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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国医》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0-12-13 05:01:26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小说《国医》读后感

小说《国医》读后感

前几日看了《国医》这本小说,书中虽有艺术的升华、夸张、神奇,但也让人联想很多。书中人物赵烨是长天大学应届毕业生,在附属医院实习期间,由于机缘巧合,有三位传奇式老师带他:一位是三代御医江海老人、一位是柳氏刀法创始人柳青、一位是知名医生李杰。

李杰医生对医术的精益求精、对患者的责任、对学生赵烨的传帮带无懈可击,他不但帮助赵烨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成长,还鼓励他超越前人。

书中另一位传奇人物柳青,创造了独一无二的柳氏刀法。都说大脑是上帝的领域,柳青却闯入了这个神奇的世界,且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他的开颅手术的研究已领先世界,他的成就是他用汗水和生命换来的,书中有这样一段写的很好,“表面光鲜荣耀的人在背后总是吃了更多的苦,特别是那些看起来很天才的人,其实他们流的汗水比谁都多。”可是他的成就过于超群,他很不幸的遭到了同行的羡慕、嫉妒、仇视,他们指使打手将柳青打成了植物人。柳青在经历这惨剧人寰的遭遇后,并没有愤世嫉俗,而是凭借强大的毅力,借助药物清醒了两天(看似传奇),在有限的两天时光中,他用了一天的时间向赵烨毫无保留地传授了自己的绝技,使赵烨成为柳氏刀法不二传人。在这个看似传奇的过程中有着不传奇的事实,赵烨从上大学开始,就夜以继日地观看柳青的教学录影带,不断模仿、练习,这位他日后在有限的一天中掌握柳氏刀法,并成功手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书中还写了中西医结合问题,中医是中华文明古国的一支奇葩,是千百年来老祖宗智慧的结晶,如治病依据对五脏六腑变化的了解,四季和节气对人的影响,阴阳的平衡,药材相生相克的调整等。通过望闻问切诊断,一人一方,奇妙而高深。从药方说到药材,中药材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由于人口激增和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使很多药材从源头失去了自然野生条件。有些药材被人为的糟践,疗效也大打折扣。在家乡小药材站里,我也曾亲眼看到晾在土地上的药材被雨水冲洗,药汁混着泥水流淌在土地里,真是让人心疼。

书中还写了医患关系问题、医闹问题、普通百姓看不起病问题、边远地区医疗水平问题、医药代表问题、钱权交易问题、医生资历和专业成长问题、民营医院面临的问题等,林林总总的问题让人深思。

书中虽然写了很多问题,但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医务人员,为了仁心仁术的信条而坚守,为了治病救人而忘我工作。随着科学的发展,高科技的进步,很多疑难杂症都被攻克了。由于医疗保险的普及,广大患者受惠,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以缓解,医药分开问题、民营医院职称评定问题也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很多问题都在解决和逐步解决中。

写到这里,我要为这本书点个赞,是这本书写出来很多人所共知和人所不知的医药细节,这本书也让我见证了御医、名医的人格魅力,思绪已经打开,一时之间难以停笔了。

第二篇:《女国医》读后感

《女国医》读后感

《女国医》这本书记录了汉武帝时期,一位名叫义妁的女子的成长历程。汉武帝时期,义妁父母遭到太医院最高长官太医令丞崔府志的陷害,双双身亡,刚刚出世不久的孤女义妁被父亲生前好友民间大夫许善友抱走领养。义妁天资聪敏,对医术情有独钟,立志成为一名大夫。无奈生为女子,又加之养父的坚决阻挠,只得偷学医术。养父在瘟疫中献身,临终前告诉了她的身世。悲痛中更加坚定了她做一名德行高尚的大夫的决心。此后拜长安第一名医郑无空为师,苦学医术,悬壶济世,一时间被誉为女中扁鹊。为学习更高的医术,进入宫廷,几经倾轧与迫害,几经牢狱之苦,不卑不亢,先后做过乳医、女医、女侍医,最终被汉武帝册封为西汉历史上第一位女国医。

在看完整部书之前,我对于义妁能成为名垂青史的第一女国医,是羡慕。当我读过她的整个人生,方知这并非偶然。她能有如此成就,我想主要有三点。

首先,便是一颗仁爱之心。在她身上,“医乃仁术”体会的淋漓尽致。不管是谁,不管这个人是什么身份,她对病人的救治从来都是一心一意,不会有丝毫懈怠。她从小便喜欢医学,对病人怀着慈爱之心。即使是对自己刻薄的房东,她都会,不畏人言,尽心医治。拜师学艺后,医馆内人对她的陷害,她并没有记恨于心。我想这才是一个医者应有的品行。我想,正因为有如此仁爱,宽恕之心,她在被迫进宫选美时,可以化险为夷进入皇宫成为医女,为完成自己行医的梦想迈出第一步。

其次,我想就是谦虚的态度。无论是接生婆的经验之谈,还是偶遇的一个老者对他的告诫,她都会虚心接受。她从小就受养父许善友的熏陶,她对医学应该说在少年已有建树,但是她随时随地都保持着虚心向学的态度,积极主动的吸收看到的听到的一切对医术有益的东西,不骄不躁。这便为她以后在医学上大放光彩奠定了基础。医学正应如此,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探索,才能造福于人。因为医学不同于其他,医者面对的是人,是病人,那就是说我们不能有一丝的懈怠,因为一点点小的失误,可能就会失去一条珍贵的生命。犹记得,我们在入学那天的誓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那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我们只有不断的在医学之路上探索,完善自己,才能保证不辜负病人对我们的信任。

我想最后一点就是坚强的信念。义妁一生坎坷,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为学习更高的医术,进入宫廷,几经倾轧与迫害,几经牢狱之苦,不卑不亢,先后做过乳医、女医、女侍医,最终被汉武帝册封为西汉历史上第一位女国医。困境之中他从未想过放弃。因为,他时刻保持着坚定地信念,成为一个医者,一个合格的医者。

真因为如此,她成功了。义灼的一生无论如何辉煌,但已是过去。我们这些后辈又该如何?

第三篇:小说读后感

网络小说的价值

—— 《修真世界》读后感

我本来不爱看小说,尤其是现代的网络小说。之前,我一直认为现代网络小说没有什么可读之处,而且篇幅过长耗费的时间太多,实在是不可取。但大学之后,某次在回家的路上闲来无聊,看了部网络小说《战皇》后,遍开始偶尔会看些网络小说。我看的网络小说大多是修真,武侠类的小说,看了一些小说后发现,其实网络小说有那么多的人热衷其实也是有其可取之处的。而我最近正在看《修真世界》一书,就借以此书来分享下我对修真、武侠类网络小说阅读的体悟和感受。

异域空间,现代缩影

自古以来,所有的小说无论题材取自何处,情节何其不同,但在仔细阅读品位阅读后都能发现现实世界身影。古典小说《红楼梦》是一部百科全书,包容世界万千智慧,而《西游记》则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这些都有无数先贤文人讨论过,就不再班门弄斧。至于,现代网络小说又何尝不是呢。《修真世界》讲述的是一群修真们的生活纷争,相对于现实世界他们会各种法术,符阵,剑诀,他们需要面对妖魔和来至其他门派乃至自己门派的各种问题。但是,再怎么不同,在修真世界中仍旧处处可见现实世界的人文事故。

在文章伊始,主角不过是个小小的门外生产修者,任何门内弟子都可以欺负打压他。而主角也始终以赚取晶石(小说中的货币,可用作修炼及其他作用)为人生目标。但当主角在奇遇之后,快速的成长为一名灵植夫,以及后来被发现竟然练就剑气,大展雄风后便使众人彻底改变了对他的态度。在现实社会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学校里,老师总是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特别关照,在单位里,领导只关心有能力的人,至于弱者,生死有命,祸福由天罢了。在各种聚会上,所有的人也总是围绕着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而失败者,估计自己都会躲得远远的。人们只相信强者才能帮助自己,认识强者才能帮助自己成功,而弱者,不但对自己毫无帮助,反而会拖累自己。不论是小说中的金钱观,人生观还是人际交往,无不透露着现实世界的影子。

卑微出生,引人深入

在现在的网络小说中有极大一部分的小说主人公的出生都是极其卑微的。而《修真世界》本文的主人公就是一个出生卑微的人物。主角出场时,是以一个失忆了的生产修者的身份,而且还是一个外门弟子。可以说没有任何的优点,乍一看,让人感觉主人公的人生灰暗不已。我看过得小说不多,另外《战皇》,《界皇》,《仙剑》(ps:仙剑应该不属于网络小说吧,不太清楚)主人公都有着卑微的出生。为什么所有的主人公都要有卑微的出生?我觉得有以下两个原因。一、现代网络小说普遍篇幅较长,我认为短篇、中篇、长篇已经都不足以区分了,可称之超长篇小说。若主角出生富贵,强大,那么作者再有水准恐怕也难有太大的发挥。二、符合读者的口味,增加文章悬念。主角由原来的弱小,经历磨砺,慢慢的成长强大,作者可以在其中加入各种悬疑因素,增强文章的可读性。尤其是现在网络小说的章节分明,只有尽可能的在每次更新时留以悬念,才会有人去乐意阅读,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等着小说更新(ps:还好我读的小说都是更完了的)。

路途坎坷,激励人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成长旅途可以一帆风顺,没有人会希望自己的人生在苦难的磨砺中度过。但是,一帆风顺的人生平淡而无味,虽然不用去经历苦痛,却也缺少了生活的乐趣。面对挑战,去勇敢的解决,在磨砺中成长,这样的旅途才会动人心魄。而在看过他人的苦难人生后也可以激励自己在困境中坚韧成长。虽然,小说世界是一个虚幻,不真实的世界,但是主人公的坎坷人生也可以激励我们成长。在《修真世界》中主人公的成长经历可谓是在海

涛中的成长,一波刚平一波又起,随时都要面对命运的挑战。当主角刚把小云雨诀精通,并修习其他四种法诀,看见了自己原本平静生活可以发达的一点希望时,却被命运戏弄一只妖进入其意识海。而当他得到自己师傅认可后,却又被门派无情的抛弃在一座小岛上。总之,每当旅途稍有平静便会有意外发生。一路的坎坷促使他快速成长,磨砺他的心智。同时,也给了读者在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和激励。

以弱胜强,战胜自我

现代网络小说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主角的胜利往往都是以弱胜强,战胜的对手都是比自己强大的对象。《修真世界》一书从开始主角所面对的对手就要比自己强大,主角在练气期就要面对筑基期的高手,而到了筑基期就要面对凝脉期的对手,而且往往是以胜利结束战斗。而每次,战斗前的准备都是费尽精力,可以说是千召磨砺只为一战。当主角的能力提升后,面对的对手也会提升一个层次。就好像是在挑战自我,自我是每个人最难挑战的对象,自己永远是自己最大的对手,不论自己如何成长总是要面对自己的。自己越强大,挑战就越激烈。在现实社会中,不论是在学习中还是工作中,我们最大的对手都是自己,只有不断地客服自己的弱点,不断提升自己,才会有长足的进步。

在最近的阅读中,网络小说同样让我有所获益。只要是文学作品,既然有人会乐意去阅读,那么自然是有其可取之处。闲暇时,偶尔读几章小说解解闷未尝不是件好事。

第四篇:小说读后感

用了三天的时间将一篇小说的正文看完,心中波澜不兴,激动感慨良多,小说读后感。

这篇文章和我往常看的小说大有不同。其中一个特点就是结局早已告知读者,可是,即使这样,仍能抓住众人眼球,跟着作者的思绪一步步向下展开。文中知情人士的偶尔回忆,总能在欢喜时带来丝丝惆怅,读后感《小说读后感》。 文中没有大喜,没有大悲,有的只是那怎么都抹不去的哀伤与时而跳动的不少欢乐。也许这也印证了那句俗话,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辉煌与绚烂是一瞬间,转瞬即逝,灰飞烟灭,不灭的就是那斩不断理还乱的回忆。 文中还有一个我个人和赞同的看法,那就是物极必反,万事万物鲜有圆满。喜与悲总是在作者的安排下,悄然转向,甚至来不及做个停留。

“第二本让我落泪的小说,值得纪念”······

第五篇:小说读后感

篇一:漂亮朋友读后感

《漂亮朋友》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品之一,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杜洛瓦的穷困潦倒的退伍军人,在一次偶遇他的老战友弗雷斯蒂埃之后,逐步吸引、利用数位上层贵妇人,并借助于法国政坛的昏暗腐败,最终获得骑士勋章、迎娶犹太富商之女,成为整个巴黎的焦点的看似荒诞的故事。作者在作品中通过夸张却又令人信服的描述,辛辣地讽刺了当时法国上层社会中弥漫的虚伪、欺骗之风和男女之间在爱情 的甜言蜜语的糖衣包裹下的利益和情欲之实。作品中尤其是在对于主人公一次次的欺骗、利用女性的方式上和女性在坠入陷阱后的心理和行为上的反映刻画地尤为入骨传神,令人不禁唏嘘,而其他诸如对所谓“民主政治”的揭露、新闻行业和政、商集团的勾结等也都下了适当的笔墨,使我们对整个法国社会得以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在全文荒诞而带有轻喜剧色彩的故事框架中,作者从始至终都带入了对死亡的意识和思考,似是为了说明人生如同绝色美人一般,花容月貌终究只能暂时掩盖其下的皑皑白骨。

全文最吸引读者的地方可能就是主人公与一位位贵妇人之间的香艳故事,一个到了月底只能吃一顿饭的人究竟是如何让那些举止优雅、生活富裕的美妇人们为之神魂颠倒甚至明知受骗还义无反顾呢?我认为他的所作所为可以分为吸引和维持两种,其中前者明显占有更大的比重,一旦女性落入了他的甜蜜陷阱就再无挣脱的可能。

两性之间的吸引向来是相互的,对于主人公来说,妇人们对她的吸引在于她们美丽的外表以及她们的身份、能力能给他带来的帮助。而对于他来说,显然后者更具有吸引力,因为文章也提及他认为与其为女人痴迷不如去追求金钱和声名的想法。对于妇人们来说,这些被社会道德和婚姻绑架的女人们心中都潜藏着对出轨的冲动,她们最渴望得到的是情欲上的满足。对此主人公杜洛瓦拥有俊美挺拔的外观,因此在全篇小说中都有“漂亮朋友”的绰号。但是仅此一点是远远不够的,主人公长于满足不同女性的需要、以及通过欺骗、夸张等手段在女性心中形成诸如很强的自尊、勇敢、专一等形象无疑是使得她们甘愿付出肉体和灵魂的重要因素。

杜洛瓦在小说中的第一个情人是德。马莱尔夫人,这位铁路局督查的夫人聪明活泼、放荡不羁,但是丈夫对她并不爱护,从弗雷斯蒂埃夫人口中得知,他的丈夫“只看到她的缺点,看不到她的优点。”可见她缺乏的是爱与认同感。从她家布置的凌乱和对自己的打扮的考究来看,又可以推测她是否一直期待着一场外遇。主人公先是在初次见面时通过一场高谈阔论自己的非洲经历吸引了好奇活泼的德。马莱尔夫人的关注,对她女儿的示好又得到回应更加助长了在她心中的好感。此后的登门拜访极具女人缘的主人公立刻营造出了一种信任感、亲切感和倾慕感,并且二人“意气相投、性格相似”,这不应该是主人公的欺骗而是事实如此。因为尽管之后主人公和两个女人结婚过也抛弃过两个女人,但是这二人却依旧彼此怀有深情,可见这也许是全篇中男女关系里最接近我们所理解的“爱情”。综上所述,主人公满足了她所需要的一切,那么成功 的最后一步准备就是一次煽动,对情欲和出轨的煽动。这场煽动发生于那次四人的聚餐,席间谈及到了一场新闻中的被曝光的外遇。两位女士均对泄密者表示鄙视,主人公对此表达了一番极为感同身受的赞同,说明女人若不是因为社会和道德的束缚,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为一时欢快的欲念所驱使。这番话无疑对在场的两位女士起到了强烈的挑逗作用,之后四人的对话越来越暧昧,欲火已经燃烧地足够旺盛了。之后在送德。马莱尔夫人回家的路上,主人公成功的获得了她的芳心。

弗雷斯蒂埃夫人是几位女性中觉得最难写的,但是细想之后依然可以察其缘由。开始时主人公一直觉得她虽风情万种但难以接近,后来当他表白后的表现也正是如此,他被十分冷静地给拒绝了,而不是其他女性的那种欲推还就。当时弗雷斯蒂埃夫人是这么说的,她断定男人出于肉欲对她的喜爱注定不会长久,她认为的爱情应当是灵魂的结合。但是这种爱情观与她之后在丈夫刚死后就向其他男人心动的言行和所说的婚姻需要“外出、交际和行动的绝对自由”以及后来又和外交部长出轨的事情来看是否是互相矛盾呢?其实不然,她这里所说的灵魂上的结合更像是”同盟军“或者合作伙伴的关系,双方借助彼此身份、能力的帮助去实现各自的目的。事实上无论是主人公还是弗雷斯蒂埃夫人从始至终都是这么看待他们的爱情与婚姻的,这点上此二人倒可以说是一丘之貉,”灵魂上的结合“了。当第一次表白失败后主人公就发现原有套路行不通然后立刻改变了方式,先是答应成为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朋友。弗雷斯蒂埃夫人因这种可靠而受了感动,恐怕此时她或许已经相信如果将来她和主人公结婚主人公会像现任丈夫查理一样对她百依百顺(可惜她失算了),所以增加了好感。于是在查理病危之际只邀请了主人公一人,主人公见此独处和丧夫之良机又一次向她表明心意,我们可以看见此次表白不再是那种依靠挑动情欲的煽情而是一开场就想着证明自己的能力。说明自己即使是目前无所成就但是有着强大的潜力,这可以说明主人公已经完全看明白了弗雷斯蒂埃夫人的为人。二人在确定关系后的日子顺风顺水,弗雷斯蒂埃夫人如愿以偿地从丈夫那里获得了贵族姓氏,她的文笔加上丈夫的职位和天资,写出的文章立刻得到了轰动。而利用丈夫的名声大噪,她也得以接触更多的政商人士。

至于瓦尔特夫人和她的女儿,一个是半辈子压抑情欲的半老徐娘,一个是涉世未深的天真少女,对于情场老手杜洛瓦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前者对之以难以抗拒的热情,后者则是寻找共同话题成为知己,很快这对母女就对“漂亮朋友”神魂颠倒了。

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看到杜洛瓦和德。马莱尔夫人去逛下层人民的酒吧等事件让我想起了杰克和露丝,而杜洛瓦和年轻的、叛逆的苏珊的互为知己又隐约让我看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影子,只能说作者在杜洛瓦这个人物的塑造上与对女性和爱情的了解上实在是下了功夫,当然说不定也是法国人天生的浪漫基因所致。

如果说感情的吸引的阶段是杜洛瓦不断地迎合对方的需要,那么到了感情的维持阶段就是杜洛瓦适当地满足女性然后尽全力地去从她们身上获得利益。德。马莱尔夫人满足了他的情欲并且使他脱离了生机的窘迫,弗雷斯蒂埃夫人让他获得了显赫的声名、骑士勋章以及伯爵的一半遗产,瓦尔特夫人让他成功接触并最终娶走了她的女儿,赢得了瓦尔特先生的一半的巨额财富。随着情妇的变换杜洛瓦也不断青云直上最终到达了顶峰。值得注意的是每次杜洛瓦抛弃一个情妇后那位情妇的反应,全部都是忍气吞声即使已经看穿了杜洛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我想这归根结底还是整个男权社会的道德评判标准所致,无论是德。马莱尔夫人还是瓦尔特夫人都不能承担揭穿杜洛瓦对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我们也许会觉得女人如果悲愤至极什么傻事都会干得出,但是这又显然不会发生在这两位拥有良好教养的贵妇人身上,她们不敢舍弃自己的家庭与名声去和杜洛瓦鱼死网破,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这恰恰给了杜洛瓦的肆意妄为以可乘之机。还有弗雷斯蒂埃夫人,她才能出众却只能嫁给平庸的弗雷斯蒂埃先生正是因为社会并没有给予一位女子独当一面的可能,她必须附属于某个男人正如她写的文章署名是她的丈夫、她的姓氏是她丈夫的姓氏一样。当她发现自己已经被现任丈夫所出卖时一切已经为时已晚,因为声名扫地外加失去丈夫依靠的她已经根本没有能力与如日中天的杜洛瓦相抗衡,只得默默接受。

所以说,整部小说可以看作是女性在男权社会下全面收到压迫而落败的悲剧。男人们在设计这个社会结构的时候后想尽一切办法给地球上的另一半人戴上了无形的枷锁。一切荒诞当放在这个视角下将会变得合理,我想这才是小说讽刺的精妙之处吧。

最后我想说的就是为什么作者一直将死贯穿这篇以情爱为主线的小说。不由地想到了《红楼梦》与《雪国》这两本讲爱情的书也同样地被死亡所统摄。爱情和死亡究竟有何联系,我的第一种想法是爱情是为了繁衍生息,而生的唯一终点就是死亡,因此在爱情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死亡的阴影所覆盖。这一点可以在老诗人对主人公的对话中看出端倪。第二种想法是在男权社会下情爱不过是男方对女方的占有,这种占有和占有金钱名声并无大的不同,一旦男人死去就代表着这种占有关系的不复存在,如《红楼梦》中着名的《好了歌》所说“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弗雷斯蒂埃先生和沃德雷克伯爵正是这样。作者之所以在主人公蒸蒸日上时引入这两个人的死并大加描述显然不仅仅是为了推进剧情,也似乎是为了说明这生活中一切欢愉的短暂与徒劳。看破红尘与及时行乐往往是同一种想法的两面性。

篇二:羊脂球读后感

《羊脂球》这本名着,我早有耳闻。但因为学业紧张,一直未能窥到其中的内容。所以每次听到他的名号脑中就充满了疑团:为什么 叫羊脂球?我有猜书名的怪僻,列出来的解释真是五花八门,其中最为肯定的解释是:一则有关羊的故事。我满腹狐疑:区区一则关于 羊的故事到底有什么 好称赞。直到暑假 有空了,我才有时间去检验我的猜测。莫泊桑这位文学巨匠的确没有令人失望,他深邃的思想并不是我们这些凡人所能揣测到的。书里没有羊,更没有羊脂球这类毛绒绒的东西。因为主人公的身材圆润,被冠上了“羊脂球”这样的名字。名字引起的谜团被破解,但书中所诉说的丑恶灵魂却紧紧揪住了我。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的主人公永远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生活 在社会底层的人,而不是那些自称是国王亨利第四的什么什么人。反观百姓,为了生存,他们没有机会去了解什么是声色犬马;什么是伟大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们是十足的土包子,目不识丁的粗人,会更出色的反映出当时混乱的法国。

一辆驶往阿弗尔港的公共马车上载着形形色色不同身份的人:贵族、商人、修女、“民族朋友”,还有身份最卑微的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一个不仅仅是在法国的有的而是全世界都有的“红灯女子”。

“羊脂球用一道谦卑而甜美的声音邀请两个嬷嬷来分尝她的便餐……几张嘴不住地张开来又合拢去,吞着,嚼着,如狼似虎地消纳着。鸟老板坐在角儿上吃个痛快,一面低声劝他的妻子也学他的样子……有人拔开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了,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给第二个人……”与那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分享自己三天的食物是完全可以省略掉的举动,而这个在他们认为无比低贱,肮脏的“社会耻辱”在这些无上高贵的人上人面前就像上帝一般赐给他们食物。他们就像一只只听话的哈巴狗,饱食后慷慨的为她唱赞美 歌,赞扬她的善良,同情她的疾苦。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猛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 上帝……”

上流人士的为人处世比较狐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的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数以百计的穷人换不来他们的一丁点同情心,他们永远不会记得施舍与救济,就好像他们永远不会忘了如何赚更多的钱那码子事。面对恶势力丧失正义的立场以求的明哲保身是道貌岸然的贵族惯用的伎俩。在将羊脂球物尽其用的之后,“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 名誉的混帐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然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的废物似的扔掉。”

篇三:神秘岛读后感

最近用了几天时间终于把着名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科幻四部曲之一的《神秘岛》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中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他们团结互助,以集体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建立起幸福的生活。他们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他们不仅动手能力强,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上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忠实的伙伴。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一天,他们终于登上了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新回到了祖国的环抱。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了,不断发现了不可思议的奇迹。每当他们在危急的时候,似乎总有一个神秘的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主人公、潜水艇诺第留斯号的发明者--尼摩船长。

这本书有一个十分让我感兴趣的部分--炸开花岗石。原来,工程师无意中发现格兰特湖中有一股暗流,估计下面有一个大洞,但由于水深无法下去观察,只好先让水排干在进入。但这周围都是高大的花岗石,想要打出一个洞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他们思考着:要真么办才能在坚硬的花岗石上打出一个大洞来。后来,他们想到一个办法--用火药炸开来。但他们现在有没有炸药,只好自己制作最简单但又威力巨大的硝酸。于是,他们开始需找材料:甘油、疏酸铁、疏酸铝、硝酸钾……大约经过几十天的时间后,硝酸制造成功了。但是呢,硝酸的稳定性非常低,而且要经过撞击后才会爆炸,以原本的技术是用雷管引爆,但现在没有,之后用锤子之类的东西敲打它,但如果这样,那就得牺牲那个去敲击它的人。后来,他们想出一个办法:先让一根长绳子沾上疏磺,然后把几斤重的铁用一根植物纤维绳子吊在炸药坑的上面粘着疏磺的长绳子系在吊着重铁的绳子的中央,另一端被拉到了距离炸药几英尺的地面上。这样,只要用火点着沾上疏磺的那根绳子以后火势很快就会烧到和第一个绳子的接头处;就这样,接头处一旦断掉,铁块就会落到了滴着硝酸的石面上引发爆炸。从绳子烧完大约要十五分钟,于是,他们在点燃身子后立马就回到石窟里面等待着,一直到他们听到爆炸声后,他们便冲往格兰特湖看一看效果,果然不出所料,花岗石被炸出一个大洞,等水流完后他们便发现了湖底下有一个大石洞,并把它命名为“花岗石窟”。

这本书告诉我很多道理:①做人要团结。②要多学习一下知识,在关键时刻会派上用场。③我们要多多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

篇四: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完了沈石溪的动物系列小说,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叫《第七条猎狗》。沈石溪把这本书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写狼;第二个部分写狗;第三个部分写豺。

沈石溪在写动物小说的时候经常深入到动物的领地,动物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特别是雄性动物,他们在自己的领地用小便画出地盘,其他的动物就会很自觉的不侵入它的领地。但是一旦有人侵入,就会被动物攻击。

有一次,他进入了一种别名叫红狼的豺狗的动物的领地,被围困在一棵孤零零的大树上,整整两天滴水未进、粒米未沾,饿的都快虚脱了。他养的一只猎鹰从寨子里飞到森林里找到了他,又飞回寨子里向村长报警,领着猎人救出了他。

虽然和动物接触很危险,但是沈石溪为了写好动物小说还是经常和动物打交道。他的这种精神很让我佩服,他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不怕困难,坚持到底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篇五:金蟒蛇动物小说大王读后感

读了《金蟒蛇动物小说大王》我深有感触。文章曲折的情节和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者告诉我们:动物--人类永远的朋友。从古至今,人类的生活都离不开动物。

比如马,马曾经伴随人类走过千百年的生活道路,如果没有马,人类灿烂的文化至少有一块会变得暗黑无光。

比如牛,牛吃苦耐劳,为人类耕地。牛吃的是草,挤出的却是奶。如果没有牛,人类文明的脚步无疑会变得沉重。

但我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常常让我脸红。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5种动物,一种是金花蟒,一种是金钱豹,还有熊。猕猴。喜马拉雅犬,它们都是的一。二级国家保护动物。

《金蟒蛇》主要讲述发生在哀牢山野生动物种群间的奇特故事以及人们为拯救野生动物种群而付出的不懈努力。揭示了野生动物鲜为人知的生存奥秘。深刻描写了动物的亲情、友情以及人与动物之闻的种种恩怨情仇。

我读了这本书想到:动物并非我们我们人类想象的那么低级,那么无能,动物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灵性的生命,我们要重新认识动物,平等友善地对待动物,和动物做朋友。

篇六:物种起源读后感

我对达尔文的印象,最初只限于他那一把给人感觉乱蓬蓬的胡子,好像西方的伟人都有这样令人印象深刻的胡子。

为了更进一步接近这个伟大人物,我不辞劳苦地上了百度、搜狗,但得到的介绍几乎千篇一律:“达尔文出生在英国的施鲁斯伯里。祖父和父亲都是当地的名医……”;“达尔文从小就热爱大自然,尤其喜欢打猎、采集矿物和动植物标本……”这样的文字吸引不了我的光,所以我只好另辟蹊径,看我能不能从别的途径摆脱我只有关于他胡子的浅薄认知。

我翻开了《物种起源》,从其绪论开始我对达尔文的了解。

“五年的工作,我曾专心思索这个问题”,“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曾不间段地专心于同一事物的研究”,“我的健康很坏”……这样的语句在文中随处可见,达尔文拖着病重的身躯,专心致力于自然生物的研究,作各种观察和实验,找无数联系和特性,把自己的一生都倾注在了他所追求的科学事业上。

“我并没有轻率地下结论”,“我虽然时常注意,只信赖良好的证据,但是无疑错误还是会混入的”,“只有对于一个问题的两方面的事实和论点加以充分地叙述和比较,才能得到良好的结果”……个科学家最要拥有的就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达尔文因为身体的原因,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寻找支撑自己观点的依据,他为此深感遗憾和歉疚,这不正是一个真正的科学家才具有的品质吗?达尔文虽然深信自己的观点是科学的,是相对合理的,但他依然为没有提供强有力的事实论据而感到惭愧。

正是这种从事科学的执着精神让我这个生活在快节奏时代的现代人汗颜。

《物种起源》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标志着进化论的正式确立。进化论轰开了人们的思想禁锢,启发和教育人们从宗教迷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如此伟大的成就我在绪论中没有看出丝毫端倪,达尔文用的语言平实,精准,没有任何夸耀,对于旧派荒谬的学说也并没有表现出轻蔑或嘲讽。

“我相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这是达尔文在平心静气但又斩钉截铁地阐述自己的伟大观点;“每一物种都是被独立创造的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达尔文在冷静地批驳延续了几千年的错误看法;“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这是自省的达尔文;“我抱歉的是,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不能对于那些慷慨帮助我的自然学者一一表示感谢”,这是谦逊的达尔文……

仅仅是绪论,就让我认识了一个平凡而又严谨,内敛而又坚毅的达尔文。合上书,晃动在我眼前的达尔文的胡子也仿佛闪出熠熠的光辉来。

篇七:飞鸟集读后感

泰戈尔,是我最喜欢伟大诗人之一。“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他的诗句,在我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不管何时读到泰戈尔的《飞鸟集》,总被诗人高尚的美德,伟大的人性中的美好动人而感染,简短美妙的诗句仿佛林间的风声,轻柔地抚过你的身心……整本诗集是所谓“零碎的思想”之集合,大多是由自然景物引发的联想与思考。句子很短,清新明净,读着读着好像嗅到了雨后青草的气息。细细咀嚼回味,其中的韵味却很厚实,更依稀透着几分“禅味”,安抚着你的心--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在心烦意乱之时,它能使你很快镇定下来。

他说“sit still, my heart ! let the world findit's world to you.”这句话犹如一阵清风拂过我那浮躁的心。一直在忙忙碌碌的,一直在不停的追寻,追寻一条通往世界的道路,可是浮躁的心却让我们处处碰壁,不是这个世界不接纳我们,是我们的浮躁让我们离他越来越远。喧嚣的世界,熙攘的人群,让我们纷扰的心静坐下来吧,静静的品味,静静的融入。

这些清新的小诗里面,我觉得探讨的却是人类最本真的问题:自由、追求、幸福感。用很浅的话说出的道理确是那么的值得咀嚼。有时候读着读着,心就跟着飞了出去,不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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