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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调研报告多篇

发布时间:2023-06-13 14:57:30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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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调研报告多篇

【第1篇】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自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_____区高度重视、科学规化,精心组织、责任落实,服务到位,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产品销售网点68个,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221台,其中冰箱1700台,彩电2109台,手机1412台,销售额6529708元,已兑现补贴资金781627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经笔者调查,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基本做法

1、加强领导,机构健全。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商局,具体领导和督促协调全区家电下乡试点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镇、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和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相应辖区的家电下乡工作开展。区镇根据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提高认识,责任落实。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纳入了对镇、街道的目标考核,分别召开了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商务局负责综合协调,政策宣传,指导服务,做好中标企业、销售网点的申报和备案工作,履行对中标企业销售服务活动的监管职能,做好信息情况的汇总、交流、上报;区财政局负责对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运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搞好补贴申报受理和审查确认,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工商、质监部门按照职能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规范促销活动,抓好产品质量和安全等工作;公安做好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户籍界定,促销活动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国税、地税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关政策作好市场监管;农信社及时核对发放“家电下乡”政策直补资金;镇政府负责做好村和农户“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补贴发放公示工作,维护好销售网点的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及时反馈农户对“家电下乡”产品、政策的情况,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及稳定工作。

3、强化宣传,搞好服务。培训了购买产品的信息录入及兑现补贴操作业务知识,并下发了《_____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和宣传、公示资料。各镇召开宣传动员会、村民大会289次,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了农村的家家户户,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_____通讯报、标语、散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向农民发放家电下乡“明白纸”等15万份资料进行广泛宣传,让全区农民全面掌握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关知识。同时,我区还组织宣传车和腰鼓队组成宣传队,利用逢场天沿街进行宣传,宣传活动使农户知晓了“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内容和补贴程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上马镇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关知识编成文艺节目,到村社院坝中进行表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率先超额完成了任务。

4、拓展思维,创新模式,简化补贴程序。在家电下乡补贴过程中,许多购买者反映:买一台家电为了几十元至200多元补贴,手续繁杂,还得往镇财政所跑,而且补贴时间过长,要是住在山里,往返跑几次耽误了村民的许多时间,有少数农民还放弃了补贴资金。因此,我区针对“家电下乡”农民反映的问题作了调查、总结,结合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补贴措施。同时与汇通营销部联合开展声势浩大的大篷车“家电下乡”活动,做到政策现场宣传,现场销售,镇财政所现场办公,农户买了“家电下乡”的产品后,现场就能办理补贴备案手续。有效地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

5、强化督查,监管有力。区经商局和区财政局抽调专人,深入全区各乡镇和销售网点,督促督查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销售网点进行检查,取消了1家空白销售网点;凡是大蓬车所到的镇,要求镇、村、社干部都要到场,以此取得农民群众的信任;还实行了月通报制度,由区目督办发文通报,对没完成任务、排名在最后的实行扣分制。

二、存在的问题

1、部份网点经销商积极性不高。由于国家对中标产品实行限价销售,中标产品价格普遍较低,生产企业给经销商的利差幅度较小,销售利润微薄,加之送货到户安装的人工费用每件需15—30元,因此一些经销商反映冷淡,积极性不高。

2、部分备案网点不规范。一些试点企业疏于培训和管理,甚至不培训、不管理,导致部份销售网点不规范,不能及时上网登录销售信息,不按要求设置专区(专柜)、经营品种单一,形象宣传和政策宣传效果差等问题,影响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开展。

3、产品调配不协调。部份中标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沟通衔接不够,致使一些流通企业所属销售网点补贴类产品货源短缺或品种单一,导致农民群众在购买补贴类产品时选择范围较小,影响了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4、产品不完全适销对路。“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经过调查研究,根据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抓住农民收入逐步提高,农村家电逐渐普及的有利时 机,选择了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冰箱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但农民消费讲究实用和实惠,在积极购买彩电、冰箱和手机的同时,许多农户都盼望家里能拥有一台针对农村穿衣习惯且价格便宜、经久耐用的洗衣机,这样便能减少许多家庭的劳动强度,腾出更多人手从事农业生产。

5、配套设施滞后。由于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和推进,农民群众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积极性空前高涨,但随着大量家电在农村普及,用电量将不断增加,农村电网负荷压力加大,部分地区线路老化,用电量突然增大与变压器容量较小之间矛盾逐渐凸显。此外,许多地方尚未联通光纤电视网络,自制接受信号不强,导致电视节目和观赏效果不佳,新彩电收视效果大打折扣。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培训。“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环节多,为此,要加强对中标企业、备案网点及相关业务员进行以落实政策、执行制度为重点内容的全面培训,使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真正理解家电下乡政策的深刻内涵,明白其具体操作流程,深刻领悟现代流通经营理念,促进中标企业从购销到配送、维修、服务和信息工作等方面上来。建立健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和售后服务水平,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真正建立起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流通体系。

2、创优服务。区经商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帮助各试点企业和销售网点解决具体困难,积极为试点企业和销售网点提供方便,排忧解难,为实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创造公平和谐的环境。同时,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大力实施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及时调整农村偏远地区变压器容量,增加农村电网输电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在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家电产品时,更享受到电器给生活带来的方便。

3、加强协调。建立家电产品调供考核机制,加强对家电产品调供和销售考核,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机制,协调生产企业加强与流通企业实现对接,搞好试点产品调度,确保试点产品充足、及时、顺利进入流通网络。督促流通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网点销售,对各试点家电产品和网点销售情况实行动态考核,对连续15天无销售记录的网点,取消其销售资格。要加强对销售、维修网点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产品质量、价格、宣传、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等情况检查,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取消其销售点资格。同时,按照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原则,继续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按照相关标准每月公布一次受理和确认情况。

4、用好政策。认真搞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并用好“家电下乡”专项扶持政策,加强对补贴兑付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格执行“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的五不准规定,防止和杜绝迟兑、漏兑、错兑现象和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保证补贴资金真正补贴到位、兑付到位,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5、完善机制。建立完善监管网络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落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建立完善配合协作机制,加强商务、财政、工商、质监、国税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起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网络,强化对试点企业及销售网点管理,切实保障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规范运行。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跟踪检查,健全销售网点评价体系,落实激励措施,对那些参与“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积极性高,业绩突出的销售网点给予适当奖励,充分调动其参与积极性和销售热情,带动更多网点参与到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中来。建立健全信息互动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广泛收集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提出对策,不断完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各项政策措施。

【第2篇】关于家电下乡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团队名称: “惠民阳光部落”赴淄博实践队(调研山东)

所属单位: 数学科学学院

调查题目: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及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指导教师: 于晓明

团队队长: 牛丽娜

联系方式:

团队成员: 张钊、宗鑫、胡浩洋、邱慧、田羽、王旭

填写日期: xx 年 8月3日

题目:

“惠民阳光部落”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实践报告摘要:

我们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情况及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百姓对此政策的看法及建议。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主要采用文献法、访谈法、调查问卷的方法对课题展开调研。考虑到城乡之间的差异,我们把调研的地点分为淄博市的市区、县城、乡镇三部分,然后对调研的数据和结果进行分析与对比,以发现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由于该政策涉及到新家电的销售与购买以及旧家电的回收与拆解,我们分别对商家、消费者、回收企业展开调研,以达到调研过程的完整性。因为淄博没有旧家电拆解中标企业,我们主要通过回收企业对拆解企业进行大致了解。

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分别对苏宁电器淄博店、淄博利群购物广场、信誉楼桓台商厦、淄川新星家电城、桓台田庄玉刚家电商场的家电销售部经理进行了一对一的访谈。通过访谈,我们了解到商家在实施该政策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商家提出的关于政府该如何进一步完善家电“以旧换新”这项政策的建议。

在对消费者调研方面,我们共收回818份调查问卷,并在发放调查问卷的同时与部分消费者进行了访谈,获知了他们对该政策的了解程度和评价,收到明显的成效。

在对回收企业调研方面,我们对淄博新亚再生资源公司的赵经理进行了访谈并且在经理的带领下参观了储存旧家电的仓库,了解了回收企业对旧家电的回收标准以及对该政策的执行情况,同时也了解了关于拆解企业的一些情况。

引言:

此调研报告的撰写旨在展示我们“调研山东”赴淄博暑期社会实践队围绕“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及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这个主题调研发现的几个突出的问题展开。我们通过实地调研,发现总结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各方征求意见,为政府献策,积极参与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浪潮中,以实现惠民的目的。

“目前中国城镇居民冰箱、彩电和空调每百户的拥有量都在百台左右,正处于更新换代高峰期。”[1] 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欧债危机对中国出口造成冲击的背景下,通过加大消费刺激力度,持续拉动内需,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加快经济方式的转变。

我们此次调研活动深入淄博市各个区县、乡镇,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进行宣传并答疑,使该政策真正的贴近人民,惠及大众,体现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我们通过参考有关文献讨论制定了访谈问题和调查问卷,对商家、消费者、回收企业分别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商家在实施该政策的过程中遇到了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一部分消费者对此项政策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回收企业与拆解企业在争夺市场份额中产生市场混乱甚至造成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导致市场配置效率降低。

我们此次调研通过后期整理调查所得的结果与数据并进行汇总与分析,力求提出合理化建议来解决以上遇到的问题,从而完善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让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的达到惠民的目的,使广大消费者受益。

正文:

前期筹备阶段,我们主要参考文献,学习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详细内容,为以后活动的展开奠定了理论基础。然后,我们对接下来的调研活动做了具体而详细的安排。

实地调研开始前,我们实践队分为三组对实践地(苏宁电器淄博店、淄博利群购物广场、信誉楼桓台商厦、淄川新星家电城、桓台田庄玉刚家电商场)进行了提前预约,使我们后期的调研顺利进行。同时经过讨论确定了对商家的采访问题以及发放给消费者的调查问卷。

实地调查地点及对象一览表

商家

回收企业

消费者

市区

苏宁电器淄博店

淄博利群购物广场

淄川新星家电城

淄博新亚再生资源公司

苏宁电器里的消费者

淄博火车站候车室的乘客

人民公园的游客

小区的居民

步行街商铺

县城

信誉楼桓台商厦

银座桓台分店

少海公园的游客

信誉楼桓台商厦的顾客

乡镇

桓台田庄玉刚家电商场

田庄镇当地居民

在具体的采访过程中,我们用摄像机和照相机完整地记录下了采访过程,并在后期进行了访谈内容的整理与分析。在对苏宁电器市场策划部田部长的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商家非常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利群购物广场的袁经理重点向我们提出了政府补贴方面的问题;从桓台信誉楼和桓台田庄玉刚家电商场那里我们了解到“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的不同点;而新星家电城专门负责家电“以旧换新”的王经理为我们介绍了目前家电“以旧换新”正在实施的具体办理过程。

在访谈中我们发现的重点问题有:目前在实际操作中的流程与文献中规定的流程有所差别,在原来的程序中,消费者需要先申请出售旧家电,然后预约回收企业,等着回收企业派人去上门回收,并获得家电“以旧换新”的凭证,然后再到相关家电销售部门去选购新的家电,最后再带着相关证件到商家领取补贴。[2]

而现在新的流程是消费者可以先来选购家电,如果他表明要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那么销售企业在配送新家电的时候顺便收购旧家电,然后给消费者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消费者在当天就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到家电销售企业领取相应的补贴。显然,流程简化后,既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又减轻了商场工作人员的负担。通过后期对消费者和导购员的访谈,他们都表示现在的程序执行起来更简单,效率更高。

另一个问题是:该政策在实施补贴过程中,消费者得到的补贴由商家先行垫付,但是商家在获取政府补贴的时候程序比较复杂,周期比较长。而商家先行垫付的是一笔不小的资金,这可能对一些小型家电企业或者大型家电企业下设的一些小型销售网点的资金周转造成一定的负担。经过调查分析发现,这主要是由于政府审核过程非常严格造成的。因为存在一部分家电企业在向政府领取补贴时对领取凭证存在一定的造假行为,所以政府在对商家发放补贴时必须对有关证明或证件进行严格的审核,从而导致了补贴的发放过程缓慢。

对消费者的调查主要是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我们在发放问卷时也不时运用访谈法对部分消费者进行采访。由于考虑到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异可能对调研结果产生影响,我们分别对张店区,桓台县,田庄镇三个不同地区的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

在张店区,我们实践队6个人兵分三路,分别对淄博火车站候车室的乘客、步行街的店铺、公园的游客和小区的居民发放调查问卷。我们选择这三个地方主要考虑到这些地方人口密集,又涵盖了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收入的市区居民,能够准确的反映出不同群体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了解程度、满意程度和落实程度。在这一阶段我们收获颇丰,共完成550余份问卷。

完成对张店区的调查后,我们分别对桓台县的城乡居民展开问卷调查,主要地点在少海公园和田庄镇。我们还是延续了在张店区分工合作的方法,由于这里人口较少,我们共收回100余份调查问卷。

完成了对居民的调查问卷后,我们实践队转移到淄川区的淄博新星集团的下属单位:新星家电城和淄博新亚再生资源公司展开调研。

我们对新星家电城的王经理围绕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录像访谈,之后王经理又带我们在商场内参观了商场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5种家电的现场销售情况,并帮我们联系了商店中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消费者,我们随即对他们进行了访谈,了解到切实参与该政策的消费者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评价和建议。

随后我们对回收企业——淄博新亚再生资源公司的赵经理就有关旧家电的回收问题进行了录像访谈,从访谈中我们了解到旧家电的回收过程、家电以旧换新的贸易过程等。赵经理还为我们展示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和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使我们了解到旧家电的分类标准。然后在赵经理的带领下,我们又参观了储存旧家电的仓库,在仓库里,我们看到了被分类存放的旧家电。我们还观察到每台旧家电上都贴有一张废旧家电回收台签,赵经理介绍说,这张台签一是为了区分不同的家电,二是上面的凭证号是与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上的号是一致的,这样在向“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息时就可以进一步核实一张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是否对应一台旧家电。

当天,我们还遇到了拆解企业的工作人员,他们来这里把旧家电运回拆解工厂。根据对赵经理的访谈,我们了解到由于拆解企业直接到回收企业运输旧家电,所以相应的运费补贴由拆解企业直接向政府领取。

此次在回收企业的调研,我们不仅了解到旧家电在回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让我们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有了更新更全面的了解。

当活动进入了收尾阶段,我们重点对我们几天以来拍摄的录像和完成的调查问卷进行整理分析。我们主要运用总结和对比的方法进行数据分析,比如将全部的问卷按照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共分为六个地区和四个收入水平,旨在考察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人群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了解程度。然后制作表格和柱形图,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和分析。

结果与讨论:

一、对商家进行访谈中发现的问题与分析

1、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商家先行垫付消费者所领取的补贴,使某些小型家电企业的资金周转具有一定的负担。

经过我们的调查与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①政府应加强有关部门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督,这样在后期的审核过程就可以比较顺畅。

②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政府可相应对某些家电销售企业先行发放一部分补贴,这样也可以使商家对家电的销售更有信心。

2、在与家电销售企业的导购员的访谈中了解到,大部分消费者都是在购买前向导购员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补贴情况以及领取补贴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证件,他们事先对该政策并没有多大的了解。有的顾客还询问这个家电“以旧换新”是不是商家进行的促销活动,由此可见,政府对该项政策在居民中的宣传尤其是对乡镇居民的宣传并不是很普及。

我们通过对访谈内容的整理与分析,提出如下建议:

①建议地方电视台多播放有关家电“以旧换新”的新闻或者其他相关动态。

②建议有关家电销售企业下乡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宣传活动。

3、我们通过对家电销售企业有关负责人的采访更深入的了解到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的不同。家电下乡政策,对消费者的户籍有所限制,而且参与活动的产品都是指定型号的。而家电“以旧换新”的实施没有太多的限制,只要是当地户口,就可以凭借有效证件来参与家电“以旧换新”这个优惠政策。虽然家电下乡政策补贴的更多,但是由于其种种限制条件,人们还是更青睐家电“以旧换新”的产品。

4、商家为了更大程度方便消费者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现在购买家电“以旧换新”产品的程序有所调整和简化,而且现在的流程得到了大多数消费者的认可。

由于家电“以旧换新”涉及到商家,消费者,回收企业,拆解企业还有政府多方的参与,虽然根据访谈结果来看,目前的流程比较完善,但该程序应该仍存在进一步简化的空间。比如将销售,回收,拆解这三个步骤一体化。

二、对回收企业的经理进行访谈中发现的问题与分析

在与回收企业的经理访谈过程中,我们主要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回收企业与拆解企业的矛盾。回收企业是主要负责旧家电的回收,拆解企业主要负责对旧家电的拆解。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拆解企业与回收企业对旧家电的回收展开了市场争夺,影响了市场的秩序。

所以在以后政策实施过程中,政府应该根据具体政策的具体情况规范参与到家电”以旧换新”中的各个部门的职权,尤其是回收企业与拆解企业。

通过访谈,我们还了解到消费者参与这个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除了享受政府以外,还享有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最低保护限价[3]。这个发现使我们其中一个调研问题“消费者在打算买新家电的前提下,把废旧家电卖给废品收购处合算还是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合算”有了明确的答案。显然,在此种情况下,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更合算。

三、对城镇居民的调查问卷中发现的问题与分析

由于我们的问卷是分区域发放,而且不同的地域对各个问题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所以我们最后统计也先按区域划分,为了更加详细地了解不同层面的人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了解及他们对该政策的建议等,我们又按照不同的收入区分统计,若该区域调查的人数过少,如索镇田庄镇,则不再按收入分别统计,统计数字绘制成表格,进行详细地分析,整体结果分析如下:

1、打算换家电的与不打算换家店的居民约各占一半,说明居民在购买家电的方面还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政府想要刺激经济的发展,可以考虑持续实施对家电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拉动内需来提高经济的增长。

2、居民如果买家电的话,他们对“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产品尤为青睐,说明政府颁布的政策还是能够给百姓带来实惠的。但仍有1/7以上的人还是会选择普通产品,这还是反应了他们对“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产品在某些方面(比如质量)有所顾虑。我们在调查中就有居民曾质疑家电“以旧换新”的产品会不会是回收的旧家电重返市场。

3、从居民对政策的了解程度来看,有38%的人们是通过电视广播媒体的宣传得知该政策的,有25%的人只是听说,网络了解的人很少,而且很大一部分是人们走进商场后才知道有这项政策,说明人们很少主动去了解这项政策,也反映了政府在宣传方面做得并不是很全面。在调查的人当中,有将近1/3的人们表示对政策的了解很少的。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在农村,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点很少,人们也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基本没有听说过。

政府应着实加大宣传力度,可主要通过电视网络等广播媒体,使人们尽量多的了解该政策,更大程度上地做到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在宣传过程中,还要加大在农村的宣传力度,尽可能使居住在消息相对闭塞的农村的人们了解这个政策。

4、在调研城乡居民在对政策的评价过程发现,有52%的人觉得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能够给百姓带来实惠。说明政府的这项政策已经有初步的成效。有40%的人对该项政策评价一般。还有7%的认为政策不能给百姓带来实惠,这部分人在评价该项政策的时候表达出“羊毛出在羊身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消极想法,说明了消费者对政府和销售商的不信任。由此可见,政府的政策还没有完全的深入民心。

5、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人们还是更多关注产品的质量,其次是程序是否繁琐,再次就是补贴的金额。说明人们在购买家电的时候还是比较理智的,首先要考虑产品的质量。政府无论颁布什么政策,还是要要求生产商严把质量关,杜绝以次充优,这样才能从根源上消除消费者对政策的怀疑,使消费者放心的购买家电的同时享受政府的惠民政策。

6、对于不参加”以旧换新”消费者,觉得家里没有符合条件的旧家电的人占大多数,显然有人对政策不够了解。无论是政府在宣传过程中,还是商家在对消费者解释的过程中,应重点解释家电以旧换新的旧家电的标准。如“多件旧家电的以旧换新券不可以购买同一台家电,每交售一台旧家电可换购一台新家电,但可在5个家电补贴种类中选择一种产品购买一台新家电。”[4]

7、在提建议这一方面,很多受访者对政府、商家、生产厂家等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与建议:程序简化透明,经济实惠,保证质量,节能环保,增加”以旧换新”的种类,增加更多的品牌,补贴金额再高一点,加大宣传,增加销售网点,加强市场监督售后服务,价格合理等。

其中对产品质量,简化程序,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提意见的居民人居多,反映了大多数人的心声。除此之外,人们对“增加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种类”该问题的建议有:增加一些小家电,如手机,微波炉等。

8、之后我们按收入的不同进行了更加细致的统计,其中整体的趋势与总体趋势大致相同,只是在个别题目中有些不同:收入3000元以上的人有打算换家店的居多,反映了该类居民有足够的资金换家电;收入1000元以下的居民买普通产品的占有不小的比例,也许是对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的产品质量有所顾虑或者对价格不太满意;选“以旧换新”的家电按销售价格的15%进行补贴的人中,收入1000元以下的人居多,除了反映他们对政策的不了解,也能体现该类居民对补贴数额的要求;如果购买家电“以旧换新”产品除了产品质量是大家的关注重点,收入1000以下的更多关注补贴方面的问题,而收入1000元以上的略多关注程序的便利性问题。

参考文献:

[1]《 家电“以旧换新”延时扩面 将为消费增长注入持续活力》新华网北京6月3日专电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44号)

[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对家电以旧换新回收试行最低保护性限价的通知》山东省商务厅出台鲁商务市建字【xx】219号文

[4]《家电以旧换新细则知多少》xx年04月23日新华网

附录 调查问卷

关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情况的调查问卷

您好:

我们是山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采访员,我们正在进行一项关于家电“以旧换新”的暑期实践调查,旨在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落实的基本情况,以发现其实施过程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我们将对您的回答完全保密,谢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1、您最近有没有打算更新家电的打算呢?

a 有 b 没有 c不清楚

2.如果您有更新家电的打算,您会购买什么产品?

a 以旧换新产品 b家电下乡产品 c 一般产品

3您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了解程度?

a一般 b很多 c很少

4.您是通过什么方式知道家电“以旧换新” 政策的?

a、电视,广播媒体 b政府宣传 c网络 d听说 e其他( )

5.您知道有几种家电参与家电以旧换新么?

a.5种 b3种 c6种 d1种

6.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家电补贴是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 )给予补贴。

a 5% b 8% c10% d 15%

7.您觉得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真的能给百姓带来实惠么?

a能 b一般 c不能

8.您对家电以旧换新产品及其售后服务的满意程度是?

a比较满意 b一般 c不满意

9.如果您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您所关注的问题是?( )

a补贴金额 b家电质量 c办理程序的便利性 d其他( )

10.您的收入的大体范围是?( )

a1500元以下 b1500到3000元 c3000元以上

11.您怎么处理废旧家电的?( )

a闲置不用 b卖给收废品的 c参与家电以旧换新 d丢弃

12.您认为“以旧换新”新产品应该具有哪些品质?( )

a 节能环保b体现技术发展趋势(顺应潮流)c普通产品

13.请问您不打算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主要考虑因素是什么?

a家中没有相符废旧电器 b现在经济不好,能用就凑合用c补贴不高d其他

14.您希望政府下一阶段要做哪些工作?()

a加大宣传 b增加销售网点c简化收购程序d加强市场监管e其他( )

15您对家电下乡有什么建议呢?

谢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第3篇】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你们知道有关于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应该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决定,从x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范围推广到全国。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公布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截止到目前,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究竟执行的怎样?都存在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带着这个问题,最近,我局利用15天的时间对全县家电下乡网点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目前,我县共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3家,签订《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承诺书》73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万台(件),实现销售额 亿元。

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企业,都能及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电下乡产品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都能在门店的醒目位置悬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企业标识--家电下乡指定店。都能在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手机的包装应该是正上面即顶部)印有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在每个家电下乡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均附带一张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在样品间,每件商品,家电下乡产品的标识、价格和补贴数额都非常齐全。

二、存在问题

在调查中,农村消费者和电下乡销售网点企业对家电下乡政策都比较满意,但是也反映出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售后服务问题。虽然家电下乡产品都建立了售后服务网点,但网点的数量和地理位置分布有欠合理。虽然,中标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投标时关于售后服务的承诺,即售后服务三包规定、售后服务电话、5日内解决家电产品故障、5日内难以解决的应当提供备用机,对地域广大和农户分散的乡村开展巡回维修服务和集中培训服务等。中标销售企业要增强网点的销售服务功能,严格履行流通企业承诺,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特点的物流配送体系,提供适合农民的售后服务,设立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负责所售家电的安装调试、使用辅导,要做到包教包会;满足用户服务要求,实现县市用户24小时之内、乡村用户48小时之内、偏远乡村7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但是,我县的家电下乡产品,企业的服务网点都建立在县区,有的甚至建立在市区,乡镇和广大农村一般没有服务网点,这给家电下乡的主要服务对象----广大农民兄弟带来很多不便。

2、财政补贴问题。家电下乡补贴对象选择错误。现行的家电下乡补贴对象是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虽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且数量不限,但享受财政补贴的对象仅限于农民。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能够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的时代背景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20xx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决定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从20xx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范围推广到全国。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公布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也就是说,家电下乡是为了刺激消费,为了扩大内需。虽然,对农民实行财政补贴可以起到这种作用,但是,财政补贴的后果有两种负面作用。一种是没有照顾到真正困难的城镇居民。经济体制改革后,部分城镇居民失去了经济来源和保障,其生活明显不如农民,反而得不到财政补贴,明显不合理。二种是造成新的不公。农民和城镇居民都是国家公民,法律规定,国内公民一律平等,政府财政补贴对象仅选择农民,但是,相当的城镇居民,也是生活在农村的,为何不选。调研中就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城镇居民,使用自己乡下亲属的农民户口本在真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3、压制了生产力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不是不封顶,而是有最高额限制。调研中就发现,现行财政补贴最高额分别是:全自动洗衣机260元,冰箱325元,电视机455元,挂机空调325元,柜机空调520元。也就是说,财政补贴不能完全达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的13%。财政补贴,只有在成本低,高科技含量低的产品上,才能显财政补贴的优势,才能刺激消费。这种财政补贴,不利于高科技产品市场的开拓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及结构调整,只会利于高科技含量低的产品,在农村市场的倾销和广泛占有。而且,每户每类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或者两件。不能尽量挖潜广大农民朋友的消费潜力。

4、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活动。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需持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或存折到销售网点购买,并由销售网点当场兑现补贴,补贴资金实行销售网点垫资兑付。这样虽然方便了群众,但是却给家电下乡指定店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活动。调研中就发现,许多企业,特别是效益好的企业,压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资金问题,已经成为企业极大的负担和包袱。特别是节假日产品销售旺季,常使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影响经营活动。

5、给消费维权活动带来困难。家电下乡工作要求,销售网点必须留存产品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并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各级质监等部门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对不履行质量承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中标生产企业,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等处罚的规定,虽然,在一定范围内给消费维权活动提供了保障,但也带来了不便和困难。消费者换退货非常不便,群众不满意,企业也有意见。特别是,每月都有10余天,根本不能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给消费维权活动带来极大困难。

6、票据问题。部分销售网点为小规模纳税人,原来每个月交定额税,无论卖多少台家电,上缴的税费是固定的,如果给消费者开具税务发票,还要交3%的税,无形中增加了经营成本,影响了销售网点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此外,由于税务发票领取有限额,部分销售网点存在销售发票不能及时开具、信息登陆不及时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1、完善售后服务。对网点的数量和地理位置分布进行合理布局。建立以县区为中心,能覆盖整个乡镇和广大农村的服务网点。对于哪些售后服务网点建立在市区和中心城镇,一时难以覆盖广大农村的,可以考虑委托乡下家电维修企业,承担售后维修服务。也可以组建流动维修车定期或不定期地下乡巡回服务,或多个家电下乡联合组建售后维修服务网点。

2、扩大补贴范围。将现行的家电下乡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扩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公民。同时。考虑乡下农民因为距离县城较远,交通不便,可以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上报中央财政,实报实销。

3、取消最高额限制。所有家电下乡产品,均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而且上不封顶,取消最高额限制。经营者在成本价以上,中标核定价一下,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统一按中标企业核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给予13%的财政补贴,真正让利于民,鼓励销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低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同时,为了鼓励高科技产品市场的开拓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及结构调整,可以考虑对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价格往往也高)上调财政补贴点数。以便他们尽快改善经营状况,降低产品价格,使群众享受更大实惠。

4、给予适当补偿。对于调研中就发现的经营者因预先支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而造成的压付资金问题,可以采取两种方法加以解决。一种是财政预付方法。由当地财政按以往经营额的比例,全额或部分地进行预先拨付财政补贴款项给经销企业,用于支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另一种是税款抵销方法。由经营者用预先支付的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款项抵销应当交付的税款。从而消除因预先支付,造成的对经营者经营活动的影响。

5、改进工作系统。改进《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电脑程序,增加退换货功能。使已经录入的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等信息能够适应退换货工作的需要,不必向现在这样先撤销再录入这样麻烦。尽量缩短不能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时间,为消费维权活动提供方便。

6、提供税务优惠。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内的企业,不管大小,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统一看待,改变原来每个月交的定额税,按实际发生税额,缴纳税款。不另交3%的税,降低经营者的经营成本,避免影响销售网点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第4篇】商务局对家电下乡综合状况调研报告

商务局对家电下乡综合状况调研报告

_____市辖26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家电下乡工作从20xx年12月 份开始备案,到12月26号完成第一批备案工作,共计备案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76家,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14号在_____市商大电器城举行了隆重的家电下乡启动仪式。为了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信息系统资料录入工作,加快财政补贴进度,规范家电下乡市场秩序,_____市商务局、_____市财政局组成4个人的检查、调研工作组,用了5天的时间,对全市21个乡镇,60家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和42家家电销售店进行了检查、走访和调研。

一、全市家电下乡总体形势良好

一是各职能部门行动迅速。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出台后,_____市商务局和_____市财政局迅速成立了_____市家电下乡工作班子,_____市商务局负责网点布局和备案工作,并于20xx年12月26号完成了对76家网点的备案,20xx年1月5号组织召开了_____市家电下乡指定网点负责人及在_____的供应商、业务员参加的家电下乡工作指导会议,并组织76家指定销售网点负责人到株洲参加相关内容的培训,_____市财政局在20xx年1月15日完成了对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并指定了专人负责家电下乡补贴工作。2月11日起补贴工作进入正常操作程序。

二是销售形势喜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xx年3月27日止实际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近6000台,其中冰箱洗衣机占九成以上,拉动内需千余万元。

三是家电下乡市场秩序良好。在对60家指定销售网点走访中发现,各指定网点店面,店铺,规模、场地、产品等在当地都是有一定影响力的,指定店牌,购买流程图,购买须知等张贴醒目,家电下乡产品标价与标识卡一致,未发现乱价和虚假宣传等问题,标识卡在产品内保存完好,90%的销售网点配备了电脑和税控机。

四是网点布局合理,系统录入工作顺利。由于网点布局和分布合理,有效地遏制了恶意竞争和资源重复、浪费等问题,让农民朋友购买方便;对60家销售网点走访发现,整个系统录入工作比较顺利,截止3月27日止网上录入2801台,其中冰箱1715台,洗衣机822台,彩电264台。约占实际销售量的50%左右,90%的销售网点能够自行正常录入。

五是农民品牌意识强烈,购买积极性逐步提高. 在调研中发现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的品牌意识很强, 像海尔产品在销售份额中占40%左右, 农民对二三线产品不感兴趣, 一线产品在农村的市场将更加广阔。随着财政补贴的逐步到位, 农民感受到了国家实实在在给予的实惠, 购买积极性正在逐步提高. 到3月27日止己向财政申报1568台, 核查通过未补贴 481台, 己补贴1022台, 补贴资金到位达243493.51元,真正实现了农民得实惠, 政府得民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品结构不合理,一线产品利润率底下,彩电,手机销售受阻。在调研中商家普遍反映,有些品牌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利润低,非一线家电下乡产品利润稍高,农民群众却没有购买兴趣,特别是彩电系列,销售网点几乎没有利润空间,如果送货的路程稍远的农户商家还有倒贴的可能发生,导致一些销售网点干脆不销售家电下乡的彩电,手机销售几乎为零销售,主要原因是手机下乡产品销售价格比一台“山寨机”价格要高,与市场需求产生冲突。

二是存在挂靠销售现象。一批具备备案条件但在第一批备案中没有及时备案的商店,大多采取挂靠形式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在调研中约发现有30家左右的销售店存在这种情况。

三是无工商营业执照的个别店铺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在检查中发现如大障的陈初明,没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也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这是典型的” 三无” 店, 已责令其关门整顿。

四是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现象。如泗汾一家商店在铺面张贴现场直补现金13%的广告,白兔潭一家非指定网点电器销售店将家电下乡产品标识牌私自撕下,另外标上高于指定价的价格。严重扰乱了家电下乡市场秩序, 属于重点打击对象。

五是供应商服务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如对网点录入的指导,对网点布局和家电下乡产品的控制等等。

三、对做好下一步家电下乡工作的建议

一是加强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保证商家、农民、企业三赢. 对农村家电下乡产品应根据农民需求提高档次和规格, 为提高网点的销售积极性, 很多一线产品应提高对商家的返点率, 国家可否适当降低销售商的销售税率等.

二是加快做好符合条件网点的备案工作, 使之进入规范管理的轨道。为使补贴资金更快到达农户手中,应考虑简化财政补贴手续,以方便农户。

三是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现象, 建议工商及质监部门加大查处力度, 以规范整个家电下乡市场秩序。

【第5篇】商务局家电下乡推广状况调研报告

“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云南省从2022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止,在全省推广实施“家电下乡”,市委、市政府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高度重视,1月2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视频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於永和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为全面把握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进展情况,4月23日、24日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调研组,深入盐津县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宣传报道工作。自去年1月20日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启动以来,仅仅四个月的时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紧紧围绕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和媒体的宣传报道,针对农村边远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现状,积极利用宣传单、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家电下乡有关政策信息。

(二)网点备案及销售情况。截止4月28日,共有69家销售网点备案登记,基本覆盖全县各乡镇。产品供销网点经营良好。已销售产品167台,销售额257661元,分别是冰箱87台,销售额166362元,彩电27台,销售额37439元,洗衣机53台,销售额53860元,产品货源充足,基本能满足群众购买需要,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已领补贴51台,补贴金额78687元,其中冰箱26台,补贴金额50821元,洗衣机13台,补贴金额11772元,彩电12台,补贴金额16094元。

(三)加强监管,确保市场繁荣稳定。对“家电下乡”指定商店、商品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对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乡镇集市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坑农害农行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管理,切实保护了广大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农户的合法权益,盐津县印发了专门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暂行办法(盐家电办发[2022]1号)及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盐家电办发[2022]2号)的通知。 目前全县家电销售市场活跃,69个定点家电销售网点都能按照规定经营,没有发现有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虽然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

(一)宣传工作还不够广泛。尽管各级政府都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并对“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作了广泛宣传,但由于“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没有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部分农民还是认为这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认为家电下乡产品都是过时的、落后淘汰的产品,认为家电下乡产品的价格有虚假,没有体会到这是党和政府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一项惠民措施,导致农民还存在观望心理。

(二)个别网点服务还不够到位。由于个别销售商、销售员没能将“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及操作流程理解深透,分销售网点经营人员不能熟练操作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导致对农民消费者有关购买家电、领取补贴、售后服务等问题,给予不了明确满意的答复,因而影响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三)补贴程序不够简便。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在家电下乡备案网点上报基础资料,现到乡镇财政所上报材料接受初审,由乡镇财政所初审后合格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合格后再将家电补贴款划入农民直补卡上,时间上前后需1个月左右,补贴手续过于繁琐,补贴周期过长,引起了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群众的抱怨,影响农民购买的积极性。

(四)零售发票存在一定问题。由于家电产品的利润空间较小,大部分家电经销商又不是一般纳税人,实行定额纳税,为了不突破或怕以后增加定额(突破定额后要按销售额的3%完税),多数家电销售网点很少给家电购买者出据商业零售发票或不能及时提供正式发票,导致农民消费者不能及时领取补贴和经销商不积极推广“家电下乡”产品,宁愿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以获得较大的利润,这样就影响了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量。

三、建议与对策

1、要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偏远山区的宣传。建立由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牵头的宣传长效机制,积极组织电视台、报社、电台、乡村专栏、网点标语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报导,要求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也积极投入到宣传之列,使宣传能长期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让老百姓能及时了解“家电下乡”惠民政策,购买到称心如意家电商品。

2、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定点家电销售网点的监管。要配齐电脑和电脑操作员,不断加强我市“家电下乡”计算机网络体系建设,及时准确的完成网上数据统计报表。定期对定点家电销售网点进行检查监管,认真查处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及时查处打着“家电下乡”旗号,销售非家电下乡商品的行为,规范我市“家电下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3、目前补贴申报程序主要集中在农村消费与政府部门之间,有农户反映,有时重复奔波的路费反而超过补贴费,根据相关规定,“家电下乡”产品要在“三包”中的包退包换期之后,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才能申请财政补贴,拖延了农民朋友的很多时间,要从农民朋友的实际出发,尽量简化程序。因此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及审核内容,监控资金支付动态,确保及时、足额地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确保“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安全运行。

4、“家电下乡”是特殊时期国家进行的一项特殊活动,不能老按常理进行,大多数乡镇家电经销商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的月定额纳税。“家电下乡”的产品销售需要开具正式发票,销售方需另外缴纳3%的营业税,而3%的税由销售网点负担,销售网点利润更加降低或无利可图,宁愿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也不太愿意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导致销售网点缺乏销售热情。因此,在适当的时候,国家税务部门应出台“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支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5、在家电下乡的过程中,因牵扯的部门较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共同协作配合,强化对每个家电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随时开展工作调查研究,掌握了解新情况,及时采取有交措施加以解决。商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网点的备案建设工作,严格网点标准,对不严格执行“家电下乡”政策和销售制度的经营网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并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宣传。税务部门要研究解决当前经营中出现的相关税收政策,提出来可行的建议。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并创新的及时兑付“家电下乡”产品消费者的补贴款,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办好办实。质监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防止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从生产源头上堵住伪劣产品上市。工商部门要在流通领域加大“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测,不失时机地对上市品种实施抽样检测,对检测有质量问题的“家电下乡”产品,要立即责令退市并依法处理和曝光,确保这项惠民工程在我市健康顺利推进,使我市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让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战略决策,在我市得以很好的贯彻落实。

【第6篇】关于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决定,从x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范围推广到全国。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公布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截止到目前,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究竟执行的怎样?都存在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带着这个问题,最近,我局利用15天的时间对全县家电下乡网点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目前,我县共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3家,签订《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承诺书》73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万台(件),实现销售额 亿元。

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企业,都能及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电下乡产品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都能在门店的醒目位置悬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企业标识--家电下乡指定店。都能在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手机的包装应该是正上面即顶部)印有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在每个家电下乡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均附带一张“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在样品间,每件商品,家电下乡产品的标识、价格和补贴数额都非常齐全。

二、存在问题

在调查中,农村消费者和电下乡销售网点企业对家电下乡政策都比较满意,但是也反映出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售后服务问题。虽然家电下乡产品都建立了售后服务网点,但网点的数量和地理位置分布有欠合理。虽然,中标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投标时关于售后服务的承诺,即售后服务“三包”规定、售后服务电话、5日内解决家电产品故障、5日内难以解决的应当提供备用机,对地域广大和农户分散的乡村开展巡回维修服务和集中培训服务等。中标销售企业要增强网点的销售服务功能,严格履行流通企业承诺,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特点的物流配送体系,提供适合农民的售后服务,设立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负责所售家电的安装调试、使用辅导,要做到包教包会;满足用户服务要求,实现县市用户24小时之内、乡村用户48小时之内、偏远乡村7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但是,我县的家电下乡产品,企业的服务网点都建立在县区,有的甚至建立在市区,乡镇和广大农村一般没有服务网点,这给家电下乡的主要服务对象----广大农民兄弟带来很多不便。

2、财政补贴问题。家电下乡补贴对象选择错误。现行的家电下乡补贴对象是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虽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且数量不限,但享受财政补贴的对象仅限于农民。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能够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的时代背景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2011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决定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从2011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范围推广到全国。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公布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也就是说,家电下乡是为了刺激消费,为了扩大内需。虽然,对农民实行财政补贴可以起到这种作用,但是,财政补贴的后果有两种负面作用。一种是没有照顾到真正困难的城镇居民。经济体制改革后,部分城镇居民失去了经济来源和保障,其生活明显不如农民,反而得不到财政补贴,明显不合理。二种是造成新的不公。农民和城镇居民都是国家公民,法律规定,国内公民一律平等,政府财政补贴对象仅选择农民,但是,相当的城镇居民,也是生活在农村的,为何不选。调研中就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城镇居民,使用自己乡下亲属的农民户口本在真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3、压制了生产力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不是不封顶,而是有最高额限制。调研中就发现,现行财政补贴最高额分别是:全自动洗衣机260元,冰箱325元,电视机455元,挂机空调325元,柜机空调520元。也就是说,财政补贴不能完全达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的13%。财政补贴,只有在成本低,高科技含量低的产品上,才能显财政补贴的优势,才能刺激消费。这种财政补贴,不利于高科技产品市场的开拓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及结构调整,只会利于高科技含量低的产品,在农村市场的倾销和广泛占有。而且,每户每类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或者两件。不能尽量挖潜广大农民朋友的消费潜力。

4、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活动。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需持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或存折到销售网点购买,并由销售网点当场兑现补贴,补贴资金实行销售网点垫资兑付。这样虽然方便了群众,但是却给家电下乡指定店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活动。调研中就发现,许多企业,特别是效益好的企业,压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资金问题,已经成为企业极大的负担和包袱。特别是节假日产品销售旺季,常使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影响经营活动。

5、给消费维权活动带来困难。家电下乡工作要求,销售网点必须留存产品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并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各级质监等部门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对不履行质量承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中标生产企业,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等处罚的规定,虽然,在一定范围内给消费维权活动提供了保障,但也带来了不便和困难。消费者换退货非常不便,群众不满意,企业也有意见。特别是,每月都有10余天,根本不能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给消费维权活动带来极大困难。

6、票据问题。部分销售网点为小规模纳税人,原来每个月交定额税,无论卖多少台家电,上缴的税费是固定的,如果给消费者开具税务发票,还要交3%的税,无形中增加了经营成本,影响了销售网点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此外,由于税务发票领取有限额,部分销售网点存在销售发票不能及时开具、信息登陆不及时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1、完善售后服务。对网点的数量和地理位置分布进行合理布局。建立以县区为中心,能覆盖整个乡镇和广大农村的服务网点。对于哪些售后服务网点建立在市区和中心城镇,一时难以覆盖广大农村的,可以考虑委托乡下家电维修企业,承担售后维修服务。也可以组建流动维修车定期或不定期地下乡巡回服务,或多个家电下乡联合组建售后维修服务网点。

2、扩大补贴范围。将现行的家电下乡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农民,扩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公民。同时。考虑乡下农民因为距离县城较远,交通不便,可以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上报中央财政,实报实销。

3、取消最高额限制。所有家电下乡产品,均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而且上不封顶,取消最高额限制。经营者在成本价以上,中标核定价一下,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统一按中标企业核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给予13%的财政补贴,真正让利于民,鼓励销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低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同时,为了鼓励高科技产品市场的开拓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及结构调整,可以考虑对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价格往往也高)上调财政补贴点数。以便他们尽快改善经营状况,降低产品价格,使群众享受更大实惠。

4、给予适当补偿。对于调研中就发现的经营者因预先支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而造成的压付资金问题,可以采取两种方法加以解决。一种是财政预付方法。由当地财政按以往经营额的比例,全额或部分地进行预先拨付财政补贴款项给经销企业,用于支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另一种是税款抵销方法。由经营者用预先支付的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款项抵销应当交付的税款。从而消除因预先支付,造成的对经营者经营活动的影响。

5、改进工作系统。改进《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电脑程序,增加退换货功能。使已经录入的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等信息能够适应退换货工作的需要,不必向现在这样先撤销再录入这样麻烦。尽量缩短不能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时间,为消费维权活动提供方便。

6、提供税务优惠。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内的企业,不管大小,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统一看待,改变原来每个月交的定额税,按实际发生税额,缴纳税款。不另交3%的税,降低经营者的经营成本,避免影响销售网点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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