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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心得-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的理性思考(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6-02-13 05:52:11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思考

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思考

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思考

自19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把惩治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侦破了一批职务高、数额大、影响坏的大案要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好范文版权所有新阶段,职务犯罪已成为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在此

,本人就职务犯罪这一问题作肤浅的认识。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犯罪,它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商品化,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其犯罪造成的危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更甚为恶劣,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据估计,在90年代后半期,国家因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

近年来,职务犯罪作为刑事犯罪的一种,在整个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如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等。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权、钱、情这三个环节的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大方面:

(一)、位高权重,贪污受贿

位高权重,贪污受贿是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据有关报道,仅一个建筑项目的兴建,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项目竣工,共有23个环节可能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轻则"吃拿卡要",重则行贿受贿;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采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等环节都有可能是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区。甚至有人说,工程设计文件的一笔一划都是"钱"。沈阳的慕绥新、广东的于飞都与此有关。

通过对近年来全国查处的大案、要案进行分析后不难发现,现阶段职务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四多一突出"的现象。即:从发案单位类型看,工矿企业发案多;从涉嫌犯罪的主体看,担任正职领导的多;从岗位分类看,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多;从犯罪性质看,贪污、挪用公款犯罪多。在这些案件当中,作案时间长、频率高、数额大的现象突出。

(二)、品行堕落,贪色循情

经济上的犯罪与生活上的堕落,从来都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些干部的堕落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经受不住考验,往往背叛自己的誓言,贪赃枉法,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品行堕落,沦为人民的罪人。调查发现,这些人为了满足女人的欢心,不惜挺而走险"搞"钱的占了70%,剩余的30%就是用贪来的赃款找女人。厦门的远华、云南的李嘉廷属于此类型。

二、发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政治业务素质低。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学习,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不严格要求自己。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抛到了脑后。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想信念动摇。

(二)、法制观念淡薄。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这些人往往认为工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就是发生了一些违纪违法情况,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法制观念淡薄。

(三)、特权思想严重。特权思想有两种表现,一是在这些职务犯罪的干部中,往往拥有特权,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耍特权的资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二是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为人民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忘记了"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崇高宗旨。群众观念淡薄,颠倒了主仆关系,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四)、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有待完善。少数领导对干部职务违纪违法导致的各种问题认识模糊,对违纪违法干部无原则地加以袒护和纵容。再者就是只注重压任务定指标,不检查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这样一来,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职制度就只是一种表面形式,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的部署要求,缺少深入检查;对违纪违法干部姑息迁就,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表层,缺乏渗透到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使法规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成了一纸空文。这些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也是监督制约机制没能正常运转的结果。

三、职务犯罪的防治

人们往往关注打击职务犯罪而忽视预防工作。惩办贪污腐败,确实令人解气,但更

重要的是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以减少国家财产的损失,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预防职务犯罪本人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好范文版权所有

(一)、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成克杰、胡长清、李嘉庭等这些高级干部之所以堕落,都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逐步滑向腐败深渊的。以此为鉴,必须从思想上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设,在广大党员和

领导干部思想上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固堤坝。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大思想教育力度。要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特别是中高级干部的教育作为重点,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思想教育既要突出教育的广泛性,又要讲究教育方法的多样性和针对性;既要讲实效,又要造成一定的声势。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各部门的力量集中起来,发挥思想教育工作的整体优势,形成纵横交错的思想教育网络,造成强大的思想教育攻势。

(二)、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预防和揭露腐败的作用至关重要。应该肯定,我们党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不少党内监督的好制度和经验。但是,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具有足够约束力的监督体系是目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监督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增加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的透明度,实行各种公开制度,改革和健全各种审批制度等等。在监督机制方面,应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监督力量,一是依靠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同时发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作用。二是要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功能,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三是要鼓励新闻媒体发挥监督功能,通过公开暴光和披露来促使腐败现象得以收敛。四是要强化经济监督。按照一定的法律、制度和纪律对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以及国家公务人员的经济行为进行监察和督促,这是防止贪污、贿赂、挥霍浪费等职务犯罪现象的重要手段。特别要加强财务监督制度,用法律制度保证财会监督人员的政治、经济地位不受监督对象支配,依法独立行使经济监督权,抓好对本单位本部门执行财会制度情况的监督。

(三)、健全和规范法制制度。我国宪法已明确要建设法治国家,这也是中央的纲领性目标。由于行政权是一种由国家行政机关主动行使的权力,其作为或不作为均必须依照法律的授权和规定,否则就容易扰民,进而形成腐败,要依法行政就必须重点抓住两个方面:一方面必须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工作。另一方面要克服执法中的"软骨病",排除各种干扰,刚正不阿执法。

第二篇:关于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思考

关于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思考

职务犯罪预防科张晓东

智者宁可防病于未然,不可治病于已发,预防犯罪远胜于惩治犯罪。检察机关多年的反腐实践也表明,打击和惩治只能在一定时间内、一定程度上起到减缓职务犯罪的效果,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只有多角度、多渠道的开展犯罪预防,才是应对职务犯罪的治本之法。而从经济效益、减少犯罪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去考虑,预防职务犯罪所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以及其他资源投入也是最少的,而往往收到的社会效果却是很好的。在以下的篇章里,我将结合自己在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工作的切实体会,谈谈自己对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以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扩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效应。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人民群众对于检察机关的具体职能不甚了解,有的甚至不知道反贪污贿赂局是检察机关的一个下属职能部门,而认为反贪局和公安局一样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对检察机关有所了解的也只知道检察机关有反贪局、反渎局这样的部门惩治职务犯罪,但却不知检察机关同时还设有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肩负着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要

更好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就应该让社会对检察机关的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更加顺利的开展工作,同时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得到社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而此时,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就是一个很好的沟通、交流、学习的平台。在我院警示教育基地建成正式投入使用以后,我们预防部门工作人员采取分流参观、引导参观的模式,同时将参观检察机关文化长廊、荣誉室、文化大厅、反贪局办案区、法律问题答疑、法制讲座、检察机关各部门职能介绍等环节融入其中。使参观者在接受警示教育的同时,对检察院的机关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检察机关的职能、工作的开展情况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取得了预防宣传、了解检察机关、普及法律知识的多赢效果。有所知才能有所依,以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开展多层次的职务犯罪预防知识的普及工作,可以扩大预防网络的社会覆盖面,更加有利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

二、以点带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使预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个案预防、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等几大块内容。然而,在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我们必须明白的是,这几项工作并不是孤立存在的。盲目寻找自然不如有的放矢,在做好传统预防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统一管理的这一

工作模式和工作优势,在开展个案预防向发案单位下发检察建议的同时,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管理、制度问题,与发案单位充分协商,积极开展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等多项工作,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保证其长远利益,同时也可以以点带面,促使预防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开展系统预防活动,构建侦防一体化工作格局 检察院负有职务犯罪的侦查和预防职能,把预防与侦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不仅有助于查办职务犯罪,更加有助于预防职务犯罪,我院预防部门的两名工作人员均在反贪局工作过,并有一定的反贪工作实战经验,这点对于做好预防工作非常重要。同时,我院积极探索侦防一体化的检察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查办职务犯罪一个难点就在于隔行如隔山,对发案单位及涉案人员的职责、日常工作不了解,而此时就可以充分发挥预防工作部门同社会接触面大、信息灵通、捕捉线索渠道广泛的优势,为自侦部门查办案件提供便利。通过预防部门与各单位建立起来的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平台,对各单位的风险点,也就是易发职务犯罪的重要岗位,人员的情况充分摸底,并将所掌握的情况与自侦部门交流,就可以极大的帮助自侦部门查办案件。与此同时,预防部门在走访、预防咨询、预防调查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也是自侦部门查办案件重要线索渠道之一。

除此之外,我院还专门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

同时也提出了新的工作思路,形成“系统预防,惩防结合”的新格局。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发挥检察内设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共同构建多层次的预侦结合、侦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领导小组同时还要求业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要提高打击腐败的敏锐性,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另一方面注重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发单位及一些行业存在腐败隐患,要及时通报预防部门,而预防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预防工作。为了使领导小组的指示得以贯彻,我院还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并将责任落实在人,真抓实干,最大化发挥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四、加强业务培训,完善专家协助机制,使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走向专业化水平

近年来,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银行信贷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层出不穷,使得这些行业和领域成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但这些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既有共性,又有其各自自身的特点,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开展职务犯罪工作时,必须在深入研究和分析各行各业的职业特点及职务犯罪易发环节、诱发因素等基础上,兼顾职务犯罪的共性和各行业各领域自身的特性,有的放矢的开展预防。然而,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人员大多是法律专业出身,问及法律问题可能个个都是行家里手,对各个行业的各自特

点有所熟悉可能也不是什么问题,但要达到专业化水平,就非常困难了。知己知彼方能对症下药,实现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的专业化是顺利开展此类预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预防人员的专业化就要求在参与某项工程监督、某个行业预防时要很懂才行,只有这样提出的建议才能够有深度,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更深层面上思考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此,必须加强预防工作人员的其他领域的专业技能培训,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聘请专家参与其中,确保工作的实质性开展,而不是走形式路线。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贪婪之辈、不法之徒也在趁机窃取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丰硕果实,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此时党中央对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视给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机遇,我们应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动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的完善和内外部工作机制的建设,为国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预防职务犯罪的心得

预防职务犯罪的心得体会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伴随着阶级、国家、职务、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它为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所不容,他们都以法的形式将之固定下来,以法的手段惩治之,遏制之,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江山社稷的稳固。我国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职务犯罪依然存在,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现将个人参加报告会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

一是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其对象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宽,如果职务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就会损害多数人生命财产的安全。1

二是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

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往往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为贪污、挪用行为人往往掌握有一定职权,掌握着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管理权、使用权等,如果私心严重,利欲熏心,就会不择手段违法违纪,侵吞、动用公款,就会造成大量公共财产的流失,就会造成比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更为严重的公共财产损失。

三是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削弱国家的职能。同时,职务犯罪还必然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干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贯彻和实施,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定不移的为人民的利益着

想,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把握好自己,处理好各种关系,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洁身自好,不随波逐流,要努力工作,以人为镜、以史为镜,避免重蹈覆辙,做好警钟长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应该树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思想,知足感恩,洁身自好,淡泊名利,加强自律和党性修养,做一名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拥护的好干部。

第四篇:预防职务犯罪心得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的理性思考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伴随着阶级、国家、职务、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它为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所不容,他们都以法的形式将之固定下来,以法的手段惩治之,遏制之,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江山社稷的稳固。我国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职务犯罪依然存在,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现代意义的职务犯罪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讲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狭义讲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治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这里仅从狭义上的职务犯罪谈起。

一、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非凡性——具有一定职务、把握一定权力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具体表现为:

㈠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治理,其对象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宽,假如职务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就会损害多数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如有关主管领导或工程治理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就会造成工程质量劣,豆腐渣工程等问题的发生,从而导致工程不能用,甚至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受损情况的发生,四川虹桥倒塌等一系列类似事件便是明证。

㈡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往往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为贪污、挪用行为人往往把握有一定职权,把握着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治理权、使用权等,假如他们私心严重,利欲熏心,就会不择手段违法违纪,侵吞、动用公款,就会造成大量公共财产的流失,就会造成比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更为严重的公共财产损失。

㈢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削弱国家的职能。同时,职务犯罪还必然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干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贯彻和实施,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产生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归纳起来,其产生原因可分为内因和外因两种。

㈠内因。内因,即职务行为(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人自身的因素,包括职务行为人的素质、修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可以说,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决定了职务犯罪发生的内在可能性。很轻易理解,假如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不高,素养差,追求享乐,贪图名利,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随时随地都会有的;同样,假如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高,素养好,一切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另外,我国目前,公民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不懂法也是职务犯

罪产生的重要因素。以行贿和受贿罪为例,行贿人为办成事,往往认为给受贿人财物是正当

的,理所当然的,符合情理的;而受贿人为他人办成事以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往往也

认为正常,属礼尚往来。再以挪用公款罪为例,挪用人往往认为“借”公款用几天,随后就还

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等等。犯了罪还不知道,反而认为正常,这就是法律素质不高,不

懂法的具体体现。

㈡外因。外因,即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种类

繁多,形式各异。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很多,也很复杂,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⒈不良社会风气。时下,求人办事,请客送礼、塞红包已成社会普遍现象,无论小事、大事,公事、私事,合法之事、不合法之事等等,要想办成,大都得出点儿“血”。其实,这是一种

极不正常的社会风气,可以说,大家都深恶痛绝,因为我们大家都有求人办事的时候。在此,我们且不去追这种不良社会风气,源于何时,缘于何因,但论其实质。言及实质,或许会有

很多人认为这是中国人重情义,礼尚往来思想的具体体现。笔者认为这种熟悉是犯了逻辑上

偷换概念的错误,是走到了偷换概念的误区,或者说是犯了凡事一概而论的错误。不错,重

情义,礼尚往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它应是在一定范围内起作用的,如亲戚朋友

之间,私人关系之间等等,而对于公务、职务行为来说就不能再以重情义,礼尚往来去行事

了,否则,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投桃报李思想在作怪,对于职务行为人来说是个人官本位思想

在作祟,这两种思想都是前述不良社会风气的具体体现,是权钱交界的具体体现。从法律上

讲,在这两种思想支配下,必然导致行贿和受贿行为的发生。⒉国家公职人员收入普遍不高。目前,受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普遍不高,而社会上

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则收入偏高或很高,且有时出手大方,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国家工作人员

心理失衡,或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或应付工作,失职渎职。⒊规章制度和监督治

理因素。规章制度对于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引导其正确履行职权具有重要作用;监督

治理对于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减少各种职务犯罪产生的机会具有重要作用。所以

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疏于或不到位的监督治理很轻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如平时我们所说

“小金库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温床”,其中的“小金库”实质上就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

监督治理的产物,它也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治理的一个重要载体。⒋执法因素。反

腐败这么多年了,腐败不止,惩治职务犯罪这么多年了,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原因何在?笔

者认为除了上述因素以外,执法更是其中一要害因素。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一定程度上助

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职务犯罪分子更是如此,他们往往认为,凭借其构筑的关系网,

犯了罪即使被发现也能摆平而逍遥法外。这是目前很多职务犯罪分子敢于顶风作案,大肆敛

财,失职渎职的心理基础,在这一心理基础支配下,他们敢于以身试法,敢于肆无忌惮。执

法必严,违法必究是遏制职务犯罪的有效举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则是助长职务犯罪的催

化剂。

三、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

任何事物都是在内因和外因的交互作用下发展变化的,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然也不

例外。预防职务犯罪自然就要从其产生的内因和外因谈起。

㈠优化、强化内因。前面谈到,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决定了职

务犯罪发生的内在可能性。由引可以看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从内因方面只有不断优化、强化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职务行为人具有良好的素养,具有正

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而不想为职务犯罪,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具体来说:⒈运用正

面教材开展宣传教育。人的好恶、善恶是受后天的环境影响而形成的,假如我们及早注重宣

传教育,从娃娃抓起,使一个人生下来就受到好的教育,而远离不良习俗、不良环境,则这个人就会向着善的方向发展,就会向着教育者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同样,假如我们注重宣传教育,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树立正面典型,大力宣传真善美,不断强化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以形成强大的正面宣传教育阵地,逐步祛除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良思想在一个人头脑中的份量,则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就会在人的头脑中逐步生根,发芽,茁壮成长。⒉运用反面教材开展宣传教育。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注重运用正面教材宣传教育以树立人,又要注重运用反面教材宣传教育以改变人。社会生活中,很多人没有为职务犯罪,并不是其不想为职务犯罪,而是不敢为或不能为职务犯罪,这一部分人可以称之为不稳定分子,其思想随意性很大,犯罪的可能性也很大。所以,对这一部分人我们应通过大量的反面教材,教育之,改变之,改变他们的思想,使他们由不敢为不能为、职务犯罪转向不想为职务犯罪,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进而加入不想为职务犯罪群体。㈡劣化、弱化外因。外因是引发职务犯罪的所有外部因素的总称。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并影响和促进内因异化。可见,预防职务犯罪除了优化、强化内因以外,还应劣化、弱化外因,消除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下面笔者从社会风气、规章制度、监督治理及执法环境等方面谈点个人看法。1、净化社会风气。前面谈到,大家都对“求人办事,请客送礼”等不良社会风气深恶痛绝。净化社会风气,说起来轻易,做起来就难了,它涉及到干部教育监督治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治理制度等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国家的直接参与,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制度等措施从宏观上加强规范和引导,更需要每个公民、各个单位、部门的直接参与,从我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从小事做起。就后者具体来讲,依法照章办事,消除单位、个人为谋非法、违章之利益而走后门、拉关系的非分之想;守法照章行事,消除非法、非分之想,不给有关单位、个人开后门,得好处提供条件。如上述所说去做,那么,上述不良社会风气定能在不远的将来得到遏制,减少,消失。当然,万事万物都有其非凡性和不完备性,我们不可能制定出绝对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更不可能人人都依法照章办事、守法照章行事,所以,净化社会风气只能是相对的,它是一个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它又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境界,需要你我去实践,身体力行。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狠抓监督治理。这是的“规章制度”既包括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部门、行业规章制度,也包括某个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监督治理”既包括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治理,也包括单位内部的监督治理。实际生活中,很多职务犯罪与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治理有关。规范、科学的工作程序和及时有效的监督治理可使职务行为人不敢、不能为职务犯罪,从而有效地减少和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所以,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加强对各行各业,包括本单位工作特点、规律的调查研究,并注重加强对各种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规律的调查研究,为制定科学、完备的规章制度提供有效依据。再科学、完备的规章制度,假如缺乏有效的监督治理,就得不到执行、落不到实处,而使之成为一纸空文,所以,我们还应狠抓监督治理,使各项规章制度得以执行,落到实处,发挥规章制度的效用,预防和减少因监督治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职务犯罪。3、优化执法环境。执法环境不好是诱发职务犯罪的重要外因。执法环境不好表现为领导干预、说情、执法执纪机关不严格依法依纪办事等,优化执法环境就要从排除以上几个方面情况努力。就执法执纪机关来说,应紧紧依靠党委和上级机关领导,顶住压力,顶住说情风,加强内部监督治理,不断提高执法执纪人员素质,要坚信党和国家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要熟悉到个别领导干预代表不了党委的意见,要有不怕丢乌纱帽的气概和豪情,敢于碰硬,善于碰硬,要敢于顶住说情,善于顶住说情,要通过加强内部监督治理,提高执法执纪人员素质,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可以说,执法执纪机关对反腐败工作的态度和工作

情况是优化执法环境的重要内容,所以,优化执法环境,执法执纪机关严格执法执纪、反腐败的态度要果断,工作效率和水平要高。当然,优化执法环境还涉及到其他很多问题,如加强党委集体领导、消除部门保护主义等等。所以优化执法环境除了执法执纪机关自身应积极努力外,还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需要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四、职务犯罪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构筑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需要职能部门主力军作用的发挥,需要各个部门及全社会的积极参与。由此,我们应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检察机关在其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社会各部门及人人都来参与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格局。可见,构筑社会化的职务犯罪预防格局,党委和政府要重视,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部门及每个公民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具体来讲:

㈠党委和政府重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态度是明朗的,决心是坚定的,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所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果断拥护和执行党中心的决策,将反腐败和领导、支持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要建立本辖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确保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统一有序进行,形成预防合力,打造整体预防效果。政府支持主要是从人力和财力两方面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给予支持。从人力方面协同和配合党委选配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干部,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供好的人力资源和坚实的人力保障;从财力方面主要是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倾斜和支持,保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正常开展所需必要经费。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过程中,没有党委的领导,将会迷失方面,缺乏力度;没有政府的支持,将会失去支撑,缺乏保障。总之,没有党委和政府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将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㈡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犯能作用,必须树立大预防意识,力戒单兵作战和点面脱离。检察机关也只有树立大预防意识,各业务部门协同配合作战,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才能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取得预期实效。这里的“树立大预防意识”包括三层含义:1、检察机关内部应树立大预防意识,要熟悉到预防工作是各个检察业务部门的事,而不仅仅是预防部门一个部门的事。最高人民检察院前任检察长韩杼滨2014年在江苏无锡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讲话指出:“要发挥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把开展各项检察业务非凡是查办案件同预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手抓办案,一手抓预防,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检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所以,实际工作中,各检察业务部门都应结合办案,结合自身业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预防部门应主动和其他检察业务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和配合,充分运用和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切实把预防工作做实、做好。其实,查办案件也是犯罪预防,它是刑罚功能的具体体现,即对犯罪人的非凡预防和对犯罪人以外的其他人的一般预防,但查办案件往往偏重于非凡预防。这就需要我们预防部门基于自身职能综合运用宣传、教育、调研、提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确保一般预防实效,从而确保充分发挥刑罚功能的整体效能,以形成预防合力,确保预防效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应是查办案件和宣传教育,提检察建设的有机统一,离开查案工作,单纯去谈犯罪预防,那么,我们的预防工作将缺乏后盾和必要的支撑,从而显得苍白无力;离开宣传教育、提检察建议工作,单纯去查案,那么,我们的预防工作将不完整,从而很难取得完整的、理想的预防效果,很难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标。2、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应树立大预防意识,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我们的预防工作对象是所有的职务犯罪,是各行各业各个部

门里的职务犯罪,它涉及到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所以,搞职务犯罪预防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个点,某个行业、领域,或某个部门,应面对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当然,在我们预防工作的初级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某个行业、领域,或某几个行业、领域,搞试点,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单位、部位、环节,搞重点预防,但搞试点,搞重点预防应在确保预防效果的前提下立足于总结经验,达到向面上推广,向各行各业拓展,最终达到全面预防的目的。3、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工作,教育、引导全社会、各行各业、各个单位都来参与预防工作,从而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大家来参与的大好局面和理想境界。假如大家都来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人人都有预防意识,各单位都有预防意识,都主动加强自身修养,加强单位内部教育和治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那么,我们的预防工作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目标才能得以全面实现。

㈢社会各部门和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您的参与”是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宣传主题。在党和国家日益重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问题,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的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您的参与”这一“举报宣传周”宣传主题的提出显得极为适时、确切、合意。“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您的参与”就是指预防职务犯罪需要社会各部门及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也就是说社会各部门及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和配合预防职务犯罪是“预防职务犯罪,大家来参与”的应有之意。1、社会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各种职务犯罪具体发生在社会各个部门或领域,各有其发案特点和规律,与社会各部门、领域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备程度,监督治理情况密切相关。所以,预防职务犯罪单靠检察机关而缺乏相应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就会显得单薄无力,很难取得实效。举个简单例子,检察机关在查处某单位某人职务犯罪的过程中,发现该职务犯罪是由于该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治理造成的,遂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监督治理。此时,假如该单位不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仍然我行我素,则类似的职务犯罪还可能会发生,检察机关也只能通过查处再度发生的类似职务犯罪达到非凡预防的目的,而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功效则显得十分微弱。反之,假如该单位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及时认真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监督治理,结合本单位已发生的职务犯罪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使他们警钟长鸣,不想、不敢、不能为职务犯罪,则刑罚功能的非凡预防和一般预防功能都能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标才能实现。对某个具体单位来说,预防职务犯罪,检察机关是外因,该单位是内因,内因不起作用,外因再努力也收效很小,作用不大,最终达不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所以,预防职务犯罪要想取得实效,最终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目标,非有社会各个部门、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不行,也只有如此,才能形成整体预防合力,达到最佳预防效果,取得明显预防成效。基于此,社会各部门都应树立职务犯罪预防意识,在党委的领导下,在主动做好自身预防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好检察机关的工作,对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为共同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言献策,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实效,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2、公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因此,每个公民都应很好地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很好地运用向有关国家机关控告、检举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守宪法和法律,不为职务犯罪,人人控告、检举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不让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为职务犯罪的大好局面。任何职务犯罪都与其四周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都存在于一定的现实生活中,都或多或少地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我们大都痛恨职务犯罪,我们何不很好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洁身自好?又何不很好地行使控告、

检举权利,揭露职务犯罪,让其无藏自之地?人人都如此,则职务犯罪将无藏身之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标将指日可待。

第五篇:预防职务犯罪心得

学习《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

职务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它不仅使国家、集体利益和职工利益遭受具大的损失,而且,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阻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还使一大批优秀的人才成为人民的罪人,不能发挥其优越的才干,浪费人才资源。对我们煤销企业来说,目前正处在转型的特殊时期,煤炭生产等新型产业已走近我们的身边,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呢?经过学习《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结合工作中取得的一些经验,从煤销企业党务工作的角度出发,对职务犯罪的形势、产生的根源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心理作简要分析,并就如何预防职务犯罪问题的思路与对策略作探讨。

一、如何认识职务犯罪

从职务犯罪的概念来看,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犯罪,它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商品化,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其犯罪造成的危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更甚,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因此,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腐败已成 1

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

从职务犯罪的形势来看,近几年新闻媒体报道的案件中,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问题相当突出,涉案人员的身份越来越高,给国家造成的危害很大。

从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看,一是政治素质低。二是法制观念淡薄。三是特权思想严重。四是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五是监督制约机制松懈,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

从职务犯罪者心理来看,大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行动诡秘、手段高明、保险可靠。还存在仿效心理。近几年,一些人钻改革的空子,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了很多不法收益,未受到惩处,而逍遥法外,个别领导干部就仿效,赚取非法收益。再一个是金钱诱惑和攀比之风影响。一些领导干部用不恰当的比较方法,越比思想觉悟越低,越比传统作风越少,为了“享受生活”,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大量非法财物供自己消费。

二、如何防治职务犯罪

打击是惩治职务犯罪的治标措施,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作为企业的党委书记,自已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查办违纪案件并重的预防和惩治体系。

(一)、加强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问题的基础

不少事实证明,“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意识先腐败。因此,必须不断充实教育内容,改进教育形式,创新教育载体,拓宽教育渠道,使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上筑起预防违纪问题和职务犯罪的坚固堤坝,从根本上杜绝违纪问题的发生,预防职务犯罪。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他们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法纪法规及廉洁自律教育活动中受到启迪,思想复位,自觉抵制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是开展法纪纪律教育。要教育管理人员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抗得住诱惑,经得住权力、金钱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具有牺牲精神,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第三,要大力宣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党员干部的模范事迹,弘扬正气,以正祛邪;第四,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反面典型案例,特别是身边腐败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预防职务犯罪问题的关键

从职务犯罪问题的根源分析,无不和“权”字有关,所以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和蔓延。

一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将企业划分成若干个责任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到企业领导、科部

室、基层单位,逐级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构建纵横协调、上下互动的责任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干部人事管理。把好用人关口,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我们应参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重要岗位管理人员选用注意把好“四关”。三是推行全过程跟踪式管理。四是强化对重点岗位的管理。五是发挥效能监察的提效促廉作用。实施效能监察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管理、再生产成本和节约企业资金,而且在监察过程中,可以提前发现问题,做到事前防范,随时整改,把问题消灭在初始状态。

(三)有效监督权力的运作是预防职务犯罪问题的重要措施

权力一旦脱离监督,就会走向腐败。因此,预防职务犯罪问题,必须依靠有效的民主监督,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职务犯罪的根源是权力的滥用和失衡,因此,只有建立一整套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的权力制约和监督运行机制,才能预防职务犯罪问题。主要把握四点:首先,在权力的配置上,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合理配置,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相对独立行使,形成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其次,要建立健全党

内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各项具体规定,使经济运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无规则运行和暗箱操作。三是要建立巡查制度,这是加强监督,保证政令畅通的一种有效形式。四是在权力的监督上,要严格规范其从政行为和职务消费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准则,推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积极探索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二是依靠职工群众,对干部行使权力实行有效监督。这是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证,是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问题的重要措施。要推行民主评议,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公开制度,这是扩大民主和权力运行进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其次,要健全举报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动员广大职工群众踊跃举报,不断加大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三、结合公司实际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途径

泽州煤运以前的主营业务是煤炭运销。公路煤销营业站负担着票据查验、核查、回收的多重职能,原先单一的管理体制使基层站点职工手中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放黑车和收黑钱这“三乱”“两黑”是公路煤运的顽症。泽州煤运针对这一顽症创立施行的“三权制衡”管理模式,把公路营业站的原有职能划分为业务经营权、管理验票权和监督稽查权,并将这“三权”业务独立、人员

独立、责任独立,分属三条互不交叉的管理渠道。把原先的一条线上的权力,加上了“两个制衡”的约束。这样的改革,不仅使困扰煤销系统和煤销公路站点的“三乱”“两黑”现象大为减少,而且促进了员工工作作风的转变和责任意识的增强,从制度上杜绝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在煤销企业转型发展的今天,煤炭生产业将逐渐建设成为泽州煤运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在煤炭生产方面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和规定的完善就成为当务之急。我们坚持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制度建设与落实机制相结合,党内监督和群众评议相结合,把煤炭生产业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好,做扎实,为企业的转型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总之,预防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关键要着手于源头预防,构筑坚固的堡垒,不断强化易发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按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要求,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从而预防职务犯罪。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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