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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自查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14:39:32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自查情况报告

市水办:

按照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水领办《关于全面做好〈河北省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自查工作的通知》(廊水治领办[2020]282号)的要求及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廊水治领办[2019]79号)工作要求,现就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我县共涉及两个考核断面:1.潮白河吴村断面(国省考核断面,三河、大厂、香河共考),考核标准为达到或优于Ⅴ类。2018年以来潮白河吴村断面均达到地表V类水标准。2.鲍邱河后丞相桥断面(市考断面),考核标准优于上一年水质。按照市定鲍邱河逐年改善的考核目标要求,实现了本年水质好于去年,并实现了水质指标逐月下降的趋势。2018年以来,我县鲍邱河水质实现了逐年持续改善的目标要求。

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潮白河、鲍邱河综合治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大厂回族自治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完成时限,压实部门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相关工作。二是潮白河治理工作。针对潮白河(大厂段)我县制定编制水质改善方案,确保治理后潮白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类Ⅴ类水标准。

三是鲍邱河治理工作。2018年以来实施了配套管网建设,实施了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聘请水治理专家团队京创净源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大厂县鲍邱河水体达标方案,为进一步改善鲍邱河水质提供依据。

(二)城镇污水治理情况。已建成投运了5座污水处理厂(县城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5000吨/日、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5000吨/日、夏垫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0000吨/日、潮白河现代产业园南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000吨/日、潮白河现代产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000吨/日),设计日总处理能力2.4万吨,出水水质均为一级A排放标准(COD≤50mg/l,氨氮≤5mg/l),进出水口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污泥含水率为60%以下,并做无害化处理。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率80%。同时,我县已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纳入全县PPP污水处理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县城污水处理厂临时7000吨污水处理设施已于2019年9月底进水运行,目前运行稳定,2020年9月份已提标至京B标准。

(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一是县级饮用水源地情况。我县已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保护区划定方案已通过省政府的审批。省政府于2019年7月12日下达批复意见。2019年9月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完成设立水源保护规范化标志,禁止在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并形成常态化管控机制。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划定的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严格审核危化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截止目前,均未发现相关问题。我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均运转正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生活污水排污口、采矿、毁林开荒的情况。二是“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情况。我县涉及两个“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分别为祁各庄镇高新区饮用水水源地和夏垫镇饮用水水源地,2020年9月18日,我县乡镇级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全部取得省批复。为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排查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设立、保护区周边隔离防护设置、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环境等问题。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四)工业污水达标整治情况。一是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县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对全县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得的“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截止2016年我县辖区内所涉及的“十小”企业已全部取缔到位,目前未排查出新的“十小”企业。二是工业污染源排放监管情况。我县重点涉水企业10家(阿果安娜水果(大厂)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污水处理厂、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固安九通基业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大厂分公司、河北亿食特食品有限公司、廊坊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廊坊神华工贸有限公司、市政管理所(垃圾填埋场)、西亚斯(大厂)食品有限公司)。目前,已对10家企业完成在线设施安装,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出水达标排放。同时,县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工业废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建立健全了涉水排放企业清单,全面实行“一厂一册”管理,有效解决涉水环境污染突发问题,确保水环境安全。三是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对辖区内重点涉水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截止目前,各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转正常,已全部完成COD、氨氮进出水在线监控设施,并已完成联网;逐步实施对鲍邱河进行设置多层次监测点,进行系统监测,并安装数据平台。四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全面推进新建处理能力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并对标京、津地区地方标准,执行京B类高标准排放,新建污水处理厂已于2019年12月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同时积极推进及完善配套管网建设,2020年6月完成北污南输管网改造工程。为有序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工作,2020年6月28日高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雨水管网切改工作,将企业产生的污水和原管网内积存的雨污水,全部输送至北污南输管网入2万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截至目前,园区内104家雨污分流改造企业已全部验收合格。同时,推进102国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目前正在开展主管道施工。

(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情况。一是畜禽养殖综合整治情况。我县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已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并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大排查力度,防止粪污违规排放。通过对31个养殖场、15个(次)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的检查,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100%。二是种植业污染治理情况。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方面,基本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农膜回收率达到96.9%,发放《地膜国家最新标准宣传贯彻明白纸》350份,进行技术讲座2期,受训人数220人,下乡指导12次,接受指导人员105人次。三是纳污坑塘治理情况。2017年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水质监测,分析污染物特征、污染程度,分类制订整治方案,分布进行修复治理。经全面摸排我县坑塘数量共计335个。纳污坑塘39个,其中污水坑塘21个,垃圾坑塘18个,无工业废水坑塘,其余296个坑塘属于“干坑塘”范围。截止2017年12月底,39个纳污坑塘已全部完成治理并通过县联合验收,并完成了我县纳污坑塘档案卡建立工作。四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我县农村实现了“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村庄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对全县主要道路两侧、村庄周边、重点区域及群众反映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工作台账,限期完成整治,2020年以来,共计清理垃圾56541.682 吨。五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2020年我县完成了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并通过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44个管控村庄已全部达到生活污水不出户、不出村的管控标准,61个村采用分户治理的模式配套安装了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农村厕所改造项目,除5个回迁村和1个计划回迁村外,剩余98个村庄全部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厕所。鲍邱河沿线村庄共计24个,其中8个村庄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剩余16个村庄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管控,达到了生活污水不出户、不出村的管控标准。

(六)河渠清理情况。一是鲍邱河河道清淤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工作任务。二是鲍邱河沿河排污口情况。依法依归设置排污口,对沿河非法排污口进行了有效封堵,结合水功能区划和纳污总量要求优化排污口布局,完善规划化建设并加强监督。三是河长制工作。印发了《大厂回族自治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大办字[2017]40号),把农村水环境纳入河长制管理,各级河长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发现情况、迅速解决问题;聘请专业打捞队伍,每日开展河渠巡查,第一时间清理外运,确保河渠岸坡、水面清洁。

(七)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情况。2019年以来我县为进一步加大涉水企业执法监察力度,采取专项检查与临时巡查相结合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消除隐患;对情节严重的,加大处罚力度,绝不姑息迁就;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按照《大厂回族自治县鲍邱河污水治理整改方案》工作要求,针对我县特色屠宰加工行业,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了我县重点村庄屠宰加工等涉水企业供水、生产、处置全环节的环境风险,彻底消除了水环境隐患,有效解决了屠宰加工等相关行业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

(八)明确和落实主体责任。2019年依据《廊坊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考核问责办法(试行)》制定了《大厂回族自治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考核问责办法(试行)》。一是为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我县制定并公布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二是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三是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县直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重大水污染问题,加大对相关水域不达标责任部门的责任追究。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全县水污染治理特别是潮白河、鲍邱河的综合治理工作还不理想,水质现状与考核标准、预期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潮白河还没实现稳定达标,鲍邱河还没实现消劣目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刚刚起步,考核压力依然巨大。一是基础差。表现在污水处理厂、站处理能力不足,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河渠底泥污染严重;二是重点工程实施进度相对滞后。县城污水处理厂、夏垫污水处理厂二期下沉式工程建设滞后。三是受上游来水干扰因素比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落实《河北省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咬定目标不放松,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提升生态品质,推进绿色发展,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每月常委会、常务会研究一次水污染防治工作,并纳入到相关部门考核和人员任用上,书记、县长带头抓。同时,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各项措施,强化各级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保职责体系。

(二)全面推进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河渠排污口封堵、纳污坑塘治理管控、涉水企业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提升河渠管理保护水平。加快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积极谋划,尽早提标。推进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三)全面加大整治力度。坚持铁腕治污,加大对水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并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全面整治各类环境污染问题。

(四)全面营造共治氛围。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高频次、大力度播放或转发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消息,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水生态环境,抵制一切污染、破坏行为,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建设良好水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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