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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800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8-08-23 08:47:11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四大名著读后感800字

四大名著之三国演义读后感

在这个假期中,我细细品读了我国的四大名著。其中,《三国演义》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历史小说。它的作者是罗贯中。书中讲述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近一百年间,魏、蜀、吴三国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概括了这一时代的历史巨变。

《三国演义》那多姿多彩、神奇的人物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是一个熟知天文地理、无所不知、足智多谋、呼风唤雨的人物。他一生还有许多惊人事迹,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骂死王朗、空城计等,死了还以木偶退兵、锦囊杀魏延。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气周瑜。诸葛亮不但剥夺了周瑜的东西,甚至把他的生命也了结了,周瑜临死前感叹说:既生瑜,何生亮?

我也很喜欢赵云。赵云,字子龙,蜀国五虎将之一。在《张飞大闹长坂坡》和《赵云截嫂夺阿斗》那两回,赵云都奋力保护刘备的儿子阿斗。特别是在《张飞大闹长坂坡》的那一回。赵云在和曹军厮杀时,丢了甘夫人和阿斗。于是,赵云一边奋勇杀敌,一边寻找夫人和阿斗。终于,他救出了甘夫人和阿斗。当赵云回去,把阿斗交给刘备时,刘备把阿斗扔在地上,说:为了这个孩子,差点损失我一员大将!赵云慌忙抱起阿斗,说:我就是肝脑涂地,也报答不了主公的恩情啊!从赵云的话中,我感受到赵云的了忠心耿耿;在杀敌时,我又感受到了赵云的英勇。我真佩服他。

《三国演义》中,我还喜欢重情义的关羽和老实的鲁肃。我最讨厌的,就是吕布了。因为吕布见利忘义,收了董卓的礼就杀了自己的义父丁原,真是令人讨厌!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一些人太喜欢争权夺利,互相残杀,真不应该!

《三国演义》不但用小说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了三国时期的情景,还让我亲眼目睹了三国时期那些人物的英姿,让我永生不忘。

四大名著之水浒读后感

《水浒》是我国在长时期来受到广大读者喜爱的小说之一。但他并不是某一、二位作家的创作,而是许多人的集体劳动的成就。通常被作为《水浒》作者的罗贯中、施耐庵,乃是对《水浒》进行最后加工的人物。

《水浒》所写,是宋江及其结义兄弟——即所谓梁山一百单八将的故事。宋江是历史上实有的人物。《宋史》的《徽宗本纪》、《侯蒙传》、《张叔夜传》中都曾记及。

《水浒》由许多短篇的“说话”(在宋代有一种称为“说话”的民间技艺,至元代仍然流行,其内容主要是述说故事。)组合而成,也就是说《水浒》在说话中宋江及其将领的故事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杰作。

《水浒》的原名为《忠义水浒传》,一百回,系“钱塘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署名,不太容易理解,所以后来所刻得《水浒》就改题“施耐庵集撰,罗贯中纂修”,有的干脆只提“施耐庵编辑”,“罗贯中纂修”,把另外一个人除名。

《水浒》从嘉靖时期起,它就收到了热烈的欢迎。

《水浒》为忠义和勇敢的象征,里面的人个个重视友谊,甚至不惜为此冒风险甚至牺牲自己。但其出发点并不是道德信念而是个人感情。宋江在江州被判死刑时,李逵曾单身去劫法场;幸亏当时梁山的救应已到,否则他自己也活不成,不过他事先却并不知道冕盖等人会及时赶到。那么,他何以情愿为宋江送命呢?他与宋江认识不久,宋江知道他要用钱,便借他一绽大银,李逵便“寻思道:难得宋江哥哥,又不曾和我深交,便借我十两银子,果然仗义疏财,名不虚传。”他把银子拿去赌,输光了,宋江毫无不满之意,又请他喝酒。他“不耐烦小盏价吃”,要用大碗,宋江便唤酒保拿大碗。李逵笑道:“真个好个宋江哥哥,人不说差了,便知做兄弟的性格。结拜得这位哥哥,也不枉了。”他们喝酒时本来吃的是鱼,宋江看李逵饿了,又唤酒保拿肉上来,李逵又十分欢喜:“这宋大哥便知我的鸟意,吃肉不强似吃鱼!”他认为宋江真是自己的知己,所以他不惜生命的救他。当然,这是建立在勇敢的基础上的。

最令人感动的是最后宋江和李逵一起喝毒酒,宋江是因为害怕李逵为自己报复朝廷因而牺牲了李逵的性命,而李逵却一点都没有埋怨松江,李逵只留着眼泪说了一句话“罢,罢,罢!生时服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的一个小鬼!”并且李逵临死的时候,吩咐从人“我死了,可千万将我灵柩去楚州南门外寥儿洼和哥哥一处埋葬。”嘱罢而死。从此就可看出李逵对哥哥宋江的深厚感情。

《水浒》是四大名著之一,理所当然,有许多吸引我们之处。所以,读它势必有好处的。

第二篇:名著读后感800字

篇一:草房子读后感800字

一直以来,读的最多的就是各类童话、科幻小说。今天天气不错,我坐在窗前,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第一次为书中的人物感动地哭了。

它魔力般吸引着我----那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那让人感动至极的油麻地小学的故事。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对孩子们好像是与朋友相处,无话不说,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藏在心中。油麻地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乡村孩子开朗、温柔、可爱、活泼,没有人不被他们所感动。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他们农民的朴实善良、震撼人心。

我不仅仅被它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里面的情节,深深感动了。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怕桑桑会死掉,我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跳下水“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只是一只渺小的南瓜,她却能把它当成人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拿。可惜,这么好的人就仅仅为了一只南瓜而不醒人世。我看到这,两行感动的泪水又从脸上淌下。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这难道不是我们提倡的雷锋精神吗?

篇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800字

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仿佛让我获得了人生的真谛。

文中讲道:“海伦·亚当斯”是一位盲童,但因为海伦永不放弃的精神和莎莉文老师的辛勤教育,不知吃了多少苦,才成了大名鼎鼎的作家。这使我深受感动,从中受益匪浅。

时间是无限的,犹如长江水般永远奔腾汹涌,源源不断,然而,每个人能利用、享受的时间却是有限的,是最宝贵的。就像雷锋叔叔说的“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穷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教育我们利用时间多做一些有利于人们、社会的事情,是多么的愉快啊!

篇末,“阅读开机”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假如给你三天光明,你会将目光投向哪里?三天,仅仅只有三天的光明,多么残酷,又多么宝贵。那么,假如给了我三天光明,我会在第一天中,给我的亲人买最好的东西,尽自己的孝心。第二天和第三天,我会刻苦读书,让自己在三天后眼盲文不盲。

父母和老师常常教育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呀,只有珍惜时间的人,才不会留恋时间;而那些虚度光阴的人,到头来必然要后悔。直到现在,我才懂得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篇三:目送读后感800字

龙应台的《目送》是本难得的好书。在你看完前几篇,会产生一种感觉——不忍心读下去,读完了,就没得读了。

龙应台在《目送》中写的是她个人的情感。写她与儿子一起逛街时,儿子不愿跟她牵手过街,儿子大了,有了疏离感;写她母亲得了老人痴呆症,反反复复的问她是谁;写她与母亲逛街,母亲的那个爱美样子;写她与父亲同样在过街时,要牵她的手,而她已经人在中年,写她父亲最后病重生活不能自理时,由于佣人的疏忽,眼屎黏住了眼等等。

龙应台的文笔优美而细腻,将这些生活中的点滴娓娓道来,那些情感也如流水般涌出笔端,跃然纸上。只是让人不禁为之唏嘘的是,父母老后的情形。我甚至觉得在美丽文字的背后,龙应台是不是也想到了她老时的情景?由此,你不得不想到自己。

这个社会是需要关怀老年人的。虽都说老人像孩子,但孩子是生命力的象征,而老,那是英雄迟暮,美人易老时。那是一个成年人不能掌握自身命运的时刻,那是垂垂老去等待死亡的时刻。那时,多少预示了人生的悲怆。或者,说的白一点,人,要有个好死!

我非常喜欢《(不)相信》中所写的,假如我笼统的隐晦的表达的话,那就是理想主义堕落为现实主义,而转向实用主义的过程。是理想沿着这一路线演变而归于世俗的过程。龙应台在文末引用了李叔同的话。我想他是尊重这位弘一大师的。我猜测,她应该非常佩服佛家的圆寂。因为这是将死亡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从容面对。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似乎应对那些主动舍弃生命者抱有尊敬之情。正像苏格拉底所说,“踏上死亡之途”与“继续存活”,“孰优孰劣”,“只有神明知道”。

当我们对生老病死充满疑惑时,李叔同在临终前“悲欣交集”四字绝笔及偈语或许告诉了我们他的人生体验。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篇四:名人传读后感

《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篇五:城南旧事读后感800字

开那一袭墨黑的《城南旧事》,不知为何,我的心情感到沉重起来,一丝淡淡的忧伤笼罩在我的身旁。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叨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惠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可是似乎胡同里谁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家的孩子靠近惠安馆。但是在英子的眼里,秀贞跟其他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嘛。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宋妈说的话,才知道秀贞为什么会变疯的。原来,秀贞和一个借宿在惠安馆的学生相爱,有了孩子,但是他必须得回家一趟,可怕是被他妈扣在了那里,一走就是六年。后来秀贞生下来一个女孩,却被她妈丢到了齐化门城根下,她从那时开始就疯了。英子从秀贞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还告诉英子小桂子的脖子后面有一块青疤,拜托英子帮忙找到小桂子。秀贞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也有两个泪坑,英子经常把妞儿和小桂子混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说要回齐化门找她的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疤。她想让秀贞和妞儿回惠安找她爸去,于是拿上妈妈的金手镯,带着妞儿跑去找秀贞了。秀贞连夜整理好行李,带着妞儿去搭火车。可是英子不舍得妞儿,便使劲跑去追赶妞儿。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英子还发着烧,但她最后还是顶不住了,幸亏刚好遇见了妈妈,她才不至于晕倒在马路上。后来,英子有一次听妈妈说原来那天晚上秀贞和妞儿被压在了火车底下了……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她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淌过泪坑流到嘴边了。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篇六: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

篇七: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800字

寒假里,每在寂静的深夜,在微暗的灯光下,陪我度过寂寞的深夜,每当我翻开新的一页,有一只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使我感到世间“真”,“善”,“美”——是你《大卫科波菲尔》。

这是我第一次和名着“亲密接触”,也是我第一次感到深深的爱上了名着。我现在才彻底的感受到为什么要把那些内容无聊,无喜剧幽默的这些书堪称为“经典”了。他会使你亲身感受生活,感受现实,感受过去,从而展望未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7世纪创作的。他的创作与时代潮流同步,一生创作了许多着名的文章。它主要是以写实的比法界漏了上层社会和资产阶级的虚伪,贪婪,他满怀积分和深切同情展示下层社会,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悲惨处境,并以严肃,审慎的态度描写开始觉醒的劳苦大众的抗争。与此同时,他还以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好情讴歌人性中的“真”,“善”,“美”,憧憬更好的社会和美好的人生。但事实却非同他所想要的那样,当时的英国,比中国超前很多,已经脱离了帝王时代,但这只是浮出水面的一片叶子,树根还埋藏在河的底部--地主权衡,强盗横行,尔虞我诈不能说随处可见,但也彼此彼此。

作者通过在文中塑造一个比较上层的人物一生的经历,从而婉转的表现了人物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的不同生活,借助科波菲尔的形象侧面烘托了作者对当时上层社会的憎恶和对下层百姓的凄苦无限同情,从而使我更像身临其境的同作者产生了无限的共鸣。我的感悟:文中大概刻画了三个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一:生活在下层的凄苦劳动者的形象(我的保姆佩格蒂);二:猥琐在上层社会,奸诈阴险的希普;三:穿梭在两者社会之间的我--科波菲尔!这些都是作者或多或少运用深刻的语言和精彩的情节使读者铭记在心的人物。还有一个使我记忆犹新的是那个经常“显谝”自己文采的米考伯。他总是以信件的方式出其不意的在文章中出现,并有种中国韵味的文笔写出来。

顿时,我倍感亲切,我已经阅读过这本书了,不由得失我产生这样的联想:我要做一个“爱”的人,即对需要帮助的人给予最大的帮助!朋友,是否你也感到这本书不错呢,他可以使我们培养更高的情操和更高的修养!不信?请打开它看看吧!我相信你会有和我一样的感触的!

篇八:责任胜于能力读后感800字

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费力才能完成的。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责任。简单的说,按时上班准时开会等一些工作上的小事,真正能做到的并不是所有的人。违反单位制度,说到本质就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首先是对自己单位和职业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经常讲的一句话。每一个能够成功发展的优秀企业都非常强调责任的力量。可以说一个人的成功,与一个企业和公司的成功一样,都来自于他们追求卓越的精神和不断超越自身的努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责任,已经成为人的一种立足之本,成为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责任感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责任,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在这个世界上,有才华的人太多,但是有才华又有责任的人却不多。只有责任和能力共有的人,才是企业和公司发展最需要的。

尤其是本书的最后一章谈到:责任即荣誉。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责任;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为企业分担忧虑,给领导减轻压力,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为荣誉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你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努力工作,忠诚于企业,在扞卫企业荣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荣誉。自己会受到人们的尊敬。

人可以不伟大、人可以清贫,但我们不可以没有责任”。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弃肩上的责任,扛着它,就是扛着自己生命的追求与信念;扛着它,就是扛起对自己人生的美满与幸福。

记住那句精典的歌词:“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试着走进风雨,去寻找你心中的彩虹吧,带上你羽翼丰满的翅膀翱翔吧!

第三篇:名著读后感800字

篇一:名著读后感800字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面对困难,失败了靠自己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己却还是毫无悔意。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的确,祥子为了“生命”来争取钱,而“生命”和“理想”中他选择了“生命”,因为只有“生命”才是穷人唯一可以选择的东西。那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己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

篇二:名著读后感800字

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后,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这个故事,反映了北平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北平,但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画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并且也肯定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的黑暗,希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这雄鸡病危的年代。

篇三:名著读后感800字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看:他在残疾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又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看:他在残疾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又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经过顽强地努力,他终于成功地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禁不住热泪盈眶。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

对于困难,苦难,意志薄弱的人调头就跑,然而意志坚强的人却勇往直前,成功自然属于后者。人生在世,谁都难免会遇到崎岖坎坷,有些人会束手就擒,有些人则会勇敢拼搏。拿出一种精神,勇往向前,我们就会看到阳光。

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还需要一种等待,一种忍耐。没有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没有坚持再坚持的耐性,谁能担保自己能成才?

哲学家曾经说过:“苦难是一所学校。许多人的生命之所以伟大,都来自他们所承受的苦难。最好的才干往往是烈火中锻炼出来的。”苦难能磨练人的意志,激发人的潜能,使它折射出光辉的人格魅力,保尔?柯察金就是最好的例子。

现在多数的家庭条件好了,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们,根本没有了吃苦的意志。殊不知,一个人要有所成就,能够担当大任,必须首先经受磨难,接受各种考验,具备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有所成就。爱迪生那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说明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有经受得住苦难的磨练,他才能取得成功。

作为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不用像保尔?柯察金有那样铁一般的意志,只要我们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定一个目标,哪怕很小很小的目标,只要去坚定的追随,就会终身受益。

最后让我们记住一句话:一个人如果过具备了坚强的意志,那么他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百折不挠,坚持不懈,直至成功。

篇四:名著读后感800字

从小,总听哥哥姐姐们提起中外名著《三国演义》,于是便缠着家人为我讲《三国演义》。无奈当时年纪尚小,歪着个脑袋傻呆呆地听家人费力地跟我解释每―句话的意思。当到了小学二年级时,终于把这本我思念已久的书勉勉强强读完。可是―个刚步入学习的殿堂的小学生,怎能深刻地理解到书中的含义呢?到了现在,我才渐渐读懂魏国、蜀国、吴国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

三国时代,战火纷飞,英雄辈出,但――谁是英雄?

刘备是英雄吗?有人会说,他当然是英雄!刘备知道没有―个足智多谋的人和自己―起打拼江山,自己是不可能做出―番大事业的。于是他三顾茅庐,找诸葛亮来共谋大事,前两次拜访诸葛亮不在家,当刘备第三次找他时,诸葛亮却在午睡。刘备当时虽不算很有名气,却也是―个将军呀。而这位将军,却花好几个小时的时间等诸葛亮睡醒。这件小事,足以看出刘备的谦虚和明智。况且曹操曾对刘备说过:“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看人达到入木三分的曹操都这么说,刘备怎么会不是英雄?不过,我却有自己的―些不同的看法。且不说刘备没有强大的军队;且不说刘备没有稳固的地盘;且不说刘备没有太大的名气,刘备的人品也有点问题,吕布之死足以证明。

想当初,吕布曾在刘备危难之时救过他,使他避免了―场注定就不可能成功的败仗。可当吕布被曹操捉住,曹操问刘备该不该留下吕布时,刘备却忘恩负义地说了句:“别忘了董卓是怎么死的!”于是,吕布就这样被自己恩惠过的人的―句话给毙命了。

这时,大家可能就想到了另―位很有军事谋略的人――诸葛亮。那么,诸葛亮是英雄吗?不错,诸葛亮在赤壁之战期间,曾促成刘备与孙权军事集团的联合,以及在刘备去世前,为刘备定下三分天下的政治策略。大家可能还会想起很著名的空城计。但是,《三国志》里对此事却予以驳斥,说当时在阳平这个地方根本不可能发生这种事。因为当时的司马懿官居荆州都督,驻扎在宛城,不在阳平战场,不可能发生空城计。而且,像火烧博望、火烧新野、草船借箭、借东风等事情都是编出来的。如果《三国演义》里没有出现这些事情,恐怕人们也不会对他那么崇拜了吧。 那么曹操呢,他算是英雄吗?我看他也不是英雄。有―次,曹操住在朋友吕伯奢家里,听见门外传来磨刀声,他起了疑心,把那家人全给杀了,还说了―句令人气愤的话:“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误杀人还这么理直气壮,此人不奸,何人奸?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里精彩的人物,使我百读不厌。但是,这其中有的人物愚不可及;有的人物狡猾奸诈;有的人物疑神疑鬼;有的人物心胸狭窄。如果用我的标准来评价《三国演义》中各具特点的人物,恐怕没有―个算得上英雄。

我心目中的真正的英雄应该聪明透顶、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宽宏大量、与人为善。他们就在我们身边,如孔繁森、刘玉儒、任长霞,他们都是我们的时代楷模,民族英雄。因为有了这些英雄,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我们应该在生活中学习他们默默奉献的精神,为家长、老师、同学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只要人人都有为他人着想的精神,祖国的明天会变的更美好!

第四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四大名著-〈红楼梦〉读后感

早在两百多年前,此书一出就惊动了当时的社会高层。一边是烧书,一边是捧书,一边是“伤风化”的淫书,一边是“风情旖旎”的奇情书。

其实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当然在地主阶级的两个叛逆者企图主宰自己的婚姻与命运,结局必然是悲剧性的。

先说说林黛玉的个性与思想。她“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所以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欢她的。”“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绝望与哀愁。她的尖酸刻薄和好哭的特点,也源于此。是一个具叛逆精神的贵族少女的典型。

而贾宝玉也是一个精神叛逆的典型,作为大观园里的富贵闲人,贾宝玉自然有许多公子哥儿的习性,在他身上深深地打着贵族地主阶级的烙印。但是,他同贾珍,贾琏,薛蟠之流相比,确实别具一样的性情。他不走所谓读书应举,出仕做官,立身扬名,光宗耀主的正道,反而攻击那些热中于功名利禄,仕途经济的人。骂薛宝钗等劝他留心仕途经济的话是“混帐话”,更是做出翻案的文章:“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写渣滓浊沫而已。”他甚至怨恨自己“为什么生在候门之家?绫锦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枯株朽木;羊羔美酒,也不过填了我着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正把人荼毒了!”这些思想与行为与封建正统的观念相对而立,自然为当时所不容。

所以宝黛他们的思想可以说是一脉相通的。她从来不认为宝玉说的那是混帐话,认宝玉做知己,他们的爱情也是建立在这种共同的叛逆精神的基础上。从中可以看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贯穿于他们的思想性格中的对封建正统,特别是对程朱理学以及八股科举的反逆思想;一是对自己,对自己的家族,也就上对本阶级的前途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绝望的感觉。林黛玉也许是因她是个女子,又处于无权无势,孤立无援的地位,所以生存的压力更重,愁与恨也就郁积欲多。一个是希望“一杯净土掩风流”,一个则希望化成飞灰,化成轻烟,或者死后被“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一方面是与周围极不相符的叛逆精神,一方面有对这种阶级产生的绝望感与没落感。

这种叛逆的思想,在当时反映在爱情上是带有相当强烈的病态,畸形,伤感的。也只能落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结局了。贾母与王夫人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硬是要把薛宝钗嫁给宝玉无非是为了使联络有亲的四大家族,亲上加亲,便于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一旦到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上贾母即使将自己的命根子,心肝宝贝,置于死地也在所不惜。而宝黛他们却把自己婚姻的希望一再寄托再贾母身上,希望得到贾母的支持与允诺,简直是迂腐,软弱之极。

想想他们用建筑在蔑视封建“仕途经济”的思想基础上的“木石姻缘”,去对抗封建卫道者精心安排的“金玉良缘”,怎能不落个玉石俱焚的下场呢?

悲就悲在我们看尽了这种荒唐的阶级观念产生的爱情悲剧,还是无法避免在现实的社会中仍有被迫门当户对的才能成婚的想法,让婚姻远离了爱情,直至枯萎,永远不断延续着悲剧

第五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一, 唐僧师徒

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三个徒儿本领高强,为什么听话与唐僧呢?并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唐僧佩服的五体投地呢?我觉得有以下几大原因:

(1)唐僧虽然没有降妖伏魔的本事,但他毕竟是上面派下来的,有着一定的权力,据说还是仙胎投身,与观世音菩萨有染,上有靠山,下有脚力,更得观世音菩萨的紧箍咒,所以敢不分青红皂白,对有正义感的孙悟空进行一票否决,对另两个徒儿有杀鸡敬猴的威力,以制他们也不感乱来,要想出头,嘿嘿没门,四大名著读后感。(2),孙悟空是石胎投身,不吃人间烟火,更不懂人间的道理,不知人间的尔虞我诈,当时大闹天宫的那些英雄气概荡然无存,一心想立功求德,重翻天庭做个仙官,于是一路锄妖降魔,不料碰到唐僧一路是人妖不分,一路就是不让悟空能够有超越自己的机会,于是悟空只能对唐僧一路拍马奉承,以至磨掉了锐气,降妖时还得求曾经是自己手下的败将——天兵天将来帮忙了,创新精神全没了。(3)八戒以前是天上的天蓬元帅。想必本领是不同凡响,既然是元帅,自有他的能耐,然而,由于酒后误事,是个好色、好贪、好懒、好馋的四好之徒,到了人间还不改之恶习,给人家抓住了把柄,也就得乖乖的听话了。(4)沙和僧是任老任怨的老好人,一路是我挑着担,我牵着马,一路坎坷,一路风沙,几番风雨,几番劳累,不敢越雷池半步,是个说一不二的人,是个最得领导欢迎的人,永远也不会超越领导,爬到领导头上的人。

想来想去,这是吴承恩老前辈的极妙组合,这样的一个极妙按排,使得这样的一个班子,一个集体,永远是谁也不侵犯谁的利益,个个安份守纪,无需创新,无需拼搏,遇难有观世音菩萨保着,成功了是自己成绩,取经回来,则顺理成章的上天成拂了。

红楼梦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读后感《四大名著读后感》。 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我只知道怎么多的!

孩子时代看四大名著,是看的连环画,主要是看故事情节紧张不紧张,再大一点时,能够看小说时,主要看内容的描写如何了,现在再看时,主要是结合那时现实社会看了,这个暑假里,我有辛又看了一遍四大名著,并进行了一番研究,觉得又有了新的发现,感慨多多,于是写下一些算是读后感吧!

二、妖魔为何吃不到唐僧肉

唐僧师徒去西天去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几番生死,几番磨难,前后因果皆为唐僧肉而起,唐僧肉实为人间极品,因为与观音菩萨有染,据说是仙胎凡体,尝一尝,品一品,有长生不老的功能,所以实在是有无穷的诱惑啊!八十一难,为何妖怪总是吃不着呢?我总结有以下几大原因。

其一,妖怪太讲排场,总想搞个什么仪式,只是缺少红绸子,不然搞个什么现在流行的剪彩还真是风光呢!这个请姥姥,那个请舅舅,还有什么七大姑、什么八大姨,少一个不行,那豹子精收了师徒的兵器还要搞个什么兵器展览,结果是错失良机,给孙猴子有机可乘,唐僧肉没吃着,反到丢了性命,实在是可悲啊!要是捉来就宰了,吃了,那孙猴子总有天大的本事,那天兵天将总有天大的法宝,又有什么办法可救呢?

其二、怪只怪那妖怪太讲卫生,吃一口就能长生不老的,为何还要洗一洗,泡一泡,说是要去去腥味,去去臊味,还要饿上一饿,排掉体内垃圾,吃一口不算,非得次整个的,吃还得吃出个什么样式来,什么蒸啊,炒的,如果在现在吃唐僧肉,也许还会搞个什么满汗全集,搞个什么人体宴呢!

其三、是妖怪贪心太大,捉了一个唐僧就够了呀,却偏偏还嫌少,还要把猪八戒,沙和僧,孙猴子一起捉齐了一道吃,可是那猴子就不好对付了,说是不捉到那猴精,吃下去也会不安心的,怕呢!其实是当了妖魔,做了亏心事,怕半夜鬼敲门啊!于是,这些妖怪都只能白白地馋了一回,最终命丧于金箍棒下。

其四、有些妖怪还有些热爱生活,有点想修炼成仙得道,心地不是太坏,捉了唐僧并不想吃,总是想风风光光的,体体面面的成回亲,做回夫妻,也难怪啊,谁叫那唐僧长得如此美貌呢!确实是个美男子,那个女妖不动心呢?如果也来个到手就搞定,破了那唐僧的处男之身,那唐僧又能如何呢?都是仪式害了她们,假如那唐僧是个女的,长得貌如天仙,我想,那些妖怪门也许不要长生之道,也要与那貌如天仙的女子了,恩爱一番,云雨一番了。

细细想来,那吴老前辈还得感谢那些妖怪呢,不然的话,要是拿来就做掉,也许写不到十回二十回就写不下去了,那名著就胎死妖腹了,是妖怪的贪、色和面子问题成全了他。

由于妖怪们的种种错误,也如此的成全了唐僧师徒四人,从此得道高升,名扬四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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