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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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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页数:17
上 传 者:本站会员
更新日期:2007-11-17
所需点数:10
文件大小:86 K

简 介:

1.1 考勤规定
1.1.1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1.1.2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若有代打卡情况发生,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予扣1分。
1.1.3 公司由前台文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部门主管,及做好考勤表。
1.1.4 所有人员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提前到前台办理相关手续,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下午下班前(即18:00前)因工作关系,不能回公司报道必需告前台文员或行政主管,如不按规定一经发现扣2分。
1.1.5 员工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到前台做外出记录,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发现一次扣2分。
1.1.6 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到者,按迟到论处,扣1分;超过30分钟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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