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饶平县文广新局领导:
为传承和弘扬江夏文化,开展江夏文化研究工作,保护、发掘、研究、江夏文化,在众多关心江夏文化人们的强烈要求下,由各界热心人士牵头发起,拟成立“饶平县莲花山江夏文化促进会”。
一、本会名称:饶平县莲花山江夏文化促进会
二、本会性质:由潮汕热爱江夏文化的知名人士倡议,并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三、本会宗旨: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四、本会成立的必要性
江夏文化涉及历史学、考古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多个领域,它是五千年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同根共祖的文化象征。成立江夏文化促进会,对于传承和弘扬江夏文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五、本会组成:由个人会员组成。
1、我们拥有一支充满激情和责任感的团队,愿意为促进会奉献自己的力量。目前,国内各界人士踊跃要求参加促进会的达300多人,现以江夏文化公园理事会成员60人为会员,以后逐渐扩大会员规模。会员来自各行各业,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2、志愿加入:采取入会自由,退会自由的原则。
3、本会机构: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副监事长(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六、本会业务范围:
1、保护文物,创设文化公园优美环境,热情服务宾客;
2、收集饶平县域内江夏文化源流资料、依规编辑积累相关信息资料;
3、开展与江夏文化有关的交流、纪念活动;
4、定期向各分机构作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本会经费来源
接受本会会员的赞助、捐赠;
2、利息收入;
3、政府资助;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和组织活动等业务活动服务的收入;
5、其他合法收入。
本会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八、本会住所:办公地址和会员活动场所设在饶平县莲花山江夏文化公园管理处。
九、本会成立后的工作规划
1、拟开展的重点工作规划
拟建设一幢三层约6000平方米江夏文化馆,为未来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包括其他设施配套,预计投资20000万元,所需资金由本会牵头发动本会会员等人士捐资及争取政府的资助。计划于2024年4月18日,潮汕江夏文化研究会在饶平召开会议期间启动项目建设。
2、开展党建工作规划
按照党章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切实发挥好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十、本会不申请设立慈善组织
本会不申请设立为慈善组织,全体发起人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国家关于设立慈善组织的规定,一致不确认不申请本会设立为慈善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及省民政厅有关法规精神,特向贵局申请办理“饶平县莲花山江夏文化促进会”登记手续,请予以办理有关手续为盼。
主要发起人:
饶平县莲花山江夏文化促进会筹备组
2024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