文、人大主席张安华、副镇长刘静文为副组长,各村委会、涉农收费的各站所为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静文兼任,成员刘发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经自查,税费改革后,我镇的涉农收费有农业税、农业税附加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按核定的常年产量以3.5%的税率计征,今年是否收取尚未确定。残疾人实行减免,2014年减免金额还未确定,2014年度共减免七千多元;农业税附加税按农业税的20%计征;耕地占用税是在建房过程中征收,分地类按不同税率征收,罗川、淜溪为一类地,按7.00元/平方米征收,其中农民减半,按3.50元/平方米征收,松石、竹溪等坝区、半山区为二类地,按3.00元/平方米征收,其中农民减半,按1.50元/平方米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为课税对象,按交易总额的3%征收;价格和收费实行亮证收费,公示率达到100%。

我镇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已经实行“一费制”。目前,中学收取费用项目及标准是:1、杂费,山区每生每学期30.00元,坝区每生每学期40.00元。2、书费,按实际定价收取。采取先收取部分书款,待收到书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春季学期书费已全部退清;3、上机费,每生每学期12.00元;4、住宿费,每生每学期40.00元;5、体检费、资料费据实收取,其中体检费不得超过元,资料费不得超过65元;小学收取费用项目及标准是:1、杂费,山区每学期每生10.00元,坝区每学期每生20.00元。2、学前班管理费每学期每生50.00元。3、幼儿园管理费每学期每生150.00元。4、书费,按实际定价收取。采取先收取部分书款,待收到书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春季学期书费已全部退清;5、资料费、体检费据实收取,资料费不得超过。中学、小学保险实行自愿购买。

2014年我镇党报党刊订阅进行了制度创新,各村民小组不安排订阅党报党刊,由村委会集体统一订阅,数量根据各村委会的大小来确定,镇干部、村委会三职干部还自费订阅部分党报党刊。除上级部门规定要求订阅的党报党刊外,一律不再订阅其它刊物。对违反农民负担政策的行为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三、六项制度执行情况

罗川镇共有农户4580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共计4539户,全镇共下发使用《农民负担监督卡》4539份,使用率达100%。从2014年10月开始,我镇已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业务,村委会及各村民小组的一切收入、开支都由双代办审核、核算。因有双代办的审核,为了提高工作效力,没有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以审核代审计。

为了确保农民负担减轻后不反弹,2014年度,分别在白杨、彩云两个村委会成立了每村委会5户农户共计10户的两个农民负担监测点。选择监测点时,按好的2户,中1户,差2户进行选择。在安楚公路的改扩建中,我镇涉及彩云、南河两个村委会,征用土地费用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国家到位资金已全部按国家标准兑现给农户。征用土地后没有承包土地的农户采用移民搬迁的方式解决。目前,除南河村委会有两户农户不愿搬迁外 (因自身经济条件限制) ,没有承包耕地的农户都实行移民搬迁。农村财务实行每月公开一次。农村收费使用农村财务专用收据进行收取,其它票据一律不得使用。今年到目前止,没有发生涉农收费案件。也没有涉农负担的来信来访。

四、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情况

在农业生产中,除镇水管站每年收取10.00元的小春水亩费,20.00元的大春水亩费外,没有收取任何生产性费用,农业机耕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收取价格由农户和机手协商。目前,农村建房收取土地证公本费一项,标准是:精装本20.00元/本,简装本5.00元/本。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实行亮证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无乱收费现象。农民进城务工需要有就业证、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书,暂住证、“三证”,就业证办理我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没有开展此业务,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书由计生办办理,每本收取5.00元的公本费,此标准由县级计生部门制定,暂住证到务工地办理。

五、执法及服务部门在执法和服务中的涉农收费情况

执法及服务部门在执法和服务中收取:1、申请书费10.00元/份。2、诉状费20.00元/份。3、离婚调解150.00元/件。4、民事调解50.00元/件。老人的赡养调解不收费。

六、其它方面

2014年1月至目前为止,没有收到涉农负担来信来访;农业税及其附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没有超标准的现象;没有规定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摊派、收费;

对取消的:1、国内植物检疫费中的检疫证书费;2、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中的兽医卫生条件考核、发证和定期技术监测收费;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中的寄住证工本费。都没有在收取。

对农民免收的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我镇涉及到:1、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2、对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农用三轮车、农用拖拉机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3、农村义务教育借读费。都没有再收取。

对于降低收费标准的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畜禽及畜产品检疫费已降低30%;2、农机监理费没有收取;3、渔业船舶检验费;4、海事调解费;两项不涉及。

七、在新形势下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在新形势下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建议:1、各级收费部门亮证收费;2、监督部门对涉农收费部门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3、上级部门及时传递新的减负信息到基层。

第二篇: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报告

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上步完善农民负担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云南省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及上级检查验收的评分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乡农民负担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我中心学校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中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我中心学校管辖的15所完全小学及1所初级中学,部份学校因管理需要统一着装的,学校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购置校服,并只收取成本费。学生接种规定免费疫苗的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费用,接种自费疫苗以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代收其费用仅收取疫苗费。学生办理保险以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并按规定的标准统一收费。

(二)教辅资料的征订。除教育局教研室征订的资料,学校没有私自征订任何的教辅资料。作业本由学生或学生家

长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三)附设幼儿班收费情况。幼儿班由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并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不是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标准全部经村委会“一事一议”决定,并由村委会代收代管用于支付幼儿班教师工资。

(四)“两免一补”,落到实处。“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要求进行发放给切实困难的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严格按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自查结果表明,我乡教育系统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上级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象达乡中心学校2014年3月15日

第三篇: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报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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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坪乡2014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自检自查报告

县减负办:

根据县人民政府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现将2014年度减轻农民负担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松坪傈僳族乡辖松坪、米厘、永红、撒坝子、树底、岩头、上啦嘛、下啦嘛8个村民委员会50个村民小组,杂居着傈僳、纳西、彝、普米、白、壮等七种少数民族,农业人口2240户8145人。全乡共有耕地面积10950亩,其中水田583亩,旱地10367亩,农村人口人均耕地1.42亩。

2014年全乡人均有粮487公斤。农民经济收入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2014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2014元。全乡由于贫困程度深,经济基础薄弱,自然条件恶劣,经济社会发展缓慢,与市、县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属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山区贫困乡。

二、取得成效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良好。严格按照“民主议事、上限控制、专款专用、审核审批、群众监督”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2014年,我乡有 1个村立项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工程1个,总投资 31.12 万元,其中:群众村民自筹8217元,社会捐赠8983元,投工折资11.4万元,财政奖补资金18万元。

(二)强农惠农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位。2014年发放发放综合补贴资金674929.32元;发放粮食补贴资金775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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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发放良种补贴(水稻、玉米)资金113600.55元,发放良种补贴(小麦)33642.00元,办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65户,发放补贴资金94728.40元,这些资金的发放涉及全乡50个村民小组、2154户农户,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入千家万户。发放2014年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重建补助资金10万元,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重建补助资金20万元,农村房屋加固工程1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6200元,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新农合补助2.015万元。全乡8个村均通过惠农一折通的方式将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按标准计算后如数打入农户存折。没有发生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补助资金的违纪违规事(案)件。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落实社会保障制度。今年共发放救济资金 1032479 元,其中五保老人184人,发放五保经费1-6月88320元;城市低保290人,发放低保资金383139元;农村低保674人,发放资金359440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16人,发放资金97900元;城乡医疗救助11人,发放资金45600元;优抚对象44人,发放资金58080元。加大对各类优抚对象的帮扶力度,解决退役军人的后顾之忧,按时足额发放各类定抚、定补经费。

(四)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林产业方面,兑现退耕还林补助共计35.6万元;兑现2014、2014年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资金65万元。

农业方面,实施了2014年松坪乡地膜玉米核心示范项目,示范面积1100亩,每亩补助5公斤地膜,总计5500公斤,每公斤14元,合每亩70元,合计77000元,涉及6个

村委会627户农户;实施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物化补助项目,经费3000元,涉及20户农户,平均每户补助价值150元的化肥;实施2014年生物创新魔芋套种项目,示范面积200亩,每亩补助20公斤复合肥,合计4000公斤,公斤2.5元,合每亩50元,合计10000元,涉及132户农户;实施2014年生物创新魔芋种植大户扶持项目,涉及20户农户,共计面积125亩,每亩补助16公斤复合肥,合计2014公斤,公斤2.5元,合每亩40元,合计5000元;实施2014年早春地膜洋芋示范种植项目,示范面积100亩,每亩补助20公斤复合肥,总计2014公斤,每公斤2.5元,合每亩50元,合计5000元,涉及35户农户;实施2014年林下中药材间套各示范项目,示范面积100亩,每亩补助20公斤复合肥,总计2014公斤,每公斤2.5元,合每亩50元,合计5000元,涉及24户农户;实施2014年玉米魔芋间套各示范种植项目,示范面积200亩,每亩补助16公斤复合肥,总计3200公斤,每公斤2.5元,合每亩40元,合计8000元,涉及122户农户;实施2014年测土配方施肥魔芋核心示范种植项目,示范面积1000亩,每亩补助8公斤复合肥,总计8000公斤,每公斤2.5元,合每亩20元,合计20140元,涉及390户农户;实施2014年测土配方施肥魔芋种植技术培训项目,经费4000元,培训农民204人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大面积推广17000亩项目,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种植面积17000亩,经费6000元;2014年中药材规范化示范种植项目,示范面积40亩,每亩补助20公斤复合肥,总计800公斤,每公斤2.5元,合每亩50元,

合计2014元,涉及17户农户;实施2014年魔芋规范化种植和种芋繁育示范种植项目,示范面积40亩,每亩补助20公斤复合肥,总计800公斤,每公斤2.5元,合每亩50元,合计2014元,涉及33户农户;实施2014年间套种种植技术培训项目,经费1000元,培训农民67人次;实施2014年地膜玉米种植技术培训项目,经费1500元,培训农民132人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发放项目,经费1250元,发放施肥建议卡2500份,实施2014年生态水果产业项目,经费2014元,新植照水梅300亩。

(五)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全乡各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以来,我乡各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步入正规,切实达到了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为全面落实减负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从年初开始,由乡成立了农民负担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乡纪委、农技站、财政所等有关站所负责人,定期研究分析减负工作,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措施,增强各项政策的透明度。同时层层召以开各类会议,利用村广播、标语口号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民减负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使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了减轻农民负担责任书,制定了奖惩措施,明确了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亲

自抓、负总责。组织抽调8名包村干部,作为减负工作直接责任人,深入到村,了解信息,体察民情,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是加大投入,完善管理。设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与农技站合署办公,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涉农站所负责人任成员,经常性的开展工作,实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介入、纠正,并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完善制度,切实把减负“四项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财政所、纪委等部门联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把关,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逐步把“公示制”与村务公开,特别是与村级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实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 “全面、及时、合法、准确”。

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 “两免一补”政策,坚决制止农牧村教育乱收费行为。2014年,我乡义务阶段在校学生全部实行免费入学,并且还给贫困学生和住校生发放生活补贴。

(三)定期检查,切实做到每半年对农民负担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乡党委政府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全乡2014年以来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检查采取明查暗访、查看资料、入户调查、走访单位的方法进行,先后深入8个村的200多户农户及乡属各站所。从检查情况看,全乡各村、有关涉农收费站所都能严格执行减负和惠农的各项政

策,没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村群众居住分散,召集会议困难,影响了村务公开的知晓率。

二是各项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宣传方式单一。

五、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切实达到公开透明的目的。

二是加大强农惠民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

松坪傈僳族乡人民政府2014年1月5日

第四篇:广南县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广南县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迎接2014年度全省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办发电〔2014〕114号)的文件精神,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办公室认真对照《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方案》开展自检自查。现将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2014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机制等措施,狠抓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治理整顿工作,从而有效地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了我县减负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切实维护了全县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稳定了农村大局,为创建和谐广南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 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农村社会事业投入标准。2014年,我县18个乡镇共申报了352个建设项目并经县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涉及366个自然村(村民小组),涉及农户26395户150214人,项目覆盖率达11%。项目批准总投资4238.91万元,其中以资代劳18.6万元,村民筹资290.04万元,村民捐赠0.3万元,村民以工折资(76.13万个)折资1504.3万元,村民以物折资75.55万元,村集体投入0.49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2350万元。通过建设,村貌有了明显改观,有效改善了受益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极大 1

推动了我县公益事业全面发展。同时,扎实推进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初时公布财务计划,各项财务收支状况半年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全县开展财务公开的村民委员会174个,村民小组3112个,公开率达100%。

(二)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巩固农民种粮积极性。今年,已兑现农资综合补贴资金4454万元,涉及150729户农户,570067亩耕地;实施良种补贴724万元;实施油菜补贴150万元,补贴面积21万亩;完成农机购置补贴1152台套,补贴资金171.5万元。抗旱期间,全县累计投入抗旱及春耕生产经费500余万元,购置了320余台抽水机发往各乡镇帮助群众抽水抗旱育苗,免费发放旱育保姆11440袋、农膜37吨,发放抗旱用油补贴优惠卡100张共0.2万元等。通过各项扶持措施,很好地支持了各乡镇的春耕生产,确保了大春粮食作物的丰产丰收。经检查,各项补贴资金已经通过“一折通”等方式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三) 加强对涉农部门的治理整顿,严格规范涉农收费。计生、民政、乡建、教育、卫生等部门与广大农民联系密切,是重要的涉农部门。为了严格禁止涉农乱收费,今年来,我县开展了一次针对涉农部门的专项治理整顿,通过开展治理整顿,本着力查边纠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治理整顿的情况看,达到了预期效果,规范了涉农收费和执罚行为,为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1.农村中小学收费治理情况。督促各学校严格按照《2014年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通告》要求,牢固树立依法执教、从严执

教、规范管理、服务群众的思想观念,加大宣传力度,层层签订“零”收费责任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零”收费政策,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截止2014年12月30日,共下拨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267.62万元,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707.83万元,以上经费已拨付各学校,无克扣、挪用情况。

2.专业合作收费情况。县工商部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免收登记费。一年来,共办理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1户,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偿办理登记手续。

3.农民建房收费情况。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只收取工本费,没有收取其它费用。农村建房收费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政策执行,按政策给予补偿。

4.婚姻登记收费情况。全县每个婚姻登记点都制作悬挂收费公示栏,结婚和离婚每对都只收取工本费9元。截止2014年12月30日,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580对,办理离婚登记69对,没有向登记对象多收取成本以外的任何费用。

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2014年全县新增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口73170人,预计发放金额469299万元,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无克扣、挪用情况。

6.其他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在身份证及户口办理、殡葬、生猪屠宰、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

7. 认真执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2014年,农村独生女户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截止2014年12月30日共核定享受对象23340人,奖励金额359.54万元。

8.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今年向每位参合农民年取

统筹基金30元,省级配套资金60元,中央配套资金60元。截止2014年12月30日,全县共有55.35万人次得到补偿,补偿金额4288.6万元,人均减负77.5元。

9. 认真做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今年年初至今我县 “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已销售家电15149台,销售金额2806万元,发放家电补贴315万元,大大降低了农民的消费成本,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四) 扎实开展负担监测点工作,掌握农民负担动态情况。由点到面,切实抓好省级农民负担监测点之一莲城镇菜园社区监测工作。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的运行管理,每周由专人到各监测户家中指导农户登记记账,以真实、详细的统计数据如实反映农民的现行负担,并按时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定期不定期对30个监测户进行辅导、培训及相关数据进行分析。通过落实对农民的各种收费、一事一议、支农惠农政策,村级收支、乡村债务等方面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农民负担情况,为上级提供决策依据。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 机构落实,理顺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按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及时成立了县、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指导、监督和抓好全县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分别与农业、教育、财政、计生、物价等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目标责任书,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减负政策。采取各乡镇、各部门自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

决禁止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

(二)制度落实,规范程序确保执行落实。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内容,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三)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确保言路畅通。县减负办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对农民信访、举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确保了农民负担政策的严肃性。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咨询或来人咨询1591次,解答数1591次;接到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339件(其中:县级7件),调解338件(其中:县级7件),调解成功274件纠纷(其中:县级7件),走司法程序解决3件。全县涉农负担信访案件都得到及时的调查处理,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减负”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加上粮食、良种直接补贴,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广大农民得到实惠。但是农民“减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减负”和惠农政策尚未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村务公开亟待加强;二是减负工作经费少,农民负担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三是减轻农民负担具体工作人员无行政执法权利,与减负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四是农村基础设施急待改善,需要大量经费投入的压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五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除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公示外,涉农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

(二) 深入开展涉农收费重点治理。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云厅字〔2014〕3号)要求,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土地征占及补偿费到位及使用,农民用水、用电,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生产服务性收费等热点问题的监管及治理。实行检查、处理、整改全程监督,切实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 继续抓好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吃透支农惠农政策精神,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省、州制定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到户、落实到位,认真实施项目。严格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使之尽快到达基层,到达农民群众手中,投入到农民群众生产中去,变政策为现实生产力。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使党的农村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并形成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自觉行动。

广南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五篇:法斗乡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情况报告1

法斗乡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西畴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14年度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检查考评准备工作的通知》(西减办发电〔2014〕1号)的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评分标准》开展自检自查。现将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2014年以来,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机制等措施,狠抓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治理整顿工作,从而有效地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了我乡减负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切实维护了全乡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稳定了农村大局,为创建和谐法斗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 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农村社会事业投入标准。2014年,我乡9个村委共申报实施了25个建设项目,项目涉及25个村民小组,涉及农户831户3741人。项目批准总投资427.88万元,村民筹资3.4万元,村民投工2014个(折资114万元,县级配套110.89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99.59万元。通过建设,村貌有了明显改观,有效改善了受益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极大推动了我县公益事业全面发展。同时,扎实推进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初时公布财务计划,各项财务收支状况半年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二)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巩固农民种粮积极性。今年,已兑现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88.30万元,涉及6928户农户,24921.86亩耕地;实施良种补贴42.6万元;实施油菜补贴1.1429万元,补贴 1

面积0.11429万亩。通过各项扶持措施,很好地支持了各乡镇的春耕生产,确保了大春粮食作物的丰产丰收。经检查,各项补贴资金已经通过“一折通”等方式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三) 加强对涉农部门的治理整顿,严格规范涉农收费。计生、民政、乡建、教育、卫生等部门与广大农民联系密切,是重要的涉农部门。为了严格禁止涉农乱收费,今年来,我乡开展了一次针对涉农部门的专项治理整顿,通过开展治理整顿,本着力查边纠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治理整顿的情况看,达到了预期效果,规范了涉农收费和执罚行为,为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1、农村中小学收费治理情况。严格按照西教发[2014]36号《西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西教发[2014]94号《西畴县教育局关于认真自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等三项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依法执教、从严执教、规范管理、服务群众的思想观念,加大宣传力度,层层签订“零”收费责任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零”收费政策,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截止2014年12月30日,共下拨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67.53万元,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91.2万元,以上经费已拨付各学校,无克扣、挪用情况。

2、农民建房收费情况。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只收取工本费,没有收取其它费用。农村建房收费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政策执行,按政策给予补偿。

3、婚姻登记收费情况。制作悬挂收费公示栏,结婚和离婚每对都只收取工本费9元。截止2014年12月30日,全乡共办理结婚登

记161对,办理离婚登记14对,没有向登记对象多收取成本以外的任何费用。

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2014年全乡新增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口254人,预计发放金额18.2880万元,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无克扣、挪用情况。

5、其他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在身份证及户口办理、殡葬、生猪屠宰、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

6、 认真执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2014年,农村独生女户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截止2014年12月30日共核定享受对象455人,奖励金额6.6万元。

7、认真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宣传工作。今年年初至今我乡发放家电补贴5.8万元,大大降低了农民的消费成本,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四) 扎实开展负担监测点工作,掌握农民负担动态情况。由点到面。通过落实对农民的各种收费、一事一议、支农惠农政策,村级收支、乡村债务等方面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农民负担情况,为上级提供决策依据。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 机构落实,理顺机制确保责任落实。乡党委、政府按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及时成立了法斗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指导、监督和抓好全乡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分别与农业、教育、财政、计生、等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目标责任书,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减负政策。定期开展自检

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决禁止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

(二)制度落实,规范程序确保执行落实。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内容,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三)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确保言路畅通。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对农民信访、举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确保了农民负担政策的严肃性。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咨询或来人咨询50次,解答数50次;接到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件,调解1件。全乡涉农负担信访案件都得到及时的调查处理,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乡“减负”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加上粮食、良种直接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广大农民得到实惠。但是农民“减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减负”和惠农政策尚未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村务公开亟待加强;二是减负工作经费少,农民负担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三是减轻农民负担具体工作人员无行政执法权利,与减负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四是农村基础设施急待改善,需要大量经费投入的压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五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除在

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公示外,涉农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

(二) 深入开展涉农收费重点治理。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云厅字〔2014〕3号)要求,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土地征占及补偿费到位及使用,农民用水、用电,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生产服务性收费等热点问题的监管及治理。实行检查、处理、整改全程监督,切实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 继续抓好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的大局。要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省、州制定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到户、落实到位,认真实施项目。严格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使之尽快到达基层,到达农民群众手中,投入到农民群众生产中去,变政策为现实生产力。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使党的农村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并形成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自觉行动。

法斗乡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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