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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精品多篇

发布时间:2023-07-04 10:40:13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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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精品多篇

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

去年11月,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确定津市市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县市,这既是对津市市的期待,又是对津市市的考验,更是推动我市殡改走向深水区的重大改革实践。下面,从三个方面汇报有关情况。

一、我市殡葬综合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1、从治理层面看,力度越来越大,必须高度重视。专项政策方面,近年来中央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省里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德推出了《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足见各级重视程度之高。综合治理政策方面,今年中央1号文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强调要改革殡葬陋习,通过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思想高站位,落实好十九大精神,“治陋习,树新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乡村治理。

2、从试点层面看,先期条件具备,必须创新才能赢得先机。我市历经30多年殡改,已步入常德和全省先进序列。这次全国殡葬综合改革,全省仅确定四个县市为试点,我市就位列其中,说明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对津市给予了高度期待,这既是对津市过去几十年殡改工作的肯定,又希望津市通过进一步的深化改革,为全国、全省殡葬改革提供更多可借鉴、能复制的经验和模式。同时,通过先期改革试点,我们可以更多地获得上面政策、资金的倾斜与支持,有效地解决目前我们殡改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难题。

3、从改革层面看,上下有共识,必须趁热打铁,全力以赴。这次综合改革,正处于由传统殡葬向“节地生态环保文明”新理念新时代转型的关键期,试点为期两年,必须完成九项改革目标任务,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而且难度高、压力大。

我们要通过市委政府高位推动,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有力推动、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要围绕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有效解决殡葬领域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公办事业单位动力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要通过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基层殡葬监管执法力量,实现对殡葬改革、殡葬服务等领域的有效监管。要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和相关殡葬信息化标准规范,构建殡葬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提升在线服务能力。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强制火化区和火化区移风易俗,树立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祭祀的新风尚。要健全全域绿色殡葬机制,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鼓励和引导人们积极参与。要建立完善散埋乱葬、青山白化“治理有效”的工作机制,实现集中集约规范安葬,改善农村社区环境,促进“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的新农村建设。

二、我市殡葬改革的基本现状与存在问题

我市历经32年殡葬改革,虽然开创出了城市火化区殡改工作的新局面,但按照上级的要求、法律的规定、发展的趋势,还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城乡殡葬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历经30多年发展,我市殡葬改革形势不容乐观,目前重城市、轻农村的失衡问题凸显。在殡改城乡二元结构下,我市镇村普遍还存在“地中坟”“田中坟”“屋边坟”等乱埋乱葬现象,与正在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形成了很大反差。在强制火化区扩面问题上,我市与四川眉山市、广东廉江市、湖南益阳市等城乡全面实行强制火化的先进地区相比,我们还处于相对落后的困局之中。

2、生态殡葬滞后问题。生态殡葬是新时期殡葬改革发展的大趋势,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市殡葬还是传统的“一墓一碑”的白色墓葬模式,与“公园化、景区化、生态化”的公墓建设要求相距甚远,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水葬等不占地、少占地的生态葬法与形势发展要求、省十三五规划还有很大差距。

3、建设发展瓶颈问题。一是规划瓶颈。在过去的规划布局方面,至今没有对城区墓葬区进行长远的城市规划和布局,按照省十三五规划要求,节地生态安葬率2017年要达到45%,以后逐年增长2个百分点的要求,规划建设中长期城区节地生态安葬墓园已刻不容缓。二是规模瓶颈。刘家山公墓始建于1993年,当年由林场划转山地面积仅300亩,建设起点低,规模小。历经城市火化区20多年集中安葬,目前墓葬空间所剩无几,即将陷入无墓可葬的窘地。三是管理瓶颈。现有殡葬服务机构由于职工身体偏差、文化偏低,加上管理方面原因,与设施现代化、服务信息化、管理网络化、经营市场化的要求反差越来越大。

4、农村殡葬习俗梗阻问题。在我市广大农村,还部分存在殡葬看风水、选坟地、搭灵棚、烧香化纸、扎烧纸屋等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纠偏治陋任重道远。

三、推动我市殡改试点的主要路径

(一)、提升占位:明确“三导”要求

1、思想引导。将以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引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津市先行先试改革为契机,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殡葬改革为动力,围绕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破除体制障碍、健全服务体系、创新管理方法、推进移风易俗的多元实现形式,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为全面完成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作出津市应有的贡献。

2、原则指导。要按照以下四项原则,指导全市殡葬综合改革实践,即:坚持机制创新、高位推动原则;坚持群众受益、公平可及原则;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出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原则。

3、目标先导。到2019年,形成城乡一体,相互衔接、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全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城市火化区火化率达100%,公墓集中安葬率100%,生态葬比例达新葬墓穴的3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45%;农村强制火化覆盖四个乡镇的集镇区,村级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30%,实现乡镇殡仪服务“一镇一站”目标。

(二)、扩大改革:实施“九线”突破

主要按照“二三四”的改革“路线图”,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九线突破”。

一是改制:推进“两大殡葬改革”有新突破

1、推动殡葬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在资源整合、要素组合、布局融合的基础上,结合殡葬与殡仪比邻而建的比较优势,通过推进殡仪馆和公墓管理处的整体合并改革,建立新的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实行一套班子管理、一个团队运作、一个窗口办事、一条龙配套服务,实现精简、高效、优质运行的改革目的。

2、推动强制火化向城市规划区全覆盖。先期重点推进殡葬改革三个扩展覆盖,即:强制火化区由老城区向城中村覆盖、向城市近郊覆盖、向城市规划区覆盖,确保城市建设无殡改盲区、经济发展无殡改死角、城市规划区内无殡改空白。待城乡殡葬基础实施完备,实行城乡强制火化“一体化”目标。

二是改造:推动“三层基础建设”有新突破

按照“1+4+N”的殡葬发展布局,在三个层面抓好殡葬基础建设。

3、抓好市级华阳殡仪馆整体营运管理提质。完成投资8000多万元的市级殡葬龙头企业华阳殡仪馆整体搬迁营运,顺应殡仪服务市场需求,把握未来殡葬走势,探索智慧平台下的殡、葬、祭、宣,规范服务、质量标准,党建先行、打造殡葬廉洁文化,塑造行业品牌,为全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提供殡仪承载和服务支撑。

4、抓好镇级殡仪服务站整体创建提能。在先期投资1500万完成新洲镇、药山镇殡仪服务站建设的同时,2018年再投资2000万元启动白衣镇、毛里湖镇殡仪服务站新建,通过殡葬服务“以城带乡、以馆促站”,实现殡仪服务对所有乡镇集中区的全覆盖。

5、抓好村级生态公益性公墓扩建提效。梯次推进村级公墓建设,逐步拉动生态公益性公墓对农村村级的逐步覆盖。同时,带动农村新增安葬向墓区集中、历史坟墓向墓区迁移,彻底根治农村乱埋乱葬习俗。

三是改变:确保“四维殡葬创新”有新突破

突出管理提质、服务提效、品牌提升,在文化殡葬、节地墓葬、精细殡葬、网络殡葬等四维空间推进创新突破。

6、倡导殡仪文化开放创新。通过创建殡仪馆殡葬文化宣导基地、公墓殡葬文化广场,组织开展殡葬文化进街区、进镇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更新丧葬观念,倡导厚养薄葬、节俭办丧,彻底改变重殓厚葬、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封建习俗。

7、推进节地墓葬绿色创新。按照集中、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推进墓地公园化、景区化、生态化建设。大力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不占地或尽可能少占地的生态葬法,将骨灰撒散、深埋不留坟头或集中存放。

8、优化精细殡葬管理创新。重点抓好“三纳入四创制”,即把殡葬工作纳入全市发展规划、纳入岗位目标管理、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创新殡葬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争先创优制度、奖惩激励制度,树立起殡葬事业单位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文明服务、人性化服务的良好形象。

9、探索互联网+服务创新。按照基层民政信息化基础建设“五个一”的目标要求,通过构建“大数据+殡仪”的信息管理与控制软件系统、语音即时播报系统、电子屏显系统,提升服务高效率、准确率、满意率。通过探索“互联网+殡葬”开放式服务网络,借助殡葬服务与互联网、物联网的融合发展,与智慧城市、智慧民政、智慧社区的嵌入发展,逐步推进殡葬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群众化殡葬服务。

(三)、梯次推进:确保“四步到位”

按照申报、造势、试点、评估节点,绘制梯次推进“时间表”,分四步铺开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第一步:申报定制。制定《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夯实殡葬综合改革的实践基础。

第二步:全面动员。召开全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动员大会,实行全市殡改总动员,层层签定责任状,按照“一把手”工程的定位和“一票否决”的要求,大力度、全方位、多层次落实殡葬综合改革。

第三步:改革试点。按照市级领导包街道,推动殡葬改革向城中村覆盖;市级领导包乡镇,推动殡葬改革向集镇覆盖;部门单位包村居,推动殡葬改革向全域覆盖。同步,通过召开会议、组织交流、检查督查、印发简报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政策协调、鼓励扶持和督促推动。

第四步:评估总结。结合两年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践,建立专题调研课题组,深度总结改革经验;建立殡葬综合改革长效机制,规范殡改责任、职能、考核、奖惩办法,确保殡葬改革永远在路上;按照时间节点与改革进度,定期向上报告工作,终期接受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评估考核。

(四)、创新举措:落实“四单保障”

要激活组织、管理、运作等要素,在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中实行“四张清单”全程保障。

1、在引领上,建立市级领导“包镇联村”办点清单。按照殡葬综合改革“一个镇街、一名市级领导、一支后援团队、一个改革方案、一套试点措施”的“五个一”一抓到底路径,建立市级领导“包镇联村”办点清单,明确具体任务、主体责任、时间节点、质量要求、进度考核、成果利用等量化指标,确保殡葬改革抓到底、触到边、管到点、落到户、见实效。

2、在政策上,创制殡葬改革“规划制度”文件清单。市委、市政府聘请知名专业设计团队,制定《津市市殡葬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出台《关于推行全域绿色殡葬的实施意见》,为全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提供政策支撑与制度保障。

3、在运作上,落实部门配合“层级履责”统筹清单。实行殡葬改革属地管理,明确镇街是殡改载体、推行主体、履责实体,对殡葬负改革执行责任;部门单位是殡葬改革协助、配合、参与的履责群体,对殡葬负有带头履行责任;政法和城管部门是殡改的执法主体,要跟进履行执法、执行、维稳、保安的责任;民政部门是全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的牵头单位,负有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的经办责任。

4、在机制上,严格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奖惩清单。重点建立三张奖惩清单。

一是用人清单。将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履行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情况纳入市管干部用人机制,与干部升降去留挂钩、去评先评优评奖挂靠,用“逼”的手段压干部履行殡改“一岗双责”。

二是诫勉清单。对殡葬综合改革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实行市委、市政府分类诫勉谈话制度,通过“零距离”约谈、“面对面”诫勉,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问责清单。对问责考核末尾的部门单位,实行“一把手”全市大会坐后排、会场发黄旗、登台做检查、领导点名批评,让履责不到位的单位领导坐不住、冒热汗、没面子,逼使真整改、真履责、真作为。

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篇二

20XX年,全县殡改指导性任务分解后,开发区结合20XX年工作实际,及时发动、广泛宣传,成立了领导组、工作组和巡查大队,制订了实施方案,召开了由区直干部、村组全体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与村级签订责任书,村有关责任人交保证金,实行公开有奖举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第一季度开发区殡改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宣传到位、纠偏及时,工作有序开展,工作成效明显,截止3月31日全区共火化33例,完成县分解任务的27.73%,位列全县前五名。

一、前期殡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开发区工委、管委对殡改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全年的重点中心工作来抓。分别成立了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领导组、以各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工作组、抽调人员成立了殡改办,为了落实工作常态化,成立了由殡改办、国土分局和城管分局抽调人员参加的巡查组。各村也分别成立了由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组,明确各驻村点长为监管责任人,各书记、主任为领导责任人,村营长为直接责任人,包组村干对所包村民组的殡改工作负全责。

(二)广泛动员,宣传到位。县动员会召开以后,开发区及时制订方案,召开区、村、组三级干部会议,广泛动员各级干部,做到人人有责。出动宣传车、开通村村响、发放到户明白纸5000份、张贴公开信98份、拉横幅24条、刷写标语16条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

(三)奖惩严明,责任倒查。开发区全年殡改任务按照户籍人口的6.5‰测算到村,按照村人口数给予村2000-4000元补助经费。对完成测算任务85%的前三名村再分别奖励村集体1万、8千、6千元。健全问责机制,区、村干部均要交保证金,驻村点长按照全县平均水平为基数予以奖惩,包组村干所包村民组发生1例土葬罚2000元并限期整改,发生2例土葬的专司其职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免职。发生3例土葬的村支部书记降为副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人员少、其它中心工作冲突,造成工作阶段性松懈。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少、事务多,在开展土地确权、精准扶贫等其它中心工作的时候,殡改工作出现了阶段性滑坡,为此,工委、管委高度警觉,及时扭转了局面。

二是因开发区特殊区位,造成统计数字有误差。开发区原来由高塘镇和冯井镇分别划4个村组成,很多家庭的户口本没有及时更新,或者是死者家属习惯性原乡镇称呼,造成部分火化进度被统计到高塘镇或冯井镇,为此我们需要与殡仪馆多沟通、多配合。

三是开发区街道挂靠户口多,死亡率低、信息难把握。原高塘吴集片和冯井白庙片的很多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回迁户口均挂在吴集街道和白庙街道,产生人户分离,造成死亡率偏低和死亡信息难掌握,有的还会产生殡葬数字错位,因此,对我们完成分解指标有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实施数据监控、社会监督,严格责任倒查,兑现有奖举报,确保信息畅通,继续死看硬守、责任到人、强化调度,通过与公安、国土、城管等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下半年不出现一例土葬,不被县领导组调度,力争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篇三

一、殡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自2018年6月1日零点正式启动殡葬改革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基本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殡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基本实现火化率100%。自殡改启动以来,截至4月底,全县共计死亡7611例,火化7610例,基本实现了殡改的初始目标。遗体火化已作为一项丧葬习俗深入人心。

二是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稳步推进。全县基本建成乡级公墓14处,建成墓穴5053个,建成村级公墓194处,建成墓穴21980个,保证了集中安葬政策落实。

三是治丧环境明显好转,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治理,殡改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在不断提升。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改革顺利推进。

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指挥长,县长为副指挥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指挥部,统筹领导全县殡改工作。指挥部下设宣传、督查、执法协调、纪律保障、综合办公室等,明确了各级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乡镇村也分别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任务,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订配套政策,殡葬改革有章可循。

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县情、民情等实际,相继出台了《宿松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宿松县殡葬管理办法》、《关于成立宿松县殡葬改革工作指挥部的通知》、《宿松县殡葬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宿松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殡改的起始时间、目标、任务等。全县自2018年6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动殡改工作,6月1日零时后城乡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

二是建立了责任包保机制。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殡葬改革县干联系和县直单位责任包保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县干和县直单位联系包保乡镇;各乡镇也按县里要求,实行乡干包村,村干包组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了村级殡改联络员,以确保殡改工作首战告捷。殡改启动后,各包保责任人和包保单位迅速落实到位,坚持驻守在第一线,指导各乡镇开展殡改工作,保证了殡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签订了殡改承诺书。各级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均签订了殡改承诺书,承诺带头执行殡葬改革,遵守殡改政策,包保直系亲属遵守殡改各项规定,并积极做好朋友及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

(三)加大财政投入,殡葬设施得到改善。

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县政府加大了殡葬设施投入力度。投入资金约1300万元用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

一是拓宽并硬化了出入殡管所的通道。

二是修建了大型停车场。

三是兴建了六间告别厅。

四是添置了四台火化炉、骨灰粉碎机等设备。

五是新购置遗体接运车辆14部。

六是公开招标采购一批骨灰盒,免费为死亡的城乡居民提供一个300元的骨灰盒。去年底县财政又投入1400万元用于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为我县殡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基础保障。

(四)规范收费管理,丧属消费公开透明。

殡改启动前县物价局就对我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进行了逐项核定,各收费项目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在遗体接运、馆内搬运、消毒、存放及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中,均明确了收费标准。县殡仪馆也将殡仪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上墙公示,做到了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让丧属透明消费、满意消费。

(五)加强宣传带动,殡改氛围逐渐浓厚。

一是加大殡改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殡改政策的群众知晓率。为使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县政府对殡葬改革宣传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4月2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县、乡、村三级共700余人参加会议,对殡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15年4月25日县政府再一次召开全县殡改推进会,进一步落实殡改工作,要求自2018年6月1日零点以后死亡人员,一律进入公墓集中安葬。在殡改实施期间,《安庆日报宿松周刊》、宿松电视台、户外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先后开辟殡葬改革系列专题报道,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和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强化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为殡葬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殡改期间共发放殡葬明白纸30余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倡议书8000份。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推动殡改的带头作用,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积极主动宣传殡改政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六)开展专项治理,殡葬秩序逐步规范。

一是积极开展对棺木市场的关停和棺木收缴工作。由市场监管局牵头,民政、林业部门配合,完成对全县所有棺木销售点的关停工作,原有棺木加工经营户110户全部停业,取缔违法销售丧葬迷信用品经营户6户,销毁迷信丧葬用品126具。同时,各乡镇对现有棺木造册登记,统一处置,截止2015年12月底共处置棺木28410副,发放补偿金约1700万元。

二是建立殡改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制定了《宿松县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宿松县殡改工作程序规范》,确定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手段和应急处置措施,规范了殡改各项工作流程,有效遏制了各种矛盾的产生,对于出现的几起遗体入棺事件,县、乡、村三级均坚持不懈的做好了丧属的思想工作,达到火化目的。

三是建立丧葬从业规范。县道教协会制定了《关于规范散居正一派道士活动的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从业行为,开展活动一次人数不得超过5人,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参与人员收费标准每户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有效减少丧户支出,切实减轻丧户负担。

四是开展治丧环境综合治理。针对殡改初期我县治丧环境的乱象,县政府于去年5月20日至6月19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治丧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治理期间共发放《致全县人民一封信》30万份,张贴《整治通告》500余份,设置宣传标牌5块,先后曝光6起违规行为。整治期间共拆除灵棚2个,纠正违规行为120多起,处理违规当事人8起,处罚违规驾驶员6起,查处阻碍执行职务行为1起,有力震慑了违规丧葬行为。

五是建立了集中整治长效机制。将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持之以恒的抓下去,建立了月通报制度,将每月查处的违规事件通报到各相关部门,严加查处。整治行动开展以后我县治丧环境有了显著改观,在城区范围内燃放鞭炮、抛洒冥纸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抑制,殡改秩序明显好转。

(七)落实惠民政策,困难群众负担减轻。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轻群众负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宿松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县符合惠民殡葬条件的城乡居民享受遗体接运(普通殡仪车)、遗体冷藏(存放3天以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1年以内)四项免费,殡改启动1年内的死亡人员免费提供300元以内普通骨灰盒一个,自行购买骨灰盒可补贴300元。一年以后低保、五保、优抚对象依然享受此项免费政策。两年以来,惠民工程共计支出728万元。

(八)建好服务队伍,殡葬管理不断提升。

一是充实殡管理所服务人员,县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新增服务人员45人,确保了殡管所的正常运行。

二是抓好服务人员的管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和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殡葬服务人员职业道德。通过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为丧属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同时,通过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等方式,将殡葬服务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服务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县殡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受到社会整体环境、经济、地域等因素影响,仍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仍有差距。

一是宣传不够深入,知晓面不广。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根深蒂固,丧葬活动攀比风、封建迷信、公墓入墓率不高等现象依然存在。殡改后部分群众家庭支出不降反增,增加了群众的负担。

二是少数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较大。特别是在入公墓安葬方面畏难情绪较重,认为只要火化就行,对殡改工作认识不到位。

三是群众思想有所回潮。近期农村多地流传即将放弃殡葬改革,恢复土葬,严重影响殡改推进。

(二)殡葬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

我县殡管所始建于70年代初期,其房屋均为土木结构,年久失修,经县房产部门鉴定老房全部属D级危房。尤其是火化车间已连续使用四十多年,屋顶横梁,因常年遭雨水浸泡和白蚁的侵蚀,已出现裂痕和空洞,常常出现垮塌,严重威胁职工及丧户的人身安全。且殡改后,每天火化量大,最高时一天火化60具,每天聚集在殡管所人员都是几千人,现有场地及设施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殡改需求。

(三)殡葬管理执法和监管措施滞后,乱埋滥葬和殡葬制品泛滥现象难以遏制。

殡改实施以来,虽然总体上完成了各项殡改任务,但部分地区乱埋滥葬情况在一定程度仍然存在,一些违规殡葬用品仍在制作销售,(如:大理石棺、小棺木等),这与当前集中安葬、厚养薄葬的殡改宗旨不符。我县虽然成立了殡改领导小组,但没有成立殡葬执法队伍,没有形成常态化殡葬执法合力,执法难度大,执法难到位。

(四)殡管所职工待遇不高,服务队伍难以稳定。

殡改后,为解决殡管所人员紧缺,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了45名员工,工资为4万元/人·年,扣除五险外,每人实发约2300元/月,但殡葬行业为特殊行业,工作对象特殊,工作环境脏、乱、差,心里阴影大,且全年无休假,工作时间无规律,尤其是我县有“看日子”火化等特殊的风俗习惯,经常需要晚上2、3点就要接运遗体,按八项规定的要求,又不能发放加班费等补贴,造成3位工人辞职,留守人员积极性也不高,长此以往不利于殡改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与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着力健全殡葬管理机制。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要真正把殡改工作抓牢抓实,达到节约土地、厚养薄葬的目的,殡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按照两办《关于成立宿松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明确的部门职责,各单位要认认真真地抓落实,同时管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确保本单位人员不出现违反殡改规定行为;

二是强化属地管理。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殡葬管理网络,充分发挥乡(镇)、村等属地管理作用,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大宣传,强化引导,着力破除传统丧葬陋习。

一是切实加大《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宣教工作,曝光不良的殡葬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作好表率。

二是引导群众集中安葬,提高入墓率。当前各乡镇均已建成了公益性公墓,具备入公墓集中安葬的条件,但由于群众思想观念等原因入墓率不高,造成资源浪费,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探索公墓安葬和骨灰堂、骨灰墙等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梯度安葬方式,制定出“有奖有惩”的政策措施,将思想工作与行政措施有机结合,切实引导群众自愿入公墓安葬,提高入墓率。

三是引导和鼓励群众实施生态安葬。按照民政部等9部门下发的《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行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骨灰抛洒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机制。保持全县火化率100%,确保无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现象。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着力提升我县殡葬服务能力。

针对我县殡管所基础设施陈旧,房屋破旧的现状,建议在现址改扩建殡管所,将县福利院与救助站整体迁出,现有土地和房产全部划归殡管所。福利院和救助站整体划归殡管所后,殡管所整体面积扩大到130多亩,可有效拓展殡管所空间,充分利用现有荒地、废地,解决殡管所后续发展空间的问题。福利院和救助站现有建筑设施齐全,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新建殡管所,仅需新建火化车间、告别厅及辅助设施,将现有建筑直接改造为办公楼、职工值班室、职工宿舍等,充分节约建设资金。

(四)强化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措施,加大殡葬管理执法和服务力度。

一是健全管理体系、服务体系,进一步抓好殡葬队伍建设。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对违规制作的墓碑、墓体进行集中清理,努力从源头上刹住违规建造墓地、制作违规丧葬用品的歪风。

二是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倡导建立红白理事会。由村主要负责人牵头,以自然村落为单位,选择威信高、思想开明、公道正派、信息灵通、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人员担任成员,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政策范围内和乡镇的指导下,拿出一套符合当地实际的丧事操办标准和流程,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指导丧户文明、节俭治丧,积极倡导厚养薄葬。各地要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负责收集、报告信息,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殡改工作持久实施。

三是适当提高职工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定,允许殡管所职工发放加班、值班补助,取得合法的报酬,以便更好地服务殡改;殡管所可根据群众的需求,开展一些特色服务来解决经费的不足。

四是继续加强对道士从业人员的管理。宗教事务局要发挥道教协会的作用,采取教育引导、协会自律的方式,引导道士超度亡灵,达到既满足人民群众祭奠哀思、慎终追远的风俗习惯,又能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目的。

(五)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着力发挥党员干部等群体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细化管理和问责措施,促进党员干部带头树立丧葬文明新风。

一是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死亡的,一律进入公墓安葬,不请道士、乐队。

二是以县人大、县政协名义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出倡议,发挥他们在殡葬改革中树文明新风、破丧葬陋习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由总工会等主管单位向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等荣誉获得者发出倡议,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殡葬改革,带头执行入公墓集中安葬政策,以模范促改革、以先进带改革,推动殡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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