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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小狗的故事:迷情的旅伴【精品多篇】

发布时间:2023-07-24 10:13:27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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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小狗的故事:迷情的旅伴【精品多篇】

狗狗与主人的感人事迹 篇一

听说,好多同学在家里养小宠物,我央求爸爸在家养了一只小狗。它身上的毛雪白雪白的,油亮光滑;四条腿短短的,一双大眼睛又圆又亮,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我很喜欢它,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贝贝。

贝贝特逗。有时候,家里煮大骨头,我啃完肉后,就拿起一块骨头到院子里逗它。我把骨头举得高高的,让它抢不到。开始,贝贝转着圈儿向上跳,或许它意识到这样够不着,于是伸长了脖子,抬起了前腿,来回转圈,那样子就像一个出色的芭蕾舞演员。我故意逗它,把骨头举得更高了。扑了几次空后,它泄气了,耷拉着脑袋,摇着尾巴独自走向了一边,哼哧哼哧生闷气。看到它可怜的样子,我随手把骨头扔了过去,它翻身爬起,抱着骨头啃起来。我跑进屋里,拿出录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看贝贝啃骨头的样子。谁知,贝贝听到音乐声扔下骨头,朝我走了过来。它在录音机旁蹲了下来,伴随着音乐的节奏把尾巴摇来摇去。或许,它也听懂了音乐,在跟着节奏跳舞呢。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后,贝贝却没有迎出来。“这小家伙,今天怎么啦?”走进院子里,我大声喊了起来,“贝贝,贝贝……”它还是没出来。放下书包后,我找了东棚找西棚,找了鸡窝找猪圈,能找的地方都找到了,依然没有贝贝的影子。我很着急,顺着街道找去。街道后面是一个小广场,它正同另外两只小狗在那里玩耍呢。它看到我兴奋地跑了过来,在我的脚边撒欢儿,那情景就像久别的老朋友再次见面。我一肚子的火顿时云消雾散。

狗狗与主人的感人事迹 篇二

我是一个特别胆小的女孩,尤其是见到狗,因为去年我到乡下的奶奶家去,一只大狗突然扑到我身上,吓得我魂飞胆破,以后再见到狗,我就躲得远远的,这可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也许我天生就是跟狗有缘,去年寒假,妈妈让我到姑姑家去学习,姑姑家偏偏也养了一只小狗。记得那天,我一开大门,一只凶猛又漂亮的小狗向我扑来,这小狗长得黑白相间,一双机灵的小眼睛骨碌碌地转,真是可爱极了!但好看归好看,想跟它成为朋友还真是有点儿难,这不,我都来了十多次了,它还是照样叫唤,很不友好,每次它一咬我,我就跑到姑姑后面,边瞄着狗,边走进屋,每次都是心惊胆寒,吓得身子直哆嗦,我多么想和狗成为朋友啊!

不行,我得想个好办法,这天我来到姑姑家,姑姑刚好买回来一块发糕,我拿着发糕躲在姑姑旁边喂它,我讨好似的说:“天乐,来啊!快看,这是什么?”它的眼睛骨碌碌地转移到发糕上面了,我一小块一小块喂它,它边吃边“汪汪”地叫着,好像在说:“谢谢你,你是我最友好的朋友。”我高兴地抚摸着它的头部……

从此,我再到姑姑家的时候,总是忘不了给“小天乐”带点好吃的,每当学习累的时候,就跑出去跟它玩。我就像它的主教练,让它点头,它的嘴巴就动一动;让它跟我握手,它软软的爪子向我伸来;我让它摇摇尾巴,它就把尾巴一圈一圈地摇起来。看着它那兴奋地样子,就像一个小朋友在跟我们嬉戏,我真是太高兴了,“小天乐”终于接纳我了。我再来姑姑家的时候一点儿也不害怕了,因为我已经和狗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狗狗与主人的感人事迹 篇三

我最喜欢可爱的小动物。只要是毛茸茸的,我都喜欢。

我对小动物的热爱可以追溯到我五岁。

有一天我意外的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只宠物白色的小狮子狗。我对他爱不释手,喜欢的不行,直接就当成了亲妹妹。

大人们一般是不赞成自己的孩子养宠物的,我也不例外。

我爸倒是和我一样天生爱宠物。平常路上流浪狗,也不忘吹个口哨,逗它们两下。而我妈对动物呢,虽然说不上特别喜欢但是也不讨厌。她只是觉得饲养我和管理我爸已经耗费了她极大的精神。再伺候个小动物,想想都感到心力交瘁。

而这只小白狗,我觉得更像是父母对我一个人被每天关在家里,他们无法陪伴的一个歉意的补偿。

不管怎样,五岁的我一个人在家里不那么孤单了。我也开始不再发呆睡觉,有了开心事情可做。

小白狗其实很小,和我爸的拖鞋一样大。白天爸妈出去上班,家里只剩下我俩相依为命。

我和他说话,给它讲了很多的故事。还用我妈的红纱巾,给它打扮成了世界上最漂亮的公主。我和他被窝里一起睡觉,感觉到非常踏实。有了小白狗的陪伴,我在家里不感觉那么孤单了。

如果美好的一切能继续下去就好了。可惜我爸妈低估了一个孩子的创造力。

我很担心它会饿。便把我珍藏的奶粉拿出来泡给它喝。小狗迫不及待地喝完后肚子鼓鼓的。当晚精神不好,转天便拉肚子去了汪星

就这样,我提前结束了他的生命。我自然也难过的不行。长大后才明白,幼犬喂养需要极其的精心,绝不可以乱喂食物。

现在我和大多数的父母一样,不太建议小孩子单独和小宠物在一起。想想自己小时候做的事情。很担心小孩子一个好心,就送小宠物归了西。

陪伴孩子这件事情,还是父母亲自做比较安全。

狗狗与主人的感人事迹 篇四

老根是赶集回家的路上遭遇那只狗的。一只黄狗,很瘦,在路边卧着,一动不动。他停下来,狗在看他。他知道这狗是被人丢弃的,他再走时,狗就摇摇晃晃地跟上了他。

老根并不爱狗,只是狗也是一条命。他独住村头一间破屋,光根一条,冷面寡言,也从没养过猪狗之类活物。他带狗进家,在炕前角落里丢了把麦秸,就是狗窝了。

老根一天只吃一顿饭,野菜稀汤。收留了狗,就得给狗一点,他就得更饿。每次给狗碗里放食时就骂。狗并不急抢着吃,在他走开时才吃,吃完就一遍遍舔碗。狗很想亲近老根,但老根不让。狗亲近他时他就骂,就踢,后来狗就知趣了,不再烦他,只在老根不看它时看老根,用眼睛亲近。

大多户家都比老根日子好过,有家禽家畜。村人常听见老根打狗骂狗,有人就找老根了,狗跟着你也可怜,给我吧。老根(www.haoword.com)点头同意。

但狗谁也叫不走,最后用绳子拴了牵走,到了别人家不吃不喝,晚上咬断绳子又跑回家了,扒老根的门。老根开门,它就俯卧在老根脚下,让踢,让骂,就是不走。老根服了,只好认命。

村人早就习惯了不和老根来往走动,老根见人从不搭腔,有人打架打破头,他路过连看也不看一眼。这样的'老根竟会收留一只狗,人们有点惊奇,也有点感动。

这天,老根上山打柴,被一头山豹截住了。山豹就显然也是在饥饿中,那样直愣愣地盯着他,朝他一步步逼近。老根叹了一声,他知道,三匹狼不敌一头山豹。

就在这时,狗突然出现了。老根不知道狗竟然一直跟着他。狗从他后面扑到了他前面,怒吠着直接扑向了山豹。老根惊呆了,瘦毛刀骨的狗还没有山豹的一半大,但却凶猛无比,箭一般射向山豹,一跃而起,山豹后退一步,还是被咬了一口。很快,山豹吼啸着反扑,狗更加凶猛地扑咬……

老根刹那间有了一生从未有过的震撼,他拔出柴刀,吼叫着也扑了上去。好一场恶战。山豹扑倒狗时,老根的柴刀在山豹背上头上猛砍。山豹扑倒老根时,狗就疯咬山豹的肚子脖子,撕下血肉一片又一片。老根和狗也都是血肉模糊,最后是狗在山豹身下撕出了山豹的肠子,老根的柴刀捅进山豹的喉咙,他的一只手也被咬断了……山豹死了,人和狗活下来了。

从那时起,村人就把老根和狗都称为英雄。老根也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和狗寸步不离,见人也有说有笑了,他常对人说,人和狗的关系不是主人和狗的关系,而是生命与生命的关系,是良心和良心的关系,是义气和义气的关系……

狗狗与主人的感人事迹 篇五

有一条猎狗,很骄傲,相信自己不会让主人损失财产,所以它经常偷懒。骄傲使狗落后,主人代价惨重,狗也失去了主人的宠爱。

失去了宠爱的狗十分伤心,因为它原来亲眼目睹另一只失去了宠爱的狗被主人杀死吃掉的场面,它害怕自己也落到这样的下场,于是,它准备讨好主人。

它冒着被雪豹咬死的风险去咬小雪豹,然后将雪豹皮给主人,主人只是摸了摸它的头,把雪豹皮卖了,对它的态度并没有什么改变。

后来,它又冒着被母狼吃掉的风险去咬小狼崽,还是将狼皮给了主人,主人给了它一盆猎杀的野猪肉。这回,主人在卖狼皮的时候被当地的警察发现了,警察罚光了他所有的钱。主人一气之下,杀了他的狗。

失去了主人宠爱的狗,为了赢得宠爱,冒了好多风险,最后却死在了主人的枪口下。

佘玺老师的点评:

这个小故事语言简洁,颇有哲理,可以编入《伊索寓言》了。

“什么叫哲理呀?”小作者眨巴着好看的大眼睛问我。

“就是有思想,有想法,道理讲得好。”

故事一开头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力。那句“骄傲使狗落后”,让人读者哑然失笑。在作者的原稿上,一开始写的是“骄傲使人落后”,然后“人”字被划掉,改成了“狗”。一字的替换,带来的阅读效果可就大为不同。

故事的转折在最后一段,想不到这只狗的命运竟然那么悲惨,作者居然把它给写死了,没有写成套路——狗骄傲,狗改正,狗获得了宠爱。

这个悲剧结局出人意料,正因为结局出人意料,才产生了让人一愣的阅读效果,而后再看到作者对故事的总结,禁不住拍案叫绝:呵!有深度!

“这只狗可能是我家狗的前世。”作者叹息道。一般人养狗,只是带狗遛弯,看狗拉屎撒尿,可是本文小作者吴悦却创造出了一系列跟狗有关的故事,让她家狗名垂千史了。这就是能文者与不能者的区别呀!写得好,请继续加油!

狗狗与主人的感人事迹 篇六

“哇,小狗真忠诚啊!”我不禁流下了眼泪。

我最喜欢小狗了,它对人十分忠诚。我也喜欢读书,特别是小狗对主人忠诚的故事书,黑耳朵的白比姆就是这样一只可爱的小狗,又是一本故事书的书名。

《白比姆黑耳朵》这本书故事书,是俄罗斯小说家特罗耶波尔斯基老爷爷的小说。老爷爷写了一条叫做“比姆”的黑耳朵白狗,它陪伴主人,两个相依为命,死也不愿意离开。故事很感人。

《白比姆黑耳朵》的故事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位单身老人,名字叫伊万。伊万内奇,已经退休,每天过着孤独的生活,家里贫穷,只有一只黑耳朵的小白狗——比姆。小狗总是和主人在一起,每天都不离开。后来,主人因为年轻时参加战争,打仗留下了伤口复发,被好心的人送到莫斯科治疗。比姆是一条有灵性的猎犬,聪明,对生病的主人十分亲热。比姆不会说话,它不见主人回家,因为它不知道主人到莫斯科看病需要多少时间,所以它也总在寻找,寻找,四处寻找,每天在救护车经过的地方寻找,每天在大街上、小巷里奔跑着,好像不原意停下来。在这个过程中,它遇到了许多好人和坏人,经历了好多悲惨遭遇。最后,小狗又被女邻居诬告为咬人的疯狗,受尽折磨,最后死了。

比姆死后不久,主人的病治好后,才从莫斯科回来,主人伤心地把它埋在土里,向空中打了四枪,表示主人的哀痛。

这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感人故事,后来还拍成了电影,我爸爸在土豆网上给我看了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上下集,讲普通话,里面的俄罗斯风景很美,但故事更感人,真的很好看,我为它流了许多许多、许多眼泪。我上学时,还带着《白比姆黑耳朵》这本书,借给同学们看,我还为黑耳朵的小比姆写了一篇读后感呢。

狗狗与主人的感人事迹 篇七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公园门口的狗渐渐多了起来。

中午吃完饭,我们一人带着一包苏打饼干,来到了公园。公园门口有一只棕色的狮子狗在慢悠悠地转来转去。“诶,那儿有一条白狗哎!”小晴看到健身器材旁有一条白狗,显得有些兴奋。那条白狗抬起头来,望着我们。小晴跑过去,从口袋里掏出苏打饼干,拆开包装纸,取出一片苏打饼,递到白狗的嘴巴前,那条白狗张开嘴,“咔嚓咔嚓”津津有味地吃起了苏打饼干,一个浓重的饼干味传了出来。“啊哈,这狗真乖!姐你要不要也来试试?”小晴扭过头微笑着问。“好。”我一边应道,一边走过去,从她手里取出一片苏打饼干,学着小晴刚才的样子把饼干递到白狗的面前,它再次张开嘴巴又一次津津有味地嚼了起来,我愣愣地望着它那雪白的尖牙。很快,我们的两包苏打饼干都被白狗给吃个精光。它吃饱后,便摇着尾巴扭头走出了公园。“哎,别走呀!吃饱了也陪我们玩玩嘛!”小晴急了,朝白狗大喊,我望着它离去的背影,平静地对小晴说:“没关系,我们明天再来看它也不迟。”

第二天的早上,我们正在做早操,这时有一条白狗从对面的墙翻进了学校,我见了,心里一惊:这……这条白狗怎么长得那么像在公园里遇到的那条啊?该不会就是同一条吧?它望了望我们这些正在做早操的同学们,很快就跑到了队伍的后面。我总觉得有些不详的预感……过了一会,班主任对我们说:“赶紧上去!”我们便回到了班级。有很多人跑到走廊上往操场上看,有人说有两个老师卧着棍子去打那条狗,还有的人说那条狗其中的一条腿被打断了,现在已经被赶出学校,操场上到处是血迹……

回家的路上,我心里一直很忐忑,小晴总是面无表情地说:“哎呀,姗姗姐,你别瞎操心了,公园里我们学校隔着那么多栋房子,不可能是那条白狗的。”尽管小晴这么说,但我依然是有些担心……

当我们再次来到公园时,我们并没有等到那条狗。但是,那份守望,那份期待,那份企盼仍旧一直延续下去……

狗狗与主人的感人事迹 篇八

“沙沙沙,啾!”“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几颗耀眼的白星在深蓝的夜空中散发出令人瞩目的光辉,牛毛细雨拍打在树上,“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我在家中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景色,愈来愈无趣。突然,听到一阵开关门声,是妈妈回来了,我揉着眼睛,缓缓走出我的房间。“嗯?什么东西在我脚上?”我低头一看,一条狗!雪白的毛发,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白莲花,十分华丽;小小的耳朵,像草原中的小草一般,一有风吹草动,就马上向四面八方晃动;大大的眼睛里散发出炯炯有神的目光;细而短的小尾巴不停的来回摆;两只像包子一样剪去指甲的小爪在不停挠着我长长的裤子,它或许有几个月吧,只有我四个巴掌大。就这样,一只小狗就加入了我们这个快乐的家中了。

因为它小而圆鼓鼓的身子,我给它取名为“球球”,球球不像其他小公狗那么调皮,它从来没碰坏过任何东西。(呃,好像是它太矮了。)但它却很爱遛弯。除了在它的窝里睡觉,吃饭,都是它出去的时间。它有一个铁哥们—隔壁爷爷家的白雪。有一次,我吃剩一半的鸡腿给它,它叫白雪来一起分享,真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由于它可爱的外表,经常难逃小朋友的“魔爪”。它从来不用绳子牵,从来不离开我的视线,呃,除了这一次。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我带着球球下楼玩,风儿吹拂着,球球十分有精神,蹦着,跳着,阳光照亮了它那无比美丽的毛发。我来到小区喷泉边,球球欢快的绕着石子路跑。果然,那一群“恶魔”又来追它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球球啊,谁让你长成这样呢,永远是这般可怜的命运啊,哈!”球球叫了一声,白雪像得到信号一般飞跑过来,两只“雪花”一起抵抗“恶魔”的攻势。它们大叫一声“汪”!这一声响彻云霄,小朋友们吓得节节败退。我坐在石凳上,在和煦的阳光下,不知不觉睡着了,当我醒来时,发现周围空无一人,一狗。球球不见了!我露出惊恐的表情,急得直跺脚,我搜索了小区每一个角落,就是找不到它,我感觉天塌了下来,我怀着伤心的心情回到了家,看见家门口,一只小白狗静静地坐在那儿,等候它的主人……

狗狗与主人的感人事迹 篇九

有一次,我在路上遇见一只可爱的小狗,从那次开始我喜欢上了小狗,因为它很可爱又爱撒娇,所以我就求爸爸让我养他,最后爸爸终于被我的撒娇功给答应了,于是我把那只可怜又可爱的小狗带了回家。

一回到家,我跟姐姐马上帮他取名字,它的名字是小利文,取好了名字后,我和姐姐就来训练小利文走路、握手,到了中午时间,我们开始吃饭,吃饭时小利文狼吞虎咽吃得满嘴都是,吃完饭后,我们就开始帮脏兮兮的小利文洗澡变干净。

一开始,我们先把水倒在小利文身上,结果小利文变成了落汤“狗”,接着我们把肥皂抹在小利文身上,它看起来像“棉花糖”,真想把它吃了!然后我们用清水把小利文身上的肥皂冲干净,最后我们吹风机把小利文身上的水吹干,就像春天的微风从小利文身上随风而过。

现在,小利文已经是我们的家人了,所以我要用心照顾小利文,让它健康的长大,不要像有些人会把自己的狗丢掉,因为小利文是永远是我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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