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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凤求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0-12-19 05:01:19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小说凤求凰读后感

小说凤求凰读后感

转眼间,又读完了一本小说《凤囚凰》。里面的男主角、男配角都是令我难忘的。那就略点一二。

先说容止,他的出现令我迷惘,我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他给我的印像总是淡淡的,微笑的,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事实上一切也在他的掌握之中。他的温柔,他的从容,他的未卜先知,他的读心术。我想也正是这些特质让楚玉在时时刻刻的防备之中有了第一次的心动,有了不得不放下的理由。也许在爱情的角逐里谁先爱上,谁就是那个失败者,但在这里有了不一样。再说容止,他好象对一切都很淡很淡,直到最后知道那是胸有成竹的体现。再被马贼给捉去后他依旧那样从容,用故事吸引孩子进而吸引马贼的头,从而谈条件。他是何等的聪明,何等的睿智,能在最不利己的情况下反客为主,达到自己的目的。也许在现实中有这么一敌人是很可怕的事,怪不得楚玉不想和他成为敌人,在得知他不是敌人时又是多么的开心。记得后来他在病的时候还要运筹帷幄,在洛阳而知平城事,他是天生的领导者,具有“看一叶而知天下秋”的本领,如何不让楚玉心生爱慕之情。这就是容止,让楚玉爱慕又不得不放弃的容止。

再说王意之,听名字就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随意为之,随心为之的人。有时我又觉得他才是一个真正懂自己的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怎样做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他和楚玉的认识是从做诗会上认识的,一次简单的会见,得以终身的朋友。乃至知己。他不畏强权,也许有人会说他本来就很有地位,其实不然,当他被王家人赶出去之后他不依旧生活的自在么?俗话说的好“由奢入简难”,但是他过来了,并且还过的自得!不得不说他的不同一般人了。我常想我要是晋魏时期的人,也许会变得洒脱些,但要成为这样的人是一件很难的事。终难忘那个脚踏木屐,举步随意,具有慵懒的步态的意之。那么随性那么自得。也许没有容止,楚玉会喜欢上意之也是说不定的。如果当时容止不是暴露了身份,不是被楚玉冲昏了头脑,还是那个面对泰山崩而面不改色的容止,那么楚玉就会和意之走了,我想接下来也就没容止什么事了。这就是那个寄情于山水的意之,快活的意之,我想他才是这个故事里的赢家,因为他活的真实!

再来说桓远,他的出场身份是山阴公主的面首,这个有着绝美的容貌,又有着惊世的才华的人,怎么会当面首呢?是的,他不像容止那样是为了躲避,他是被逼的,不得不留在这里。他不甘,所以他恨囚禁了他自由的山阴公主,即使离了公主府他会被杀死,他也甘愿,也就有了那次诗会路上回来的暗杀了,正所谓“无巧不成书”,那次公主救了他,这在他的心灵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感动,使得他心甘情愿的留在公主府,为公主效力,进而喜欢上楚玉。有时我会想那么一个雄辩者,在楚玉面前也会有不好意思的时候,他是胆小的,他不敢和楚玉说爱你。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她分忧,给与帮助。我想这就是他恒远的可爱之处吧!那种最让人怀念的爱。他虽不比容止有手段,能看透人心,但他真实的是一介凡人!有时会胆小的,有是会无助·,又很聪明的人!不同于容止的运筹帷幄,不同于意之的随行洒脱,这就是他桓远!

书中最后出场的是天如镜,也许没有他事情会变得没有矛盾,楚玉会不用逃,只需销声匿迹过她要的生活,容止会称帝,所有的问题就会变得不一样,但是他出现了,是一切问题的根源。他看似像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但是他有他的责任,那就是——维持天书的正常顺序。有时我在想他是不是太老古板了,但也就是这么古板的人也喜欢上他不该喜欢的人---楚玉。这个注定要和他作对的人。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也就有了他放过楚玉,救了容止!其实在骨子里他是善良的,是温柔的,但是是责任让他改变让他不食人间烟火,让他不得不和楚玉作对。在故事的结局,他完成了他的使命走上了死亡,把这个留给了楚玉,让她回家,让她做最后的传人。也正是如此,楚玉才和容止得以过上幸福的生活。这就是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天师,高高在上的天师,以他的方式给了他爱的人最幸福的生活!这就是所谓的“缘起缘灭皆由他”吧!

第二篇:小说读后感

网络小说的价值

—— 《修真世界》读后感

我本来不爱看小说,尤其是现代的网络小说。之前,我一直认为现代网络小说没有什么可读之处,而且篇幅过长耗费的时间太多,实在是不可取。但大学之后,某次在回家的路上闲来无聊,看了部网络小说《战皇》后,遍开始偶尔会看些网络小说。我看的网络小说大多是修真,武侠类的小说,看了一些小说后发现,其实网络小说有那么多的人热衷其实也是有其可取之处的。而我最近正在看《修真世界》一书,就借以此书来分享下我对修真、武侠类网络小说阅读的体悟和感受。

异域空间,现代缩影

自古以来,所有的小说无论题材取自何处,情节何其不同,但在仔细阅读品位阅读后都能发现现实世界身影。古典小说《红楼梦》是一部百科全书,包容世界万千智慧,而《西游记》则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这些都有无数先贤文人讨论过,就不再班门弄斧。至于,现代网络小说又何尝不是呢。《修真世界》讲述的是一群修真们的生活纷争,相对于现实世界他们会各种法术,符阵,剑诀,他们需要面对妖魔和来至其他门派乃至自己门派的各种问题。但是,再怎么不同,在修真世界中仍旧处处可见现实世界的人文事故。

在文章伊始,主角不过是个小小的门外生产修者,任何门内弟子都可以欺负打压他。而主角也始终以赚取晶石(小说中的货币,可用作修炼及其他作用)为人生目标。但当主角在奇遇之后,快速的成长为一名灵植夫,以及后来被发现竟然练就剑气,大展雄风后便使众人彻底改变了对他的态度。在现实社会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学校里,老师总是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特别关照,在单位里,领导只关心有能力的人,至于弱者,生死有命,祸福由天罢了。在各种聚会上,所有的人也总是围绕着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而失败者,估计自己都会躲得远远的。人们只相信强者才能帮助自己,认识强者才能帮助自己成功,而弱者,不但对自己毫无帮助,反而会拖累自己。不论是小说中的金钱观,人生观还是人际交往,无不透露着现实世界的影子。

卑微出生,引人深入

在现在的网络小说中有极大一部分的小说主人公的出生都是极其卑微的。而《修真世界》本文的主人公就是一个出生卑微的人物。主角出场时,是以一个失忆了的生产修者的身份,而且还是一个外门弟子。可以说没有任何的优点,乍一看,让人感觉主人公的人生灰暗不已。我看过得小说不多,另外《战皇》,《界皇》,《仙剑》(ps:仙剑应该不属于网络小说吧,不太清楚)主人公都有着卑微的出生。为什么所有的主人公都要有卑微的出生?我觉得有以下两个原因。一、现代网络小说普遍篇幅较长,我认为短篇、中篇、长篇已经都不足以区分了,可称之超长篇小说。若主角出生富贵,强大,那么作者再有水准恐怕也难有太大的发挥。二、符合读者的口味,增加文章悬念。主角由原来的弱小,经历磨砺,慢慢的成长强大,作者可以在其中加入各种悬疑因素,增强文章的可读性。尤其是现在网络小说的章节分明,只有尽可能的在每次更新时留以悬念,才会有人去乐意阅读,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等着小说更新(ps:还好我读的小说都是更完了的)。

路途坎坷,激励人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成长旅途可以一帆风顺,没有人会希望自己的人生在苦难的磨砺中度过。但是,一帆风顺的人生平淡而无味,虽然不用去经历苦痛,却也缺少了生活的乐趣。面对挑战,去勇敢的解决,在磨砺中成长,这样的旅途才会动人心魄。而在看过他人的苦难人生后也可以激励自己在困境中坚韧成长。虽然,小说世界是一个虚幻,不真实的世界,但是主人公的坎坷人生也可以激励我们成长。在《修真世界》中主人公的成长经历可谓是在海

涛中的成长,一波刚平一波又起,随时都要面对命运的挑战。当主角刚把小云雨诀精通,并修习其他四种法诀,看见了自己原本平静生活可以发达的一点希望时,却被命运戏弄一只妖进入其意识海。而当他得到自己师傅认可后,却又被门派无情的抛弃在一座小岛上。总之,每当旅途稍有平静便会有意外发生。一路的坎坷促使他快速成长,磨砺他的心智。同时,也给了读者在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和激励。

以弱胜强,战胜自我

现代网络小说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主角的胜利往往都是以弱胜强,战胜的对手都是比自己强大的对象。《修真世界》一书从开始主角所面对的对手就要比自己强大,主角在练气期就要面对筑基期的高手,而到了筑基期就要面对凝脉期的对手,而且往往是以胜利结束战斗。而每次,战斗前的准备都是费尽精力,可以说是千召磨砺只为一战。当主角的能力提升后,面对的对手也会提升一个层次。就好像是在挑战自我,自我是每个人最难挑战的对象,自己永远是自己最大的对手,不论自己如何成长总是要面对自己的。自己越强大,挑战就越激烈。在现实社会中,不论是在学习中还是工作中,我们最大的对手都是自己,只有不断地客服自己的弱点,不断提升自己,才会有长足的进步。

在最近的阅读中,网络小说同样让我有所获益。只要是文学作品,既然有人会乐意去阅读,那么自然是有其可取之处。闲暇时,偶尔读几章小说解解闷未尝不是件好事。

第三篇:小说读后感

用了三天的时间将一篇小说的正文看完,心中波澜不兴,激动感慨良多,小说读后感。

这篇文章和我往常看的小说大有不同。其中一个特点就是结局早已告知读者,可是,即使这样,仍能抓住众人眼球,跟着作者的思绪一步步向下展开。文中知情人士的偶尔回忆,总能在欢喜时带来丝丝惆怅,读后感《小说读后感》。 文中没有大喜,没有大悲,有的只是那怎么都抹不去的哀伤与时而跳动的不少欢乐。也许这也印证了那句俗话,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辉煌与绚烂是一瞬间,转瞬即逝,灰飞烟灭,不灭的就是那斩不断理还乱的回忆。 文中还有一个我个人和赞同的看法,那就是物极必反,万事万物鲜有圆满。喜与悲总是在作者的安排下,悄然转向,甚至来不及做个停留。

“第二本让我落泪的小说,值得纪念”······

第四篇:小说读后感

篇一:漂亮朋友读后感

《漂亮朋友》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品之一,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杜洛瓦的穷困潦倒的退伍军人,在一次偶遇他的老战友弗雷斯蒂埃之后,逐步吸引、利用数位上层贵妇人,并借助于法国政坛的昏暗腐败,最终获得骑士勋章、迎娶犹太富商之女,成为整个巴黎的焦点的看似荒诞的故事。作者在作品中通过夸张却又令人信服的描述,辛辣地讽刺了当时法国上层社会中弥漫的虚伪、欺骗之风和男女之间在爱情 的甜言蜜语的糖衣包裹下的利益和情欲之实。作品中尤其是在对于主人公一次次的欺骗、利用女性的方式上和女性在坠入陷阱后的心理和行为上的反映刻画地尤为入骨传神,令人不禁唏嘘,而其他诸如对所谓“民主政治”的揭露、新闻行业和政、商集团的勾结等也都下了适当的笔墨,使我们对整个法国社会得以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在全文荒诞而带有轻喜剧色彩的故事框架中,作者从始至终都带入了对死亡的意识和思考,似是为了说明人生如同绝色美人一般,花容月貌终究只能暂时掩盖其下的皑皑白骨。

全文最吸引读者的地方可能就是主人公与一位位贵妇人之间的香艳故事,一个到了月底只能吃一顿饭的人究竟是如何让那些举止优雅、生活富裕的美妇人们为之神魂颠倒甚至明知受骗还义无反顾呢?我认为他的所作所为可以分为吸引和维持两种,其中前者明显占有更大的比重,一旦女性落入了他的甜蜜陷阱就再无挣脱的可能。

两性之间的吸引向来是相互的,对于主人公来说,妇人们对她的吸引在于她们美丽的外表以及她们的身份、能力能给他带来的帮助。而对于他来说,显然后者更具有吸引力,因为文章也提及他认为与其为女人痴迷不如去追求金钱和声名的想法。对于妇人们来说,这些被社会道德和婚姻绑架的女人们心中都潜藏着对出轨的冲动,她们最渴望得到的是情欲上的满足。对此主人公杜洛瓦拥有俊美挺拔的外观,因此在全篇小说中都有“漂亮朋友”的绰号。但是仅此一点是远远不够的,主人公长于满足不同女性的需要、以及通过欺骗、夸张等手段在女性心中形成诸如很强的自尊、勇敢、专一等形象无疑是使得她们甘愿付出肉体和灵魂的重要因素。

杜洛瓦在小说中的第一个情人是德。马莱尔夫人,这位铁路局督查的夫人聪明活泼、放荡不羁,但是丈夫对她并不爱护,从弗雷斯蒂埃夫人口中得知,他的丈夫“只看到她的缺点,看不到她的优点。”可见她缺乏的是爱与认同感。从她家布置的凌乱和对自己的打扮的考究来看,又可以推测她是否一直期待着一场外遇。主人公先是在初次见面时通过一场高谈阔论自己的非洲经历吸引了好奇活泼的德。马莱尔夫人的关注,对她女儿的示好又得到回应更加助长了在她心中的好感。此后的登门拜访极具女人缘的主人公立刻营造出了一种信任感、亲切感和倾慕感,并且二人“意气相投、性格相似”,这不应该是主人公的欺骗而是事实如此。因为尽管之后主人公和两个女人结婚过也抛弃过两个女人,但是这二人却依旧彼此怀有深情,可见这也许是全篇中男女关系里最接近我们所理解的“爱情”。综上所述,主人公满足了她所需要的一切,那么成功 的最后一步准备就是一次煽动,对情欲和出轨的煽动。这场煽动发生于那次四人的聚餐,席间谈及到了一场新闻中的被曝光的外遇。两位女士均对泄密者表示鄙视,主人公对此表达了一番极为感同身受的赞同,说明女人若不是因为社会和道德的束缚,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为一时欢快的欲念所驱使。这番话无疑对在场的两位女士起到了强烈的挑逗作用,之后四人的对话越来越暧昧,欲火已经燃烧地足够旺盛了。之后在送德。马莱尔夫人回家的路上,主人公成功的获得了她的芳心。

弗雷斯蒂埃夫人是几位女性中觉得最难写的,但是细想之后依然可以察其缘由。开始时主人公一直觉得她虽风情万种但难以接近,后来当他表白后的表现也正是如此,他被十分冷静地给拒绝了,而不是其他女性的那种欲推还就。当时弗雷斯蒂埃夫人是这么说的,她断定男人出于肉欲对她的喜爱注定不会长久,她认为的爱情应当是灵魂的结合。但是这种爱情观与她之后在丈夫刚死后就向其他男人心动的言行和所说的婚姻需要“外出、交际和行动的绝对自由”以及后来又和外交部长出轨的事情来看是否是互相矛盾呢?其实不然,她这里所说的灵魂上的结合更像是”同盟军“或者合作伙伴的关系,双方借助彼此身份、能力的帮助去实现各自的目的。事实上无论是主人公还是弗雷斯蒂埃夫人从始至终都是这么看待他们的爱情与婚姻的,这点上此二人倒可以说是一丘之貉,”灵魂上的结合“了。当第一次表白失败后主人公就发现原有套路行不通然后立刻改变了方式,先是答应成为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朋友。弗雷斯蒂埃夫人因这种可靠而受了感动,恐怕此时她或许已经相信如果将来她和主人公结婚主人公会像现任丈夫查理一样对她百依百顺(可惜她失算了),所以增加了好感。于是在查理病危之际只邀请了主人公一人,主人公见此独处和丧夫之良机又一次向她表明心意,我们可以看见此次表白不再是那种依靠挑动情欲的煽情而是一开场就想着证明自己的能力。说明自己即使是目前无所成就但是有着强大的潜力,这可以说明主人公已经完全看明白了弗雷斯蒂埃夫人的为人。二人在确定关系后的日子顺风顺水,弗雷斯蒂埃夫人如愿以偿地从丈夫那里获得了贵族姓氏,她的文笔加上丈夫的职位和天资,写出的文章立刻得到了轰动。而利用丈夫的名声大噪,她也得以接触更多的政商人士。

至于瓦尔特夫人和她的女儿,一个是半辈子压抑情欲的半老徐娘,一个是涉世未深的天真少女,对于情场老手杜洛瓦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前者对之以难以抗拒的热情,后者则是寻找共同话题成为知己,很快这对母女就对“漂亮朋友”神魂颠倒了。

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看到杜洛瓦和德。马莱尔夫人去逛下层人民的酒吧等事件让我想起了杰克和露丝,而杜洛瓦和年轻的、叛逆的苏珊的互为知己又隐约让我看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影子,只能说作者在杜洛瓦这个人物的塑造上与对女性和爱情的了解上实在是下了功夫,当然说不定也是法国人天生的浪漫基因所致。

如果说感情的吸引的阶段是杜洛瓦不断地迎合对方的需要,那么到了感情的维持阶段就是杜洛瓦适当地满足女性然后尽全力地去从她们身上获得利益。德。马莱尔夫人满足了他的情欲并且使他脱离了生机的窘迫,弗雷斯蒂埃夫人让他获得了显赫的声名、骑士勋章以及伯爵的一半遗产,瓦尔特夫人让他成功接触并最终娶走了她的女儿,赢得了瓦尔特先生的一半的巨额财富。随着情妇的变换杜洛瓦也不断青云直上最终到达了顶峰。值得注意的是每次杜洛瓦抛弃一个情妇后那位情妇的反应,全部都是忍气吞声即使已经看穿了杜洛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我想这归根结底还是整个男权社会的道德评判标准所致,无论是德。马莱尔夫人还是瓦尔特夫人都不能承担揭穿杜洛瓦对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我们也许会觉得女人如果悲愤至极什么傻事都会干得出,但是这又显然不会发生在这两位拥有良好教养的贵妇人身上,她们不敢舍弃自己的家庭与名声去和杜洛瓦鱼死网破,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这恰恰给了杜洛瓦的肆意妄为以可乘之机。还有弗雷斯蒂埃夫人,她才能出众却只能嫁给平庸的弗雷斯蒂埃先生正是因为社会并没有给予一位女子独当一面的可能,她必须附属于某个男人正如她写的文章署名是她的丈夫、她的姓氏是她丈夫的姓氏一样。当她发现自己已经被现任丈夫所出卖时一切已经为时已晚,因为声名扫地外加失去丈夫依靠的她已经根本没有能力与如日中天的杜洛瓦相抗衡,只得默默接受。

所以说,整部小说可以看作是女性在男权社会下全面收到压迫而落败的悲剧。男人们在设计这个社会结构的时候后想尽一切办法给地球上的另一半人戴上了无形的枷锁。一切荒诞当放在这个视角下将会变得合理,我想这才是小说讽刺的精妙之处吧。

最后我想说的就是为什么作者一直将死贯穿这篇以情爱为主线的小说。不由地想到了《红楼梦》与《雪国》这两本讲爱情的书也同样地被死亡所统摄。爱情和死亡究竟有何联系,我的第一种想法是爱情是为了繁衍生息,而生的唯一终点就是死亡,因此在爱情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死亡的阴影所覆盖。这一点可以在老诗人对主人公的对话中看出端倪。第二种想法是在男权社会下情爱不过是男方对女方的占有,这种占有和占有金钱名声并无大的不同,一旦男人死去就代表着这种占有关系的不复存在,如《红楼梦》中着名的《好了歌》所说“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弗雷斯蒂埃先生和沃德雷克伯爵正是这样。作者之所以在主人公蒸蒸日上时引入这两个人的死并大加描述显然不仅仅是为了推进剧情,也似乎是为了说明这生活中一切欢愉的短暂与徒劳。看破红尘与及时行乐往往是同一种想法的两面性。

篇二:羊脂球读后感

《羊脂球》这本名着,我早有耳闻。但因为学业紧张,一直未能窥到其中的内容。所以每次听到他的名号脑中就充满了疑团:为什么 叫羊脂球?我有猜书名的怪僻,列出来的解释真是五花八门,其中最为肯定的解释是:一则有关羊的故事。我满腹狐疑:区区一则关于 羊的故事到底有什么 好称赞。直到暑假 有空了,我才有时间去检验我的猜测。莫泊桑这位文学巨匠的确没有令人失望,他深邃的思想并不是我们这些凡人所能揣测到的。书里没有羊,更没有羊脂球这类毛绒绒的东西。因为主人公的身材圆润,被冠上了“羊脂球”这样的名字。名字引起的谜团被破解,但书中所诉说的丑恶灵魂却紧紧揪住了我。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的主人公永远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生活 在社会底层的人,而不是那些自称是国王亨利第四的什么什么人。反观百姓,为了生存,他们没有机会去了解什么是声色犬马;什么是伟大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们是十足的土包子,目不识丁的粗人,会更出色的反映出当时混乱的法国。

一辆驶往阿弗尔港的公共马车上载着形形色色不同身份的人:贵族、商人、修女、“民族朋友”,还有身份最卑微的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一个不仅仅是在法国的有的而是全世界都有的“红灯女子”。

“羊脂球用一道谦卑而甜美的声音邀请两个嬷嬷来分尝她的便餐……几张嘴不住地张开来又合拢去,吞着,嚼着,如狼似虎地消纳着。鸟老板坐在角儿上吃个痛快,一面低声劝他的妻子也学他的样子……有人拔开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了,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给第二个人……”与那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分享自己三天的食物是完全可以省略掉的举动,而这个在他们认为无比低贱,肮脏的“社会耻辱”在这些无上高贵的人上人面前就像上帝一般赐给他们食物。他们就像一只只听话的哈巴狗,饱食后慷慨的为她唱赞美 歌,赞扬她的善良,同情她的疾苦。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猛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 上帝……”

上流人士的为人处世比较狐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的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数以百计的穷人换不来他们的一丁点同情心,他们永远不会记得施舍与救济,就好像他们永远不会忘了如何赚更多的钱那码子事。面对恶势力丧失正义的立场以求的明哲保身是道貌岸然的贵族惯用的伎俩。在将羊脂球物尽其用的之后,“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 名誉的混帐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然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的废物似的扔掉。”

篇三:神秘岛读后感

最近用了几天时间终于把着名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科幻四部曲之一的《神秘岛》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中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他们团结互助,以集体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建立起幸福的生活。他们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他们不仅动手能力强,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上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忠实的伙伴。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一天,他们终于登上了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新回到了祖国的环抱。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了,不断发现了不可思议的奇迹。每当他们在危急的时候,似乎总有一个神秘的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主人公、潜水艇诺第留斯号的发明者--尼摩船长。

这本书有一个十分让我感兴趣的部分--炸开花岗石。原来,工程师无意中发现格兰特湖中有一股暗流,估计下面有一个大洞,但由于水深无法下去观察,只好先让水排干在进入。但这周围都是高大的花岗石,想要打出一个洞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他们思考着:要真么办才能在坚硬的花岗石上打出一个大洞来。后来,他们想到一个办法--用火药炸开来。但他们现在有没有炸药,只好自己制作最简单但又威力巨大的硝酸。于是,他们开始需找材料:甘油、疏酸铁、疏酸铝、硝酸钾……大约经过几十天的时间后,硝酸制造成功了。但是呢,硝酸的稳定性非常低,而且要经过撞击后才会爆炸,以原本的技术是用雷管引爆,但现在没有,之后用锤子之类的东西敲打它,但如果这样,那就得牺牲那个去敲击它的人。后来,他们想出一个办法:先让一根长绳子沾上疏磺,然后把几斤重的铁用一根植物纤维绳子吊在炸药坑的上面粘着疏磺的长绳子系在吊着重铁的绳子的中央,另一端被拉到了距离炸药几英尺的地面上。这样,只要用火点着沾上疏磺的那根绳子以后火势很快就会烧到和第一个绳子的接头处;就这样,接头处一旦断掉,铁块就会落到了滴着硝酸的石面上引发爆炸。从绳子烧完大约要十五分钟,于是,他们在点燃身子后立马就回到石窟里面等待着,一直到他们听到爆炸声后,他们便冲往格兰特湖看一看效果,果然不出所料,花岗石被炸出一个大洞,等水流完后他们便发现了湖底下有一个大石洞,并把它命名为“花岗石窟”。

这本书告诉我很多道理:①做人要团结。②要多学习一下知识,在关键时刻会派上用场。③我们要多多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

篇四: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完了沈石溪的动物系列小说,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叫《第七条猎狗》。沈石溪把这本书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写狼;第二个部分写狗;第三个部分写豺。

沈石溪在写动物小说的时候经常深入到动物的领地,动物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特别是雄性动物,他们在自己的领地用小便画出地盘,其他的动物就会很自觉的不侵入它的领地。但是一旦有人侵入,就会被动物攻击。

有一次,他进入了一种别名叫红狼的豺狗的动物的领地,被围困在一棵孤零零的大树上,整整两天滴水未进、粒米未沾,饿的都快虚脱了。他养的一只猎鹰从寨子里飞到森林里找到了他,又飞回寨子里向村长报警,领着猎人救出了他。

虽然和动物接触很危险,但是沈石溪为了写好动物小说还是经常和动物打交道。他的这种精神很让我佩服,他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不怕困难,坚持到底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篇五:金蟒蛇动物小说大王读后感

读了《金蟒蛇动物小说大王》我深有感触。文章曲折的情节和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者告诉我们:动物--人类永远的朋友。从古至今,人类的生活都离不开动物。

比如马,马曾经伴随人类走过千百年的生活道路,如果没有马,人类灿烂的文化至少有一块会变得暗黑无光。

比如牛,牛吃苦耐劳,为人类耕地。牛吃的是草,挤出的却是奶。如果没有牛,人类文明的脚步无疑会变得沉重。

但我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常常让我脸红。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5种动物,一种是金花蟒,一种是金钱豹,还有熊。猕猴。喜马拉雅犬,它们都是的一。二级国家保护动物。

《金蟒蛇》主要讲述发生在哀牢山野生动物种群间的奇特故事以及人们为拯救野生动物种群而付出的不懈努力。揭示了野生动物鲜为人知的生存奥秘。深刻描写了动物的亲情、友情以及人与动物之闻的种种恩怨情仇。

我读了这本书想到:动物并非我们我们人类想象的那么低级,那么无能,动物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灵性的生命,我们要重新认识动物,平等友善地对待动物,和动物做朋友。

篇六:物种起源读后感

我对达尔文的印象,最初只限于他那一把给人感觉乱蓬蓬的胡子,好像西方的伟人都有这样令人印象深刻的胡子。

为了更进一步接近这个伟大人物,我不辞劳苦地上了百度、搜狗,但得到的介绍几乎千篇一律:“达尔文出生在英国的施鲁斯伯里。祖父和父亲都是当地的名医……”;“达尔文从小就热爱大自然,尤其喜欢打猎、采集矿物和动植物标本……”这样的文字吸引不了我的光,所以我只好另辟蹊径,看我能不能从别的途径摆脱我只有关于他胡子的浅薄认知。

我翻开了《物种起源》,从其绪论开始我对达尔文的了解。

“五年的工作,我曾专心思索这个问题”,“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曾不间段地专心于同一事物的研究”,“我的健康很坏”……这样的语句在文中随处可见,达尔文拖着病重的身躯,专心致力于自然生物的研究,作各种观察和实验,找无数联系和特性,把自己的一生都倾注在了他所追求的科学事业上。

“我并没有轻率地下结论”,“我虽然时常注意,只信赖良好的证据,但是无疑错误还是会混入的”,“只有对于一个问题的两方面的事实和论点加以充分地叙述和比较,才能得到良好的结果”……个科学家最要拥有的就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达尔文因为身体的原因,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寻找支撑自己观点的依据,他为此深感遗憾和歉疚,这不正是一个真正的科学家才具有的品质吗?达尔文虽然深信自己的观点是科学的,是相对合理的,但他依然为没有提供强有力的事实论据而感到惭愧。

正是这种从事科学的执着精神让我这个生活在快节奏时代的现代人汗颜。

《物种起源》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标志着进化论的正式确立。进化论轰开了人们的思想禁锢,启发和教育人们从宗教迷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如此伟大的成就我在绪论中没有看出丝毫端倪,达尔文用的语言平实,精准,没有任何夸耀,对于旧派荒谬的学说也并没有表现出轻蔑或嘲讽。

“我相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这是达尔文在平心静气但又斩钉截铁地阐述自己的伟大观点;“每一物种都是被独立创造的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达尔文在冷静地批驳延续了几千年的错误看法;“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这是自省的达尔文;“我抱歉的是,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不能对于那些慷慨帮助我的自然学者一一表示感谢”,这是谦逊的达尔文……

仅仅是绪论,就让我认识了一个平凡而又严谨,内敛而又坚毅的达尔文。合上书,晃动在我眼前的达尔文的胡子也仿佛闪出熠熠的光辉来。

篇七:飞鸟集读后感

泰戈尔,是我最喜欢伟大诗人之一。“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他的诗句,在我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不管何时读到泰戈尔的《飞鸟集》,总被诗人高尚的美德,伟大的人性中的美好动人而感染,简短美妙的诗句仿佛林间的风声,轻柔地抚过你的身心……整本诗集是所谓“零碎的思想”之集合,大多是由自然景物引发的联想与思考。句子很短,清新明净,读着读着好像嗅到了雨后青草的气息。细细咀嚼回味,其中的韵味却很厚实,更依稀透着几分“禅味”,安抚着你的心--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在心烦意乱之时,它能使你很快镇定下来。

他说“sit still, my heart ! let the world findit's world to you.”这句话犹如一阵清风拂过我那浮躁的心。一直在忙忙碌碌的,一直在不停的追寻,追寻一条通往世界的道路,可是浮躁的心却让我们处处碰壁,不是这个世界不接纳我们,是我们的浮躁让我们离他越来越远。喧嚣的世界,熙攘的人群,让我们纷扰的心静坐下来吧,静静的品味,静静的融入。

这些清新的小诗里面,我觉得探讨的却是人类最本真的问题:自由、追求、幸福感。用很浅的话说出的道理确是那么的值得咀嚼。有时候读着读着,心就跟着飞了出去,不能自己。

第五篇:戴凤 读后感

读《给教师的101条建议》心得体会

早就听同事们说美国的安奈特.l.布鲁肖的《给教师的101条建议》读后让人受益非浅。暑假里 终于拜读了安奈特.l.布鲁肖的这本书,读后我才感觉好后悔,后悔自己怎么早没读这本书。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如何管理课堂、如何规划教学、如何指导课程、如何构建成功的师生关系、如何永不消散的教师魅力;还让我知道了优秀教师的态度和行为。

这本书的第三章关于课程指导中的第35条建议关注学生的优点(比起能力来,世界上还有一种东西更稀有、更微妙,也更宝贵,它就是能够发掘能力的能力。)读后感想颇多。

在我十几年来的教学中发现,虽然每个学生的性格不同、习惯不同、智商不同、学习成绩不同、能力不同,但每个学生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俗话说“人无完人”,的确人没有十全十美的,即使再优秀的学生身上也有缺点,同样再差的学生也有他闪光的地方。只要你能关注学生的优点,学生就会有很多的改变。记得去年我带五年级数学,我把分班时数学成绩拿来想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竟然有三位学生没有分数,我询问班里同学原因,孩子们异口同声说他们从来不参加考试,每当考试时他们就不到校了。他们三个学生从一年级就没参加过考试,就是我们常说的直升飞机。(家长让他们在学校长个,有人和他一起玩就行了。)我心里感到非常困惑,这三个学生是怎样的呢,是不是只能长个了?课后我把他们分别叫到办公室,询问了他们情况,感觉他们在校并不是只能长个。我相信他们也有自己的优点,我要把他们挖掘出来,让他们感觉自己也是有用的。

在以后的教学中,我经常找他们谈话。在和他们的谈话和相处中,我渐渐发现其中一个男学生智力不错只是眼睛有毛病,只能看见2厘米左右的东西。在上课时我经常提问他,百分之五十左右问题能回答,只要回答正确,我就给予肯定,还在课堂上经常表扬他注意了集中,慢慢地他上课时爱做小动作的习惯改掉了。我还发现他很懂礼貌,也有责任心,所以在同学面前经常在这方面表扬他。他似乎比以前改变了,正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得到师生的认可。

另一个男生智商较低,自制力较差,还很顽皮,十以内的加减法都有困难,字也不认识几个,记得有一次学校宣传要学生爱护花草树木,并在花园旁写上标语,还让同学们互相监督,他被同学逮到进花园,带到校长那,校长问:“你看到花园旁边标语了吗?你读一读。”他说:“我不认识”。简单的“爱护花草”几个字一年级学生都认识,而五年级学生却不认识?作为教师的我们感到无比羞愧,难道这个学生无药可救了吗?在教学中我特别关注他,上课时经常提问他,虽然不会回答,但让他知道老师在关注他,渐渐地他上课时爱捣乱别人的习惯也改掉了,我还发现他非常热爱劳动,还非常有爱心,每天班级的地面都是他撒的水,班级的饮用水也都是他换的,在每次捐款中他都比别的同学捐得多。在老师的认可下,同学也渐渐接受了他,还有的同学主动要帮助他学习。

最后要说的是个女同学,她总是在座位上不停的写字,一般不和别人讲话,给人古怪、沉闷的感觉,学生也不愿和她一起玩。在教学中也成了我关注的对象,上课时也经常提问她,偶尔回答正确,我立刻加以夸奖,久而久之她上课时不再总是低头了,她也愿意和同学交流讨论问题了,有时主动举手回答问题;课间校

园里也有她和同学一起玩的身影。在长时间的相处中,我也发现了她的长处,她写的字很漂亮,每次作业我都给肯定,在同学面前也经常表扬她的字写得好,还要别的同学向她学习,她仿时佛找到了自信,在班级出黑板报时她要参加,并担任书写,在每次的黑板报评比中,我们班都获奖,同学都看到了她脸上的笑容。后来在班上,我根据他们的特长给他们分配了不同的任务,他们总是尽到自己的责任。我尽力帮他们在每一天都有所收获,不是只能长个,他们的进步有目共睹的。

在五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我问他们想参加考试吗,他们犹豫了一会,我鼓励他们试一试,相信自己,他们接受了。考试时他们早早来到考场,我又给他们加油要树立信心。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在干好我给他们分配的任务外,成绩也有所提高,虽然只是十几分,但让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希望,他们也有了自信心,知道他们自己是有用的。

作为教师的我们要用心去关注每一个学生,最重要的是要关注他们的优点,让他们的优点充分的发挥出来,相信你的学生一定会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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