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能搜索到更多你想要的范文→
当前位置:好范文网 > 心得体会 > 其他心得体会 >

纪检干部心得体会: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发布时间:2023-12-07 10:39:55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摘要】纪检干部心得体会: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纪检干部心得体会: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纪检干部心得体会:以实际行动践行

对党忠诚

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最根本保障。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通过主题教育读书班暨教育整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论述,我更加深刻领悟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只有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自身建设,自觉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如何在实践中始终自觉维护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我认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把握。

一、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科学指引

科学的指导思想和坚强的领导核心,是党的事业的制胜法宝。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在党的创新理论科学指引下,在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坚定有力、行稳致远。面对新征程新任务新挑战,我们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形势注重把握政治因素、谋划推动工作注重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注重防范政治风险,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大局下行动,坚决服从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履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使命,确保党中央牢牢掌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主动权,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在领导体制上,必须落实“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

自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的高度政治自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一章第一条就强调,“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执纪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在具体执行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加强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自觉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要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汇报汇报、该请示的请示;要强化法制意识,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履行相关规定程序,带头把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落到实处。

三、在职责使命上,必须坚持以有力政治监督推动践行“两个维护”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是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使命。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党中央的政治考量和战略思想为标尺,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更加自觉地从政治大局和战略全局高度思考谋划工作。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摆在首位,强化政治监督,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查督办,完善闭环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有力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根本原因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引领。我们将以本次主题教育为契机,自觉接受政治教育、党性锻炼和精神洗礼,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以主题教育实实在在的成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有力政治监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市域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你也可以在好范文网搜索更多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其他纪检干部心得体会: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范文。

word该篇DOC格式纪检干部心得体会: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范文,共有1653个字。好范文网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本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立即下载:
纪检干部心得体会: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下载
纪检干部心得体会: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doc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编辑和打印
编辑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下载该Word文档
好范文在线客服
  • 问题咨询 QQ
  • 投诉建议 QQ
  • 常见帮助 QQ
  • 130578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