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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领导讲话稿(讲话稿,领导)

发布时间:2014-10-20 09:02:01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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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县工商局3.15领导讲话稿

县工商局3.15领导讲话稿

 县工商局3.15领导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县工商局在这里隆重集会,并邀请县上领导和我们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共同举行纪念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高台县工商局及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受到表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表示衷心祝贺。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健康·维权”。这是贯彻“好范文版权所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我们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把“健康·维权”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生命健康问题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在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案件中,因食品、药品等质量问题造成的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案件极为突出。因食品安全问题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如前些年发生的山西、贵州假酒案,去年发生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导致儿童死亡的案件更是震惊全国,惊动了中央领导。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还体现在交通、医疗、娱乐、住房等各个方面。因此,强化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力度,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开展“健康·维权”这一活动的基本涵义是:所谓“健康”是指人的生命健康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命健康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层次。所谓“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确定“健康·维权”活动年这一主题,目的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意识的同时,促使消费者包括全社会各个方面都能够高度重视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问题。只有作为消费者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真正得到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并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纳入基本人权进行保护,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指导思想上的以人为本,到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等,无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生命健康权的重视和关心。在过去的一年里,工商部门在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大对食品消费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收缴假冒伪劣食品90余个品种,1473个计量单位,物品标值达1·5万元。其中收缴劣质奶粉269袋,过期饮料138瓶,过期食品172公斤。为了达到标本兼治,还同经营食品的超市、批发部以及酒店餐厅鉴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对以食品为重点的重要商品,全面推行了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销售商品信誉卡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撤柜制度等,努力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侵犯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今年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全面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商品信誉卡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撤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消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买得称心,吃的放心。县消费者协会也要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健康·维权”消费观教育,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投诉意识。同时,还要做好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工作,对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和不法经营信息及时公开曝光,防止消费者上当受骗。

努力做好2014年“健康·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同时也是所有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共同责任和社会义务。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构建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借此机会,我向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朋友们提几点要求: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示范活动,大力加强以诚实信用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来讲,诚实守信既是商业道德,也是经营品牌,更是聚财之本。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人际交往讲信用,企业生存发展靠信用,生意兴隆要靠信用。建立和谐社会,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也需要信用来支撑。因此全县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都要树诚信新风,倡诚信理念,做诚信楷模,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同国家利益,消费者紧密联系起好范文版权所有来,在各项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绝不用损害消费者权益

第二篇:2014年3.15领导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县工商局在这里隆重集会,并邀请县上领导和我们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共同举行纪念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高台县工商局及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受到表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表示衷心祝贺。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我们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把“健康·维权”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生命健康问题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在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案件中,因食品、药品等质量问题造成的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案件极为突出。因食品安全问题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如前些年发生的山西、贵州假酒案,去年发生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导致儿童死亡的案件更是震惊全国,惊动了中央领导。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还体现在交通、医疗、娱乐、住房等各个方面。因此,强化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力度,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开展“健康·维权”这一活动的基本涵义是:所谓“健康”是指人的生命健康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命健康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层次。所谓“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确定“健康·维权”活动年这一主题,目的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意识的同时,促使消费者包括全社会各个方面都能够高度重视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问题。只有作为消费者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真正得到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并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纳入基本人权进行保护,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指导思想上的以人为本,到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等,无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生命健康权的重视和关心。在过去的一年里,工商部门在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大对食品消费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收缴假冒伪劣食品90余个品种,1473个计量单位,物品标值达1·5万元。其中收缴劣质奶粉269袋,过期饮料138瓶,过期食品172公斤。为了达到标本兼治,还同经营食品的超市、批发部以及酒店餐厅鉴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对以食品为重点的重要商品,全面推行了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销售商品信誉卡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撤柜制度等,努力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侵犯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今年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全面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商品信誉卡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撤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消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买得称心,吃的放心。县消费者协会也要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健康·维权”消费观教育,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投诉意识。同时,还要做好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工作,对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和不法经营信息及时公开曝光,防止消费者上当受骗。

努力做好2014年“消费与责任”的工作,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同时也是所有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共同责任和社会义务。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构建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借此机会,我向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朋友们提几点要求: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示范活动,大力加强以诚实信用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来讲,诚实守信既是商业道德,也是经营品牌,更是聚财之本。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人际交往讲信用,企业生存发展靠信用,生意兴隆要靠信用。建立和谐社会,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也需要信用来支撑。因此全县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都要树诚信新风,倡诚信理念,做诚信楷模,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同国家利益,消费者紧密联系起来,在各项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绝不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绝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以次充好,不以假充真,不短斤少两,不利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二是深入开展以开放促发展的自我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开放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促进市场大开放,经济大发展。各级个私协组织要认真组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大讨论,强化对封闭保守必然导致落后,开放合作才能促进发展的认识,彻底清除以我为主的排外思想,目光短浅的封闭行为,牢固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上来,坚持开放这个总体目标不动摇上来,敞开门户,扩大开放,欢迎竞争,促进发展。

在新的一年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加大农资市场监管的力度,加大注册商标保护的力度,加大对商业欺诈行为打击的力度,加大重点商品和重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大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大力弘扬“履诺守信、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努力践行“以人为本、消费者、经营者至上”的监管思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以队伍教育整顿为突破口,自觉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执法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监管执法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切实纠正公仆与主人错位,管理与服务错位,权力与责任错位的传统观念和监管方式,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端正监管执法的指导思想,改进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营造与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平等相待,和谐相处的监管氛围。在思想上尊重经营主体,在感情上贴近经营主体,在工作上帮助经营主体,在坚持依法监管的同时,积极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由过去的“对立执法”走向“和谐监管”。同时在监管执法活动中坚持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实行专项检查事前告知,重大监管行为举行听证,不搞突然袭击,不搞强迫命令;旗织鲜明地支持经营者依法维权,积极提供法律授助,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继续坚持“初犯者教育、偶犯者轻处、重犯者重罚”的执法原则,做到教育、引导、监管有机结合,促进市场监管执法执能的有效发挥。在这里我也诚恳地请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我们工商人员循私枉法,以权谋私行

第三篇:3.15工商局领导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我们以及所有的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今天,xx区人民政府、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这里举办“xx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日”,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工商局向全市广大的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这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我们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为全市广大消费者筑牢消费安全这道“屏障”

最后,再一次感谢各位同志、各位媒体和各位商家代表的光临,并预祝今天的“xx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日”活动取得圆满的成功!

谢谢大家!

2014年3月15日

第四篇:县领导3.15电视讲话稿

放心消费 服务民生 打造群众满意的市场环境 ------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电视讲话

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xx

(2014年3月)

同志们: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为我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县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强化各镇消费者协会分会及全县xx个行政村(xx个社区)的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建设,实现基层“一会两站”网络100%全覆盖,形成了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县工商、质监、卫生、物价、住建、环保、公安、法院、新闻等单位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全县商品生产、流通环节和服务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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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引导经营者合法守信经营、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县消费者协会、县放心消费创建办及其各理事、成员单位对消费者投诉、申诉和举报都能受理迅速、处理及时、查处到位,为消费者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消费主题定为“消费与民生”,这充分体现了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崇高理念,也是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职责,围绕“消费与民生”这一主题,结合县委县政府将放心消费创建列入2014年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努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商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消费与民生理念,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的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共同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要加强市场管理,及时认真地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各种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县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业户作为市场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自律、完善制度、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参与到全县

“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中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广大消费者作为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掌握科学消费知识,自觉抵制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要共同行动起来,密切配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形成消费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市场繁荣、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健康开展。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共筑依法维权的铜墙铁壁,营造放心、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满意、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第五篇:政府领导3.15活动讲话稿

在 2014年“3·15消费与民生主题年”宣传活动

大会上的讲话

(2014年3月15日)

同志们: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取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等权利。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仪式,纪念第2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介绍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消费者权利,目的在于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为我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给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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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关注和支持,连续三年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纳入为人民群众办好10类实事工程,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面,就开展2014年“3?15消费与民生主题年”宣传活动和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推进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用心把握消费与民生的深刻内涵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消费主题定为“消费与民生”,这充分体现了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崇高理念,大家要充分认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首先,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今后一个时期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其次,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使广大人民群众分享

到改革发展的各项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第三,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消费市场是信心市场,消费经济是信心经济。只有重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2014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继续实施xx战略、向xx目标努力奋斗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义重大。

二、突出重点,切实强化消费维(更多请你搜索www.haOwoRd.cOm)权工作措施

2014年全县消费者权益工作要紧密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落实县委、县政府放心消费为民办实事工程,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与民生的密切关系,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使科学、合理、文明的消费观念深入人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活动由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县发改、质监、粮食、农牧、药品监督、卫生、城建、电信、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开展好这次活动。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年主题的依据、内容、意义和

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民生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宣传各部门维权工作职能,帮助消费者了解消费政策,形成“平时加强自我防护、遇到问题有处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查处”的良好消费环境。三是结合实际,做好消费引导。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宣传教育和引导活动,倡导科学、绿色、文明、低碳消费,提升消费水平。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消协维权网站优势,开辟消费维权专栏,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公布典型案例,曝光一批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厂家。集中开展执法机关、生产经销企业维权宣示和诚信经营签约仪式,将我县放心消费及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高潮。四是围绕民生突出问题,搞好市场监管。要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切实抓好食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完善生产安全、质量监测、监管执法、经营者自律、责任保障和预警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强化对无照经营的综合治理,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大力加强粮食、棉花、

蚕茧、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投机倒把等非法交易行为。五是一如既往,抓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放心消费示范镇和示范行业的创建活动,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组织调查评议,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开展综合执法,实施联合整治,做好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企业、行业自律,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放心消费创建的成效。六是突出抓好投诉处理。要完善基层消费者投诉网络,进一步加强农村“一会两站”建设,畅通民意渠道。强化对对基层消费维权投诉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维权知识、工作程序、调解技巧的综合培训,提高投诉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投诉服务。要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广泛动员,形成消费维权强大合力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要共同行动起来,密切配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形成消费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着力解决消费者最

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市场繁荣、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动员广大生产经营者切实负起责任,增强产品质量意识。全县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业户作为市场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经营者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就赢得了市场、赢得了商机、赢得了效益。只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才能实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双赢。全县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业户要自觉参与到全县“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中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二是动员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广大消费者作为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敢于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三是动员全社会加强监督,职能部门强化联合监管。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倾听社会各界呼声,对投诉举报的案件立查立办,明确责任,限期办结。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是一项得民心、

顺民意之举,不仅需要各执法部门做好工作,需要经营者严格自律,需要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监督,共同形成消费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共筑依法维权的铜墙铁壁,全力争创xxxx,让消费者满意、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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