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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2000字

发布时间:2016-09-02 06:16:01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红与黑》读书笔记600字

《红与黑》这部作品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激情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悲剧。所谓悲剧,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己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第二篇:2000字读书笔记大全

2000字读书笔记大全

之我读战争与和平故事梗概:

1805年7月,拿破仑率兵征服了欧洲,法俄之间正酝酿着激烈的战争。然而在彼得堡上层的人们依旧过着恬静悠闲的生活,达官贵人们都汇聚在皇后的女官兼宠臣安娜·帕甫罗芙娜举办家宴招待会上。

赴宴的有宫廷官高位重的瓦西里公爵和他漂亮迷人的女儿海伦,还有个头高大健壮的年轻人皮埃尔,他戴着眼镜,剪短发,穿浅色的流行短裤和褐色燕尾服。皮埃尔是莫斯科著名贵族别祖霍夫的私生子,从小出国留学,今年20岁,学成回国到首都谋职。他一进宴会厅,对人们议论拿破仑征战欧洲颇感兴趣。在这里,他高兴地结识了英俊而刚毅的青年安德烈--先朝保罗皇帝的退职老总司令伯尔孔斯基的长子,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

此时,安德烈正应库图佐夫将军的召唤,去任他的传令官,将出国跟征战欧洲的拿破仑军队作战,任即将分娩的妻子莉莎和妹妹玛丽娅再三劝留,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心,他期望通过这次战争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出征之前,安德烈把妻子从首都送到了在莫斯科郊外居住的父亲那里,委托父亲加以关照。于是他急奔前线,在波兰追上了俄军总司令库图佐夫,总司令派他到联合纵队去任职,并受到了嘉奖。

皮埃尔回到莫斯科,他继承了别组霍夫伯爵身后所有的遗产,摇身一变成为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成为社交界的宠儿。他的亲戚瓦西里公爵早就窥视别祖霍夫家的财产,本想通过联合别祖霍夫公爵的大女儿——大公爵小姐卡季什篡改遗嘱来谋得,失败后,又处心积虑地要拉拢皮埃尔,一方面为他在彼得堡谋得一个不小的官职,又挖空心思巧安排,让已是宫廷女官的女儿海伦嫁给彼埃尔,以图钱财。结果他的计谋顺利达成,可这桩婚事实在不幸之至。皮埃尔发现了妻子与好友多罗霍夫之间的暧昧关系,他与多罗霍夫进行搏斗,并幸运的击倒对方,随之与妻子分居,自己也陷入了善恶和生死的困扰之中,在加入共济会后,受到宽宏大量的哲学的熏陶,回到了妻子身边,但妻子依然放荡如故,令皮埃尔陷入了郁郁寡欢的生活中。

当安德烈再次回到总司令身边,俄奥联军对法的奥斯特里齐战斗就要打响了。由于在战前的军事会议上,否决了几位老将军的意见,采取了马上出击的战略,结果惨败。安德烈受伤被俘,途中昏迷,被敌人误以为活不成而丢下,库图佐夫也以为安德烈阵亡,给他的父亲去信报丧。可是安德烈在老百姓的救治下又康复了。愈后的他直奔老家,是日夜晚,妻子莉莎正好产下一名男婴,但她却在分娩中死去了。安德烈在孤独与绝望之中给妻子最后一个吻,他觉得人生已再无意义,决定终老于领地。

一八零七年六月,俄与法言和,和平生活开始了。

一八零九年春天,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因贵族会之事而去拜托洛斯托夫伯爵。在伯爵家他被充满生命力的年轻小姐娜塔莎深深地

吸引了。但由于伯尔孔斯基老公爵强烈反对,只好互相约以一年的缓冲期,而 后,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即出国去了。但是,年轻的娜塔莎无法忍受寂寞,且被皮埃尔之妻爱伦的哥哥阿纳托利的诱惑,而擅自与其约定私奔,同时私自去信取消与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的婚约。但私奔一事及时被娜塔莎的好友索尼娅阻止,与此同时娜塔莎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大病一场,之后洗心革面。

一八一二年,俄、法两国再度交战,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于多勃琪诺战役中身受重伤,而俄军节节败退,眼见莫斯科即将陷于敌人之手了。洛斯托夫家将原本用来搬运家产的马车,改派去运送伤兵,娜塔莎方能于伤兵中发现将死的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她向他谢罪并热忱看护他,但一切都是徒劳了,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仍然逃不过死亡之神而去世了。

皮埃尔化装成农夫,想伺机刺杀拿破仑,但却被法军逮捕而成为俘虏。其妻海伦于战火中,仍继续其放荡行为。最后,因误服堕胎药而死亡。

几番奋战后,俄国终于赢得胜利,皮埃尔于莫斯科巧遇娜塔莎,两人便结为夫妇,而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的妹妹玛丽娅也与娜塔莎的哥哥尼古拉结婚,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

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

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可以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知道,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第三篇: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

红与黑读后感

说来真是惭愧,大三了才读到这本世界文学名着《红与黑》,但还是十分庆幸在我人生中重要而迷茫的这段时间读到了它,于连的一生对我们这个阶段的年轻人有重要的警示,于连身上有我们的影子。

于连的一生是一场与自己的战斗,他的自我意识太过强烈,这与于连所述的社会家庭环境有关。他的家庭没有给他一种正常的温暖和爱,父兄的极力排挤,母亲形象的缺失,是这个“钢铁”家庭缺少一种柔和的力量,而于连则是一种相对柔弱的存在,但是这样的家庭容不下这样一种力量的存在,父兄的粗横蛮暴,唯利是图,金钱至上,与于连的俊美,聪慧和敏感是水火不容的,于莲的有点在这个家中全都当做不可救药的缺点和耻辱,动不动就拳脚相加,于连只有去老军医和西朗神父那寻求缺失的父爱和自己价值的实现。生活的压抑,让他的外部发展力量受到抑制,被抑制住的就转化成内部的自我意识世界的建构力量,所以他的内心是极为丰富的,他必须要在心里维护自己的尊严和赏识自己的才能,并且给予自己崇高的希望和地位才能存活下去。

于连崇拜拿破仑,拿破仑的形象是野心勃勃而身材矮小,并且是从一个从小军官到后来一步一步向上攀爬直到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叱咤欧洲,雄才伟略,战场上的英雄。拿破仑的传奇人生,让同样身在底层,体格柔弱的于连找到了某种向上攀爬的偶像力量,给了他可能,所以他深深的崇拜这拿破仑,并受到拿破仑平等,自由,博爱的思想影响,和极强的报复心,好胜欲,都有一个精神指导,即对拿破仑的崇拜。他相当将军,因为将军可以挣好多钱还有权威,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神父可以拿到不少的钱还受人尊重。后来有机会去市长家里做家教,他第一反应是不愿去做仆人,当有人爱他时,他内心的第一感觉也不是温暖和开心,而是报复了市长,战胜了公爵,证明了勇敢,他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一种自我存在的价值地位,他感知爱的能力已被这种力量所遮蔽,他只有事情过后满满回想才能发现自己是爱德瑞纳夫人的,自己是爱玛特尔小姐的。

于连爱上德瑞纳夫人,或许是德瑞纳夫人身上与他理想中的母亲的形象的一致性,优雅而又富有爱心,可以抚慰他敏感的心,包容,照顾他,让他在市长府邸感受到被尊重和地位的抬高,他不接受那个女仆,因为女仆的地位不能给他尊严上带来满足,他的偶像拿破仑也曾以女人为阶梯。抛开所有这些,于连是爱德瑞纳夫人的,从最后于连在狱中和德瑞纳夫人的对话可以看出,是德瑞纳夫人将他从那个由野蛮男人包围的“钢铁”家庭中解救出来,让他感受到了来自女性的关爱,让他冰冷的世界得到一些温暖。

德瑞纳夫人与玛特尔小姐是两种不同的女性,德瑞纳夫人身上的自我意识比较弱,而玛特尔小姐身上则有强烈的自我意识,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勇于追求,德瑞纳夫人显得犹豫不决,优柔寡断,在宗教信仰与爱情之间摇摆不定。于连在临终前需要的是德瑞纳夫人的包容之爱来温暖自己,于连太孤独,太敏感,他说德瑞纳夫人是他的情人,玛特尔是他的妻子。

于连的奋斗史与拿破仑很像,他努力,抓住时机,机智,勇敢,具备几乎一切成功的品质,他极尽所能的奔赴成功之路,可是他的内心却住着一个定时炸弹,是他的过于敏感,极端的自我让他一直在刀刃上走,时时会引爆,到最后他终于没能控制住内心的自我膨胀,而向德瑞纳夫人开枪,也就是从那一刻起,他的内心才平复,才拨开了迷雾,看见了人生,也才看见自己的内心,找到那个硬壳里面的自己。于连非得毁灭才能领悟吗?

拿破仑给了于连一个梦,这个梦在一点一点向于连靠近,于连也被这梦吸的越来越紧,不能自拔,在森林里看不见森林,于连置身其中无法看清自己,这也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处在青年时期,一直迷茫,看不清,等明白之后也就过了青春阶段,如何在青春的冲撞里掌控好自己?不畏浮云遮望眼?不责怪于连,真的很难做到,特别是拥有那样的才华,又有那样的时机。

于连的一生是一个典型的底层青年人奋力攀爬的形象,想要出人头地而不惜背弃了信仰,完全的利己主义让他的人生失去把控,他是可怜的,今天的我们和于连有万分的相似,没有强有力的背景,想改变现状,要自己努力改变人生现状,在这个努力的过程中我们很容易迷失自我,价值观被社会现实的残酷所扭曲,唯一的坚守就是要想尽办法逃离现状。当舍弃一些东西后,就会变得容易被社会接受,也容易成功,怎样选择确实是个难题。而于连就是一个极端的体现,我们也会面临他的选择,到那时我们就不会对于连是单单谴责,而是一种理解与怜悯和悔悟。

第四篇: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

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们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

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己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直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

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对于头脑发达到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的激烈冲突。于连属于大革命以后成长起来的中小资产阶级一代知识青年,受大革命种种新观念的熏陶,拿破仑丰功伟绩的鼓舞,早在心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他雄心勃勃,意志坚强,在智力与毅力上远优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处处受人轻视。对自身地位的不满,使他对这个社会抱有一种天生的仇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常“由于受遭人歧视的想法的困扰,主人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随时随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击退那些有权讥笑和惩处的人。这是一个与整个社会抗争的不幸的人。”同时,追求财富的目标的第一步是离开韦里埃,“他在这儿的所见所闻,使得他的想象力都僵化了”,他要“拿起武器”,向上流社会进军。他代表着资产阶级个性中最有活力、最有进取心的一面,其对立面是腐朽落后的复辟势力。他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等级观念,以个人价值对抗高贵出身。于连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注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他的才智受到某些人的赏识,却招来更多人的仇恨,人们千方百计给他的成功设置障碍,终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最后在法庭上,他总结自己的一生为:“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

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荆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司汤达不同于巴尔扎克,在他眼中艺术的重要任务不是描摹宏观世界,反映业已存在的现实,而是把个人的自我的微观世界扩展成大世界。他透过于连的心灵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通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反过来,也不难发现,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于连自己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就是红与黑的化身。

第五篇:简爱读书笔记2000字

简爱读书笔记

《简·爱》的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十岁时被她的舅妈送到了慈善机构——洛伍德学校,在那里她做了六年学生,当了两年教师,八年后十八岁的她离开了培育她的地方,到桑菲尔德庄园给一个小姑娘做家庭教师,一年后离开桑菲尔德庄园又到一个小地方莫尔顿做了半年教师。

不管是在桑菲尔德庄园还是在莫尔顿,简?爱都是一个出色的教师,另外她在荒原庄也因为自己高超的绘画技能深得两个女主人公的赏识,读到这些,我想:简?爱从小到大只在一个学校上过学,六年后就可以留在学校当老师,离开学校到其他地方也可以做一个优秀的教师,就是不做教师她也可以找到其他足以让她自食其力的工作,比如缝纫、护理工等,看来那个洛伍德学校开设的课程是很实用的。根据故事情节来看,洛伍德学校开设的课程应该有:语言、历史、劳作、绘画等,劳作课应该有缝纫裁剪这一项。我不禁又想起了我们的学校所开设的课程,假如我们的学生六年的小学毕业后能到社会上找到工作吗?别说是小学,就是再上三年初中毕业能到社会上找到像家庭教师这样的工作吗?当然不能。为什么?我认为是和我们的中小学开设的课程有关。看看我们的中小学课程吧,哪一门不和考试紧密联系?就算是有美术、劳技、音乐等这些不和考试紧密联系的课程,但我们的中小学把这些课程当回事了吗?

先说美术吧,凡是没有额外在校外上过绘画班的孩子,有几个能在学校的课堂上学到点儿绘画的技能和知识呢?学校里或班里一搞活动,需要画个画,哪班不是那些曾经上过绘画班的孩子大显身手呢?我女儿就是因为从小就上绘画班,所以一到初中,只要班里一搞活动,画个黑板画或出个海报什么的,一准把我女儿给忙活坏,为什么?其他孩子不会呗,班里六十多个孩子,没几个能帮上忙的!呜呼哀哉,我们的美术课,有其名无其实。简?爱六年的学习生涯结束,给人画肖像画画得栩栩如生,而我们的学生,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后也不一定会画个简笔画。但这能怨我们的美术老师吗?其实好多美术老师是有很高的水平的,因为他们大部分都在校外自己办辅导班,教出的孩子画的真不错,为什么在学校就教不出来呢?首先时间就不够用,一星期一节美术课,几十分钟,够干啥呢?

再说音乐课,孩子们又学到了点儿什么呢?认识简谱?不会;认识五线谱?更别谈。学会几首歌?初中的孩子一到学期末,音乐考试要求唱一首歌好多孩子都唱不成。每一次课堂上做个游戏,谁输了要求唱首歌,一准把输的人给难为坏。会谈乐器,更别想。这就是我们的音乐课,每次看到身边那些五六十的老教师们拿着歌谱开个唱,唱的那么自在那么开心。我都在想,现在的孩子好可怜,音乐是最能抒发感情最能宣泄感情的载体,而孩子们面对音乐如同不会游泳的孩子面对一个漂亮的游泳池,很想享受其中却望而却步。我又想到了二十几年前,我的一个同学毕业于郑州一个护士学校,分配到了河南省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她上班两个月后我去找她,她无限遗憾地告诉我,她分在了一个最不好的科室:儿科。为什么?她悲惨地为讲述了分科室的经过:当时分到那个医院的毕业生有二十几个,最好的科室主任先去挑人,挑走了几个长得漂亮的,接着次好一点儿的科室又去挑人,漂亮的没了,科室主任就问谁会唱歌跳舞,所以会唱歌会跳舞的又被次好一点的科室挑走了,我这个同学长得又不好看,又不会唱歌跳舞,家又是农村的,拙嘴笨舌的,只有等到最后,被最不好的科室儿科主任给不情愿的领走了。她万分感慨道:长相吧,爹娘给的,咱没办法。可没想到在医院上班还会挑会唱歌跳舞的。后来才明白,一到年终医院都会有表演比赛,人家当然要会唱歌会跳舞的了。唉,既然工作岗位上这么需要会跳舞会唱歌的人才,那么我们的学校就应该开设这样的课程啊,但是,考大学考高中不考这些科目,有谁会想到这么长远呢?急功近利,应该不是老师们的错误吧。

最后说说劳技课吧,有的学校根本就没有这门课,有的学校即使有,这门课也成了让学生放松的大好机会,因为学生根本就学不到有用的东西,就拿求实中学的劳技课来说吧,我们的劳技老师够用心的了,课堂上领着学生学手编、做蛋糕、学雕刻等,但是孩子们并没有真正学到一门手艺,其实劳技课不必学那么多花样,不管是教学生学厨艺也好,学缝纫也好,学理发也好,只要精通那么一门,对学生来说都是有用的。我只要一到放假,就手把手教女儿叠衣服,整理衣柜,教女儿切菜,炒菜,熬汤……这些都是孩子一生中必须学会的生存本领,可惜在学校学不到。

我又想到了北京十一学校所开设的过程,当我知道他们所开设的课程那么丰富时,真想把孩子送到那里去上学,有次看李希贵校长的视频,了解到他们不但课程丰富,兴趣小组搞得也特别好,有一个喜欢汽车的孩子已经把大学里有关汽车的专业知识学完了,学校里好多老师和亲属买汽车都要向这个孩子咨询,我真羡慕这个孩子的幸运啊,要是这个孩子不在北京十一中学,那他的这方面的爱好和天分估计要被无休止的语数外练习题给埋没了吧。

若干年前大家都开始反对应试教育,大力呼吁素质教育,可是到现在,我们的素质教育还像个二奶或小妾一样无法取代应试教育这个正室,原因何在?目光短浅!家长和学校都盯着升学考试,可是即使考上了一本二本又怎样?有多少研究生现如今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啊,找不到工作的原因又是所学专业不好,待业的大学生啊,他们的痛苦有谁能理解?

也许我的见识很浅薄,但是我所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吧?真希望我们的中小学能开设一些实用的课程,一些学生喜欢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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