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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精选47篇)

发布时间:2022-07-27 16:03:53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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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我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服从和服务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932件,同比上升25.7%;审(执)结20633件,同比上升18.2%。指导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112件,同比上升33.8%;审(执)结94229件,同比上升28.6%。司法绩效继续名列全省第一。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480件768人,对实施抢劫杀人犯罪的被告人刘成来、曾国安等依法判处死刑。依法治理社会突出问题,审理毒品犯罪案件339件531人,对贩卖冰毒50余公斤的罗光建、刘坤、刘飞依法判处死刑。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2件271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被告人黄立祥等人从严惩处。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审理强奸、猥亵、拐卖妇女等犯罪案件27件。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全市判处罪犯37人,同比上升23.3%。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0件125人,对未成年犯加强挽救、帮教,推行审前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评估、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理方式,对45名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对9名残害未成年人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48人适用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强化证据审查,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保障辩护权利,防范冤假错案。

依法化解民事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同比增长26.5%,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婚姻家庭、继承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等案件657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颁发人身保护令8份。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同比增长35.3%。审理涉军案件19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49件,新一佳、华润万家等超市被判十倍赔偿。审理民间借贷案件995件,标的额8.5亿元,引导民间融资秩序理性回归。审理金融借款、互联网金融、信用卡纠纷等案件223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企业兼并、强制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29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成功调处三一重工、杨子冶金、长沙重型机械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117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9件,办理涉台司法协助事务5项,依法维护外商与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完善送达制度,推行互联网电子送达,提高送达效率。简化财产保全工作流程,及时有效进行财产保全。规范民商事案件审限审批,建立审限提示、预警、通报制度,实现未结案件动态零超审限。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刘某某等非正常途径进京信访治安行政处罚案件112件,甘某某等不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强制案件205件,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行政处罚和强制案件27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指导和监督基层法院办理非诉执行、司法强拆案件2118件,依法推动全市拆违控违行动、桐梓坡大板房棚户区改造、大同小学改扩建等工作。严格执行司法审查标准,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确保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采用交叉管辖、提级管辖审理案件8件,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公正性的认同。安排资深法官到省、市行政机关授课30余次,发布《20xx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24条。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依法对彭桃生诈骗案再审宣告无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规范行政申诉复查和听证程序,受理行政申诉复查案件29件,全部依法审结。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依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依法审理特赦案件,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任务。强化网上裁前公示、开庭审理等措施,实现“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发布《审判监督白皮书》,向社会公开审判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作用,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采取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利用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成功对长沙新港码头2700余吨钢材予以强制执行。继续开展“小额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3052件,标的额7308.9万元。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组织“百日执行大会战”,化解执行积案3303件。首创执行公益活动,为刑事被害人家属争取公益捐赠18万元。

二、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一年来,我院重点组织实施司法改革任务5项,其中中央确定的试点改革任务3项,市委确定由我院牵头的2项,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完成17项,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健全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晰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突出审判委员会统一裁判标准的职能,依法合理确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明确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程序,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基础工作。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选择天心区法院试行审判长负责制、宁乡县法院5个农村法庭试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累经验。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废除不符合规定的内部文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全部当场立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成立诉讼服务中心,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预约立案20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准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的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防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0.6%,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33.3%,实现了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根据全国人大会授权,在全市法院推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4.5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努力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问题。加大再审复查力度,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探索建立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把信访当事人引入依法理性信访轨道,努力实现息诉息访,进京访同比下降9%,案访比同比下降29.4%。加强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五心接访”,畅通信访渠道,实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落实院长接访、信访积案包案责任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依法处置缠访闹访56起。推进司法救助制度规范化,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贯彻公开审判原则,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18次,网民浏览量达28万人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5598份,其中我院14244份。加大执行公开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市民见证执行26场次。继续组织开展“长沙法官为您送上一点建议”系列活动,扩大参与受益面,帮助企业和群众防范法律风险。健全“法院开放日”长效机制,向公众敞开法院大门。完善青少年普法教育机制,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32次。推送审务微信58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与省、市新闻媒体联合制作法治栏目5档,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人民陪审员增至2276名,共参审案件29110件,一审案件陪审率达43.1%。

三、切实加强法院建设,全面促进审判事业发展

一年来,我院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实现审判能力稳步提高和审判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支部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举办法官论坛、司法礼仪讲座、主题演讲比赛系列活动,培养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广泛开展“远学邹碧华,近学张虎”活动,组织新任命法官向宪法宣誓,教育全市法官忠诚司法事业,坚定法治信仰。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动态培训机制,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健全教学师资库、精品课件库、案例库,共举办各类培训10期,培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2558人次。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办案竞赛、审委会委员评庭议庭等活动,组织庭审、裁判文书和审执流程信息专项评查,引入第三方随机评查文书1000份,提升法官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的能力。组织干警参加“一推行四公开”“一进二访”活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青年干警培养,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和青年干警双向交流制度。强化审判理论和司法实务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82篇,19篇论文荣获国家级奖项,13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责任告知制度,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解决执法办案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活动,纠正“四风”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审判执行权力规范运行。组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编发典型案例,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活动12场次。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内网和手机短信在节假日进行廉政提醒并加强督查。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全面开通举报网站,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和控告投诉286件,办结277件。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4次,组织明察暗访12次,通报违反纪律的干警19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法院关系,取消对基层法院考核排名,变考核制为通报制,支持基层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强化业务指导,编发典型案例5辑,把院庭长深入基层法院定期开展业务指导纳入工作考核。推进“两庭”建设,设立环境资源、民间借贷、金融债权、物业纠纷专业合议庭。全市建成科技法庭82个,同步录音录像庭审5098次。新设人民法庭1个,新建和改建8个,全市24个人民法庭按标准全部配齐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审理案件13988件。完成信息化软件升级,启用裁判文书电子签章系统,实现数字法院系统、智能办案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等一网融合。指导基层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推广雨花区、宁乡县法院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芙蓉区法院“城管巡回法庭”的经验。鼓励基层法院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天心区法院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岳麓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福区法院“真快”诉讼通电子诉讼服务平台、雨花区法院青年法官讲师团、望城区法院人大代表听庭评议活动、长沙县法院庭前会议改革、浏阳市法院湘赣边区司法协作机制等,均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评价。

自觉接受监督。围绕“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主题,深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构建法官律师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建成法律职业共同体信息平台,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立案、在线审查、电子送达等功能,让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诉讼活动。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司法公开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215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法检查1960人次。创新代表、委员联络方式,编辑手机报及时报告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协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审判监督与涉诉信访改革”专题研讨会,接受工作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及其他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0件,民事抗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共13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79人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2人入选首届“长沙市十大法治人物”。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个别法官违背职业道德,司法作风不实,群众反映强烈;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没有根本性好转。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法官超负荷办案,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当事人依法维权观念淡薄,缠诉闹访、伤害法官事件时有发生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的整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严格依法履行职能,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发展新理念,着力提高审判质效,着力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20xx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通过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在个案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委的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务。建立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机制,妥善化解实施“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各类涉诉矛盾纠纷,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打造“双引擎”“两高地”提供司法保障。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发展生产。审慎审理涉及民间借贷、房地产买卖、股权转让、企业破产、强制清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案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妥善审理涉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案件,依法保障人民民主。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推动建设“两型社会”,促进绿色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推进平安长沙建设。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依法化解行政纠纷,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社区矫正联动机制,加强诉非衔接、诉调对接,探索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加大法官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推动法治长沙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以及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扶贫开发的各类纠纷,促进精准脱贫,实现共享发展。加大执行力度,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作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创新司法救助举措,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靠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增加诉讼担保主体,拓展新的诉讼担保方式,引入保险担保机制。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全市推广法律职业共同体信息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司法改革的组织领导,认真完成中央、省市委各项司法改革任务,指导宁乡县法院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重点改革试点。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做好立、审、执对接工作,防止立案难转化为诉讼难、审理难、执行难。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继续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选任方式和参审方式,完善随机抽取、均衡参审和退出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完成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诉访分离”、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秩序。大力推进“三大平台”应用,全面实现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法官准入,加强法官在职培训,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精心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深入整治“六难三案”,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廉洁司法教育,探索建立“全天候”“全时段”监督机制,全面防控廉政风险,大力度实施非法干预记录与曝光惩戒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法官业绩科学评价体系。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基层司法水平。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好司法改革的专题报告,以监督促公正。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对发展的新起点、改革的新任务、社会的新期待,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把长沙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品质和湖湘文化特质的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二: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以及2005年工作意见向大会报告,请予协商。

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4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到“执法抓队伍、办案抓纪律、裁判抓公正”,使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为优化我市法制环境做出了新贡献。全年共审理办理各类案件1583件,审结执结1475件,未结108件,结案率达93%%,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1021万元。

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1、“大立案”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新起色。如由立案庭的程序法官对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判程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避免实体审判法官接触案件当事人,由不进行案件实体裁判的程序法官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地利用大立案繁简分流和集中进行庭前准备的功能,开展统一审查立案送达、庭前调解、由立案庭对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审限监督跟踪管理;实行“四排定”,既按顺序排定审判员、书记员、法庭、开庭时间,并在电子显示进行公告;对案件进行快速裁决等等。全年快速裁决案件62件,已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0 %,逐步体现出了大立案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抵御执法“病毒”等优势作用,引起了上级法院的关注。中院立案庭和全州十二个县市法院的有关领导还在我院举行了“红河州法院立案工作观摩现场会”。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今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50件467人,已结案件247件462人,未结3件5人。结案率达99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

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照从重从快的原则,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特别是公开审理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恶性案件。对415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4 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审结“两抢一盗”案件99件,判处此类案犯201人。根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以及打击高科技犯罪的紧迫性,判处贪污挪用公款的王文、任爱华等案犯、判处红河州首例窥探密码伪造储蓄卡盗窃存款案以及石勇金融凭证诈骗案。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221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76件,适用率达到34%。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收27,结25件)调解2件,调解率达到了8%以上。全年依法对40名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其中含在校生一名)。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公开开庭、召开宣判大会等形式,延伸审判效果,开展法制教育。

3、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今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921件,诉讼标的额4673万元。已审结民商事案件880件,结案率达96 %。未结41件。今年民事审判主要有五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民商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581件),适用率达到95%。二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判决处理595件,调解处理166件,民事案件调解率占判决率27%。如小龙潭地区的相邻权纠纷案件,由于地理特点已产生恶性事件萌芽,我院受理后,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法官干警上门做工作,最终使多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及时审理涉及国企改制相关案件,展开对非公经济的考察调研,审理了我市首例商品房缩水案件等。四是司法救济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金额41件,金额达到20万余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4、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共办理执行案件390件,执结327件,未结63件,执结率达84 %。我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适时地开展执行工作统一行动,全面实行规范化执行,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手段,讲求执行艺术,对裁决权与执行权分离使用等。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标的额达到 614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10月,市人大专门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审判。新收行政案件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 ,上升29%;已审结21件,未结1 件,结案率达 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严格依法办案, 坚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如判决被告市交通撤销其行政行为、判决市城建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决定等等,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常秩序。

6、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设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作为案件质量检验部门,并设办公室在审判监督庭,管住案件“出口”质量 ,对案件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严密监督。运用“细阅卷、严把关、快督促、快反馈”的原则,坚持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析,发挥了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机制作用。今年共评查案卷405件,查找各方面问题 项,并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处理。全年审理再审案5件,审结5件。结案率达 100%。

7、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32件,办结132件。办结率达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率、办结率都上升10%。

8、办公、计划装备、法警、纪检监察、政工人事等司法政务后勤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院领导把还归前两年我院基本建设欠款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经常商议。四处奔走,多次向省、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实际困难,并竭力恳请各方给予支持、援助,对解决欠款问题作了极大地努力。2003年特别是2004年来加大归还欠款力度,共归还欠款80万元。同时又增添了20多台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法官干警期盼的“法苑小区”住房也动工破土。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努力建立公正司法保障机制

今年里,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部门到每个岗位都有目标任务和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1、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认真完成“云岭先锋”工程试点任务。在市委的关心和爱护下,我院被定为开远市实施“云岭先锋”工程试点单位之一。并在此项工程中担负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我院建成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六型机关”的光荣而艰巨任务。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专项研究部署,成立了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挂帅,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出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做出了工作步骤安排和定出具体措施。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确定在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办公室的九个岗位上设立“党员先锋岗”。以此保证让我们党立党为公、立党为民的宗旨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得以实现。使司法为民在我院成为一项有鲜活政治生命的实业,而不成为空洞苍白的口号。

2、抓教育、查问题、搞整改、强素质、树正气。认真树立三个信念:我是党员,向我看齐;热情服务,司法文明,提倡高尚的司法礼仪,更快更好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院党总支被评为市直机关工委的先进党组织。主要做法是:

抓好学习,筑牢根基。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掀起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宪法修正案的高潮。法官干警们写下了学习心得346 篇。

狠抓教育,增强干警廉政服务意识。号召法官干警以全国法官十杰为榜样,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

查摆问题搞好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并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严格了执行。全体法官干警都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压力感和紧迫感。一年来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干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 余次,金额 万余元。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我院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成绩显著,被授予红河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了市委检查组的好评,立案庭还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二)、 立党为公溶于执法,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法院工作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执法为民在法院显得尤其重要。我院强化法官干警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的意识。力求通过全部司法活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通过全部审判活动,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于法院的工作实际,使公正文明司法之风展现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如年初依法为民工讨工钱,捐物捐款送往贫困户家中。

(三)、努力创建服务型法院。创建服务型法院是人民法院根本性质的要求。 多次学习、动员 法官干警正确认识法院的服务功能与中立裁判原则二者的协调统一关系。 积极开展了“为民、便民、利民”的活动,大大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确立“首问责任制”。在审判中将过去的“职权主义”改变为现代的“当事人主义”。尊重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真实意思表示,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多调解少判决,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次开展或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制宣教活动。选派专人负责到各村基层调解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与市妇联、市检察院联合组团到监所对服刑犯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等帮教活动,全年对我院判处的罪犯进行信件回访50余封。各业务庭审判人员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到重点企业送法上门,提供法律帮助,征集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行政审判新特点到部分行政机关走访,分析发案原因和应注意的问题,以促进依法行政。法官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力求在办案中发现、研究新问题。对于当事人或其他相关部门因为法制观念较弱、制度不严等原因导致利益被侵害的,我院当即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防范风险。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干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的现状,多次到学校为师生们上法制教育课,受教育人数达到2500余人,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努力做好涉法上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使我院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更好地做好群众接待工作,设置信访接待专用场所,并安排资深老法官专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对信访中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答复,杜绝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现象发生,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来访群众有问而来,满意而归。

(四)、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我院将加强学习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制动点,以保证队伍素质始终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要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学习中做到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总结,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最终在全院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风气,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表率。以提高学习力为基础,增强广大法官干警终身学习的自学性;以提高服务力为根本,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以提高审判力为中心,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能力本位的意识;以提高创新力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的创新意识。法官干警的学习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创新力受到了极大的激发,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实践证明: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支撑基层人法院建设的坚实栋梁。

如26名法官参加由州中院主办、滇南律师所协办的法律专题讲座,聆听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诉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黎建飞副教授讲授刑诉法程序与证据、劳动争议与仲裁有关法学内容。

针对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法院案多人少的实际,以“人才+管理”的现代理念去积极应对。注重更新司法理念,改革审判方式,坚持走提高法官素质的是现代化法院发展的必由之路。如积极选派法院的优秀审判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选送优秀法官到州中院跟班学习。

(五)、注重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先进法院文化是一面旗帜,是凝聚法官干警力量的有效粘和剂,能够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它对法院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院领导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牢牢抓住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两个重点,积极培育先进法院文化。如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我院以学做广播体操、练太极拳、学习推广普通话和举行的“春节联欢会”、“党旗红,先锋颂”七一联欢晚会等形式,在我院发扬党的先锋队精神,倡导法院先进文化。使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呈现出了文化兴院天地宽的景象。充分利用工余文化娱乐活动来教育、关心、爱护法官干警,竭力引导好法官干警的文化生活,激发了法官干警为审判事业、为实现公开、公正的司法目标积极拼搏的强烈愿望,努力把全体法官干警培育成为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政治可靠、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群众拥戴、才智超人的特殊社会群体。

(六)、强化反腐败斗争紧要性,营建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紧紧围绕法官干警反腐败素质的提高,抓住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特点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情,抓住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除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部门和环节,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进行教育和管理外,还根据反对腐败,人人有责的现时状态,制定措施,挤出时间,经常性地展开教育活动。如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每周观看《县委书记杜保乾的贪之路》等大要案的警示教育录像片,使法官干警能够警钟常鸣,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廉洁反腐的思想意识。并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纪实录像片写出了切身感受到的心得或体会,纷纷表示要树立“反腐斗争局外无人,廉洁勤政重在自身”的观念,切实有效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把开远市人民法院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信任、崇敬的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

开展了“转变作风年,狠抓落实年,加快发展年”主题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我院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如积极执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禁酒令”,将“禁酒令”印制成卡片,及时发放。做到法官、干警人手一卡,随身携带,便于全体干警能认真遵照执行。

(七)、切实提高审判业务技能

如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竞赛,还邀请州中院、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和业界专家做竞赛活动评委,对参赛案件逐件逐项做出严格点评,对全院法官干警的审判、执行、记录等业务技能进行检验。针对书记员在大立案工作格局下书记员集中管理的现状,同时注意到书记员素质对案件质量的作用和影响,强化书记员业务培训。以提高书记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记录,保障各类案件质量。通过培训,加强了书记员的责任心,提高了书记员的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努力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切实针对某些裁判文书上出现的语言用字、标点符号、版面设计、用印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规范法律文书写作、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的一系列活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严重紧缺未能缓解,“负债累累”包袱依然沉重。

(二)审判任务与警力、资金失去比例。

(三)执行工作严峻形势未能彻底缓解。

(四)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在少数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同比上诉案件略有上升。

(五)个别干警的言行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然有一定差距。

(六)法官干警的调研能力等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5年工作打算

200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强五个方面的执法司法能力的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做好四个坚持,即坚持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坚持注重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六种能力,即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

在新的一年中,我院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从和公正高效的适用,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坚决依法惩罚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继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的理念。引导全院法官全面深入地开展应用法学的研究,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以蒋庆、宋鱼水同志那样淡泊名利、不慕浮华、执法如山、无私奉献的模范法官形象影响群众、感召群众,要让蒋庆同志“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官不可讨、天不可欺”的人生格言和宋鱼水同志“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追求,作我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座右铭和参照系。以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不断加大加快执行力度和速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及时实现权利。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我们要强化审判质量意识,从抓思想认识入手,明确审判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牢固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的观念。

二、强化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建立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

确立“软件”第一的观念。“软件”是人的工作,是基础,是保证。要采取教育、培训、锻炼多种办法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学习、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重点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重点锻炼培养好一支有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从而全面提升院领导和庭室领导的凝聚力、决策力和战斗力。

完善审判岗位目标责任制,营造公正高效执法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和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继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贯彻 实施“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在“云岭先锋”工程的具体措施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筑造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杜绝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交往。规范院风院纪,在制度落实中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排查和抽查相结合,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以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好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按照法官职业化要求,规范队伍的组织管理,合理界定每一类人员职责,最终实现其职责与权利的统一;规范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业务知识教育,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

三、深化法院内部改革,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坚持实行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抓改革求实效,注重改革的合法性和改革视角的全面性。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并以案释法,搞好传、帮、带,提高人民调解员对各种民事纠纷的调处水平,促进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选派德才兼备、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指导。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延伸审判效果,拓宽法制宣教平台。加强“帮教”工作,做好协调疏导,全力遏制涉法上访势头,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院全体干警要继续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抓住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全面快速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篇三: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法院工作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以执法办案为首要任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

依法受理各类案件40584件(含旧存1040件),审结39031件,综合结案率96.2%。二审发改率0.53%,为全省最低。结案标的额为23.1亿元,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77件,做出有罪判决4213人,结案率98.5%。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正确把握宽严的范围和幅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规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423人,占10%。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单处罚金刑2376人,占56.4%。宣告无罪2人。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依法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25771件,结案率95.8%,解决诉讼标的额近11亿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82件,结案率100%。办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530件,执结标的额185万余元。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司法权威。审结各类再审案件854件(其中减刑、假释案件693件)。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各类案件6822件,执结率97.7%,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10.6亿元,同比上升39.5个百分点。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合法诉求。日常接待当事人上访_人次,院长接待日接访690人次。办结市人大、政协等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38件,办结率100%。开展了“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12月31日前尚未息诉罢访的186起信访积案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办结160件,办结率86%。已办结的信访积案中,息诉率达到81%。

(二)以司法为民为最高追求,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

把服务大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精神,结合会议内容研究谋划法院工作要点,努力使审判工作与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制定了《关于为大庆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工作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和推动。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法官参与走访500余人次,走访企业80余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00余项,其中有210余项被相关单位采纳。对涉及我市重点项目、重大在建工程、特殊群体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为大庆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良的司法保障。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和谐审判、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对有条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尽可能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到85%,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84.8%,行政案件以协调方式结案的占45.1%,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36.1%。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六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使近千件纠纷通过诉讼外渠道得到解决。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328.2万元,指定辩护8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45万余元。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和职业形象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法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增强了对司法大局观、司法能动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与认同,牢固树立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制定了多类别、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法官参加续职培训及各类专项培训共计11期421人次;以文书讲评、庭审观摩、岗位培训等方式培训法官900余人次,增强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两级法院有10人完成了在职研究生的学历教育,有19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坚持“干净、干事”的用人原则,落实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和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重点培养工作,并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公务员考试、公开选调法官、引进人才等方式招录工作人员80人,健全完善了选人用人的体制机制。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把纪律作风建设与治庸、治懒、治散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典型事例抓起,机关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设立了专职廉政监察员办公室,负责日常的质效监督考评工作;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对以来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等六类案件进行了严格评查,针对发现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处理违法违纪人员4人。

(四)以规范管理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管理层次和司法效能

深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在审判管理方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期限控制标准》、各类案件审理操作规程等16项制度,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设定了一审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等十余项评价指标,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业绩,加强了审判绩效管理;定期开展庭审考评和法律文书评查,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了审判质量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设计岗位规范121个,开展了岗位工作纪实,实现了对岗位履职情况的全面记录和综合考评;对工作绩效进行季考评季通报,年终按序列排名,考评结果与立功受奖、学习培训、晋职晋级紧密结合,产生了积极的激励约束效应。在政务管理方面,继续开展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围绕司法管理改革、适用法律情况和当前社情民意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4个,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服务司法决策、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宣传层次和水平,在省市新闻媒体开辟了“审判传真”等4个专栏,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2027篇,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省三项重点工作暨司法管理年活动推进大会”在大庆市召开,市法院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五)以接受监督为基本途径,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当事人代表座谈会24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跟踪参与执行案件46件。及时全部的办结省、市人大督办案件25件。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9件,审结37件,其中改判、发回和调解21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25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针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文件形式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3件,并针对反馈的各类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两级法院存在的不规范环节和不透明程序进行整改,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市法院共有16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市法院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让胡路区法院邢海东同志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清积工作先进个人”。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两级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把各项工作放在经济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思考的意识还需加强。二是在审判工作方面,上诉率较高以及隐性超审限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人员素质方面,部分法官不适应审判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司法观念滞后,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辨法析理、细致耐心地做群众工作,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结、久执不结,人情案、关系案仍有发生。同时信访压力大、法官配置不合理、精英化法官数量严重不足仍然是制约法院自身发展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主要矛盾。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_年工作意见

为卓有成效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_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_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以更新的理念、更强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实现结案率、执结率、调撤率稳步上升,上诉率、二审发改率、信访发生率逐步下降的“三升三降”工作目标,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市委提出的五年翻一番的目标,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能动司法方面取得新突破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认真负责地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汇报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和突出问题,寻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办理党委、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要求,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努力做出对党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促进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学习、认真贯彻、积极落实,使司法审判始终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个案或类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的研判,了解各种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做好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和谐稳定。

(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在案件质效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审理期限督办和通报制度,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新机制。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调解力度,实现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的稳步上升。推进“六调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多元机制、多元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高质高效地得到兑现。

(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积极开展“信念理念观念”教育,使法官坚定政治信念,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核心价值观。开展以“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工作落实”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率。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运用“四看”标准,从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对待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加强廉政建设,重点规范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制约;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的自律、防范和惩戒机制,努力使两级法院风清气正、积极向上。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进入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篇四: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_年主要工作

_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按照市_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8782件,办结133804件,同比分别上升8.86%和4.99%。其中,市法院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13854件,办结12120件,同比分别上升18.01%和16.14%;受理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102件,同比减少13.31%。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履行刑事审判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90件,判处罪犯76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608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犯罪案件956件,依法审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席红刚等特大贩卖、运输案等案件。依法惩处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盗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污染环境以及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2440件。严惩职务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04件,生效判决中对涉案的33名处级以上干部处以刑罚,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的仅30.68%,同比大幅下降。依法审理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原副行长杨琨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了江苏金钥匙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才平等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等8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331.66万元。判处未成年罪犯105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43人。审理了“父亲打死未成年女儿”等社会关注案件,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和庭审制度,严格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对7名监外执行原因消失的职务犯罪被告人收监执行。

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8416件,审结40259件,同比分别上升4.36%和7.92%。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涉民生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5.32%。审结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案件10638件,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866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087件、医患纠纷案件296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和医患关系的建立。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5277件,规范建筑和房屋交易市场秩序。审结物业纠纷案件5887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履行商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商事案件44296件,审结35640件,同比分别上升9.36%和4.93%。注重规则治理,依法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贷纠纷案件14039件。其中,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385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继续严格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注重平等保护,审结买卖、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合同纠纷案件7981件,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公平竞争,鼓励和规范新型交易模式发展。依法受理破产案件25件,注意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未引发不稳定事件;运用司法手段挽救符合产业政策且有重生希望的企业,涉案金额达115.46亿元的首家退市央企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在五个月内快速重整成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民事案件。

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773件,审结1368件。其中,审结专利纠纷、技术合同案件273件,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551件,鼓楼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488件,通过司法判决认定“中信”、“阿里斯顿”等6件商标为驰名商标,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审结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18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借助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全市7个城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制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实施〈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的工作意见》,通过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司法保护、保障创新成果转化收益权利、建立紫金特别社区巡回法庭等,推进“中国人才和创业创新名城”建设。

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50件,审结1095件,同比分别增长79%和65.4%。其中,审结因征收拆迁引发的征收补偿、强制拆除、信息公开等三类行政纠纷493件,占结案总数的45.02%。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权威,全市法院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627件,占结案总数的57.26%。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一审行政案件中,经法院依法释明或因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不当行政行为,原告自愿撤诉结案363件,撤诉率为33.2%。依法强化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在审结案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件,占结案总数的8.4%。

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当庭陈述、辩论,依法纠正一审偏差,统一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9268件,改判发回重审基层法院一审案件1055件,占一审判决案件总数的2.86%。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坚持诉访分离和化访为诉相结合,对当事人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复查。受理申诉复查案件968件,决定再审176件,其中再审纠正不当生效裁判105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结案数的0.09%。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执结案件27920件,实际执行到位48.95亿元。发挥“点对点”网络查控功能,在银行、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税务等单位支持下,初步实现快速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全年发送查询请求1568249次,反馈1261367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8余亿元、房产15915处、车辆4837台,14103件案件得以执结或部分执结。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6138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联网的数据库,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427人,限制出境23人次,限制高消费4000余人次,采取司法拘留284人次、罚款205.1万元,对25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行局长电话,对执行投诉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切实防范消极执行。规范执行行为,为全市法院执行人员配备166台执行现场记录仪,保证执行实施行为全程留痕。全面推行“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全市法院上网拍卖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2457件,成交934件,成交金额1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000余万元,受到当事人和公众普遍好评。

二、发挥司法职能,践行服务型司法

服务中心工作。积极服务青奥会,制定12项依法服务青奥会举办的司法措施,依法公正、高效处理与青奥场馆、地铁建设相关的土地房屋征收等各类案件。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1097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692件,不准予强制执行405件,未发生一起恶性事件。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治力度,审执结涉环保案件160件。依法支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支持环保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工、关闭、罚款等行政处罚,受理环保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93件。

参与法治建设。高度重视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和意见征求工作,积极从司法角度提出建议,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7项立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建议大部分被采纳。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连续7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交流32次,建议有关机关严格行政程序,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出台意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恶意转移资产等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共发现、纠正了32起虚假诉讼行为,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规则和社会道德。发挥司法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规范引导作用,全年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典型案件5000余件次,发表新闻稿件1万余篇,市法院微博粉丝量超过30万,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位于全国法院前列,引导群众尊法、守法。积极回应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市法院迅速处置“李芊非法行医案”等舆情炒作事件,及时公布真相,消除公众误解,受到最高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方便群众诉讼。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难、“不立不裁”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在审判活动中,严格司法礼仪,认真、耐心、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律师的意见,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受到应有的尊重。加大司法扶助、救助力度,为1371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681万元;在市委政法委以及财政、信访等部门支持下,为特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521.39万元。建立诉讼服务大厅与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同步运转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使广大群众可以更加便捷地进行立案登记、接收文书、递交材料、约见法官、查询流程。全市法院实体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共提供各类诉讼服务151692件次。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被列为“法治南京十件实事”和江苏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委主要领导在实地调研后,对市法院把司法优良传统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为群众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注重机制创新,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在立案当日即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案件承办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继续开展“邀请十万群众旁听万起案件”活动,建立网上预约旁听庭审制度,让群众自由选择想旁听的案件。一年来,除自行进入法院旁听的群众之外,全市法院共邀请群众142434人,旁听各类案件27127件。推进庭审网上直播工作,全市法院所有审判法庭均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做到了“每庭必录”。去年通过网络直播庭审563期,受到公众欢迎,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予以肯定。加强裁判文书公开。规定除依法不能公开的以外,所有裁判文书在生效后三十日内必须在互联网上公布。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17002篇,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49951篇,均在全省法院遥遥领先。加强执行信息公开,所有执行案件立案、执行等信息均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上公开,供有关当事人查询监督。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强化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功能。全市170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4547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88.58%。积极探索由1名法官与4名陪审员、1名法官与6名陪审员或2名法官与5名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审理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社会关注度高、疑难复杂的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夯实司法裁判的民意基础。全市法院通过陪审制大合议庭审理案件36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陪审制大合议庭改革被最高法院和中央、省委办公厅信息载体刊发。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市法院和栖霞、鼓楼等多数基层法院以核心审判工作量为基础,按照“一审一助、一庭一书”的模式,探索组建“主审法官制”审判团队,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升,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规范审判委员会工作方式,放手让主审法官和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全市法院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1347件,仅占结案数的1.01%,98.99%的诉讼案件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定案,基本做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大力推行院庭长到审判一线办案,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40885件,占结案总数的30.55%。加强法律共同体建设,全面落实市法院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签订的《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的工作意见》,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强化律师对诉讼程序的监督,认真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和法官的意见建议,共同保障公正司法。

推动审判管理信息化。加强审判管理,全面实行审判管理工作信息化,对案件办理流程、法定节点进行自动管控,自动生成41项质效指标数据,定期分析评估各法院、每位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随机抽查每位法官办结的案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评查,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学者评查上网的裁判文书1650份。在诉讼案件总量大且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全市法院审判质量一直保持在良好状态。

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坚持从严治院。坚持内外监督并重,在法院内部,以信息化为抓手,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执行案件,所有审判活动和执行行为都必须在网上进行,全程留痕,通过网上办案平台,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在法院外部,以司法公开和公众参与为重点,向媒体敞开法院大门,在所有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位,接受舆论监督,让审判活动和执行行为都在阳光下运行,倒逼法官能力提升和廉洁司法。严管队伍,严查严处违法违纪人员12名。

提升队伍素质。加强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坚持以法官为中心,强化教育培训,支持法官多岗位、多部门学习锻炼,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等方面的能力。全年共组织培训74期,受训人员3874人次。市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注重青年法官培养,继续开展两级法院法官“上挂下派”,完善预备法官导师制,进一步落实预备法官到基层法庭和立案信访窗口锻炼制度。重视提高法官的司法调研能力,市法院承担并完成最高法院十大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司法民主的价值、进程与实现方式研究》,被评定为优秀课题;全市法院有1个案例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2个案例被最高法院《公报》刊登,居全国中级法院前列。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14个集体、2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夯实基层基础。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基层法院面向全国选拔优秀法官16名,招录公务员34名,审判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落实科技强院,285个审判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并构建网络互通、数据集中、资源共享的办案信息系统,有效服务基层审判。加强监督指导,继续推行“一审中心主义”,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去年,全市基层法院办结案件110582件,同比增加6.13%,全市法院82.64%的案件在基层法院办结息诉。坚持定期通报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原因,统一司法尺度,严格裁判标准。市法院出台39项审判指导意见,提升基层业务水平。

五、自觉接受监督,有力促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结市_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意见19条、书面建议4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继续开展“集中走访代表联络月”等活动,走访代表1715人次,邀请代表视察座谈法院工作2196人次,寄送法院工作通报等11160份;邀请代表评查裁判文书、旁听评议及跟踪监督案件1561件。创新联络方式,设立“南京法院”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2万余人;向全体市人大代表推送手机报,为代表了解法院工作提供高效便捷平台。

自觉接受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全市政协开展对司法改革等工作的视察调研859人次;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邀请政协委员评查裁判文书、旁听评议案件64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向检察机关开放法院审判执行流程信息,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审结21件抗诉案件,其中维持原判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0件,调解撤诉3件。受理检察建议案件31件,立案复查31件,再审8件,再审改判1件。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工作,市法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和通报会38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制约法院发展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许多改革措施有待深入推进;办案数量不断增加,保持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的压力更加突出;少数案件裁判不公,质量不高;少数法官存在对人不亲和、工作不细致、态度急躁生硬等作风问题;少数法官不遵守审判纪律,司法不廉洁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更加严重,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部分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建设任务尚未完成,基本的审判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_年全市法院主要任务

_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更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身法治南京建设,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京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扎实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司法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措施,稳妥开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科学合理确定中基层法院法官员额,将审判权赋予优秀法官行使。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制,强力推进院庭长办案。继续深化阳光司法,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确保审判执行活动实时公开,全程留痕。推进立案制度改革,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以保障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司法为重点,继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二是着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机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规范庭审行为和司法裁量权的行使,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法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责任认定标准和问责程序,筑牢公平正义和防范冤假错案的防线。完善法官与律师之间公开、规范的交流沟通机制,推进法律共同体职业道德建设。

三是积极参与依法治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和市人大的《决议》,立足司法实践,围绕经济改革、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司法的服务、保障、规范、引导作用。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探索行政一审案件跨区集中管辖,维护公民权利,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敞开法院大门,邀请更多群众走进法院,加强司法宣传,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推行法官以案释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切实强化司法服务功能。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涵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南京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积极参与“平安南京”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商事案件,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加大保护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服务创新发展;成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依法妥善办理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权益案件,继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以法官为中心,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公正、严明、亲和、耐心的司法作风;以提升裁判能力为重点加强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法官公正司法能力。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健全完善廉洁司法制度,严查重处违法违纪行为。继续重视基层法院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完善法官履职保障机制,努力解决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加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法庭建设滞后等困难。

六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审判执行和司法改革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建议和提案。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接受全市人民的检验,以更加优异的业绩让全市人民满意!

篇五: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全省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服务保障“一优两高”战略实施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新青海建设

全省法院受理案件97229件,办结87986件,同比分别上升12.02%和12.08%。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21%,同比提高1.47个百分点。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449件,办结1994件,同比分别上升28.08%和30.16%。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845件,同比上升5.4%,判处罪犯5925人,同比下降10.84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587件。审结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531件。对494名犯罪分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9件,判处罪犯148人。其中,原为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4人。注重源头治理,审结行贿案件24件,判处罪犯30人。依法审结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16件,严惩发生在脱贫攻坚中的腐败。民和县法院依法审结该县转导乡三湾村原支部书记马某一、村委会主任韩某贪污粮食直补款案,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施细则,成立工作专班进行统筹指导,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审结案件6件,判处罪犯53人。西宁市城中区法院一审审结马某二等8人强行收取保护费的恶势力犯罪案,对主犯依法严惩,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他成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人权。对87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依法宣告11人无罪,对3087名罪犯减刑假释。加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完善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9484件,同比上升10.67%,案件标的额305.58亿元。依法维护民生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13336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纠纷案件1265件,财产损害赔偿等物权纠纷案件1445件,道路交通事故、教育医疗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285件,土地承包、草场流转等涉农涉牧案件377件,促进社会和谐。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9181件,融资、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89件,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3712件,倡导诚实守信。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17件,其中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28件。格尔木法院审结检察机关起诉的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都兰县巴隆乡布洛格村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垦草原林地案,3名村干部获刑,责令村委会修复被毁坏林地,并在五年内恢复生态功能。签订长江经济带11+1省市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进生态环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审结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案件16件,依法清理“僵尸企业”。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意见,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0件。全力推进涉军停偿。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快立快审快执,135件案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结案,是全国第一批完成涉军停偿任务的省份。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格尔木法院顺利执结解放军93951部队诉马某三土地租赁合同案,妥善安置200余户1400余人,按期腾退土地交还部队,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92件,同比上升20.98%。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7件,同比上升16%。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审结规划、拆迁等城建类案件125件,占18%;审结涉乡政府行政行为案件119件,占17%;审结矿产、林木、风电等资源类案件117件,占16.91%;审结道路、治安等公安类案件101件,占14.6%。审结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189件,同比上升3.84%。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64.6%,同比上升21.3个百分点。海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4.11%。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53件,败诉率28.81%,同比上升4.69个百分点。拓展行政审判职能。连续十年向社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司法审查支持放管服改革。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工伤认定标准等疑难复杂问题达成共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二、决胜执行攻坚,努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去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全省法院攻坚克难,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212件,执结20797件,同比分别上升16.18%、16.97%,执行到位金额35.056亿元。

构建执行工作大格局。省委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加强执行决定的落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执行攻坚作出重要批示,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强支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发改委等17家单位签订解决执行难合作备忘录,联合82家单位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各市(州)、县(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遍将解决执行难作为法治建设重点。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全省全面形成。

全面加大执行力度。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开通与银行、房产等部门的“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适时、全方位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共查询案件27195件次,冻结款项19.38亿元。惩治规避执行行为,与铁路、民航、银行、工商等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限制8229人次购买机票,限制7966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与报纸、电视等媒体合作,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240人次,向社会公布20起拒执罪典型案例。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公告,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共对1183名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罚款15.7万元,以拒执罪追究10人刑事责任。刚察县法院等9个法院还开展了悬赏执行。黄南中院等16个法院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申请人提供诉讼保全、执行悬赏保险。

开展执行积案清扫行动。在全面清理执行积案的基础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三级法院联动,在全省集中开展了长达两年的“高原意志”执行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警力7417人次、车次4791次,执结案件8098件,执行金额10.84亿元。与此同时,还重点开展涉民生案件、涉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专项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151件,执行到位金额4513.77万元,对220起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金236.95万元;执结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11件。在清扫执行积案会战中,案件较多的西宁、海东等中院全员动员、全员参战,案件相对较少的青南地区则由中院统筹,集中各基层法院的案件和执行人员统一执行。

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坚决贯彻执行工作“十个严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全力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违法违规问题。出台严格审查终本案件、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等24条举措,对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号”、限期发放,财产处置分配全公开,对内严格管理,对外接受监督。全面推行执行财产网络司法拍卖,共网络拍卖1235次,成交金额2.69亿元,溢价率23.2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06.58万元,实现了司法拍卖违法违规零投诉。与金融机构开展执行案件涉案不动产“网拍贷”合作试点,提高财产处置的变现率。

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在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中,全省法院“三个90%和一个80%”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与全国法院一道按期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拓宽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渠道,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诉讼服务。

方便群众诉讼。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6%。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完善全员导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民服务功能。推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依托网上法院、手机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结合、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在农牧区大力开展“马背法庭”“车载法庭”巡回审判,广大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草场林区就地化解纠纷,及时送法下乡。各级法院普遍设立律师阅卷室、休息室,上线运行律师服务网络平台,方便律师参与诉讼。

推进司法公开。除有法定事由以外,所有案件全部公开审判。全省法院统一建立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向当事人推送案件流程信息240万余条,公开案件11.36万余件,直播庭审2万余场,公布裁判文书8.7万份,公开比例和及时率均列全国法院前列。在执行案件中,将财产查控、评估、处置、分配等全流程信息全部向当事人公开,全方位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开通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推送法院工作信息9360条,通过报刊媒体、网络媒体及法院门户网站公开报道7700余篇。

化解信访积案。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活动,排查出涉诉信访历史积案44件,集中三个月时间,三级联动,多措并举,全部化解。以化解进京访、集体访为重点,抓好日常涉诉信访工作,实现了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零进京”“零滞留”。坚持依法纠错,加强申请再审和申诉审查工作,审查申请再审781件,审结再审案件211件,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68件,占32.23%。

加大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87.07万元。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196个案件中290名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13万元。争取执行司法救助专项资金400万元,救助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76件,救助金额306万元。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点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和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成立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出台《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关于推行静默式监管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办案情况实行全面、全员、全流程从严监管。出台案件评查办法、标准等规定,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庭审活动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和结案审核机制。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评查案件692件;对裁判文书进行随机抽查,共评查裁判文书2100余份;对庭审活动进行定期评查,评查庭审890余场;对所有案件进行结案网上审核,督促纠错整改2698件。把评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进行定期通报。对经评查确定为不合格案件,启动办案责任追究程序。建立院庭长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院庭长审结案件28080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42%。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完成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动态调整法官员额比例,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根据案件数量、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和人员结构等因素,完善审判团队内部分工,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赋予法官对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分配权、奖惩建议权,提高团队工作质效。推行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健全专业法官会议与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衔接机制,提高办理复杂和新类型案件质量。

深化审判体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完善庭前会议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和法庭调查程序,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家事审判冷静期、心理测评服务机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互助县法院在社区开办“幸福家庭课堂”的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完善小额诉讼制度,及时高效处理简单民事案件。会同省检察院制定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规定,助推检察体制改革。传承创新“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促进民间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办案协同办法,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合力。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完成全省法院专网建设,三级法院和绝大多数人民法庭全部接入专网,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监督。完善网上办案系统,出台推进网上办案的制度措施,立案、送达、审理、执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所有证据材料和诉讼文书实时同步上网,实行电子卷宗网上同步生成,电子卷宗覆盖率达9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以上。化隆县法院近37%的案件文书通过短信、微信等电子方式送达。统一办公系统,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公文流转、后勤保障、政务管理全方位网上运行。全省法院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全覆盖,数字法庭建设全面推进,集办案与管理于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全面建成。推进全方位办案智能服务,借助人工智能辅助裁判,为法官提供类案参照、文书纠错等审判支持。与省检察院、司法厅、监狱局共同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公正司法的人才保障

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等错误思潮的侵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制定《为“一优两高”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全年就重大工作、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18件(次)。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组织庆祝“七一”、改革开放40周年等主题活动,开展失联离退休老党员清理,更好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广泛开展干警读书会、青年法官论坛、学术征文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委党校等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12期,参训干警335人次。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9期,培训干警2453人次。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各级法院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参训。173名参考干警中取得A证40名,取得其他类型证书58名,通过率为56.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等制度,持之以恒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对8个中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回头看”,对41个中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进行明察暗访,有效整治“冷硬横推”等司法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巡视整改,能立即整改的16项任务全部完成,需要长期改进的10项任务持续整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预防和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全省法院函询12人次,约谈提醒34人次,诫勉谈话12人次,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人。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规范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执行工作情况,配合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调研。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归纳梳理为9个方面57条,明确责任和时限,办理情况于11月中旬向代表进行了反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30余人次。认真办理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案,8件省人大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

主动接受政协监督。主动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广泛凝聚共识。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均已办结。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建立法检两院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协调配合的会议纪要,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就两起检察建议案件发表意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审结抗诉案件42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10件,启动再审7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共参审案件9477件,参审率达70.75%。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不强,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需要;少数法官司法作风不正,个别干警甚至徇私枉法。二是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难度和压力增大,部分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三是司法责任制的配套改革还不同步,司法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需增强。四是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突出,特别是青南地区基层法院法官断层、审判辅助人员不稳定等十分紧迫。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省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深入实施“五四战略”,继续坚持“维稳要主动,案件要精审,改革要落地,队伍要过硬,保障要智能”的工作思路,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责,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法院工作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密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依法服务保障“一优两高”战略实施。坚决打击分裂势力,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官民纠纷。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形成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三是精益求精审理好每一件案件。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公正的司法理念,着力在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多出精品案例,提供高水平高质量司法服务。突出青海特色,抓好生态、环境、资源等案件的审判,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是持之以恒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健全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效。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完善法官员额退出、逐级遴选、业绩考核等机制,提升改革效能。

五是着力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切实抓好信息化应用,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在破解人案矛盾、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确保裁判尺度统一等方面探索创新,实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现代科技应用的融合发展。

六是奋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加强基层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关心关爱干警,保护法官依法履职。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大力弘扬“新青海精神”,厉行法治、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六:法院工作报告

我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大精神和全国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富民、宜居、平安、和谐”新通州建设的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发展大局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

稳定。我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_案件53件,抢劫和抢夺案件73件,盗窃案件190件。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面广、危害性大的犯罪,审结销售假白蛋白、假狂犬疫苗重大犯罪案件3件,20名销售假药的罪犯受到惩罚,其中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严厉打击职务犯罪,12名贪污、受贿的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把握惩治与教育挽救结合点,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酌定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促进罪犯改恶从善,减少社会对立面。对82名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且取得受害人谅解的交通肇事罪犯适用缓刑,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59%。注重运用多种刑罚手段惩罚犯罪,特别是加强罚金刑的适用,单处罚金11件,并处罚金319件,判处罚金454万元。

(二)、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民生改善。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维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提升。审结离婚案件1343件,其中,维持婚姻关系的有268件。审结赡养、抚育、扶养关系和探视子女权纠纷案件230件,其中,“三养”费纠纷151件,标的额10.8万元。妥善审理涉及交通、医疗、劳动等事关民生的案件,设立专业合议庭,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230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7件,劳动争议和雇佣合同案件230件。邱某等9人诉上海某公司劳务输出合同纠纷一案,审执并举,及时为劳工挽回损失26万元。妥善审理拆迁、土地流转等利益冲突性强、矛盾激烈的案件,依法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拆迁顺利进行,促进土地依法流转。审结拆迁、土地使用权流转纠纷案件13件。

(三)、发挥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审理好传统合同类纠纷案件,尊重合同自由和行业惯例,促进公平交易。审结买卖、加工承揽、运输、借款等合同纠纷1078件。某服饰公司两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权,恶意逃避债务,被追加为所在公司欠款一案中的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向某纺织公司支付货款160万元。审理好新类型案件,拓展商事审判领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审结公司股东纠纷、信用卡纠纷、保险代位权纠纷等案件81件。某肇事车主怠于行使保险理赔权,依法支持二甲镇一交通事故受害人直接起诉保险公司,使其获得赔款8.5万元。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事关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企业闭停、业主出逃相关问题的应急处理方案,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增强了服务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四)、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审理各类行政纠纷,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84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有5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有7件。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有1件,督促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有16件。积极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干群关系改善,本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强化行政诉讼协调,有效化解行政纠纷,成功协调行政诉讼案件32件,占比59.26%。拓宽服务渠道,积极预防行政争议,为市重点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拆迁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为城管、环保等行政部门作法律讲座5场。

(五)、发挥执行工作职能,力克执行难题。认真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尽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结案件2572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之中。试行法庭民事审理和执行工作双轨运作模式,提高执行工作协同性。公开执行期限、监督电话,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明确界定消极执行行为,通过督办、督查、通报批评和更换执行人员等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健全财产申报、媒体曝光、联动执行、举报奖励等制度,公开曝光被执行人97名,司法拘留82名。实施执行救助,为12名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救助基金16.1万元。

二、拓宽司法领域,务实推进工作创新

加强民事调解工作。强化调解意识,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前提下,案件不论大小,除缺席审理外,未经调解的一般不径行裁判。引导当事人调解,凡当事人不愿调解的,认真分析原因,向当事人释明调解与判决的利弊,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7.68%,同比上升2.95%。预防恶意调解,注重考察义务人诚信

度,允许在调解协议中附加违约责任条款,提高调解协议履行率。讲究调解效果,案件涉及其他纠纷的,将案件的前后、内外矛盾“一揽子”调处,促进了社会和谐。通过诉讼调解,化解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如宙辉大酒店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停工纠纷,是我院民事审判历史上争议标的额最大的案件,在耐心细致的调解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一)、在加强民事调解工作的同时,务实推进诉调对接。确立“和谐对接”新理念,坚持与社会调解组织等距交往,尊重对方,争取理解,求得协作。真诚支持社会调解组织工作,社会调解组织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帮助。构建“整体对接”新格局,继续保持与市、镇两级调处中心的对接,新设医患纠纷巡回法庭,整合医患维权资源,形成法院、调处中心、卫生局协作调处医患纠纷的新模式。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搞好劳动仲裁与审判工作的衔接。拓展“基层对接”新空间,逐步建立村级民调联络网络。通过基层诉调对接,一些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得以化解。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知识产权庭,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99件。成立南通家纺城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取得海门市叠石桥市场知识产权纠纷的管辖权,巡回审理双方当事人都在两个市场及附近地区的案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即立案,当日转知识产权庭审理。针对家用纺织品花型市场经济效益周期短、侵权证据易灭失的特点,加大证据保全力度,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在立案后一小时内组织实施,为家纺业知识产权提供便捷、有效的司法保护。这一做法,得到最高法院领导肯定,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员好评。

(三)、组织“司法维权、激励创新”行动月宣传活动,改进工作作风,走进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企业人士法律咨询;扩大办案的社会影响,依法公开开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利用新闻媒体、流动展板、法律手册,宣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

(四)、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在南通法院系统中,率先将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划归少年法庭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维权力度,审结涉少刑事案件39件,涉少民事案件45件。

(五)、审理涉少刑事案件时,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搞好审前评估、缓刑听证、特邀监护人出庭和专家心理矫治等工作。强化庭后的跟踪回访,推行未成年被告人信息登记卡和思想汇报制度,定期回访考察,向适用缓刑的少年犯家长提出监管建议,为被判处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重返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审理涉少民事案件时,注重快捷、便利和实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庭前调解尽快化解纠纷;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组织法官上门办案,减轻当事人讼累;对可能难以执行的案件,审案时早作考虑,依职权采取保全或先予执行措施,尽量避免少年当事人现实利益受损。提升少年法庭服务功能,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预防少年犯罪,提高少年自我防范保护意识,注意在校安全、交通安全和重大活动安全。开展“法官妈妈助春蕾”活动,了解资助对象学习、生活情况,送去生活和学习用品,勉励其好好读书、积极进取。

三、把握社情民意,努力适应社会需求

方便群众诉讼。改进诉讼费收取方式,立案时减半预收诉讼费,少数确需全额收取诉讼费的,在案件审结时补交,当事人因诉讼退费而往返的现象明显减少。对“三养”、劳动报酬、工伤等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确保老百姓打得起官司,缓交、免交诉讼费28.25万元。法庭设专人负责立案工作,依托计算机局域网,由立案庭统一编号管理,既方便当事()人起诉,又防止自审自立或先审后立,法庭共立案近_件。利用假日法庭、电话调解和网络视频开庭等方法,解决少数当事人因工作日或在外工作难以到庭诉讼的困难。

注重司法效果。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衡量审判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努力争取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强调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并考虑案件发生的社会因素、环境因素等,尽量提高裁判的公众认同性;强调法官居中裁判,并考虑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做好诉讼引导,到事发地和群众中去核实关键证据;强调司法用语的规范化,并充分考虑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水平,把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的语言,让群众听得明白。

加强社会沟通。向社会公开作出“三承诺”:畅通救助渠道,保障纠纷可诉求;维护审判公正,保障利益可维护;强化执行举措,保障利益可实现。深化“阳光”审务,公开立案条件、审判纪律、收费标准、司法鉴定程序、审判执行流程等。开展巡回审判,讲法析理,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发挥审判的社会教育功能。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实行涉诉信访领导包案责任制,主动下访和回访,并积极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化解多年积累下来的5起进京涉诉信访案件。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根据每个陪审员的特长和审判工作需求,合理指派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案件170件。

四、激发干警潜力,不断增强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思想大解放为主题,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认清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司法指导思想。通过学习和讨论,增强了党性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落实审判人员回避制度,引导干警算好廉政帐,抓好廉政谈话、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搞好法官教育培训,组织80余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和轮训。重视干警学历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78%,其中硕士和在读硕士研究生19人。提高审判实务能力,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先后开展庭审观摩评比、百日办案竞赛、优秀法律文书和办案能手评比等活动,不断提升法官判断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规范司法礼仪,制定《通州市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则》,从法官仪表、庭审礼仪、接待礼节等方面规范司法礼仪,制作示范光盘供干警学习遵照,增进司法文明。培育先进典型,引导干警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理念,激发勇于创新、勇争一流的工作斗志,有11名法官年度办案超200件,出现了全省十佳司法警察郭永健,南通法院系统十佳审判长步静宜、十佳审判员李振南等一批先进典型。倡导奉献精神,积极组织干警支援地震灾区,向灾区捐款7万余元。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在平时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离市委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

1、是对当前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服务大局、化解纠纷的工作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

2、是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审判质量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3、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法官队伍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

4、是执行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执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5、是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法庭规范化、科技化建设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

六、今后工作发展规划

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克服,切实解决。在今后,我们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贯彻党的_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履行审判职责。密切关注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合同不能履行、执行不能到位等问题,注重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考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依法处理好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案件,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促进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

第二,落实“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协作配合。采取悬赏执行、公告执行、审计执行等多种执行手段,穷尽执行措施,压缩被执行人躲债、赖债的空间,打消其侥幸心理。对因为被执行人偿债能力差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

第三,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创新务实、服务优质、形象良好”的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干警的职业尊荣感和职业价值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监督制约权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适度缓解干警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能,注重领导艺术,改进管理方法,增强审判人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加紧增员补编,促使审判队伍的年龄结构趋于合理。

第四,改变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状况,重点推进法庭基础建设,努力实现法庭规范化。三余、平潮和张芝山法庭的建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镇领导的高度关注。我们一定会抢抓机遇,争取各方面对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更多的支持,积极改善法庭审判、办公条件。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始终高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_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项目建设、民生建设、效能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破审判难题,重司法服务,求工作创新,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篇七: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审结31883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3.5%,制定司法解释22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结案标的额5.5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8%、10.6%和7.6%。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对全国法院35万名干警进行全员轮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9.8万件,判处罪犯142.9万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打击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的意见,依法惩治宣扬恐怖主义、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发布通告、制定意见,严惩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489件2.9万人,依法审理穆嘉案、曾宪波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依法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社会安宁。

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依法审理__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彰显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8万件3.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的18人,厅局级339人,县处级1185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2466人。与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公告,敦促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裁定没收“红通33号”黄艳兰等违法所得,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1万件,判处罪犯5.1万人。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4.2万件。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意见,严惩妨害安全驾驶犯罪,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万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出台意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严厉打击“套路贷”诈骗,严惩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092件。加大对涉疫苗犯罪惩治力度。

严惩涉网络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利用网络窃取商业秘密、网络传销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907件,依法审理张凯闵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严惩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等新型犯罪,促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坚决惩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7万件。依法审理“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恶性案件,对一批杀害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方式,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严惩“校园贷”犯罪,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万件。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0.8亿元,减免诉讼费2.6亿元。会同司法部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服务三大攻坚战。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23.6万件,妥善处理网络借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等纠纷,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依法严惩涉地下钱庄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83.9万件。推进证券期货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45条意见。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服务“三农”工作发展。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地法院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服务脱贫攻坚。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204件。制定服务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意见,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1万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湖北、重庆、青海等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依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41.8万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审结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案件1.6万件,妥善审理青岛造船厂等一批资产规模大、职工人数多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在北京、上海、深圳设立破产法庭。依法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审结买卖合同案件99.5万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60.8万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变相加价等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执行合同”等司法指标国际评估效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发布两批13个典型案例,传递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稳定社会预期。依法审理涉产权保护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企业借贷、股权质押、互联互保等案件,规范融资渠道。会同全国工商联出台意见,发挥商会调解功能,及时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依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推进司法协作和资源共享,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设立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协同建设法治长三角,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围绕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积极提供司法服务。广东法院推动建立商事纠纷跨境解决机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依法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8.8万件,同比上升41.8%,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19个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依法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1.5万件。依法审理迪奥尔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等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深圳、西安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全面开放新格局。出台服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湖北、重庆、四川等地法院积极服务内陆开放新高地建设。审结一审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维护国家利益和海洋权益,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举办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和世界执行大会,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一审民事案件901.7万件,同比上升8.7%,其中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案件111.1万件。推广河南、湖南等地法院经验,依法制裁恶意欠薪行为,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5.3亿元。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1.4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89份。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会同全国妇联等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共同促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依法审理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案件,严惩坑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会同中国残联出台意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在制定司法解释、审判执行案件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陕西、江西法院依法审理叶挺、__烈士名誉权案,旗帜鲜明保护英烈名誉荣誉。制定惩治虚假诉讼司法解释,鼓励诚信、制裁失信。依法支持公民通过正当防卫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推出《阳光下的法庭》等法院文化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5.1万件,出台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山西、河南、甘肃等地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军事法院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取得良好效果。依法审理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审结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1919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规则。广东法院公开宣判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消费公益诉讼案,判决经营者按承诺退还押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共享经济规范发展。江苏、山东等地法院依法审理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诉讼案,以司法手段捍卫英烈荣光。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执结涉及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18883件,坚决如期完成为军队停偿提供司法保障任务,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审理各类涉军案件,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7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9502件。签署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全覆盖。审结涉侨案件1.6万件。会同中国侨联出台意见,在福建、海南等11个省区市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促进涉侨纠纷有效化解。

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推行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服务,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福建等地法院优化升级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推广车载法庭、移动背包科技法庭,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方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增强陪审员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在线调解平台建设,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扩大律师调解试点,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313.5万件。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健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常态化改革督察机制,开展集中督察,编发55个司法改革示范案例,推广各地先进经验,提高全国法院改革整体效能。

健全法院组织体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六个巡回法庭审结案件1.7万件,妥善处理一批历史形成的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实现了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等改革目标。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省以下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出庭作证机制,强化庭审功能。积极稳妥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司法效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29.9万件。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出台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31条举措,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截至今年2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信息3.7亿项,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259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6382万份,访问量226亿次,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发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作用,为群众诉讼提供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上线“类案智能推送”“法信智答版”等系统,建设智能语音云平台,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推进电子诉讼应用,逐步实现网上阅卷、证据交换、网上开庭和电子送达。浙江法院开展移动微法院试点,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制定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司法解释,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审理涉“小猪佩奇”著作权跨国纠纷等案件,率先在国际上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过硬人民法院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深入开展向邹碧华、方金刚学习活动,涌现出陈少华等一批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各级法院共有279个集体、337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各级法院培训干警74.5万人次,切实提高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等能力。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利用中国法官培训网、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推行开放式在线培训。与国家民委举办民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加大援藏、援疆、援青力度,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和兵团等法院加强双语法官培养,更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严惩司法腐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369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内部巡视,扎实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9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06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6人。

七、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并首次接受专题询问,根据审议询问意见,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办理代表建议271件,充分采纳代表意见。积极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会议、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68件,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参加全国政协“基本解决执行难”双周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认真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新一届189位特约监督员,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专家学者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篇八:法院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一三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永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有力维护

过去一年,永善法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39件,审结1543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66件,结案率为98.17%,收结案数同比上升4.7%和1.4%。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22件,审结120件,扣除鉴定案件1件,结案率为99.18%。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1件15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件5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45件48人,侵犯财产犯罪37件60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1件53人,贪污贿赂犯罪3件6人,渎职犯罪2件2人。其中生效判决99件127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9人、五年以下刑罚62人、管制2人、拘役2人、缓刑41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并处罚金56人。依法打击黑恶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调判结合化解纠纷,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76件,审结1090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63件,结案率98.04%,调撤率76.51%。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444件,诉讼标的659万元;合同纠纷案件234件,诉讼标的1292万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412件,诉讼标的1737万元。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27件,涉案标的24.13万元。应县工商联邀请为企业家代表上法制课,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启动司法确认程序,成功化解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2·03”鹏锦兰花建筑工地围墙倒塌致数人伤亡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慎重妥处官民争议,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件,审结6件。判决维持3件,原告主动撤诉3件。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对县路政大队新招录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与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沟通交流。创新行政和解工作方法,转换矛盾化解方式,采取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当事人不服土地使用权行政处理决定案,促进了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和谐管理关系。

(四)联动配合强推执行,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采取公布“失信者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用活财产查控手段,联动强制执行,保障权利人权益实现,维护裁判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35件,执结327件,执结金额1366万余元,执结率为98.21%,同比上升7.57%,自动履行率达50%以上。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溪洛渡镇党委政府、教育局等多个部门,成功执结永善县第三中学申请执行吴某等十余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确保国家营养餐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党的领导,队伍司法能力稳步提升

(一)抓党建带队建,强化干警党性意识。以夯实党建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通过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抓班子政治思想和司法为民教育。按照“党建引领、服务审执、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思路完善党组织建设,将部门分管领导纳入支部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建与工青妇协调联动、党组与支部党员上下沟通的党建工作格局。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在深入抓好“三会一课”、“授旗评星”、“四亮四评”等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断丰富载体,组织开展了“扬政法风范、展创新成果”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红歌演唱会、廉政知识抢答赛等主题活动,增强党建工作凝聚人心、引领发展的效能。不断拓展组织生活领域,在支部活动中开展审判疑难问题探讨,实现党建与审执工作有机结合。

(二)抓作风促廉政,强化干警廉洁意识。以制度保廉为“硬手”,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廉政告知书、“一案一承诺书”等措施,筑牢防腐墙;联合廉政监察员、人民监督员对工作纪律、司法作风、执法办案等环节全面督查,确保司法廉洁。以文化促廉为“软手”,采取读书思廉、听廉政讲座、看廉政电视、发廉政短信等措施使廉洁教育常态化。建成了廉政文化走廊,选取名家名言、本院法官作品等装裱上墙,树立正确的意识导向。全年共开展审务督查14次,发送廉政短信3500余条次,在全院上下营造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公正司法的思想氛围。

(三)抓学习重实效,强化干警争创意识。着力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良性包容的队伍建设文化氛围,继续推行部门副职竞争上岗、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双向选择等措施激发队伍活力。深入推进学习型队伍建设,开展“读经典·谈心得”活动18次,将班子成员纳入支部读谈活动,确保高位推进。选好学习载体,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的原则向干警推荐经典书目,定期组织支部党员及非党干警集中畅谈学习体会,开办“法官讲坛”两期。队伍建设举措得到县委认可,全年共有1名干警被提拔为副院长,1名干警被选拔到其他单位任主要领导,1名干警被提拔为正科级,5名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

三、自觉接受监督,司法民主建设深入推进

(一)狠抓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一是强化审执公开。将立案、庭审、宣判、执行各个环节全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全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执行、调解、调查取证等工作271件492人次。实施“阳光司法”审理案件11件,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所有案件裁判结果一律公开宣判。全年在永善法院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27份,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重大案件处理结果2次。二是强化审务公开。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开通微博、微信与群众互动交流,让人民群众与法院近距离接触。依托法院网站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工作信息、案件信息等内容,满足群众知情权。三是强化业绩公开。设立干警业绩公示栏和创先争优光荣榜,将每位法官干警审判业绩、办案质量、调研宣传、违纪情况按季度上墙公示评比,向广大群众和全院干警晾晒“成绩单”,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监督管理,强化司法民主建设。主动争取监督,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提供便利,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从监督审判、执行工作拓展到监督法官言行、司法作风等方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两会”期间安排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参加各代表团审议法院报告,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明确专人限期办理,逐项落实。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机制,出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制度,实现代表、委员监督法院工作常态化。加强专项报告,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沟通,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四、回应群众期待,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完善

(一)窗口前移,提供优质诉讼服务。深入开展诉讼服务大厅“优质服务年”主题活动,设置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访咨询接待窗口、群众意见薄,实行审判业务法官轮值、首问首办责任等制度,尽最大努力便利群众诉讼。畅通“96128”专线转接,开通社会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全年诉前调解纠纷110件,调结率100%,兑现金额75万元,兑现率100%,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8万余元。

(二)服务民生,注重巡回化解矛盾。进一步巩固巡回接待点和流动巡回审判庭相结合的“二合一”办案模式,开展上门接待、立案、调解、审判、法律宣传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直通车”、“法治进村”、“和谐使者”活动,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着力完善三维一体“无缝”对接纠纷化解机制,落实“法官包片”村社制度,用活“人民调解工作室”,构建多部门多主体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全年巡回审判案件400件,巡回审判率32.89%,法官干警开展“诉讼服务直通车”活动2次,“和谐使者”活动2次,“法治进村”9次,走访社区交流136人次,送法“六进”活动900余人次。

(三)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优先提供法律咨询,优先审查立案,及时移送处理。积极探索将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的途径,协调争取司法救助基金,保障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年共救助解决4件执行案件,为4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为148件157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2000余元。

(四)教育疏导,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专题部署信访工作,落实督办和包案责任制,深入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提升化解质效。畅通信访渠道,在腾讯网开通永善法院官方微博,搭建法官与网民便捷、高效沟通的平台。接办院长信箱信访件,通过网络对信访人进行回复。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175人次,处理来信539件。

五、重视基层基础,司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一)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数字法院、数字法庭建设,完成五级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四级内网系统建设,建成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和FTP资源共享平台系统。探试远程立案、开庭、提讯工作方式,达到资源配置优化高效。为基层法庭配置彩色打印机,开通远程电子签章,实施裁判文书网上审核和签发,使法庭办案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群众诉讼。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办案人员配置警用记录仪,留存执法依据,促使法官规范司法行为。

(二)狠抓宣传立体化发展。狠抓新闻宣传和媒体舆情应对,开展通讯员集中培训,提升新闻宣传整体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激励干警投身司法新闻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共有67名干警撰写稿件582篇,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4092篇次,圆满完成相关调研任务,信息工作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积极搭建电视、网络宣传平台,利用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工作动态信息50余条。不断拓展宣传途径,案件视频报道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云南频道、云南电视台成功播出。同步充实和完善党建展室、工会展室等六大文化成果动态展示平台,编辑全面反映五年工作成就的作品书刊,有效传递公正司法、服务民生正能量。

(三)创新科学化管理机制。建立“11234”管理模式:建立一个机制,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将院长案件管理系统权限下放审管办,实现审判监管随机性和长效性。设立一套公示评优制度,将每位法官干警审判业绩、办案质量、调研宣传、违纪情况按季度上墙公示评比。实行两个挂钩,即岗位目标责任指标与办案经费挂钩、考核责任指标数据与“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数据挂钩,对干警办案质效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案件三级审核机制,对报结案件实行庭内互查、庭长审查、分管领导审签的监管体系,确保案件不出问题。实行四部门联动质量监控,开展案件流程跟踪卡监督、审监庭全面评查、审管办随机抽查、纪检组和监察室不定时督查,以质量评查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六、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深入开展移民援建工作,全年派出干警做移民工作360余人次。参加城区秩序整治,抓实新农村建设工作,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稳步推进挂钩扶贫工作。深入扶贫联系点玉马村开展调研帮扶活动,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送温暖,帮助群众解决饮水、春耕生产等困难。

2013年永善法院被云南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市委表彰为风范创新十佳政法单位,被市人民政府授予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被市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单位和个人共获得各级表彰20余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永善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创新力度不够,工作可持续、跨越发展的动力不足,特别是司法为民举措与群众的需求尚有差距。二是队伍工学矛盾突出,少数法官素质有待提高,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尚有差距。三是基层法庭工作有待加强,案多人少、法官超负荷办案等问题亟待解决。四是新审判综合楼建设资金缺口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应对解决。

二○一四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更是永善实现和谐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永善法院将以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契机,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围绕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相关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强化理论学习,抓好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上级法院的有关部署,坚定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信念,以学习助推才干增长和能力提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使法院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更大提升。

二、着力发挥先锋作用,抓好党的建设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放松,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互促共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法院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将支部建在庭上。

三、着力强化审判执行,抓好公信力建设

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快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工作。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均衡结案,提高审判质效,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强化沟通协调,化解行政纠纷,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完善强制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工作,完善与相关部门点对点查控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标的到位率。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

四、着力强化内部管理,抓好效能建设

审慎推进审判权运行改革,健全科学的决策形成机制,强化审判机制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衔接。改革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奖惩制度,落实案件评查和错案追究制度,形成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倒逼”机制,强化办案人员的质效意识。加强日常督促,健全法官的培训、培养等工作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培训。

五、着力推进司法公开,抓好民主建设

及时启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立案、信访接待窗口服务水平。以巡回审判为载体,深入村社把更多纠纷化解在基层。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增强司法透明度。围绕“两个中心建设”目标,推进顺畅、高效、便捷、温馨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反映快速、运行高效、高度安全的网络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六、着力完善干部制度,抓好队伍建设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强化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

七、着力推进信息宣传,抓好文化建设

巩固既有的文化建设成果和经验,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丰富文化载体,拓展文化形式和内容,做大做强信息宣传工作。实现理论调研与审执中心工作相互促进,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永善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推动永善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篇九: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504906件,审(执)结455545件,同比分别上升17.9%、17.94%,创历年新高。省法院受理案件6302件,审(执)结5990件,同比分别上升12.94%、14.42%。

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理涉黑涉恶案件85件,判处罪犯233人,依法审结了马克英等29人、王佐良等15人、孙发明等34人涉黑及常进元“村霸”、马某某恶势力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筛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9万余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47个。

助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95件,判处罪犯345人。依法审理了马光明、栾克军、雷志强等有重大影响的13名原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彰显了中央、省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受理环境资源案件7379件,审结7157件。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法庭,在安南坝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审判点,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甘肃模式”。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省法院为结对帮扶的临夏县8个贫困村832户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筹措扶贫资金270万元,为131名贫困学生发放“天平助学金”,免费培训贫困群众350人,组织“送法进村”26场次。审结涉农惠农领域的“微腐败”案件67件,编印、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宣传手册上万份,集中办理了一批精准扶贫贷款案件。

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举办首期中亚国家法官研修班,成功承办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主办的第二届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首创性地在甘肃成立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建成首座中国法院民族法制文化陈列馆。

二、聚焦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支持以破产方式清理“僵尸企业”,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甘肃成为全国在省级层面建立此项机制的第一家。受理企业破产案件80件。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20条实施细则,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62件。主动参与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设立兰州知识产权法庭。

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意见,发布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审结所有权确认、股权转让、执行异议之诉等典型产权案件955件。

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出台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审结商事纠纷案件160321件。

三、全面依法履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家政治安全,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3571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犯抢劫、故意杀人罪的高承勇执行了刑罚。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91件。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案件1925件。出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意见,建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735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被指控犯罪的刘生贵、张爱琴等5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切实加大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拆迁安置补偿、医疗损害责任、社会保险等民生纠纷案件7400件。审结涉农纠纷案件1189件。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主动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6593件,发出人身保护令104份;向全国人大提出的“登记离婚增设1个月离婚缓冲期”的议案被民法典草案吸纳。庆阳、平凉等地法院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遏制“天价”彩礼。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审查与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相结合,审结行政案件6072件。依法审慎处理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案件,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宝兰客专”东川货运中心和兰州国际陆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1%,同比提高6.16个百分点。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建议的采纳和回复率达到100%。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主要做法,被新华社《内参选编》等刊发。

加强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为民。发挥再审程序的纠错功能,审结再审案件559件,改判146件,发回重审125件。坚持保障人权、救济损害、恢复正义,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29件,决定赔偿79.92万元。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1.89万份,互联网直播案件庭审4.87万场次,省法院庭审直播在全国高院排名第10位。建成诉讼服务中心105个,“温馨服务”“一站办理”成为当事人对诉讼服务的新体验。发放救助金263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2032.91万元。

四、兑现胜诉权益,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执结2016年以来执行实施案件328863件,到位金额904亿余元。

举全省之力部署开展“百日会战”。全国首家在全省法院整体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全省法院抽调三分之一以上的干警,采取全天候执行措施,累计开展集中执行3307场次,拘留4939人,拘传8609人,搜查716件次,移送公安机关临控17362人,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379人。

综合施策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在主流媒体开辟执行专栏、专题访谈、网络直播,在车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鼎立信”曝光平台、诚信红黑榜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9281例。采取11类37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从事特定行业、享受政府补贴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作出限制,其中限制购买机票18.86万人次、乘坐高铁27.1万人次。

恪尽职守彰显责任担当。抽调到执行一线的广大干警坚决服从工作需要,全天候战斗在攻坚现场。省法院派出的12个督查组、100余名干警在基层连续奋战100多天。

篇十: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8782件,办结133804件,同比分别上升8.86%和4.99%。其中,市法院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13854件,办结12120件,同比分别上升18.01%和16.14%;受理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102件,同比减少13.31%。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履行刑事审判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90件,判处罪犯76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608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犯罪案件956件,依法审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席红刚等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等案件。依法惩处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盗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污染环境以及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2440件。严惩职务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04件,生效判决中对涉案的33名处级以上干部处以刑罚,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的仅30.68%,同比大幅下降。依法审理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原副行长杨琨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了江苏金钥匙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才平等集资 罪案件等8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331.66万元。判处未成年罪犯105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43人。审理了“父亲打死未成年女儿”等社会关注案件,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和庭审制度,严格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对7名监外执行原因消失的'职务犯罪被告人收监执行。

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8416件,审结40259件,同比分别上升4.36%和7.92%。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涉民生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5.32%。审结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案件10638件,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866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087件、医患纠纷案件296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和医患关系的建立。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5277件,规范建筑和房屋交易市场秩序。审结物业纠纷案件5887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履行商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商事案件44296件,审结35640件,同比分别上升9.36%和4.93%。注重规则治理,依法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贷纠纷案件14039件。其中,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385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继续严格制裁 等不法行为,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注重平等保护,审结买卖、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合同纠纷案件7981件,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公平竞争,鼓励和规范新型交易模式发展。依法受理破产案件25件,注意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未引发不稳定事件;运用司法手段挽救符合产业政策且有重生希望的企业,涉案金额达115.46亿元的首家退市央企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在五个月内快速重整成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民事案件。

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773件,审结1368件。其中,审结专利纠纷、技术合同案件273件,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551件,鼓楼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488件,通过司法判决认定“中信”、“阿里斯顿”等6件商标为驰名商标,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审结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18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借助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全市7个城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制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实施〈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的工作意见》,通过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司法保护、保障创新成果转化收益权利、建立紫金特别社区巡回法庭等,推进“中国人才和创业创新名城”建设。

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50件,审结1095件,同比分别增长79%和65.4%。其中,审结因征收拆迁引发的征收补偿、 、信息公开等三类行政纠纷493件,占结案总数的45.02%。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权威,全市法院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627件,占结案总数的57.26%。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一审行政案件中,经法院依法释明或因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不当行政行为,原告自愿撤诉结案363件,撤诉率为33.2%。依法强化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在审结案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件,占结案总数的8.4%。

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当庭陈述、辩论,依法纠正一审偏差,统一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9268件,改判发回重审基层法院一审案件1055件,占一审判决案件总数的2.86%。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坚持诉访分离和化访为诉相结合,对当事人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复查。受理申诉复查案件968件,决定再审176件,其中再审纠正不当生效裁判105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结案数的0.09%。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执结案件27920件,实际执行到位48.95亿元。发挥“点对点”网络查控功能,在银行、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税务等单位支持下,初步实现快速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全年发送查询请求1568249次,反馈1261367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8余亿元、房产15915处、车辆4837台,14103件案件得以执结或部分执结。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6138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联网的数据库,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427人,限制出境23人次,限制高消费4000余人次,采取司法拘留284人次、罚款205.1万元,对25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行局长电话,对执行投诉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切实防范消极执行。规范执行行为,为全市法院执行人员配备166台执行现场记录仪,保证执行实施行为全程留痕。全面推行“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全市法院上网拍卖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2457件,成交934件,成交金额1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000余万元,受到当事人和公众普遍好评。

篇十一: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2010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创新执行工作思路与举措,狠抓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力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为龙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我院执行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案件,一是执行本院生效且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决定、调解书等裁判文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二是执行上级法院指令、交办以及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各类案件;三是执行行政庭移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行政案件;四是执行民事、行政案件中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以及涉案资产评估、拍卖等工作。目前我院执行局下设三个执行组,共有执行工作人员14名,平均年龄35岁。

2010年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从人员、经费、物资等各方面予以倾斜,特别是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院始终坚持“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强力突破,整体推进”的执行工作思路,通过充实执行力量,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一大批积案、难案和骨头案。三年来,我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45件,执结854件,执结率81.7%,执行到位金额8519万元。执行工作总体呈现出收案多、结案多、执结率高、标的到位率高、积案率低、信访量减少的良好态势,执行工作基本实现了良性循环。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我院执行工作在全市法院单项考评中连续三年名列前茅,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共有11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兄弟县市区法院多次到我院执行局学习取经。

二、执行工作主要措施

(一)创新机制,探索执行工作新途径

近年来,我院从内部、外部、内外结合三个不同层面着手,健全和强化监督管理、联动威慑、财产查找、执行和解四大执行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始终把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制定了《执行工作问责办法》、《执行监督规定》等11项规章制度,从人、案、物等方面进行规范。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案件进行清理分类,建立详细电子档案,确保执行日志录入完整、及时,案件信息录入率达100%。实行案件流程化跟踪管理,对案件执行情况逐月通报,严控超执限案件发生,有效促进规范执行。三年来,我院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为39.8天,同比缩短11天,未发生一起超执限案件。

二是建立联动威慑机制。积极做好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征信系统的对接,联合公安、工商、税务、房管、土地和银行等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被执行人人身及财产的监控,共对381名不讲诚信、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银行征信备案、限制车辆、房产过户、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罚款等手段进行威慑,促使359名被执行人兑现914万元执行款。同时,对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先后拘留187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人,有力地教育和震慑了一批“赖账者”,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威慑作用。

三是完善财产查找机制。严格财产申报制度,向每一位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责令其依法申报财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设立“执行110”热线,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都能及时出警执行。三年来,共收到有效执行线索435条,紧急出警900余人次,查控财产金额960余万元。如今年3月9日周六晚11时左右,我院收到被执行人陈某现身我县的执行线索,15分钟内就组织好警力火速前往,依法扣押其轿车,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及时查找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案件得到执行。三年来,我院通过银行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达1890万元,查扣车辆57辆,查封房产64处,执结及部分执结案件392件。

四是强化执行和解机制。始终贯彻“和谐执行”工作理念,针对部分矛盾尖锐和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执行案件,要求执行人员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引导当事人理解和服从裁判,主动自觉地履行,以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如曾某与张某买卖合同一案,双方关系一度非常紧张,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不但执结了案件,而且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三年来,共和解执行案件344件,占结案数的47.2%。

(二)多措并举,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我院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执行工作,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服务大局,高效执行。积极服务全县人口与计生工作大局,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指派专人从事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工作,加快立案审查速度,加强与计生部门及乡镇的联系,确保计生非诉案件及时立案、快速执行,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仅仅三年时间,我院就受理计生非诉执行案件1177件,执结或部分执结687件,执行金额340多万元,带动全县征收社会抚养费3000余万元。

二是维护稳定,和谐执行。注重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妥善化解执行工作矛盾。如某五金塑胶公司系列执行案,涉及案件47件93人,执行标的400余万,债权人抵触情绪严重,多次扬言上访、闹事。为避免矛盾恶化,我院多次召开债权人代表会议,认真做好疏导工作,通过向每位债权人发放分配顺序表、分配金额清单及《执行告知书》,消除了债权人的疑虑,最终顺利把案款全部发放,成功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当事人给法院送来了“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

三是集中力量,突击执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将执行案件分类分区域进行梳理,集中时间、车辆、人员,专项突击执行。如2013年春节前夕,我院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短短8天时间共传唤被执行人212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6名,执行到位标的168万元,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关注民生,便民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执行,并依法缓、减、免收申请执行费。如我院为港盛针织厂73名农民工免收申请执行费,将该厂的设备进行查封变卖,兑现了所欠的工资20余万元,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低保,以解决其实际困难。三年来,我院共执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197件,标的426万元,协助14起案件的申请人办理了低保。

(三)强力突破,实现执行工作新跨越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我院将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案件、执行信访案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作为改进执行工作的突破口,扎实部署,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穷尽措施,围歼积案,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0年以来,我院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出未结执行积案759件,重点执行案件167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592件。针对所有执行积案,我院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对有财产案件穷尽执行措施,确保案件顺利执结。对无财产案件进行“四查”(即查工商登记、车辆信息、房产情况、银行存款),依法进行程序终结。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先后传唤被执行人547人次,拘留56人次,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680余万元,执结重点案件167件,圆满完成了清积工作任务。

2、全面部署,扎实工作,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针对当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的现状,我院于2011年启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重点执行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案件。一是推进征信系统建设,共采集116名有规避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信息,并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如被执行人李某因无故拖延履行,办案法官将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导致其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只能被迫到法院缴纳案款,使此案得以顺利执结。二是将财产查询范围扩大至债权、股权、预期收益,调查对象从被执行人本人延伸至被执行人近亲属,共清理出规避执行案件102件。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赖账不还、虚报财产、恶意逃避的当事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主动履行。活动开展以来,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执行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3、明确责任,各个突破,执行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我院不断健全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与责任人稳控工作机制,积极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协调工作,密切加强县委、人大、政协、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主动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人大转办的执行信访件,指派专人负责抓落实,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三年来,共处理与执行有关的来信45余件,同比下降11.2%,接待来访300余人次,未发生因执行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信访事件。

4、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工作稳步推进

涉党政机关的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直接关系到党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性,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于2012年启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化解活动,共排查出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90件,涉案标的517万余元。一年来,我院通过深入一线调查走访,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县委政府支持等多项措施,稳步推进积案化解工作。截止目前,共执结或部分执结此类案件11件,执行标的9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

(四)整体推进,树立执行队伍新形象

提高执行能力,关键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思想作风教育。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干部作风集中整治等各类主题教育,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不断强化干警的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执行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狠抓执行业务培训。建立“固定学习日”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定期组织执行干警交流、探讨执行实务,加强对执行政策、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先后选派执行干警37人次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

三是不断充实执行力量。先后抽调4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向执行局倾斜,先后购置更新了电脑、摄像机、照像机等执行工作辅助设备,为每个执行组配备一辆工作用车,取消油费、修理费包干制度,充分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回顾过去,我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缓解“执行难”是一项艰巨、长期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困难和问题: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近三年来,我院执行案件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长,一线执行人员年人均办案近200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执行法官超负荷工作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案件执行难度加大。一是被执行人难找,经常采取拖、赖、躲、逃等办法,逃避执行;二是被执行财产难寻,有的将个人名下财产转移登记、变相藏匿,造成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现象;三是协助义务主体难求。有些协助执行人从本位利益出发,不积极配合甚至拒绝配合法院执行案件;四是特殊主体难碰。受机构变革、人事变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党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现象时有发生,专项执行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

三是计生非诉执行工作压力增大。我院计生非诉执行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全县各个乡镇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虽然县里已批准成立非诉执行大队,但是人员、经费、车辆等尚未得到落实,部分乡镇对非诉执行工作理解不够,配合度不高,导致执行难度加大。

四是执行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干警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存在作风拖拉、态度消极的现象,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个别干警说服和劝解工作不够耐心细致,造成当事人、群众误解和质疑。

五是执行宣传力度不够。由于执行人员短缺,没有专人做这方面的工作,不能及时将执行人员的艰辛、执行工作的风采向社会进行宣传,造成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甚至采取上访、闹访的方式表达诉求,加剧了法院工作的难度。

六是执行救助力度不够。我县目前尚未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仍有相当数量生活极其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不利于社会稳定。

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改进,并认真加以克服,但有些困难和问题仅靠法院自身的力量难以解决,恳请人大予以关注和帮助。

四、今后执行工作的打算及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以此次县人大会审议法院执行工作为契机,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提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的意识,做到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观摩执行过程,耐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有效进行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突出增强执行人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执行力量,选调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去;加大装备建设力度,适应执行工作发展需要,加强廉政教育,预防和纠正违纪违法执行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强化各部门的协助和配合;完善执行案件管理,探索建立调查执行财产的统一网络系统,解决执行财产查找的难题;加大执行信访件督办力度,有效解决执行不力问题;积极向上争取执行救助基金,确保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

(四)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执行工作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社会氛围;公开曝光拒不执行典型案例,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正确对待和避免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五)进一步推进专项活动开展。继续加大对执行积案的清理工作,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力做好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化解工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确保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100%的化解任务。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我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加快推进龙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篇十二: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建瓯市人民法院向会汇报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会的依法监督下,在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建瓯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不断加大执行案件工作力度。特别是2013年以来,法院顺应时代潮流,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构建“一中心五系统”,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等问题,执行工作的方式和理念都产生了巨大变化。

一、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院现有执行干警12人,占全院总人数的12%,考虑到执行工作的特殊性,2012年以来先后充实5名年轻干警进入执行队伍,使平均年龄由40岁下降到36岁,提高了执行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2012年至今,受理民事执行案件4335件,结案3865件,执结率89.15%,执行标的7.11亿元,其中执行和解63件,占1.6%,自动履行1268件,占32.8%,强制措施结案的1058件,占27.4%,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1471件,占38%。累计查封、冻结、划拨1321件次,拘留59人次,以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6件6人,各项审判指标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加大执行力度,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自觉把执行工作融入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强化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三年来,陆续开展以“执行宣传月、执行规范化”等为主题的执行专项行动6次,多渠道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共执结案件649件,执结标的3271.6万元。二是加强民生案件执行。在执行工作中始终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理念,依法加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共执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152件,为事故当事人追回赔偿款696.2万元,为劳动者追回工资369.2万元。三是稳妥执行涉及敏感性和群体性案件。妥善处置近期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执行系列案件,对存在发展潜力的企业,灵活采取保全措施,放水养鱼;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不良企业,依法查封、拍卖资产,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妥善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将党委、人大、上级法院批转、督办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三年来共办理上级法院、人大、信访局转来的涉执信访案件督办函47件。如,刘华钦申请执行的刑附民赔偿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忠华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本人长期服刑,使在车祸中造成二级伤残的申请人生活陷入困境。我院收到人大信访转办单后,高度重视,立即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林权等财产线索再次进行调查,仍未发现可执行财产,考虑到申请人实际情况,我院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帮助其渡过难关。五是强化司法救助。如前所述,不少申请人生活困窘,而执行又陷入僵局,我院从人文主义出发,累计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53.2万元。

(二)推进执行信息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执行模式变革的力量源泉。我院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积极协调,攻坚克难,建成了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以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短信互动、集约执行、案件管理五大系统为主体的执行信息化体系。

构建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一体化整体运作。2013年9月,执行指挥中心成立,并与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对接,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同时指挥中心通过五大系统将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系统、协助执行单位连接起来,形成内部与外部联动,纵向与横向协同,终端与终端交互的执行工作体系。

健全网络查控系统,做到点对点无缝直通。针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法院与3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国土、工商等联动单位实现了网络对接,实现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个人信息的查询、预警和控制。一是启动快。设置立案即查功能,新收执行案件一经立案移送执行部门,无须人工发起,系统即自动提起一次网络查询。二是时间短,查控银行存款反应时间在30分钟内,少则1分钟,查控工商股权在30分钟之内。三是费用低,借助人民银行的金融城域网与金融机构实现网络链接,依托政务内网与联动单位实现网络对接,即方便快捷又降低费用。目前,我院已通过点对点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5万余次,涉及被执行人1820人,冻结、划拨银行存款1552.6万元,查询房产788处,土地1629宗,车辆3340辆。去年5月起,我院还与淘宝网合作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累计拍出资产14件,成交金额1679.5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3.9万元。

健全失信惩戒系统,敞开曝光台联动威慑。信用体系建设是执行问题的根本,针对被执行人失信赖账问题,主动对接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惩戒网络,督促老赖主动履行义务。一是全领域公开,不仅在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布,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和户外媒体等,全领域、全方位、立体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是全范围纳入,坚持“纳入是常态、不纳入是例外”,对应纳入名单库的被执行人一律予以公布,对不纳入的严格审批,确保公开公正。三是全方位惩戒。汇同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收到重重限制。截至目前,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12人,198名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法院履行判决。

健全短信互动系统,依托12368公开透明。针对过去执行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构建12368执行短信互动服务系统,设置节点自动告知、开放公开查询、层级督促交办、分步预警提示五大功能,将信息公开、财产举报、咨询传递合而为一。一是全程留痕,对执行立案到结案各节点信息进行自动收集、记载,形成执行日志,做到有迹可查。二是全程公开,自动向当事人发送执行动态信息,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短信查询、咨询案件进展,举报财产线索、进行投诉建议等。三是全程互动。实时将当事人咨询、举报转发给办案法官,并在限定时间内回复。目前,已向当事人发送短信1.41万条,接到咨询和财产线索129条,回复沟通率100%。

健全集约执行系统,借助千里眼高效运转。跨区域执行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也是执行信息化建设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通过远程视频调度系统和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跨区域协作实现了网络化和即时化。一是实时跟踪。借助执行外勤单兵系统,对执行全过程和现场取证、听证、送达等进行同步录像,实时传回实现远程指挥。二是快速反应。执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可以启动随身报警按钮,指挥中心指挥就近法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三是跨域协作。将全案委托改为事项委托,实现网上办理边控手续和跨域执行审批等。2014年12月,接到远程视频调度系统指令,明溪法院一被执行人邱某在建瓯出现,我院立即出动干警对入住建瓯市某招待所的被执行人邱某实施控制、拘留,并于随后完成与明溪法院交接工作,避免了因异地执行周期长,造成被执行人再次隐匿。

健全案件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指导审判。针对执行案件信息不完备、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对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进行优化。一是科学设置考评指标,保证执行结案信息录入的真实性。二是新案、旧案分离,2014年后的新收案件纳入司法管理系统,加强流程和节点控制,2014年未执结案件纳入旧案管理系统,由专门人员持续跟踪、滚动查询,确保有财产案件及时结案。三是加强数据分析,发挥大数据在动态研判、决策参考、服务群众、保障权益方面的作用。

通过执行信息化建设,破解执行难工作从“治标”转向“治本”,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一是提高了办案质效,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执行人员从来回奔波中解放出来,实现了智能、精细、高效执行。二是节约司法资源,由人力为主变为一键到位,通过网络查控、集约执行等措施,让数据多跑腿、让法官少跑腿。三是规范执行行为,将被动公开变为自动发送,有效防止消极执行、随意执行、选择性执行。四是创新社会管理,通过失信被执行人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五是提升司法公信,涉执信访和进京访的比例逐步下降。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执行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执行难”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案件执行工作无法开展,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比较突出。二是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群体性执行案件仍然较多,融资对象往往是一般群众的生活积蓄,影响社会稳定。三是一些被执行人长期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造成被执行人查找难,增加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四是强制执行立法滞后,法律规定分散不统一,不易操作,强制力度不够,在追究拒执罪方面效果不明显。五是少数群众在经济活动中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不强,把经营交易风险带来的“执行不能”归咎于“执行不力”,到处“反映情况”,对执行人员正常履职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

从法院内部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目前法院执行人员占总人数12%,距离省法院要求的15%还有差距,执行一线办案干警仅8人,其中审判人员4人,法警4人,办案力量比较薄弱。近三年,人均每年办案127件,出差36次,最多的干警年办案261件。二是思想负担重,执行工作既要尽快实现债权,又要依法维护被执行人的正当权益,执行行为风险较大,加之不少当事人随意信访,给执行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三是司法改革顾虑较多。当前司法改革以审判为中心,推行法官员额制,不少执行干警担心执行岗位进不了法官序列,思想上有顾虑,队伍中存在不稳定情绪,或多或少影响执行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尽管当前执行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但我院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此次会议审议执行工作为契机,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立足自身挖潜力,努力使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依法用足、用活扣押、查封、冻结、划拨、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不让逃债得逞。对有财产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要实行财产申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不断加大执行的威慑力。对符合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协调各方力量,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与房产、林业、劳动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年内升级与房产、国土部门的点对点网络查控自动反馈功能,并将林权、社保纳入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提高执行效率和威慑力。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严厉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整合社会各界协助执行的力量,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

三是依靠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对于复杂疑难的重点、难点执行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以取得支持。通过定期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交办案件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 各位委员,法院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履行本次会主任会议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我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篇十三: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为全面展示党的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15日公开发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党的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在各级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着力强化执行队伍职业化,积极稳妥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各项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白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报了近三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收结案情况

白皮书透露,2013年至201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13.22万件,执结944.02万件,同比前三年总数分别上升40.02%和28.13%;执行到位标的金额32861.82亿元,同比上升109.64%,为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法治权威发挥了应有作用。

白皮书对三年来执结案件的情况进行了分类,并与前三年结案数据进行了对比。2013年至2015年执结的944.02万件案件中,诉讼类执行案件822.12万件,同比前三年总数上升30.88%,其中,民商事执行案件783万件,同比上升31.22%;刑事执行案件36.56万件,同比上升28.05%;行政执行案件2.56万件,同比下降11.4%。非诉讼类执行案件121.9万件,同比上升12.23%,其中,行政非诉审查类案件49.27万件,同比下降5.45%;仲裁执行案件46.68万件,同比上升43.76%;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8.27万件,同比上升60.89%;司法协助与其他执行案件17.67万件,同比下降6.45%。

白皮书用图表的形式具体列举了近三年的收结案情况。分别是,2013年新收283.38万件,执结271.78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7234.99亿元;2014年新收313.85万件,执结290.69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9089.41亿元;2015年新收415.99万件,执结381.56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6537.42亿元。

二、总结了三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主要成效

白皮书从六个方面概括了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强力实施信用惩戒。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7月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来,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截止到2016年2月29日,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38.48万例,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49.23万名,自然人289.25万名;有关部门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78.24万人次、乘坐飞机388.7万人次。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统筹规划,及时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充分有力的规范依据;开发并部署在全国法院推行新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全国四级法院在一套软件中办公,实现执行案件办理信息的互联互通,有效防范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乱执行;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推动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划统一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区域协作执行新模式,为解决异地执行难提供了新思路;各级法院进一步规范申诉信访的处置程序,促进了执行信访纠纷的有效化解。全国法院健全执行监督体系,通过加强从内到外、从上至下的制度化建设,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确保执行权的高效、廉洁运行。

三是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扭转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局面,人民法院坚持不懈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数字化、智能化、透明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建成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与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网络对接,覆盖全国共约22万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中的70%,部分领域实现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功能,实现执行模式质的飞跃。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于2014年12月24日开通,目前已与全国498家法院实现远程音视频的对接,全国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初步形成。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公开等信息平台进行有机整合,组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并正式开通,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登陆该网可以查询到人民法院对外公开的、与执行案件有关的全部信息。

四是开展专项行动。每年定期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并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工作机制。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行动,彰显了党政机关带头尊法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开展执行案件底数专项清理行动,对已录入案件信息系统的1172.13万件案件进行信息核实,对未进入系统的案件进行补充录入,确保了案件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为全面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监控管理打下了基础。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

五是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批复广东、浙江、广西、江苏、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分权改革试点;各地法院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主要采取委托拍卖机构在网络平台上拍卖,或者自主在网络平台上拍卖两种方式,均取得好的效果。各地法院在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大集中查询财产力度、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同时,还采取委托审计调查、发放律师调查令、建立悬赏举报制度、推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措施,积极创新财产发现机制。

六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各级法院大力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执行作风明显改善,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各级法院现有在编执行人员3.8万人,53%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占3.3%。2013年至2015年,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模范法官、优秀法官、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达47人次。

三、分析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和不足

白皮书指出,三年来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执行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占较大比例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这类案件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对这部分案件的执行难需要理性科学分析。二是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逃避、规避甚至抗拒执行,不仅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了案件执行难,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加大,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充分兑现。四是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正处于发展阶段,尚未覆盖全国及所有基本财产形式,有些财产领域尚未形成完善的登记制度,现阶段人民法院执行手段仍不够完善。五是全国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数量呈逐年大幅递增之势,不断增长的办案任务与有限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出现部分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选择执行现象,反过来加剧了执行难。六是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四、研究提出了今后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措施

白皮书分析认为,执行难问题的产生,是社会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整合人民法院内外各种力量和社会资源,多措并举,循序渐进。白皮书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将紧紧依靠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类执行案件最大限度得到依法及时执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具体措施是,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力争用两三年时间完成执行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和整体布局,建成覆盖全国所有基本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实现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全面完善和运行全新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节点管控,及时生成、公开相关节点信息,形成上级法院、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多位一体的监督功能,实现执行管理的重大变革;抓住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历史机遇,进一步优化执行权的科学配置,强化审判权对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实现执行体制的重大变革;加大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力度,强化执行实施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实现执行机制的重大变革。同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体系,大力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清正廉明的执行队伍。总之,在一定期限内,多措并举,努力补齐执行短板,破解执行难题。

篇十四:法院人代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我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追求,围绕“争创一流法院”目标,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执法办案,涉诉矛盾化解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含旧存)13274件,审(执)结12031件,同比分别下降1.26%和3.06%。审判质效指标综合考评居全市前列。

(一)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含旧存)832件,审结795件,判处939人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1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02人。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93件,交通肇事案件84件,对166名醉驾者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从严审结一批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等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对2名在监管、查处企业非法生产“地沟油”事件中严重渎职的干部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一年。妥善审理了一批涉案金额巨大,受害群众达1400多人的非法集资类案件。审结毒品类案件27件,被告人以90后为主体,低龄化态势明显。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对拐卖越南籍妇女的丁某等四人分别处以三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377名初犯、偶犯等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判处缓刑。严格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8.6%,为受害人兑现损害赔偿款4520万元。少年庭因成绩突出,被省综治办评为“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二)调判结合妥处民商事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含旧存)8305件,审结7467件。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道路交通等易发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化解此类案件2925件,调撤率45.73%。审慎处理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66件,尽力消解劳资冲突和医患对立。妥善调处农户联保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案件446件,促进新农村建设。民间借贷纠纷保持较大幅度增长态势,全年受理此类案件2380件,同比上升11.6%,涉案金额4.05亿元。我院沉着应对,认真做好风险预警、财产保全、执行分配等工作。

(三)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含旧存)61件,审结61件。强化计划生育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立案审查392件,执结381件,对8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6件,协调促成和解撤诉13件,撤诉率21.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无一“不立不裁”行政案件。因连云港市法院系统实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改革,10月份以后我院暂不受理行政诉讼类案件,辖区发生的行政诉讼纠纷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审理。

(四)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共受理诉讼执行案件(含旧存)3684件,执结(含程序终结)3327件,执行到位标的款近1.5亿元。10月底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已实现与25家银行“点对点”查询,准确锁定1826名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查控银行存款3265万元。加强执行威慑,先后筛选389名失信被执行人,将其信息分批在东海电视台、西双湖论坛等媒体曝光,并将其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一名“老赖”有期徒刑两年,12月初将一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月1日起,我院司法拍卖全部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操作,零佣金交易,全年上线拍卖成交22件,成交金额1377.69万元,为当事人节约拍卖费用68.89万元。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此类案件276件,到位标的款532万元。妥善化解一批涉执信访老案,为困难当事人争取执行救助资金52.6万元。

(五)认真化解涉诉信访。根据《案件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做好法律释明、判后答疑、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苗头性事件。“两会”、青奥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每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复杂信访案件开展拉网式滚动排查,11件纳入涉诉信访集中化解案件全部化解。院长接待46次138人,所有案件均予以化解或交办。回访案件当事人17件21次。建成远程视频接访室并联网运行。

二、狠抓司法公开,司法公信得到新提升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入推进司法公开。

(一)加强案件流程公开力度。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利用12368电话语音系统、电子公告屏、人工服务窗口等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的案件流程公开服务。5月份,司法公开大厅建成并投入使用,社会群众可以随到随看我院所有庭审直播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内网查询在办案件进展情况,通过互联网查询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加快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建设,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通过“五星级档案室”验收。2012年以来的诉讼档案电子化已完工,年底完成十年诉讼档案扫描和并网工作,即将面向社会开放查询。11月20日之后新收案件,按照要求逐步做到卷宗同步数字化扫描。完成网络直播庭审66件,同比增长106%。

(二)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从3月份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已结案件裁判文书,除规定不公开的,一律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平台公布。全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6409份,充分发挥裁判文书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导向的功能,倒逼法官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

(三)注重利用新兴自媒体。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及时公开我院主要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典型案件审理情况,实时播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暨“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情况。针对非法融资案件高发频发态势,通过微博发布了一批非法融资案例,提醒广大市民警惕“暴富”谎言。我院微信公众平台于12月1日正式开通运行。扫描二维码就可以进入我院微博、微信。

(四)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确定1名副院长为新闻发言人,成功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利用媒体巩固和扩大司法公开成果,烧伤儿童状告《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制作人侵权案一审宣判后,及时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司法建议,得到书面回复。我院通过媒体扩大了该司法建议及建议回复的社会影响力。9月份,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我院审理的一起彩礼返还纠纷案,引发社会广泛而积极的讨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群众旁听、媒体采访等事项加强与媒体沟通,提前做好工作预案。

三、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有新进展

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制定17项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举报投诉36件次,先后对2名干警给予诫勉谈话、严重警告等组织处理。活动中,注重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了“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一位同志被评为“江苏优秀法官”并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接见。原民三庭庭长王平同志因过度劳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牺牲,其事迹感人肺腑。

(二)积极探索推进司法改革。认真开展办案饱和度调研。学习江阴市法院等地先进经验,逐步推出院庭长办案、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主审法官选任等改革举措。全年院、庭长随机分案1525件,结案1418件,江苏法制报、中国江苏网等媒体多轮报道我院院庭长参与重大案件审理情况。新华日报“全面深化改革在江苏”专栏将我院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作为江苏法院司法改革的一个亮点在头版刊登。通过遴选,10名主审法官组建团队开展审判工作。为积极配合改革,优化审判资源,先后招录15名速录员、4名法官助理、5名辅警。

(三)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待遇进一步改善,法庭干警津贴增多。青湖人民法庭主体已完工。率先在双店人民法庭推行主审法官制改革,按照“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两个审判团队,为深化司法改革提供了有益探索。

(四)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依托省法院命名的“示范性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平台,加强与南京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院校战略合作,1名法官被聘为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2名法官到省法官学院兼职授课,3批次22名法官到南京大学进修学习。2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六届学术研讨会上分获一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为全省唯一,我院连续三年被省市法院评为学术研讨会组织工作先进奖。5篇案例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采用。图书资料室被全国总工会评为“职工书屋示范点”。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就司法改革等重大问题向县委汇报,向人大会专题汇报了司法公开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75人次。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我院被市人大评为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我院的工作能够取得一定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办案任务日益繁重,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法官长期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问题亟待重视;二是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依然突出,胜诉权益兑现受阻,影响司法权威,制约司法公信;三是个别干警作风不佳、办案质量效率不高,司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四是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凸显,影响了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果;五是司法环境不容乐观,少数当事人非理性表达诉求,通过极端方式向法院施压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的关心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我县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而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平安东海、法治东海建设。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环境、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积极做好司法应对。妥善处理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社会纠纷,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是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民间借贷等民生案件,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设立送达中心,破解法律文书“送达难”,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加强涉诉信访和诉讼服务工作,探索完善立案登记制、诉访分离、信访终结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工作。在化解“执行难”方面寻求新突破,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征信系统的威力,让“老赖”在银行贷款、项目审批、出入境、高消费等活动中寸步难行。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发挥院庭长在化解重大复杂案件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借助信息化手段,完善院庭长行使审判权全程留痕制度。

三是继续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加强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用足用好法院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形成功能各有侧重的法院自媒体群。推进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和诉讼档案电子查阅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为司法公开服务。推进司法公开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多功能、一体化的审判信息管理中心。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抓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稳步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书记员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法官助理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法官会议制度。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五是努力深化法院队伍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深入查找法院队伍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加强职业保障,提高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和改进审务督察等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新格局,对违法违纪现象一查到底。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不避短。

六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总结双店人民法庭司法改革的经验,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司法改革中先行先试的作用。青湖人民法庭争取在上半年投入使用。提高人民法庭物质保障,对长期在法庭工作、业绩突出的干警,优先落实晋职晋级等保障措施。

各位代表,依法治国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征程重担在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篇十五:法院人代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受理案件突破三万件,达到30214件,审执结26351件,同比分别增长7.1%和4.8%,法官人均结案246件,涉案标的金额32.3亿元,收案数、结案数、法官人均结案数连续七年居全市法院之首,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412件,判处罪犯180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2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相关案件616件,判处罪犯871人。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相关案件366件,判处罪犯390人。助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6件,判处罪犯46人,其中处级干部18人。加大对传销、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25件,判处33人。刘智顺、李杰以投资理财为名,通过“金缘购物联盟”网站引诱他人缴费并发展下线会员,骗取资金3000余万元,造成较大社会危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零六个月,均并处罚金100万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411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对81名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适用刑事和解,对15名真诚悔罪并积极向被害人道歉赔偿的被告人从宽处罚。

稳妥处理大案要案。面对敏感时段大要案件的裁判与执行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压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和处置联动,确保大要案件依法处理、稳定风险及时防控。在万翔泰等570人诉市人社局履行行政职责、张俊利诉市劳教委行政赔偿、黄维明等69人诉重庆沃洋箱包公司劳动争议、胡忠于等5人诉重庆一中寄宿学校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洛碛移民房系列买卖合同纠纷等大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严格司法与防范社会风险的关系,既使案件在法治框架内得以妥善处理,又未引发群体性事件。冷静应对,认真做好“锦豪雅苑”烂尾项目处置的前期研判、赵时芳等人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的开庭审理、“瀛丹大厦”系列执行案的善后维稳,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过程管控,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诉讼调解,开展判后答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年案件调解率50.4%,一审服判息诉率88.1%。强化与保险、物业、交通事故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动衔接,司法确认保险纠纷调解协议490份,通过委托调解分别审结物业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09件、1471件。强化沟通指导,委托区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调处纠纷93起。落实诉访分离、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和终结报备制度,维护信访秩序和司法权威。依法受理区信访办等部门、镇街导入诉讼程序的案件237件,制止缠访闹访38起,对42件信访案件进行终结报备。畅通信访渠道,引导18名信访人通过远程视频直接向最高法院反映诉求,8人表示不再进京上访。强化信访事项督导化解,办结院长邮箱批转的群众反映审执问题的电子邮件100件,以及信访督办案件21件。

二、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临空都市建设

支持辖区开发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教、政策协调和思想疏导,依法审慎开展司法强拆,促使57户拆迁户平稳搬迁,确保了机场四期、龙兴工业园、李家花园隧道、悦来古镇等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加强与市高法院对接,积极参与烂尾长达17年的南丁医院项目处置相关问题的梳理、研究和协调,有力助推了项目司法拍卖和复工建设,受到区委肯定和群众赞誉。项目买受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起诉来院,请求土地承租人限期搬迁,承办法官倾力调解,立案后3日内促使双方达成腾空土地的协议。积极参与仙桃数据谷、创新经济走廊、悦来生态城等重点项目实施中涉法涉诉问题的调研和协调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强化规则意识、维护公共秩序、引领价值判断的功能作用,妥善审结与临空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加工承揽、仓储保管、融资租赁、航空运输、飞行员劳动争议等各类案件132件。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为产业创新、百姓创业、环境创优提供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件7827件。发挥金融审判机制作用,审结银行贷款、票据保险、信用卡纠纷等金融案件401件;与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交流,针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潜在的金融风险,提出司法建议5个,通报典型案例5个。维护投资者权益,审结股权转让等股东权纠纷案件65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加大对高利贷等显失公平行为、恶意拖欠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法律制裁,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94件,助推社会诚信建设。审结行政案件762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以诉前协调方式化解4起环境公益纠纷,审结环保案件277件,助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在市高法院指导下,设立以跨区域管辖、“三审合一”为主要特点的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115件,类型涵盖版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技术合同等,涉案标的金额1993.5万元,知识产权审判保护智力成果、激励技术进步、促进文化繁荣、助推两江新区国家战略实施的功能作用初步显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对此充分肯定,并亲自批示同意该庭可审理部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喜羊羊与灰太狼》版权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重庆部分超市商场侵犯其版权,经法官辨法析理、悉心调解,双方就停止销售、支付赔偿金等事宜达成和解协议,在保护版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了版权市场的流通秩序,促进了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三、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推进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挤压不规范司法行为的空间,倒逼法官严格依法办案。深化庭审公开,实施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随时接受当事人调取查阅。扩大听证公开,再审审查听证率为100%,实施执行听证910次,同比增长约10%。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实行立案、审判节点信息同步录入扫描,当事人可凭密码查询案件流程节点信息。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质量和程序要求,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7650篇。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公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50人次,积极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查控、财产处置、款项分配以及中止、终结执行等信息的查询服务。在门户外网增加三大公开平台链接,公示审判人员、诉讼指南、开庭公告等信息,实现与“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的资源共享。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向当事人推送案件审执信息短信2000余条。在微博平台推行案件庭审直播,公布法院工作动态,发布微博121条。

实施实质管理维护司法公正。深入开展“审判实质管理深化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消除审执权运行中的不规范现象,减少司法瑕疵。着眼提升审判效率,强化审限管理,严格控制因当事人和解以及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引起的审执周期延长,杜绝超审限情况发生;运用网络成功送达法律文书1883份,同比增长120%;进一步清理长期未结案,审结一年半以上未结案件79件。着眼提升审判质量,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防范枉法裁判;加强审判监督,对9件生效案件启动再审程序,改判4件;坚持推行“三校三核”机制,校核裁判文书17771份,成功拦截差错100处;针对改判、发回重审等差错案件,严格执行质量等级评定制度,评查出一般质量问题案件3件,严重质量问题案件2件,全年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仅为0.29%;实施归档案卷质量日评查月通报,不合格卷宗数量同比减少18.2%。着眼强化执行管理,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完成3.1万余件案件数据的核对补录,严格中止、终结执行审批,规范执行和解,防止慢执行、乱执行。

强化清正廉洁保障司法公正。倡导法官清正,维护法院清廉,筑牢公正司法根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保持廉洁定力,杜绝超越法律、歪曲法律和违法枉法裁判现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层层开展廉政约谈、传导压力。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对530件归档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开展审务督察60次,发布通报6期,及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拓展投诉渠道,开通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网上中心和热线电话,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办理涉纪群众来信来访12件次,虽经核查不属实,但本着强化监督的原则对被反映人员均进行了提醒谈话。全院廉政建设保持良好态势,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提升业务素养促进司法公正。围绕提高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制作文书和化解矛盾的能力,扎实开展教育培训与岗位练兵。坚持法官联席会议制度,集体研讨疑难案件,解析改发案件成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审判质量。针对类型化案件审判,按季举办法官成长论坛,邀请专家学者面对面交流审判实务问题,在答疑解惑中梳理裁判思路,规范法律适用,统一司法尺度。组织全院干警赴吉林大学接受素能培训,拓展思维视野,提升人文素养。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每月进行带教评审和通报,在督促考核中强化经验传承,11名受训青年法官年人均结案194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坚持以调研促审判,为法官配备“数字图书卡”,组织法官参加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适时开展案例分析和实务论文写作培训,督促法官拓展审判视野,把握审判规律,提高办案水平。

四、认真开展群教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改进司法作风。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司法作风。突出领导班子重点,严肃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并认真整改“四风”问题、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共16个,不图虚名、不务虚功的共识进一步凝聚,团结进取、敢于担当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同步骤、同标准、同要求开展群教活动。广泛开门纳谏,收集梳理意见32条。坚持边查边整、立说立改、立说立行,及时纠正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少数干警庸懒散、冷横硬、推拖松现象25人次。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切实整治工作纪律松懈、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工作更加尽职、办事更加公道、服务更加周到、行为更加规范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维护民生权益。把开展群教活动与维护民生权益有机结合起来,让司法更加利民护民。依法审结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商品房买卖、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民生案件12439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劳动者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判决撤销、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以及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48件,协调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35件,对25件执法程序错误的非诉案件裁定不予执行。建成执行指挥中心,推行“点对点”查询,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老赖”依法拘留35人、罚款36.3万元,执结各类案件5791件,兑现债权5.9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3.2%,确保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工伤致高位截瘫的农民工仇世立与徐州宁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奔赴异地查控,促使公司兑现保命钱88万元,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全程跟踪报道,得到社会各方赞誉。

落实便民诉讼。运用好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好立案审查、诉讼引导、财产保全、判后答疑等工作,以热情、高效、文明的诉讼服务让当事人亲身感受法院开展群教活动所取得的成效。细化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规范接待用语和工作礼仪,发放详尽的立案一次性告知书,减少当事人“跑累”;完善立案大厅监控和服务评价系统,方便群众对窗口服务态度与质量进行评判监督;推行网上预立案,提高立案审查效率,减少等候时间。立案窗口平均每个工作日审查受理案件109件,同比增长4.8%;导诉台收转诉讼材料1060份;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207件,涉及金额107万元。发挥人民法庭植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强化法庭在解决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全年三个派出法庭结案1134件,巡回审判率达到70%以上。坚持“应救尽救”,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向83名特困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2.4万元。

司法走近百姓。把扎实开展“庭审进街镇”活动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真正让司法走进百姓,让百姓亲近司法。围绕劳资纠纷、抚养赡养、物业服务、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盗窃诈骗等民生热点,选择典型案件深入镇街、村社巡回审理,现场进行庭审解读和法律咨询,提高群众知法懂法、依法维权的能力。在辖区共开展活动300余场,参与群众达5万余人,受到普遍欢迎。市高法院、市委法建办对此充分肯定,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立典型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每季度选择对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有示范作用的案例,向社会解读审判信息、法理逻辑,共发布与解读典型案例11个。开展宪法宣传日、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普通群众240人来院参观、旁听庭审,增进了司法与社会的沟通互动。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正确适用国家法律统一起来。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情况,严格按照会的审议意见落实整改。完善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机制,及时办结区“两会”交办的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均达到“五个100%”。加强代表委员联络,聘请35名代表委员担任特邀廉政监督员,设置代表委员来院免检通道,邀请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监督重大案件执行,定期寄送《渝北审判》,让代表委员更加便捷地了解、监督法院各项工作。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来院采访报道60余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增加至148名,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89%。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集体荣获表彰12项,干警个人受到市、区级表彰18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院干警团结一心、顽强拼搏的结果,又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少数干警在转变司法作风上缺乏自觉,司法能力和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依法治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二是司法民主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人民陪审员监督司法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三是信息化建设滞后于司法公开的纵深推进,实现“阳光司法”任重而道远。四是案多人少矛盾加剧,办案压力带来的法官亚健康状态日益突出,个别法官畏难情绪滋生、工作动力减退。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区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深化法院改革,打造过硬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新提升。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助推平安渝北建设。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以及商业贿赂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公正高效审理与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创业投资、产业转型相关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打造重庆知识产权审判示范窗口,保护创新成果。提高行政审判水平,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受理环保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切实保证公正司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进一步强化法官崇尚法治、忠于法律、严格司法的信念,不断提高熟练掌握法律、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建立健全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办案不受非法干预。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定罪标准,准确适用刑罚,防范冤假错案。强化业务指导,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针对立、审、执等各环节制定工作“清单”,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各环节办案标准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优化便民诉讼网络。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整治“六难三案”,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健全涉诉涉执信访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好群众的利益诉求。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刑事案件速裁试点,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减轻群众“诉累”。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威慑和惩戒,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破解执行难。探索建立法官联系社区机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依法理性维权,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

四、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公诉的办案标准符合审判的法定定案标准。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审判机制。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业绩考评以及任免惩戒制度,健全职业保障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退出、管理考核机制,认真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法官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案、敢于担当责任的奉献精神和职业品格。巩固拓展群教活动成果,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改进司法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对法官的人文关怀,挖掘办案潜力,逐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六、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配合人大会开展专项调研及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探索建立重大案件审执情况满意度测评机制,以法院开放日、庭审微博直播、典型案例解读、新闻发布例会等为平台,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与新闻媒体沟通、与广大群众互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推动审判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我们决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引领下,在区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职,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为渝北“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努力走在全市改革发展的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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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六:法院人代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院长委托,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县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主线,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打造过硬法官队伍。坚持科技强院、公信立院,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改革创新,实干争先,为促进郧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20xx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53件,审结2862件,结案率94%,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不断提高。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4件194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件1人,3年以上10年以下9件9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25件26人。准予公诉机关撤诉的1件5人,准予自诉人撤诉的1件1人。充分运用刑罚手段,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对我县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故意伤害、抢劫、强奸、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严重刑事犯罪及盗窃、集资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17件,判处罪犯137人。依法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5件6人。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过失、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和判后回访工作,对判处缓刑后,不接受社区矫正的3件3人依法撤销了缓刑,并予以收监。

——加强民商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683件。继续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多途径解决纠纷。民商事案件结案中,判决489件,调解633件,撤诉341件,以其他方式结案220件,调撤率为71%,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坚持建设性执法,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对婚姻家庭纠纷、侵权纠纷、相邻纠纷等矛盾容易激化的群体性案件,注重做好调解稳控工作。审理好各类借款合同等金融纠纷案件,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为维护郧西大局平稳发挥了职能作用。

——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件,其中经协调原告撤诉12件、判决驳回起诉4件,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6件,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2件、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4件。在审判中,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新途径,做到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陈某诉某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责令某局六十日内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反响很好;积极开展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共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9件,裁定准予执行109件,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7件,为国土、城管、计生等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共执结各类案件870件,执结总标的为3500余万元。认真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重点提升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积极运用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隐匿财产、长期逃避债务等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在执行信息网上公开曝光428名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司法拘留86人。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我院在全国20家银行对被执行人900余万元存款进行了查控,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确保权利人的权益能及时兑现。如刘某等13名申请执行人与鑫成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中,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对其财产进行了查控、划拨,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00余万元。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运用信息化手段,从立案、开庭到结案、归档,对案件的每个节点实行跟踪监管,共发出审判管理专项通报34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信息化应用大比武活动,有效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应用科技水平;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共评查各类案件1178件,发出案件评查通报37期,开展了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对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及涉企案件开展了专项评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受理案件10件,审结8件。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意识,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上升。

——狠抓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畅通信访入口,疏通信访出口,实行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从源头上控制增量,减少存量。运用科技化手段,实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让信访人就地表达诉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644人次,其中院长接待来访63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24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6件次,协助政府和相关部门处理重大信访47件,信访立案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同时办结了省委第四巡视组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86件,没有因涉诉信访工作处理不当导致其他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改革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司法能力。认真开展“ 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坚持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开设“夜学班”、“周末班”,保证学习全覆盖,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全年共集中组织学习25场次,选送37人次参加了国家、省、市、县党校、法官进修学院的理论和专业培训。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先后开展了“五四”登山比赛、“七.一”建党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双十星”争创、“党员服务日”、“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演讲比赛及20xx年度“最美法官”评选等活动,传递了正能量。

——强化两个责任,推进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强化“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继续坚持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末位淘汰制度。出台了《郧西县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十个严禁》和《郧西县人民法院十个一律停职审查》规定,进一步强化车辆、财物管理,坚持“三公”经费一季度一公开。进一步健全廉政约谈制度,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全年共廉政约谈14次34人。加大监察督查工作力度,全年实行明查暗访21次,给予诫勉谈话10次10人,给予停职检查2人,通报批评2人。

——推进体制改革,优化职权配置。根据上级要求,在县委的领导下,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自20xx年开始,目前人、财、物已上挂省法院管理,法院40名符合条件的法官参加了全省入额法官资格考试、考核。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正在稳妥推进。做到了队伍不乱,思想不散,工作不断。

三、加强基础建设,推进司法公开

——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司法保障。先后建成了5个标准化科技法庭、1个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1个远程信访接待室和驻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建成了上联省法院、下至基层法庭的专线视频应用和数据交换的专网,逐步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法院档案工作顺利通过省特级复查。

——建设三大平台,推进阳光司法。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新受理案件全部同步录入案件信息,扩大了公开的效果。推进裁判文书公开,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932件,公开率达98%。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当事人可随时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参陪率达90%以上。

四、强化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大局

——完善服务平台,践行司法为民。对诉讼服务中心和科技法庭进行提档升级,实现诉讼咨询、信访接待、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一站式快捷高效服务。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5余万元。对57名家庭确有困难,被执行人被判刑、下落不明和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申请人,报省、市、县给予司法救助56万余元。继槐树巡回法庭成立之后,又增设了六郎巡回法庭,方便了偏远山区群众诉讼,减少了当地政府工作压力。

——参与综合治理,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六城联创”、计划生育、法治郧西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千名干部进万家访民情保平安促发展”暨“春季严打”活动,通过对柯某等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一案的14名被告人在法院审判,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建设性执法活动,法院组成专班到10家企业调研,为他们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帮助。刘某在红庙村与王家坪村交界处非法占地4000余平方米用于制造和堆放水泥预制品、陈某兄弟二人在下北隅村占地近6000平方米建鱼塘和种植树木,严重影响了工业园区企业的建设和生产,法院及时裁决,快速执行,支持了企业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及法治郧西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和雷锋精神宣传月、党员服务日、12.4宪法宣传日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在国家、省、市、县各类媒体共发表有价值文章308篇,举办法制宣传节目并在市电视台《夜读案卷》和县电视台《以案说法》栏目中播放。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未出现因网络舆情给法院和地方工作造成被动的负面影响。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县委和县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把监督视为支持和动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结率100%。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执行。高度重视政协和社会的民主监督,调整了和充实了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开展活动,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去年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在六郎乡设巡回法庭,我院高度重视,将此建议列入20xx年法院工作议程,于5月上旬在六郎乡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了巡回法庭。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先后有10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奖励,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绩和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办案法官的素质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经济下行,社会矛盾突出,群体性案件增多,办理难度不断加大;三是司法为民的举措创新、落实不够,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司法体制改革正处在过渡期,问题和矛盾不断凸现;五是个别干警违纪行为偶有发生,有损整体形象。对于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六、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好司法职责,进一步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公平正义,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化司法为民,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犯罪、化解矛盾、调节关系、弘扬法治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强涉民生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升级便民服务新体系,强化巡回审理,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真正让群众诉讼更方便、快捷、更舒心、顺心。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更好地保障公正司法。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职务调整、岗位变化,确保改革、学习、工作三不误。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把好钢用在刀刃上,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司法,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三是狠抓队伍建设,更好地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从严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高标准,构建有效的“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做到“三个从严”(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惩处)和“三个及时”(对社会或当事人反映干警不勤不廉等问题要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反馈),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服务工作大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向县委报告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委工作大局,为辖区的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认真落实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依靠监督和支持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确保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有位次。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面对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会和“两会”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郧西的美好明天添砖加瓦,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十七: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3148人,提起公诉1390933人。

深入开展严打暴恐活动、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国家安全法,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加强对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指导。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73792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27人;起诉毒品犯罪164760人。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的诈骗犯罪,依法办理陈建辉等29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等重大案件。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起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240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81件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出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结合办理的校园暴力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起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24219人。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制定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与中国残联共同制定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部署检察机关保障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积极参与偏远农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1381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与卫生计生委等共同发布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突出打击暴力伤医犯罪,依法办理广西医科大学“6·16”伤医案等案件。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688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赌博等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

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作出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部署履行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东、中、西、东北地区“四大板块”协调发展,主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调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更加重视在司法办案中对内资与外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更加重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促进规范金融秩序。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791人,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实刑并收监执行。

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完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199人,查处事故所涉职务犯罪823人。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天津市交委原主任武岱等25人立案侦查。深圳滑坡事故发生后,查办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101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组成联合督察组,现场督办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内蒙古、甘肃、宁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6家化工企业和10名责任人提起公诉,查办渎职犯罪4人。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法律咨询、案件通报机制,严肃追究犯罪,及时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等检察建议。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5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40件。

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业创新。坚决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8664人。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提示风险防范重点。慎重处理科技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及收益。

三、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22.5%;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同比上升13%,其中原厅局级以上769人。依法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朱明国、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申维辰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查办受贿犯罪13210人,查办行贿犯罪8217人。依法办理南充拉票贿选案,对涉嫌犯罪的33人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040人。

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的严重问题,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8699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合作,拓展追捕犯罪嫌疑人和追缴腐败资产的渠道。自20xx年10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已从34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百名红色通缉令”中的李华波等17名重大职务犯罪嫌犯落入法网。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努力切断向境外转移违法所得通道。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标本兼治。在办案中认真分析腐败犯罪发生原因,提出检察建议12621件。普遍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工作,着力推动制度建设。结合办案创作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甘肃检察机关在省委统一领导下,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携手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教育。江苏检察机关与邮政部门共同开辟“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

四、努力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我们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509件,追加逮捕18196人、追加起诉2372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9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548件、再审检察建议3874件。

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我们对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省检察机关自身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沉痛教训,着力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1874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认真审查每一份申诉材料,发现有冤错可能的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勇于自我纠错,对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分别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9008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078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921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持续监督各政法机关清理久押不决案件,2013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下降到6人。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有关机关纠正1093件。

加大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力度。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异地调监、计分考核、病情鉴定等环节的监督,逐案审查提出意见。对原县处级和厅局级以上罪犯“减假暂”案件,分别层报省级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与监狱、人民法院共建减刑、假释网上办案平台,推动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同步监督。对提请“减假暂”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的,监督纠正20062人;对裁定或决定不当的,监督纠正2727人。

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全面核查执行情况,持续跟踪监督,纠正脱管7164人、漏管3614人;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1063人。

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针对民间借贷、破产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重点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和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对1401件虚假诉讼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查办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的司法人员63人。

加强对特赦工作的全程同步监督。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加强对特赦案件报请、审理、裁定活动的监督,纠正报请不当331件、裁定不当23件。

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坚决惩治利用司法权贪赃枉法的行为,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424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涉嫌受贿案时发现,马勇违法指令“协调”一起命案,有关司法人员权钱交易,帮助开脱罪责,导致重罪轻判。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9名司法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深化司法改革各项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修订检察改革五年规划,出台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文件23件,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文件8件,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改革试点12项。

扎实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会同中央政法委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分类指导。全国已有670个检察院纳入四项改革试点,上海、吉林、湖北、海南、青海5省市已全面推开。推行检察官员额制,建立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择优遴选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在一线办案。会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开展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会同中央编办制定省以下地方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试点意见。

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制定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案件作出决定、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检察业务分别规定不同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湖北、吉林、贵州等地检察机关配套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根据党中央决定和全国人大会授权,自去年7月起,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在13个省区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325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224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6件。对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山东、江苏、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益诉讼12件。贵州省锦屏县7家石材公司长期违法排污,县环保局两次收到检察建议仍未履行监管职责,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县环保局行为违法。该县认真整改,责令相关污染企业停产整顿,并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集中整治。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与司法部共同在浙江、安徽、福建、重庆等10个省区市推进试点,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市、县两级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监督。监督事项由7项增至11项,涵盖立案、撤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各关键环节。

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会决定,在沈阳、杭州、郑州、西安等18个城市212个检察院开展试点,对3万余件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6天以内。

稳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和办案机制,办理了一批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跨地区案件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海事等特殊类型案件。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成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跨越千里的“面对面”接访。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共接收、办理群众信访114.8万件次,其中涉检信访6.5万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1109件案件予以赔偿。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8897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近亲属予以救助。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重视解疑释惑,有效化解矛盾。

深化司法公开。制定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和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综合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1万余条、生效法律文书67万余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9万余条。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全面加强新媒体建设,辽宁、黑龙江、河南、陕西等14个省区市三级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

六、坚持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坚持不懈抓队伍、抓规范、抓基层,强化自身建设。

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由人民群众推荐、评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表彰宣传彭少勇等全国模范检察官先进事迹。研究制定各业务岗位检察官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加强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分院建设,建立检察业务教育培训特色基地,建设中国检察网络学院,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培训1.4万余人次。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检察官培养,在乌鲁木齐和林芝分别建成维汉、藏汉双语检察人才培养基地。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落实全国人大会审议意见,用一年时间,集中整治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近两年办理的案件逐案排查,让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分阶段连续三次组织对各省区市检察院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对148起司法不规范案件挂牌督办,对32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颁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规定,以及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针对律师反映的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在制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的基础上,又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相关文件,各地检察机关出台具体落实措施,着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完善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申请平台,拓宽律师联系渠道;建设电子卷宗系统,将纸质案卷材料转换成电子文档,方便律师查阅复制,目前已在29个省区市检察机关上线运行。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防止“灯下黑”。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纪律作风禁令,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外,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公开通报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对10个省市部分检察院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65人,同比上升15.1%,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4人。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把增强执行力作为基层建设重点,确保政令畅通。健全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制度,抽取河北、山西、云南、宁夏等10个省区市部分基层院,总结新鲜经验,分析查找不足,推动全面发展。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六大信息平台。制定实施做好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20条意见、加强检察援疆工作34条措施。规范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夯实基层基础。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我们反复强调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原汁原味逐条梳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印发各级检察院对照整改。向全国人大会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作出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向全国人大会报告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在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上专题汇报司法改革和检察监督情况。制定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意见,重视经常性联络。邀请325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邀请631名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座谈交流,当面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29件议案、建议均按时办结并及时答复。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和双周协商座谈会,配合开展司法改革专题调研。定期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联合开展调研等常态化机制。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制定服务非公有制经济18条意见。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47件提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主动与媒体沟通,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视发挥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作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探索建立检察公信力测评制度,委托专业机构调查了解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对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分析原因,并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更换承办人认真审查,改变原决定455人。

一年来,我们强化军地检察协作,起诉破坏军用设施、伪造武装部队证件、非法买卖军用标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270人,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深化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司法互助与交流,在联手打击犯罪、加强个案协查等方面取得新成果。海峡两岸检方主要负责人以适当名义实现互访,进一步开放两岸司法互助联络窗口,推进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司法互助。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外交大局,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充分运用双边和多边检察合作机制,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发起建立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举办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推动打击恐怖犯罪、跨境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犯罪等领域务实合作。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113件。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我们自身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一些检察人员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研究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二是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程序违法、处理不公;三是对法律赋予的非法证据排除、诉讼违法行为审查纠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履行还不到位;四是一些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不适应,尤其是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领域知识欠缺;五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相关配套制度亟待完善,对改革政策正面解读和改革成效宣传不够;六是有的不严格执行或规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法律规定;七是有的检察人员理想信念动摇,权力寻租、以案谋私、知法犯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党中央决策部署统领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切实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突出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平等保护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司法协助和合作,依法惩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涉外经济贸易合作、贸易园区建设等领域的犯罪,有针对性开展犯罪预防。

第二,下大气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完善检调对接制度,对符合当事人和解法定条件的公诉案件、当事人有和解意愿且具备和解条件的民事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稳步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加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

高度重视依法办理涉军案件,支持和保障军队及武警部队改革发展。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依法维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落实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重点查办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妨碍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尤其是“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坚持追逃与防逃、追逃与追赃并重,深化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前瞻性研究,推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第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以全国人大会听取专项报告为契机,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探索建立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

第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健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防止案件“带病”起诉,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深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研究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的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完善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范围和程序。抓好各项改革落实,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凝聚改革正能量,巩固改革成果。

第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大规模教育培训,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提升基层队伍司法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加强对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的政策扶持和对口帮扶。加强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网络安全、涉外法律等专门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真正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纪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机制,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敢于亮丑,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的部署,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篇十八:法院党委工作报告

近几年来,黄陵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创新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保证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黄陵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黄陵县法院内设机构10个、派出法庭2个,现有在职干警61人;党支部1个,有党员36人(含3名预备党员,8名二线党员,不含离退休党员干警);离退休党员(划归县委老干局党总支管理)。其中在岗党员干警29人,占在职干警总数的56.6%。在岗党员中,有本科22、专科5人、中专(高中)2人;现有3名以上党员的庭室4个,有3名以下党员的庭6个。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经验

(一)加强法院党组织和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党务和审判工作的规律,完善决策目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制,保证党组织的决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政治与业务双管齐下,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在检查、考核中层以上干部业绩时,既要看业务工作成绩,也要看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三是落实责任,法官如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除追究行为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院党支部与党员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明确了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确保法院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使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行为。制订和完备《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等党建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三是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对党员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顿,开展交心谈心、批评帮助,不断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将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到司法为民的践行中。一是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把“公正、廉洁、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和监督全院党员干警秉公办案、廉洁办案,文明办案、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排除地方和部门主义对审判工作的干扰,最大限度地实限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社会的安定,人民的安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把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二是院党组书记亲自抓此项工作,其他院领导在着重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各庭室互相配合、协同抓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注重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那种空洞的政治说教,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了层层抓、层层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五)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特点搞好支部工作。一是院党组、支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坚持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及党的十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二是党组成员、支部根据党员干警的思想实际,与一般干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个别交心谈心,而且提倡干警上下之间、相互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不断沟通思想、融洽相互间关系,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三是按照“五个严禁”的要求,着重强调办案要及时、调查要全面、案情要真实、方法要灵活、处理要正确,有效地规范了广大党员干警的职业行为,改进了审判作风,摆正审判工作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四是抓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过好“人情关”。教育干警讲法律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人情,要求干警处理案件公正第一、绝不准拿法律与人情作交易、顶住说情风、真正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五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内民主、建立和健全党员目标管理、支部工作目标、党内外监督机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等活动,全院党员讲团结、比奉献,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2011年被最高院授予黄陵县“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党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务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被视为业务工作的附加,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没有把党建工作贯穿融合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导致党的工作弱化。

(二)队伍素质仍需加强。个别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加之党务干部没有专门的职位,大多数是兼职,接受上级培训和参与党务工作的机会相对偏少,缺乏系统的学习、总结和提高,工作视野不宽,思路不够清晰,对法院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适应现象。

(三)活动开展缺乏长效。黄陵县法院党支部党员较多,36名党员分散到10个庭室,由于业务性质不同等原因,党建工作缺少部门特色和活力,开展党的活动对广大党员吸引力不强,导致党组织活动开展得不够好。

四、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解决法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化落实。法院党组织将党建工作置于黄陵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中心工作的实际效能作为检验党建工作的标准,使法院党建工作发展适应时代进步的需要。

(二)抓好党员和干警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着力改善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把素质高、思路清、作风正、德才兼备的年轻党员干部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同时,注重在年轻的审判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增强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二是着力优化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规划,通过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考察学习等形式,充实业务知识,开阔工作视野,提高工作水平,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三)抓好工作机制的创新和科学化运作。一是建立问责制。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细化目标,强化标准,硬化措施,狠抓工作的贯彻执行。二是抓好督促检查。加强对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常抓不懈。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坚持把党内任职的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加大党务干部的培养,改善党务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定期、即时、专项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制,增强荣誉感,激发工作动力。

(四)抓好党建与审判工作的同步化结合。党组织要处理好党建工作和法院业务工作的关系,一方面,把保证审判工作的完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将党务工作渗透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影响业务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另一方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党的工作,使党务工作和审判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齐抓互促。

(五)抓好党建活动内容的丰富化构建。一要扎实抓好网络党建工作,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宣传面。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党员队伍结构的变化,要在黄陵法院网设置“党建之窗”栏目,实时发布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党员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实现党建理论的网上学习和讨论、党务知识的网上查询和下载、党建动态信息的网上发布和宣传、党建工作经验的网上介绍和推广等,占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二要把党建载体创新列为重点工作,充实法院党建内容。根据审判机关自身工作特点,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创建服务品牌、打造品牌法院”和“便民、利民、惠民”活动,做实基础、做亮特色,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三要在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阵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得到落实,保障法院党建的良好发展态势。

篇十九:江西法院工作报告

(一)服务大局成效显著

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1.能动司法,服务大局

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先后出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省“十二五”规划、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等工作意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提供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开展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房地产纠纷多发等专题调研,加强司法应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司法建议4487条。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建立健全与国资委、金融监管机构、工商联、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与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沟通机制,主动提供法律服务。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围绕应对金融危机和促进经济转型,依法审理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各类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赛维公司与德国Q-CELLS公司供货合同纠纷、与韩国重工保证合同纠纷等一批重大案件。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以生态保护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提供司法服务,全力保障国家级重大战略决策实施。围绕深化国企改革部署,依法审理执行华意电器总公司破产重组、省电子集团与江西信达资产公司债务纠纷等企业破产、改制案件434件,支持全省国企改革。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审理土地征收流转、房屋拆迁等领域的纠纷案件,促进全省城镇化建设。

3.依托审判,参与管理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大力推行少年法庭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报告、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举措,切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65019件,建立健全老病残犯减刑假释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扎实开展“网事审判庭”试点工作,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及时评估排查社会稳定风险,组织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6571场次,深入推进综治防控体系建设。

(二)审判职能充分发挥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97727件,上升8.4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14714人,上升7.56%。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案件8571件15163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禁毒、打拐等专项行动,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91件774人,涉毒品犯罪案件3643件5045人,拐卖儿童犯罪案件125件247人,刘世波等称霸一方、民愤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受到严惩,该案4名主犯被判处死刑。

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共审结此类案件858件1105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835件5460人,判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90人,吴志明、汤成奇等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惩处。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严格裁判标准,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多年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做到不枉不纵。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3名被告人无罪。

2.妥善审理民商纠纷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17291件,上升4.01%;标的额607.39亿元。

更加注重促进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97036件,制裁违约欺诈,打击虚假诉讼,促进诚实守信,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审结融资、证券、保险、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5524件,防范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9663件,保护合法利息收入,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和房地产纠纷案件17970件,维护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61718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职工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1666件,道路交通、医疗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9138件,维护弱势群体切身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996件,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更加注重促进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年主题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依法审理“景德镇”等驰名商标案件,审结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域名、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1634件。

更加注重促进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92件。规范涉外司法协助工作,加强与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与福建、浙江、广东三省法院签署涉台司法事务合作协议,提高涉外司法审判水平。

3.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9496件,上升12.05%;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4358件。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依法维持行政行为1509件,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739件。加大案件协调力度,妥善化解群体性行政争议,防止矛盾激化,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44.36%。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6件,决定赔偿金额125万余元。

4.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全省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213952件,标的额329.96亿元。

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共清理执结案件9267件。不断创新执行举措,依法对9338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的5010人予以司法拘留,235人追究刑事责任,有力维护了生效裁判权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与金融、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查询机制,形成缓解“执行难”的工作合力。

(三)为民措施有效落实

不断强化群众观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新机制。

1.着力深化诉讼服务

深入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六统一”,完善导诉、立案、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恢复边远地区人民法庭设置,在案件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保、旅游纠纷等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判,推行网上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讼累。各级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78115次。

2.着力畅通救济渠道

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为残疾人、下岗工人、农民工等困难弱势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24657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021万余元。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全省法院建立各项救助基金3569万余元,为3683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4935万余元。

3.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实行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2012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4.01%,比2007年上升16.98个百分点。积极参与“三调联动”,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建立健全司法协理机制,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全省17475名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工作103882人次。

4.着力做好信访工作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依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全省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28501件,接待来访85511人次,涉诉信访总量实现了逐年下降。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等专项活动,坚持领导包案、预约接访、分级约谈、带案下访,落实信访责任制,清理并化解信访积案3787件。

(四)司法改革稳步推进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科学的机制保障。

1.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实施细则,细化量刑标准,严格量刑程序,确保量刑公开公正,共审结十五种犯罪试行案件32164件48545人。积极开展小额速裁、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等工作,实现简案快审。全省法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28285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64.12%。实行诉访分离,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5129件。认真做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准备。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2.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案件评查和未结案件清理等活动,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强化审判委员会、院长和庭长的层级监督职责,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网络侵权、破产等审判难点问题,出台审判指导意见301个,发布参考性案例639个,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强化审级监督,严把二审、再审审查关,审结二审案件56538件,再审案件2275件。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办案流程实行节点监督,对审判质效实行动态分析、定期通报,强化审限管理,促进均衡结案。

3.健全考核管理制度

省高院制定实施《江西法院五年发展规划》,按照“以管理促公正、向管理要效率”的要求,将考核作为管理的中心环节,把岗位目标考核与法官审判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质效考核管理体系,各项审判工作依托科学管理得到扎实推进。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44%,上诉率、再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低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

(五)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指引,以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法官教法官、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推行新进人员到基层和立案信访窗口锻炼等做法,不断提升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全省法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38期,培训47352人,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77.76%,比2007年上升14.09个百分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法官遴选常规化、竞争上岗制度化,全省法院公开遴选法官246人,764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晋升领导职务。

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整治,建立健全廉政监察员、廉政谈心、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加大对审判、执行、司法拍卖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诉讼收费和经费管理专项检查,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全省法院共查处74件76人。

4.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先进典型巡回宣讲,评选表彰全省首届“十佳法官”,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展现奋发向上、文明和谐的精神风貌。五年来,全省法院有113个集体、115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9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优秀法院,22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或审判业务专家。省高院机关和寻乌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六)基层基础全面加强

加强监督指导,加大保障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工作水平。

1.加大基层指导力度

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指导,开展司法巡查,组织院长专题研讨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法院班子领导能力。积极协助党委做好中、基层法院班子换届工作,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换届后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本科以上学历由82%提升到99%。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针对基层法院审判纪律、庭审作风、司法礼仪等方面问题,开展“作风效能年”活动,促进基层法院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全省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63757件,占全省结案总数的91.31%。

2.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为中、基层法院增加1400多个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招录1414名通过司法考试的优秀法律人才,为38个国家贫困县定向招录101名干警,有效缓解了基层法官紧缺的问题。落实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部署,积极争取支持,全省法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12年比2007年增加了22950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了8654万余元,同级财政安排经费增加19286万余元,基层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规范经费管理,认真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制定基层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加大物质保障力度,不断改善基层办案条件。

3.加快基础建设步伐

大力推进“两庭”建设,全省新建27个法院审判大楼、200个人民法庭,有32个审判大楼、38个人民法庭在建中。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全省法院三级专网,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和远程立案、庭审直播、视频提讯试点等信息化应用,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显著提升。全省法院建成数字化法庭290个,对外网站全部建成。

(七)接受监督自觉主动

全面强化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1.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严格执行法院工作报告制度,主动向省人大及其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审判职能履行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全省法院执行、涉农审判、人民陪审员、量刑规范化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工作的专题审议,主动邀请代表对立案信访、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进行专项视察。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248件,省高院办理73件,办理工作获得省人大表彰。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拓宽联络渠道。全省法院共走访人大代表13648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21457人次。

2.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定期向省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094件,省高院办理44件;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2635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全省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229次,办理抗诉案件1092件。健全司法监督员制度,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

3.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

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17560件。推进审判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全省有7个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有72个法院开展了裁判文书上网、79个法院推行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22666人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在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发展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只有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大局开展法院工作,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好地履行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重大政治、法治和社会责任。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肯定。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只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动科学发展。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才能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注入生机与活力。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管好队伍,切实增强司法能力。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第六,必须始终坚持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只有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才能不断增强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持续增长,涉诉信访问题突出,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法官办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二是有的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司法作风、司法水平有待改进;三是个别法官司法不公甚至徇私枉法,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四是基层法院面临人才流失、“两庭”建设负债等突出问题,物质经费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

篇二十:江西法院工作报告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全省改革发展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服务全省发展战略。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出台审判指导意见,推出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加强司法应对,提出司法建议916条。建立完善与金融办、国资委、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延伸司法服务。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审理改革领域相关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结涉及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2896件,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审结相关案件759件,推动农村改革稳步发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妥善化解中冶、京冶与萍钢标的额5亿余元的环保合同纠纷,审结涉资源环境案件1365件,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贯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西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帮教未成年罪犯1172人;积极参与对非监禁犯和假释犯的社区矫正;依法惩治利用网络盗窃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结案257539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结案1813件。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392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6564人,分别上升7.37%和1.3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审结1795件3882人,依法审理刘萍、姚建海等境内外关注的敏感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20件7108人。坚决扫黑除恶,遏制毒品犯罪,审结涉黑涉毒案件1502件2063人。徐国华故意杀死4人、傅迎春贩卖毒品131公斤,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审结896件1320人,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判决生效县处级以上干部54人,周建华、许润龙、龚细水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惩。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审理了李华波全国首例境外追逃没收违法所得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惩处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案件1010件1708人,李卫红集资诈骗近6亿元、钟海生串通投标涉案34亿元,受到法律严惩。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药品、食品等犯罪,审结147件283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宣告12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案件162958件,标的额293亿元,分别上升12%和63.5%。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护诚实守信,维护公平竞争,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25368件,标的额30.74亿元。针对借款纠纷激增的新态势,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借款合同、民间借贷案件41777件(上升15.29%),标的额123.09亿元(上升84.35%)。审结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4512件(上升21.0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等民事案件69285件,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84件。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339件,审理了腾讯公司著作权、“米其林”驰名商标专用权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适应全省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案件44件。扩大对外司法合作与交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322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92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89件,分别上升13.19%和23.64%。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持行政行为467件,确认违法36件,撤销、变更253件。在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基础上,加大对山林权属、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案件协调撤诉率33.85%。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救济功能,审结赔偿案件31件,决定赔偿金额129.31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上升16.12%。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26件,执行到位7486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包括20 家金融机构、4个行政部门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曝光928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其中948人自动履行1.2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责任30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115个法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认真做好立案导诉、诉调对接、诉讼费缴纳、投诉监督等25项工作,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性平台转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建立“12368”热线,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诉讼。推行流动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1017次。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依法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93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司法协理机制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依法对2373件调解协议确认法律效力。积极推进和规范调解、和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调解、和解纠纷案件100947件。及时审结有关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纠纷10342件,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051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05.72万元,为1127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3518.6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126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围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事项,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改革试点准备。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管辖制度改革,调整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探索申请再审案件指定异地管辖,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景德镇法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抚州法院试点(试点后受理案件增长51.9%)。

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非法证据排除试点。规范减刑假释程序,落实“五个一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520件。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接访化解,依法处置违法闹访,引导理性维权。办理来信来访21219件(人)次;进京访案件570件,下降28.6%。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制度,落实全程留痕要求,预防和减少不当干扰。完善审委会制度,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逐步减少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审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59554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评查案件19782件。强化案件责任管理,16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五、坚持强化素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增强“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和办案能手、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推行法官教法官、现场教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说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选送367人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省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2971人次。实行法官遴选,推行上派下挂,开展内外交流,遴选法官51名,交流锻炼72人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查找“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992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红包”“裸官”、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工作,全省法院“三公经费”下降6.68%。部署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实行明查暗访,落实问责机制,责令10个法院对庭审行为不规范、工作纪律松散、警车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化司法廉洁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制度体系,制定干警业外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等制度,省高院约谈了全省中院院长、纪检组长,巡查了3个中院。联网运行全省法院举报网站,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7件37人。

六、坚持固本强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根基。

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针对抢夺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担保物权实现、保险合同纠纷审理等实践问题下发指导性意见。加强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并通报,发布参考性案例19个,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强化审级监督,依法纠错,二审、再审改判案件2483件。

加强基层工作保障。统筹解决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为中、基层法院招录干警470人。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4.23亿元,“两庭”建设资金1.5亿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9403万元,完成了全省审判执行管理平台、案件信息数据中心和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等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召开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人民法庭建设“五化”标准,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法庭10个,调整法庭驻址17个,便利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纠纷,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5145件,占结案总数的22.79%。

七、坚持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做到受理有告知、办理有沟通、办结有反馈,办结630件,其中省高院28件,被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日常联络,通过发送联络专报、走访,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为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走访、邀请人大代表8322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到3个设区市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题视察,并邀请代表旁听了周文斌受贿案、汤成奇减刑案等重大案件的庭审。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336件,走访、邀请委员4821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到2个设区市法院开展了专题视察。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咨询委员,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51次,审结抗诉案件246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4762人次,通过公布电话、网络信箱、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民主。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3229份。积极推进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直播重大案件的庭审、执行,举行新闻发布会147场,接受舆论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保基层群众比例不低于新增人员的三分之二,增选1720人。充分保障陪审权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674件。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31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有关机关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南昌县、樟树市、永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王勇当选2014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二是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存在“冷硬横推”现象,个别法官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舆论炒作个案、当事人缠访闹访等现象仍然突出;四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明显增大,人才流失问题严重;等等。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篇二十一:江西法院工作报告

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依法审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专项活动,深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和实现胜诉权益。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靠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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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十二:法院工会工作报告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院党组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总工会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反对“四风”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按照上级安排,落实好“三亮三评”。我院工会通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精神,圆满地完成了本院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发挥了工会“桥梁纽带,帮助服务,活跃凝聚,参与维护”的作用,着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干警之家活动,不断深化拓展“送温暖,办实事”的工作领域,为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丰富和活跃我院干警的文化体育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多项政治活动,强化高素质干警队伍建设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精神统领工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在各项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在造就高素质法官队伍上下功夫。为创建和谐社会、和谐法院,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工作,活跃生活,凝聚人心”,努力建设新型的高素质、高绩效的干警队伍,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创先争优”“三示范”多项政治活动,教育和引导干警自觉地不断汲取新知识,熟悉新领域,掌握新技能,做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争当学习型党员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争创学习型庭、科、室,争当知识型法官。

一年来,工会组织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全局,牢牢把握工会的“纽带、服务、凝聚、维护”作用,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树立服务思想,以踏实和全方位的工作成为干警的贴心人。只有找准了位置,才能有的放失,才能有所作为。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解和掌握会员情况的重要性,这是维系工会和会员密切关系的必经之路;工作要有积极性和超前性,这是激发会员热情的良好工作姿态,在这个问题上是我们工会工作者今后更加需要完善和努力的方向。

(二)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职工之家活动,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干警之家活动,是工会贯彻落实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工会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维权职责,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通过深入开展“建家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工会组织,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夯实了维权基础,保证了工会更好地发挥作用。通过认真学习区总工会文件精神,对“建家活动”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如何把“建家活动”搞好,如何把“建家活动”和开展“创先争优”、“三示范”创建活动相结合,如何把创建高绩效机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此我们在对“建家活动”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制定计划和措施,坚持“建家活动”原则,明确目标和标准。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购买十几万元的健身器材,安排专门的健身房。对老干部活动室、干警之家重新装修、重新装备,力争跨入规范化职工之家的行列。

(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干警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为干警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是工会落实精神的重要体现。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始终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干警、职工服务的宗旨,注意倾听会员呼声,了解会员情绪,把握会员需求,把干警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干警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干警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做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真心实意地帮助会员排忧解难,营造既使会员心情舒畅,又使会员干劲十足的工作氛围,在实际工作中,妥善处理好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解决困难群体的问题和解决大多数人的问题,解决现实问题和解决长远问题的关系。最大限度的利用机关工会现有的人力和财力,多办一些好事实事。积极争取各方面的人力和财力,逐步加大送温暖工作的物质投入。

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是事关老干部切身利益的大事,随着我院老干部年龄的不断增高,他们在生活中面临的困难也越来越多,行动不便,疾病困绕,住院人数逐年增长等一系列问题在渐渐呈现,针对这样的现状,刘兵副院长亲自到XX区第一人民医院,邀请副院长邱国兰来我院为离休、退休、离岗老干部讲授健康知识,切实加强老干部保健意识,保证老干部的身体健康,他深入浅出的讲解,把医学保健理论,变成了实用的常识,让人感到朴素、亲切。

邱院长抽出专门时间和老干部沟通交流,老干部认真咨询医疗问题,讲座和咨询有效地结合起来,针对老干部张允定的身体状况,当场进行诊治和指导,系统解答老干部常自君、杜思平、顾金富提出的有关健康问题,邱院长当即留下手机号码和与会的老干部约定,若身体健康需要帮助,及时联系,讲座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身体素质,是创建高绩效机关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建设高绩效工会的客观要求。组织干警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是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工作的优良传统,它不仅可以活跃机关文化生活,使干警在参与的过程中愉悦精神、锻炼意志、塑造品质、增强体魄,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和教育,而且有利于促成加强思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区总工会的要求,围绕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围绕文明机关、和谐机关,突出“围绕中心,促进工作,活跃生活,凝聚人心”的工作思路,装备新的健身器材,调整更好的场地,建立新的健身活动中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图书阅览室,大力开展健康向上、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全民健身体育运动,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干警、职工广泛参与,不断提高机关干警、职工的身体素质,为做好本职工作提供身体保障。

近几年,法院党组非常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党组书记、院长乔国和经常安排布署文化建设工作。20xx年全区庆祝建国60周年文艺活动比赛,我院老干部合唱团荣获第二名。20xx年我院荣获全区颂读经典比赛,荣获优秀奖。20xx年南阳市老干部运动会荣获优秀组织奖。20xx年南阳市广场舞大赛女子法官艺术团荣获二等奖,9月26日我院法官参加农运会举办的“果然风情之夜”大型歌舞晚会,激情放歌《我爱桃花、我爱家》,唱出了法官热爱家乡、喜迎农运的心情。20xx年参加南阳市雅安赈灾大型义演、南阳市金秋助学大型义演、南阳晚报社组织的走进社区大型义演、南阳市长寿工程大会义演。河南省广场舞大赛好法官艺术团获铜奖,声动南阳我院老干部获第四名,20xx年组织老干部参加XX区老干部运动会、南阳市三八节运动会、南阳市老干部运动会、南阳市中级法院老干部书画比赛,荣获多个奖项。举办重阳节老干部戏迷票友会,参加南阳市南水北调正式通水大型义演、在南阳市夕阳我最红才艺大赛上,荣获南阳赛区冠军、荣获全省优秀奖。参加由河南省宣传部、河南省文联、河南省文明办、河南省敬老协会组织的中国梦、敬老情原创文艺作品大赛,楚新建创作的文艺作品《老伴》荣获优秀奖。

在创新和深化队伍建设的探索实践中,XX区法院党组深深认识到,法官执法的能动力、法官队伍的凝聚力、法院形象的公信力均需要文化支撑。因此,XX区法院党组立足于创先争优,着力于文化建设,在文化建设上动真情,出实招、用真劲,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1、找准法院文化建设的切入点

XX区法院把制度建设、绩效考核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制定了详备完善的《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将干警的晋升、晋级、提拨、奖励与个人业绩挂钩,实现由约束向激励机制的转变,从而构建公平的竞争机制,形成开明、开放、包容、仁和的精神格局。

2、抓好法院文化建设的着重点

铸炼高尚做人、快乐工作的理念是XX区法院文化建设的着重点,目的是以精神层面的提升拉动工作能力的提升,从而提高干警工作幸福感指数,使争先创优成为干警的内在需求。主要方法是由院政治部制定年度培训方案,有计划地对干警进行职业道德的培养,养成干警敬民、尊民、爱民、仰民、亲民的发自灵魂的人文情怀和慎始、慎微、慎欲、慎权、慎终的深入骨髓的职业操守,从而以德养廉、以德昌勤、以德助能,提高工作质效。

3、弘扬法院文化建设的闪光点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文化必须具有政治性,这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闪光之处。要体现法院文化的政治性,必须强化干警的政治观念,陶冶干警的公平正义信念。主要方法是由院政治部按计划组织干警进行政治学习,由院研究室向干警荐书热读,从而用政治理论武装干警头脑,用先进文化浇灌干警心田,确保每一名干警都成为有维护公平正义力量的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4、强化法院文化建设的发力点

丰厚的知识储备是干警积极参与和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的原动力,因此,XX区法院高度重视干警的知识提升,把学历教育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发力点,制定了《强力推进研究生学历培训计划实施办法》,计划按实际发生额拨付年度专项资金,每年确保4—6名干警攻读研究生学历,利用八到十年时间使研究生学历占干警人数的60%,逐步构建高学历者优先使用、高学历者优先重用的重知识、重能力的用人格局,形成学习者更优生存、学习者更高发展的倡学、用人理念,养成学习为本、不断学习的良好院风,从而将人力资源的潜在优势转变为现实的人才优势,确保XX区法院各项工作的跨越发展,整体实力的快速提升。

5、提供法院文化建设大舞台

为了助力法院文化建设,XX区法院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文化建设工作组,精心搭建文化建设助力台。经过近一年的酝酿筹办,XX区法院的廉政警示教育室、图书室、文体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先后建成投入使用。廉政警示教育室简洁、明快、庄重、大方,设有历史回顾、廉政故事、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古代贪官谱、法官楷模、现代警示录、新权力观、名人字画等板块,图文并茂,内涵丰富,既能为参观者敲响反腐倡廉的警钟,又能强化参观者的自律意识和廉政信念。图书室格调温馨、静谧、典雅、古朴,现有图书2000余册,可同时容纳二三十人阅读。图书室配置有三台专用电脑,保障既可网上查阅,又可借书阅览。藏书涉及法学、哲学、文学、医学、自然科学等范畴,为干警陶冶情操、提升专业素养提供了良好的场所。文体中心面积近200平方米,宽阔敞亮,健身器械齐全,适合于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锻炼需求。老干部活动中心舒适明亮,宣传页面内容丰富,棋类书籍齐全,是院老干部聚会、交流、学习、活动的好地方。

廉政警示教育室、图书室、文体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建成投入使用,是XX区法院继20xx年成立老干部合唱团、女子舞蹈队、女子合唱团、打造干警格言长廊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从严理院、优警兴院建院理念的具体体现,为XX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搭建了一个更高、更快、更强发展的助力台。

(五)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努力建设高绩效机关工会

按照区总工会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区总工会工作促进会精神,加强机关工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工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领导信任、干警职工满意的“职工之家”。围绕法院先进文化建设开展好工会工作,使之有更加深层的内涵,在审判文化、管理文化等方面进行不断的探讨。要从新形势下更好地为履行工会的职能和加强党与职工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牢固树立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干警职工服务的理念,探索机关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新的形势任务需要,加强对机关工会特点和规律的调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会工作的新思路,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在院党组和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支持下,围绕着“工会是党组织与干警联系的桥梁,是服务于审判工作的帮手,是服务于干警生活的挚友,是向社会展示法官风采的窗口”的工作宗旨而不断努力,一定要再创新成绩,再上新台阶。为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20xx年法院工会工作计划

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围绕忠诚、为民、廉洁、公正这一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区总工会工作促进会精神,履行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院务公开,维护干警、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法院文化建设。以素质工程为重点,努力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

20xx年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长抓不懈,在深化“双争”、“三示范”创建活动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会议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以此统揽工会工作,并不断创新工会工作,工会工作的创新主要在努力提高干警队伍的素质,团结广大干警投身到我院的改革和发展中;把切实为干警说话办事、更好地维护干警合法权益上创新;在加强民主管理,参与协调劳动关系,更好地加强机制建设上创新;在自身建设和改革中创新。努力做到认识有提高,计划有创新,思想有创意,实践有突破,工作有成效,使工会各项工作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适应我院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加强源头参与,加强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干警的合法权益。

政务公开的实质是加强干警的民主监督,是干警知院情、议院事、监院政、尽主人之责任的好形式,是充实、完善职代会内容的好方法。要通过举办政务公开研讨会、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坚持抓住重点、突出难点、公开热点、解决焦点问题的工作原则,通过职代会、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干警及时公开法院的重大决策、重要的改革方案和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有关重大事项。只有做好公开工作,才能切实增强院务公开的实效,提高民主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干警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重点是提升职代会质量,一是要严格按照《职代会条例》要求,严格程序,没有程序就没有民主,要确保干警的政治民主权利真正落实和体现;二是要把法院的改革和发展、干警的切身利益、干警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审议内容,既要体现民主意志,又要推动发展;三是在20xx年下半年适时安排进行职代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四是把“司法公正、执法为民”活动与班子建设、党委建设、“建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公正与审判、廉政队伍,广泛开展干警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教育和帮助干警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五是采取形式的岗位练兵、倡导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在实践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知识型法官干警队伍,加强干警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创建工作,教育和引导干警立足本职岗位成才,为法院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

(四)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困难干警的实际困难,确保干警队伍的稳定。

帮贫扶困是工会维护干警利益的具体体现,要从工会组织的特点出发,满腔热情地为干警做实事、办好事,凡涉及干警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办,特别要重视关心困难干警的生活,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干警的真实情况,当好干警群众的第一知情人,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完善“送温暖”工程的具体措施,注重“送温暖”的效果,及时帮助困难干警,使他们切实感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继续开展干警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要因时、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干警多样化、内容有益化、参与群众化、活动经常化,不断满足干警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培育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工会的活动。一是要围绕XX区法院春晚、“七一”、“国庆”为主题,开展文艺演出等活动的筹备工作;二是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创先争优活动,要通过优秀法院的演讲、报告会、座谈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干警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廉洁勤政的自觉性,培养法官干警爱岗敬业精神;三是要继续开展“双争”、“三示范”创建活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庭科、文明家庭活动,在全体干警中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增强干警队伍的凝聚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六)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完善规章制度。

工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能,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精神,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报务大局的能力,努力创建规范化工会。一是努力做到组织建设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规范,阵地建设规范,台帐建设规范;二是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的重点,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工会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素质;三是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干警的意见和要求,更好地发挥桥梁与纽带,努力提高工会的整体工作水平。

(七)进一步做好妇、青工作

妇、青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妇、青工作,重视组织建设,结合妇女、青年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素质工程”、“巾帼建功立业”和“创建文明家庭”等活动,充发发挥女干警“半边天“的作用。要通过举力各种业务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女干警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女干警特殊利益,要支持女干警独立自主的开展形式多样,适合女干警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帮助广大女干警树立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精神,提高女干警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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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十三: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两提升五过硬”为载体,以坚守“三条底线”为硬约束,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称号,被评为泉州20xx年度“先进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围绕五城同创总体部署,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把服务大局的各项要求和举措落到实处。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打击保护并重,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强迫交易、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刑事案件20件26人,提起公诉40件59人。坚持引导服务并重,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和预防宣传活动,了解企业在防范职务犯罪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排查职务犯罪隐患,协助完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促进民营企业廉洁、健康、平稳发展。坚持短期长效并重,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及名牌产品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行为,依法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刑事案件10件12人,提起公诉86件114人。

助力建设生态绿城。积极投入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28件37人,提起公诉35件52人。完善提前介入、专人专办制度,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移送刑事立案22件。突出长效机制建设,成立生态资源检察科,结合案件查办,深入分析发案原因,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失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健全和完善我市生态文明保护机制。

助力建设新型城镇。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深入调查城镇征建过程中发现的虚报、侵吞土地补偿款等犯罪线索,从中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案2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5万余元。主动强化监管协作,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联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落实廉洁准入制度,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21件,涉及查询单位、个人1286家1329人,促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主动关注保障来晋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支持提起诉讼10件,涉案金额100多万元,促进平等保护、共同发展。

二、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立足批捕起诉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378件3065人,提起公诉3759件4739人,推动提升社会“平安指数”。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等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刑事案件217件273人,提起公诉228件305人;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5名犯罪嫌疑人,上报泉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刑事案件988件1293人,提起公诉963件1210人。依法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非法行医等刑事案件12件13人,提起公诉19件20人,切实维护保障民生权益。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文书说理等制度,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216人,不起诉决定102人。延伸检察职能触角,增设18个村(社区)巡回检察联系点,深入群众中发挥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党建工作指导等作用,推进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强化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落实“诉访分离”工作要求,构建信息共享、共同息诉等工作机制,妥善处置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节约司法资源。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继续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安排联系合适成年人到场229人次,开展社会调查28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件10人,封存犯罪记录293份,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正常生活提供宽松环境。以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为载体,联合团市委、镇(街道)、教育局、关工委,推动搭建社区、企业、家庭等多方共建的维权网,推进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被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深化“检校共建”,选派15名业务骨干担任15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先后组织开展“与法同行、快乐成长”等主题活动14次,分发警示案例宣传手册上万份,促进营造校园稳定安定氛围。

三、依法履行反贪反渎职能,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着力推进“侦防一体化”升级发展,构筑公正廉洁的司法防线。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认真总结新时期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和新规律,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27件31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6人。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突出调查重点,深入查处大案26件31人,科级干部8人。以查办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危害生态文明建设、涉农惠农、危害食品安全以及“两违”背后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为抓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办案范围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医药卫生、“三农”补贴和执法司法等领域。积极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加大对在逃人员信息的动态掌控,制定周详追逃计划,抓获在逃人员2人,规劝投案自首3人,追缴赃款330万余元。

文明规范查办案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查办案件,注重从制度建设、执法规范、监督制约等环节入手,推进执法规范化,确保办案程序、侦查手段、强制措施、证据收集、实体处理“五合法”。积极探索使用侦查信息化等手段,转变侦查模式和办案方式,加大侦查装备投入,不断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建立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办案安全自查自纠以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纳入检务督察范围,定期开展检查巡视,促进案件查办规范化运作。

深入开展警示预防。积极构建多元化预防网络,开展预防宣传、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警示教育、案例剖析、年度预防综合报告等工作,形成查办和预防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结合办案,先后形成案例分析19份,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8份。联同纪委改版警示教育基地,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成群众路线主题教育馆,接待参观121场次,受教育人数5023人。将民间传承的廉政文化与新媒载体深度融合,策划、拍摄微电影《门楣中的廉政》,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奖,并通过电视台、网络等渠道进行展播,提升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坚持法治理念,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对应当立案而未及时立案的,督促立案1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3件。健全对“另案处理”人员的跟踪监督机制,依法追加逮捕22人、追加起诉35人,追加漏罪53条,改变案件定性91件140人。积极探索履行新增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紧扣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性侦查措施、超期羁押,以及非法取证等重点环节,加强审查力度,提出纠正违法意见67件次;同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实行案件质量定期通报。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健全“判前建议、判后审查”工作机制,着力加强量刑建议工作,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书1929件;着力加强对刑事判决的监督审查,提出刑事抗诉7件。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落实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要求,规范办案程序,完善工作举措,将违法执行作为执行监督重点,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4件,提出检察建议35件。联合法院建立虚假诉讼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虚假诉讼行为。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重点监督,从中发现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人员,及时建议收监。着力规范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出台《监督财产刑执行的工作办法》,联合法院建立财产刑执行文书报备制度。积极探索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制度,根据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情况,在出庭公诉时分别提出从重或从轻处罚的建议。

五、健全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坚持接受监督,提升司法规范水平

尊重司法规律,不断健全执法办案机制,着力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以“规范”、“标准”为重点,强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严格执法。结合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规定,统一汇编成册;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联系,就非法证据排除、逮捕必要性说明材料和证明材料的提供、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等23个问题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会签相关文件。坚持严把证据关口,严格在审查逮捕环节推行“每案必讯”,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正等要求,对可能存在非法证据或瑕疵证据的案件,探索推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坚持依法听取律师意见,收转辩护意见等材料368份,均及时审查并反馈,充分保障律师执业和辩护权行使。

强化案件内部监督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行案件效能管理,逐步实现办公、办案无纸化。强化对办案期限、诉讼程序、执法风险和涉案财物监管等环节的提醒警示,促进形成科学、精细、规范管理。建立“查、评、述”工作机制,对所办案件进行督察、评判和分析,促进提升案件整体质量。建立定期梳理和分析制度,加强办案动态分析,每月编制《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月报》,进行内部通报,为统筹决策和规范司法提供参考依据。

打造公开透明阳光执法。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先后就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和服务生态水域建设工作情况向人大主任会议作专题报告,及时办理并反馈人大及其会交办的信访件13件。认真开展勤政廉政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换届工作,聘任勤政廉政监督员32名、特约检察员9名。积极拓宽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结合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适时上网发布案件公开信息。积极构建立体检务公开体系,升级改版门户网站,开通“晋检案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接受认证律师阅卷和听取意见预约服务。

六、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把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与检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定队伍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立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及民主生活会等活动,推动作风转变。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举办“践行群众路线·青年勇当先锋”主题演讲比赛,弘扬健康向上检察文化,增进干警对检察职业的归属感、荣誉感和价值认同感,引领提振队伍士气。

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主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检察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持续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多措并举促进专业化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提升。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育机制,搭建实战练训平台,组织开展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侦监业务练训、演讲赛、辩论赛等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举办检察理论研讨会,邀请知名法学家到院开设讲座,开拓法律视野。积极营造创优争先氛围,鼓励、推选干警参加省市各级业务技能竞赛、全省公诉人论辩赛、“东亚文化之都”论辩赛等活动,集体、个人先后获得国家级表彰5人次,省级表彰11人次,市级表彰11人次。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各项规定,通过开展“廉政短信提醒”、开辟“廉政书角”等多形式教育活动,定期传播清廉检察正能量。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坚守正道求真务实敢于担当,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公正廉洁”专项检务督察、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等活动,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和通报、廉政隐患摸排预警等制度,切实防范权力出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各位代表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帮助很大,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重实体、轻程序”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诉讼活动监督仍有一些薄弱环节,“重配合,轻监督”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相对年轻,干警工作经验相对不足;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检察工作面临着执法更加严格、规范、文明的重大要求和考验。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我院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质量,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为我市跨越发展、长治久安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是牢牢把握依法治国大形势,统一执法思想。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谋划检察工作。进一步认清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强化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定力,明确职责使命。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深化检察改革的总体思路,明确当前检察工作与检察改革的基本任务和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落实好各项改革工作部署。

二是牢牢把握服务大局总目标,推进全面履职。立足检察职能,增强战略意识,充分认识当前维稳的严峻形势,依法处理与暴恐犯罪相关联案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刑事犯罪。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入企业开展警示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增强守法观念。

三是牢牢把握惩贪治腐高态势,促进廉洁从政。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推进各项专项查办工作,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更加注重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把查处行贿犯罪与查处受贿犯罪统一起来,进一步做到同等重视、同步查处、严格执法。更加注重侦防一体,深化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公正廉洁的制度防线。

四是牢牢把握法律赋予新职能,加强法律监督。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强化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建立完善相关执法规范和配套制度,稳妥行使新增职能,推动新法实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突出抓好各项专项活动,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着重解决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五是牢牢把握正风肃纪严要求,建设过硬队伍。敬终如始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难点热点问题,持续推进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推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让从严治检成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常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支持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晋江新发展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二十四: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发挥检察职能,促发展保民生

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048人、起诉4308人,不批捕425人、不起诉434人,既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又尽量减少社会对抗。推进平安建设,重拳整治涉爆涉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批捕201人、起诉477人,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注重源头治理,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导入法律程序依法办理信访案件431件,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275次,预警化解执法风险90件,提出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42份,弘扬法治精神、防范社会风险成为检察工作新常态。

助推经济发展。为项目带动清障,查办工程建设、国资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25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669批次,保障投资安全、项目廉洁。为产业聚集铺路,设立园区检察室7个,开展送法进企业65次,化解园区矛盾纠纷25起,坚持“两个慎重、五不轻易”妥善办理涉企案件,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绿色发展护航,坚持重点打击、综合整治、修复补偿三位一体,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36人,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26人,督促毁林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907亩。“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检察模式在高检院论坛交流,被省检察院推广,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长汀、上杭生态检察工作时给予高度评价。

促进反腐倡廉。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21人,涉案金额6700余万元,大案要案占89.1%;查办渎职侵权犯罪36人,同比上升71.4%;开展查办行贿犯罪、防逃追逃专项工作,查处行贿犯罪9人,敦促5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查办职务犯罪连续六年“零撤案”、九年“零无罪”、十六年“零办案安全事故”;省检察院评选出的反贪“精品案件”,我市占12.5%。积极预防职务犯罪,28件预防报告、预防建议被党政领导批转落实,推动有关部门健全防控制度69项,永定检察院预防年度报告入选全省“十佳”;推动预防教育进党校、进机关,举办警示教育399场,受教育18990人次;拍摄微电影《方圆之间》,在全国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比中获二等奖。

保障民生民利。拓展服务平台,在35个乡镇设立派出检察室、联络室,在142个村居建立检察民情联系点,开展巡回检察112次,下沉检力,就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司法便民,推出信访一站式办理、民生服务热线、案件网上查询等措施,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永定、上杭、武平、连城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加强权益保障,起诉销售病死猪肉、毒豆芽、假劣药等危害“舌尖安全”犯罪62人,查办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5人。市检察院统一指挥,查办“官商勾结”骗取农机购置补贴案件18件,涉及7个县(市、区)22名农机管理干部、1535万元国家补贴资金,同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公开信息、直补农户、加强监管等措施,确保国家惠民政策更好地惠及百姓。

二、强化诉讼监督,守公平护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148件、撤案66件,同比上升22.3%和20%。加强监督立案案件后续跟踪督促,已提起公诉71件,有罪判决率100%。对侦查机关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33人,追加起诉130人,同比上升14.7%和39.8%。连城检察院从一起贩毒案件中追加逮捕2人,起诉后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9件。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2063人、法院采纳率92.4%,市、县两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6次,依法对法院裁判提出建议意见。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865件,全部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审查刑事裁判2916件,提出抗诉17件,法院审结11件,其中改判5件、发回重审1件。刑事抗诉“五并重”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被告人卢某某无证醉驾致四死五伤,一审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市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以被告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判无期徒刑。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同步监督3793名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纠正呈报不当56人。跟踪监督3096名罪犯的社区矫正,纠正脱管漏管36人。在全省率先专项清理判处实刑后未收押执行罪犯,共清理此类罪犯55名,已督促收押执行45人。针对“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开展专项检察,核查“三类罪犯”667名,督促收监执行15人,查处徇私舞弊帮助罪犯减刑的监狱民警1人。青草盂检察院驻闽西监狱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的监督,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4件,法院再审改变率100%;提出行政监督检察建议4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防止2600多万元国有资金流失。针对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1件,法院采纳67件,依法查处执行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件2件。部署开展虚假诉讼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查办虚假民事诉讼36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

三、坚守法治定力,立公信讲亲和

坚持严格执法,严防冤假错案。坚持疑罪从无,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46人、不起诉206人,对2起存疑不诉案件决定国家赔偿,防止冤及无辜。强化证据审查,排除非法证据8件、要求补正或解释瑕疵证据50件,审查法医鉴定980份、纠正错误和瑕疵鉴定62份,申请“四员”出庭作证32件。加强执法监管,实行案件集中管理,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程、动态、实时监督执法办案;开展办案安全防范、涉案款物处理、同步录音录像专项检查,把办案纪律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评查各类案件1615件,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

坚持阳光执法,促进司法公正。以我市作为全省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大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力度,从20xx年10月1日起,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329条次、重要案件信息28条、终结性法律文书806份,消除司法神秘化。开通检察微博、微信,推送检察信息4900多条,直播检察活动5次,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坚持人性执法,加强人权保障。探索非羁押诉讼,对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建议侦查机关“不捕直诉”85人;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08人,防止构罪即捕、一押到底。坚持文明规范办案,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157人次4168小时;接待律师查询、阅卷、申请会见1171人次,听取律师意见75件。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社会调查98件,依法不批捕22人、不起诉30人,封存犯罪记录103件;联合社会力量建立帮教基地17个,为44人提供帮教、心理矫治和技能培训,促进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坚持柔性执法,化解社会矛盾。运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促成55件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13件案件当事人给检察院送来锦旗。新罗、永定、连城等检察院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提高了刑事和解成功率。加强释法说理,对190件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当事人释疑解惑、疏导情绪,促进案结事了。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对20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四、建设过硬队伍,转作风强素质

突出教育实践,整肃“四风”问题。市检察院从严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带好头、表好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走访座谈、案件回访、邀请评议、发函征询,征集意见建议134条,找准“四风”问题17项。突出检察特色,把“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作为自选动作,率先制定考评办法,被省检察院推介。注重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研究制定19项整改措施,强学风、正文风、转会风、严检风,全市性会议、文件数量同比下降33.3%和19%,“三公”经费压减36.3%。整肃“四风”,弘扬正气,有力提振了全市检察机关“精气神”。

突出人才强检,加强素质能力建设。落实检察长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基层党建责任,坚持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推进领导班子建设。举办闽粤赣三省交界市公诉论辩赛、检察长论坛、检察讲坛、道德讲堂,开展实训练兵、业务竞赛,培训检察人员580人次,拓宽知识视野,提高实战技能。加强检察理论研究,57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法学刊物、理论年会发表或交流。提升人才层次,10人被省检察院评为业务标兵、办案能手,11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库。重视青年检察队伍建设,4个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团队获得省级表彰,漳平青年检察官先锋队被团省委授予“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称号。

突出从严治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抓住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建立强化“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坚守“三条底线”、实行“四项谈心谈话”的自身监督制约体系。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正风肃纪,公正廉洁”专项检务督察、整风肃纪专项治理,严肃查纠执法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问责追责等制度,狠治庸懒散奢,检察人员内心自律和接受监督更加自觉。

突出固本强基,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完善落实市检察院领导挂钩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尽心尽力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困难和问题。深化党建“三级联创”,培育“一院一品”检察文化,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更加注重基层检察院执法理念、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精神风貌等“软实力”建设。全市检察机关有56个集体、161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和7个县(市、区)检察院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新罗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人大及其会的决议和要求,主动向人大会报告工作、向政协会通报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市检察院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改进执法办案工作。建立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和短信联系平台,推动联系人大代表常态化。认真办理人大会交办、转办案件25件,已全部办结反馈。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注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有不足和差距: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惩治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效果有待提升;二是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不够有力,检察工作群众知晓度、参与率有待提高;三是落实执法规范、工作效能的要求不够到位,执法不规范、办案效率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高,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依靠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主要任务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建设过硬队伍,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建设,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适应新常态,依法保障经济发展。围绕“四大天王、八大金刚”产业发展,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提升生态质量,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推动损害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强化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完善落实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回应新期待,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邪教和黄赌毒等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等重点问题治理,加大对群体性事件的法律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进一步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反腐败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探索督促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把握新任务,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持自上而下,积极研究探索检察体制和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健全案件导入、执法瑕疵处理等制度,认真做好息诉息访、化解矛盾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四、落实新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上新水平。坚持从严治检,打好整改问题攻坚战、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忠诚履职,扎实进取,勇于担当,为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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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十五: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2016年7月,是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为突出的五年。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人民法院工作,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业务有了新的发展,工作改革有了新的突破,队伍建设有了新的气象,物质装备有了新的改善。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坚持把审判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 合,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积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审结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4217件,同比增长53.98%。2013年-2015年我院连续荣获玉林市法院系统综合绩效考评第一名,实现三连冠。五个现场会在我院举办,我院在八个市、县会议上作经验介绍。2014年县底法庭以先进文化促法庭建设的经验做法获区高院院长罗殿龙和市政法委书记周彬等批示。2015年建立诉前联动调解机制服务群众的经验做法获得市人大会副主任李克民等批示。2016年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便民司法的经验做法得到区高院党组书记罗殿龙和市政法委书记韦绍仕批示肯定。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建设。五年来,审结刑事案件1346件,判处罪犯182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5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5人。从重打击涉黄、涉赌、“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判处罪犯472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判处罪犯204人。从严惩处职务犯罪,对61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创新“四重”工作法,做好少年审判工作,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38人。坚持做好缓刑犯帮教工作,判处51名缓刑犯经回访帮教、科学管理,无一重新犯罪。

---妥善化解矛盾,力促社会和谐。五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11584件。积极审理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债务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亿多元。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和诉讼全过程,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诉前调解结案1865件,调解撤诉结案8865件,调撤率达76.53%。以三大巡回法庭、五个派出法庭为载体,巡回开庭279次,解决了一批医疗、交通、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以“法院驻容县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依托,走访企业312次,提供法律咨询468场次;以“法院驻信用联社调解办公室”为平台,开展“依法治贷和整顿信用环境”专项活动,追回不良贷款1875万元。在审理涉及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案件中,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审理容县酒厂破产一案,我院主动上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出谋献策,使政府顺利完成资产变现,并全部兑现企业职工补偿安置费1500多万元。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审结行政案件85件。注重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走访座谈、上门授课、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1023人次,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2年开始全面推行“一案一司法建议”,对审结的行政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同行政机关沟通,向被诉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013年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关于加强司法审判与国土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就共同化解各类涉及国土资源的纠纷争议进行有益的探索。2016年在全市率先推行裁执分离试点工作,与县政府、县国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理顺土地行政决定非诉执行秩序。受理该类行政处罚案件12件,其中10件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2件因事实不清、超过申请执行法定期限,裁定不予执行,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建筑行为。

---强化执行措施,化解执行难题。五年来,执结执行案件1316件,结案标的金额74714.2万元。2012年以来,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打击拒执罪等专项活动。2016年,按照统一部署,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确保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完善执行内设机构,形成立、审、执相互配合、共同协调的联动机制。与土地、房产部门签订“点对点”集中查控系统协议,形成多部门联动执行的强大合力,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通过电视、法院微博、微信、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420人。去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线索5人20案,其中采取刑事拘留措施3人13案,网上追逃2人7案。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1人。慑于司法权威,6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标的87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4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2万元。今年在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场推进会上,我院作了题为《精准谋划重出击 打好拒执攻坚战》的经验发言,执行工作也获得县委书记赵翔的批示肯定。

---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五年来,共审查立案15251件。信访窗口答复处理群众来信160件,接待来访人员797人,通过网络、热线答复群众咨询585人次。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360.15万元。2015年5月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解决立案难问题。深化“窗口”建设,全力打造“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

二、突出特色司法服务,强化司法为民举措 2012年创新性建立老人维权新机制。以“五个一”(即一批维权岗、一批法律服务点、一封倡议书、一批典型案例和一个“五老”普法宣讲团)为契机,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老人的合法利益。2013年创新性建立司法联动新机制。建立法庭与辖区政法单位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共同化解矛盾的机制,促使矛盾纠纷特别是山林、土地、水利“三大”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理,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2014年创新性建立“法院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机制。成立15个法院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通过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村入户、上门走访、带案下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山区群众。在法院驻县底镇竹山村联动调解办公室配置广西第一个村级远程视频综合系统,把信息化的应用延伸到村,群众不出村便可以参加庭审,进行视频调解、视频开庭。此外,当地党委政府、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也可利用该系统处理纠纷。2015创新性建立青少年维权新机制。在容县三小、容州一中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设立模拟法庭、法制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园,利用互联网手段,把法制教育连接到全县中小学教室,让孩子们在生动活泼的气氛中学到法律知识。以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园地”、留守儿童关爱基地为依托,开展行之有效的青少年维权活动。在法庭、社区、学校建立10个法律服务点;年均到城镇各中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35场次,特别是针对留守女童进行防范性侵教育10场次;年均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活动5次,赠送法律宣传画册500套,法律常识卡1500份,派发传单8万份,受教育10万人次。我院刑庭青少年维权岗被命名为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创新性成立“当事人学校”。在五个人民法庭(办案点)设立“当事人学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诉讼指南。日均接待来访群众85人次。2016年创新性建立第三方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在“走出去”(如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联动调解机制)基础上“请进来”,引入第三方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由容州镇调解委员会聘任2名退休法官为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16年我院将继续创新性推进家事审判、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等工作。

三、强化审判管理与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不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审判执行全过程留痕。五年来,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通过“一案一告知”、随案监督卡、短信等方式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以往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建立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对全院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实时统计。通过微博图文直播庭审115次。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升审判效率。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加大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力度,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033件。在接受监督的同时,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导、评价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建成具备网络布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的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通过短信、网站、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当事人公开。推进法院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法官下基层、担任农村指导员、担任“第一书记”、参与精准扶贫、“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开通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多层面、立体化反映审判执行工作动态,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知情权,扩大参与权,行使监督权。发出网站信息1349 条,微博8552条,微信123条,全院干警获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2681篇,我院官方微博被评为“全区法院十佳微博”,是全市基层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树立了法院良好形象。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工作举措、重点工作、重要案件向党委请示报告,坚持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情况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各项调研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制定《关于加强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社会关注度高、复杂疑难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会各界代表旁听案件并参与阳光评议125人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聘人民陪审员至80人,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100%。聘请15名执法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新闻发言人,举行公众开放日30次,新闻发布会12次,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两微一网”的作用,不断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五年来,我院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区法院集体二等功等市级以上集体奖励53项、个人奖励78人次。

---以规范化审判树立司法权威。制定了《容县法院关于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研判管理规定》、《容县法院简易民商事案件快审速裁管理规定》以及《容县法院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办法》等制度,严抓审限管理、缩短办案周期、有效整合机构、追究责任到人、细化考核措施、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组织开展案件大评查、示范庭审评比、裁判文书评比、业务培训等156次,选派干警3150人次参加县级及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强化岗位培训和技能锻炼,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1个庭审评为全国法院优秀示范庭审;4个案件被评为全区精品案件;6份文书评为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2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以规范化管理凝聚战斗力。建立起以党组为核心、以支部为基础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对干警司法素养、品行作风的培育,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建立法院ISO9001党建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工作进度及绩效得分始终保持位居县直机关单位前列。制定容县法院干警核心价值理念

---崇法、公正、创新、廉洁,引导干警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到容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将履行法院职能融入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当中。实施“暖心工程”,制定谈心谈话制度,推行“四谈四访”,引导干警快乐工作、健康生活,切实增强干警的归属感。2014年提请人大任命7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和8名审判员。2015年对11名年轻干部进行提拔任用,为法院发展注入生机活力。将“文化周”活动制度化,开展书法、绘画、摄影、演讲、读书交流、夜学、文艺表演、体育等活动,为全体干警提供一个展现魅力的平台。组织开展向“双模”、“双先”学习活动,树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梁东丽,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陈业锋、韦世玮,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梁旺基等一批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廉洁司法。20年来没有干警因违法违纪被查处。

---以制度规范行为促进效能提升。健全窗口接待、立案、分案、开庭、合议、宣判、执行等关键环节程序性规定,建立覆盖立、审、执各项司法活动的具体标准,规范法官的穿着、语言、动作、态度等司法礼仪,坚决查纠“冷、硬、推、横”。修改完善《容县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容县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容县法院请销假管理制度》等制度,促进全院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

---以文化建设引导价值取向促进素质提升。以县底法庭为试点,积极开展摄影、书画等各种健康向上的 “动态法庭文化”活动,发挥法庭先进文化的引导作用,扩大文化效应。县底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区法院第二批文化建设示范性单位。在县底法庭文化建设推动下,我院按照因地制宜建特色文化区的思路,建设干警精神家园,法院文化建设面积2000多平方米,建成“文化九区”,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法院文化氛围,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院各项工作长足发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五年。我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也是法院干警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社会各界的期待仍然存在差距,还有着不少困难和矛盾:一是“两庭”建设任务繁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保障不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干警的素质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个别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三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增加,干警办案的压力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对这五年来的司法实践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建设: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把它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各项工作首位,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必须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审判工作发展的动力,以改革强规范、促公正、保质量;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把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作为搞好审判工作的组织保障而长抓不懈。

今后工作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握大势、服务大局、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决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及时向县委、县人大、上级法院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案件、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

二是坚持抓好执法办案。围绕党政工作大局,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富有成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推进司法改革。以积极有为的姿态参与和推进司法改革,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职务调整、岗位变化,确保法院队伍人心稳定、工作秩序井然有序。同时,通过改革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人民法院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按照上级部署,确保10月底完成法官员额制等改革。

四是坚持创新便民举措。不断开拓创新,深化、推进、完善各项便民措施,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新渠道,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和新要求。

五是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坚定决心和行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六是坚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法庭建设的需要,争取国债资金及政法专项补助,继续推进法院审判庭的建设。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不断开创我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法治容县建设、实现“十三五”规划、加快实现“一名县三中心”、“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二十六: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院干警面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压力巨大的新形势,攻坚克难,奋勇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案件受理数、结案数逐年递增、屡创新高,新收案件由2012年的13991件上升至2015年的27483件,增幅达96.4%,法官人均结案数由2012年的174件上升至2015年的275件,增幅达58%,五年累计收案93213件,结案84345件,结案标的金额达331.38亿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294件,判处犯罪分子11141人。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涉毒、涉黑等犯罪案件4275件5412人。努力维护群众餐桌和用药安全,审结涉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犯罪案件163件209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65件76人。办理了原深圳沙头角海关关长吴文奎受贿案、原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李子华受贿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少年审判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3件473人。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刑事简易程序案件使用系统率达95%。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4837件。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11182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济行为,审结商事案件21801件。积极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P2P借贷纠纷等案件4533件。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344件。引入专家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探索开展互联网诉前证据保全,燕某航侵害“弹弹堂游戏软件”著作权案、快播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等5件案件先后入选“深圳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和“广东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85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771件。促进行政纠纷实质解决,原告主动撤诉或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案件590件,协调撤诉率达69.2%。延伸审判职能,推动出台《南山区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帮助相关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堵塞行政执法漏洞,发送司法建议11份。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执结各类案件19569件。2013年,被省法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利用“鹰眼查控网”查询财产线索198811条,实施司法拘留97人次,报送机场、海关限制出行、出境346人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记录2538条。坚持优先执行、专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等涉及特困群众案件,为外来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9325万元。

二、紧紧围绕南山发展大局,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南山法院能动司法提升城区创新力计划》,大力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推行“E立案”、“E调解”、“E送达”、“E公开”、“E审判”司法服务模式,平均诉讼周期缩短40%,被列为南山区2014年重点改革项目和深圳市2014年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并被授予“深圳首届知识产权梧桐金奖最佳保护奖”。搭建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台,成立全国首家“权利人数据库”,实施侵权风险预警机制,引导企业树立产权保护、诚信经营的意识。五年来,登记权利人172名,登记影视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图片、计算机软件等32560项,先后向相关企业发出产品风险预警提示22份,被评为“2015年度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项目”。

服务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依托在我院建立的深圳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平台,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先后接待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参会人员等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4万余人,被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广东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称号。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与区教育局签署《法制共建协议》,选派59名校园法官进驻全区75所中小学,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校园事故处置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创和谐安定的校园环境。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300余次。

服务前海蛇口开发开放。2013年9月经批准设立前海法庭,针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特殊定位,打造国际资本可以理解和信任的商事审判体系,助力前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2015年1月前海合作区法院正式成立后,我院撤销前海法庭,并根据前海蛇口自贸区案件专业化审判需求,成立蛇口自贸区审判团队。引入港籍陪审和港籍调解机制,被列为2014年市、区两级重点改革项目。截至目前,全院4名港籍陪审员参审案件70件,5名港籍调解员调解结案146件。

三、深入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五年来,我们坚持自上而下、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内生动力,一批重点改革项目陆续落地实施。

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详细告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作出书面裁定,严禁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敞开大门,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9%以上。

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法官遴选程序和入额标准,经考试、考核、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业评审等严格选拔,全院有78名同志被确认为首批中央员额制入额法官,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占比50%,法院队伍建设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坚持法官员额配置向一线倾斜的原则,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审判第一线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2015年,院、庭长审理案件8952件,占全院收案的41.6%。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组建合议制、独任制审判团队34个,形成相对扁平化的审判管理单元,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办案,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宏观指导职能,规范和压缩讨论案件范围。建立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大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和办案指导。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持续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问责,明确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同时,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重思想教育引导,提升改革凝聚力,增强改革正能量。改革以来,办案质效稳步提升,2015年,法官人均结案275件,同比上升36%,为全省其他法院平均水平的2.78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升至99.04%,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降至0.56‰。

深入推进“繁简分流 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改革。围绕“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目标,研究出台“1+5”系列文件,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案件流转,简化裁判文书,全面提升审判效率。积极探索庭审智能速录模式,引入法院智能庭审转写系统。试行“止争24小时”制度,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庭调解或宣判、当天制作裁判文书、当天履行”。自今年6月繁简分流改革实施以来,21名速裁法官月平均结案为其他办案法官同期人均结案数的2.8倍。

四、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五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狠 下功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优化便民利民举措。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门诊式、一站式”服务。开辟劳动者维权诉讼绿色通道,组建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实行快立、快审、快结,降低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派出法庭贴近基层、了解民情的特殊优势,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五年来,4个派出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8749件。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推行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着装改革,五年来,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33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依法封存犯罪记录232件。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困难群体缓减免诉讼费32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2万元。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设立律师工作室、律师阅卷室和“一卡通”绿色通道,维护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等执业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强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五年来,上网裁判文书13256件,开展庭审直播62次,接待社会公众查阅电子诉讼档案9千余人次,向社区群众赠阅《南山法院通讯》8万余份,法院网站累计浏览量达661万人次,举办“法院开放日”、“信访直通车”等主题活动24次。

五、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我们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坚决正风肃纪,强化榜样示范,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先后共有25个集体和82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全面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被授予“深圳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称号,成为全市四家入选的机关单位之一。

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立足于创建“学习型法院”,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庭审驾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和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严格执行初任法官、新任中层干部到信访窗口锻炼制度,全方位提高干警综合素能和司法水平。在“首届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力竞赛”中,我院干警荣获全省总决赛第四名,被授予“南粤建功立业女能手”和“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建立人民陪审员常态培训机制,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实施法官助理导师制度,发挥资深法官的示范和传承作用,为法官队伍储备优秀人才。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经常性地开展司法巡查、明察暗访和审务督察,在全院上下大力营造法正风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法院廉政建设的新路子,构建“四四五 六”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形成了教育先行、文化渲染、机制保障、监督贯穿的反腐倡廉新模式,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接受各界监督作为人民法院正确履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机制。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接受执法检查,先后就立案改革、民事审判等向区人大会作了专项报告。完善日常联络工作机制,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向人大代表赠阅《联络专刊》,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活动256人次,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意见、建议112件。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15次。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93名,参与审理案件17563件。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五年里,面临收案数量的快速增长和繁重的改革任务,区法院全体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这与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区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区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标依法治区的新要求,承载全区人民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特别是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紧缺,虽然全院干警常年加班加点、超负荷办案,存案依然居高不下,审判执行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二是司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推进,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措施不够有力;三是个别干警对新形势下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作风、司法形象不佳,影响了司法公信和权威;四是司法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法院在信息化便民方面亟待加强等等。对此,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区七届一次党代会提出了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奋斗目标,为我们描绘了全区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也为我院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与中心城区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一流司法公信力的先进法院,为南山打造深圳“双中心”、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努力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作为。深入推进“平安南山”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抓好重大典型案件审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积极主动融入“四大中心”建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聚焦完善经济中心功能,优化法治环境,保障公平诚信;聚焦完善科技中心功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鼓励自主创新氛围;聚焦完善文化中心功能,充分发挥我院法律文化博物馆的普法阵地作用,擦亮法治文化品牌;聚焦完善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加强境外人士合法权益司法服务保障,积极推动域外司法交流。

二、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努力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转型升级上有新突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加快推进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审判辅助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权益保障、法官惩戒等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落地,发挥作为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应对新常态下案件迅猛增长态势,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将外部“疏源”和内部“提速”相结合,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审判、法院文化建设等改革品牌效应,巩固立案登记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改革等工作成效。

三、践行宗旨,固本强基,努力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上有新举措。推进司法供给侧改革,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在派出法庭增设诉讼服务网点,建立“一心多点、全区覆盖”的“半小时诉讼服务圈”,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规范裁判尺度,促进案件审理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坚决杜绝“类案不同判”现象,努力让每一起案件彰显公平正义。妥善审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婚姻、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继续深化阳光执行体系,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威慑、惩戒机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严治院,科学管理,努力在建设公正高效廉洁的现代化法院上有新成效。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合格法官的首要标准,抓好抓实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确保干警严守政治纪律、永葆政治本色。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技能练兵,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大力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凝聚队伍力量、激发干警活力。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3.0建设,打造“智慧法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透明便民、提升公信、精细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智能支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接受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拓展新媒体司法公开渠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各位代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断开创南山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二十七: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按照市五届人大各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市法院案件大幅增长,审判执行任务十分繁重,共受理各类案件985313件,办结968087件,比前五年(2005-2009年)分别上升30.4%和31.5%。其中2014年受理案件225400件,办结207700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19.88%和16.1%。市中院五年共受理案件150997件,办结145952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7.8%和23.9%。其中2014年受理案件40060件,办结35015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22.58%和25.53%,均创历史新高。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0455件,判处罪犯12735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1413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8104件,判处罪犯13616人,审结沙井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等多起涉黑案件。严惩经济领域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案件2799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09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725件,判处罪犯950人,同比分别上升13.1%和24.8%。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从宽情节的21871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272件,严格实行裁前、裁后双公示和报备制度;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2014年办理上述减刑、假释23件,同比下降11.5%。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89041件,诉讼标的金额2100余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7.9%和116%。妥善处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权属、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案件165714件。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引导和调节作用,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案件73565件,票据、证券、股权、信用卡等纠纷案件51626件。优化我市国际化投资营商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940件。加强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审结公司破产清算案件199件,清偿债权243.6亿元,安置职工4173人。其中大鹏证券破产案为全国首宗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南方证券破产清算模式、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广。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970件,比前五年上升96.2%,占全省21.1%。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71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3948件,以协调撤诉方式结案3356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7781件,其中准予并强制执行564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6件,决定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给予赔偿73件,赔偿金额1351万元。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执结案件264014件,结案标的金额447.76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4.62%和42.51%。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力,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04人,限制出境1284人次,罚款、拘留1119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人。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系统,案件平均执行周期缩短1.5个月,执行标的到位率58.24%,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9.31个百分点,比前五年提升16.65个百分点。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87个覆盖主要案件类型的裁判指引,发布93个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促进裁判标准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加强审判质量监督,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评查案件6752件、庭审2096场、裁判文书6752份。积极应对案件大幅增长态势,进一步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均衡结案。龙岗法院推行精细化管理,从严把握各审判节点的时限。建立审判质效评估分析制度,办案质效情况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五年来,全市法院以不到全省十分之一的法官,办结全省法院近五分之一的案件,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案件质量、效率稳居全省和全国法院前列。

二、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全局谋划法院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管理创新和“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部署,及时制定贯彻意见,细化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为制定地方法规规章提供建议。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选派法官为党校学员授课35次,为各级行政机关举办法律讲座123场,提出司法建议795件。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推广罗湖法院试点经验,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选派597名法官挂点632个社区,指导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选派法官为深圳法律文化大讲堂举办讲座13场,与《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合办普法栏目“法官说法”147期、“罪与罚”70期。配合市委积极协调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落户深圳,促进特区法治环境提升。

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发挥司法保护合力,最高法院《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充分肯定深圳法院这项改革。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市中院成立知识产权高交会巡回法庭,南山法院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五年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5539件,约占全省三分之一,华为公司诉美国IDC公司案确立的司法规则得到国际认可,被评为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市中院被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被评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服务前海开发开放。积极参与前海合作区制度设计,协助确定了前海总体规划的法律框架。2012年成立前海法庭,推行港籍调解、港籍陪审制度,创设E送达司法服务平台,为前海早期开发开放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针对前海的特殊定位和司法需求,积极推动设立前海法院,2014年12月2日获批,今年1月28日成立,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两警协同”机制,维护诉讼及信访秩序。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安排38名信访人通过远程视频向最高法院反映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信访投诉量下降3.1%。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704万元,为刑事被害人、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3799万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公安、劳动保障、卫生行政等49家单位建立联调关系,通过诉前联调成功调解案件50927件,一大批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宝安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省委政法委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深圳诉前联调工作经验。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五年来,全市法院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司法体制机制试点改革被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评为2014年度优秀改革项目、最佳实效性改革项目。

率先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在市委直接领导和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途发展。这项改革迈出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为全国法院改革提供了制度借鉴,受到孟建柱、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专题报道,被南方报业集团、广东省社科院评为2014年度深圳十大改革创新榜单第一名。

率先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办案责任制改革。2012年市中院指定福田法院率先试行审判长负责制,盐田法院试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先行探索审判权运行新模式。2013年10月,经中央批准,最高法院确定市中院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2014年市中院和指定试点的基层法院在全国率先启动改革,选任优秀法官担任主审法官或审判长,直接签发裁判文书,院庭领导不再审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制定《办案责任追究办法》,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建立“权责统一、全程留痕”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谁审谁判谁负责。这项改革突出了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促进了办案质效的明显提升。

率先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改革。开展以“分权、集约、阳光”为核心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和监督权分离,事务集约办理,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建成全国首家“法院查控网”,率先将外资银行纳入司法协助网络,协作联动单位达40家,累计完成财产查询任务117.7万件,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1亿元,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法院查控网”在全国法院推广。

率先推进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和裁判文书改革。经全国人大授权,深圳被确定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地区,全市法院积极创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按照“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思路,对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前置、繁简分流,在基层法院设立速裁法庭,集中裁决标的额较小的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与改革前相比减少2个月。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民商事案件简化裁判文书,实行“门诊式”、“要素式”庭审。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改革被列为我市2012年度法治惠民工程项目。诉前联调、审前调解、裁判文书改革成果被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采纳。

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成立家事审判庭或家事案件合议庭,对家事纠纷实施“柔性、专业”审判。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方人身保护;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遏制隐匿财产现象;推进家事纠纷综合解决平台建设,创设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制度,协调工会、妇联、社工、义工参与调解,促进家事纠纷和谐化解。共审结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30469件,调解撤诉20231件,调撤率达66.4%。这项改革被评为我市2013年度“十大政法创新”项目。

深入推进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改革。会同市公安局出台规定,禁止刑事在押被告人穿着囚服出庭,去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率先在全国实施,今年3月最高法院推行了这项改革。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机制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完善冤假错案防范机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完善“圆桌审判”方式,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设立未成年缓刑犯社工帮教工作站,探索建立义工与少年犯“一对一”帮教机制。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单位,宝安法院失足少年帮扶项目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法治保障制度创新奖。

积极推进前海法院综合改革。市委高度重视前海法院建设,专门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市中院立足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定位,认真研究制定前海法院综合改革方案,对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创新,打造八大改革亮点。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肯定“按新模式设立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为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坚持从严治院,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法院文化建设,注重干警人文关怀,关心干警身心健康,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加强党建工作,全面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书记项目”被评为全国法院50个优秀党建工作案例。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创建“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部门”,制定教育培训五年规划,通过委托高校培训、干警自选培训、“法官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各类专题学习,累计培训干警2万余人次。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实行初任法官、新任中层干部到信访窗口锻炼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针对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调研,完成全国、全省、全市法院重点课题88项,其中最高法院重大课题3项。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

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反对“四风”,市中院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深入整治“六难三案”,确定44项重点整治内容,努力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编制“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建立廉政监察专员制度,实行任职回避“双备案”。通过专项检查、审务督察、网络举报等方式,拓宽违纪违法线索发现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就司法改革、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等工作向市人大会作了专项报告。加强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坚持定期走访、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共邀请代表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活动2040人次,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建议73件、关注案件202件。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畅通检察监督渠道,重视检察机关监督意见,落实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五年来共对39件出现新证据或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发回重审或改判。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全国第一。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开展庭审直播1225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14次,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37场,发布司法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审判等白皮书14个。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76.8%。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最高法院在我市召开全国法院会议推广深圳经验。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省法院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市中院整体工作的满意率为95.3%,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142个集体、13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福田法院,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奖章获得者汪洪,全国模范法官曹林等一批先进典型,市中院3次被评为全省先进中院。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四个全面”新要求,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欠佳,廉政意识淡薄,极个别法官甚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压力越来越大;作为特区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15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建成“二区三市” 的宏伟蓝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司法办案。今年1至5月,全市法院新收案件超过11万件,同比上升近40%。全市法院将紧紧抓住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尽力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严惩腐败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廉洁城市建设。继续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和激励创业创新,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全面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深化法院改革。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继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司法责任制,尽快启动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改革,加快前海法院综合改革步伐,积极推动实施我市法院《重点改革规划》确定的28项改革任务,争取在2016年底提前两年完成属于地方事权的改革项目,努力形成综合、全面、配套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样板,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借鉴。

三是继续强化司法公开。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实现案件流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依法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公开法院工作情况。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是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手机客户端和短信主动推送服务,推广电子送达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执行工作,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坚决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制定《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切实保障律师法定执业权利。主动加强法治宣传,继续组织法官进社区、进行业协会,加快推进法官进校园活动,实现全市677所中小学全覆盖。

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多元化教育培训,积极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确保廉洁司法。完善业绩评价体系,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推动完善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下,深圳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我们深知,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代表的建议就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点。我们决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深圳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二十八:甘肃法院工作报告

甘肃法院工作报告2017年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市中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省法院指导下,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信息化审判管理为抓手,以深度司法公开为依托,建设公正高效透明的办案机制,努力推动庆阳老区法院向现代审判机关转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947件,同比增加11.15%;审(执)结14929件;其中市中院受理922件,审(执)结919件。

(一)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656件,审结1653件,判处罪犯1693人;其中市中院受理178件,审结176件。着力构建裁判宽严相济化、定罪准确化、量刑规范化工作机制。加大对社会反响大、危害严重案件的公开审理和惩处力度,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以及毒品、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罪犯141人,重刑率8.33%,发挥了刑罚震慑功能。统一裁判尺度,对重大交通肇事、职务犯罪、涉油等案件,慎用少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犯罪和附带民事诉讼和解的犯罪,依法从轻判处。如市中院审判的正宁四中袁龙等五名未成年人致死“校霸”故意伤害案,经过层级报请在法定刑以下处刑,受到最高法院表扬并被列为全省法院2013年十大典型案例。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罪名不成立、证据不足的指控依法宣告无罪,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

(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并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0127件,审结10117件,标的额2.49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662件,审结661件。着力构建审理专业化、裁判尺度统一化、利益平衡化工作机制。注重发挥案件裁判的规范指引功能,对于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房屋租赁中的转让费、婚姻纠纷中的彩礼返还和公司股东投资权益等法律规定不明确的高发案件,总结凝炼审判规律,引导民商事主体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精心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事关民生的案件,慎重处理涉农、涉军、涉群体性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深化诉讼调解机制,将调解的重心转向涉民生案件,采取当事人先履行义务再送达调解书的做法,提升了调解质量和水平,调解率为70.23%。

(三)促进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并重,推动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45件,全部审结;其中市中院审理25件。着力构建审查合法化、协调先行化、裁执分离化工作机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指导规范行政机关的应诉行为,依法支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中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的合法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建设,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为31%。

(四)严厉打击“老赖”和规范执行行为并重,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073件,执结3068件,执结标的额1.5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27件,全部执结。着力构建部门联动化、权力制衡化、方式多样化的工作机制。依法用足用活罚款、拘留、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了一批规避执行的“老赖”,执结了一批长期得不到执行的“骨头案”和“钉子案”。如市中院与环县法院就于子才等25名外地农民工集体讨薪的执行案,对被执行人魏某果断采取拘留和财产查控措施,维护和实现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活动,着力规范执行行为。积极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生效裁判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执结了清理出的16件积案,执结标的额267.1万元,清积率名列全省前茅。

(五)坚持有错必纠和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并重,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全市法院受理再审案件34件,复查申诉案件12件,全部审结;其中市中院立案再审18件。着力构建有申诉必回复、有疑问必释明、凡再审必听证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确有错误的案件不偏袒、不护短,及时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提升了司法公信。正确掌握申诉再审标准,对判决适当的案件,克服各种困难,维护生效判决的稳定性和终局性。

(六)畅通信访渠道和法治化化解并重,努力维护司法秩序。创建为民、便民、利民的信访服务机制,坚持每月10日的院长接待日制度,市中院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62人(次),处理信访案件130件,使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了有效化解。引导信访群众合法合理表达诉求,促进息诉罢访,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了中央、省、市交办的信访专案18件。

2013年,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个别刑事案件未能坚持证据裁判原则,量刑不够均衡;少数民事案件在审理中未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导致执行困难;受案外因素影响,一些涉及土地权利的行政纠纷审理难度较大;执行工作不透明、不规范的现象未能从根本上杜绝。

二、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法院管理方式现代化

(一)构建科技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化审判管理机制。全面运行全市法院一体化的审判管理网络体系,实时监控全市两级法院和每个人民法庭所有案件的审理情况,基本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流程监控自动化的目标。构建网络化办案办公模式,建设数字化法庭、数字化审委会、电子诉讼档案和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实行庭审局域网同步直播、同步录音录像和同步电子记录,推进信息化审判管理的普及应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每半年开展一次庭审、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三评查”活动,全市两级法院每月通报审判运行态势、审判质效数据和审判绩效考核结果,促进了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市中院荣获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

(二)构建司法公开倒逼机制,建设“阳光审判”格局。建成西北首家官方诉讼服务网,开设网上诉讼咨询、预约立案、预约查档、判后答疑、信访投诉等在线服务,市中院正在审理的所有案件,当事人均能在网络上查询进展。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上网公开13158份,占结案数的88.14%,位列全省第一。由法律出版社在全国发行市中院2012年度全部裁判文书,以公开倒逼公正。全市法院有7篇裁判文书获得全省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奖,总量位列前茅。实现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杜绝暗箱操作。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召开判前听证会,广泛吸纳民智。公开司法鉴定、评诂和拍卖的运作程序,将司法公开拓展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以公开提升公信。

(三)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下审判指导。召开全市法院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工作会议,下发会议纪要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全市法院院长季度例会制度和审判业务部门上下定期约谈制度,增强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基层法院工作考核办法和业务指导机制,制定人民法庭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人民法庭办案任务与人力、经费的配套统一。通过个案指定管辖方式,探索庆阳林区法院由专门法院向专业化法院改造的途径,从2013年10 月开始将西峰区法院管辖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部移交庆阳林区法院审理。发挥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案件的职能,强化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案例指导作用,确保了案件质量。市中院审委会讨论案件占审理诉讼案件的52%。

(四)构建司法为民保障机制,拓展能动司法空间。建成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为来访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司法服务。市中院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1万元,为28案刑事被害人、农民工和家庭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基金87.5万元,为对口援助的甘南州夏河县法院援建10万元的法官图书室,依托项目建设为“联村联户”的环县慕家河村、吴家塬村筹集帮扶款物201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三、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证

(一)建设民主务实的领导班子,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要事项会议研究,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事项均以书面纪要公布,一切工作民主透明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开展学习教育、专题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营造人文兴院氛围。推行上下级法官挂职交流,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市中院参加省级以上专项培训40人(次),组织培训全市法官248人(次),提高了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司法廉洁。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与审判管理工作相结合,研究制定了298个重点环节和风险点的防控措施,绘制悬挂“四表一库”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加强对法官廉政情况的预防监督。实行发回改判案件问责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通过廉政约谈、处理举报投诉等途径,及时纠正不当司法行为,尽力避免办案瑕疵。推进司法效能建设,市中院先后明察暗访9个基层法院及20个基层法庭,杜绝了人民法庭违规收费问题。坚持经费、装备向审判一线倾斜,全力为公正审判提供物质保障,市中院“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5.7%。全市法院主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14件,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司法品牌,打造文化软实力。建成突出庆阳审判特色的法院文化中心和马锡五雕塑景观区,认真编发《庆阳审判》、《参阅案例》和《审判管理动态》等刊物,应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在全国全省范围发布法院新闻信息414条。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开通了官方微博。市中院荣获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6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每月向市人大、市政协报送开庭审理案件目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庭审,通过定向联系走访、召开座谈会、参加判前听证会、见证调解执行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聘任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满足公众对司法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司法权威得到加强,司法公信逐步提升,社会认同感、群众满意度增强。受案结案数量和期限效率指标呈现“两增两减”趋向,审判绩效正向和负向指标呈现“四升四降”态势,审判管理、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市中院全年涌现出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5名、全省14名。这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优秀专业人才匮乏,青年法官断层严重,很多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个别法官作风飘浮,司法不廉;基层基础建设仍然比较薄弱,精细化的审判管理模式有待深化完善。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攻坚克难,切实改进。

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全市法院要依靠市委领导,紧贴全市“一区四园、一线八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一,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刑事审判要继续加大对社会危害严重的暴力犯罪的惩罚力度,深入推进盗窃、诈骗、集资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的规范化量刑工作;切实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加大对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健全刑事错案防范、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杜绝冤假错案;规范取保候审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持从严审核裁决。民商事审判要建立专业化、标准化的裁判机制,通过发布参阅案例、召开审判态势分析会等形式,有效统一裁判尺度;要在审理中充分采取诉讼保全等法律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合理运用先予执行、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等措施,充分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权益;努力提高商事案件的审判效率,注重运用法律规则引导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行政审判要加大协调力度,更加注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全市七县一区8个基层法院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要全部实行交叉管辖;建立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执行工作要按照“规范化、穷措施、提效率”的总体思路,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开辟协助执行绿色通道。要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通过全媒体公告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失信企业和个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出境、投标等措施,加大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老赖”的惩处,让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最大限度得以实现。审判监督和信访工作要强化审查,有访必复,有错必纠,让涉法涉诉信访回归司法渠道。

第二,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建成统一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让当事人能够对全市法院正在审理执行的所有案件,通过网络查询到可公开的全部信息和审理执行进展情况。要建成全市法院统一的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实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的庭审网络直播。要在以前公开裁判文书的基础上,将可公开的全部裁判文书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继续公开出版市中院《2013年度裁判文书集》。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列席审委会制度,将再审、执行、判前的公开听证制度化。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事项邀请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形成公正审判与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

第三,建设信仰坚定、能力过硬、纪律严明的法院队伍,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积极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对优秀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让更多的审判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脱颖而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聚焦“四风”,全力查摆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严肃查处司法不廉行为,要对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克己奉公,勇于担当,扎实工作,认真办案,让人民群众切实地感受到司法公正就在身边。

篇二十九:法院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法院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和“法律文书质量年”四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度。

一、清理超审限积案。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专项活动,将2012年立案的所有案件全部审结。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未结案数和类型逐案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认真分析查找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对久拖不决的未结案件实行院内督办和专门个案追查,制定解决方案。三是检查验收、建章立制。自查活动结束后,逐案落实清理出的积案结案情况,迅速落实相关解决措施。四是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查清造成积案的原因,严厉追究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导致案件超审限的`,或滥用职权、有意拖延、曲法弄权、徇私舞弊的人员责任。

二、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多策并举、调解优先”、“谁终审、谁执行、谁负责”、“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五项原则,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一是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逐案登记建档,按照“四定一包”工作方式确定包案领导和承办人。二是调阅排查清理出的积案所有卷宗,认一真审查,听取申诉人的诉求和理由,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彻底化解。三是将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年底进行总结验收。

三、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在全市法院系统检查治理赔偿案件,逐案逐项登记,选择典型案例,围绕存在问题、形成原因、自查自纠情况和拟采取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同时,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特别是领导关注、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申请、申诉案件,限期整改。

四、开展法律文书质量年活动。法律文书的质量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法律文书校核机制、评查制度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把法律文书质量的管理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二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重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透彻的说理,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做好两级法院判后答疑工作。三是加强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原则,通过互联网、公开张贴等方式公布生效裁判文书,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引导广大法官自觉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法律正确适用,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篇三十:法院工作报告讨论发言

20__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972件,审结37070件,同比分别上升22.5%和25.4%;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552件,审结6579件,同比分别上升30.7%和22.5%,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我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涉“两重”案件月通报制度,妥善审理一批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以及涉政府机关等案件。先后与包钢集团、一机集团等支柱型企业召开研讨会,邀请经济管理部门和非公企业代表进行座谈,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认真做好北梁棚改后续服务工作,推广先进经验,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参与“十个全覆盖”惠民工程,全市法院选派46名干警深入基层一线,担任驻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按照自治区政法委和高院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万里大造林”涉案林地调查评估工作,历时近3个月,已完成涉案6省区林地总面积60%的调查,为该案资产后期处置奠定基础。全市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共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32件,收到反馈回函81份,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推进平安包头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615件,同比上升6.2%,审结2248件,同比下降1.9%,判处罪犯253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19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针对涉毒犯罪高发的态势,坚持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审理毒品犯罪案件299件,同比上升15.9%,判处罪犯409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大力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特赦案件的审查,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576件、特赦案件31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刑法原则,对2件案件的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深入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和判后回访制度,成立全区法院首家未成年人心理援助辅导基地,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市中院审理了涉案冰毒达40余千克的谢建葵等5人贩卖毒品案,自治区发改委原正处级调研员富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巨团行贿、诈骗案,包头市石拐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主任岳云晓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故意损毁会计凭证案,以及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公司、内蒙古德邦房地产经纪公司合同诈骗案等一系列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

三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法院切实坚持民商事审判“六个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3705件,审结19810件,同比分别上升17.9%和22.3%。坚持司法关注民生,依法审理涉及房屋拆迁、土地承包、侵权赔偿、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695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情理法并重,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及家庭财产纠纷案件3379件,有效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睦。坚持平等保护、诚实信用原则,审理合同纠纷案件12875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258件,涉案标的18.6亿元,依法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大力加强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的保护,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72件,有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民商事案件总量大、增速快的现状,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推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相衔接,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市中院就房产买卖、保险合同、建筑设备租赁纠纷及农村信用社金融纠纷等案件进行专项调研,有效解决类案法律适用问题,促进全市法院司法尺度统一。

四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准确把握受案范围,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受立案登记制改革影响,行政案件激增,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08件,审结286件,同比分别上升142.9%和86.9%;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3件。继续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确定昆区法院、九原区法院、达茂旗法院为试点法院,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因素的干扰。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3.6%,有效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案件协调处理机制,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27.9%,切实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出台2014年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深入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问题专项调研,调研报告和建议受到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制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

五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1285件,同比上升21.4%,执结8280件,执行标的27.4亿元。认真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最高法院平台曝光“老赖”2557名,在《包头日报》和包头文明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批668名,有7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结标的1880余万元。继续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共限制被执行人出境446人次,限制乘机1250余人次,司法拘留186人。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有14名被执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扎实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活动,全市法院13件案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2873万元。开展农民工工资集中执行活动,执结相关案件214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13.7万元。市中院与市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推动我市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依托最高法院平台,启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上下级法院纵向联网,与多家银行横向配合,实施查询、冻结、划扣7398次,有效控制被执行人存款8113.7万元,极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继续推行淘宝网模式司法拍卖改革,上网拍卖789件次,成交68件1.8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47万元,走在全区法院前列。市人大会连续两年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市中院专项报告两次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市法院大力加强软硬件投入,全部建成了集立案登记、诉讼引导、费用缴纳、财产保全、司法救助、网络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市中院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研究制定《立案登记实施办法》,建立了立案工作院领导带班、法官轮流值班等工作制度。自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全市法院新收诉讼案件23884件,同比上升29.5%,有效维护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二是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全市法院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法律释明等工作制度,努力解决涉诉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坚持诉访分离、依法终结的原则,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案件和一批疑难信访老案得到妥善化解。市中院开通网上信访通道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收网上信访案件30件,与最高法院预约开展远程视频接访36件次,有效方便当事人行使申诉权利。

三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升审判工作效率。认真落实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制度,积极推行电话预约、网上立案和电子送达等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进行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组织和巡回审判点的功能,开展巡回审判1320余次,为偏远地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积极推进小额案件速裁机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5.1%,有效提升审判效率。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全市法院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97.9万元,为刑事被害人、危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88万元,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动工作机制创新

一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完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包头法院阳光司法网”功能,公开案件流程信息23403件、裁判文书14781篇;在政务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案件信息7480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10224份,有效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充分利用新媒体,通过发布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庭审网上直播、室外LED屏公告等措施,努力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新闻通报会1次,发布微博3526条、微信55期272篇。包头中院官方微信影响力在全国法院系统位居前列。

二是大力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院庭长办案制度,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继续深化司法工作标准化活动,组织庭审观摩42次,对3113次庭审和18127份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切实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认真落实审判管理例会制度,下发各类管理通报74期。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对全部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随卷刻录光盘,有效强化对审判程序的监督。实行案件节点控制和审限跟踪,开展结案集中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案件久拖不审、久审不结以及隐性超审限等现象。

三是坚持先行先试原则,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市中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昆区法院、九原区法院、土右旗法院和卜尔汉图法庭、麻池法庭、美岱召法庭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和法庭。各试点法院采取重新设置业务庭、实行均衡分案制、审判团队负责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审判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内蒙古是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包头市法院被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法院。为积极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市中院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了包头中院《司法改革试点方案》和《员额内法官选任办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将在自治区高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努力改进自身工作。认真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机制,通过寄送《鹿城法苑》工作季刊、人民法院报,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通短信平台、建立微信群等形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和监督载体。全市法院主动走访代表委员1345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297人次,旁听庭审、监督执行33次274人。认真对2012年以来各级人大交督办案件进行梳理,就市人大代表关注的10件个案向市人大进行了专项汇报。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理各类抗诉案件29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编发舆情报告198期,办理“大法官留言”案件15件,及时倾听和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召开专题研讨会3次,深入开展谈话谈心活动,查摆“不严不实”方面突出问题249个。深入开展“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进一步改善司法作风。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示范抓引领工作,深入联系点27次,进行工作调研和政策宣讲,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是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先后举办民诉法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民事裁判文书制作等多期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法官对新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能力。通过加强对一线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政务人员的分层次培训,有效促进司法水平和职业素养提升。组织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和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升警务保障工作水平。举办20__年全市法官论坛,将优秀论文和裁判文书汇编成册供干警交流参考。全市法院参加上级培训48次450余人,法官队伍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通报违法违纪案例,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干警,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市中院出台严肃审判纪律16项铁规禁令,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开展廉政回访,实现廉政监督的全覆盖。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开展工作纪律、司法作风、公车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等专项检查27次。市中院办结信访举报案件186件,全市法院有22名干警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记过等纪律处分。

一年来,全市法院有18个集体和3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涉农金融案件审判、涉诉信访、司法调研、司法统计、网络宣传等多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和自治区高院表彰。土右旗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各位代表,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力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正值社会转型期和改革关键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相互叠加,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毒品犯罪、民间借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及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数量上升幅度明显。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进入法院,进一步增加了审判工作难度。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部分法官的司法理念、业务素质、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个别案件还存在程序瑕疵、法律适用不当等问题,部分干警司法作风不正,“六难三案”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司法环境还不理想,个别当事人躲避送达、恶意拖延诉讼、进行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行为屡有发生,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影响审判效率。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随着工作强度和职业风险的增加,法官待遇偏低的问题日益凸显,人员流失较为严重,案多人少的问题更加突出,法官工作压力明显增大。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进行剖析,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在此,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的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篇三十一:法院工作报告讨论发言

20__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和本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以“五个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包头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我市“6521”发展战略,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司法应对。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针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开展实践调查和理论研讨,统一司法尺度。

(二)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凝聚改革共识和力量,积极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先行先试步伐,努力试出成果、改出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继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帮助群众选择最简便、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有效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打造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确保涉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大力推广巡回审判、蒙汉双语诉讼等工作,切实方便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诉讼。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展陪审案件范围,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便利。

(四)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全力提升司法公信。积极推进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着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扩大网络拍卖规模,创新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有效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

(五)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增进群众观念、解决突出问题、改善司法作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抓好专题培训、业务研讨、岗位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官论坛、文体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篇三十二:法院工作报告讨论发言

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58件,判处刑事罪犯838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598人。充分运用刑罚手段,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对我区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故意伤害、抢劫、黑恶势力等严重刑事犯罪及盗窃、集资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08件,判处罪犯349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15件28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件,判处罪犯16人。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免刑、管制等罪犯240人。同时,不断扩大刑罚的宣传教育力度,公开审理了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扩大了审判的社会效果。

加强民商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905件,解决争议标的2.73亿元。坚持平等保护、服务发展的原则,依法审理了涉及借款合同、金融保险、股东权益纠纷及股权转让等案件603件,解决争议标的8336万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妥善审理了婚姻家庭及继承、赡养等案件1203件,着力将家庭这一社会稳定基石加固筑牢。妥善化解涉农纠纷,审结了土地流转、农业承包经营权、生产资料买卖等案件16件,依法促进了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及时审理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435件,采取先予执行医疗费、诉前保全肇事车辆等措施,依法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多途径解决纠纷,促使当事人自觉服判息诉。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2086件,调解率达71.8%,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新途径,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8件。去年,因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案件,经协调和解、撤诉处理87件,较好地化解了行政争议。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0件,对其中106件裁定予以强制执行,有效地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同时,积极开展上门普法和司法建议活动,为环保、气象、残联等执法单位进行法律讲座和培训11次,向有关部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6份,向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印送行政案件审理审查报告5份,依法规范了行政行为。去年,通过发挥行政审判作用,为我市的信达广场、老货运广场、解放路北段等地顺利拆迁提供了司法保障和服务,促进了城市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执行工作,缓解执行难题。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28件,执结率为95%,执结总标的为5400余万元。继续巩固“无执行积案法院”成果,开展消极执行、拖延执行行为的专项治理,强化执行联动措施,全面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通过采取扩大财产查询范围、追加被执行人、限制贷款、融资、高消费、出境等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成功执结了47件典型规避执行和涉民生案件,依法对15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对20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进行“黑名单”曝光,有力地打击了拒不履行义务、规避执行的行为。去年,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案件306件,占到全部执行案件的71.5%,依法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二、强化为民司法,保障群众权益

完善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发挥立案信访大厅“门诊式”一条龙便捷服务机制,化解简易纠纷290件,电话、邮寄等预约立案63件,方便了群众诉讼,促进了矛盾的快速化解。与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和12368便民服务热线有效对接,使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案件流程信息、查阅生效裁判文书、观看庭审直播,拓展了司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发挥“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和“一村(社区)一法官”便民服务功能,利用法官工作室,定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放司法便民宣传手册3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600人次,使司法为民的基层服务平台更加顺畅、方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380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缴诉讼费150余万元,为困难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50人次,联系法律援助律师97人次,使普通百姓真正享受到了法律的关怀和公正。

强化能动司法,促进管理创新。发挥金融巡回法庭、葡萄园区巡回法庭以及交通肇事和医患纠纷巡回法庭等各类专业法庭的作用,实行定向专门服务,机动灵活快速地化解矛盾。去年,通过巡回法庭共审理、调处交通肇事、医患、农村集资借款等纠纷160余件。发挥“少年审判庭”的优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庭前调查、庭中审理、庭后帮教等措施,尽可能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发挥庭审的教育作用,对4件典型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邀请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和重点岗位干部全程旁听,以案说法,警示和预防职务犯罪。发挥诉前调解的功能,对不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40余户出租车主状告渭南市好运、万通、大众等八家出租车公司营运管理权之争,积极采取沟通协调的办法,最终将此纠纷妥善化解,防止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狠抓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以化解信访积案为重点,以加强源头治理为根本,对涉诉信访案件做到“清仓见底、一抓到底”。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在依法实现诉访分离、规范办理流程、完善退出机制、开展司法救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开展集中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活动,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思想教育疏导等多种方式,因案施策、因访施治,成功化解了双王村三组与陕西陆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崇凝六组门面房等一批有社会影响、多年难以解决的信访案件,促进了涉诉信访工作的大幅度提升。去年,共处理各类来信来访700余件次,化解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40余件,确保了重大假日、会议期间信访态势的良好运行,进京访、赴省访和重复访等问题有了明显的改观。

三、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修订完善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跟踪反馈剖析制度,坚持案件质效情况逐月通报、季度分析、半年研判、全年评比,实行动态监控案件评估指标机制,提高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推进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常态化,在强化精品意识的基础上,评查裁判文书885份、庭审176个,评选出优秀庭审和裁判文书15个(件),增强了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去年,我院在案件大幅上升、案件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仍保持了案件审执结的良好平稳态势,无一件超审限案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件媒体曝光案件,各项审判指标均居全市法院前列。

加强信息建设,强化公开意识。围绕“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的思路,按照省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我院成立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和网络管理中心,建成了上联省法院、下至基层法庭的专线通信、视频应用和数据交换的法院专网,全方位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查询系统、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司法政务管理等功能,启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整合执行资源,全面提高信息化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应用水平。

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发挥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引领作用,搭建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健全公开机制。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新受理案件全部同步录入案件信息,发放司法公开告知书7665份,网上视频直播庭审20件、图文直播5件,扩大了公开的效果。推进裁判文书公开,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779件,公开率达95.4%,位列全市法院第一。设立法院官方微博、新闻发言人博客和网上投诉平台,定期发布法院重大审判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和投诉。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新选任55名人民陪审员,使人民陪审员增加至79人,全面实现了陪审人员的“倍增计划”。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专院校学生及社会各界群众800余人(次)走进法院,“零距离”参与法院庭审活动和了解法院,提高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积极开展“审判进校园”和“青春与法律同行”巡回法制报告会等活动,以案说法,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去年,共组织各类法制讲课、典型案件宣判20多场次,受到了全区师生的普遍欢迎。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认真搞好规定动作,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座谈调研、公开征询意见等方式,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共6类24项,并设立台账,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一划号销账,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公仆意识,通过党员法官亮身份,组建党员义工服务队和志愿服务活动,提升了党员的向心力。去年,在班子成员中深入开展了“办理一起案件、化解一起涉诉信访案件、联络一名信访当事人、包联帮扶一名困难群众”的“四个一”活动,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不断深化司法廉洁意识教育。按照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的“四严”工作方针,狠抓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司法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四治理”主题活动,向全院干警制作发放禁令卡,明确提出八项纪律要求,自觉抵制诱惑,形成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态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司法廉洁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主动接受监督等制度,强化对司法权行使的内部监督,构建“竖到底、横到边”的监督网络,防范和化解岗位廉政风险。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保持对各种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态度,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从严整顿院风院纪,建立明查暗访长效机制,对庭审活动、工作纪律、司法礼仪等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去年,因纪律作风问题,对六名法官干警进行警示训诫,司法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篇三十三:法院支部换届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水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__年工作回顾

20__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泸水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为民司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20__年,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500件,审结491件,结案率98%。

——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预防与打击并重、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84件,审结83件,审结率98.8%。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着重强调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打击侵犯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加大对暴力犯罪、严重侵财犯罪、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快审快处,遏制犯罪多发苗头,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老年犯及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罪犯,以宽缓为主,依法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高度重视民商事案件审理质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00件,审结293件,审结率97.66%。其中,调解、撤诉201件,调解撤诉率为68.6%。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坚持把突出民生保护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理全过程,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实行“三调联动”有效对接,认真做好判后释疑工作,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泸水经济社会秩序向良性方向健康发展。

——认真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审结3件,审结率100%。同比上年案件数略有下降。行政审判工作坚持维护、监督、支持并举,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协调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20__年以来,共向行政机关提出11条司法建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对于关乎全县经济发展、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群众集体利益的行政案件,及时主动向州、县党委、人大、政府和政法委汇报沟通,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与理解。

——进一步完善执行机制建设,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12件,执结111件,执结率99.1%,执结标的1506.6万元,未结1件。在“执行难”问题上,积极推行执行流程管理,落实执行进度回告制,完善执行信息报送、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和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采取阳光执行案件2件,开展执行救助5件10人次,发放执行救助金5000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重大执行事项取得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逐渐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执行工作大格局。

——加强立案、涉诉、信访接待工作,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加强便民服务措施。20__年共处理来信来访533(件)次,解答法律咨询318(人)次,无越级上访、缠访、重访,涉诉信访逐年减少。认真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完善接待登记、首问责任、跟踪回访等制度,特别是搬入新区审判法庭办公后,开始实行院长接待日工作制度,由院领导亲自接待来访人,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抓好两庭建设,认真开展“驻庭工作”,提升干警群众工作能力。20__年7月,我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法庭软硬件建设,充实法庭力量,抽调干警到法庭开展“驻庭工作”,保证每个派出法庭每天不少于3名干警值守。全年共派干警12人次到派出法庭开展“驻庭工作”,受理案件1件,解答法律咨询9件,协调解决纠纷1件。两个法庭庭长均解决了正科待遇,并各充实1名书记员,各配备了1辆办案用车,安装了法庭监控系统。针对边远山区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农村土地山林纠纷多发、易发的情况,两个派出法庭采取进村入户开庭,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村委和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积极开展辖区治保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法庭功能。

(二)全面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着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门户网站开设“学习贯彻精神专栏”,全院干警树立起牢固的政治信念和正确的指导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促进了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认真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庭审和法律文书“两评查”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作风改进年”主题教育。

——加强干警的审判业务培训。20__年,我院以国家法官学院、省高院和怒江中院为平台,选派法官干警参加各级培训82人(次),着力提高审判、执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能力。加大司法考试培训力度,开展全院大学习、大讨论主题活动,将学习成绩纳入年终绩效考评范围,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为新修订两部诉讼法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我院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增强审判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司法为民能力。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全年共巡回审理各类案件73件,开展阳光司法案件26件。通过到实地巡回审判,邀请县、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参加旁听,以生动、直观的方式审理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庭审零距离”活动,邀请州民族中学师生参观审判法庭并旁听案件审理,了解司法审判工作,通过零距离接触,使师生们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感受到了阳光、温馨的法院形象,增强了法院工作透明度。

——加强法院宣传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利用法院网站、各种报刊媒体宣传法院工作,以正能量的宣传抵御负能量的炒作。20__年,全院干警共在各级媒体发表文章100余篇。5月,在怒江法院第三届法院文化周活动暨首届篮球运动会上,积极参与法院文化研讨会、能动司法辩论赛、卡拉OK大赛、书画摄影作品展、精品庭审竞赛、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系列活动,并在各项赛事中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捷报频传,令人振奋。

——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完善并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

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范围。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审理6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座谈会,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使法院与社会群众建立起了沟通的桥梁,各庭室以及派出法庭也积极参加乡镇组织的对人民调解员、治保员的培训活动,有效地实现了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提高审判的公开度、透明度,有力确保办案质量提升,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实现为民司法。

——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按照“四群”教育活动的要求,密切与广大群众的日常沟通和联系。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法官干警驻村蹲点走访慰问群众86户,并给他们带去了慰问金17100元。积极贯彻落实州、县“六个一”活动通知精神,院领导班子、各党支部书记和洛本卓乡有关领导一起,深入扶贫挂钩点洛本卓白族乡格甲村委会,将我院原办公楼会议室桌椅1套捐赠给村委会使用,深受群众好评。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并于4月出台了《泸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8月,院领导班子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改进年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查找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注重监督检查,对着装上岗、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及时通报,与20__年同期相比,召开会议次数和发文数量明显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7%。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室主任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议,并以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切实搞好法官干警廉政廉洁教育,让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警钟长鸣。

——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巡回审判和开门办案,对涉及土地、林地及相邻、权属纠纷等案件,到实地、案发地开展调查取证;注重程序合法与实体公正并重,未经庭审质证认证的证据一律不予采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高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比率,做到案结事了;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记录评查等工作,实行庭长、承办人负责制,重大疑难案件分管院长作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庭长、承办人、书记员对记录、校对等出现的错误承担责任;各业务部门按规定的期限将案件卷宗(含电子卷宗)及时移送审判监督庭评审,由审判监督庭按月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严格落实案件评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多方协调和积极争取,我院新区审判法庭于20__年9月25日竣工验收,并于10月8日正式入驻使用。着力加强队伍管理,提升队伍形象,使队伍面貌与新审判大楼相匹配。新区审判法庭的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强了我院的硬件基础设施,全院干警以全新的面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满足人民群众在诉讼审判活动中的司法需求。

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够严谨规范;法院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工作计划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工作的重视度前所未有,人民法院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也前所未有,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服务民生、增进人民幸福感为根本,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以阳光司法工程为依托,服务大局、公正司法、贴近群众、为民司法,为实现泸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坚持能动司法,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侵害人身权、财产权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盗窃、诈骗、贩毒、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多发性犯罪;严厉打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采取社区帮教等方式矫正改造。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贯彻调解自愿原则,创新和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要创新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

(二)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审判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健全质量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展人民陪审员的职能,落实人民陪审员培训和工作经费,真正把人民陪审制度的作用发挥好。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四群”教育活动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引领广大干警真正把学习的精神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实践中,充分彰显和实现司法的人民性。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得到落实。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队伍清正廉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履职。

(四)注重文化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精神学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拓宽宣传渠道,弘扬法院文化,要认真贯彻执行法官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院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扩大法院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参与度和影响力。认真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巩固成果,着力抓好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申报工作。

(五)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改进及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以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分类指导和领导带头的原则,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际成效。

(六)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参与执法检查等工作,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将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及时在网上公布,敞开大门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平安泸水、法治泸水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三十四:法院支部换届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中共__县农电局第九届党员代表大会,是在“十一五”开局之年,新一届县委班子提出“一学习三整顿”活动,国家电网公司提出“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三新”发展战略的新形势下召开的。本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回顾过去五年党委的工作历程,第1文秘,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总结成绩、累积经验、查找不足、部署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检委员,进一步增强党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动员并号召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农电”做出新的贡献。下面,我代表局党委做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五年来,局党委在县委和两锦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保证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以来的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生产、促经营、促管理、促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在企业“三个文明”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全局党员和职工务实进取、不断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企业发展实现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到实效,成果显著。

按照县委部署,我局于20__年1月31日—12月30日开展了第一、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局机关6个党支部及15个基层支部,206名党员参加了此项活动。

局党委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主线抓好落实。切实搞好思想发动,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和阶段动员会,认真传达县委指示精神,并邀请县委保先教育督导组领导参加。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性强的实施方案,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理顺工作思路。

将学习贯穿保先教育始终。为党员发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中国共产党党章》及《__县农电局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材料》之一、之二。学习培训确保时间,坚持“两促进、两不误”;党员学习做到“三有”,学习方法做到“三结合”,有效的保证了学习效果。保先教育期间,我局集中授课时间达60课时,聘请专家授课2课时,观看《党的领导干部楷模牛玉儒》等先进人物事迹光碟5次,观看县委组织的保先教育文艺演出3次,组织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参加了市委宣讲团的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使党员的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党性观念得到净化。

建章立制,促进党建工作向制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本着“四个结合、四个突出”的原则,提炼并形成了《__县农电局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将其作为党员日常工作中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完善党内工作机制,先后编制出台了《__县农电局党建工作要点》和《__县农电局党建制度汇编》,健全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局机关学习例日制度。党员发展按照十六字方针,严格遵循入党工作流程,扎实做好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到成为预备党员及转正的各个环节工作,实现党员发展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建立发展党员票决制和公示制,确保党员发展民主化,透明化,有效的确保了党员队伍的质量。随着我局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目前,我局共有党支部23个,其中机关支部6个,基层支部17个,机关党总支1个;共有党员214名,其中机关党员104名,基层党员110名;在册的入党积极分子26名,为党员队伍提供了强大的后备力量。

认真查摆,扎实整改。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全局党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了内容深刻的党性分析材料;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开展谈心活动,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面向全局职工发放征求意见书,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得到有效反馈,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和改进。保先期间,局党委共组织党员召开座谈会4次,发放征求意见书260份,总计征求意见35条,采纳10条。积极参与县委组织的“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及“五个一”、“十个一”实践活动,走访困难户10户,植树100余棵,为贫困学生及村民捐款4500元,发放问卷调查表300余份,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引向深入。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局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党员思想得到升华,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增强,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干群关系日趋和谐,呈现出团结向上,热衷奉献的良好氛围。

(二)、思想政治工作定位明确、深入人心

确立了思想政治工作发展方向,明确了工作定位。即:坚持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并服务于安全生党代会党委工作报告

党代会党委工作报告产经营管理中,与企业的改革发展同步加大,打造先进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和员工素质,实现企业和员工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对内凝聚力量,对外提升形象,努力构建和谐农电企业。建章立制,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支撑。健全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委书记负实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了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机制和投入机制,制定了《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将其列入与物质文明同等重要位置,列入财务计划;建立职工思想动态季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分析职工所想、所需、所惑,做到“超前引导、同步开导、善后疏导”。加强思想引导,用先进理念教化职工。加强了形势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主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纲领武装头脑,并将其充分融入企业各项工作之中。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邀请县委党史研究部门领导为职工讲述共和国的发展历程和革命光荣传统,在建国55周年之际,组织职工开展歌唱祖国歌唱党百人大合唱活动,积极参与县委组织的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和第五个全民国防教育宣传日宣传活动。提出“六个”工作新抓手、新载体:即“用培训提高人”、“用事业鼓舞人”、“用文化凝聚人”、“用真情关心人”、“用制度规范人”、“用人格感染人”,促思想政治工作出实效。努力打造学习型企业,开展“主题读书活动”,投资1万多元购置各类企业管理书籍、光盘,并组织职工阅读《没有任何借口》、《把信送给加西亚》等书籍,观看《投资卓越——海尔成功之路》企业管理光碟;创建__农电信息网,实现网络交流学习,营造坚实的大政工体系,拓展学习空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增强全员学习意识,鼓励员工向报纸书刊踊跃投稿,出台《__县农电局新闻投稿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员工投稿积极性;创办《__农电动态》简报,为干部职工搭建了学习交流平台,并培养了44名通讯报道员,壮大了我局的文化宣传队伍。几年来,我局在省、市、县级报纸、书刊登载文章50余篇,取得了良好的舆论效应。

(三)、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干部队伍和员工队伍建设

局党委把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抓好核心作用。首先,注重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把实践“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贯彻全局大政方针穿始终。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方式,增强班子成员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宽容意识和坦诚意识。其次,以创建“四好”班子为目标,把工作落脚点放在集中精力干事业上,将其融入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之中,充分发挥敢于创新的工作作风,坚持大局着眼、全面统筹,以企业和职工利益为出发点,得到领导的好评和认可。05年7月份两锦局党组通过全员民主测评、中层干部(所长)面对面谈话的方式,对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价。正如党组书记、局长刘向东说的那样:__局的领导班子是党组满意,职工认可的班子,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班子,是党组放心的班子。再次,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班子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对企业负责的基础上,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决策,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均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作为兵头将尾、企业的执行层,中层干部对职工具有深刻的表率和感染效应,其领导作用至关重要。为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素质,局党委建立了制度保障体系,实行中层干部动态管理考核机制、培训机制,建立干部任职谈话制度、诫免谈话制度和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实行中层干部工作月汇报制、年终考核制和述职制度。05年5月份,局党委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供电所领导进行全面认真的考核,并对每名干部形成客观如实的考核报告,对不称职的干部进行了诫免谈话。其次,加大干部学习培训力度。举办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了管理科学、法律法规、预防职务犯罪的讲座,并印发了中层领导干部经验交流学习材料,供大家借鉴学习;开展基层供电营业所交流检查,使基层所长相互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互相学习、促进提高。

人才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加大员工队伍建设力度势在必行。为此局党委以建设“四有”职工队伍为目标,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健全培训体系,完善培训机制。设立教育培训基金,按工资1.5提取。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技能型员工”活动,确立“职工培训年”,定期举办各岗位人员技能培训;开展微机培训,为职工印发《计算机基础知识教材》;建立塔山实用技能培训基地,优化培训资源;实行业务技能考核奖惩机制,不断增强员工危机感;开展多种形式的考核竞赛,技术比武,我局先后成功举行了配电状元比武大赛,举办《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职工技能鉴定等多次大规模考试,对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了重奖,对6名考核未及格人员给予了辞退。同时,为参加上级部门竞赛比武选送了大量人才。其中青年职工李荣华在“国家电网公司农电所长岗位技能竞赛”中,荣获个人全能第40名的好成绩,为我局乃至省公司争得了荣誉。其次,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国网公司“三个十条”内容,并将其印制成卡片,做到“人手一卡”;认真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员工道德规范》和《供电营业所文明行为规范》;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活动,购置《文明礼仪常识》手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文明礼仪规范》;开展学习雷锋宣传活动,组织党员职工开展“东北大振兴,我们怎么办”和“岗位学雷锋,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员工知荣辱、辨是非、做好人。第三、培树标杆,实行典型引路。培树青年职工李荣华为“敬业标兵”,王宝供电营业所创建为“五型”班组,将其事迹在企业内部和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榜样良好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对配电状元马英才进行5000元重奖,对安规调考中获第一名的卢德安重奖人民币4000元,以此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第四、强化劳动纪律,健全考勤机制,重新修订《__县农电局考核管理办法》,实行指纹机签到,并与奖金挂勾;同时出台会议制度、食堂管理制度,真正实现“用制度管理替代人情管理”。

(四)、企业文化建设载体有效、构建和谐。

提炼并形成我局“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和谐发展、追求卓越”的文化理念,并对其内涵进行深入诠释,提炼出各分支文化,即“共担风雨、共享阳光”的精神文化;“以人为本、珍爱生命、从严从细、警钟长鸣”的安全文化;“真诚服务、追求更好”的服务文化;“忠诚于企业、诚信于客户”的营销文化;“公正透明、有效长效”的制度文化;“整洁有序、协调规范”的环境文化;“马上行动、说到就到”的执行文化,以此来潜移默化地提高人、规范人、塑造人。为改善办公环境,我局投资新建办公楼,购置办公用品,配制微机电脑、修建花坛、草坪,实行绿色办公、整洁办公、无笔化办公;在大厅及楼梯口张挂道德标牌,提高员工道德意识和忠诚意识。增强员工标识意识,为职工统一定做工作服,印上企业标识,培养员工集体归属感和责任感请!。开展多种形式书法比赛、歌唱比赛、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这些喜闻乐见的形式向职工灌输企业精神、道德观念和职业素养。我局先后组织职工参加县委组织的机关党员书法比赛,连续两年举办了“党的知识暨优质服务知识竞赛”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知识竞赛。同时,以__农电信息网和《__农电动态》简报为载体,对企业文化进行宣传倡导,推波助澜。

(五)、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有声有色。

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系统工程,纳入全局重要工作日程。制定《__县农电局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和《__县农电局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将考核指标纳入包保范畴,并与奖金挂勾,实行超前预控、绩效考核。以“五看五比创最佳”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至94年起,我局已连续10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塔山供电营业所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王宝等三个供电营业所为市级文明单位、叶家等11个供电营业所为县级文明单位,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06年3月,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三个文明”建设总结暨表彰大会上喜获多项殊荣。分获最佳服务单位第二名、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先进单位及优秀服务单位荣誉称号。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了农电系统职工运动会,乒乓球赛,参加县委组织的机关篮球赛,培养员工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增设文体活动室,添置乒乓球台、桌球,使职工在工作之余休闲娱乐、运动健身;每年举办职工家属春节联欢会,开展节日职工娱乐活动,使职工充分感受到企业大家庭的温馨和谐;开展“学习英雄杨利伟,争做文明__人”宣传活动,组织职工参加县委组织的“荣辱观百米长卷”签名活动,增强员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精神文明创建意识。

(六)、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打造品牌、突出特色

首先,建立健全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常态运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标准、充实服务内容、实现内外监管、拓展投诉渠道。健全领导机制,成立行风建设及优质服务领导小组,将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完善管理机制,以“行风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对行风工作实行“五化”管理,促进行风工作向正规化、系统化方向发展;落实责任机制,将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作为目标管理责任状的重要考核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考核机制,出台《__县农电局行风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基层供电营业所实行月、季考核,并与综合奖挂勾。健全奖惩机制,出台优质服务及行风工作奖励细则,对成绩突出的基层所进行重奖;建立问责制,严肃查处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省公司制定的《违反三个十条等有关规定的处理实施细则》先后处理违规合同制电工33名,开除违纪合同制电工4名。完善监督机制,对内实行明查暗访和定期走访制度,对外公开服务热线、服务承诺,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行风座谈会,邀请县委领导视察工作,坚持重大客户走访。五年来,我局共走访客户750次。组织大型检查14次。进行不同层次的暗访33次,完成以“真诚服务,共谋发展”为主题的重大客户走访活动,发放连心卡500张。聘请行风监督员433名,召开座谈会254次。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发放征求客户意见书和调查问卷2500余份。拓展投诉举报渠道,成立投诉举报领导小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完善工作流程,针对投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整理、汇总,及时上报,寻求解决办法,确保“有问必答,有报必复”,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有效反馈和及时解决。

其次,建立物质保障机制,优化电网结构、更新线路设备和营销信息系统。1、进行了二期农网改造,争取网改资金完成对万家变电所、供电所、沙河变电所和塔山变电所的改建工程,并投资对前高万、东辛线66kv线路进行了改造,努力构建坚实电网。同时,在技术和装备上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截至8月10日,全局安全生产累进日达到685天,电压合格率达到94.12,供电可靠率达到99.716。2、加强营销部门管理,不断加大窗口创建力度,完善软硬件建设、规范人员服务行为,重新修订了《营销人员岗位行为规范》;以《农村供电营业所规范化服务示范窗口标准》为依据,出台《__县农电局示范窗口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并以便函形式下发《关于加强我局示范窗口及优质服务常态管理规定》。目前,我局共有国家级示范窗口2个,省级示范窗口19个。加大科技含量,组建以局客户服务大厅为中心,以21个基层所服务窗口为分支的客户服务支持系统,开通6135440服务热线,还有部分供电营业所实行集中抄表系统,试行电费收取邮政储蓄。同时,加大营业管理普查力度,定期开展大型营业普查,及时堵塞我局营业工作漏洞。

第三、建立服务文化机制,按照国网公司总体部署和省公司战略具体部署,开展多种形式品牌服务。坚持以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为目标,以“四个服务”为宗旨,坚持优质服务的“八字方针”,努力践行优质服务内涵,开展“振兴辽宁,供电先行”集中宣传活动,逐步形成“大行风、大服务”工作格局。以“真诚服务社会,共建和谐辽宁”大型活动为切入点,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追求真诚服务理念。几年来,我局为城建改造工程,筹措资金10万元,为支持村村通公路、大棚开发等富民项目,免收工程费用上百万元。同时,长年担负着各乡镇敬老院电力设施的义务维修和更换任务。在抗击“非典”中,我局为乡镇非检查站架设安装了线路及照明设施,并免费了全部材料费、施工费,为打赢“非典”保卫战做出了重大贡献20__年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扎实开展“同业对标创一流”和县委开展的争创“三个一流”活动,做强服务本领,增强服务品质;开展“我是你的用电服务员”活动,印发便民服务卡,真正实现“用户一张卡,农电一片情”。

健全的管理机制、坚实的物质保障、独具特色的服务文化使我局的行风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06年7月,我局被两锦农电局评为行风突出贡献单位;塔山等四个基层供电营业所被评为行风先进供电所;卢德安等3名同志被评为行风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

(七)、党风廉政建设狠抓源头、重抓教育。

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模范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认真落实县委“五不准”,广泛开展民主测评,征求群众意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两个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纪委编写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学习资料》学教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警示教育光碟,并以理论考核、知识竞赛等形式进一步巩固学习效果。按照县委部署开展了“三整顿三促进一树立”活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肃清了干部队伍风气。实行党风廉政责任目标管理机制,与中层领导干部及基层所长签定《行(党)风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财务管理,出台财务审核、报销制度,并对21个所站进行合并,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开展“三清理、三整顿、一规范”活动,清理小金库、规范招标管理流程,促进财务工作向制度化、正规化发展。

(八)、工会、共青团工作点面结合、作用明显。

充分发挥工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县委组织的“实践调研”、“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各项活动。几年来,我局共为贫困村民及学生捐赠钱、物累计人民币8万多元,送去科技致富图书100多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13条;为贫困户安电免费材料费、施工费7万多元;在“一帮一”助贫活动中,我局与6户贫困下岗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度过了难关;体恤职工,维护职工利益,提高职工福利。为职工上医疗保险,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为职工开办免费食堂,不断提高伙食标准;提高职工月综合奖奖金,增设班组长岗位津贴,增加职工收入;情暖夕阳红,召开老干部座谈会,慰问重病的老干部和党员;提高职工子女高考奖金基数,召开高考中榜职工子女座谈会;以教育局积极联系为职工子女中小学入学提供自由择校待遇;扎实开展“双先”评选活动,奖励先进个人到国内考察旅游,20__年,局王宝供电营业所被葫芦岛市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小家”,同年,青年职工李荣华获得了国家级“优秀农村供电所所长”称号和市级“百名明星职工”称号;06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了“十五建功立业劳动模范”称号。充分履行职代会职能,重要事项做到“三不”,先后制定出台职工取暖费补助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节假日加班补助制度

观注女工健康,定期组织女工进行体检,开设“妇女健康流动课堂”,邀请资深的教授、专家为女工讲授保健知识;维护女工权益,使其充分享受婚假待遇,晚婚待遇,产假待遇,哺乳期待遇。

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带团,以团促党”。注重培养青年职工岗位成才意识,召开青年职工学习成才谈心会,以自学考研的青年职工石磊为典型,介绍成才经历和心得,并组织职工进行交流讨论,教育青年职工“勤奋学习、扎实工作、拼搏进取、忠诚奉献”。开展客户服务中心“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增强人员创建意识、提高创建工作标准,并将其事迹形成书面材料,在新闻媒体进行传播。目前,局客户服务中心已正式被市团委命名为“市级青年文明号”,成为全局乃至全县文明创建工作的排头兵。

篇三十五:法院支部换届工作报告

法院支部换届工作报告篇1

各位党员、同志们:

自20XX年5月党支部换届至今,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本届党支部工作,并进行换届选举。下面,我代表本届党支部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工作回顾

两年来,在县直机关工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密联系本院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保证本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

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学习,一直是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近两年来,按照县直机关党工委、院党组的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重点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系列论述、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其它文献,省、市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等。通过不同时段的学习要求、不同重点的学习领会,把理论学习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日常教育和传统教育结合起来,把党性教育和党员管理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与推动支部建设结合起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据初步统计,两年来党支部共组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28次,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考试2次,学习的理论文章和篇目达到43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率达96%以上。

在理论学习中,支部始终抓好学习的时间、人员、内容、质量的“四落实”,并在学习过程中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除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以外,全体党员还参加院里的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学习和党小组组织的学习,并要求无论工作多忙,支部党员必须无条件参加理论学习。二是坚持学习签到制度,做好学习内容的记录和整理;三是坚持抓学习效果,做到学习内容重点突出,学习安排规范有序,学习检查详细全面;四是坚持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为了使学习收到实效,我们改变了过去死板的学习方法,主要采取了集中学与个人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报告、座谈会、写心得等方法,提高了学习效能。在坚持院领导带头上党课的同时,还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县里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并到市中院聆听专家讲座另外还多方面邀请专家学者、县委讲师团老师到我院为大家讲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以上措施,较好地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带动了机关支部的全面建设,也促进了党员个人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大力抓好党支部建设工作

党支部是战斗堡垒,是核心,加强党支部的全面建设工作,提高其领导和驾驭工作的能力,是做好支部各项工作的保证,在党支部建设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注重支部一班人的建设,支部提出了五个带头:即带头理论学习,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勤政廉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扶贫捐助;这样既体现了支部一班人示范作用,同时显示了团结进取的精神,还树立了在群众中的威信。

二是加强团结,协调和沟通。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这说明团结的力量之大,因此在支部建设中,我们首先做到了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中的团结,做到了支部工作与庭室工作的协调,个人要求与组织原则的协调,大局与局部利益的协调,并在支委之间做到大事沟通、小事商量,齐心协力。我们支委一班人从来没有因工作协调配合不够发生矛盾纠纷,从来没有在支部建设与党员管理中相互扯皮、指责和拆台。

三是努力完善党支部工作机制。党支部工作机制包含许多内容,对于促进支部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注重支部工作机制的落实和创新过程中,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工作:首先是建立和完善支部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机制,把党员干部的教育,把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借此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党员的党性本色和先进性,从而确保党员队伍的团结和活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其次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工作的监督机制,把支部工作纳入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辅以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起来。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和党小组目标管理制度、党课教育和机关政治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两先一优”评比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坚持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开展党课学习。两年共召开党员大会 20次,支委会26次,组织党员活动8次,上党课9次,电教8次,有力地促进了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三,实行严格的党员管理机制,把好新党员的“进口”关。党支部在发展党员或党员转正问题上,坚持标准、选准对象、搞好评议、多方考察,既充分考虑发展对象和转正对象的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同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合格一个转正一个。党支部先后确定了6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其中4名已发展成新党员;因工作关系接收预备党员4人,全部按期转正。

四是做好党支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支部换届后,根据各委员的特点进行了明确分工,对党小组进行了调整,并选出党小组长,成立了团支部,为支部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根据县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支部建立了自己的党员管理信息库,对党员的管理上了一个台阶。在日常工作中,支部注重各类学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做到登记清楚、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每年或重要学习教育时期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形成比较完整的基础性资料管理体系。

五是根据新的党费缴纳标准,对全体党员的党费进行了重新核定,并补收了20XX年增发阳光工资部分的党费。两年共收党费22333.43元,其中:20XX年党费为7749.90元,20XX年党费为9996.60元,20XX年增发阳光工资部分的党费为4586.93元。另外还为四川大地震缴纳特殊党费8800元。

三、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结对共建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是在全党范围内开展的一项群众性系统基层教育工程,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和优化党员素质和结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党支部按照院党组的安排,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状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很高。通过学习动员,提高了认识,丰富了理论知识;通过查找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找到了不足;通过谈心和民主生活会,增强了党员之间,同志之间的信任和了解,开展民主评议使党员干部受到了教育,在整个学习教育活动期间,机关党支部个人撰写剖析材料126份,心得体会189份,支部总结材料4份,达到了学习教育的目的。

根据〔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支部与汀溪乡大南坑村、黄村镇花林村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为开展好此次活动,支部成立了领导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制度。支部每个有能力的党员都和这两个村的农户进行了结队帮扶,现此项活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四、认真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在抓党风党纪教育方面,我们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纪委、省、市、县纪委的会议精神,把全体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中纪委、省、市、县纪委的会议精神上来,把全体党员的行动统一到落实上来;二是开展自觉遵守党风党纪和相互监督相结合,狠抓管理机制的落实。每位党员干部都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了廉政宣誓。向干警家属发出了《家庭助廉倡议书》,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制成桌卡放在每位干警的桌前并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如20XX年,共产党员余辉拒贿1万元,20XX年,刑庭副庭长董玲拒贿2万元。

五、开展丰富多彩而富有意义的党建活动

党支部在开展党建活动方面,克服了工作任务多、经费少的实际困难,先后组织了18次党建活动。如连续两年举办了迎新春文艺晚会,开展了“庆十一”八十分、象棋、钓鱼比赛;组织全院干警聆听了全市法院先进事迹报告团的报告;为纪念党的生日和国庆,出专刊4期并组织全院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为新中国成立做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投票评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等公益活动。为汶川大地震捐款11000多元,为白血病患者柳敏捐款5050元。组织全院职工到革命圣地延安进行学习考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组织部分党员到电影院观

篇三十六: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报告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人大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主持会议。

闸北法院朱建国副院长受陈萌院长委托,就该院根据高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构建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对该院在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介绍。

在听取汇报后,闸北区人大会和代表们对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给予充分肯定。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战略任务。2015年以来,根据全市统一布局和安排,闸北区法院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正确把握改革重点,凝聚改革的正能量,在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也面临亟待解决的难题,要强化大局意识,在“撤二建一”的大背景下,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并努力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区法院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研究改革措施,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稳妥地推进;要加强舆论导向,把宣传重点放到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提高司法公信力上,把着力点放在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上,有效引导社会热点,积极营造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法治建设良好的区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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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十七: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本次会会议报告区人民法院开展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形势任务

刑事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是国家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司法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日益深化,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都发生了较为深刻的变化,加之人流、物流、信息流大量涌入,我区治安形势愈加复杂,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持续高发,成为危害我区社会治安的主要犯罪;“黄、赌、毒”和危险驾驶犯罪增量明显,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时有发生,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对刑事司法公正的关注程度和要求愈来愈高。不仅要求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安全,还期待充分有效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人权,还期待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要求依法审判刑事案件,还期待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不仅要求公开定罪量刑结果,还期待审理过程和裁判理由公开透明;不仅要求案件审判正当合法,还期待裁判合情合理,符合社会不断进步的正义观念。面对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区人民法院审时度势,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依法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开展了刑事审判工作。20__年至今年6月份,共受理刑事案件1486件,审结1458件,判处被告人2469人,其中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57人,占 18.5%,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正确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区人民法院认真领会刑事立法精神,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既依法惩罚犯罪,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又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强化办案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提升社会效果。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打击力度,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严打什么,什么犯罪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就严打什么”的指导思想,重点打击四类犯罪。一是团伙犯罪、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犯罪,以及杀人、绑架、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20__年以来,共审理此类案件323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2.2%,判处被告人741人。二是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共审理此类案件354件,占24.3%,判处被告人648人。三是“黄、赌、毒”犯罪。此类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败坏社会风气,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依法应予严惩。共审理此类案件95件,判处被告人173人。四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犯罪。此类犯罪涉及面广、危害巨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将其列为打击重点。共审理此类案件27件,判处被告人56人。近年来,区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天津龙华环保净化有限公司、天津瑞士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刘德芳故意杀人案,洪瑞元、袁春海诈骗案等在全区有广泛影响的案件;依法严惩了流窜盗窃136起、犯罪金额达370余万元的陈洪顺、赵辉,在生猪交易市场强行收取交易费达7年之久的程学广,多次倾倒除锈剂废液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宋国辉等一批犯罪分子,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群众安全感,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给予从宽处理。20__年以来,共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822人,占被判处被告人总数的33.3%。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大力推进专业化审判模式,于20__年5月正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配备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邀请从事妇联、团委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将心理干预贯穿于案件审判全过程,认真落实圆桌审判、卷宗封存、指定辩护人等制度,尽最大努力促使被告人悔过自新。共审理此类案件121件,判处169人,均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加强与社区矫正部门的联系,定期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跟踪回访,了解其思想表现及改造情况,并建立档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组织法院开放日、法制宣讲会、模拟法庭等形式,深入开展犯罪预防工作。

——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本着“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指导思想,注重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切实保护受害人的经济利益。近几年,区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占刑事收案总数的15%-20%,主要集中在交通肇事和故意伤害两类。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当事人矛盾较深、对立情绪较大,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引发上访,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因此,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区人民法院注重加强调解工作,突出调解技巧和方法,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尽量减少当事人间的仇恨心理,缓解彼此对立情绪,促使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从而大大提高了调解率。20__年以来,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37件,其中,民事赔偿部分调解结案206件,调解率达86.9%,取得了当事人无申诉、无上访、无矛盾激化的良好效果。

(二)自觉遵循法定诉讼程序和制度,确保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以公正为主线,将程序公正作为实现实体公正的根本保障,严格执行回避、公开审判等重要法律制度,积极推行被害人、证人出庭等举措,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诉权,保证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开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除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进行公开审判,特别是今年以来,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1】 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是今年区人民法院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旨在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为切入点,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形式公开为实质性公开,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推进司法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开化水平,使宝坻法院司法形象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1】建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将符合上网条件的刑事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布,在本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审判信息,有效推进了“阳光司法”。认真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施量刑公正和均衡,减少同罪不同罚的情形;坚持落实法定审限制度,建立健全刑事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刑事审判人员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刑事案件等做法,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不断提高刑事审判效率。20__年以来,在审结的1458件刑事案件中,无一案件超审限,生效案件无一再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2天。

(三)坚持公正廉洁文明司法,切实深化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一是切实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法官宣誓、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增强群众观点,深化宗旨意识,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司法作风。刑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纪律作风明显改进。二是切实深化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方向,通过鼓励法官钻研业务理论,组织专业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法官教法官活动等措施,丰富知识储备,提高司法技能。目前,我院刑事审判人员共14人,全部取得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5人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队伍的司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切实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以治理“六难三案”[【2】 “六难”是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三案”是指: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2】为重点,以促进岗位廉洁、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组织开展廉洁司法和司法作风专项教育活动,通过采取集中整顿、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完善法官廉政档案、加强对干警遵规守纪情况的日常督查等措施,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反腐倡廉意识,确保廉政隐患归零。20__年以来,刑事审判队伍中无一人违法违纪,无一人因不廉洁问题而受到当事人投诉和举报。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回顾过去的几年,区人民法院围绕中心,发挥职能,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日显突出。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犯罪也呈增多趋势,刑事案件总量居高不下[【3】 2011年,新收刑事案件571件1024人;20__年,新收589件989人;20__年,新收594件1033人;20__年1-6月份,新收303件536人。]【3】,且疑难、复杂案件多发、频发,刑事审判法官工作负荷越来越重,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二是司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刑事审判法官队伍年龄断层[【4】 目前,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官队伍中,40-49岁的法官8人,30岁以下的法官2人。]【4】,年长的法官虽有审判经验,但有的难以胜任高强度、大批量案件的审判任务;年轻法官虽专业知识比较扎实,但审判经验不足。有的大局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现象;有的驾驭庭审、证据认定、裁判说理能力不强;有的在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定罪量刑方面把握不准,刑事审判队伍的整体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刑事审判职能还需进一步延伸。司法实践中,虽然开展了一些法治宣讲、送法入校等活动,但方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促进公民知法守法的效果还不明显;同时,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对犯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工作还没有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人民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有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助推美丽宝坻建设。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打造桥头堡、先行区,建设美丽宝坻”战略部署,找准刑事审判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同时,从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出发,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公正意识,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建立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审判委员会四级把关机制,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裁判质量;完善刑事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健全刑事审判人员岗位职责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通过开展“两评查、三评选”[【5】 “两评查”是指: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三评选”是指:办案能手评选、精品案件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评选。]【5】活动,促进刑事审判质量提升;继续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网、电、人、窗、庭”[【6】 “网”,是指宝坻法院网(包括宝坻法院官方微博);“电”,是指12368电话语音服务、电子触摸屏和电子大屏幕;“人”,是指12368人工在线值守;“窗”,是指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窗口和审务公开橱窗;“庭”,是指科技法庭和直播法庭。]【6】五位一体的司法公开平台,增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强化形象意识,打造人民满意队伍。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治理“六难三案”为重点,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和群众观点;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研讨、法官帮教、庭审观摩等活动,着力提高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切实抓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准则》、《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和《仪表风纪管理办法》的落实,引导法官自觉培育司法良知、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刑事审判法官公道正派、正直善良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会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锐意进取,求实创新,努力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打造桥头堡、先行区,建设美丽宝坻再做新贡献!

篇三十八: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亓宗宝院长的委托,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会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刑事审判担负着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重要职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科学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深入贯彻刑事法律政策,积极推动平安临沂建设。两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4176件18811人,其中中院审结1381件2336人,刑事案件数量占全省的六分之一。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审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3256件4195人,醉驾、飙车、交通肇事等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769件3917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涉枪涉暴犯罪以及集团犯罪的首犯、主犯,屡教不改的惯犯、累犯,坚决依法严惩,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6369名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187人,占13.4%。付安礼等11名被告人制造海洛因16000余克,是建国以来我市发生的最大涉毒案件,三名主犯被一审判处死刑。以马绿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抽逃出资、保险诈骗等犯罪,并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办公秩序,马绿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案其他20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严厉惩处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审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655件932人,追缴非法所得3108万元,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5亿元,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刘双锤虚开3万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非法抵扣税款,涉案金额4.7亿元,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高度关注民生权益保护,协同公安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依法审判环境污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235件369人。杨金华等5名被告人炼制、销售110余吨“地沟油”,两名主犯被依法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王洛聪销售病死猪肉,涉案金额180余万元,被依法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三)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共审判贪污、贿赂、渎职、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犯罪案件431件,判处犯罪分子47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维护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兖矿集团原总会计师陈长春(副厅级),收受贿赂207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沂水县政府原副县长张传才(副县级),索贿受贿210万余元,贪污公款42万余元,滥用职权,擅自扩大征地拆迁补偿范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44万元,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兰山区清泉庄居委原会计朱效靖、原出纳卢秀荣挪用资金2300万元,非法获利44万余元,贪污土地拆迁补偿款52万元,非法侵占社区资金29万余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8年。

二、准确把握刑事法律政策,不断提高刑事审判水平

(一)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理解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刻内涵,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全面发挥刑罚的惩治、教育、改造、震慑功能。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有组织犯罪,特别是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有计划、有预谋进行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屡教不改的惯犯、累犯等,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对于社会危害性小、情节轻微的一般犯罪案件,本着刑罚的谦抑原则,适度从宽,以利于教育、改造和挽救罪犯。去年以来,共对8160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缓刑率为49.9%,与全国、全省持平。

(二)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主要是细化刑罚适用情形,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为搞好这项改革,我们于去年在蒙阴县法院召开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现场会,并组织了专题培训、庭审观摩等活动,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确保了量刑规范化的全面实施。通过推行这一改革,统一了量刑的方法步骤和量刑情节适用标准,较好地实现了不同法官、不同法院之间的量刑均衡。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刑事案件一审、二审服判息诉率分别达到93.6%和99.9%。

(三)全面加强监督指导工作。依法履行审级监督职能,两年来中院共审理二审刑事案件1060件,其中依法改判254件。制定了缓刑适用、财产刑适用、减刑假释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统一了司法尺度。通过规范案件请示、开展庭审与裁判文书“两评查”、编发案例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制定了层级管理规定,明确了审委会、院长、庭长、合议庭、审判长、承办法官的审判管理权限和程序,并采取“一表、两查、三把关、四通过”的办案流程,在证据认定、定罪量刑、文书制作等环节层层审查把关,确保了办案质量效率。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刑事案件裁判正确率达到98.3%,死刑案件核准率达100%。

三、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追求最佳办案效果

(一)完善少审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保护优先、全面维权”的少审司法理念,按照专门化管辖、专业化审判的要求,中院建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改革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模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推行“圆桌审判”、“前科封存”等制度,为失足少年撑起一片蓝天。2011年以来,共审理未成年犯罪360人,其中对225人依法适用了非监禁刑,占62.5%。中院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开展了“法院开放日”活动,定期组织青少年前来接受教育。郯城法院与妇联、共青团、学校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跟踪帮教联动机制,受到省法院周玉华院长的批示肯定。

(二)加强特殊人群帮教。建立犯罪心理矫正机制,将刑罚矫正功能前移,贯穿于庭审全过程,注重心理疏导、法制宣传和励志教育,感化教育被告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通过回访帮教等方式,加强对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犯的管教、帮扶,促使他们改过自新。实行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听证制度,加强对在押服刑人员的回访帮教,协助做好监禁矫正工作,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去年以来,共对3532名罪犯依法办理了减刑、假释。今年3月21日,中院在临沂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乔某等三名残疾罪犯假释案件,并当庭宣布假释,百余名在押服刑人员参加旁听,《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

(三)积极倡导恢复性司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做好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通过经济赔偿抚慰受害人,弥合社会关系,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防止形成积怨,影响社会稳定。去年以来,全市法院自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到93.8%。与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生活困难救助制度的意见》,建立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已先后为9名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彰显了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社会管理、消除社会风险的司法建议16条。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讲法等方式,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刑事司法能力

(一)加强审判机构建设。中院设立了三个刑事审判庭,分别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犯罪案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权利和职务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及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多数县区法院设立了两个刑事审判庭,兰山、郯城等法院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审法庭,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通过法官遴选、公开招考等方式,为刑事审判引进了一批高素质人才。目前,全市法院共有刑事法官111人,占一线法官总数的16.4%;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94人,占85%;硕士以上学位的8人,占7%。在临沂看守所建设了1000平方米的刑事审判专用审判庭,并建立了固定刑场,确保了刑事司法安全。加强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严格履行押解、值庭、执行死刑职能,保障了刑事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群众观点统揽刑事审判工作,深入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等活动,努力改进审判作风。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廉政谈话、风险防范、司法巡查等机制,努力培养具有“明如镜、清如水、坚如石、重如山”司法品格的刑事法官队伍。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孙叶梅,参与审理案件七百多件,判处犯罪分子近千人,先后荣获“市十大杰出女性”、“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并光荣当选市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成为沂蒙刑事法官群体的优秀代表。

(三)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实行周六集中业务学习制度,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曹全来等刑事专家作学术报告,组织法官深入学习领会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提高法律适用水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举办了《建设公平正义社会与刑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学术讨论会,推出了几十项在全国和全省有影响的优秀调研成果,造就了一批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刑事法官。去年,各县区法院一线刑事法官人均办案80件,居全省之首,高于全省法院55.8件平均值,其中罗庄区法院刑事法官人均办案达到113件。

五、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优化刑事司法环境

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证。全市法院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宪法意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办理人大督办案件,去年以来中院共办理各级督办的刑事案件38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完善与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配合搞好各项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及时发布消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热点、敏感案件进行事前评估,以正确把握审判时机和裁判方法,正确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影响司法公正。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刑事审判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从社会管理形势看,临沂是人口大市、商业城市,严重刑事犯罪、侵财型犯罪、流动人员犯罪相对突出,刑事案件总体上一直在高位徘徊;新型案件不断出现,犯罪的组织化、暴力化、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从法院自身看,新刑诉法实施后,二审工作量将增加4.8倍,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有的法官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影响了办案效果;有的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不强,司法水平有待提高。从司法环境看,社会对刑事案件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有的案件受害人通过越级上访、堵法院大门、打标语等方式施加压力,增加了案件审理难度。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党的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也对刑事审判在内的法院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刑事审判体现国家意志,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民主权利甚至是生命权利,责任尤为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精神,正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过硬的司法能力,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四点:

一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按照“五位一体”的工作总布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与保护职能,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担负起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首要政治任务,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继续强化对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帮教和虚拟社会管理。

三要依法履行司法职责。牢固树立“司法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突出抓好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努力把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刑事审判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高度重视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审判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司法公正、作风优良的刑事法官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会专门就刑事审判工作听取市法院汇报,是对全市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审议意见,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大临沂、新临沂”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三十九: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尊敬的秦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报告近年来的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鲁苏边界平安区”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刑事审判庭先后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被枣庄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及“零错案、零上访、零投诉”竞赛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20__年以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81案,判处犯罪分子1070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4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08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216人,有效发挥了保平安、促稳定的职能作用。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113案,判处犯罪分子159人。依法严惩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206案,判处犯罪分子317人。审结了刘孝东、任建国、邵明法等人抢劫、抢夺、盗窃案,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11年和8年。依法审理贩卖毒品等涉毒犯罪13案,判处犯罪分子28人。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孙法辉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审理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36案,判处犯罪分子341人。依法审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15案,判处犯罪分子115人。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理贷款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7案,判处犯罪分子60人,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经济秩序。审结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被告人盖小会等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被告人盖小会、闫志刚等人明知国家明令禁止从巴西进口牛肉制品,为牟取暴利,从香港等地购买巴西牛肉,更换包装,对外销售,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对17名涉案人员的依法打击,教育了广大经营业户,维护了食品安全。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依法加大财产刑适用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资本。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审结贪污犯罪案件5案,判处犯罪分子7人;审结受贿、行贿犯罪案件27案,判处犯罪分子28人;审结挪用公款犯罪案件5案,判处犯罪分5人;审结渎职犯罪案件8案,判处犯罪分子10人,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审结了枣庄中院指定管辖的枣庄高新区系列贪腐案件,对犯罪分子依法严惩,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延伸刑事审判功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针对部分被害人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开庭前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送达附带民事诉讼告知函,详细告知诉讼权利,指导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调解行为,加大调解力度,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96件,调解结案或达成刑事和解协议99件,及时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修复了社会关系。

二是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积极落实新刑诉法相关规定,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推进少年法庭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圆桌审判”、参与社区矫正、回访帮教。贯彻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基础上,充分考虑教育和矫正效果,对初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在从轻、减轻判处的同时尽可能使用非监禁刑,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判处未成年罪犯4人,除一人因贩卖毒品被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外,其他均判处缓刑,无一人重新犯罪。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全区8所学校分别设立了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在校学生来院旁听庭审和举办法制讲座16次,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近3000余人次,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开设《古城法苑》电视专题栏目,及时报道法院的重点工作、审理的焦点案件、社会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引导广大群众守法用法,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实行定期回访帮教制度,加强对被判处缓刑等非监禁罪犯的跟踪帮教工作,随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变化。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预防他们因生活困难再次犯罪。

三、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推行刑事量刑规范化,确保罚当其罪,量刑均衡。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明确量刑步骤、方法和量刑情节的适用幅度,把量刑问题融入庭审中,使量刑更直观、更透明。针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危害结果等进行理性分析,并根据规范量刑简表中列出的被告人的基准刑及从重、从轻、减轻的事由和比率进行精确计算,依法判处被告人的刑期,保证不同法官对同类型案件的量刑均衡,充分体现同罪同罚、罪刑相适应的均衡量刑理念。

建立健全刑事审判流程管理,提升审判质效。严把事实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庭审关、合议关、文书关,保证在每一个审判环节上不出差错,确保案件裁判质量。积极开展审判质效评查工作,评查刑事裁判文书150份,评查刑事案件63件,有力促进了刑庭干警业务水平和刑事案件审判质量的提升。坚持审限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刑事案件的做法,提高当庭宣判率。刑事案件宣判后,庭审法官积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就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向被告人及家属作进一步释明,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提高了案件服判息诉率,多年来,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在全市法院目标管理考评中名列前茅。

完善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个案研讨、工作交流座谈等常态交流方式,在敏感问题、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上统一认识,实现良性互动,切实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为准确打击流窜犯罪,有效对缓刑犯实行社区矫正,我院与区检察院、司法局一道,与徐州市贾汪区、邳州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建立了“跨省邻边”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活动监督配合工作机制,推动了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加大刑事审判中人权保护力度。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对依法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案件,一律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得以充分行使,确保案件的实体和程序公正,进一步强化“超期羁押就是侵犯人权”的意识,杜绝了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联络机制,组织开展代表专项视察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旁听庭审等活动,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向区委和区人大汇报,有力地促进了公正司法和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公正廉洁为民意识,建设高素质刑事审判队伍

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法官宣誓、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增强群众观点,深化宗旨意识,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司法作风。

加强业务建设,提高业务能力。选择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研论,在讨论案件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还制定了具体措施规范业务学习,尤其就量刑规范化、修正后的刑法、刑诉法进行了系统学习研究,为提高案件质量打下坚实基础。开展“岗位练兵”和司法大讲堂活动,组织观摩示范庭、展评裁判文书等活动,着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廉政建设,抵御廉政风险。深入开展“党风廉政防控工作”,健全廉政档案制度,推行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在加强自身廉政意识的同时,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干警的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开展预警谈话和警示谈话,严守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近年来刑事审判队伍中无一人违法违纪,干警先后21人次受到省、市、区级表彰。

近年来,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区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刑事审判工作任务繁重,审判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存在;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案情的疑难复杂程度日益提高,审判人员的审判能力和水平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法官司法能力和法院审判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尚未建立,公、检、法机关对证据标准的把握有时还存有分歧,工作中的协调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被害人生活困难的案件,难以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关的协调配合有时还不够紧密,沟通联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强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找准刑事审判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严惩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行为。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解决纠纷,推行恢复性司法,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是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统筹兼顾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不同性质的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建立完善刑事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有效地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使刑事审判更加贴近群众、反映民意,让各方当事人和社会群众都能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社会的公平。

三是深化刑事司法改革,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牢固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增强担当意识,守住公正司法底线。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主动按照审判程序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推动提高刑事诉讼整体水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严格遵守证据规则,始终坚持全面客观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大力推进“互联网+司法公开”等司法服务新模式,使司法公开成为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常态。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驾驭处断案件、消除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审判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廉洁教育,健全监督管理,强化司法保障,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司法作风好的审判队伍。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工作层次和水平。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视察刑事审判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审理。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秦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我们将以此次会议审议刑事审判工作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推动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篇四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纪检组监察室向大会报告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同志提出意见,

以来,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特色,难点工作抓推进求突破,经常性工作抓巩固求提高”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培训

市中院连续两年举办了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观看录像、学习讨论、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廉政宣誓、签字承诺等方法,分两期对全市法院 190余名从事审判和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培训。一是领导重视。崔存利院长两次到会指导工作,常务副院长刘志亮亲自进行动员。市纪委领导及市中院副院长陈延青,纪检组长蔺贵亲自进行讲课。二是重点明确。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的人员都是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和执行的院、局、庭领导及审判执行人员,都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三是联系实际紧密。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干警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四是形式灵活。不仅安排了讲课,看光盘,而且还组织参观张家口市沙岭子监狱(市反腐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服刑人员教育、生活改造的全过程。培训结束时组织了隆重的廉政宣誓和签名承诺活动。五是组织严密。白天授课,晚上看光盘,平时课余时间组织讨论,写学习体会,使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接受更多的教育。六是封闭式培训,军事化管理。每天从起床、就餐、上课到晚上讨论、点名、就寝;从着装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课堂教育每天点名到课外参观走路排队,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七是严格考试。现场考试了“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每人都上交了自己亲自撰写的学习体会。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作了38块有教育意义的警示教育牌,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党规党纪知识考核,对5名初任助理审判员和4名新任审判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制度性建设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我们专门组织人员到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考察,在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了10名廉政监察员,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的6条主要职责、4条责任和义务及3条奖惩办法,制定了23项考核细则。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廉政监察员每季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情况,每年要就本人履行廉政监察员职责的情况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述职,年未结合《市中院机关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信访举报及其他五个方面对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评为不称职的,取消院内其他评先资格。这一做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专门作出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

臧书记的批示是:“张家口市中院的做法很有好处,一方面可以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判;另一方面将避免干部少犯错误,一举两得”。同时,加大对瑕疵案件的评查力度,10月19日至23日,在市中院各业务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对中院各业务庭63名审判、执行人员审、执结的125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被评查案件依照每位审、执人员2件的标准,随机自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库中抽查,在被评查的125件案件中,无瑕疵案件68件,存在瑕疵问题案件57件,瑕疵问题案件占评查案件数的比例为45.6%,比评查瑕疵率降低了30.1%。期间,抽调人员对各县区法院至审、执结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每个年度刑事、民事、商事案件各抽取3件,行政、执行案件各抽取2件,共评查案件611件。通过评查,共发现问题1438件次,立案方面的问题333件次,占问题的23.1%;实体方面的问题17件次,占1.2%;程序方面的问题211件次,占 14.7%;执行方面的问题71件次,占4.9%;归档方面的问题556件次,占38.7%;其他方面的问题32件次,占2.2%。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6月份,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对基层法院的

监督。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是强化对法官社会交往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业内外交往活动,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明确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交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

(三)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

“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下发后,我们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些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在中院每个审判庭和窗口庭室,并在办公楼大厅屏幕上来回滚动,将具有录音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张贴在审判大厅醒目位置上,并将其在“两报、两台”上刊登、播放,向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接受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及“四条纪律”内容的监督卡余份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发放,编印了《廉政与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发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制定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案件操作规程。分3次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国庆安保和“整治庭审纪律和庭审行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目的的明查暗访活动。先后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45个法庭,300余名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时间、着装、庭审纪律、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将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全市法院都受到极大的震动。

篇四十一:基层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6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等重要指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年收案651614件,同比上升8.3%;结案654666件,同比上升20.6%;未结案107691件,同比下降2.8%,五年来首次降低。其中,市高级法院收案13996件,同比上升41.4%,结案13364件,同比上升34.9%。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审结刑事案件19494件,对21139人判处刑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金复生驾车撞人、赵子辉故意杀人等一批重大案件,对1930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电信诈骗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6件,向社会通报涉及891名被害人的樊用明诈骗案等典型案例。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25件,同比上升42.1%,加强涉案财物处置,为40余万投资人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依法审理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贿、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受贿、“红通”落网人员孙新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76件。依法惩治网络犯罪,在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明确网络技术公司的社会责任,净化网络空间。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审实质化,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加强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352人次,排除非法证据18件,对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25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重视被害人权益保障,对陷入生活困难的84名刑事案件被害人给予司法救助。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以案说法、新闻发布等形式,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开展全民禁毒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健全社会调查、心理干预机制,做好教育感化工作,围绕防控校园欺凌开展送法进学校、进课堂等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高级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评为“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化解矛盾、服务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421465件,同比上升20.8%。贯彻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等原则,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商铺租赁、公司清算、劳动争议等纠纷,加大调解力度,推动搬迁安置工作,维护各方当事人权利,在动物园周边批发市场疏解系列案件中,经法院深入细致调解,当事人主动撤诉的达72.8%。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权利救济的功能,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46516件,落实反家庭暴力法,针对家庭暴力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206件,依法审理涉马航MH370索赔案,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规范经济社会秩序的功能,针对房价波动导致买卖纠纷增多等情况,依法判定违约责任,审结房屋买卖合同案件14225件,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57643件,同比上升102.9%,准确把握民间借贷合同有效与无效的标准,保障企业正当融资,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全年审结清算破产案件204件,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和企业职工利益基础上,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在市第一中级法院成立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庭,加强专业化审判。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引导社会价值的功能,审结“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葛长生、宋福保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邱少云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公司人格权纠纷等案件,依法保护英雄人物的精神价值,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惩治侵权、保障创新。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8812件,同比上升17.3%。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在一些案件中全额支持权利人的赔偿请求,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营造鼓励创新的法治环境。通过知识产权审判,明晰权利边界,规范竞争行为,促进行业发展,在华为公司与中兴公司专利纠纷案件中,市高级法院组织开展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彻底解决了我国两大通信企业在国内的30余件诉讼,并就国外相关诉讼达成共识,促进了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市高级法院发布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修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案例库,探索在知识产权判决中援引先例,并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35位技术调查官参与了352件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落实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年新收行政案件19403件,同比上升25.6%。审结行政案件19187件,同比上升38.1%。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或者确认违法、无效,行政机关败诉的占结案数的10.7%。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16个区都有政府负责人到市第四中级法院出庭应诉。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及时反映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75件。在行政审判中加大协调力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审撤诉1624件,同比增加9.8%,一批涉及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的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处理,在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搬迁项目中,法官现场为2000余名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促进搬迁群众全部如期签约,从源头上防范了纠纷发生。

(五)加强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意见》,在执行规范化上下功夫,在执行信息化上想办法,在执行改革上做文章,制定工作纲要,明确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完善北京法院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实现执行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做到全程监控、全程留痕、全程公开。探索立案、诉讼阶段准许将责任保险合同、独立保函作为财产保全担保形式,有效保障生效裁判执行。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实行一案一账号管理,确保案款收发及时准确。通过北京法院和最高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银行账户、房屋产权等相关信息190余万条。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与银行、工商等部门共享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生活消费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初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54939件,同比上升11.4%,执结156556件,同比上升26%。

二、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

(一)落实以法官员额制为重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司法职业保障。2016年3月,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全市三级法院全面启动四项基础性改革。按照中央确定的法官比例限额,全市法院分两批遴选2636名法官进入员额,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4%,入额法官平均任职时间11.9年,平均年龄40.6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68.4%。严格考试考核程序,所有入额法官都经过包括法学专家、资深律师等组成的遴选委员会的专业评审,突出业务水平和审判业绩在入额中的决定性作用。对申请入额法官进行廉洁和任职回避审查,对两名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法官取消入额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市高级法院启动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的工作,确保高级法院法官具备更丰富的审判经验、更高的专业素质。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配套工资制度,完善了法官职业保障。推进法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自2017年1月起,各区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上划市级统一管理。

(二)落实审判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定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独任法官、审判长、合议庭成员的审判职责和权限,确保谁办案谁负责;为将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全市法院公开招录了900余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针对可能增多的司法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建立法官会议制度,将法官会议作为研讨专业疑难问题的咨询性平台,共研讨疑难案件4000余件,整理出裁判规则500余条。制定院庭长权责清单,明确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既不能越权,也不能失职,并明确院庭长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必须通过审判委员会或者法官会议提出,改变审判工作中逐级汇报、审批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制定院庭长办案规定,要求院庭长直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并明确了办案数量的最低要求,全市法院院庭长全年办案138773件,占结案总数的21.2%。

(三)深化司法公开,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共上网裁判文书63万余份,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308万项,基本做到依法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完成3.8亿页诉讼档案的电子录入工作,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开诉讼档案互联网查阅,当事人和代理人足不出户即可查阅、下载、打印电子档案材料。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随机选择陪审员参审,对重大案件,探索组建由2至4名陪审员参加的五人合议庭、七人合议庭,全年陪审员参审案件100477件,保障公民陪审权利。制定法院内外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上线运行过问案件信息登记系统,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完善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审级监督,审结二审案件52355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135件,审结再审案件506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91件。

(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市高级法院制定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对交通事故、物业供暖等五类纠纷试行调解前置,对医疗、证券、保险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立案后委托专业机构先行调解;推动成立全国首家省级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吸纳22家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参与矛盾化解;各基层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分流案件68763件,调解成功19046件。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全年适用该程序审结民事案件34535件;继续开展刑事速裁改革,速裁刑事案件5211件,占一审刑事案件的34.3%,解决了轻微刑事案件羁押时间超刑期问题,海淀法院全流程速裁模式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推广。

(五)全面落实其他各项改革,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统筹协调推进。制定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7家试点法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和职能配置。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纠正下级法院不依法立案问题217件。将信息化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研发上线“智汇云”平台,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网上证据交换和在线调解,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认真落实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在全市法院建立环境、设施、标准统一的律师工作室,推进律师公益参与化解涉诉信访工作。

三、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造就高素质法官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市法院开展做合格党员、做合格法官讨论,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组织全体入额法官向宪法宣誓,制作播放一系列法院文化专题片、微电影,提升了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大力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马彩云烈士学习活动,召开以“使命与担当”为主题的先进典型座谈会,激励法官坚守审判事业、捍卫公平正义、实现人生价值。在案件持续上升的压力下,全市法院审判队伍保持了拼搏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7%,法官(含部分未入额法官)人均结案198.9件,同比增加24.8%。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开展第二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工作,评选出21名审判实践经验丰富、法学研究成果丰硕的审判业务专家。开展第二届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评选,通过法官自荐、互评和专家评审,评选出100篇优秀裁判文书。广泛开展各层级审判业务研讨活动,承办首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举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大力加强审判专业理论和实务研究,努力在全市法院营造热爱审判业务、钻研审判业务的浓厚氛围。加强分级分类培训,市高级法院组织培训班65期,针对新法律和司法解释开展了专项培训,全市法院参训15000余人次。制定法官业绩考评办法,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引导法官不断增强审判业务水平。北京法院蝉联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总分第一名,3名法官当选第六届政法系统优秀人才,1名法官当选“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分两批通报23起违纪违法案件。配合落实纪检体制改革,充实法院监察部门和机关纪委力量,更加主动有效地开展法院监察工作。配合市委巡视组开展巡视,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开通北京法院投诉举报网,对投诉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处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9件22人,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

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各方面监督,认真改进工作

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落实。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情况,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努力在法官和律师之间营造平等互信、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高级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全市法院从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改,并报告了整改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7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0件。建立三级联动机制,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和标准,建议、提案办理均获得代表、委员满意或同意答复。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举办各种联络活动48场,共邀请代表、委员473人次走进全市三级法院。就代表、委员关心的问题组建13个微信群,与代表、委员开展日常联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现场见证执行、参与调研座谈,便利代表、委员深度了解、监督法院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9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5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北京法院能够较好完成繁重的办案任务,平稳顺利推进司法改革,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离不开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的团结奋斗,更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建言献策,给予了很多关心和支持,推动了首都法院的发展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法院工作也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繁简分流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审判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当事人反映有些案件等待开庭和处理结果时间过长,执行难尚未根本解决。二是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全面推开,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还处在磨合过程中,有些案件存在法律适用不统一、裁判说理不充分等问题。三是从严治院有待加强,管理监督制度还不完善,法官审判作风和职业修养问题仍有不少反映,个别审判人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2017年的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电信诈骗、网络犯罪等多发犯罪,妥善做好“e租宝”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妥善处理好非首都功能疏解中产生的纠纷。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公民财产权的保护,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推动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全力落实“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今年3月进行中期评估,力保明年达到既定目标。

(二)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提高首都法院司法公信力。总结知识产权法院、跨行政区划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改革试点经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排除非法证据机制,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在全市法院推广刑事案件全流程速裁模式。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细化量刑规范,明确从宽幅度。深化审判责任制改革,健全审判监督,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建立员额退出、法官惩戒等机制,推动建立辅助人员单独职务序列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案件分布,在全市法院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加强人员交流。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发挥审判对其他纠纷解决渠道的指引、规范作用,使司法回归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能。确定若干法院开展各项改革综合试点,发挥集成效应,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切实按照人大审议意见改进工作。

(三)大力推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首善标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加强市高级法院监督指导工作,制定完善各个审判领域、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要求,并嵌入法官办案信息系统,保证法官处理各类案件都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可供遵循,确保严格司法,统一法律适用,使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视频四大公开平台,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当事人、律师和社会监督。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探索大数据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应用,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大力推广网上办案、在线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探索京津冀三地网上立案和异地立案,推动三地法院工作协同发展。将群众来信纳入信息系统,加强管理和督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努力培养专家型法官,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大力培养高素质法官,提高法官庭审驾驭、事实查明、法律适用、裁判说理和做群众工作能力,让法官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律精神的诠释者、社会价值的引领者。强化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职训练,努力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让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感受到司法尊严和文明。落实中央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切实维护法官职业尊荣,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肃纪律,改进作风,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今年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四十二:基层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全区法院在自治区党委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自治区政协民主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着眼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434616件,审执结385776件,同比分别上升33.3%和33.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6754件,审执结6173件,同比分别上升20%和17.5%。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促进平安新疆建设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2810件,审结39979件,同比分别上升32.7%和35.5%,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12352人。深入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依法审判了轮台县“9·21”、莎车县“12·30”、疏附县“12·15”等一大批暴力恐怖袭击和组织新疆籍人员非法出境犯罪案件,狠狠打击了“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保障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高级法院针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出惩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立法建议,多数被采纳,为深化“严打”斗争提供了法律依据。依法审结孟传杰、朱信义、齐德香、苏继赏等贪污、贿赂、渎职职务犯罪案件557件,推进了反腐败工作。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伤害、强奸、盗窃、毒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重大安全事故等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和破坏环境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绿色发展。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辩护权,做到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特赦案件24270件,促进了罪犯教育改造。通过公开庭审、公开宣判、以案讲法活动,震慑犯罪分子,教育鼓舞群众,推进“去极端化”和“三非整治”。

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153509件,审结137904件,同比分别上升40.5%和42.1%,涉案标的额369.4亿元。高级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妥善审理金融、民间借贷、小微企业融资纠纷案件,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规范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妥善审理投资股权纠纷、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妥善审理涉及中小企业案件,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妥善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促进对外开放;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611件,审结3271件,同比分别上升24.9%和23.2%。坚决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已结案件中确认、撤销、变更违法行政行为占13.1%,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从“不愿出庭”向“主动出庭”转变。加大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力度,行政诉讼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4.8%。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5件,决定赔偿19件,赔偿金额284.7万元。

二、坚持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始终把“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理念贯穿于民事审判全过程,依法审结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医疗纠纷、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继承、抚养、赡养等涉民生案件99616件,充分保障各族群众民生权益。依法审结建筑施工、城镇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与房屋流转纠纷案件3798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依法审结涉及农村土地、草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等“三农”纠纷案件3050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牧业协调发展。

优化便民利民措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全区法院全部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加强立案信息化和诉调对接中心建设,着力提升立案窗口综合服务功能,努力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去年5月1日至年底,通过登记立案新收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执行和国家赔偿等案件207820件,同比上升34.8%,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高级法院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深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4114件。针对边远农牧区群众诉讼难问题,积极开展巡回审判21108人次,办理案件13199件,把诉讼服务送到农牧民家门口。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院长电子信箱、执行信息短信平台和网上远程立案,为群众提供在线诉讼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4281.6万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着力解决执行难,依法保护胜诉方权益。进一步改进执行作风,强化督查指导,规范执行行为,共受理执行案件98048件,执结76144件,分别上升70.5%和67.6%。加大网络查控力度,114个法院开通全国法院统一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执行案件22150件,查询69886个被执行人账户,将平均结案周期缩短到34天,提高了执行效率。加大社会信用惩戒力度,将12109个单位和个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并通过报纸、微博、微信、电视、户外大屏幕向社会公布,有4042名“老赖”被限制乘飞机、贷款和参与招投标。依法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有1895名被执行人受到罚款、拘留或者刑事处罚。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6628件。

三、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

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关切和期待,充分发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作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93976篇,召开新闻发布会216次,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392次,开通官方网站107个、官方微博微信173个,网上发布信息13.8万条,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

坚持科学精准,创新审判管理机制。高级法院注重“大数据”在审判管理中的运用,将精细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在全区法院推行新版审判管理软件系统,构建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网,推行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对案件办理实行全程动态跟踪,严格控制审限,强化均衡结案,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8.1%。

统一司法尺度,构建标准化办案机制。高级法院制定下发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全区法院反家暴审判工作的通知、重大案件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的实施办法,认真执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展案件评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编发典型案例23篇,统一司法标准。

四、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切实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将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要求,细化为146项具体任务,制定了《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任务细化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落实部门和完成时限。配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修改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哈密中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库车县法院、伊宁市法院为先行试点单位。高级法院兵团分院及所辖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也同步启动。

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应承担的审判责任。落实院长、庭长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28158件。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区人民陪审员达到4428名,参审案件36900件。改进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指导功能,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通报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等措施,提升审判质效。探索跨行政区划案件管辖改革,在伊犁州直法院和乌鲁木齐市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醉酒驾驶犯罪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按照“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总体要求,坚持“诉访分离”和“多元化解”原则,落实院长接访、专人接访、巡回督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接访等措施,探索网上申诉和远程视频接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化解信访案件1415件。高级法院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8.6%,全区法院进京访同比下降40%。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坚持从严治院。一手抓教育管理,一手抓惩处。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对查找梳理出的“不严不实”问题,列出清单,下发全区法院逐一对照整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内部监督、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举报核查,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司法腐败,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高级法院大力加强司法培训,举办培训班35期,培训3703人次。完善网上培训平台,实现远程视频培训全覆盖。狠抓双语法官培训,通过设立专项经费、开展委托培训、编写双语法官培训教材、与高等院校合作建设双语法官培训基地等措施,培训双语法官228名。狠抓高层次法官培训,用好法官教育培训基金,落实“新法英才”工程,选送362名优秀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调训和清华大学高层次培训。深入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引导各族干警自觉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新疆特色政法好干部。有15个集体、24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有5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表彰,有53个集体、163名个人受到高级法院的表彰。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法院人才匮乏问题,将公开招录法院工作人员权限下放到各分中院,去年共为基层法院公开招录472人,高级法院新招录32人全部下派基层法院锻炼。建立南北疆法院互派法官交流制度,选派119名有经验、能力强的法官到南疆四地州基层法院挂职。加大基层经费保障力度,协调财政部门下拨转移支付资金4.12亿元;协调有关部门审核批复“两庭”建设项目28个,总投资1.53亿元;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7852万元,完成高级法院信息中心、数据中心建设和全区法院专网扩容。运用法治思维,扎实推进“访惠聚”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配合做好全国法院对口援疆工作。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并在全区法院工作会议上做了安排部署,及时向人大报告反馈。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调研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及规范司法行为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制度,认真办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5件。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全区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1459人次。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65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级法院在全区各地州市新聘28名特约监督员,开通民意沟通信箱,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一年来,高级法院兵团分院及所辖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的决策部署,立足审判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兵团和平安兵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共受理各类案件59784件,审执结52060件,为兵团更好地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的发展进步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和自治区政府大力支持、自治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人民群众反映诉讼周期长、裁判标准不统一、执行难等有待进一步解决;二是个别法官在大是大非问题认识上与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矛盾水平还不高;四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实,对当事人生冷硬横推,极个别法官违背职业道德,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影响;五是案件量持续快速增长,今年受理案件同比增长33%以上,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六是双语法官、法院翻译人员、民语司法业务资料短缺,影响民语案件办案质量;七是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办案装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主要工作思路

20xx年,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疆方略,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新疆、法治新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族法官要在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斗争中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发声亮剑,冲在一线。认真贯彻实施反恐怖主义法,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和宗教极端犯罪,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以案讲法宣传教育,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要主动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围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牢牢把握“五个发展”理念,深入认识我区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的阶段性特征,按照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总要求,加强司法应对,依法妥善审理好投资消费、对外贸易、物流运输、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基础建设、资源环境等领域的各类案件,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从人民群众反映多的问题改起,以解决诉讼周期长、裁判标准不统一、执行难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判指导,着力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要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公正司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司法业绩。

四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在中央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抓好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和人财物自治区级统管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强监督制约,加速推进审判信息化应用转型升级。

五要坚持从严管理队伍。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各族干警坚守法治信念,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人员招录和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司法能力。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用新疆特色政法好干部标准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既是强国梦,也是法治梦。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四十三:基层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是朔城区法院历年来审判执行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是各方面风险压力巨大、极具挑战的一年,是全院干警殚精竭虑、倾情付出的一年,同时也是全体城区法院人团结一心、顽强拼搏、勇于担当的一年。一年来,面对民间借贷案件持续高位运行、执行工作压力剧增、执法环境更加严峻的现状,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316件,审执结4207件,诉讼标的总额1.65亿元,圆满完成了“54321”年度审判管理目标任务。我院先后被评为“山西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山西省诉调对接示范单位”、“全省执行工作先进单位”、“朔州市先进法院”、“朔州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全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孟钢等一批先进典型。据省高院通报,我院官方网站新闻稿件发布量进入全省基层法院前十名、全国基层法院前一百名。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朔城”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286件,审结286件,判处被告人440人。依法开庭审理朔州市开发区“6·19”小南国饭店爆炸案,对13名涉案人员全部作出了有罪判决。妥善处置豪门吉品鲍府、贵宾楼等与非法集资关联的系列案件,稳定和疏导被骗上访人员数百人次。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诈骗等案件158件241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件30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防范并举,积极推进轻刑快审和社区矫正改革,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做到准确定性,量刑适当。判处的440名罪犯中,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9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39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42人。

(二)有效化解民事纠纷,促进“和谐朔城”建设。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48件,审结3404件,结案率为98.72%,涉案标的1.3亿元。调解、撤诉案件2446件,调撤率为70.94%。组织力量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压力下的两类矛盾纠纷案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99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880件,同比分别上升150%和20%。主动与公安交警、保险、医疗等部门沟通,在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领域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我院交通巡回法庭,全年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736件,其中诉前调处1076件,司法确认640件。

(三)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朔城”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27件,审结27件,结案率为100%。监督支持并重,推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0件,较上年的11件增长45%;审查非诉行政案件7件,执行7件。注重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办理4件国家赔偿案件,其中一件决定向受害人赔偿13.8万元,其余三件依法驳回。深化业务指导,通过专题讲解、个案指导、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机关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建议和指导。

(四)着力推进执行工作,促进“诚信朔城”建设。多措并举、加大力度、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51件,执结486件,执结率为88.2%,执结标的额3264.65万元。不断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启动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对恶意逃债的46名“老赖”依法作出决定并报送国家执行平台曝光,对15人给予司法拘留。多次召开执行专门工作会议,开展集中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对40案42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及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一)健全诉讼机制,减轻群众诉累。作为全国模范诉讼服务中心和全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点,20xx年,我院再接再厉,以开展“星级服务”为抓手,细化服务节点,深化服务内容,简化审批程序。启动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电子送达、适时保全,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诉讼文书样本和空白文书;完善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和快速调处机制,妥善审理好劳动争议、三养三农、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涉案纠纷。拓展远程立案、调解、提审、接访、庭审等司法功能。全年接待兄弟法院来访参观30余次。

(二)便民利民审判,服务发展大局。开展“法官五进”活动,将巡回法庭开进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派出百余人次就地审理案件175件。积极开展好“一村(社区)一警”、“双包双入”联系走访活动,对涉法涉诉、社会治安、村务管理和邻里纠纷等问题做好司法服务。加大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的服务力度,常态化组织法官为市、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司法建议。全力保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展,努力为全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落实司法救助,缓解群众困难。全年为64件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9.79万元,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把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对20余起执行案件的特别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多万元。我院两次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兑现大会,现场集中发放执行款项420万元。

(四)抓好涉诉信访,解决群众诉求。新开辟的信访执行服务大厅,设立约谈、接访、心理疏导等窗口。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行“诉访分离”,有效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推行判后答疑、申诉听证,做好释法明理和教育息诉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接待登记、定期排查、跟踪回访、司法救助体系,稳妥抓好源头治理。坚持院领导接访常态化,全年累计接待来访群众1212人次。

三、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平台

(一)拓展司法公开渠道。深入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全部实现公开开庭审理。开通朔城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作为司法公开的主要载体。把法院微博、院长微博作为即时发布司法信息的有效手段,全年播发开庭公告、审判简讯等动态信息上千条,有针对性地选择重大、典型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或执行全过程,便于公众了解法院工作。

(二)建立司法公开平台。加快“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审判流程公开平台。通过建立网上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平台的有效对接机制,当事人可从平台获取案件的基本信息。目前,当事人可以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本院服务大厅触摸屏系统查询案件进度。二是建立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我院符合公开条件的1000多件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三是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健全执行查控管理、关联案件查询、执行公开“在线”服务等功能,确保当事人从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获取执行立案信息、执行人员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加强“两微两网、一报一刊”自媒体宣传平台建设。积极与山西电视台、朔州电视台、山西法制报等媒体合作。精选典型案例在山西电视台《法眼》栏目播出8期节目。山西、朔州新闻联播多次专题报道我院。新华网、中国网、山西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审判》等各类媒体刊发我院的普法宣传稿件74篇。举办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陈列阳光司法系列展板、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为来访群众发放《宪法》单行本和《法在身边》丛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在校学生参观法院、旁听庭审等,很好的发挥了司法裁判引领社会风尚、普及法治理念的职能作用。

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水平

(一)教育为先,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晨会制度,创新学习方法。把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法院工作的方向和道路。深化干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和激励全院党员干警争当先锋模范。

(二)廉洁为本,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深刻对照检查,边查边改、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利剑工程”为载体,强化干警勤政廉政、甘于奉献意识。多次举行升国旗仪式和法官、党员宣誓活动,加强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开通纪检监督网站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业务为要,加强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兴院战略,面向全国招录5名法官公务员。加强业务培训,共选派50多人次参加全国、省、市业务培训。对新任命的30名人民陪审员组织岗前培训,提升法治素养。重视公检法的协调配合,建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为大要案件的审理提供智力支持。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面向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毕业生择优招录20名司法辅警,全面提升了法警队伍的应急保障水平。

(四)依托科技手段,加强数字法院建设。我院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天平工程”,网络延伸到基层法庭,在全省率先实现五级联网。已建成的高清科技法庭系统、办案区安检系统、远程信访举报系统等,实现审判流程计算机管控全覆盖。率先在全市完成了“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安装调试,实现了案件信息录入、审批流转的自动化。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积极扩大司法民主

我们始终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关心的理念,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加大与“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对涉及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的案件、涉及民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请示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审判。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加强民意沟通,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网络舆情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及时收集研判网络舆情,加强舆论引导,有效回应质疑。我院的网络舆情监测、网评队伍,管理有序,监测准确,反馈及时,受到高院新闻中心的通报表扬。按期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当前,我院人民陪审员的总数已达到60名,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司法的代表性和覆盖面。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观念、司法作风、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二是“六难三案”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仍有很大差距;三是编制不足、人员老化,案件增幅过快,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一线办案法官年均办案超百件,部分法官接近二百件,法官超负荷办案现象普遍;四是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等。对此,我们将在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为主旋律,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积极适应政治经济社会新常态,为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此,今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局意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维护稳定与化解矛盾相结合,个案公正与社会公平相协调,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完善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总体布置,落实顶层设计,开展基层探索,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完善职业保障、建立专业职务序列等工作。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运行机制改革。实行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倒查机制。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三、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便民举措。推进“升级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加大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力度。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运用大数据为执行工作和司法决策服务。

四、狠抓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效量化考核机制,注重均衡结案,严格审限管理和责任追究。全面推开“庭审观摩、案卷评查、文书评比、网上办案”和“书记员听打技能比武、法警职业技能比武”的“4+2”办案竞赛活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严格审判执行纪律,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推动机关管理和审判管理相促进、两不误。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办理提案和意见建议。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适时召开法院新闻发布会,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抓住班子建设这个核心,落实从严治院要求。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切实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在“不敢腐”的基础上,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要求开启了新征程,新形势必须有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部署要求和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不移地正确适用法律,义无反顾地捍卫法律,始终不渝地忠诚法律,一定让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一定使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惩罚,在推动全区“六大发展”、“两大任务”和法治朔城建设进程中再立新功,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书写好中国梦朔城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四十四:基层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县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主动服务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工作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143件[1],结案3738件,同比分别增长25.3%、27.8%。法院工作公众评价88.5分,分别高于省、市平均分2.73分、1.56分。司法绩效全市排名第一,法院工作连续第五年全市排名第一。

一、立足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审结刑事案件282件,同比增长21.1%,判处罪犯32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17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案件46件,判处罪犯71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10件,判处罪犯139人。积极参与“雷霆扫毒”专项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判处罪犯60人,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占46.7%。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判处罪犯23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18人,适用非监禁刑[3]6人,回访20人次,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推荐为20xx-2017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移送66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并参与帮教。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建议,依法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3名罪犯决定收监执行。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2158件,同比增长14.7% ,解决诉讼标的额3.01亿元。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676件,保障民本民生。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邻里纠纷案件581件,促进家庭邻里和谐。积极稳妥审理涉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结涉湖南汇邦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永兴意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兴县香江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346件,促进社会稳定。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审结涉县信用联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65件,解决诉讼标的额2918.36万元,收回贷款本息1157.63万元,助力县信用联社体制改革。

积极助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和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4件,其中驳回起诉1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件,经协调和解撤诉40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41件(已全部执结)。院长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上介绍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人民政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对部门工作的年终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改革立案信访机制。20xx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4]后,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共接待立案群众2605人次,受理案件2069件,同比增长46.8%,其中当场登记立案1825件,当事人补充材料后立案244件,立案登记工作平稳有序。深化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改进接访形式,推行法官约见制度,发放法官约见告知书558份,约见512人次;执行院领导和庭室轮值接待制度,院领导接待257人次,庭室接待896人次。

着力推进便民诉讼。建成集导诉、立案、送达、材料收转、法官约见、申诉复查、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配置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案件信息查询机、电脑、打印机、写字台、法律书吧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切实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10.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1.5万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温暖。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巡回办案576件,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严格审限管理,努力缩短办案周期,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5]审结案件1954件,平均办案周期51.7天,比全市平均值少35.6天。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050件,执结案件数915件,同比分别上升59.6%、64.2%;实际执行数556件,兑现标的额9402.9万元;平均执行时间60.8天,比全市平均值少65.7天。推进执行指挥中心[6]建设,充分利用覆盖银行、工商、住建等单位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股权9825次。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组织执行人员赴省外执行62件次,兑现标的额605.7万元。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百日执行大会战”等专项行动。将454名“老赖”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87人慑于信用惩戒自动履行了义务。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司法拘留71人,其中县公安局协助司法拘留4人。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拒执等犯罪案件10案11人,依法判处4案5人。李某某拒不执行案,曹某安、曹某雄拒不执行案,代某某拒不执行案,四名被告人归案后,积极兑现执行款,被依法从轻判处刑罚;曹某群拒不执行案,其归案后仍拒不履行法定偿还义务,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专项行动受到最高法院表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首建中批示全市政法系统学习借鉴,省高院《执行工作动态》、市委政法委《政法综治简报》予以典型推介。

三、强化普法宣传,让司法公开更有力量

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教育、规范、引导的职能作用。

专项活动普法。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爱民服务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开展法制宣传21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刊登稿件336篇,在永兴电视台、法院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打击拒执、禁毒等普法专题片。

以案释法。精心筛选本院有代表性的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成《百案说法》、《银都审判》普法读本,向基层群众发放。积极借助电视媒体,讲好法治永兴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选取2件典型案件录制法治节目,在湖南经视《钟山说法》、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播出。

依托司法公开平台普法。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800份,应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将504份生效裁判文书送达村组社区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4次。推动庭审公开,对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庭审网络图文直播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人民群众等旁听案件6件。20xx年8月28日,院长开庭审理了湘永煤业集团原财务部长李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县纪委组织近200名科级干部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法庭办公生活条件,建设“居家式”法庭,法庭干警做到了工作日全员驻庭、节假日专人驻庭。人民法庭建立巡回审判台账、人民陪审台账、文书上网台账、文书送达台账,并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由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全年受理案件1101件,审结1049件,其中巡回办案445件,调解结案431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9件,参与调解231件,协助执行153件。鲤鱼塘法庭负责人李晓良同志的先进事迹被《法制周报》长篇报道。我院被评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7]建设,建成警务指挥中心、数字法院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远程立案系统、远程提讯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3个科技法庭、1个户外led显示屏,配齐档案电子化设备,执行局、法警大队、人民法庭配备执法记录仪。我院被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诉讼安全建设。落实最高法院相关要求,实现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区隔离,配齐安检、监控等设施。新增12名辅警,除院机关配强安保力量外,人民法庭也派驻1名以上法警。出台《突发事件处置细则》,加强审判区的安全管理,通过安检收缴违禁物品8件,法警全天候定时巡查、动态监测,有效管控了突发事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

五、坚持从严治院,不断优化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县委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性,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改革事项及时向县委汇报,在县委的领导下独立公正司法。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书记、院长带头讲党课,组织干警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书目;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5次、学习研讨会13次,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每月举行1次升旗仪式,激发干警使命感;举办“道德讲堂”3期,深入学习邹碧华、钟江武、曾宪国及身边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凝聚道德正能量。

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举办“银都司法讲堂”9次、“读书沙龙”1次、书记员培训1次、远程视频培训25次,选送43人培训学习。继续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着力提升青年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观摩指导62次。开展“庭审、文书大比武”、“书记员技能竞赛”、“办案之星”评比活动,张臣晖、罗丽桃、李琳等法官被评为全省办案能手。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调研和学术征文活动,2篇论文获国家级奖励,3篇获省级奖励,连续第4年承担省级重点调研课题,课题《从孤立到协同:系统理论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挑战与回应》获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xx年年会第一届“永雄优秀诉讼法论文奖”一等奖。

改进司法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在全院明察暗访54次,13名干警因迟到早退、未挂工作牌等被通报批评。强化人民监督工作,办理投诉28件,发放廉政监督卡2820份,回访当事人621人次。推行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对27名干警进行廉政谈话,院长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进行1次日常廉政、勤政谈话。

六、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事项11件,及时进行调查、督办和回复。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退出等工作。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反映的相关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关注案件的办理情况。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络,邀请代表旁听庭审55人次、视察法院工作2次,向代表发送法院工作短信10条,召开代表座谈会2次,收集意见建议56条。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法院工作,认真听取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对法院工作的协商意见。全力支持县政协派驻县人民法院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配合开展视察调研,邀请参加庭审旁听。落实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联系日制度。

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居民代表召开恳谈会6次,回复群众网上留言7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加剧。20xx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09.4件,有5名法官结案超200件,最多的结案283件,尽管如此,仍有405件案件未结,广大法官“5+2”、“白加黑”已成工作常态。二是审判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办案任务加重的情况下,有的案件办理时间过长,有的法官办案质量有所下降。三是司法环境有待优化。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增多,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诉讼秩序。当事人信访不信法,采取闹访、恐吓等非法手段威胁法院或法官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四是诉讼服务工作有待改进。诉讼引导、法官约见、律师阅卷、诉调对接等工作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五是法官流失、断层等问题突出。部分资深法官或不愿在一线办案,或选择提前退休,20xx年有2名庭长和1名副庭长申请提前退休。青年法官“招不来、留不住”,20xx年只招录到4人,在职的又有3人通过考试调离。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克服。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保证法律实施为第一责任,以推进司法改革为第一动力,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第一追求,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永兴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而言,努力做到“六新”:

一是公正司法要有新建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8],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扩大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和民商事案件类型化审判适用范围,加强类案指导,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促进审判效率提升。深化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感受。

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主动对接永兴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将人民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与严格依法审判、公正裁判的法律规定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永兴”建设。妥善处理民间借贷、土地流转、房屋买卖等民商事案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帮助解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化解影响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的各类纠纷,促进民生改善,实现共享发展。继续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打造金融安全区。继续开展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坚决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助力“诚信永兴”建设。

三是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发挥信息技术服务群众诉讼的重要作用。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9]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抓好巡回办案,推动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工作。

四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放权与管理的关系。按照党委及上级法院部署,有序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实现轻刑快判。推动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简化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效率。继续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

五是队伍素质要有新提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审务督察,坚决惩治司法不公、不廉行为。完善司法业绩评价机制,激励司法权高效行使。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法官司法能力。

六是接受监督要有新成效。进一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坚决贯彻人大有关决议,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实现永兴“十三五”规划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四十五: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党员大会,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下面我代表法院机关总支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法院机关党总支现有党员162人,其中在职党员91人,提前单列(离岗)党员37人,离退休党员31人,家属党员3人。下设机关、后勤、城关法庭、相州法庭、石桥子法庭、朱解法庭、辛兴法庭、老干部等8个党支部。自2002年6月换届以来,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保障和促进了全院审判工作的开展。三年来,全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39428件,处结37721件,收结案件数量位居潍坊各基层法院第一。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济南军区政治部和山东省高院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潍坊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连年保持潍坊市文明单位、诸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届在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创新机关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我院创造的远程立案、简单民事案件即收即审即结、制度化的民事诉讼调解等民经验,在全省及至全国法院进行了推广,信息化建设经验在潍坊政法系统得到了进一步推广。

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几年来,我们一直把思想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先后开展了“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实践三个代表、争做服务模范”、“建设‘四型机关’,争创人民满意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党员主题活动,进一步解决了“权力是谁给的、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保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尤其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司法能力、宗旨意识、纪律作风明显增强,理论修养、执法水平、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在三次群众满意度测评,一次民主评议中,满意及优秀票均获得全票,受到上级的肯定和好评。

二是抓组织建设,确保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党组织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了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并列入全院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全院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同时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确保了党的组织生活的正常化。注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积极与上级党委联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年来,共发展新党员7名,进一步壮大了党的组织。

三是抓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结合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规范化管理年”、“大练兵”和“司法能力建设年”等活动,狠抓了党员干警队伍的学习教育。着重加强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官法和《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学习。并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办案自觉性。

同时,注重党员教育的灵活性、多样性和趣味性。利用我院的网络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构建网上党员活动室,开辟了网上党建工作阵地,在院网站建立了《党建工作》专栏,将党的基本知识、有关党建制度规范、《党章》、《十六大报告》等制成网页,图文并茂,供全院干警随时浏览。还针对党建活动内容,将每个干警的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整改措施等制成网页,在网上交流,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先进党员活动室”。

四是抓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几年来,我们把作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最高标准,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做起,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以公正司法、热情服务、雷厉风行的作风,赢得群众信赖,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度,树立起高效、文明、利民、便民、护民的司法形象。为严格庭审规范,在全院推广学习了普通话,专门成立了“庭前准备室”,庭审时,要求法官必须着袍、书记员必须着装,严格溜庭脱岗。结合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深入查摆影响法院形象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加强内外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立、审、执、监“四个分离”机制、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审判工作“四

篇四十六: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纪检组监察室向大会报告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同志提出意见,

以来,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特色,难点工作抓推进求突破,经常性工作抓巩固求提高”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培训

市中院连续两年举办了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观看录像、学习讨论、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廉政宣誓、签字承诺等方法,分两期对全市法院190余名从事审判和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培训。一是领导重视。崔存利院长两次到会指导工作,常务副院长刘志亮亲自进行动员。市纪委领导及市中院副院长陈延青,纪检组长蔺贵亲自进行讲课。二是重点明确。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的人员都是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和执行的院、局、庭领导及审判执行人员,都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三是联系实际紧密。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干警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四是形式灵活。不仅安排了讲课,看光盘,而且还组织参观张家口市沙岭子监狱(市反腐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服刑人员教育、生活改造的全过程。培训结束时组织了隆重的廉政宣誓和签名承诺活动。五是组织严密。白天授课,晚上看光盘,平时课余时间组织讨论,写学习体会,使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接受更多的教育。六是封闭式培训,军事化管理。每天从起床、就餐、上课到晚上讨论、点名、就寝;从着装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课堂教育每天点名到课外参观走路排队,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七是严格考试。现场考试了“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每人都上交了自己亲自撰写的学习体会。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作了38块有教育意义的警示教育牌,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党规党纪知识考核,对5名初任助理审判员和4名新任审判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制度性建设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我们专门组织人员到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考察,在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了10名廉政监察员,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的6条主要职责、4条责任和义务及3条奖惩办法,制定了23项考核细则。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廉政监察员每季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情况,每年要就本人履行廉政监察员职责的情况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述职,年未结合《市中院机关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信访举报及其他五个方面对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评为不称职的,取消院内其他评先资格。这一做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专门作出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臧书记的批示是:“张家口市中院的做法很有好处,一方面可以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判;另一方面将避免干部少犯错误,一举两得”。同时,加大对瑕疵案件的评查力度,10月19日至23日,在市中院各业务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对中院各业务庭63名审判、执行人员审、执结的125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被评查案件依照每位审、执人员2件的标准,随机自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库中抽查,在被评查的125件案件中,无瑕疵案件68件,存在瑕疵问题案件57件,瑕疵问题案件占评查案件数的比例为45.6%,比评查瑕疵率降低了30.1%。期间,抽调人员对各县区法院至审、执结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每个年度刑事、民事、商事案件各抽取3件,行政、执行案件各抽取2件,共评查案件611件。通过评查,共发现问题1438件次,立案方面的问题333件次,占问题的23.1%;实体方面的问题17件次,占1.2%;程序方面的问题211件次,占14.7%;执行方面的问题71件次,占4.9%;归档方面的问题556件次,占38.7%;其他方面的问题32件次,占2.2%,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6月份,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对基层法院的

监督。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是强化对法官社会交往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业内外交往活动,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明确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交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

(三)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

“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下发后,我们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些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在中院每个审判庭和窗口庭室,并在办公楼大厅屏幕上来回滚动,将具有录音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张贴在审判大厅醒目位置上,并将其在“两报、两台”上刊登、播放,向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接受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及“四条纪律”内容的监督卡余份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发放,编印了《廉政与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发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制定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案件操作规程。分3次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国庆安保和“整治庭审纪律和庭审行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目的的明查暗访活动。先后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45个法庭,300余名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时间、着装、庭审纪律、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将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全市法院都受到极大的震动。

(四)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录音电话、电子信箱、行风热线共接收接待来信来访38件,其中,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直接立案调查处理15件,下转23件,上报上级要结果案件5件,对3个基层法院提出了做好上访人息诉罢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篇四十七: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报告

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一岗双责”要求,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逐级签订了遏制违纪违法案件责任状。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下属出现职务犯罪,直接领导引咎辞职”。一纸责任状使各级法院领导感到了压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信息简报和其他工作也都有了较大提高,截止到9月份,市中院纪检监察信息简报上稿量在张家口市纪检监察网市直单位排名第二,受到了市纪委的通报表彰。

七、以“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了“三查三比”活动。一查人员到岗情况,比纪律。严格上下班制度,按规定认真填报签到表,不定时检查人员到岗情况,比一比谁纪律遵守的好;二查平时工作情况,比作风。查电脑使用情况,看有无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违纪行为,比一比谁的工作作风更好。三查着装情况,比面貌。查工作时间着装是否规范,比一比谁的精神面貌好。形成了一种比干劲、争一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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