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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同(集锦11篇)

发布时间:2023-03-11 16:42:25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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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单价合同

甲方:沈阳高等级公路建设总公司第五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内蒙项目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总公司关于项目施工队实行工序单价承包的有关要求,甲方将内蒙项目第五合同K26+000~K53+000段内的清理现场、路基整形、山皮石垫层、水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培槽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并就工序单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作内容: 清理现场、路基整形、山皮石垫层、水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培槽。

工程量详见后附清单。

二、工序单价:

本工序单价包括人工费(固定职工和临时工),机械费(包括施工用车、生活用车及驾驶员工资、设备维修费用)、机械耗油费用。具体工序单价费用项目和组成详见后附表。

三、工期要求:

20**年5月16日至20**年8月31日,且符合业主阶段性工期要求。即:20**年5月1日~20**年9月1日。

四、质量要求:

符合技术规范、图纸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95%以上,无质量事故。

五、安全要求

施工作业期间安检达标,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

六、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水准点、导线点、施工图纸、内业表格;若工程有变更应在施工前进行变更图纸或通知的下发,并履行相应的签字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及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负责协调与三办及当地及周边关系,但并不排除乙方对工程施工的应履行的义务。

3、甲方负责向乙方下达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对施工队完成工程的验收,对乙方月出成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保证材料的供应及时,以确保乙方的正常施工生产。

5、甲方协助乙方落实设备和人员的进场工作。

七、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会同甲方对施工段内及交接处的控制点进行接收、保护和定期复测,发现有出入时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准私自对甲方提交的控制点进行更改,若进行更改,则造成的损失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进行扣除。

2、乙方应按施工图纸或变更的施工图纸或下发的通知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对工程内业的填写,工程的施工放样,自检及会同甲方的质检科对完成工程的抽检及监理的检验,若因乙方的质量原因返工造成的损失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工程虽然检验合格,但因内业资料方面的原因而没有计量,则甲方按乙方实际的计量数对乙方结算。

4、乙方按项目审核的材料应耗量控制材料消耗,材料超耗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乙方承担部分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节余的甲方按节省材料费的10 %给予乙方奖励,但此规定不排除由于乙方工程不合格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5、乙方应认真贯彻总公司及项目的月出成本管理,及时填写及上报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结算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直至乙方的工作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6、乙方要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安全管理,保证设备完好,保证施工队有较强的作业能力;因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盗失,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7、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无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八、工程结算:

每月20日前,乙方对本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总公司月出成本的要求进行汇总,上报甲方,甲方质检科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并对资料中提供的段落进行实地复核测量,(路基填筑要求测压实方),对工程量无异议时,双方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按合同中确定的工序单价由工程科对乙方进行结算。结算时甲方代扣首先支付机械费、临时工费、燃油费及各种损失费用后,扣除余下工程款项的 30%作为预留款项,待工程全部结束,乙方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全部义务后返还乙方。

九、其它规定。

1、本工序单价采用捆绑式,工序单价是指正常工作施工情况下的综合单价,若有超出正常工序的工作(如          等工作),双方协商解决。人工费不予调整,机械费和燃油由于市场行情因素浮动较大时,经双方协商,价格予以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超过机械费和燃油费用的综合增长幅度;由于乙方贻误时机或进度滞后造成费用上涨的除外。

2、因甲方赶工或工程需要而额外投入的机械、人员及其它相应的超出施工队能力范畴的管理费用或租用其它施工队的设备、人员的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特定条件下,项目借用本队的人员、设备,或甲方指定乙方完成的合同外工程,乙方不得推诿,发生费用及工期由项目部与乙方协商解决。

3、乙方按甲方下达的月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当月完成低于计划的 90%以下时(不含90%),未完成的部分按工序价的90%的结算;当月完成超过计划 10%以上,则超额完成部分的按工序价的110%结算。当非甲方及业主方面原因乙方没有按甲方下达的总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时,对于没有完成的部分按工序价90%进行结算,并按项目要求的最后期限内必须完成,否则取消当年在项目的一切评比资格。若乙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由于甲方的材料供应的原因导计划没有完成或工期滞后,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总公司进行裁定。

4、当甲方有充分的证据认为乙方不能完成工程任务时,有权将部分工程量交给其它施工队进行施工,并视实际情况按对分割出去的工程量按105%―110%的工序价对第三方进行结算,多出工序价部分的费用从乙方的产值中作以补偿。

5、乙方的工程质量须满足技术规范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标准,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程损失,从乙方的当月款项中扣除。

6、乙方按总公司月出成本及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及时准确的向甲方提供报表,在月出成本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总公司月出成本要求的扣200元。受到在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0元。

7、乙方在施工中搞好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不得违章违规作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并上报甲方;当月的安全考核分数低于项目规定的考核分数线以下,罚款 500元;发生安全事故、偷盗事件、违法事件,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

8、优质优价:在每月业主优质优价的评比中,由于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方面的原因被评为四等以下,按完成工程量乘以相应等级系数的   %作为对乙方处罚的金额;评为四等以上,按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的系数的   %作为对乙方奖励的金额。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工程完工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2:单价合同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以下称总合同),乙方均予承诺。

第二条:外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总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外包合同及附件。

第三条:处理总合同与外包合同所遵循的准则。

3―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外包合同条款。

3―2 除本外包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总合同的各项条款。

3―3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总合同

4、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图

5、合同执行期间,业主、监理或甲方下发的有关文件。

6、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7、全国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章外包工程

第四条: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

4―2 工程地点:

4―3 外包范围、内容 :

4―4工序单价:

1、详见《外包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

2、本合同单价中包含税金,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乙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合法税票。

4―4 工程价款:暂为¥        元,(大写:            元)

4―4 工程结算方式:本合同为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并经现场技术人员量测、监理工程师、业主批复工程量×外包单价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本合同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                  天,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每迟延一天罚款总造价的    %。合同期间如增加施工项目,双方协商工期顺延天数。

第六条:工程数量

6―1工程量清单附后。

6―2 结算时,以双方现场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签认的工程数量为准。

第七条:工程质量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应符合设计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通过总合同中指定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并能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乙方必须遵守质量承诺。

7―2甲方质检人员对乙方完成的每一道工序进行现场监督,每道工序完工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尽快派人初验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最后检查签字认可,未经检查签字认可的工程不得继续施工。

7―3若甲方或监理、业主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返工,直至甲方和监理、业主满意为止,修复和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事故处理结果应上报甲方,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7―5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时间应符合业主要求。

第八条: 履约担保

8―1  承包人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前,应提交人民币    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划到甲方指定的账号上。

8―2 乙方同时达到下述条件,甲方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有效期结束

2、乙方已经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且已经全部通过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验收。

3、乙方没有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4、甲乙双方已经办理全部结算手续。

5、乙方已经处理完成所有账务和所有纠纷

8―3 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担保有效期期间不计算银行利息。

第九条 机械设备和人员

9―1 机械设备

1、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相应内容的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根据工地需要情况)  组织自有机械设备进场,并且保证所有机械设备能保持正常工作,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或乙方对自己负责提供的施工机具台不能保证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9―2 施工人员

1、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的投标文件中明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机械材料人员、特殊作业工人、技术工人、普通工人组织进场,并保证工程的人员需要,各种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上岗操作证。

2、乙方对自己负责提供的进场人员不能保证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材料供应及材料调差

10―1 分包工程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项方式办理:

1、甲方负责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可调拔给乙方使用,材料费、物资管理费、运杂费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乙方负责保管领用的物资。

2、乙方负责分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采购、供应、保管工作。所购置材料、设备应持有产品合格证。

3、包工不包料的工程,甲方负责分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限额领料手续。

10―2 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要求和工艺要求认真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因用料浪费、质量返工及不合格的超出限额用料部分,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10―3本工程材料不予调差,对此乙方必须充分考虑由于材料价格变化而发生的费用。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1―1 双方都应履行合同文件(包括总合同)、《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义务。保护业主及双方在该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义务、责任不受损害,同时保证业主和甲乙任何一方免于承担由于对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责任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等一切其他开支。

11―2 双方都应严格执行监理的指令,服从监理的现场监督和指导。

11―3 双方都应维护企业形象,不得发生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实施。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接洽和联系。

12―2 负责按实际完成并有业主计量认可的工程量及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

12―3 负责控制测量成果、复核及报验,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及测量、试验人员,对乙方所有施工生产活动(包括原材料)进行监督指导,但甲方所做的一切不能减免乙方对该工程应负的所有义务及责任。

12―4 负责办理技术交底、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和与驻地监理签认工程数量及文件资料。

12―5 负责分期分批提供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12―6 负责按规定、按比例向乙方提供由业主向甲方提供的物资或指标。

12―7 负责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检查、收集、整理、编制和报送。

12―8 负责本合同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生产计划安排,有权对施工过程检验测量。

12―9 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有绝对的指挥权和调度权。对乙方现场施工生产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对不称职的人员、不合格材料有权清退出场。对于机械设备不足,甲方有权补充相应设备,设备的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价格及与乙方协商制定,协商不成时,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价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设备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12―10如乙方施工情况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本外包合同进行分割或终止合同。

12―11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乙方联系解决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水、电等,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由此而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 负责承担本外包工程的施工、维修和养护,有关本外包工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都由甲方转移给乙方,乙方不得再次转让或分包给他人施工。

13―2 乙方应对甲方负责,其对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于甲方按总合同对业主的义务和责任。

13―3 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为此做到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执行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施工技术规范。

2、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配备必要的测量、试验设备、仪器及专业技术人员。乙方必须按照监理提供本工程指定的表格认真填写,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报监理签认,以便计量。

3、接受业主和甲方派驻工地监理工程师的全面、全过程监理,对于已完成或新开工的每一道工序,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认,特别是隐蔽工程,未得到监理的签认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所有用于本外包工程的材料必须持有质量合格证,并经甲方单位的实验室检验合格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13―4 甲方与乙方的一切往来,必须由承包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一切要求。

13―5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批示等,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压、拖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13―6乙方对本外包工程工期负责。要根据甲方提供的总体施工计划要求和关键工序控制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进行施工,必要时根据甲方要求的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在人力资金机械设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计划完成,甲方对乙方处以未完成计划的1%罚款。如果连续几期均未完成计划,则甲方的权对乙方所属工程予以分割,并执行本合同条款式 13―6 条款。

13―7 自行负责协调对外关系,地方收缴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

13―8 乙方对本外包工程安全负责。为此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职工的过失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员机械设备事故,材料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施工期间,乙方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措施保证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费用,若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13―9 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而出现甲方对本外包工程的分割,终止合同,没收履约金(如有)等情况,其后果及造成的甲乙双方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3―10乙方对施工环境负责,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

13―1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物品摆放有序,砂石料堆放整齐,对此发生的费用及甲方的要求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工程结算和支付

第十四条: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

14―1 工程款的计量由甲方负责同业主进行,乙方应及时按规定向甲方报送各种计量报表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有关施工原始记录,甲方收到业主支付后    天内按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工程进度不理想,未能完成当月计划,则要进行扣罚,扣罚比例为当月完成工作量的   %,到完成计划时予以补还。

14―2 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14―3本工程采用月结算的方法,甲方工段长或工程技术人员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每月在20日之前把所有有效的结算资料上交甲方工程部(或其它结算主管部门),工程部对上交的资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交经营进行结算,做正式结算证书。结算时,甲方根据已下发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算本月应支付的款额,同时扣除借款、工程质保金、甲方材料款、甲方机械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由工程部、经营部、材料部、机械部、财务部确认,经项目经理签认,且待业主支付给甲方后,财务部门方可按比例支付工程款。

14―4 图纸及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乙方要求计量的依据。

14―5工程项目的计量范围及包含内容按照总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14―6 甲方每期按本合同单价支付工程进度款的    %,整个合同段工程结束后,保留    %的质保金。

14―7甲方从每期工程结算款中扣留的保留金,待整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业主退还的工程质保金后,再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14―8 本工程不调价。

第五章  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工程变更

15―1 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能使合同中止或无效。

15―2 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执行,由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争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报业主和监理批准后才能实施。

15―3如因乙方施工遗留的一些问题,地方政府和个人找到甲方,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此费用从保留金中扣除。

15―4 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并影响相应工程项目的结算单价时,如出现工程单价表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其结算单价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

第十六条:工期的提前和顺延

16―1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后,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工期可顺延,但甲乙双方需签署有关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被迫停工。

2、因业主变更设计而不能继续施工。

3、因业主不能按时拨付工程款,提供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解决施工临时用地和永久占地、拆迁等,致使乙方停工,窝工。

遇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甲方不接受任何索赔项目。

16―2 乙方违约或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拖延工期,其工期不得顺延。

16―3 在施工过程中,如业主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遵照执行,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按甲方与业主商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保险和环保

17―1 乙方应按我国保险有关政策法规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7―2 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其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和雇用职工的安全事故保险。

17―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法令,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避免三废和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特别是石方爆破时,尽可能减少对周边植被的扰动。凡因环保问题对周边产生不良影响,乙方要承担因此而引起的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

18―1 竣工验收按业主要求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18―2 乙方作好竣工清场和竣工工程的维护工作。

18―3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违约

19―1 未能及时向乙方交付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施工临时用地,永久占地等,如有发生,工期可顺延。

19―2 未能按规定的日期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按本期应拨工程款的  %支付利息。

19―3 以上甲方违约如果因业主违约引起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不支付任何损失,仅负责与业主交涉。

19―4 如由于第三方原因致使乙方停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仅负责协助乙方与第三方联系解决。

第二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20―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乙方无偿修复或返工,由于修复或返工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每逾期一天偿付外包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如乙方无力进行修复,甲方可指定其他外包人进场,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0―2 由于乙方责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按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支付给甲方外包工程造价的'   %作为违约金。

20―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无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或甲方认为乙方人员机械设备资金投入不足,无力承担此项工程或乙方拒不服从甲方领导,甲方根据具体情况有权分割甚至终止本外包合同,而指派其他外包人参与或继续本外包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并要支付其他外包人的进退场的调遣费用,费用在已完并得到计量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20―4 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20―5 乙方承包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开工地七天或虽经甲方同意,但超过约定期限七天,至使工地处于停滞状态达七天以上,可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并终止承包方在本合同项下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甲方的各种权利和权限,甲方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并默认其数量是合理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负担新进场队伍的调迁费用。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提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 合同文件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1、本合同书、补充合同,安全保证措施及安全生产合同、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合同   2、本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终验合格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日期:

篇3:单价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一、为了完成 35kV变压器、开关柜、保护试验;35KV电缆制作及试验 工程,经双方商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甲方与乙方于 20xx 年 3 月 29 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二、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固定单价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三、承包合同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35kV变压器、开关柜、保护试验;35KV电缆制作及试验

2、工程范围、内容: 35kV变压器、开关柜、保护试验;35KV电缆制作及试验

3、开、竣工日期:

4、承包方式:单价承包:详见附件《固定单价清单》及材料甲供。

5、工程造价:按实际工程量决算(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际签证为准。

三、结算和支付:

1、合同生效后,按乙方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款支付,直至工程完成为止。

2、图纸及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乙方要求计量的依据。

3、工程项目的计量范围及包含内容按照总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1)材料甲供。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共同权利与义务:

(1)双方都应履行合同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保护业主及双方在该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义务、责任不受损害,同时保证业主和甲、乙任何一方免于承担由于对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责任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等一切其他开支。

(2)双方都应严格执行监理的指令,服从监理的现场监督和指导。

(3)双方都应维护企业形象,不得发生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实施。

2、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的业务接洽和联系。

(2)负责办理临时占地、技术交底、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与驻地监理签认工程数量及文件资料。

(3)甲方负责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及测量、试验人员等,负责对乙方所有施工生产活动(包括原材料)进行监督和指导,但甲方所做的一切不能减免乙方对该工程应负的所有义务及责任。

(4)负责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

五、其它事项:

1、设计变更:

(1)任何设计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或无效。

(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相应增减的费用,甲方依据业主批复数量及合同单价对合同总价予以调整,对于无合同单价的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

2、税金:

(1)、本合同工程单价包含税金。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乙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合法的税票。

六、乙方对甲方的35KV电缆、10 KV电缆符合实验标准。

七、如电缆出现故障,乙方需及时派出人员进行抢修,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福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帐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单价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1.工作范围:小组、中组、大组、检查、A/S(计算方法:图纸重量x单价)

2.保证金

(1)乙方在向甲方办理甲方内协企业登记注册时,作为保证金在甲方指定的银行预存RMB150,000元。合同有效期延长时,保证金自动结转。

(2)收取保证金是为了应对提供给乙方的辅助工具、装备、设备发生丢失和损坏等情况。若上述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当以现有市场价格赔偿。

3.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发现乙方虚报投入人员经历时;

(2)发现乙方或投入人员偶盗窃等不良行为时;

(3)因为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认为已无法开工时;

(4)除上所述,详细内容请参考《工程基本交易合同书》。

4.为乙方顺利履行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便利条件:

(1)通勤车辆(上班、下班、加班及夜班);

(2)基本工作设备及各种辅助工具;

(3)焊丝等分段制造所需要的消耗性材料;

(4)支援起重机、叉车等重装备;、

(5)个人用消耗性物品(一次性口罩等);

(6)使用电话及互联网(每家企业3条线路)。

5.甲方为乙方顺利履行合同提供便利条件,但下列费用每月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中扣除:

(1)甲方提供乙方的工作服、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鞋等7个品种)费用及名签制作费用;

(2)因甲方内部组织的焊工补考二产生的补考费用及RT费用;

(3)甲方提供乙方的工具、装备、设备等丢失或者损坏的费用。

6.乙方及其投入人员的工作服、安全护具、安全教育、用餐产生的费用问题,以乙方自行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的企业结算为原则。

7.乙方制作的船体组立工程未经船东检查前,甲方最多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85%,船东检查合格后甲方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8.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投入人员的相关规定

(1)乙方保证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历的人员占总人数的30%、3年以上5年以下经历的人员占总人数的25%,并维持履行本合同的基本劳动力。

(2)乙方在投入人员履行合同以前应向甲方指定的相关部门提交有关从业劳动力的详细履历及资格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经历证明书(可以通过以前工作过的单位予以确认的)。

9. 乙方在投入人员履行合同以前为取得甲方认可的焊工资格证书而实施的乙方自行组织的练习不包括在正常的工作范围。体检合格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包括三级教育和外来劳务教育)考试的人员,甲方才将其认定为乙方的正式职员。

10.第4条中所提及的,甲方对乙方投入人员提供的便利条件只适用于乙方的正式职员。

11.乙方的投入人员应当在体检合格后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考试后方可参加甲方组织的焊接考试。

1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十一大安全守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乙方或者乙方的职员违反该守则的规定,甲方的安全的安全部门将发出通知书,乙方应当按照通知书确定的内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十一大安全守则》中的相关规定确定,且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里进行扣除。

13.关于单价的修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间隔六个月,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一次单价;

(2)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要求修改单价,则在乙方要求之日起三个月以后双方予以协商调整。

14.由于可以明确归责为甲方的责任(包括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作业场地形成延迟等原因)导致乙方月平均小时工资低于甲方生产企划部门发布的标准小时工资的80%时,甲方可以给予乙方相应月份工程款10%的补助,上述补助只适用于新登录内协企业前三个月中工程款不足的月份且月平均小时工资按每月23日,每日9小时及当月出勤平均人数为标准进行计算(即,月平均小时工资=月工程款÷当月出勤平均人数÷23日÷9小时)上述约定适用于乙方的管理职职员。

15.除上所述,其他事项则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基本交易合同书》的相关条款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单价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盖章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服务中心确认:

篇6:工程单价合同

五、其它事项:

1、设计变更:

(1)任何设计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或无效。

(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相应增减的费用,甲方依据业主批复数量及合同单价对合同总价予以调整,对于无合同单价的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单价。

2、税金:

(1)、本合同工程单价包含税金。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乙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合法的税票。

六、乙方对甲方的35KV电缆、10 KV电缆符合实验标准。

七、如电缆出现故障,乙方需及时派出人员进行抢修,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福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帐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单价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1.工作范围:小组、中组、大组、检查、A/S(计算方法:图纸重量x单价)

2.保证金

(1)乙方在向甲方办理甲方内协企业登记注册时,作为保证金在甲方指定的银行预存RMB150,000元。合同有效期延长时,保证金自动结转。

(2)收取保证金是为了应对提供给乙方的辅助工具、装备、设备发生丢失和损坏等情况。若上述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当以现有市场价格赔偿。

3.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发现乙方虚报投入人员经历时;

(2)发现乙方或投入人员偶盗窃等不良行为时;

(3)因为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认为已无法开工时;

(4)除上所述,详细内容请参考《工程基本交易合同书》。

4.为乙方顺利履行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便利条件:

(1)通勤车辆(上班、下班、加班及夜班);

(2)基本工作设备及各种辅助工具;

(3)焊丝等分段制造所需要的消耗性材料;

(4)支援起重机、叉车等重装备;、

(5)个人用消耗性物品(一次性口罩等);

(6)使用电话及互联网(每家企业3条线路)。

5.甲方为乙方顺利履行合同提供便利条件,但下列费用每月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中扣除:

(1)甲方提供乙方的工作服、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鞋等7个品种)费用及名签制作费用;

(2)因甲方内部组织的焊工补考二产生的补考费用及RT费用;

(3)甲方提供乙方的工具、装备、设备等丢失或者损坏的费用。

6.乙方及其投入人员的工作服、安全护具、安全教育、用餐产生的费用问题,以乙方自行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的企业结算为原则。

7.乙方制作的船体组立工程未经船东检查前,甲方最多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85%,船东检查合格后甲方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8.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投入人员的相关规定

(1)乙方保证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历的人员占总人数的30%、3年以上5年以下经历的人员占总人数的25%,并维持履行本合同的基本劳动力。

(2)乙方在投入人员履行合同以前应向甲方指定的相关部门提交有关从业劳动力的详细履历及资格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经历证明书(可以通过以前工作过的单位予以确认的)。

9. 乙方在投入人员履行合同以前为取得甲方认可的焊工资格证书而实施的乙方自行组织的练习不包括在正常的工作范围。体检合格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包括三级教育和外来劳务教育)考试的人员,甲方才将其认定为乙方的正式职员。

10.第4条中所提及的,甲方对乙方投入人员提供的便利条件只适用于乙方的正式职员。

11.乙方的投入人员应当在体检合格后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考试后方可参加甲方组织的焊接考试。

1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十一大安全守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乙方或者乙方的职员违反该守则的规定,甲方的安全的安全部门将发出通知书,乙方应当按照通知书确定的内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十一大安全守则》中的相关规定确定,且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里进行扣除。

13.关于单价的修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间隔六个月,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一次单价;

(2)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要求修改单价,则在乙方要求之日起三个月以后双方予以协商调整。

14.由于可以明确归责为甲方的责任(包括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作业场地形成延迟等原因)导致乙方月平均小时工资低于甲方生产企划部门发布的标准小时工资的80%时,甲方可以给予乙方相应月份工程款10%的补助,上述补助只适用于新登录内协企业前三个月中工程款不足的月份且月平均小时工资按每月23日,每日9小时及当月出勤平均人数为标准进行计算(即,月平均小时工资=月工程款÷当月出勤平均人数÷23日÷9小时)上述约定适用于乙方的管理职职员。

15.除上所述,其他事项则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基本交易合同书》的相关条款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工程单价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了完成 工程的施工,经双方协商,在遵守甲方与业主于 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下,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概况:

第一条 工程范围、内容:

第二条 开、竣工日期:

第三条 承包方式:

第四条 单价构成:

第二章 工程质量: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总合同工程关于工程质量的合同条款,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第六条 乙方服从甲方质检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工序质量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和返工,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每道工序完工时,经甲方质检人员验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七条 由于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当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若乙方为方便组织施工、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采用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除须得到甲方的批准外,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材料供应方式:

1、砌筑砂浆所用的砂、水泥可由乙方按照甲方下达的材料用量计划自行采购。甲方按材料用量进行摊销并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控制。

第三章 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第九条 本工程以月为单位或分项工程完成后进行结算。

第十条 工程项目的计量范围及包含内容按照总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图纸及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估计工程量,不作为乙方要求计量的依据。

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单价依据是本合同单价,工程结算的工程量是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计量验收且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工程实体。

第十二条 从每期应支付价款中扣留 5 %作为质量保险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扣除甲方代乙方修复缺陷费用后一次退还乙方。

第四章 双方权利及义务:

第十三条 双方应共同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文件(包括总合同)《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义务,保护业主及双方在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义务、责任不受损害。

2、严格执行监理的指令,服从监理的现场监督和指导。

3、维护企业形象,不得发生有损于双方利益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实施。

第十四条 甲方义务:

1、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的业务接洽和联系。

2、负责技术交底、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驻地监理签订工程数量及文件资料。

3、负责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及测量、试验人员等,负责对乙方所有施工生产活动(包括原材料)进行监督和指导,但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工程应负的义务。

4、负责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验收结算及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违章行为做出纠正,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违章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进行修改。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解除合同。

2、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乙方联系解决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而影响施行进度和工程质量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施行、维修和养护,不得将本工程再次转让或分包。

2、乙方就本合同所完成的工程和甲方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施工,接受甲方关于进度、质量的要求。如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将上述情况报告甲方。

4、对本工程施工方法的适应性全面负责,并将施工中发现的工程设计中的任何错误、遗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

5、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参加生产会,合理编制施行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后执行。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将不满足施行条件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更换现场负责人需经过甲方同意。若因人员因素影响工程顺利进行,后果由乙方自负。

6、乙方应当认真做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到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自费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时要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知识的教育。施工期间乙方人员无论因公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伤、残、亡及其他事故或造成他人伤、残、亡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

7、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书、意见、批示决定等,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当履行,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自行负责协调对外关系,收缴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

9、施工时间要制作相应标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与此有关的费用与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

1、依照合同附件的约定收取工程施工款。

2、如业主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遵照执行。发生的赶工索赔费用,经业主同意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因征地、拆迁、工程款不到位、图纸资料延误及设计变更、业主要求等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时,乙方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甲方,协助甲方向业主索赔、补偿,上述费用经业主同意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章 工程验收

第十八条 竣工工程验收,以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08/1-2004)》、业主颁发的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业主要求为依据。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必须具有验收签证等原始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业主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第二十条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乙方若不亲自进行时,可由甲方代为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 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 5 %迟延履行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七条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本合价款的20%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赔偿的计算标准,按照本合同附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地为。(此项不得删减)

第二十五条 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乙方应当接受。相应增减的费用,甲方依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对本合同单价予以调整,并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与乙方的业务往来,应当由乙方负责人或其他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乙方就本合同所完成的工程与甲方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各两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监理单价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委托监理业务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

2、监理工作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事项所需要制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约定,都是以约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一切文件。

第六条 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工程范围内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建议。

3、在委托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职能,以独立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事实材料。

第七条 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为监理方所需要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写作单位、配合单位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 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 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监理方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时间和酬金。

7、合同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权利和应当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需发包方决策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签署人是发包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签署人是监理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全部通知以及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原则、合同目、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监理单价合同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 投 资:

二、本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 (签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章)

篇10:采购单价合同

甲方(买受人):【 】 乙方(出卖人):【 】

甲方向乙方采购【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标的物及交付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 】(本合同项下所有标的物以下统称为“货物”),货物要求及明细以下表的约定为准:

2、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1)交付时间:第一批货物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完毕,以后每期货物以甲方要求的时间为准;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运输:乙方负责运输,如需购买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4)包装方式:乙方应当采取能够保护货物完好无损的最合理包装方式或按照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1、合同单价及总价

货物单价以本合同第一条第1项表格中的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单价固定不变。每期货物总价款为现场实际所用货物合价,即每期货物总价=单价×货物数量(货物数量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材料进场单载明的数量为准),该价款是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约定义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修费及税费等各项费用。

2、结算条件和付款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要求交付每期货物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向乙方结算每期价款。

(2)每月【 】日为结算日,乙方持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进场单办理结算事宜,当月货款在结算日后次月【 】日前支付至当期货款的【 】%,当期货款的【 】%留作保修金,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期届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3)乙方未在结算日前提交办理结算的相关资料的,当月货款顺延至下个结算日进行结算,以此类推。

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为: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4、发票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因乙方未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在付款日前完成支付的,则该笔款项在乙方提供发票后,于下个付款日前支付。

第三条、验收及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

1、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及时进行验收;

(2)甲方验收通过的,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担保责任,不视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瑕疵认可与接受,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风险和所有权转移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甲方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 (2)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解除合同之时起由乙方承担;

(3)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时起,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保修

1、保修期及范围

货物保修期为【 】年,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算。保修范围包括货物的质量问题、安装调试问题等。

2、保修义务

(1)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保修。确因技术复杂难以按时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过甲方同意后,由双方协商确认维修完成时间;

(2)货物因质量原因需要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保修期自更换后的货物经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重新计算。乙方不得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负责更换或其他原因为由拒绝或延迟。如更换时,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已经停产或无货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同等质量、规格及效用的替代货物,并经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对此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供货或货物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重新供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货物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过交付期限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逾期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自身项目的实际需要通知乙方供货。甲方不承诺最低采购量,乙方对此知悉且无异议。

4、甲方指定【 】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 】手机:【 】),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向甲方供货,否则视同未供货,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付货物的,乙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货物的具体交付日期由甲方另行通知。

2、乙方应在货物交付前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作相应准备工作。

3、乙方应于货物交付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货物的相关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单、说明书、合格证等)。

4、双方对货物的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的,可以将货物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付。经检测,货物质量合格的,甲方承担检验费用;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违约责任。

5、因乙方原因或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指定【 】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 】 手机:【 】),负责与甲方联络。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八条、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具备的一切必要手续、资格,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乙方保证其对所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的情况,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货物向甲方提出权利要求,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货物均为通过正规渠道获得及销售的全新原装正品,货物符合国家以及厂家技术规格要求,享受原厂质保。

第九条、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客户信息等),应当负责保密,具体要求如下: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泄露、复制、使用、散布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使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受到侵害,且乙方不得授权任何第三方采取以上行为;

(2)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其员工及所有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或任何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行为不当使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受到侵害的,除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外,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且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

3、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按照该批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更换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该批货物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有效期内全部货物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有权将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无论乙方发生何种违约行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该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甲方主张权益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检验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保全费等。)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本合同双方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部分解除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条约定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除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3、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应当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合同存在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内容需要修改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采购单价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在 山东省东营市 订立本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及合同专用章 日期 签名及合同专用章 日期 (此日期必须与签定合同时间一致)

合同条款及规则

第一条 质量标准:按 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必须填写标准代号,采购杂品时填写:按双方确认样品执行)

4.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5.其他标准

第二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 执行。

(1)交付后 个月保质期;

(2)正常运行 个月;

(3)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4)其他 。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 回收。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乙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负责,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或质量保证书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双方共同确定的计量方法,为 。

2.根据上述方法乙方向甲方实际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合理损耗( %)的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交付 起转移至甲方。

3.乙方迟延交付的,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七条 运输方法、运费及运输保险负担、到达站(港) 。

1.运输方法:按 执行。

(1)铁路运输;

(2)公路运输;

(3)水路运输;

(4)联合运输;

(5)其他 。

2.费用负担:按 执行。

(1)运费及保险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2)运输及保险费用 元,由甲方另行支付。

(3)由乙方代办托运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一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1)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乙方交付后 小时内(验收期),在 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2)甲方自行提货的,在 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或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立即封存产品或提取产品样品,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 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交货期届满之日起满18个月,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章,不再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3.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0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10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 1 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0.05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0 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2.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 日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 日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4.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甲乙双方须确保在购销、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承担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乙方销售、运输等过程中,应满足中国石化相关HSE内部要求。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按 执行。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违反、终止和无效,双方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由其按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方属中石化外部单位选2;对方属中石化内部单位选3)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

第十五条 廉政条款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并履行廉洁从业义务。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3.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保证人执____份。

4.其它约定事项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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