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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发布时间:2018-08-05 09:52:23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省委巡视组谈话提纲

党政领导班子的工作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尊敬的省委巡视组领导:

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根据本人在工作实践中的体会和感受,围绕此次巡视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思考,现就我党政领导班子的工作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作为桦甸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我认为,现任市委领导班子及各位常委,一心为公,心系群众,是一个勤于务实、充满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发扬民主,团结务实,是一个精诚团结的领导集体;廉政高效,作风优良,是一个廉洁勤政的领导集体;脚踏实地,开拓进取,是一个务实创新的领导集体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是一个业绩突出的领导集体,在全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

一、党的政治建设(落实两个坚决维护)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狠下功夫。带头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在各项工作中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加强政治历练,从政治上考量和解决问题,时时事事处处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对党忠诚体现到具体行动中,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为做好各方面工作的重要前提,把肃清孙政才、苏荣、王珉等人流毒作为最要紧的任务。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坚决做到思想上划清界限、工作上纠正偏差、影响上肃清流毒,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切行动听党中央指挥、确保全市各项事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方位找方法,在担当作为上狠下功夫。坚持每次市委常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各类领导小组会议第一议题必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实际,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吉林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认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深化农村改革、软环境建设等工作。坚持绿色发展导向,瞄准构建新型能源强市、健康产业基地、生态旅游新城城市定位,大力推进六个振兴,扎实抓好一批重大招商、推进一批重大项目、推动一批重点改革、补齐一批要素短板、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三是坚持强化干部执行力建设,在推动战略部署“兑现”落实上狠下功夫。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针对一些干部缺乏担当、缺乏激情、缺乏动力、缺乏能力等问题,对症下药,持之以恒狠抓干部执行力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干部能力素质大提升;全面推行重点任务清单管理,精准承接中央、省委部署安排,做到挂图作战、打表推进;以上率下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干部在岗在位在状态;改进督查方法,促进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坚持重点考、考重点,实行差异化考核,让各级各部门目标更清晰、用力更精准;完善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以执行力建设为支点,撬动转作风优生态的大棋局,推动全市上下政治生态清清爽爽、同志关系清清爽爽、干事环境清清爽爽,巩固和发展人心思进、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四是坚持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狠下功夫。市委班子带头自觉接受党内政治生活锻炼,牢记组织为大、纪律为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言等制度,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工作落实,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推动发展的“破题之举”,切实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情办好办实,用实干实绩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时刻牢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筑牢“最大政绩观”,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市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一级一级把任务落实下去,一级一级把责任担当起来,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

二、党的思想建设

(一)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

一是突出抓好市级理论中心组学习。桦甸市委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市级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召开专题学习会,反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2017年10月31日、11月14日、11月28日组织三次市级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省和吉林市专家教授为市级理论中心组成员、全市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部分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作专题辅导。在学习党的十九精神的同时,市级理论中心组成员还撰写学习心得,30余篇,市委学习室将心得编辑整理,汇集成册。2018年1月5日、3月13日、4月13日、5月11日6月14日、7月3日,市级理论中心组分别就习近平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十八大以来我国取得的成绩、国家安全观、意识形态工作、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治国等专题进行了学习。与此同时,市委学习室还印发市十期市级理论中心组学习专报,下发30多期学习活页,配发14本图书供市级理论中心组成员自学。二是组建市委宣讲团,深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宣讲活动。组建由市委书记任团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秘书长、宣传部长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理论科长、市委党校教员、理论志愿者为成员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宣讲团。市委书记做表率,亲自到所包保的乡镇讲第一课,副书记及市委常委也分别到所包保的乡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在市领导的带动和影响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宣讲团理论宣讲工作全面铺开。截止到目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深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机关、企业、学校、警营宣讲75场次,受众达4800多人次,乡镇、街道和农村党员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普及率达到90%以上。三是借助“新时代传习所”学习的平台,传习十九大声音。桦甸市委宣传部充分利用“新时代传习所”这一学习教育的平台,针对全市群众开展普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截止到目前,全市349个“新时代传习所”传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近400场次,受众达31000多人次。四是引导主流媒体,传播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两台一中心”的作用。截止到目前,桦甸电视台播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动态新闻已经达到127篇条。与此同时,桦甸市互联网信息中心也充分利用网络方便、快捷的优势,在“桦甸发布”上开设“好好学习·微讲堂”和传习所栏目。传播党的十九大精神,发布全市党员干部月份学习内容。截止目前,“好好学习·微讲堂”栏目发布十九大精神的消息145条,传习所栏目发布全市党员干部月份学习内容3次,均获得了较高的点击率。   

(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市委常委班子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示范带动各级党员及领导干部高质量讲好专题党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结合农村、社区等7个领域实际,制定 “1+7”分类工作方案,分领域明确20项71个工作任务。集中开展“六学”活动(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学、组织辅导培训集中学、建立专栏简报经常学、巡回宣讲专题送学、开展载体活动促进学、开设空中课堂立体学)。分领域细化合格党员标准。集中开展“四个三”(在农村、社区、非公和机关事业单位4个领域,每年按照30%比例培树各层面典型,用3年时间实现典型全覆盖)典型培树工程。建立周调度、月小结、季度总结制度,加大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制定《基层党建工作抽检办法(试行)》,先后开展3轮交叉互检,共排查问题62个,“一对一”进行反馈,督促抓好整改。目前,市委理论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10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304次,开展培训115次,参训7263人次,市委“巡讲团”巡回讲课20多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000余人次。

(三)意识形态工作

近年来,桦甸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吉林市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坚持“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主流意识形态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一是突出领导责任到位,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制定出台了《中共桦甸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桦甸市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成立了中共桦甸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市委主要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十九大前夕带队到广电台、公安局网安大队、吉视传媒桦甸分公司等单位,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专题调研,并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召开专题会议2次、常委会议10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并成立了“中共桦甸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二是突出部门责任到位,筑牢意识形态工作根基防线。市委宣传部牵头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组织召开市级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全市宣传干部培训班、专题会、调度会等形式,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学习培训和安排部署,2018年4月还专门召开了全市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述责会。同时,从加强舆论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文化文艺活动等方面,做到守土有责。市纪委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市委组织部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之中,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围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三是突出督查考核到位,压紧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抓好日常督促、抽查、指导的基础上,每半年对全市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调度和督查,督查结果向吉林市委、吉林市委宣传部和我市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同时,坚持常态化督查调度与年度集中考核协同跟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书记党建述职,纳入市委督查重点,纳入全市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细则中,明确了考核内容、目标要求,保证了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

问题和不足:一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均衡开展还有待进一步推动。乡镇党委,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好于市直部门;市直大的党委(党组)好于一些小的部门;城镇社区好于乡镇的村屯。一方面,学习形式单一、方法不活,缺少专题讨论、经验交流、典型案例辅导等实用性培训,个别基层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不深不透,把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在手中的观念不强。另一方面,考核体系不完善。缺乏量化标准,目标任务不够明确,重点工作不够突出,在落实过程中缺少抓手,工作开展不均衡。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宣传覆盖面不够,社区思想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还缺乏强有力的社会宣传,核心价值观建设没有细致入微的延伸到基层群众中去。另一方面,工作缺少创新。习惯于老套路、老经验,在积极探索易于群众接受、能潜移默化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新手段、新办法上还缺少务实举措。三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活动的整体推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农村文化人才匮乏,文化设施相对薄弱,农民业余文化生活仍以广场舞、秧歌舞为主,活动形式不够丰富、内容质量不高;另一方面,理论宣讲力量不足。缺少土生土长、活学活用的“草根”宣讲员,把思想理论教育与农民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党的组织建设

    (一)选人用人方面

    近年来,桦甸市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的科学化水平稳步提高。

    1.坚持树立正确导向,用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忠诚、工作担当、能力专业、作风为民、清正廉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导向,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在基层一线选拔干部,注重在专业岗位上发现干部,注重在实践锻炼中培养干部,注重在急难险重关键时刻识别干部,切实将熟悉工业、金融、旅游、扶贫、信访等方面业务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有效改善了乡局级领导班子专业化水平。

    2.推进干部培养工程,促使优秀干部健康成长。我市坚持从事业出发,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培养锻炼干部。近年来,先后选派40名优秀干部到招商引资、脱贫攻坚、房屋征收等一线经受考验,选派93名后备干部驻村任第一书记。先后从实践锻炼一线提拔干部24人,充实到乡镇、脱贫攻坚、经济部门等领导岗位,数量占新提拔副科级干部的28.8%。成功组织2届“两高一低”优秀党政人才素质测试,并择优选拔进入青干班进行系统培训,使之成为乡局级领导干部队伍的预备队和生力军。

    3.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努力提高干部选任规范化水平。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重点把好三道重要关口:一是推荐提名关,将基层单位推荐、组织掌握优秀、工作成绩突出作为提名的三个先决条件,同时具备才能进入选任视野;二是监督审核关,实行纪检监察机关“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履行上级组织部门预审程序,按要求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三是讨论决定关,充分发挥市委常委会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反复酝酿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审议基础上,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4.强化干部选任监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干部监督有关制度,做到干部监督贯穿干部选任全过程,实现干部选任监控无死角。对每名拟提拔人选都做到“凡提四必”,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双签字”、任前“三审”和干部选任全程记实等制度,力求干部工作严谨规范。坚持对“三超两乱”问题零容忍,开展常态化排查、滚动式整治,确保干部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同时,持续加强对科(股)级干部选任任前审核工作,对超职数、不符合条件、程序不规范的坚决不批,2015年以来,共预审248批次1424人次。

存在的问题:

1.视野还不够开阔。了解干部、识别干部的途径不多、手段不新、效果不好,掌握干部工作情况有时主要以年度考核、督导检查、各类通报结果为准。选任工作中,出现空缺岗位后,有时仅在本部门、本系统选择,缺少跨部门、跨行业的交叉使用。选拔干部有时还是以基层单位推荐和后备干部排序为主要依据,论资排辈想法在部分干部思想中还没有得到彻底消除。

2.年轻干部使用还不够充分。目前,我市配备乡局级干部共338人,平均年龄47.5岁,35岁以下年轻干部仅12人,占现职乡局级干部总数的3.6%。年轻干部队伍数量上的匮乏,导致年轻干部的潜能和内在实力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不能满足新时期、新形势下工作要求。尽管近两年储备了一批两高一低后备干部,但在培养教育上做得工作较多,在派驻扶贫、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一线使用锻炼不够,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3.干部监督管理效果不够好。一方面,日常监督手段不多。满足于常规督查、检查、巡察,创新的方法少,缺少能够真正触动干部的方法和手段。另一方面,组织处理力度不够。2015年以来,共落实省级转办要结果件6件、受理举报4件、提醒谈话9人次。从实际情况看,考虑保护干部积极性,提醒、约谈较少,在从严治吏方面力度也还不够大。#####

4.激励机制还不健全。目前,在基层单位尤其是乡镇和承担重要工作任务的部门,上级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比如,环保、扶贫、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有的干部身心不胜压力,加上组织上的心理疏导、关怀关爱没有完全跟进到位,容错纠错机制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等方面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个别干部存在厌战和畏难思想。比如,2015年以来,我市乡局级领导干部因病辞去领导职务12人。

(二)基层党建方面

一是统筹落实,做到两手抓两加强。重新明确市委常委班子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加强对经济工作、党建等工作的领导,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委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将经济发展指标、党建工作指标同时纳入乡局级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避免基层“重党建、轻经济”或“重经济、轻党建”问题。建立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包括安全生产、信访、人大和政协工作同推进、同调度、同督导机制,切实做到两手抓两加强。二是以上率下,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责任。制定全市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教育、卫生等部门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制定《桦甸市2016年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并下发了年底党建考核预通知,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按照分值权重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对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领导及时约谈,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问责。三是加强管理,充实基层党组织后备力量。加强机关、乡镇优秀年轻干部管理,建立完善农村优秀青年信息库,对农村优秀青年进行登记,将非党村干部、经济组织和协会负责人、农村产业大户、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务工经商人员列为重点发展对象,每个农村支部每年都要发展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党员。四是健全制度,规范基层组织运行。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全市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统一制定“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记录薄,提高“三会一课”活动质量,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结合岗位和行业实际,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和“三诺一评”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争当“四有”标杆。

    四、党的作风建设

一是传递从严要求。针对八项规定相关制度出台不久、有的干部对执行的认识不统一问题,邀请吉林市权威干部来桦讲解公务接待、公车公房使用等制度规定,让干部消除困惑,更好地把握和执行标准规定。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上级正风肃纪精神特别是各地通报的案例,及时在相关会议上传达、强调、提醒,警示干部对标修正,防止了违反纪律规定问题发生。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机关干部“十不准”“十严禁”等纪律规定,重要节点发布通知提醒,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并做到挺纪在前。对违反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三年共查处问题52件52人。同时,会议召开、文件制发和党员干部日常行为也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严格监督检查。组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干部监督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深入餐饮游乐等场所和基层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年点名曝光26起34人,让机关干部等公职人员时刻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

问题不足:一是监督检查方式方法需要创新。三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52件,处分52人。这些案件中,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问题均有发生,形式多样,手法多样,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但是这些案件的线索来源,多数依靠信访举报,只有2件线索是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常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发现线索作用有限。二是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难度加大。当前,许多四风问题变换花样、潜入地下,手法不段翻新,给执纪审查带来了新挑战。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仍需加强,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认识不足,心存侥幸、自侍聪明,以为偷机取巧可以骗得了组织,但同时也增加了执纪审查工作的难度。三是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目前,关于持续深入推动作风转变方面的制度规定,多是延续上级制定的现成文件,落实规定动作多,结合本地实际的创新少。在作风建设方面,有一些制度规定停留在纸面上、落实在会议上,领导印象不深,干部知道不多,长效机制显现不够,在普通工作人员层面的影响及震慑还不够强烈。

五、党的纪律建设

一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责任纳入党委(党组)书记讲党课的重要内容,并结合纪律教育六个一和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各党委(党组)书记讲党课230余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450余次。针对省纪委监委查处的案件增多,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预见性今年6月在省里没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时,提前一周召开了桦甸市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体现了抓落实的敏锐性和超前性。二是强化约谈提醒。制定《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形式、原则、类型和内容,新任乡科级正副职领导分别由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和基层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三年来,市委书记集中约谈基层党委(党组)书记7次,个别约谈干部110余人次,有效促进了干部廉洁自律、担当作为。三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刀刃向内自我检查和剖析原因,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开诚布公地开展相互批评。三年来,市委领导同志查摆自身问题600余条,提出批评意见400余条,明确整改措施300余条,祛病健体成效明显,拒腐防变意识不断加强。是强化监督制约。引入法律顾问和风险评估机制参与决策,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保证重大决策民主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项目招投程序和过程监管,实行项目单位不参与评标制度,让企业公开竞争。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2016年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共开展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2次,巡察党组织31个,占全覆盖任务的48%。同时积极配合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共发现扶贫、救灾等领域问题521个,移交线索253件。在今年水灾专项救助资金专项巡察中,二道甸子镇原民政办主任滕某某问题线索被移交,成为我市首例留置案件,目前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

问题不足:一是廉政警示教育还需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多以召开会议、下发通知、谈心谈话和观看专题片及图片展等方式进行,对有的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所起的作用有限,没能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特别是有的党员干部没有牢固树立“不想”的意识,没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创新性不够。近三年来,我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52件52人,这些案件线索多数依靠信访举报,只有2件线索是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常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线索有限,说明整治力度还需加强、方法措施需要改进。基层纪委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也不够明显。三是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难度加大。有的干部在对待“四风”上变换花样,逃避纪律审查。个别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认识不足,心存侥幸、自侍聪明,以为偷机取巧可以骗过组织,但同时也增加了执纪审查工作的难度。四是对部分行使公权力基层单位人员还需加强监管。经过多轮巡视巡察整改和高压反腐,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三重一大”制度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但村级党组织权力运行还需进一步规范。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被处分的多是行政机关的党员干部,公共服务领域查处的腐败问题较少,在这方面还需要加大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

六、反腐败方面

2015年底省委巡视以来,桦甸市委深入贯彻中央、省和吉林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责任作为从严治党的主要抓手,紧紧围绕履行党委五个方面的职责强化措施、发挥作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务实举措、传导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层层签订履行主体责任书,定期召开专题议党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工作。近三年,市委常委会累计研究相关议题20余次,制定或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和有关“三重一大”决策、述职评议、监督问责、谈心谈话等方面制度30多个,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强化调度督导。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调度制度,结合“两议四抓一述”,集中听取乡局级单位主体责任汇报,市委常委同志按照“一岗双责”加强督导,市委督查室、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按职责跟进督查并通报情况,合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三是严格检查考评。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责任纳入乡局级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考核,并完善考核办法,落实考评主体,明确考评内容、赋分标准,注重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强化结果运用,有效激励各党委(党组)在履行主体责任上担当作为。

    (二)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桦甸市共有党(工)委54个,党(总)支部598个,党员15575名。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建立巡察工作制度的意见》要求,十四届桦甸市委任期内,在64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第一时间组建巡察机构。2016年7月,出台《桦甸市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2017年9月28日设立桦甸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巡察办、巡察组人员按要求配齐。

二是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夯实巡察工作基础。编制出台了《中共桦甸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组工作期间若干规定》《桦甸市委巡察组工作流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市委书记办公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以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例会等制度。2018年,市委书记办公会听取巡察汇报2次,点事点人7件2人次,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巡察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巡察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2017年初,建成组长库(71名)和专业人才库(111名),实行动态化管理。组织巡察培训6次、168人次,着力提升巡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巡察组执行组长负责制,巡察干部严守工作纪律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巡察。

三是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努力实现巡察全覆盖。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把握“六个围绕”,组织市级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央巡视规划(2018-2022年)》精神,修订完善《桦甸市巡察规划(2018-2021年)》,着力推动三级巡视巡察联动机制。2016年以来,组织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和2次专项巡察,巡察部门党组织31个,占全覆盖任务的48%。其中,2016年开展了首轮常规巡察。2017年开展了第二轮常规巡察和“回头看”。配合省市“三级联动”组织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018年组织开展了对5个重点乡镇的水灾应急救助资金专项巡察,目前正组织展开第三轮常规巡察。近年来,市委接受上级党委巡视巡察5次,其中省委常规巡视、“回头看”及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各1次,吉林市委常规巡察、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各1次。

四是强化整改、用好成果,彰显巡察震慑作用。截至目前,通过巡视巡察,累计发现问题521个,其中本级巡察发现问题464个,上级巡视巡察发现问题57个;累计发现并移交线索253件(本级发现192件,上级移交61件),其中,移交市纪委101件,移交基层纪检组织152件。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开展专项督导检查3次,下达督导通知29份,市委书记听取整改情况专题汇报3次。加大案件线索督办力度,目前,上级移交问题线索全部办结,本级移交线索除部分正在初核外,其余都已办结。2018年,水灾专项救助资金专项巡察,将二道甸子镇原民政办主任滕某某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成为我市首例留置案件,目前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

(三)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1.自觉落实“两个维护”,全面提升审查调查成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承担“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结合实际发现和查处政治上的“两面派”“两面人”。注意发现对上对下不一样、对内对外不一样、对己对人不一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和帮助,该批评的批评、该教育的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加强能力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强素质、提能力、压责任、严管理”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实效性,不断提升运用新知识、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剖析典型案件,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实现“办结一案、警示和教育一片”,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烈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2.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责任担当,找准自身职责定位,充分发挥专责监督职能。强化责任落实,盯紧不愿担责、不敢担责、不会担责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监督责任,真正把“履责是本分、失责要问责”的标尺立起来、管起来、严起来。要创新监督责任落实的方式方法,尤其要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尚未出现实质违纪问题,但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进行问责,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作风持续转变,继续盯紧重要节点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加大监督检查的频率,形成持续震慑。注意延伸监督视角,变群众上访为纪检干部主动下访。充分发挥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作用,深入基层开展监督检查,不留死角、应查尽查,集中摸排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领域的制度规定,加大对制度规定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不去触碰纪律底线。

4.树牢宗旨意识,铁腕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执纪为民、为民执纪,准确把握当前人民群众反腐新期待,盯紧群众意见大、社会关注程度高的范围和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集中摸排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和问责一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村匪屯霸”等黑恶现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发展环境。

问题不足:1.监督执纪问责效果不平衡、不充分。一是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不多。目前还没有发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两面人”和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等方面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工作主要精力集中在信访反映问题和上级督办件上,对上级要求重点查处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及手段。二是查处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占比较高。三项违纪问题总数占案件总数的比例达到91.37%。反映出新的党纪党规出台后,办案人员学习跟不上,对条款把握不准,运用还不熟练,案件挖掘还不深,对违反其他纪律的要件挖掘还不够。三是追求办案效果最大化还不到位。重办案轻引导、重惩戒轻教育,监督执纪过程中,更加重视案件定性与审查结果,“查办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意识不足。  

2.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有欠缺。一是对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少。落实主体责任更多靠会议推动、靠文件落实、靠考核评定,会上督促多、日常督促少。二是落实监督责任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一些基层党组织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中没有把部门职能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客观上大多数乡镇和市直部门存在老龄化严重和人手不足的现象。三是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情况的问责有局限性。按照“一案双查”,基本做到了应问尽问、应追尽追。但往往是事后监督,连带处理。在个别基层党组织当中,对主体责任仍然重视不够,对这部分单位和相关领导,教育提醒较少,第一种形态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缺乏措施和办法,监督实效不足。

3.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没有得到彻底遏制、程序性监管做得不够。一些涉及惠农、扶贫、泥草房和危房改造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多发。比如,近三年共立案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129件,其中查处扶贫领域案件达80件、占62%。在扶贫领域问题中,违反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的有66件,占82.5%,这说明我们对基层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有些工作事前教育、事中监督做得还不够,有的基层干部规矩意识还有所欠缺,“三重一大”“六步工作法”等没有真正入心入脑,导致一些本不该发生的问题发生了,重点领域工作制度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

4.基层仍然是“微腐败”多发区。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中,发生在村级组织的有111件,占这类案件总数的86%。有的村社干部存在借机敛财问题。有的村社干部被群众反复举报,受到反复查处。说明基层教育监管还是薄弱环节,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基层组织建设还需进一步巩固提升。

5.对扫黑除恶的认识和从快打击不够。对扫黑除恶这项工作,认为桦甸过去打掉过黑恶势力团伙,在这方面力度比较大,从社会风气来看,没有这方面的表现,甚至认为不存在这样的问题。由于存在这种认识,在扫黑除恶之初,对这项工作没有足够重视起来,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尤其是省市明确的“十类重点线索”摸排不够迅速。但通过政法机关积极工作,已打掉恶势力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2个,破获九类案件27起。在这方面,市委还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七、巡视整改方面

(一)十届省委巡视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5年10月9日至12月20日对我市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共5个方面18项24个具体问题。巡视意见反馈后,我市进行了严肃认真、全面深入的整改。

市委将落实整改任务和要求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扎扎实实地进行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迅速启动整改。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组织各乡局级单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巴音朝鲁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吉林市纪委负责同志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通过学习,全市机关干部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这次巡视,是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大检阅,是对我市廉洁自律的一次健康体检;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见微知著、符合实际,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市委要求全市各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诚恳接受反馈意见,全面提高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深入部署整改。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督办,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开展。制定《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将反馈意见的5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8项24个具体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方案下发后,先后召开4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务必使每个整改意见和要求都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原因分析,分类实施整改。为扎实有序、深入高效推进整改,使整改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要求负责整改工作的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认真分析问题成因,分清哪些是“四种意识”不强的原因,哪些是学习实践不深的原因,哪些是制度规范不严的原因,哪些是督查考核不到位的原因,逐个分析、逐个细化分类、逐个明确要求,分类推进整改,将巡视反馈我市意见的5个方面18项24个具体问题分为5类,其中: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1个,要求立即整改到位;需制度规范、常抓不懈的7个,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源头预防和控制;需经常督查、检查提醒的8个,要求在整改基础上,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做好督考结果运用,严格执纪监督,杜绝问题反弹;需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的2个,要求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带动基层落实整改任务;需列出计划、限期整改的6个,要求按计划高标准、高质量进行整改,对情况复杂的要深入研究、妥善解决,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通过分类整改,使整个整改工作更扎实有序,避免了“眉毛胡子一把抓”。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全程跟踪整改。坚持把日常督促检查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市委建立领导小组集中调度制度,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办常委主任分块督导,实行每半月调度整改工作、通报整改情况、研究下步措施。责成市整改办和市纪委负责同志认真做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和向上请示报告等工作,科学指导、扎实推进整改。同时,组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干部监督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部署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随时反馈整改情况,有力推进了整改任务落实。

五是强化效果导向,反复细化整改。针对巡视反馈问题,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在抓实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对找出的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与巡视反馈问题一并落实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对个性问题一对一、点对点督促指导整改;对共性问题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研究细化整改措施,不但使整改措施成为问题整改到位的保障,也成为推进问题整改的有效指引,真正使制定的措施达到只要落实到位问题就能确保整改到位的程度。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反复研究、新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14项长效工作机制,修订完善16项工作制度,切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推进我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二)十一届省委第一轮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8月23日至9月26日,吉林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吉林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巡视。2017年10月13日,在吉林市召开了反馈会,对吉林市扶贫领域巡视进行了反馈,共反馈个7方面27个问题,向桦甸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1条。

一是积极主动认领。接到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后,桦甸市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意见落实,由市委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对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主动认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扶贫领域巡视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强化执纪问责,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由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落实推进,牵头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报市委办公室、市委巡察办、市扶贫办,由市委办公室牵头汇总。对扶贫领域发现的问题,逐条分析,认真对照,形成了整改工作方案,2017年11月22日,以市委文件形式下发了《中共桦甸市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桦委〔2017〕27号);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对涉及到本部门的反馈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形成整改方案。

三是全力落实整改意见。按照领导小组分工要求,明确责任,限定整改时限抓好整改。按照巡视规定要求时限,在全力整改之后,2017年12月12日,形成了《中共桦甸市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报告》(桦委〔2017〕27号),向吉林市委巡察办进行了汇报,相关材料报吉林市委巡察办备案。

四是进一步完善整改。2018年4月10日,吉林市第五巡察组来桦甸巡察之后,我市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整改会议,将问题再一次全面梳理、逐项细化,由27条问题细化到30条,并反馈给各部门、各单位,由市扶贫办牵头按照档案最新管理要求,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将整改佐证材料统一制式装订成卷,单独立卷归档。卷宗内容附目录、签办单、整改方案、党委会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做到整改材料详、实、准。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为进一步落实好上级整改意见,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争涛带队,市扶贫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进行限期限时督办,保证各项检查全部整改到位,不欠旧账、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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